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1)班黄尚森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金釭今宵孤照,鱼跃龙门往昔胜。娉婷分时,恰如一帘幽梦长。飞花弄晚。琼浆半夜独饮,北雁南飞行者依。华年共享,正是月桂霜林坠。欲留还去。海映残阳,暗夜入胡天,一笑清明淡若止水。艳绝尘。燕掠空暝,清水出芙蓉,独立中秋韵压红叶。冰鉴堎。静按三尺剑,笔动似琴弦。锋颖未残,更起抒情别意。仪立半寸功,书破胜钟磬。卷帙入柩,便出来世绝章。雪泥鸿爪随风逝。莫可哀,往世姻缘今生续。空惹寂寥。微言大义映心迹。岂可知,火烧赤壁计连环。只待东风。陈年墨迹,适逢倾怀年少时。步随愔愔旧巷,唯有江湖笑。艳冷无痕,恰有冰雕似故人。眉起莞尔不觉,便是恩怨了。湛蓝天宇,闲若风尘。应是樽前无语,漏断黯然。飘无期。红晕妆前,冷胜清秋。了却韶华牵挂,子规默啼。遥无日。萧何亦可非成败?向使身死秦汉时,盖棺论定未可知。龙云气涌怒江头!溯源年迈长征日,名垂竹帛千秋仰。华年似锦,可叹秦淮八艳长。巾帼飘摇克柔刚。思雨缠绵,梦揽金陵十二钗。女才斗酌胜阴阳。丹青妙笔起纤尘,堪论那似假幻真?隐遁处,便是绝境胜景。霞光万道串云端,莫望这恰远却近!枯井内,焉有明月轻风?刘姓恒,待传待谥。渐渐清若浮水露。非是空鸣。璐皆气,或明或暗,切切苦似寒雪净。惟欠孤傲。韵压群技,十年苦寒出真迹。既回头,尽生情愫明意。琴吟嘎止,半载寂寥道原味。淋漓末,飞花飘过留痕。小菊溢满园径末,步履忽转,缘尽之时。迟暮泣红日。云翳留滞氤氲起,空灵消散,高飞翌日。彼岸入无间。蔼然喟叹,伊人似牡丹,梦中游龙尽染香。可求镜呓?妍媸不辨,竖子皆木鱼,波面弯月敲更破。安敢觊觎!淑静窈窕,暖袖畴昔。记髫年繁芜,今宵落。勋业堪朽,温靡罔替。待不惑连珠,昨流觞。吴侯借还荆州日,尽是神将奋起时!一朝棋落,纷争定。淳厚风朴瑶池立,可忆王母蟠桃宴?前暮辗转,啁啾祭。伟绩丰功定乾坤,半卷挽联半部史。落定尘埃长风破。贤相良臣论经纬,一句忠言逆耳闻。真伪难辨云涌浑。茱萸遍插中秋季,未曾冥想独暮流。遥可及,天涯是何归处?馨香满院谷雨期,却是哀怨椋鸟性。眺远望,海际怆然涕下!
外国语学院08级4班陈夏霓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那个夏天在寂寞的丛林看清水涟漪,芙蓉不及听筝音如流水令人回味而犹有余香日光炽热的夏天我躲在栀子花里却偷偷听见梦想开花的声音及幸福敲门的细碎声响又到夏天我站在树荫下看年少一点点模糊在夏日里一切云淡风清终是精致的幻觉萧瑟的冬天没有炎热的侵蚀却想起那个仲夏记忆像六月雪飘零不着边际却让自己喜欢
文/冯振伟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做了这样一个梦。这似乎是一个大喇叭裤刚刚过时,微叭裤悄然兴起的的时代。年龄的细节无从考究,只知道自己在上学。那时的学校里终日游荡着几个或一帮欺善怕恶的小混混。他们物以群分,低级的穿黑色衫,高级一点的染金发、穿喇叭裤配皮鞋。再高级的就没有了,都出外面混了。那时候我对皮鞋有一印象。在桌球室经常播的那些恶俗的警匪电影里,大哥总是那种翘着二郎腿坐着,任意指使人擦皮鞋的人。