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三月四号,再过4天,那刚好是我18岁成年的生日。18岁,一个成年人了,不再有人说你还小,不再有人说你不懂事,并且肩膀上会不知不觉间变得沉重起来,要负起对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我手按着胸口,闭上双眼默祷,琪琪,你长大了!你已经是一只可以脱离父母的小鸟,能够在天上翱翔!现在,如果你真的想体验生活,你就该有多远飞多远,过上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生日那天,我许下一个愿望,那就是请让命运快把我变得成熟起来,让暴风雨试验我究竟是不是一颗真正的宝石或是一棵让人唾弃的朽木,纵使被火烧或冰结,也要把我锤炼成一块真正的金子。曾经,老师说我很笨,数理化一窍不通;父母说我丢他面子,在亲戚面前一直让他们抬不起头来;同学说我是异类,不愿意与我当朋友。我考上了一间在当地颇有盛名的“倒三甲”的学校。周围的人都说我考大学无望。父母经常打破花瓶吵架,天天大喊离婚。我觉得很孤单,一度迷失了方向,不知道前面的路该如何走?我的四周一片漆黑,走到哪里都是一栋栋冷漠冰冷的墙。我的心扉,没有人来扣问。我仿佛生活在森林中的堡垒一样,孤独,无助。我不断在寻找,一个属于自己心灵的港湾。哪里才是我的靠岸,我是一只茫茫大海中的一艘独木舟,没有导向仪,只能任凭着命运主宰。在一个偶尔的机会,我品读了一番圣经,深深地被里面的内容震撼感动。现在没有人指引我前面的路该往哪里走,没有人过问我的苦楚。我唯一能依靠的只有一本外表毫无表情,内涵却极其丰盛的书。我要试验里面的究竟是错或对。从那以后,我信了基督教。 每当教堂的钟声再度响起,我看见一个个带着幸福微笑的人,冲冲地在我眼前掠过。那天复活节,我们排队拿教堂的复活蛋。在教堂的定义里,拿复活节蛋代表着从上帝那接受祝福。在教堂门前,我惊讶的发现,一个乞丐求施舍的盒子上竟然放着满满的复活节蛋。难度他们都不要祝福了吗?我看了看自己手窝里温热的蛋,嘴角扬了起来,小心翼翼地学着姐姐们的模样弯下腰把蛋轻轻地放在乞丐的盒子上。一瞬间,我觉得自己长大了,想起圣经的话:施比受更有福。原来给予被获得真的更幸福,因为心灵上不再是空空虚无的感觉,而是被喜悦所充满。 那一天,我告诉自己,这是第一步,我要变得更善良。我知道现在的我就如一只幼虫正慢慢蜕变成一只五彩纷纭的蝴蝶,相信会有扬起翅膀飞的一天。我不会再理会别人的说法,不会再理会同学们的无理取笑,我要干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我的青春就是走属于自己的路。尽管我曾经犯错,尽管我不受欢迎,尽管我不优秀,但这一切都可以改变,它不是恒定的。命运在自己手上,我要改变命运,首先就要改变自己。 我是一个好比较,不服输的女孩子。因为我明白,如果你想要获得,首先你就要去争取。我认为竞争是争取方式的一种。我告诉自己即使与人比较会让你遍体鳞伤,但也请你爬起来,拍走身上的尘土,戴上太阳帽,学蜗牛的样子一步步往上爬,向着有太阳的地方攀登。尽管我的理想被别人说为妄自菲薄,讥笑我,说我这种学校的学生会成为一名出色的作家吗?我对他说,尽管像看大戏一样看着我好了。 今天是5月8日,我不妄求别人会送我生日礼物,但给自己许下了诺言:第一,不能抛弃自己。第二,要做一个善良的人。第三,要好好爱自己。 我就是一只蝴蝶正在茧子里慢慢成长,等待着蜕变的一刻……
