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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短信

  • 五月断想(赛)

    五月断想(赛)            ——IN LN有人说,五月是梦想飞扬的梦季;有人说,五月是离愁别恨的悲季;有人说,五月是人生中一个新的开始。五月,又是栀子花开之时,也即将迎来感伤的毕业季。五月的天空,总是很蓝。青葱的回忆中也是有那么淡淡的忧伤,就像栀子花为谁而开,当人去,花落总是无情,只为毕业季增添了点点伤感而已。去年的五月,是我人生中难忘的五月,在魔鬼中奋斗着,书山题海有谁能亲切体会到那样的痛苦。然而,在五月后,带着不舍匆匆的离开了生活了三年的高中。那三年的回忆,始终在脑海中荡漾着,久久不能平息。今年的五月,又如何?曾不敢幻想高考后的我,如今过得实在吗?那一年的九月,懵懂中,来到了这里——LN。新的环境,却不再是新的了。在不知不觉中,在LN也走过了一年,回头看看这一年,自己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什么,这一切都问心无愧吗?答案却是一个未知数。在LN,一年了,我看到了LN的树木由秃枝到满叶到开花,我闻到了白兰花释放的淡淡芳香,我听到了蝉鸣的奏乐……大自然的变迁,你是否也感受到那一点一滴。冬去春来,春去秋来,人去人来,不变的旋律渐渐的改变着身边的点滴。也许,经历了四季,就有了那点点的熟悉感吧。从此,有了熟悉的朋友,有了熟悉的小径,有了熟悉的背影……五月,校园中的白兰,开始散发着夏天的味道,一年的毕业季即将来了。还隐隐记得去年九月入校之时,有一群亲切的队伍在欢迎着我们,为我们带路,帮我们提东西,在无私地为我们服务,他们就是师兄师姐。一年前,他们播下了梦想的种子,如今他们将带着梦想的果实离开了,去创造属于他们的新天地,我们由是感激,感激他们这一年的关心与教诲。这一年,慢慢地适应了新的环境,认识了新的朋友,学习了新的知识,懂得了更多的为人处世的态度……有过悲伤、有过开心、有过失落、也有过奋斗,渐渐的一切也习惯了,也懂得了放下,不再固执于过去了。无论如何,大一的生活也即将落下帷幕了。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这个夏天,将有新一届的师弟师妹的到来,意味着我们即将成为学长。青春就像白驹过隙,当我们还没有准备好之时,却在瞬时消逝。N年后,我们也许会很怀念这些在一起的时光,曾经的岁月。五月,希冀着未来;五月,感伤着离别;五月,祝福着LN。【编者按】:文笔不错,不过作为征文,略显单薄。问好作者,期待更好。——责任编辑:且小七 2012年6月1日 

    2012-05-31 20:17:26 作者:严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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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月·倔强(赛)