所以,皮鞋对于我这个只穿得起校服和凉鞋的穷学生,总有一种酸的感觉。仇视那种穿皮鞋上学泡妞,打架时还要用皮鞋跟人家凉鞋对踹,而且还要踹赢的人。我下课在操场时就见到过一个皮鞋的跟一个凉鞋的单挑,结果凉鞋的连鞋都被踢飞,脚板都血肉模糊了。对了,皮鞋的地位就是这样渐渐确立起来的,我想。后来,带着一点仇视和一点朦胧的崇拜,我鬼使神差地跟了一个皮鞋党混。虽然我穿的是回力。其实看清楚一点,是“同”力。老大就是那个踹王。他发明了口号:“穿皮鞋,走进你妈大道”。意思是要确立并巩固皮鞋在混界的地位,并早日让兄弟们穿上皮鞋,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然而当大伙儿问他的皮鞋是从哪里买的,他却说不出口,最后支吾着说是他爸送的。于是,我们一帮处男的精神就被这句口号引导着,这丝毫不逊于文革的口号崇拜。文革的拉红横额游行的景象霎时间闪过脑海,恍如梦境。我开始变得游手好闲。上课走神开小差,下课就跟在踹王后面混世。在单杠那边跟一帮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名字的竟然还能称兄道弟的人谈论,谁谁很拽,谁谁很欠扁,谁谁又被扁。在厕所里又讨论哪个女孩挺拔,哪个女孩被搞定了,又哪个漂亮的女孩原来他妈的是男的。因为有人发现他小便是站着的。在走廊遇见老师的时候,有个同学挺身而出拿着个装满水的避孕套,举到老师面前问这是什么。看见我们纯洁的女老师脸红得话也说不了,大伙儿哈哈大笑,我也在旁附和着,有那么白痴笑那么白痴。最后老师义正词严地掩饰:气球,不是这样玩的。以上就是我梦里的生活,没记住以前的事,未来也是个从来没有想过的鸟东西。虽然在他们打架的时候我只是在一边看,勒索低年级学生的时候又只是站在后面撑场面,一分钱也没收。但是我心里清楚,我不是做流氓的料,不是做大事的料,我的胆始终是小。我,只是穿十一块的假冒回力的料。我日复一日用玩世不恭的外表掩饰着本来也只能用显微镜才能看得到的胆。突然有个插班生插了进来,成为了我的同桌,一同坐在课室后面的角落里。我一看他就觉得他是个读书死的书呆子。戴眼镜就算了,偏要有条眼镜带挂在脖子,而且偏胖。那显然是弱智的象征。最令我不爽的是,他竟然穿皮鞋。我问他为什么有皮鞋,他一脸笑容说那是他以前在学校进合唱队时,他爸送的。我从小到大一直鄙视合唱队和鼓号队,觉得他们被老师操纵和利用着,张着大口歌颂祖国。其实准切点讲,所有的鄙视,都来自他那双印有米奇老鼠头像的,光灿灿的皮鞋。它甚至比踹王那双黑蜻蜓还要抢眼。我看看自己的同力,再看看他的,不禁感叹暴殄天物。有一天他问我,有没有听过《同桌的你》,我说没,只听过欠揍的你。他竟然问是谁唱的……我依然跟着踹王混迹江湖。上课时一边鄙视同桌抄得满满的笔记,一边等下课。下课一边在厕所进行集会听着踹王公布下一个勒索对象,一边等放学。总之生活丝毫没受到那同桌的既不时尚又不幽默的人格影响。又有一天他塞给我一包薯片,问我:“你是不是踹帮的?”我一把拿过薯片说:“是,你怎么知道?”那家伙这么笨也知道我们……他说:“是不是穿皮鞋就能进?”我看看自己那鞋帮快穿的同力,说:“不是,胆子大就能进。”“我想进……”那家伙为了能让我带他进去,每天帮我抄笔记,每天给薯片我吃。我从中找到不少便宜,例如,作业直接给他做,考试测验试卷直接让他替我写。