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写过一条说说,“初三时以为那是黎明前的黑暗,到了高一才明白那不过是黑暗前的黄昏”。然而高三时,我又傻傻地认为真正的黑暗来临了,上了大学才知道,一切的一切都刚刚开始。大一第一学期的第三个月,我“光荣”地将自己的胳膊摔断了。短短的几个小时过后,我抱着沉重的石膏回到宿舍,从此开始了我两个月与蟑螂为邻的日子。前三个夜晚,都是哭着睡着的,又都是被疼醒的。每晚睡前瞪着天花板上的日光灯发呆,我多么想那只是一个梦,一觉醒来我的胳膊就会像以前一样灵活。可我的右胳膊就静静地躺在冷酷的石膏里,没有丝毫动静,我知道,我欺骗不了自己。一个多月的绷带生活教会了我太多太多,所谓的有舍才有得吧。别人出名都是因为才华,而我就以一个“跨栏摔倒”的名义“出名”了。心理助班说我好强,刚开始就敢以那种形象出门,虽然我嘴上说“那又怎么了”,可我心里多少会有些不舒服。就像你们在大街上看见吊绷带的人的感觉一样,我就那样过了一个多月。其实我心里无数次地告诉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事。那段时光里,很孤独,很寂寞,有点自闭,甚至我想要放弃大学生活了。生活就是这样,只有当失去了才有时间思考,才有时间明白更多的事。忘记自己哭过多少次了,有时候还和自己的右胳膊说话,“再不厉害了吧,左胳膊现在比你强了哦”,然后一阵苦笑。是啊,从那时起,我开始左手刷牙,左手吃饭,左手写字,真是明白了被逼无奈时什么都有可能做到。也许有人会认为我有点小题大做了,的确,我承认那段时光里我有点懦弱,摔断了胳膊就这样那样的,在此我批评下自己。有时候我也担心过,害怕胳膊永远都不可能伸得很直了,但也想通了,无论何时发生什么事都是命中注定,接受了它才是自己的人生。现在,离我受伤已过去了109天,我依然认为那是一个梦,一个让我成长了的梦。也许有人不相信一次受伤会让人成长,但我想说,我的确有所收获。最让我开心的一件事就是和你的再度相遇,如果把这次受伤定义为和你重逢的条件,那么我也觉得值得了。我说你带给了我很大的改变。从前,我不会有如此强大的动力去做某件事(哪怕是钢琴),现在,我始终是起床最早的,我开始喜欢跑图书馆,喜欢严格要求自己。仿佛忽然有了一股莫大的力量要我做下去,我有了目标,我不再孤独,我似乎看到了未来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你曾说你不想因为你的职业连累她,但我现在的想法是,哪怕要等到白发苍苍的那一天才能在一起,我也愿意等;哪怕以后不能天天见面,不能像其他人一样逛街、看电影,我也愿意选择那种生活;甚至哪怕有一天真的又有了战争,我依然愿意接受任何结局。说好了不许说“谢谢”,不许哭,这是命令,亲。对于军人的理解,是从许三多开始的,《冲出亚马逊》也给了我极大的震撼。我知道,军人不仅是严肃的两个字,它承载了更多的责任,也意味着要付出更多的血与泪。从和你重逢后,我绝不会再后悔自己的每一个选择,不论之后还会有多少困难和挑战,决不言放弃。我明白选择这一切意味着什么,我十分确定的说,我愿意选择,我愿意接受,我愿意承担。我,找到了自己的方向。 【编者按】:从文章看得出作者是一个坚强、执着、独立的孩子,肉体得到锻炼,附于肉体上的灵魂也得到升华,希望作者能往自己的方向乘风破浪。问好作者,期待更好。 ——责任编辑:且小七 2012年4月4日