    五月·倔强 魏琛提着大大的摄像器材包推开了门。“怎么,还没弄完?”魏琛见到坐在电脑前的林榛,似是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林榛微微仰起脖子,轻轻地点了点头:“对,还有一些手尾”,然后眼睛回到了屏幕上,鼠标“滴、滴”的声音像是逗号。办公室的格子间只亮着林榛的电脑,她的脸被映得惨白一片。魏琛随手打开了门后的灯擎,办公室里顿时亮如白昼。林榛像是一下才醒悟过来,望着窗口,自言自语般喃喃地说道:“都这么晚了。”她拿起桌面上的杯子呷了一口水,感觉到比体温稍低的凉意顺着食道滑到了胃里,空空的胃越发难受。这是林榛在这家报社实习当文字编辑的第三个月。 关闭了所有的窗口,林榛伸了伸懒腰,随即移动鼠标,点击着电脑屏幕左下角那个绿色的按钮,又按下了桌面中间那一格子红色,屏幕旋即变暗,发出Windows关机的经典声音。林臻习惯性地抬手看表。玫红色的表面上,每一个罗马数字都显得那样神秘,分针与时针重合成一条线——已经是八点多了。转身看到魏琛依然在办公室,林臻拿起了包,礼貌性地对着魏琛说了一句:“我先走了。”三十出头看起来却比实际年纪大许多的魏琛头都没抬,就应了一句:“嗯,路上小心”。魏琛是报社里面的摄影记者,工作时间不长但所获荣誉无数,人称“魏狂”是也。 办公楼里面的走廊只开着暗暗的灯,林榛4cm的高跟鞋踩着光洁的地板上,空旷的走廊里面只回荡着“蹬、蹬”的声音,像是幽灵,穷追不舍。到现在林榛仍然穿不惯高跟鞋,脚后跟上贴着创可贴,浅褐的颜色,在白皙的皮肤上显得突兀。电梯的门开了,在地面上印下一个规则的光区。林榛走了进去,不觉有些紧张。从小,她对于密闭的空间就有莫名的恐惧感。好在很快“叮”地一声,电梯的双门滑开,她看到大堂里灯火通明,只坐着一个值班的保安,显得冷冷清清。林臻走出了大楼,看到满街迷乱的霓虹灯——这个城市的夜生活又开始了。抬头看对面马路建筑上的大钟时,林臻瞥到了旁边巨大的快餐店招牌,这才意识到从中午到现在,自己只啃了一个面包,胃里面饿得难受。想起其他同事曾经说过附近有家不错的粥店,林臻依靠着脑中那点模糊记忆的指引,七拐八弯地终于在一个小巷前面看到伸出的一块招牌:“陈记粥铺”。白底的铁皮,荧光效果的红字在灯光下发亮。林榛走了进去,很简单的店面,装潢却很是古朴。因为处于晚市和宵夜之间的空挡,店里的人很少,甚为安静,听得到老式风扇吱吱呀呀的声音。很快白粥就被端了上来,滚烫的粥上方腾着茫茫的雾气,米粒晶莹剔透,粥味香滑。林榛已经好久没有吃过这样的粥了——学校里的粥大多是煮得很稀很烂的,真正的“食之无味”。林榛就着小碟的咸菜,只觉得胃口大开。她忘了在哪里看过这样的一句话:人在身体脆弱的时候,往往对食物的要求愈发平易简单,最想吃的东西不是大鱼大肉,山珍海味,一碗热乎乎的清爽白粥添点咸菜就是最好的胃口。 吃饱了的林榛就像是个满足的孩子,脚步也轻松了许多,慢慢地往地铁走去。九点多的地铁,与白天的拥挤相比,非常空阔。林榛顺着悬在天花板上的指引牌走到了最底下的一层。每一次走进地铁,林榛都会感慨万千。这个城市以地面为原点,向正负方向延展:拔地而起的大厦越窜越高,玻璃幕墙在阳光下趾高气昂;而地面也被掏空,四通八达像血管一样维持着城市的生命。不到一分钟,子榛就看见黑洞洞的隧道中出现了两道光,由远及近,最终越过了她停在某个地方。车门开了,林榛走了进去。车厢里的人并不多。林榛扶着中间竖立的栏杆,往车厢深处看去。人少时候的地铁,可以看到车厢中间那一排栏杆变换着曲线,或是转弯,或是上下。从车厢的交接处吹来的风,夹着冷气,微微有些凉。列车齿轮碾过铁轨的声音——碌碌碌碌,清晰可闻。出地铁,入夜的学校变得特别安静。橘红色的光影下,鸣虫在草间低低地吟着。那么宽阔的中心大街,就只有林榛一个人。有风吹来,杂有白天燥热的暑气,但仍是惬意。林臻远远地看见天幕下勾勒出黑黑轮廓的宿舍楼,密密麻麻地嵌着白光。 林臻走在人行砖道上,看到上面躺着许多被雨打风吹落的大叶紫薇花,紫色的花瓣皱皱的像是揉过的纸巾,心里陡然泛过了一丝悲凉:转眼已是五月,又是一年的紫薇花开,又是一年的毕业季。