他虽然样子笨,但考起来不差。有天他抬了个硕大的录音机回课室。并在下课时候把喇叭凑到我耳边。里面传来了一把有点沙的声音。这就是《同桌的你》,同桌说。我看到周遭同学传来厌恶的眼神,发觉喇叭实在太大声了,连忙说:“行了行了,小声点小声点……”同桌说:“呵呵……”我说:“擦鼻子滚蛋,哈。”我竟然觉得那歌也挺好听的,在梦里。想到这,我已经知道自己身处梦中,因为我察觉到耳边有一蚊子徘徊把我拽回现实。歌声与蚊叫声使我的知觉游荡在梦境与现实之间,我眼睁不开,只好在梦境里操纵着模糊的意志,搭着同学的肩膀,回到肮脏的厕所。我把同桌介绍给踹王,并指了指他脚上那双闪闪的皮鞋。踹王抽着烟,看着傻笑着的同学,目光下移到他脚上的皮鞋,漏出一脸坏笑,对着同桌说:“勇敢不?”“我勇……勇敢勇敢。”“证明一下。”同桌沉默了很久都找不到能在厕所里证明自己勇敢的方法。在这暧昧的包裹着烟味的空间里,我已经完全知道自己身处梦中,里面的所有人和物都是虚晃,在下一秒将任由我摆布。我可以上前给踹王一拳,就算他还手我也将感受不到痛楚。我甚至可以直接把自己的同力变成正版回力,或者直接过渡到世界上最昂贵的皮鞋。但是,以上所有方法,都似乎证明不了我自己的勇敢。我疯狂地渴望证明自己不是胆小,至少在梦里。在踹王面前,我突然向同桌伸了一脚,他哇一声趴倒在地。我飞快地从他脚上脱下那漂亮的皮鞋,当着踹王的面穿上。在旁边围观的小卒们,包括踹王都傻了眼,定着一动不动。在这个万人瞩目的伟大时刻,我终于觉得自己有偶像般高大。我想,还未完结。我拽起倒地的同桌,把他按进厕所。大伙都堵在门口围观。我大声地呼喊:“以后踹王混蛋去,你们都要跟我,谁不听话像他那样!”我按着同桌的脖子,把他的头塞进马桶里冲。水流疯狂地伴随着同桌的叫喊声旋转回荡。厕所整个空间都被声音撕烂得面目全非。同桌虽然哭得异常惨烈,但那始终是梦境。所有悲痛都是假的,假的。但我却看着脚上那双闪光的,明知是虚假的皮鞋,享受着这恍如真实的虚荣和羡慕的目光。之后我什么也不记得啦,好像被蚊子咬醒。回到现实,脱离了梦里的虚荣,总觉得空虚,特别是中午,每逢醒来空气都是粘稠得令人郁闷。到现在我倒怀念起梦中被我虐待的同桌。我想对他说声对不起。但是以后的梦都没有了他的踪影。这个梦是很久很久之前做的,之所以现在才记录它,是因为我的同桌——梦里同桌的原型,死于自杀已经有好几年了。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兽医学院08级动物医学4班杨彪一我所要写的故事就如同我未来要出生的孩子,他来自于我却终究不是我。有许多的文字是凌驾于生活之上的,像站在云端的天使.,你只能仰视她的容颜然后满怀虔诚的低下头。写文章并非自我诊疗的手段,充其量不过是是自我疗养的一种小小的尝试。我很早的一位老师曾这样的对我说过,而我真正理解,则是二十岁后的日子。再二十岁后的日子,我一直在追求着同一个基调——试图用自己的方式生活着,于是我开始同周遭的事物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很多时候,我希望我写出的文字不是单纯感性的认知,而是可以成为某种丈量的尺度,就好比,很多的日子里,我们用我们的耐心丈量着生活。小说是自心灵而生出的沉默的孩子。