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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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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游(8)

    (十四)这次和江少游来到广州大学城看他的朋友,最令方舒雅感兴趣的是肖濛。江少游没提起过这个人。只听过小虫曾经提起这个名字,小虫是江少游的死党,去年跑到南京找江少游拼酒,喝醉时比清醒时更加侃侃而谈,就冒出了肖濛这个方舒雅很陌生的名字。方舒雅依旧清晰地记得,身材肥大、性格豪爽的的小虫酒杯一挥,醉酒醺醺地按着江少游的肩膀:“喂,老弟!你和肖濛还有联络吗?”江少游摇摇头。“唉,可惜了!那丫头也不知道怎么了……怎么的,又不加群……同学聚会又不见她人影……”,小虫“嘻嘻”笑了笑,“和你当年一样玩失踪啊?哈哈哈……”江少游笑着说:“和小丽她们倒还有联系,小丽她们说蛮想见你的,说少了你的聚会不好玩。”小虫一把推开江少游,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指着江少游鼻子说:“少来啦……少了你才没趣呢!”那晚安顿好小虫,江少游送方舒雅回宿舍。“累不累?”方舒雅撸了一下被晚风吹乱的秀发,轻轻地说:“不累。”“今晚觉得闷吗?”江少游的眼睛一直看着前方。“不会,他很有趣。懂得很多,一晚上就听他说个不停。”“那就好,我多怕你坐在那会很闷。”“他是你很要好的朋友?”“的确。我和他从小玩到大的。小虫看似四肢发达,但绝对不是头脑简单的人。他很有才的,特别是玩电脑。”“对了,他刚才说了个名字,好像叫‘肖濛’。女孩子吧?也是你们的朋友吗?”“嗯。”江少游看了方舒雅一眼,又转过脸,“高中朋友。”原本以为肖濛是江少游不很重要的朋友。那晚江少游没再提起与这个名字有关的任何事情。而此后小虫也没再说过她。可是,当放假前她帮江少游在收拾宿舍时,方舒雅从抽屉里搬出一叠厚厚的信时,寄信人全写着“肖濛”。她开始知道意识到肖濛这个人一直存在着。如果感情不深,不可能每封信都那么厚的。方舒雅捏着信的分量,想着。“肖濛长得很美吧?”走在大学城的中环上,江少游接过方舒雅手中正要撑开的伞:“我拿吧。”“还好啦。”江少游探头看了看树梢,似乎想寻找鸟鸣声的来源。对于这次方舒雅那么爽快地答应他来广州,江少游有点意外。去年国庆放假怎么说也不肯来。他在大学城待了快两个星期了,准备再过几天就送方舒雅去她叔叔家,再和大学城里的同学搭车回家。刚到广州大学城,江少游他们在同学的帮助下安顿好后,方舒雅就迫不及待地要见见江少游的朋友们。于是,江少游每天就带着方舒雅四处逛,江少游感到遗憾的是大学城暑假迫近,四处的商场和好玩的地方大多关门了。说句不好听的,放假期间的大学城有点像座死城。他想带方舒雅到城外的地方玩。可时,方舒雅却想待在大学城内,她深感遗憾的是这边各高校放暑假的时间不一样,江少游有的好友回家了,有的还在校。并不能一一见着。慢慢地,江少游开始意识到方舒雅似乎对人比对物更有兴趣。在午餐时,当他提议要带她去城外买衣服送给她时,方舒雅摇摇头。当方舒雅起身去洗手间时,给他们提供住宿的朋友也好像察觉了什么。“我觉得嫂子好像是来查你有没有前科的。”江少游不置可否地傻笑:“我又不怕她查。只是有点无谓。”“你倒看得开。她这几天问我许多关于你高中的朋友。看样子不看完你高中的女性朋友,她是不会很放心地和你去二人世界的。”“唉!”江少游往椅背一靠,很无可奈何地笑道,“那你说怎么办。我来这快两星期了,该看望的基本好像都带她看完了。”好友摇摇头:“嫂子什么都好,就疑心病重了些……”江少游笑着摇摇头:“起码说明她还在乎你。舒雅已经不算是我见过疑心重的人了。”“你还真高!对了,她见过肖濛吗?”“为什么提到她呢?”“像小丽她们,兄弟我是绝对知道你是清白的。但肖濛……这件事你从没主动跟我说过,我也不便问,估计也不可能。况且昨天看高中毕业照时,舒雅问过我有没有姓肖的朋友。我估计她可能从哪里听说她的事。”江少游深深吸了口气,不再开口了。他望着远处,手指轻敲着桌面,脸上是明白的神情……“肖濛是怎样的一个人?”“人还好啦。”江少游觉察出方舒雅的不满,不紧不慌地补了一句,“一个有点傻有点闷的女孩。”方舒雅的手搭在江少游手上,两人撑着一把伞在林荫道上慢慢地走着。“欸,肖濛有点怪,她说过她希望能躲在一个任何人包括她自己都找不到的地方。”江少游说完这句,望着前方,方舒雅意外地发觉江少游此刻的眼睛出奇地朦胧,似乎他正陷入肖濛所说的那个地方。方舒雅下意识拉紧江少游的手,江少游像回过神一样,低头朝方舒雅轻声问:“怎么了?”方舒雅笑着摇摇头:“听起来她蛮有趣。我好像快点看到她。欸,我今天这样穿还行吗?”江少游搂住方舒雅的肩,头凑近舒雅的脸:“你穿什么都好看。”“少来了你!”方舒雅脸红了。但很快消褪了,她心里突然开始紧张起来。她还记得两天前,江少游和好友在聊天:“最晚放假的好像是H大,历来都这样的。”“肖濛还在校吧。”“好像她们班在搞三下乡的活动,听说还在学校里忙,真有劲,我可打算回家看奥运……”

    2009-06-28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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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magine(上:夏菁的世界)