不同的是,这一次,要离开的人,是她了。就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林臻每天早出晚归奔波于学校与报社之间,累到疲惫不堪。每一次挤着高峰地铁上班脚无立锥之地、几近窒息的时候,她就会问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要过这样的生活。答案只有一个,她喜欢这座城市,她喜欢这一份工作。为了“喜欢”这一个词,她愿意去做许许多多“不喜欢”但又“不得不”去做的事情。至少,这样每天起床的时候,她都是有着期待与动力的。她爱着这一个为了梦想而奋斗的自己。这样的日子虽然很累,但她有着真实的存在感,那种感觉就像她经常在宿舍楼下奶茶店听到的歌词:……最美的愿望一定最疯狂我就是我自己的神在我活的地方我和我最后的倔强握紧双手绝对不放下一站是不是天堂就算失望不能绝望我和我骄傲的倔强我在风中大声的唱这一次为自己疯狂就这一次我和我的倔强就这一次让我大声唱……【编者按】:在琐碎、辛苦的生活中一点点接近梦想,或许我们只有先做我们得做的事情,才能做我们喜欢做的事情,为了梦想而奋斗打拼的人是最上进最可爱,坚强!加油!问好作者,期待更好。——责任编辑:且小七 2012年6月1日  

    2012-05-31 18:36:43 作者:乔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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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月断想(赛)

    2012年的天空还是那么苍蓝,踩在暗绿色的草地上,长长的草钻进了我的裤子里,而我的世界却消失了。下雨了,滴答滴答,脸颊上沾满了水珠,是雨水呢?还是眼泪?我已经分不清了。一天十四个小时的睡眠让我分不清现实和梦境,抑或我应该活在梦境中,我也不太确定了。这个病已经折磨了我三年,在我活到青春烂漫的时候突然让我逐渐沉睡,一天一天得加重,也许我会一直这样睡到坟墓,带着被折磨的亲人浓厚的悲伤死去。幸福,我也不再奢望了。这是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海,最动人的时候是在下雨天,雾气朦胧,雨幕落下,在沙滩上滴落却没有声音,在医院旁边,我最喜欢亲近它,这里没有白色的墙,没有白色的杯子,没有白色的人。靠近它,听着它的声音,才能让我觉得存在于现实中。可是我逐渐不能下床了,嗜睡症已经把我整得浑身乏力,肌肉萎缩,窗外的一切在雨幕中模糊,室内的广播音在沉重严肃得回旋着“如果汤姆-威乐和胡赵曼的最新理论是正确的,大型强子对撞机世界上最大的核粒子加速器,将成为世界第一台能使物质穿越时空的时间机器。……依据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速度超过光速的一些状态具备向前穿行时间的能力,从而使物理学家产生了时间穿行的推测。”如果能穿越时空的话,也许我还真想回到过去好好生活几年,用我健全的身体。什么改变历史和扭转乾坤,满腔激情,热火焚身成就一番伟业,在一个生命如此槁枯的人面前,这些想法真是天方夜谈。五月的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敲打在窗玻璃上,我想出去,闷在这房间里真让人难受,我越来越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了,全身的细胞都在呼唤:我要出去!