沉默在现代人的眼中是一种过错,这或多或少注定了很多孩子的不幸。换言之,其实每一个孩子也都是一本小说。故事是很难驾驭的一样东西,就像是一个新骑手根本无法很好的驾驭一匹烈性的马,以此类之,这些写在文章开头的文字并不是画蛇添足的笑话。二这是座南方的城市,夏季有些许的残酷,很少会有雨的问候。其实我是不喜欢雨天的,但也不喜欢布满灰尘的燥热的天空,以及肆无忌惮的太阳炙烤着大地。这座城市的夏天因漫长而让人备受煎熬,很多次的夜晚,会在凌晨的一点入睡却又在两点钟醒过来。睡眠像是个未关掉的小闹钟,总会断断续续的响起,于是白天的自己萎靡的像是在被迫戒毒。很多时候,忍无可忍,总会嘲笑,这是座没有秋天的城市,连叶子都患上了失眠症。每次如此的周而复始,厌倦的情感也与日俱增,不知觉中竟然一步步陷入无法自拔的想念当中——我想念的是来自北方的秋天的风恰好经过的一座小山城。已有四年了,我只是常常的想念那座城市,却终究没有回去过。或许,四年的光影对于我早已起步的漫长人生而言,不过是去超市购物时不想放回皮夹的零币而已。然而,换个角度,也足以使某段昏黄的记忆又或者久未重温的生活成为一种蝉蜕。很荣幸的是,着手写下这篇文字,是在一个宁静的有雨相伴的午夜。雨水洗刷着这灰蒙蒙的水泥路,倒也清新而自然。淅沥的雨滴敲击着地面。如同记忆中的几百只蚕在撕咬着桑叶。偶尔会有晚归的汽车从阳台下飞驰而过,溅起的水花打破了那片“沙沙”的宁静,有或者,划破黑暗的闪电从城市的东方扫向西方,接踵而至的是隆隆的雷声以及风与树枝的缠绵耳语。我推开宽大的落地窗,阳台的对面是一条川流不息的环城公路,即便在这风雨交加的夜晚,也不曾想象马达会就此安睡。雨雾中的路灯散发着耀眼的黄,如同阳光下的玻璃碎片,晃眼乃至生痛。这是座无眠的城市!十一月走到尾声,北方的冷空气姗姗来迟。我开始穿上了那件米格灰色的外套穿梭于这座城市之间。城市在这样的季节开始变得缓慢,秋天的气息四处蔓延着,每年的这段日子,我总是陷入一种因熟悉而带来的恐慌之中却又无法排解,像是同一个熟悉的人不期而遇却突然忘记了她的名字般。元旦临近的时候,寒流加剧,城市在节日里总变的有些混乱,街头巷尾,嘈杂的促销声音中混杂的是流行音乐的歇斯底里。我决定回去是在第五个如此这般的年尾。三我终于从火车那片浑浊的空气中逃了出来。车窗外的空气,清澈,新鲜却也如同无形的冰一样透明寒冷。车站的水泥地冻的益发坚硬,随处可见的污水结成了厚厚的黑色的冰。穿过寒气逼人的通道,我早已经忍不住的浑身哆嗦。这就是那座北方小城的冬天,冷的几乎像个蛮不讲理的小姑娘。阿三在出口处接到了我,给我的微笑亦如四年前的亲切,我还他一个短暂却真实的拥抱。披上他为我准备的羽绒服,我迅速的钻进了车里。车里的暖气终于止住了我的哆嗦。“你说,南国的燕子现在回来,感觉会如何?”阿三打趣地问我。“会很饿,因为找不到吃的!”“我妈在家恭候着呢,听说你要回来,都念叨你两个月了!”“我也很想念干妈!”“不信,若是,也是干妈的拉面。”我笑而无语,通宵不眠的火车让我如同被阉割的狗,丝毫提不起精神来。我转向车窗外,极目远视下的小城依旧在一片朦胧中沉睡,而这早已苏醒的车站也并未扰人清梦。现在是凌晨的五点钟,因为是在十二月的尾声,所以东方并未露出曙光。值得一说的是,这座小山城,安静却拥有着属于自己的个性。很多的青石小巷在小城里纵横交错,许多人都从上面走过,好像那些落在青石街上的雨,来去自如却也悄然无声。