    ——文学院06级汉语言文学3班罗思娜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夏菁的世界夏菁喜欢黑夜,宿舍的人都已经睡下了,她用被子蒙住台灯躲在被子里看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夏菁在大学里表现得挺矜持的,大家都无法窥见她的内心,只知道她喜欢黑夜却不知道她还有一个世界,一个想象的世界。夏菁喜欢发呆,有人说,发呆的女人是美丽的。可是没人觉得夏菁是一个美人,她的脸色很苍白,而且经常吃着天王补心丸一类的药,自从高三那一年她就患上了神经衰弱症,时不时就会头痛,一头痛就不能看下任何的书,发呆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之前去看过一个医生,医生盯着她看了一会,说“成绩好吗?”她抬起头看了一下医生的眼睛,医生的眼神有点诡异,甚至有点可怕,但她还是点点头。“好,那我就好好地开发一下你的智力。”迅疾得写下药单,那字体是医生体,她看不懂,捡了药,一看说明书,功能主治大概是治智力有残缺的,她脸一红,感到了莫大的羞辱,随手把药扔在医院的垃圾桶里,她决定再也不相信医生。后来她一头痛,她就随便买点天王补心丸吃下去,睡一觉就好了,其实她的病并不属于大病,大概跟她个人的性格有关,她喜欢想,什么都想,思考也是一种痛苦,想多了脑子受不了就头痛。神经衰弱症,只是她自己默默地忍受着的煎熬,家里人不知道,她也不想让他们知道,她认为思考是她自己的事,不希望别人来干涉,来提醒自己注意身体。从小她就很独立,家里人从来就不管她,除了她爷爷。自从上小学她就跟着爷爷睡,冬天的时候,爷爷总会把小夏菁冰冷的脚夹到自己的腿上,给小夏菁讲老虎姐的故事,讲到老虎姐把小姑娘的骨头咬的“咯吱咯吱”响的时候,小夏菁就已经甜甜地进入梦乡。有时候爷爷还会教小夏菁背乘法口诀,小夏菁觉得很好玩,对于小夏菁来说,乘法口诀就像诗歌一样美丽,很快她就可以和爷爷一起躺在床上一起念“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得三……”。爷爷以前是村里的会计,算术很了得,算盘打得很响亮。算盘声是夏菁最喜欢的声音,很多年了,这种声音好像销声匿迹一样,越久远这种声音埋藏在心里就越深,在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这种声音就会从心里升起,就像敲木鱼的声音一样,越是“哗啦啦’地响心里就越平静。夏菁喜欢跟爷爷睡,虽然爷爷身上有很浓的烟味,被子枕头也有很浓的烟味,但是夏菁还是很喜欢,这股味道让夏菁觉得心里很踏实。最好的东西终有一天也会消逝,爷爷的死让夏菁认识到这一点。那天半夜爷爷的去世是夏菁来到这个世界以来最痛彻心扉的一次。爷爷闭着眼睛静静地躺在床上,还是那股烟味,夏菁轻轻地呼唤着“爷爷,爷爷……”,爷爷嘴角动了几下就再也没动了,夏菁贴近去听,可是一句也没有听到,她急得哇哇大哭,可是奶奶不让她哭,她躲在墙角默默地忍着,眼泪不断地往下掉。她看着亲人们为爷爷穿寿衣,那是一种很冷的紫色,一种很恐怖的紫色。穿好寿衣后,奶奶拿了一个碗,“砰”地一声摔到地上,亲人们都“哇”地一声哭起来。夏菁没有哭出声来,还是坐在墙角不断地抹着眼泪,这个世界好像要塌了一样,夏菁再也触摸不到那种熟悉的温暖,再也闻不到那股熟悉的烟味,再也听不到像流水一样熟悉的算盘声。夏菁深深地把这份感情埋藏,她就是这样的人,看上去冷冷地,其实每一份感情都那样地深沉。夏菁的男朋友就是因为这样而爱上她,他觉得爱上她就好像爱上一座迷宫,永远神秘莫测,永远也走不出来,既然走不出来索性就一辈子呆在那里了。她和她的男朋友是因为缘分走到一起的,不然也不会有什么男人会喜欢她,她本身就长着一张很容易让人忽略的脸。不抵达她的内心深处是看不见她的魅力的。她不知道她的男朋友有没有抵达,但是她感觉他在尽全力地呵护她。夏菁读小学时就是一个才女,文科理科都很好,每一次写的作文都是范文,每一次数学试卷发下来她都会被老师称赞。对于这些她既没有表示反对也没有感到欣喜。每次老师要读她的文章时,她都是绷紧了弦,心里仿佛有一个小鼓在敲打。她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或许她在为证明着自己的存在而紧张吧。小学六年级,她的文章就在当地的报纸上发表,校领导看到这篇文章激动不已,在全校学生做早操的时候,校长还特意声情并茂地向全校师生读了她的这篇文章,她还记得当时校长每读几句就说一个“好”,那种得意仿佛这篇文章就是他写的一样。夏菁很紧张,她已经听不进去了,两耳嗡嗡地响,腿在发抖,可是她还是努力让自己清醒过来,等待校长念她的名字。当她在众目睽睽之下,上去领那本教育局奖励的笔记本和十五元的稿费时,她几乎要晕眩过去,此刻,她觉得她是赤裸裸的,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都被人的目光戳穿。对于别人来说这是一次光荣的体验,但是对于她来说,则是一次难受的过程,心理承受过多负担的过程。后来就有很多陌生的崇拜者写信给她,请求能和她做朋友。她满不在乎的,生活本属于一个人的,不需要别人来打扰。她的男朋友也是在这种情况下,做起朋友来。她并不随便和别人做朋友,她和他做朋友只是因为他和她有某种相似之处,让她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一种心心相恤的感觉。他是一个很棒的乒乓球运动员,也是因为六年级代表市里去香港比赛而载入了学校的史册。但是光荣不代表幸运,幸运不代表幸福,每个人都需要一片净土,在那片净土里,忍受不了被人蜂拥而上,一扫而光。夏菁在学校里不是一直都一帆风顺,有时候受到的打击是别人所看不到的,或许那就叫做隐痛。她喜欢音乐,只要一听到音乐就欢欣鼓舞。可是就是因为音乐,她开始痛恨自己。孩子们之间的世界是荒凉,萧瑟的,她这样认为着。六一儿童节的晚会班里要出一个节目,文娱委员是夏菁的好朋友娟子。她挑选了几个人组成了一支舞队,那里面就有夏菁,夏菁高兴得不得了。可是他们每次排练时只让夏菁把那时孩子间比较稀有的录音机带过来,那台录音机是夏菁的命根子,爷爷省吃俭用买给她的。他们并没有让夏菁一起跳,准确地来讲,就是根本就没有理会她。