花谢花开是在隐埋 拥有的彼此,请坦然放开 规律将拉扯所谓的凄凄然 将静默掠过阴霾 我不再是你的重头再来 谢谢你,我伤痛的爱 让我以另一种方式去看待 幸福不再是期待 本质里的默哀 所以悼念,所以徘徊 对不起,我快乐的爱 请你不要再牵手依赖 要怪就怪我太不知好歹 答应我一定要抬起头来 世界会羡慕你的精彩 没关系,我期待的爱 我还有资本去借贷 会创造一个传说的将来 请你一定要翘首以待 明天会春暖花开 下了小时段的雨。清爽天气带来舒适与恬静的好心情。 碰到了楼上的女孩子,白色的连衣裙,淡蓝色的小背心,照面,低头瞪了我一眼。 丫的。装清纯。 第一次见面记得是在回家的路上,一直打着电话,踉踉跄跄哭着走回小区。 1.4公里的距离,眼泪是哭的数不清呐。台阶,向我这下方看来。 躲闪眼神,慌张的抹去泪水,跌到又爬起来。 上楼,关门。看似可笑的一幕,却是因为哭了。所以自己也静静的重复她的动作。 只能用陌生的态度去调节。 哎,失恋的人,好可怜。 曾经她留下了一句话,我用以nevergiveup去阐释我们相爱的小小承诺。不知道的是。她以 远走的肢体语言告诉我,你真的是太傻了,是呐,太傻了。 Areyougoingtosurrenderourpinkyswear.恍然记得有人曾经约定。 不会再回来的时光,却是在邂逅里留有不甘。以之报复的心愫,将这退却的事实,留以自我 安慰的满足。 与其说是要被记忆的不该往事,不如说是要以骄傲的态度去衬托那强颜欢笑的幸福。 这就是所谓的后悔与伤痛。? 恨让我迷失了自我,我想找回来。却象是在赌博,是呐。 我将其付出了快乐与幸福,得到了双倍的赌金,灾难与伤痛。想。会不会真的有人来逮捕我。 融入生活,得到宽恕。 我以隐喻的方式,用穿越树叶的暗淡昏光,寄托我所有的静默。 将影子挥洒在走过的路上。诠释着遗失的所有。 不管是旁侧的一切带以我任何起伏波动,我都将以最保守的态度。 使之隔离消散。我只是我自己,终究不会是谁的谁。我要阻止,以及停滞。 不被任何记予的琐事,看待周遭的一切。似乎在嘲笑。 黑板报上弄人的语言,衬托着老师是多么多么的伟大。 透露着讽刺的寓意。 是呐,赞赏与丢弃结合的多么伪善,介于公平的典礼,是那么的虚浮。 做了一张英语卷子。评讲。四个英文字母,总是不在我认定的那一个字母停留。象是转着圈, 逃也似的躲藏。一次次的受创。所以放弃。伴随着旁落的眼神。落于自身的腐败。输得是那么的 彻底。 也许,在另一遍天空的顶端,在以光耀的璀璨下才能更好的掩饰出那黑暗的腐朽深渊。 被其凌乱的散布成繁星点点,只手描勒与拼凑那似憧憬的烟消云散。 所以泪悯,所以可怜。本份以哀默的形式将本质的欺骗衬托的淋漓尽至。 想,真实的划开那残喘的线。 是谁将大地掩埋,看不清前方的线段,至始成为圆的转点,那是天给予的恩赐,别在抱怨。 编辑按:作者用优雅又忧伤的文字叙述着生活中的某些事情,文字也许淡雅,却让人深有同感! 2009-5-13
穿上一双破旧的拖鞋走在那条坎坎坷坷的老街夕阳,把影子拉斜一个人走吹着微风很有神游的感觉这条老街,藏着童年的无邪睁大小眼睛看在商店门口翘二郎腿的大姐卖冰棍的老人白发如雪两毛钱融化成快乐把渴解溜达溜达,街头是早上到了街尾就是黑夜穿上一双发亮的皮鞋走在这条平平整整的老街朝阳,处子的贞洁一个人走听着从商店里传来的音乐这条老街,还是那么的和谐就是街上多了一些商店和穿得性感的小姐卖冰棍的老人白发如雪麦当劳的红火他不能理解日落日终,在夜店里看着霓虹灯闪烁一夜老街,就是那条老街藏着童年不可解的情结老街,还是那条老街从古老里走来脚步不歇 2009.5.13
题记:不单单是乐器,而且是优雅的装饰品,漂亮的家具,复杂的产品,地位的象征,总统和表演家的道具,古典和通俗作曲家的灵感源泉。荧绿的眼中,手是伟岸而又机敏的风景;沉寂的瞳孔里,手是颤抖着的装饰。进入了这风景,眼可以透析世间万物,心可以落入华丽的惆怅,手可以弹奏美妙的钢琴曲。这最美的音乐。眼和心和手仿佛有了一种莫名的共识。透着人世间的悲悲喜喜,眼探出了头,含着泪;心听出了滋味,开始沉睡;手读出了久夜的酒醉,把它诉说在钢琴上的键。眼很累,心会碎,但手无罪!永不止息的手,节奏地敲击琴键,一组组微弱的、规矩组合的断音符。那是磅礴河流的畅快无阻,又是小湖悄悄的美妙柔情似水。白净而修长的手,来来回回地在白键黑键间,乐音交响又徘徊在耳边,清澈的琴声是一泓清泉的清净无垢,陆陆续续诉说着它的深邃;眼花缭乱的手,一遍一遍弹奏出如思如慕,流水般婉转的歌曲,那长段的上下起伏的急奏。