十年寒窗,终于盼走了最后一个孤寂的严冬,盼来了一个崭新的春天,那是梦开始的地方。过完一个潇洒的暑假,我们各自奔赴自己心中向往已久的地方。走在大学校园里,多了份稳健,少了丝稚嫩,多了份静谧,少了丝喧嚣。没有了高中时读杂志上那些描写大学生活的欣喜与羡慕,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完全只属于自己的生活。高中时,我们奔波于两点一线,家与学校的路上写下了多少故事;如今,我们不过是奔波于三点,宿舍——教学楼——食堂,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呢。每天在上课前40分钟起床,然后下楼买早餐,再边吃边向教室飞奔,运气好爬个二三楼,运气不好今天的课在六七楼。中午下课后所有人再一窝蜂地涌进食堂,那场面可用浩浩汤汤来形容。就这样,一个学期又一个学期地过去,虽夹杂着些活动,可仍是觉得是在昏昏度日。没有了高中老师的督促,没有了那份拼搏的冲劲儿,一个高考过后,是被累垮了还是枯萎了呢。再也不见那个每周都慷慨激昂地制定计划的自己,再也不见那个每晚都在灯下奋笔疾书的身影,再也不见那个每次都在考试后屁颠屁颠跑老师办公室的脚步。渐渐地,我才发现,我把自己丢了。来到大学,你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周围环境所同化。你开始睡懒觉,开始喜欢没课就在宿舍,开始吃方便面或是习惯了叫外卖,开始足不出户能网购的一律网购……这该怎么形容呢?迷失自我?我不这样认为,以上的这些行为是放纵的另一种形式。可你是否知道,校园的草坪上、楼顶上始终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在天蒙蒙亮时就已手捧英语书开始高声朗诵;他们喜欢将图书馆当成宿舍,有书的地方就有快乐;他们要么争取第一个冲进食堂,要么等人流过去再进入;他们有明确的理想,有明确的目标,他们懂得自己想要什么,懂得怎样获得。在一部分学生抱怨课听不懂的时候,他们已自学得差不多;在大家都享受周末的美好时光时,他们也许会不觉辛苦地做兼职。他们永远比别人看的更远,走的更远。我不想评论这两种大学生活,只是想说,如果是我,我会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当你一个人漫步于美丽的大学校园,你是否会被那一种静谧所感动呢?坐在草坪上,微风拂过,你的心弦是否会有一丝轻微的颤动?站在湖边,望着一排鸭子从容地游过,你的心中又会想些什么?我觉得,我们太幸福了。学习之余能这样感受自然,沐浴在自然的气息中,远方,有朋友、家人对你的思念与祝福,还缺少什么呢?大学,是一个伸手便能触及梦想的地方。没有什么不敢想,没有什么不敢去做,有梦便去追,虚无也是一天,充实也是一天,何不让自己在年老时还能对子孙讲那丰富的大学生活呢?那么,你想好你的大学要怎样过了吗?【编者按】喜欢那一句“你想好你的大学要怎么过了吗”,在现在这样的大学制度下确实有不少的人已经迷失在安逸中,或许还在迷茫中,可幸作者能够从现象中看出本质,扣问自己,思考自己的大学生活,思考自己的人生,这难到不是一种生活的智慧吗?问好作者,期待更多佳作! ——小小丫 2012.4.4
曾经那些关于随笔的温馨的话语,现在已化为记忆沉睡在心底。 ——题记随笔,似乎一直是一个与我纠缠不清的话题。已记不清高中时曾几次谈到这个问题,也不记得自己对随笔下了几次定义。只是至今仍记得高一第一堂语文课上,当李老师说出从今以后随笔就是每周的常规作业,并且字数在1000字以上时,大家脸上惊异的表情和心中略有的些愤愤。还记得李老师说1000字是很好写的,实在写不出了,就描述自己家门是什么颜色呀……现在想想都觉得好幽默。还记得我写的第一篇随笔题目是《思雨》,写作目的是让老师认识我,那篇文章字数加标点共1028字,还记得李老师在“加上标点”四个字下画了条红线。现在想起来,温馨得有股落泪的冲动。是啊,三年的高中时光就这样过去了,此时,已没有语文课代表每周催着收随笔,也不见每周随笔本上那一个“优”字或是几句点评。但是,随笔已成了我的一个习惯,它像种子萌发似的深深地将根生在了我的心里,的确,随笔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直到现在,我仍然没有忘记自己曾经有一段时光多么痛恨随笔,甚至写随笔时会骂骂咧咧哪有那么多事可写,觉得随笔是既浪费笔墨又浪费时间。