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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三等奖: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来了

时间:2012-03-28 11:51:05     作者:梁丽清      浏览:18066   评论:0   

 

梁丽清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前些天他说他要来看我。接到他的电话,我整晚处于莫名的亢奋之中,我被巨大的喜悦冲昏了头脑。末了,只会一个劲地傻笑——毕竟,这消息太惊喜了!

他要来看我!一股暖流闪电般传遍全身,我兴奋得想要跳起来高歌一曲。那一瞬间,我好像无意闯进春风花海里失语的小孩,又像失足跌入蜜糖罐里拔不出来的小笨熊,惊且喜。

他很忙,即便现在事业逐渐平稳可以稍稍松口气,但空闲的时间还是不多。加上我在外读书,一年到头一般情况我们见面不会超过十次。中秋到现在,算算我们又有些日子没见了,没想到他竟然抽空来看我,心暖暖的。

跑去见他,心情就像手在半空划一道漂亮的弧线,轻盈地落在那八十八个黑白键上一路狂蹦,欢快跳跃,音符与音符之间的错落,梦幻般的感觉,恍如冲上云霄之高端舞蹈,落到实处又是满当当的愉悦。

开心喻于言表,唯有钢琴。兴许此刻,只剩手指在那八十八个黑白键上跳舞的旋律能略略倾诉我的心声。

从小的时候我就知道,除了爱书,他其实是个爱音乐的人。一些珍藏版的专辑,只要是喜欢的,他不惜重金购买。他喜欢的音乐我都耳熟能详,他曾一遍遍地播放这些音乐,陶醉其中。那时候我是暗暗下决心,像他所爱的歌唱家那样唱那么好听的歌。这样,他反反复复听的就是我的声音了。当我发现自己无法像那些人那样唱时,我大哭一场,开始偷偷学钢琴,我想有一天为他弹奏一首曲子。我是那么真心地期待他赞许的目光。当我的指尖如行云流水般泻出优美旋律时,我希望看到这么一个场景——他翘着腿,眼睛微闭,有节奏地点头,微笑,一如他沉醉在他所爱的音乐世界中的模样。他说过,那是他最放松的时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越来越在乎他的感受。我希望他常常都能感到舒心,看到他忙碌疲惫的身影,我的心会微微地疼。

因为我知道——他是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他的爱是一株茉莉,在某个角落默默地吐着它那清新的芬芳,含蓄而优雅。从我们相遇的第一天起就注定,此生我和他之间,就像相依偎的两棵树,即使树干分开,大地底下的根必须是紧紧交缠的。

然而有一次因为贪玩,我差点再也见不到他了。那种感觉至今难忘。我永远忘不了醒来那一瞬间看到他的眼睛,亮晶晶的,眼神里分明有欣喜,心疼,责备……那双眼睛里包含多少感情我至今还没完全读懂,我只知道一看到他的眼睛我就哭了,因为痛,还有后怕……那时我很顽皮,跟着哥哥爬上一辆大车,不小心摔下来,头部受伤,昏迷不醒。他放下所有的工作日夜守护在我身旁,累了就趴在床边睡。据说,在我昏迷的时候,他一口饭也吃不下,把哥哥狠狠的批了一顿。哥哥后来回忆道,从没见过他那么凶。醒了之后,看到他双眼布满血丝,胡子茬茬,倒把我吓了一跳。他呢,好像超人一样,一下子又精神抖擞,出去打听各种治后遗症的方子。我还能思维敏捷地活到今天,我不知道该怎样感激他。

他的人生经历过大起大落,可谓艰辛。但不管是他事业辉煌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还是跌入困境疲惫不堪的时候,他的爱始终如一。很难想象,一个应酬过后累得几乎倒下的人回到家首先要问我今天学校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有没有什么功课不会做。也很难想象,在突然跌入困境无法周转的日子里,他那么辛苦地打拼,从来都是默默承受,没有一句怨言。他心中有多少苦呀,但他给我的,是始终不变的灿烂笑容。

那段日子,即便很苦很累,他却坚强地担当一切,让我没有半点后顾之忧地学习生活。以至于后来,当我看到这诗句的时候,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他让我明白——在无比寂寞的日子里还要有着美丽的愿望;在无比艰难的日子里还要微笑,还要唱着心中的歌。

即便是节衣缩食,他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我创造最好的条件。他总是担心我在学校吃得不好,但他又是不善言辞的,只会在我回家的时候精心准备丰盛的晚餐。他通常不吃的,坐在一旁乐呵呵的看着我吃,不停地叫我夹菜,注意着我脸上的表情。当我稍稍流露出好吃的神情,他便如负重释,仿佛所有的劳累一扫而光。

高中以后我们在不同的城市,他一有空就会来看我。见到我第一句话总是说瘦了,然后从兜里掏钱塞给我,即便我告诉他,我的钱还够用,即便他刚刚寄过钱给我。这是他不变的动作。他不厌其烦的嘱咐我,要吃好,不要过得太苦,钱该花的还是要花。

有一次天冷了,他来看我。重复完上面的动作,我看他衣着单薄便拉他去逛服装店。我铁了心要给他买一件大衣,用他刚塞给我的钱。但不知怎的,逛了一下,他不是说不适合就是说太贵了,又拉我去看女装,叫我买。我不依不饶地说:“你不买的话我绝不!”他终于妥协。穿上那件黑色的大衣,一下子年轻了几岁,他高大的身材引得不少侧目。我才发现,他其实挺帅的,只是为了我,他大概好久没添新衣了吧。我的眼角微微湿润了,忙看向一边,刚好迎上他怜爱的目光,他拍拍我的肩膀,走,去看你的衣服。

泪珠打转的当儿,那些记忆里已微微发黄的场景浮现眼前。

7岁。他从外面回来,风尘仆仆,进来看我写字,赞道“字写得很好!”

10岁。他出差途经北京没忘转老远去买正宗的北京烤鸭,因为我说过我喜欢吃。

13岁。有老师向他告状,说我不专心听讲,上课看课外书。他没骂我,还兴致勃勃地跟我讨论那本书,末了,意犹未尽地补充一句,你看能不能找一个平衡点呢,适当安排好时间。

16岁。我一度疯狂热爱写作,他不失时机煞费苦心地在家创立“青昌杯”鼓励我写作。

19岁。大学。他很忙,但他来了!他特意来学校看我。

……

心,被幸福溢的满满的。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来了,我就这样奔向他。远远的,我看见他了。我想亲密地挽着他的臂弯,给他一个甜甜的笑容。一如当年那个爱吃冰糖葫芦的五岁小女孩,我想大声的告诉他,爸,我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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