在这里,我度过自己大学开始前的所有生涯,属于我的年少也留在了这座小城的天空下。阿三是我自小一起长大的伙伴。高中毕业后,阿三本可以去一个并不太差的一本院校却最终弃学从商——在这座小城开了一个酒吧。问起缘故,也是类似于学而百无聊奈的搪塞之语。或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理念与信仰,就如同虔诚的教徒侍奉着上帝般。日后的交流也终无再涉及此处。酒吧的风格几年来一直未变,安静的氛围中流淌着爵士乐的音调,亦如阿三的为人处事,低调而沉稳。酒吧生意兴隆,小城的酒吧少也有三四家,却独阿三一家丝毫不与重金属相关联,从而有了自己的品味。其实,品味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很多人都在追求着。“生意不错嘛!”我啜一口暖啤对正在调酒的阿三说道。“托你的福啊,当初真没打算开爵士酒吧。”“有没有开分店啊?”“去年开了俩家,城东与城南,托别人打理的,生意不如这边。”“是一件需要用心经营的事业!”“也是,不打算再开了,不想让自己的东西变了味道!”“想明天去看一下龙,很久未去了!”“如果必要,我开车送你过去!”“也好,我先回去了,同干妈聊天也是好久之前了!”“我妈很啰嗦的,这到没变!”从酒吧出来,小城的夜晚充斥着北方特有的寒意,犹如千万根的针刺要入侵骨髓之感,我招来一辆的士,风一般钻了进去。车窗外的小城早已面目全非,七彩的霓虹在无穷尽而又寒冷的夜晚飞扬跋扈的闪烁着,而我熟悉的青石街的小巷也早已在一片珠光宝气中灰飞烟灭。我有些伤感却终究没有爆发,生活本是如此,在得到与失去之间周旋,终究没有永恒。四第二天的上午,阳光灿烂的好似情人的脸,清新遇冷的空气中散发着松柏的香味。我们下了车,踏上了去上坡的路,落在小径上的枯叶簌簌的发出声响,可能是早晨有霜的缘故,小径和枯叶都很潮湿。这是一条不向阳的小径,然而从坡上吹来的每一股风里并没有冬日的寒冷,所能感觉到的是一种生命的灵动,无论是谁,我想只要吸进她,即使气息奄奄,也能为止一振。坡顶很是平坦空荡,四周是常青的松柏参差不齐。这是一块与世隔绝的宁静之地,坟墓与坟墓之间等距离的间隔,整齐而有序,如同是从高空俯视的住宅小区。阿三指引我来到龙的墓前,墓还是四年之前的小而精巧,只是多了些枯死的苔藓。墓碑上龙的照片已呈现暗灰色,但依旧微笑着迎接每一个人。“再次见到你,想必龙也很高兴!”阿三扫去落在墓碑上了枯叶。“或许吧,不过时常能感觉到这里的气息到是不假!”我用棉质的手套拂去照片上的灰尘。“毋庸置疑,我时常过来,每次来都莫名的踏实!”“很是想念!”“诚然!”交谈戛然而止,沉默如同远去的景象:被枯草染黄的田野以及若隐若现的山。阿三点燃了三根烟放到墓碑前,几股轻柔的雾气从墓前升起,在龙的照片前汇聚成了絮状。“也给我一根吧!”我的话语打破了刚才的静谧。“还是想知道,为什么不读书而去开酒吧?”我吸了一口烟,眼神飘向远去。“很是抱歉,现在还要你问这个问题!”阿三在墓碑旁坐下,点起另一个烟。“都过去那么久了,却还是很想知道。”阿三吸了一口烟,转过头来看看我,微笑道:“我要说,龙可能会不高兴的,不过也无妨。其实龙和我一直打算高中毕业后就一起开酒吧的,之所以不对你说,是因为知道你父亲肯定会要求你去他的城市读书的,不想令你为难罢了!”