夏菁不知道这就叫做伤害,每次她都坐到他们排练的道观大院的角落,眼巴巴地看着他们手足舞蹈的,陪伴她的还有道观角落里的土地公公。每一次结束时她都会问娟子,娟子说:“你先看看吧,以后会让你一起跳的,记得明天也把收音机带来。”娟子每一次都这么说,夏菁每一次都信以为真。但是最后演出时,舞台上还是没有夏菁的影子。夏菁没有哭,或者她已经忘记了如何哭。孩子间的欺骗,特别是好朋友间的欺骗,给夏菁带来的是一种说不出滋味的隐痛。纯洁、快乐是孩子间的主基调,现在什么都变味儿了。夏菁默默地坐到了晚会结束,眼睛里映着一脸的苍茫。男友说:“夏菁,你就像乌青的《屋顶上的孩子》一样,让人感到心疼。”夏菁没有否定,“作为一个孤独的孩子/我热爱屋顶/那上面一个人也没有/我热爱在屋顶上奔跑/感觉象飞/然后一不小心/我从高高的屋顶坠了下来/作为一个孤独的孩子/我没有发出一声叫喊”。当所有的世界抛弃夏菁时,夏菁感觉好像从高高的屋顶坠落一样,夏菁没有发出一声叫喊,那是因为夏菁还有一个世界,一个属于她自己的世界。

    2009-06-26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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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日葵的信仰

    汉语言文学0805郑丽滢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引序我一直都很严肃地对待,对待自己的过去,对待那段在我18岁以前的日子。我是如此成长的,18年的点点滴滴凑拼出现在的一个我。18年是什么概念,是顺其自然,还是白驹过隙?我并不清楚,有些事如在昨天,而某些事却恍如隔世。我在记忆中慢慢搜索着关于自己的一点一滴,其实很多早已忘怀,只记得一些深刻的感觉,原来人生到最后只剩下对生活的感受。日子过得还算平淡,一个普通人的成长历程,即将为你们摊开。。。不光彩的出生1990年夏天的某一个晚上,我出生在某一个小诊所。这个小女婴号啕大哭,响亮地宣布自己的出生,然而她的出生并没有受到热烈地欢迎。我的妈妈告诉我,家里一直都想要个男孩,而我偏偏是个女孩。为了我的出生,父母无数次争吵,父亲好几次都要将我扼杀于妈妈的子宫里。又是老掉牙的重男轻女的戏码,它是确实地发生在各个中国家庭里。由于我有个姐姐,计划生育当时是个潮流,一旦发现超生父母就会工作全失,所以我出生不久,我妈妈要带着我东躲西藏。我一直都想不明白妈妈为什么要将那么残酷的现实告诉我,曾经这深深地伤害了我,让我觉得我的出生是不光彩的。某些时候,我甚至会恨我的父亲,他赋予我生命,但为什么曾经想残忍地杀掉我。生命的一开始就是缺乏爱和呵护,这或许冥冥中注定孤独感会一直伴随着我。我的生命有个不光彩的开始,而我要为自己找寻属于自己的光明,或许是上帝的旨意,要我如同向日葵一样追随着太阳,为了那些耀眼而温暖的光而奋斗至死。肆意的童年我在外婆家长大。自我懂事以来就一直在那个小山村,童年的时光在那里度过,和我的外婆,我的表兄弟姐妹,以及偶尔来看望我的妈妈。。。小时候很顽皮,但我妈妈老跟我说我以前的光荣事迹。我在上小学之前就对读书有极大地热情,先后背烂了三个书包才上的学,不是背书,而是石头。或许父母一直不在身边,我做事情特别随心所欲,老是和伙伴们一起从晨光微熹玩到日暮西山,直到那声苍凉的声音从村口传来:阿莹,回家了。。。然后才磨蹭地走回去。我小时候特不爱吃饭,而且吃饭很慢,上学以前都要外婆喂我吃饭。据说我一岁半学会说话,基本都和别人吵架,是个极不讨人喜欢的小孩。我经常跟在表哥的身后去玩,爬树,抓鸟,捅蜂窝,打水仗,甚至打架。。。其实我的童年都是和男生一起玩,因为女生都不爱和我玩,所以到现在还学不会如何像个女生,没有留长发,没有穿裙子。小孩太肆意的后果都会带来很多伤痕,我的脚便在那时因为意外动了个手术;脸上留了一条浅浅的划痕,那是被一个女生用刀划的;同时还有很多摔伤和跌伤地,大多都没有痕迹了。太肆意开心的日子总会伴随着不太开心的后续,因为太顽皮,我三岁半就被送去上学,读学前班。但无论怎样,童年的伤痕和打闹都是快乐的。每次抚上脸上那淡淡的划痕,都有一丝对往昔的留恋,无论情况有多糟,起码我还有个快乐肆意的童年。年幼无知其实也是一种幸福,起码那时不知道什么叫做寂寞和孤独,也不会太功利地在算计着别人或自己。无奈的小学读学前班的日子其实还是玩。心一直收不回来,经常装病不上学,上学了老喜欢打瞌睡,于是一致决定让我继续读学前班,我读学前班读了一年半。一年半的训练让我心收得不少,有认真读书的样子了,其中大部分归功于我舅舅,他同时也是我一二年级的老师。外婆家和舅舅家连在一起的,每次想跑去玩都会被他要求检查作业什么的,通常是背一两首古诗啊,背加减法表什么的,于是我基本上养成先做功课后玩耍的习惯。四年级的时候,我已经寄宿在学校,因为学校离外婆家远,我很早就开始独立生活。四年级时,学校很流行搞什么重点班和普通班的,我由于还算勤奋和一点小聪明上了重点班,这一度让我很有自豪感。五年级时,有一件事情让我至今想起都很难受。山村小学的老师素质都不怎么样,家长也盲信老师。我那时的班主任极为可恶,经常体罚学生,对此我在某一次作文上揭露他这一恶行,这便酿成一场不小的风波。我被抓到他办公室挨批,各方的舆论都说我如何大逆不道,加上我之前作风太张扬,于是我便成为众矢之的。我妈也被通知回来,之前我一直顶着压力不认错,当我妈出现在他办公室时,她叫我写检讨并且当面向老师道歉,我很不愿意。但看到她如何在那个班主任面前低声下气地为我道歉,我觉得很悲哀,于是噙在眼眶的倔强的眼泪不听话地流了下来。在我流着泪承认“错误”时,他的脸上扬起胜利的微笑,那个刺痛我幼小自尊的微笑我永远不会忘记。由始至终,我都没有获得任何辩解的机会,只能接受他们给我的判决,以致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自己有罪。经过这次以及一段黑暗的压抑后,我更加“听话”,更加努力学习并且成为很多人的榜样,但我一点都不开心。