立刻!不惜一切代价,抓起柜子里的雨衣,套上拖鞋,推开窗门,跳了出去。刚站定,抬头一看,吓得我心脏空了一个洞,一个的不明物体吊在树上,“这是什么,是什么!”想叫又叫不出来,想跑又跑不动。睁着忽大忽小的眼睛,我屏住呼吸,拖着麻木的腿往前移“既然生命如此短暂,我在这世上还应该怕什么?”就打定主意一探究竟。“噗通噗通”,那个东西快速膨大,瞬间炸开,里面出现了一枚白色的贝壳,掉在了草地上,滴在贝壳上的水珠闪闪发亮。我轻轻拿起贝壳,这是一枚很精致的贝壳,薄如纸翳,上面被流沙冲击着各种古老的纹路,突然它异化成一条小蛇状缠绕上了我的手指。一股清凉感从指尖扩散开来,随之而来的是无形的指引力。我的手指轻轻飘起来,乳白色的光照着一条小路,让人惊诧的是光所到之处都是贝壳,整条路都是闪闪发亮的贝壳,踩在上面,恍如隔世。看到熟悉的树,小路变得不熟悉,一直延续到熟悉而陌生的海边。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我有种预感有什么会发生在我这平静的生命之中。我被这奇特的戒指牵引着,牵引着,这条路上面布满星空,下面长着五彩缤纷的贝壳花,我真的要一直走下去,可是它逐渐地再缩小,它可以带着我离开吗?离开这个无望的生活?我向它奔跑着,用尽我所有的力气,奔跑着。接近了!我伸出手想触摸它。“小妹,快回来!”一声叫唤划破璀璨的星空,瞬间五光十色的贝壳崩裂开来,我转头一看,是妈妈,不要,我不要回去,想到昂贵的医药费和母亲空洞的双眼,如果没有我,她是否会过的更好?!我紧紧抓住碎片,一触摸到它,一阵冰冷带着海的味道将我击倒,瞬间我失去了知觉,朦朦胧胧中喝了几口水。“咕咕咕”什么东西一直在叫?我用力睁开眼睛,看到几只小鸟在琢我的脚,这是什么地方?贝壳戒指已经不在我手中了,金色的阳光碎在海面上,一群白鸥嘶鸣着。椰子在树上招摇着,诱发着视觉诱惑。好饿,迅速爬起来,慢慢摸向椰子树,我很会爬树,这是我仅有的求生技能,还真是现代中国人的悲哀啊。喝完椰子汁,寻思着这里是不是一个孤岛,难道我是第二个鲁滨孙?我的脑中立刻“啪啦啪啦”响起了思想的火花,我该怎么在生存孤岛?随手抛掉椰子壳,转身欲走。只听到“闷”地一声,像雨下到木板上的声音,回头一望,快吓死我了,后面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头发长及腰,身穿兽皮衣,赤脚,身高一米八左右,整个人沐浴在阳光里,他的眼睛特别黑,特别亮,此刻正一瞬不瞬得瞪着我,这样子好像是地狱来的索命使者。我拔腿就跑,才跑了三步,就被人抓住了。“你是哪里人?还穿着这么奇怪的衣服?”奇怪的不是我的衣服,奇怪的是我听得懂他的语言。 “我来自海的那边”。我不挣扎,很平静地指给他看。他将信将疑地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下就蓦然不语了。就这样站了大概半个小时,就这样领子被揪着站了半个小时。“可以放开我吗?”“恩。”“那放开吧。”“恩。”“你头发上有东西,你快点用你的手去拍掉吧。”“恩。”……“咕咕咕”我们就这样“深情”地望着对方,那只琢我脚的小鸟在我们旁边聒噪。三个小时,整整3.0。好啦,这不是爱情,放开吧。我把他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他一根一根得叠回去,整整齐齐的。算了,他的手指是502胶水。但是我不想这样傻B地站在这里了。我拖着他的手,像拖着一头牛。才走了三步,又是三步。他一手扛起我,搭在肩上,快速奔跑起来,我说这人有病啊,我刚喝过的椰子汁都要呕吐出来了!