奇异的、孤凄的、清脆如玲的可爱声音,是心中的情绪另一种宣泄方式。琴可以主宰人的精神,手可以控制琴魂。手没有思想,只有欲求和感情。迅速地移动在笨重的钢琴上,却弹奏着我们的心弦,一遍遍地触摸内心的深处,让心崩溃,让心陶醉。无论什么心情,琴音都可以融入你的心跳中。而无论什么时候,手中的钢琴都能让自己泪流满面。琴,有它的凛然和骄傲,有它的凌厉和个性。从被创造出来,它就在幽暗中择主。琴为人而活,人为琴而死。如果你是一位琴所认可的钢琴师,你可以把那高傲的琴弹奏出眼泪。因为我知道,钢琴是有魂的。因为有魂,一切皆有可能。贝多芬的伟大手法感动了钢琴,而钢琴感动了听众。高傲的琴接受了贝多芬,于是他的手紧紧握住了琴的魂。孤独的钢琴,灵活的手,完美的融合。那不是琴键中跳动的律,那是寂寞的琴魂在哭泣。如泉眼淅淅长流的音符,那是一种无奈;如泪水缓缓流出的曲调,那是一种悲凉;如思念浓浓笼罩的节拍,那是彻骨的沧桑。不是钢琴的诉说,不是那双手的诉说,那样的伤感是手中琴魂的诉说。贝多芬看懂了琴魂,他成为家喻户晓的乐神,巴尔托克读懂了琴魂,他追随着贝多芬的脚步而远去。琴魂,是手中的星火。除了钢琴,手找不到永远停留的地方。我知道,世上所有心灵的欢畅。都不如手中琴魂奏出的浪漫! 编辑按:我想作者是一个睿智的人,他用琴的意象透析出人生的一些哲理,灵智的文字中又不缺少深邃,是一篇比较好的散文。 2009-5-15
生活有五味酸甜苦辣加上累谁说再苦再累不皱眉装腔作态,一切都无所谓异想天开,想得美整天对着虚无想入非非整天抱着虚幻嬉笑扬眉沉醉到虚幻里展翅而飞生活要准备愚假邪恶真善美准备怎么开头或结尾万无一失,未必硕果累累未雨绸缪,做准备这正因生活并不是完美就算最后失败也无所谓至少可以避免伤痕累累
一直以来我都坚信,我和啊凡以及啊毛是史上最要好的朋友,我和啊凡的相识来自于家庭关系,我妈是他妈的好姐妹,所以我们从小就认识。由于时间建立感情的原则,我们理所当然地成了死党。一开始是我每天都带着十岁的弟弟到他家疯玩电子游戏机,闲暇时也会去爬爬镇里最髙的山峰,每个星期天的早上或者下午都会去,有时在阳光温暖的春日或者凉风习习的夏日或者秋髙气爽的秋天和阳光普照的冬天我们也去凑凑热闹。有时我们会比比谁的耐力和速度好,而结果是我们不分上下地爬到最高峰。高高地站在山顶呐喊的滋味真难以忘怀!一声声呐喊久久地回荡在连绵不绝的山谷中,直荡得五脏六腑直爽快。俯瞰镇上全貌,高楼林立,公路呈x延伸,中间的花园指明灯高高伫立,给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指明方向,晚上照明市民。 我和啊毛的认识来源于学校。那时应该是上初一吧!我去镇里的中学读书。第一天报道就见到了不认识的他。那时我已经在教室里找到好位置坐好了,班上的同学也很快就来齐了。上课铃声快响的时候,一个高个子同学慢慢地走进来了,面无表情地发现人满为患的教室后面还有几个空座位,脸上也无欣喜,淡淡的走过去。那时我们学校为了避免早恋都是男生跟男生坐,要不这样多好啊,跟女生坐多好。那时我已和啊凡同坐,偏偏碰到一个废话连篇做事麻烦又脸皮极厚的前桌,本先不想跟他多说的,因为以后还多是机会,但是抵不过他的涛涛热情,只好皮笑肉不笑地听着他髙谈阔论。啊凡本是位沉默寡言的人,不想凑这份热闹,自个儿看书去了,只有我在这尴尬着。 班主任来的时候教室里已经安静下来了。洋洋洒洒讲了半个钟头,让我们新生知道了很多应该知道的规矩,比如说不要像小学那样爱玩幼稚呀;别像小学那样依赖父母啊,要有独立性啊;要遵守学校新的纪例啊~~~ 这还不是我和啊毛的认识之初。如果我们两个人哪一个不是外宿的话,也许我们就没有相识得机会,至少不会有相知的机会。外宿生由于刚上中学不久,和班上的同学相处也不久,所以认识的人还比较少,大家大多都和以前小学认识的同学一起回家,新生很少会和以前不认识的同学即使经常交流的同学在一起回家。想想以前同学之间还是很有隔膜的,大家的提防心都还很强。熟了以后大家就一块回家了,这“熟了以后”也许需要几个星期或者几个月,也许就几堂课。