五年级到六年级的那段时间,我就像一个罪犯,为自己的过错而服刑,而摆脱罪名的最好方法就是让自己变得优秀,变得符合所有人要求的“优秀”。如今我还在记恨着那个班主任,是他抹杀了我的天真和快乐,一直以来都不喜欢和老师有太多的交集,以免有一天我将自己的新仇旧恨爆发出来。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为什么要选择当一名师范生,曾经我是那么抗拒老师,曾经我那么恶狠狠地诅咒那个班主任。迷茫的初中当我摆脱小学的噩梦来到又一个重点初中的重点班时,我感到很厌烦同时也迷茫着自己的前途。在初中的前两年,我最经常想的问题是我活着到底是为什么,我读书就是为了满足大家的希望?整天都被这样类似的问题缠着,很郁闷也很压抑,在那时便习惯地写日记,盲目地发泄自己的情绪,而非想提高所谓的作文水平。但是在初中我交上很多朋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怕寂寞,有朋友了就不会太寂寞。那时候很喜欢和女生们聊八卦,其实我本来很讨厌聊八卦,八卦的产生都是因为有人无聊。而初中最流行的话题是拍拖,很刺激,因为学校是严禁早恋的。还记得某天晚上,我和几个女生在下自修以后跑到校园的草地上看星星,那晚的星星很多,密密麻麻的像心里繁琐的思绪,我们聊起我们以后会怎么样,以及对现状的厌恶。。。什么都聊,有一句没一句的,迷茫的无助的。那天晚上回到宿舍睡上我那张硬板床,有一滴泪悄悄地滴落枕头,然后迷迷糊糊地睡去。在初三那年,我很努力地学习,生活节奏非常快,也觉得很踏实,但就是心境很老。还记得班主任在说许多通知时,我们都是头都不抬地做题,那时也不想听他说任何东西,有点刻意的赌气感。印象最深的是头顶垒高的书像一座山,重重地压在心上,很累。初中就以中考结束,考完试那天,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扔掉,没有跟任何人道别,然后带着一本日记本潇洒地头也不回地走出学校。向日葵如此地骄傲地昂着自己的头,其实它只是卑微地仰视着天空和太阳,因为它在乞求着阳光和温暖。忙碌的高中高中其实很充实,自己的心态还算正常,目标还算明确--考大学。高一的第一天老师就告诉过我们,有人将高中生活等同监狱生活。所以我们都发扬优良传统,继续艰苦奋斗。高中的时候自己很自闭,对什么也没有什么热情,老是窝在宿舍,鲜少出去。高一我最喜欢的课就是英语课,因为那个老师很好,课堂很轻松,经常教我们唱英文歌和看英文电影,因此我的英语在高中学得很不错。高中的课程最讨厌的还是理科,所以在选科目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就选择了文科,但是选择文科的政治就是一个天大的错误,这最后在高考上有了充分的体现。高二刚开始的时候很颓废,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在忧郁,整天捧着安妮宝贝的书,寂寞和空虚感空前爆炸,其实安妮的书也有对生命的热爱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当时一直都不懂。再后来就要开始准备复习,整天将自己搞得灰头土脸的,但是怎么忙,我还是很习惯写日记,虽然零碎,但也有厚厚的两本,现在看来就觉得非常幼稚的想法,有一次差点就冲动地将它们都烧了。原来高三真的能让一个人成长如此多,高三的感觉特别累,累得我连将眼皮抬起来看看风景的热情都消失殆尽,对很多事的耐心也变得非常有限,这个心态到现在还一直影响着我。到最后高考的时候,我已经麻木得没有任何感觉,也不会觉得有任何的紧张,或许正因为如此,最后我便死于安乐了。原来向日葵在白天也会累得把美丽的花盘垂下,高高的秸秆撑不起那么硕大的美丽,于是,它将要凋零。灰色的高四由于高考失利,在家里人的要求下,我艰难地选择了复读。在作出决定了以后,我大热天的感冒倒在床上病了一周多,吓得我老妈都哭了,但我一直都没有流过一滴眼泪。之所以说高四是灰色的,就是在于无端地心情低落,无端地心情开朗,或许就是因为一首歌,别人的一句话。高四那年我回到家里人身边读,可能他们觉得很担心我。其实在家里人身边我的压力更加大,经常会受到他们的干扰,这让我非常郁闷。说明一点的是我妈和我爸的感情非常不好,这似乎在现代社会没有什么奇怪的。我回到他们身边经常性地看到他们吵架,让我心里更加灰色,虽然早就知道怎么样冷眼看待这些,但还是让我心寒。高四的老师很严格,常常要求我们提前20分钟到学校,而我是回家吃饭的,那天家里又开战,老爸不肯载我,然后我就拦车自己上课,因此迟到了大约两分钟,然后老师就很发火让每个迟到的人都写1500字的检讨,我面无表情地走回自己的座位,开始写检讨,交检讨的时候,老师很温和地说,其实是他是为了整顿一下纪律,叫我下次不要迟。当时觉得很委屈,虽然眼眶已经红了,还是忍住了。两个小时以后,下自修了,我抓起书包飞地跑到操场,然后一边在跑道上走一边默默地流泪,将自己所有的委屈和不满都流出来。走累了就跑到一个昏暗的地方哭,冬夜的冷风刮过操场,自己一个人小声地呜咽,风声早已盖过我的呜咽声,哭得呼吸都很困难。直到差不多要晚睡的时候,自己才擦干眼泪默默回到宿舍爬上床睡觉,没有人知道我怎么了。我哭不是因为父母的不和,我哭不是因为被罚写检讨,我哭是因为原来我是这么脆弱,我哭是因为原来我是这么的孤独。这是我唯一一次情绪崩溃,其实我自己一直都以为自己够坚强,我可以坚强到忽略自己的脆弱,或许我只是忘记怎么去流泪,然后习惯性地带起一张冷漠的面具,独自舔着伤口。向日葵白天撑起她硕大的花盘,笑着面对太阳,快乐而无忧,但夜晚总会耷拉着她美丽的花盘,将她的悲伤隐藏,独自伤神黯然。安心开学,独自离开最后高考的成绩离自己的目标有好一段距离,为次我郁闷了挺久的。其实我想报广外也可以报广外,但是我家里人强烈地要求我报华师,我居然也听话地顺从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学会言听计从,很安心的乖小孩,一个人的不快换来大家开心,不错的结局。