不知道跑了多久,转了多少个弯,到了一个人声鼎沸的地方,我快要晕了。当我被放下的时候,我直接坐在了地上,等眼睛有焦距的时候,我看见众多穿着兽皮的人在盯着我看。房屋都是草和木头搭建,地上点着篝火,架子上烤着香喷喷的肉,惹得我肚子拼命地造反。那个抓我领子的人现在不知道跑去哪里了。真是的!害我活到这么大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围观。突然两个男人把我抓住,把我推到刚才的空地上,当我挣扎无果时,猛然抬头一望,跌进了一滩深海中,他的眼神真的很漂亮啊!此时他换了一件精致的兽皮,头上戴着闪闪发亮的夜明珠环绕成的小圈子,整个人看起来英姿飒爽而又雍容华贵得坐在黑木椅上。我被放在了旁边椅子上,众人一下散开各干各的事情了。我坐在椅子上一定都不敢动,旁边有一只老鹰正虎视眈眈得瞪着我,嘴里叼着主人随手给的肉。主人不停地再喝酒吃肉,接受敬酒,又自得。而我就像空气那样坐在这里,听着肚子“咕咕”叫。我忍受不了,抢过旁人的肉拼命吃起来,他有点惊诧,但很快就沉默下来。这是我们认识的第一天,我们恋爱了,之后我成了一个原始部落首领的夫人,我每天要做的工作呢,早上是在各个屋子里逛来逛去,逛累了就睡觉,现在我逐渐能睡上18个小时了。我们每周大概见面两三次吧,大部分的时间他在忙于打仗,我呢,就坐在海滩上的礁石上忙着听贝壳。贝壳里有海的声音,有家乡的声音。生命在我的睡眠中流逝,我只有两个小时的清醒时间了,每天都可以看到他,他总是把在沙滩各处捡到的贝壳放在我桌子上,看着我平静如波的眼神,坐在我旁边默默地看着天空。我知道会离开,这是预想到的事情,可是却没料到这么快。有一天他兴冲冲得跑回来,手上抓着那个贝壳,有着古老纹路的贝壳,我悲哀地望着他,幸福结束了。我摸着他的脸,吻着他的眼睛,轻轻拿起贝壳,一如三个月之前,贝壳紧紧爬上我的手指,我看着他那深邃的眼睛里倒影着的自己的身影,慢慢变得透明,逐渐消失。海水逐渐淹没我们……当阳光在我眼皮上跳完舞的时候,我醒来了,妈妈就在我旁边,苍老地等待着。我仿佛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浑身乏力。我知道那不是梦,因为我看到了在一则新闻上写着“郑和船队到达旧港(今苏门答腊岛的巨港)的时候,突然遭到海盗的拦截袭击。,这群海盗的头领叫陈祖义,截获贵族船队。”原来他是贵族,只是在南海海盗之战中登陆上一个与世隔绝的岛屿,从而成为了原始部落的首领。缘分是真的,感谢上天让我遇见我的缘分。我在想,是不是每个患了嗜睡症或者植物人都在平静地睡着,可是他们的灵魂在某个空间游荡着,走过人生的某个特殊雨季,延续自己的生命意志。是不是这样的呢?如果是这样,生命在这个惊奇的五月就不会这么苍白和单调了。 

    2012-05-31 08:48:34 作者:清风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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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荷月里的女人