我,啊凡和啊毛就是遵循了后条的规律。刚开始大家在一起玩的情景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只知道和他特别聊得来而且一起聊他一个钟头也浑然不觉。相识了以后我才发现,原来大家都特别爱吹牛和爱讲冷笑话,我真是遇到对手了!我家离学校还算远,步行应该要20分钟吧!我们有时候一直从学校一起吹到家里附近还欲罢不休,星期天接着吹,一直吹到口干舌燥形容词匮乏才算告一段落。结果都是以和告终,也没有必要分谁胜谁负,只要开心,快乐就行了。那时交友也没有多大目的,只要大家在一起可以合得来不至于闹起矛盾可以互相帮助就行了,其实还蛮真诚的。 初一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那时学校里有很多人踢足球,苦于小小学校没有足球场,大家只能在学校跑道中间的空地里进行足球“功课”。那时我的球技很烂,所以可想而知受到大家的忽视,大家有球不传给我,即使在禁区内,他们也在禁区外一脚劲射,球“嗖”的一声飞出跑道,进球泡汤了。不过还好我的进步神速,这都是辛苦训练的结果。在学校里没踢球的时候我会跑到我家附近的山地里练球,虽然地方不是很适宜,但是还是训练出了一脚比较精准的球技。心想可以在比赛时大展身手了。后来在进球的事实下,他们对我刮目相看了。就这样我们整整踢了一个学期的足球,不但球技进步了,在比赛时学会合作,学会拼搏,还从中得到许多的快乐。假日时足球便成了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话题。说哪个球星又在某比赛进球了啊,某某的球技突飞猛进啊,某某脚法厉害啊,当然也会笑谈某人脚法真臭,在禁区外连没有守门员也踢不进球啊~~~~有时我们还会骑上自行车到野外欣赏大自然的风光。爬山还是会去的,多了一个人多了一份乐趣,边爬边谈,笑谈这山之高,路之陡,天之宽,地之阔,笑谈这人世的沧桑变化,理想的追求,就这样有意义地过着学生平凡的生活。 初二是我初中以来第一次碰篮球的时刻。那时学校里踢球的已经差不多灭绝了,而打篮球的渐渐多起来了。也许是我比较善于在老师们面前表现我的体育才能吧,比如在老师面前和同学比赛跑步,跳远啊,所以老师给我加封了体育委员的封号。体育委员不能不会打篮球啊,虽然小学时我也打过篮球,但这么久没练习早忘得一干二净了。还好我的进取心还是很强的,回家马上买了个劣质篮球开始练,最开始练带球,其实带球也还挺容易的,只要地板不坑坑哇哇的,带起球来还是比较顺手的。练了一段时间,想必已经学得差不多了,应该上篮球场上拼一拼了。在篮球场上第一步是练投篮,投篮不准球技再好也没用。可是十头八不中,失败乃成功之母嘛,又这样练了一个星期,由以前的十投八不中变成了十投五不中,刚开始练球的能练成这样,不错了。我就这样迷上了篮球,我们每个星期必打,一场球打他一个下午,这样看来我们的体力还是不错的。最疯狂的是大年三十我们还在打篮球,我打完球回去正好是吃晚饭的时间。有时下雨或者处在烈日下我们也不忘记打球,所以我们的皮肤都比较黑,我们自诩健康色。就这样打了一年的篮球,在打篮球的时候,其实我们的技术在学校里是数一数二的,只是碰到没有篮球赛的一年,要不我们同时上阵,即使拿不到第一也不会差。我们的友谊就在打篮球的时候逐渐培养地更坚固,更深厚。 初三是我们三人离别的日子。我们进入了不同的班级,不同的学习环境,啊凡还进入了不同的学校,他学习是我们当中最好的,他到更好的学校发展去了。我和阿毛在不同的班级里奋斗着,平时见面得机会很少,打球也很少。就在这一年,我放弃了篮球,放弃了玩了一年的篮球。我改选了田径,在田径中也许我能找到更多快乐,也许我也还会遇到很多知心朋友,我想朋友不可能是一辈子的,但友谊可以是一辈子的,回忆也可以是一辈子的,希望我们三个都不要忘记曾经有三个人在一起为理想的蓝天奋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