在家是很无聊的事情,经常没有什么话好说,老是看无聊的电视剧和看一些闲书,偶尔干点家务,于是就想快点开学。我一个人搭车来华师,上车的时候居然松了口气,有点解脱的感觉没有丝毫的不舍,潇洒地离开那个是非之地。某种程度上,家已经成为我的一种负担。大学是另外一个开始,我居然在凌晨四点迎来我的新开始,到达华师。一个人搬着大堆的行李在饭堂等候,那时月色正好,柔柔地洒在饭堂和篮球场上,几点零星的灯光,隐耀在黑色的夜。我提前报到就见到华师的夜,饭堂的机器隆隆地响,一声一声地打在心上,沉闷而烦躁。等待总是漫长的,寂寞感如水草浓密地疯长,慢慢地吞噬着我的心脏。我看着阳光慢慢冲破黑暗,天空一点点地明亮起来,心境也随之开朗。心想,我是一棵向日葵,需要阳光的温暖,黑夜或许还漫长,但有信仰就能重见阳光。。。写在最后或许我开始的18年充满了灰色和挣扎,甚至让自己伤痕累累,我从不会放弃我的坚强和对自由的追求。只有在痛苦中挣扎过,才知道幸福的来之不易,在黑暗过后才能迎来晨曦,我会用自己的双手建造自己的生活,面向光明的信仰,撑起自己的天空。写在18岁的末端,希望自己成年以后能继续坚持这个小小的愿望,让明亮冲破生命里所有的灰暗。我只是一棵向日葵,金色的瞳孔终年围着散不开的大雾,茫然地伫立着,倔强而虔诚地相信着光明。因为只有光才能穿透迷雾般的忧伤,让我撒播金色的希望和丰硕。愿我的生命如夏花般绚烂,又如秋叶般静美。。。

    2009-06-27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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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愿意做一只猫

    文:洒洒广州市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0604蔡丹琦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我想我还是更愿意做一只猫。整晚不眠,从这个城市的这头攀爬到另一边缘,多好。那样的话,可以站得高高,在冰般的晚风中冷视城市的疲倦,我不怕冷,身上长满的是茸茸的毛。(一)钊很多人说我长得像猫。时间应该是大二,那天天很冷,我站在学校的某个角落舔着冰淇淋,凉凉的感觉直通胃部。身边突然幽灵般走过一男的,寒气逼得他直往外套里缩,猥琐的样子我看不惯。看不惯的时候,我习惯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萎缩的外套连带人居然因此而停住。然后,我就这样认识了一个人,他叫钊。当时他躲在外套里叽里呱啦就是一大堆,早忘得一干二净,唯一记清的,就是第一句。钊说:“你长得真像猫。”是吗?那就好了。如果这样的话,我就可以白天熟睡夜晚攀爬,躲开这城市的低俗。钊长得干净明朗,像冬天的阳光;话却异常地多,叽里呱啦让我心烦。可呆一起时,我可以猫似地活着,吮着他喂养的冰淇淋,一声不发地听着他的长篇大论,偶尔情绪发作,也可以暂时远离到他找不到的地方,然后又在他眼前出现。“梦里我的意中人是个绝色大美人,有一天她骑着坐骑来到我身边,然后我们幸福快乐地生活。”这次钊居然有了停顿,他扭转过头来看我,轻轻擦走来不及吮滴在手背的冰淇淋水,眼里是望不穿的期待,抑或,感伤。那是第一次钊在我眼前显露悲哀。如果说他是我身边唯一的人,只因我也好他也罢,仅把我当成一只读不懂人类言语的猫。我在钊生活的领域见到过他,知道他在其他人面前并非如此多话,懒得去猜想,也知道其实他的明媚底下有种类似于我的独孤,只是,他孤独得寂寞,而我孤独得自在。钊之前也有过一只猫,名贵的品种,但我不知道它的结局,钊没说,我没问。一直就这样一喧一静地相处,似乎都已是彼此生命孤独的习惯。两年后的一个夏天,我在火辣的水泥道上邂逅了旁边树荫底下笑眯眯的钊,还有依偎在他肩臂上的女孩儿。我径直走过,我想钊不会喜欢我在这时候遇到他。可是,他却在我路过时站起身来,我出于惯性地止步,停下来时,那女孩儿开口了,展颜有如春风,“你就是那长得很像猫的女孩儿吧?神似啊!真高兴认识你,钊时常提起你,他跟我说了很多你们之间的事情,我可真的羡慕~有空吗?一起去吃冰淇淋?我请客哈!”她跟钊一样,话真多。一个好比冬季的阳光,一个酷似春天的暖风,钊真的在幸福快乐地生活了。幸福快乐,离我太遥远。而我不断的孤独,也再与钊无牵连。我径直远离。火热的阳光烤得脑袋难受,突然想起吃冰淇淋的次数越发地少。该去买了,没了猫食的日子,猫怎么能过活。(二)朵米忘记那天是那天,总之,又是迟到导致逃课的一天。这次不只是梦,还有朵米。陌生的一男一女彼此咒骂着远离,华丽的房间玻璃碎片洒满一地。浑浊的眼眸,仓惶地逃离。咒骂声,玻璃破裂声,米朵的嘶喊声,这里那里四面八方地割断我的思维。亮光迸进来,我知道我梦魇了,沉重的手压在胸口,有如生命的重量在拷问人生,呼吸困难,大汗淋漓。有什么关系,梦魇而已,人生都不怕了,还怕这样一场熟悉的噩梦。拭去汗水,拉开被单,撩起蚊帐,我看到精美的窗纱外,蜷缩着一小猫。那是?!猛地凑近,打开窗户,可怜的小家伙,在冷风里瑟瑟地抖,碰触到我微颤的眼神时,娇声地发出了一丝“喵呜”。我捧起它,好瘦。一色雪白的身躯仅剩额头一朵褐色的花,绽放如同天际善变的流云。真的好像,虽然,我却可以立马否认,不是米朵,不是我抱着长大抱着做梦、却在家庭破碎那晚离我远去的米朵。米朵呵米朵,怕冷的小家伙能否孤单地走过这么多个无情的冬?可是,我还是收留了它。我想,就叫它朵米。反正那男女留下的够我富贵一生,匀出一小点给朵米也无不可,我给自己找足借口。自此,空荡孤独的别墅开始有了一丝一丝“喵呜”的声响,始终没有承认,可还是习惯了朵米这底气不足的叫喊,看书烦了发呆停了听不见这叫喊便止不住地着急。曾以为,我再不会信任,人也好猫也罢。但朵米明明在这里,在我的床边呼呼睡。