高三时,有同学想出“高招”,将老师上周批的日期用透明胶粘掉,然后再续写几行来蒙混过关;还有的把自己高一时的随笔翻出来,抄在高三的随笔本上,也许那时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吧。到了高考前的那几周,我开始越发珍惜起写随笔的时光来,不舍之情愈发浓厚,早已不顾写随笔占据的复习时间,似乎对随笔成了一种执着。高考过后,很久没有写随笔,时间长了,便会觉得浑身不自在,于是翻出随笔本开始“重操旧业”,只是没有人再会留下红色的墨迹了……虽然对于随笔我有过抱怨,有过不满,但还是对它足够重视。高中三年,一年用一个随笔本,我会亲自去文具店精心挑选随笔本的封面和每页的图案,因为那将代表我一年的生活。我会在每个随笔本的最后为它写一段后记,在扉页上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句子。如果要用颜色来形容已经完成使命的那三个随笔本,那么高一的是五彩斑斓的,高二就只剩下红黄蓝绿,而高三就是彻头彻尾的黑白灰了。要说写作内容,高一还蛮有想象力什么都写的出来,高二就尽情地感伤自然,高三则以压力和考试为主要内容了。可就我自己来看,我对自己的随笔是越来越不满意,文笔是越来越差,字是越来越不像样。高一时写的文章还获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优秀奖,之后的便无一例外的沉沦大海了。我还曾在随笔中讨论过这个问题,不是文笔是越练越好的吗?怎么我越写越觉得像流水账?这书也没少看,可是写的时候就干瞪眼了。现在三年过去了,我依然精心挑选了第四个随笔本,在上面继续书写着我的故事。李老师说的对,等到多少年后,这些都将会成为一笔珍贵的财富。我对随笔的感情,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由漠然转变为了深深的爱……在此向李老师深鞠一躬,来表达我对您深深的感激之情! ——后记【编者按】随笔,不但可以深藏着思想,更能让自己的心灵在那肆意挥洒,那种感觉确实是让人难以割舍。不过那位充满睿智的李老师确实值得敬佩,能在中学遇上一位恩师让自己得到一生受用的东西真的很幸福,希望作者能继续保持着写随笔的好习惯。问好作者,期待更多佳作! ——小小丫2012.4.4
昨晚午夜,辗转难眠。我已经再也提不起勇气给你发信息或打电话告诉你,我睡不着,我过得不好。因为,你有你的生活,你有你的世界。我早就不在你的世界里了。我们都是彼此的过客。我们只能接受现实,别无他法。过去的我,总是把学业放在第一位,把你放在第二位。学业尚未成功,你已渐行渐远了。呵呵,相逢的总会再相逢的。现在的我,决心要把自己放在第一位,聪明漂亮放在第二位。我曾信仰的那些正直善良美好,已经蜷缩在角落里许久许久。我实在不敢再靠近了,我只能更爱我自己,如果我都不爱我自己了,真的很难相信还有谁会爱我呢?再见,青春。再见,过去的我。再见了,曾经自以为爱过的人。【编者按】:一切随缘吧。作者经一夜深思,决定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此乃明智之举。每个人只有把自己放在首位,好好爱自己,才有能力去爱别人。问好作者,期待更好。 ——责任编辑:且小七 2012年4月4日
“希望有那么一天,你知道有那么一个人一直在爱你” “我好心痛,为什么我们总是错过” “我很喜欢阿亮学长,已经喜欢了三年了,我所做的一切,我努力改变自己,都是为了你……” “其实,我……一直在等那个人从美国回来” …… 电影的片尾曲在缓缓地滚动着,我却依旧停留在属于他们故事的结局中久久不愿离开。 早在高中时期就听说过这么一部电影,当时因为一些原因所以一直没去看。后来也渐渐淡忘了,我总觉得有时候一些美好的东西需要你耐心的等待,在合适的时间碰到才可以使它充分地展示蕴含已久的韵味。 