“这样啊,早该想到的,那么能告诉我,现在我还能做些什么吗?”“要我说吗?——不要耿耿于怀,不可抑郁!”“可以考虑哦!”我站起身来,用脚熄灭了烟蒂,望着温暖的阳光下彼此嬉戏的一群麻雀。“知道嘛,其实我也知道事情都已成为过去,死者安矣,活着的人则需要更加倍的努力。在那边的四年,我总是在想,如果那天晚上我不让龙送我去车站,又或者那天的天气不是大雨滂沱,或许龙的车祸就可以避免,而我也可以过我自己的生活。然而一闭眼,眼前就浮起街衢,现出房舍,传出笑语,田野无际,炊烟袅袅,耳边蝉鸣,夕阳下的我们。一成不变,抽象却真切的一直是难以释怀的记忆总在我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我觉得是我的错,自始至终!”阿三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悠长的声调像是了却一桩心愿又想是在无声的责备。面对着阿三,我不能自抑,任由这委屈多年的情感如洪水般咆哮,说出了心中囤积多年的话语。阿三站起身,伸一伸手臂,嘴角在阳光下微微上扬,几分钟的沉默之后,对我说道:“我得承认,在你离开的前一年里,我拒绝你的电话,不想打听你的消息,一心埋头于我的酒吧,没事来这里和龙说说话,发发牢骚。后来生意上了轨道,我开始反思,我觉得我不应该怪你,因为死去的不是我。今天听你的话,我相信龙也不会怪你,因为我们都在怀念他!要知道的是,我们活着龙就从来没有死去!”回去的路上,阿三在车里播放着派蒂•格里芬的一张比较老的专辑——《FlamingRed》——粗犷的电吉他、打击乐器和键盘乐器演奏出喧闹的背景音乐却自始至终有着乡村音乐挥之不去的安静中流淌的忧伤。我们没有交谈,安静的听着每一首的歌曲,这曾是我们三个人高中时代最喜欢的一位乡村歌手,融合了民谣、乡村、蓝调与福音的风格,每一首的歌曲都仿佛在深入的探讨着生命中各种感情的失落,想必这也就是我们之所以喜欢的缘由!故事本没有所谓的开始与结尾,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彼此的需要罢了。很多故事简单的如同速溶的咖啡一般,与其用掩埋尸体的方法去掩埋记忆,不妨一吐为快!村上曾说,一个季节开门离去,另一个季节会从另一个门口进来。不过,一个季节的死去。故事也是如此的这般。五一个傍晚,我去郊外散步,躺在凉凉绿绿的草地上,耳听芒草随风摇曳的沙沙声,稻草人在与晚风接吻。天空飘荡着如毛刷勾勒出来的几缕云絮,目力所及,无不是不折不扣的湛蓝,那湛蓝不知深有几许,竟使我不由得伤感。远处是苍翠的山峦,头顶有呼啸而过的晚风,虫鸣声伴随着溪水。我闭上双眼,由自己的思想肆意的旋转着,对于二十几岁的我而言,整个少年时代的四季已经谢幕,仿佛是走到世界尽头的孩子。很多时候,会怅然若失,生命的匆促像是来不及转身的背影。在写这些文字时,我一直在感受着主人公的那份内疚与想念,也一直相信着,终有一天会回去的!这是一篇没有着头绪的故事,如同暗夜的星星在不知名的星座旁闪烁,就写到这里吧,此生此世,这种生命中各种感情的失落定会如影随形,不过岁月定会安好,我对生活的祝福也会散发着一如既往的真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