(三)猫界上大学最大的发现,是用四年的时间去逃课,居然光阴也会稍纵即逝。毕业后日子依旧是无所事事的发呆,直到某天《米朵和朵米》发表在一本杂志上,我开始找到一点事情来分派无聊的岁月。记不清是第几本,但我的书还是发行了,照例指责的声音不少,照例也卖得很好。书中总也离不开猫,黑色白色,用评论家的话说,孤独得太低。但或许这样的低姿态很符合当代人的眼界,指端敲打出的文字总能谋来许多可有可无的钱。毕业后不久,胃痛便开始了,医生说它再受不起生寒的食物。为了平衡心理,我将买冰淇淋的钱投资在朵米高档次的伙食。那年开春的时候,我发现朵米竟然肥了起来,毛发茸茸的愈显胖墩,但底气不足的那丝“喵呜”依旧不改,这很符合我的审美观。周末照例是shopping,提款机前一查,不行了,我得想个办法,将这个数字减去一部分。巡视一周,蓝天白云,车水马龙,人的世界均匀得刚刚好。于是有了主意。朵米同我一齐出现在猫界时,我明显地感觉到她的颤抖。我知道银行里的钱不可能塑造出理想中的猫界,但我能做的就这么多。服务小姐无很多热忱,黑猫服、白猫耳,有一条上下左右摇摆的尾巴,服装师设计得不错,就是我不喜欢她们的眼影太浓太闪的色泽,吧里边柔和的灯光里居然还能眩得我头晕。忘了介绍,这是我减去数字换来的,猫界,一间酒吧。刻意地要求所有物品都具有猫的元素,包括心灵。我只是想,有一个角落可以停下来,让那些有猫的心灵在人的俗世里消停消停。或许刻意总不如随意,但我的钱,总得有个去处。猫界如我所料,来往并不火红。我并不常来,朵米也不喜欢。她更喜欢呆在房子的某个角落安静地睡着,等着我找到并把她叫醒,然后发出一丝“喵呜”。朵米似乎老了,我发现屋里脱落的发丝越发地多,我的、它的。(四)庄谐本以为我会一直孤独,像这座空荡的别墅,像愈发显老的朵米。那天下午本来没想去的。可是突然怀念起那杯酒,喝下去凉凉的像冰淇淋,实际却在暖着我脆弱的胃。那是吧里的招牌,还是我起的名字,猫食。没了冰淇淋,总得找到另外一些来替代,没了猫食的日子,我很难过活。去到的时候,居然发现猫界热闹了起来。我选了一个无人的角落,细细品着昂贵的猫食。想不明白,高消费、偏僻,怎么会这么兴旺?累的时候我伏下头,忘了是多久,一双手从背后往前紧扣住我的腰。我挣扎,但没用,是一双男人的手,强健有力。然后是他的头,靠过来停在肩上。一时没了主意,我看到手中的猫食,正举起来,后面的男人却抖了一下,猛地放手。“对不起!对不起!请相信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是……”然后他抬头看到我。我不屑,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他停住话,直愣愣地呆着。这世界怪胎不少。不习惯被打扰,我径直走开。但居然还死缠,他拉住我的左臂,“请先别走!我确实不是故意的,你听我……”“没关系。可以走了吗?”以为开口了就可以走的了,但他却锁紧了眉,仔细回忆的样子,没有要松开手的样子。怪胎就是怪胎。“可以。但……”终于松开我的手,“你好。请问,你是不是文芽文小姐?”着实吃了一惊,能清晰喊出我名字的,这个世界怕是数不来几个。我懒得一个一个去回忆,只是等待着,直觉跟我说这个怪胎会忙着解释。果然如此。很简单,那怪胎就是我高薪聘请来照管猫界的庄谐,之前并没有照过面,只是通过一两次电话。出版社的人告诉说有这样一只鞋,还不错。看来真的不错。仅凭电话,就能把我从这昏黄的角落里“挖”出来,说出名字;将这样一个酒吧经营得热热闹闹。照理说,他算是我的爪牙,我算是他的支柱,首次见面,应该来点润滑性话题。但完全哽住,三十秒之前,我的爪牙还紧紧地贴住我的背,想到这里,背上凉凉的开始泛汗。之后的润滑性话题我记不住,除了那一句。我说得走了,他松了口气,嘴角有一点笑意。“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了。为什么是‘猫界’,酿‘猫食’,猫这个猫那个。文小姐不只喜欢猫,长得就很像猫。”我抬头看他。三十出头的样子,到此刻已全无尴尬,反而现出一些坏坏的端倪。想直接走开的,但不合适,才开了口。“谢谢。走了。没事不用联系。”没吃晚饭就爬上了床,肚子虚虚的睡不着。一呼一吸,一吸一呼,腰的部位紧绷绷,手放上去,猛地弹开,脸火辣辣的不好受。一夜无眠,旁边朵米呼呼地睡着。别那么多地联系我。理由?我习惯了孤独。哈,真正的孤独不会因为我而失去。出版社的人说至少得有一部手机,保证非无可奈何不打扰。但庄谐没有这样的保证。也许出版社的原因,我的手机上开始有庄谐的信息。想想都是上司,能理解。渐渐频繁起来,我觉着出些旁的味儿。似乎我的直觉都挺准。那晚刚换上睡衣,松懒懒地坐在阳台吹风。真的更愿意做只猫,可以在这样的夜晚爬上屋顶,高高地俯视这所有。有门铃。太久没响,以至反应时间延长,想去开的时候已经停止。然后电话铃又响,接的时候听出是庄谐。“你在?开门,有重要的事情。”这个男人真不简单。如果说号码是出版社给的,那么地址呢?跟踪我?我找了保安,五分钟后如果还没回电话,就过来一趟。又搜了件外套裹住睡衣,打开门。庄谐靠着门外的走廊站着,我闻到酒味。“有事?”“是。”他走过来,拉起我的手就走。“庄先生,这是做什么?有事直接说。要我去哪里也可以,但至少让我锁好门,我的猫走丢了你能负责吗?”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一直以为自己已经丧失这种能力,但并非如此。开心的是,我的话也还有作用。庄协停下,快速地走回关上门,但很快又拉走了我。没想要喊,多年前那对男女离去的时候,我曾竭力向旁人呼救,却仅喊光这一世的依赖。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但我知道始终逃不了,那就由着他吧。被拉着上车、下车,然后被拉着来到一个小区,进了他的家。他用力关上门,迅速转过身来,推我倒在沙发,尔后凑近,无秩序地亲吻我的脸。男人的嘴唇热辣,有很浓的酒味。我的视线开始模糊。