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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用心 便能收获

时间:2014-06-10 17:14:45     作者:湛师教科院吴宛姗      浏览:18086   评论:0   

                                 只要用心 便能收获

第一堂课的时候,我以为《大学生与法》这个课程就是纯粹地讲无聊的法律知识,所以那时的我带齐了其他的课外书并霸了个偏僻的角落打算在课堂上消磨时间。但上课时我发现自己毫无抵抗力地被那充满悬念的犯罪案例以及老师独到深刻的见解所吸引了,随后我便改变了自己对这堂课的看法。从第二节课开始直至最后一堂课,我每次都早早地到课室霸占第一排的第一个位置,因为我不想错过课堂上的每一份精彩。

第一节课的时候老师便向我们讲述了犯罪的概念。犯罪必须包括四个方面:主体、客体、主观方面(故意或者过失)、客观方面:行为直接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现在的我对这个这个知识点可谓印象无比深刻,因为在我的期中考ppt讲解当中,我没有正确理解犯罪的真正含义,误认为女生跳江考验男友真心导致男友溺水身亡的行为属于犯罪。实质上女生的行为只是间接而非直接地导致危害后果的发生,女生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其实,老师并不是第一次在课堂中提及与这相关的知识了,在之前的课程中老师也告诉我们如果看到有人跳河自杀而不出手相救,这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为法律上没有规定人们有义务去救跳河的人。这一点又区别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不作为的罪行必须是你有义务且有能力去救,但你却没有去救。比如说男生和女友单独去约会,路上遇到杀人犯挟持女友,倘若在男生能力范围内男生没有去救女友反而自己逃跑了,那么这个男生就没有尽到保护女友的义务,构成了不作为的罪行。

除此之外,老师还向我们讲述了很多的法律知识。比如相关的故意杀人罪案例,过失致死罪的案例,盗窃罪和抢劫罪的区别,车祸中夫妻双亡时间的先后会影响遗产的分配,如何保障暑期工的利益,在游行示威中乘火打劫的犯罪行为……老师用众多案例来向我们讲授着与案例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增强了法律的意识。但法离不开情,老师除了讲法律知识之外还会向我们讲述社会的人情冷暖,人生道理,处事原则……课堂上播放的视频”东莞女大学生之死”、“情路陌路黄泉路”等等,都在教育着我们如何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理性地对待感情。同时,在课堂上我也明白到法律也并非是绝无瑕疵之法,新婚姻法中离婚后房产分配对女性的不公揭示了与法律相匹配的其他保障法规还未完善(比如农村妇女离婚后的土地分配问题)….

此刻才发现,原来自己在课堂上学到了那么多的东西,完全不需要看回课堂笔记,完全不需要询问其他同学或者查找相关资料,很多课堂上的记忆如泉水般涌来。原来很多东西只要用心了便能有收获,我不需要刻意去记忆背诵,因为这些知识都已经紧紧地刻在心上。感谢这个课堂,感谢这位和蔼可亲的老师,拓展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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