穿着干净校服的年代,我们都是如此的普通,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年轻的朝气根本就不需要任何的装饰就可以引来全部关注的目光。 影片中的女主角小水,也是那么一个平凡到被忽略的女生,没有甜美的笑容,没有华丽的服装,没有出众的外表,没有优秀的成绩,唯一拥有的只是三个不离不弃的死党。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小水被有着阳光笑容的阿亮学长吸引。 因为喜欢他,所以有事没事总会找借口溜出教室“巧合”路过他的教室,只为见他一眼; 因为喜欢他,所以会希望把自己变得漂亮; 因为喜欢他,所以拼命地渴望可以进入小欧老师的舞蹈社,因为舞蹈社的成员都是出类拔萃的美女,不管什么时候都会引起全校的关注; 因为喜欢他,所以努力排话剧; 因为喜欢他,所以坚持努力地练着着重复的一个动作,当好军乐队指挥; 因为喜欢他,所以做了很多很多很傻的事情…… 因为有那么一个人,所以有的坚持的理由。只要有一点点轻微的关注的动作,哪怕只是一个眼神,也足够开心一整天。 在排话剧快摔下舞台时,被紧紧地拉住手,眼光定住不愿离开; 在他知道自己的名字之时,兴奋得对着天空大喊; 在收到他送的花之后百般呵护,虽然他说是朋友转交的; …… 生活总有插曲,永远不会只有一个人演着独角戏。同学之一的小菲漂亮,聪明,总是抢先一步。 只是当小水下定决心开始努力时,小菲却还在继续上演着娇柔谄媚的陈情滥调。 死党因为变漂亮的小水没有参加小霞的生日,也没有经常和她们玩在一起而和阿亮一群人在一起,开始渐渐疏离她。 终于临近毕业了,此时的小水已经和当初那个自卑的小水判若两人了。变得漂亮、自信、勇敢,成为学校的焦点。曾经的死党依旧不肯原谅她。在她们面前,她唱着曾经一起彼此最熟悉的歌曲,泪流满面地回忆着曾经一起走过的日子,最后是以四个人抱头痛哭的场景落下帷幕。其实本就不存在记不记恨,因为太在乎,才不允许对方有一丝的背叛。最深的友谊源于用心的经营。 对于阿亮,喜欢了三年却一直没有开口。在死党的劝说下终于决定去表白了,却在那时知道了他已经有了交往的对象,小水任凭眼泪面无表情地落下,伤心欲绝地离开了。 而后,因为成绩优秀去美国念高中了,阿亮也进了心心念念的足球队了。 只是小水到离开的那个时候都不知道,早在她还很不起眼的时候,阿亮就已经在默默关注着她了。他用自己的相机记录着这些年小水的成长,在背地里难过,为着她做了也做了很多很多的事。只是他一直没有说。 九年后的一个演播厅里,已经成为国际设计师的小水再一次回到自己的国家,却意外的见到久未见面的阿亮。让人诧异的是,她的唯一问话是“阿亮学长,你……结婚了吗?” 十二年的时间,分隔两地,全无音讯。 无法想象,一个人的日子里,寂寞与艰辛是如何陪伴她度过的。一个人,将面临着怎样的困难。 一直以来, 因为有一个人的存在, 使等待有了意义; 使努力有了方向; 使坚持有了动力。 青春只有一次,一经典当就无法赎回。 找到一个理由,一个可以让自己努力和坚持下去的理由。 【编者按】:谈起初恋,每个人都能想到那一年那个人,在小水身上也或多或少看到熟悉的影子。问好作者,期待更好。 ——责任编辑:且小七 2012年4月4日
时值清明,林荫校园小道,绵密微雨飘飞,忽而念及祖先。比及说至祖先之佑子孙事。一舍友说到,望祖先保佑,实不靠谱,何为?只因祖先早已投胎为人久矣。怎料彼不求祖先之佑乎?故,祖先来世求祖先之佑,为之奈何?后继而聊起,菩萨之佑世人,何世人之求佑于菩萨而终不得遂愿?舍友高见,世人之求佑于天,犹如现今之求职也。如何说之?此乃,求佑之人淫,故全凭考官之心愿也。天上的各路神也忙啊!故而顾及,世人早已不在现世矣!故而世人多求而不得啊!乃闲余之浅见尔,徒增笑耳! 【编者按】:谈笑间道出了对于求神拜佛的看法,信则有,不信则无,选择相信死后会投胎却不相信祖先能保佑后人,这只是个人比较可爱的想法,问好作者,期待更好。 ——责任编辑:且小七 201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