即将流泪的时候,努力睁大眼,会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再到清晰的过程。突然记起,曾有一个男孩这样说过,说时他笑脸灿烂,有如冬日的阳光。男人的手开始剥我紧裹的大衣,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剧烈地颤抖。也许是颤抖得过分了,对方手的动作僵硬起来,最终停止。“为什么,不反抗?”没回答,我别过脸,身体猛烈颤抖,两滴泪于是顺着脸颊淌下。“对不起。我……”“没关系。可以走了吗?”这次是他没回答。沉默、沉默。终于他靠近,拉起我的手。彼此的手都失去力度,在彼此的心里颤抖。我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事,但我知道最糟糕的不过如此,那就由着他吧。他带着我,开始攀爬。从他房间的小天梯,到大厦的阁楼顶。挑好一个安全的角落,然后靠着坐下。攀爬的感觉真好。在这样的夜晚躲得高高的,真的好。我尝试忽略庄谐的存在,办不到。至少,那股浓郁的酒味难以摆脱。我以为会这样沉默过一晚,但没有。庄谐给我讲了她的故事。那个背影酷似我的女孩儿。(五)洒女孩儿叫洒,当然长得很美,展颜好比春风。庄谐说,有洒这样的女孩儿陪在身边,幸福快乐唾手可得。一个孤儿如他,幸福快乐?何从定义?他曾以为,有洒,此世已足。那时候还小。在我打工那家店所在的街上,洒在摆路边摊,卖的是花,偶尔有几只小猫。女孩儿美丽似花,娇弱似猫。无暇的笑靥为她招揽来兴隆的生意。累了倦了,很愿意在街上看到这样的笑颜,如沐春风。冬季的凛冽,不减街头洒笑颜的剔透。那天,下班了往回走,看到洒一个劲往路中央跑。第一感觉就是危险,于是跑上前阻止了她。突然出现一个我,她显然被吓到,开不了口。应该是想多看几眼我的,视线却仍往路中心扯去。我看清楚了,那里有一只小猫,在车来车往中惊慌失措。第一幕出演的不是英雄救美,而是打工仔救猫。我以为递过去时会有感激的笑脸,但洒接过猫是立马跑开,追上了前面一对男女。“等等!别看了,就是你们!既然买了,又怎能这么丢下?我的猫不卖给不负责的人。这是你们的钱!”洒将钱塞过去,男女面面相觑,尴尬遮掩不住方爆发的愤怒,于他们而言,猫只是爱情的润色品。女的终于跺着脚走开,男的欲罢不能,举起手中的钱,往洒脸上丢去。是我救了她。我将她藏到我身后,健硕的体格吓走了不吃眼前亏的男人。洒后来告诉我,能这样一直藏我身后就好了。那么,后来呢?我喜欢跟洒在一起。她会煲很好喝的汤,然后笑眯眯地看着我喝光。她是那样喜欢笑,生活的苦累在她的笑容下也别具滋味。她乐观,以至于我常常忽略掉她也是一个孤儿,相似的经历,我不知道一个娇弱的女孩儿,哪里来一次次迎难而上的勇气。有天,洒跑来店里找我,高兴地说她终于考上了,怀中抱着录取通知书。我反应不过来,洒,是什么时候开始准备报考大学的?她简单带过,是想随便考考,过了再给我一个惊喜。是这样?随便就考上。冰雪聪明坚定上进如她,会这样轻率?第一次察觉到距离,但我没说什么,只是恭喜和开心。洒是个毫不含糊的女孩儿。上了大学的她可以继续大方地跟我呆一起,一如既往地给我煲汤,擦辛苦滴下的汗。她无暇的笑脸依旧,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不愿意去想的,可终于那天到来。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在她上到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洒脸上化着淡淡的彩妆,妖媚不失纯净,洒真的美。她端给我汤,看我喝完。“看你喝汤,好幸福。”我笑,不管笑窝里的苦涩。我知道她很快要说什么,今天的洒没有笑容。“谐,有个男孩儿,他说他喜欢我……谐,我爱你。可是,我不能。”我说我明白。但洒打断了我,她说我不明白。洒第一次在我面前掉了泪,哭着说她自小就这样,用心去过好每天,一天天地笑过来。可是,上了大学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一个世界。它跟她以前所知道的是那么不同。那里有很多奇妙的东西,她好奇又开心,同时,更多的是悲哀。“谐,我不愿意,有朝一日,我的孩子也要跟我一样,打一出世就被那个世界排斥,还要大冬天的在街头卖花,迎着谁都是一副笑脸……”那之后,洒没再找过我。她认定如果选择的是我,将得不到更重要的幸福。最后一次见面,居然是我打工的店。洒满脸笑容,依着一男孩儿进来,怀中是一大束血红的玫瑰。路过僵直的我,她只是侧过脸,嘴角往上稍微提提。才两个月。“你,淡忘了吗?”“我也不知道。我想忘记的。我不想计较,但骗不了自己。拼命工作,往上爬。文芽,毫无背景,三十二就能到这个位置,我呕了多少心血、踩了多少人,你能想象吗?想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但也只有我才知道这是在泄恨,证明给她看。我恨她。但正因为这样,才证明,我真的在意她。”然后是一大块儿的停顿。彼时夜深得够沉,神经松松懒懒很适合这样的神侃。情节有点土,但庄谐讲得入情入致,我有些融化进去。我当不了安慰的好角色,许久的空白后,还是庄谐先开的口。“很晚了,女人熬不得夜。你在我这边睡吧。保证不怎样你。”(六)集合其实,庄谐应该看开的,毁了一段变质的爱情,换来事业的成功,我觉得很值得。他依旧频繁地联系我。我的孤独排斥不了他,手机电话QQ地址,两年之后,包括心灵。没山盟海誓,没情来爱去。庄谐说他分不清对我的感觉,我也没能分清。不过,这样倒好。朵米!找不到。我找不到朵米了。阳光透过窗帘射进我的眼睛,灼伤了里面的世界。疯狂地满屋子跑,朵米。朵米。可是,不见了。朵米从不会这样考验我的神经。回想过去,也没什么大不妥。昨晚,还在电脑前陪我完成了《猫城》的最后一章。仅只前些天,她会花很多很多时间去睡,但饮食也无异样。朵米毕竟很老了,走丢了吗?这样的城市,朵米孤独在外,能不害怕吗?我开始胡思乱想。不行,我需要一个人出主意。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选择就是庄谐。通了,终于,有人接。“庄谐,朵米不见了。”“找庄谐?他这边有点事,接不了电话。”“是猫界?”“你知道猫界?”“猫界怎么了?我是文芽。”“文小姐!这,您快过来看看吧。庄谐跟一个顾客打起来了。”赶到的时候,庄谐跟那个顾客已被带到警察局。到警察局时,我的手脚居然抖了起来。我的直觉一向都很准的。朵米不见了,如果它要回来,我不会有这样难以调和的浮躁。但事情没那么可怕。警察问了几个问题,说是交点钱,就可以保出去。松了口气,只是手脚依旧颤抖。见到庄谐了,他的脸有青有紫,怒气仍不止。走吧,先回去。刚走出警察局,我看到了钊,那个冬阳般的大男孩。早出落成大男人,冬季的阳光多了一味不羁与沧桑。想想都很久了,居然还能一眼就认出彼此。那时,我还死劲儿地执着于冰淇淋,钊也乐意给我买最爱的口味,然后滔滔不绝地讲一大堆,间或还暂停替我拭去滴下的冰淇淋水。我由是以为事情真的不可怕。可我错了。钊,就是跟庄谐打架的顾客。一团混乱,钊跟庄谐?为的是?我想不管吧。反正回去了,一切皆不在我的范围内。但又错了。刚准备走,洒出现了。果然国色天香,忍不住猜想她的笑靥,该多美。洒的眼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阵,不久,却是刻意的。也是,我们真长得有几分相似。旧情人出现,旁边的庄谐用力地抖了一下。洒没理太多我们,走过去扶钊。“等等。你不该给我解释一下,到底是怎样的吗?”钊摆脱了洒的搀扶,问她。“有事情回去再说,不好吗?”洒泪眼盈盈,近似哀求。“我想现在知道。”这唱的是哪一出?世俗,我不屑。忍不住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洒,是这个人,强暴了你,让你有了身孕,对吗?”钊指着庄谐。我转过去看庄谐,他眼睛瞪得老大,怒火就要燃出眼眶来,直逼向洒。“是这个人,让你觉得自己肮脏,不顾我的反对,坚持把孩子拿掉,不是吗?”钊压抑住的话升升降降,让人生畏。“这个人,我今天在酒吧里看到了,还忍不住打了他,但这个人,你说的这个混蛋,他说我被你骗了。是这样吗?”洒低头不语,愤怒或是别的什么使得她气喘吁吁,我看到她额头上渗出大滴的汗。美人总是惹人怜的,就算是我,对着此时的洒也有不忍之心,一向疼人细致的钊,何至于此?但这世俗,与我无关,我只想无声离开。转身才走了几步,我听到庄谐的声音:“孩子不是被他打掉,而是你故意拿掉的?!”接下去是清脆的“啪”一声,然后庄谐赶上来,拉了我的手就走。“庄谐,你这个混蛋!你以为这样就成功吗?妄想!文芽,我告诉你,他对你好,有居心的!”是洒愤怒的吼声,好不容易我听清楚内容。世俗,我不屑。但世俗这次,不允许我不屑。我回过头,洒捂着肿胀的左脸,两只血红的眼直盯着我,我怀疑,她在尝试用眼神袭击我。“不是这样的……”庄谐扶正我的肩,面对着我一脸愧容。“什么不是这样的,”洒跑过来,怒吼有如泼妇,“不是答应我的吗?才一个月,怎么又不是这样了?庄谐,怎么说,我的初夜给了你,怎么说,我还为你打过孩子。就那么不为我想了?不是说好,骗了这女人的钱,就一起远走高飞吗?”“洒!”钊无奈的声音细微,刺得我心烦。“文芽,是她勾引的我……”话还没说完,一巴掌贴上了庄谐的脸,原本已青紫,又新添加了红。“勾引?这个女人就这么重要,你舍得这样诋毁我?庄谐,我也算看明白你了。”洒打完,又转过来看我,眼眸的杀意有增无减。“洒?我认识你吗?”我心寒。“不,你不认识我,你怎么可能认识我。但我知道你!我们过的是相反的日子。你在天,我在地。你要什么都有,我要什么却都要像牛一样苦干个黑天暗地,你知道冻死饿死是什么概念吗?我却是在这样的担忧中长大;你知道……”“但是!洒,有钱的不只是我。”“对!很对!你做梦也想不到,暗算你的,居然会是你的亲姐姐。”洒停下来恐怖地笑着,“文芽,我恨你!更恨你妈,她凭着钱和权抢走了我爸,我妈病死的那刻他也不出现。像你,这样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又怎可能知道这样的恨是怎样折磨人?我嫉妒你,拼命地嫉妒。凭什么你能大小姐一般,我要去摆路边摊?凭什么你可以大方地姓文,而我连一个像样的名字也没有?!”爸、妈,好遥远的概念,都已反应不过来这组名词的功能。脑袋一片空白。突然记起我为什么要找庄谐,朵米,我的朵米不见了。我抬眼找到了庄谐,他走过来,揽我入怀。我的视线渐渐模糊,努力睁大眼,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再到清晰的过程,大二那年,钊曾这样说过。我挣开庄谐的怀抱。“洒,愿意要的话,他们留下来的,我都给你。”“全给我?哄小孩?”洒突而展颜欢笑,真的美,有似春风。我突然记起,其实之前见过,那年夏天,洒依偎着钊说要请我吃冰淇淋。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七)结局确切地说,我并不知道故事的结局。有些东西可有可无,我很轻易就选择放弃;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一不小心就丢失在回忆。所以,搬出别墅进驻另一个城市的我,孤独依旧,经常是写猫,偶尔日子停下来,就发呆着想象自己是自己故事中的某一只猫。只是,某天路过报亭时,不经意看到头版新闻。“富女文洒自杀身亡,家产无遗赠捐猫协”。洒,无婚无子,那笔曾让我心烦的钱填补不了她的孤独,终于在爱猫死后自杀身亡,并将家产全部赠与护猫协会。或许故事的后来,是以四个人的孤独告终。想走的时候,我看到洒的照片旁,附带着她爱猫的图片。一色雪白的身躯仅剩额头一朵褐色的花,绽放如同天际善变的流云。是,朵米。

    2009-02-06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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