    ——对美的执诚与易逝之奠荷月的薄雨雾湿她的眸孔时,她正倚在窗沿,为搁在胸前的女儿拉开褶皱的一角衣角。此刻,女儿的身高刚好触及她深浓的黑发顶端,恍若二十年后待嫁闺中的少女,女儿业已长大,拥有足以和她媲美的纤细腰身。而实际上却是,她望着和自己齐高的女儿,知道自己不过又掉入了一段美好的臆想之中。二十年之后,或许她早已丢失爱美之心也不为过。毕竟一个漫漫二十年的长度,谁知道会否因柴米油盐耗尽心力而心思再无旁骛。二十年尚远,她只知,此刻她内心最大的愿望,便是将女儿打扮得漂漂亮亮。这大概便是每个初为人母而又发自骨子里衷于装扮的女人最喜做的事吧。仿佛看着被自己打扮得精致可爱的女儿,便可以跟年岁讨价还价自己的青春。她抽出一只手,伸进雨水里,沁心的凉瞬时间从指端点点滴滴往上爬,又很快地将她整副躯体占了个严严实实。她仍清晰记得,十二岁那年,自己最大的愿望是拥有一双细边带碎花纹理的红色高跟。那时还没到有女儿的年纪,所以她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自己身上。但彼时家贫,愿望对穷人家的孩子来说亦显奢靡,逼仄的住处四壁被岁月洗刷得千疮百孔,犹似一张皱纹颇深的老脸,让她曾有一度耿耿于怀,可骨子里对美的执诚又役使她不轻易放过每个可以显美的机会。人活着,有时候就为争这口气。十二岁的她深谙这个道理,并试图做到。凡是和美有关的,她都十二分细心对待。那个蛇腰女人自她记事起,便常常“踏、踏、踏”踩着红高跟,在入夜时破入灯红酒绿的巷弄。偶尔晨间回来,便用力拍打铜环。她起身为她开门,女人微俯下身,在她脸上吐出一朵云雾,她“刷”地感觉脸上火辣辣发烫。于是,女人便笑了。那种妖娆如鬼魅的笑,足以迷倒多少男人。她亦忍不住吞咽口水。埋下头,红高跟“踏、踏、踏”错开她的身,趾高气扬地跨了进去。那不过是造型简约得近乎单调的款式,只因了这妖艳的血红被掷在这破落的住处,并为女人所器重,这才显得重要起来。但她其实心里知道,她亦抵挡不住红高跟裸裎的诱惑。有一次,她趁女人外出,偷偷把脚安在了红高跟上面,后脚跟空出了很大一块空间,似乎是在对她表示嘲弄和鄙夷,但她仍然觉得满足。她只顾把头埋在红高跟之上,仿佛要将红高跟攫进眼神里,如果可能的话。怀着无比期待和欣喜,她开始扭扭捏捏迈出左脚,右脚,左脚……还没来得及第二次迈出右脚时,“啪”,女人一巴掌就把她甩到了地上。她摇摇晃晃跌坐下去,崴掉了红高跟一只鞋跟,女人气得揪起她的头发往墙面撞。在她的头撞上墙面时,她发现墙面正不断发笑,笑得干褶的皱纹一块一块往下掉,沾满了她浓黑的头发。她心里隐隐疼了一下,那该是多么脏啊。片刻后,蛇腰女人才消停下来,拾起红高跟,紧紧搂在怀里。这是属于她一个人的,没有人可以夺走,即便是自己的女儿。她愣愣地盯着断掉的红高跟,仿佛盯着自己残缺死去的容貌,有人正费尽心机从她的胸腔上剜掉很大一块肉,蛇腰女人觉得眼前的世界似乎摇晃起来,想要把她从这片土地上摔出去。她努力站稳,死死抓住红高跟,闯出门去。许久,她看到女人夺门而出,这才缓缓向前挪了一段距离,扶着远离墙面的一张床站立起来。稍微打卷的头发上洇出了血,红色的妖艳的血滴在她白色的鞋面上,她突然愣住,但很快又俯下身来,两眼熠熠闪光。她十几岁的躯体里第一次有了愿望,要一双艳红色的高跟。前提是要比那个女人的精致好看。她盯着渐渐抹红的鞋面,嘴角露出了一丝浅而满足的笑。窗外的雨水忽见稠密,不断有好奇心稍甚的雨滴从外面的世界飘进来,带着清甜的味道,似乎想要一探她的心底。她拍着怀里女儿的背,想起这不堪的孩提之事,心下却无过多悲戚。那不过是一个对美充满无限执诚的小女孩内心一道早已愈合的疤。相反,女儿无疑要比她幸运得多,一生下来便住进这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有一个疼爱她的公务员父亲,和一个喜欢帮她打扮的母亲,而不会再有不怀好意的皱纹冲她诡笑。等她长大后,只要愿意,她还可以要很多很多双不同颜色的高跟,摆满墙角那个略显硕大的鞋柜。她这样想着,抬手拾起掉落在女儿麻花辫上一颗显大的雨水,荷月的雨水在她的指尖很快蒸发归于虚无。她把头埋进女儿香腻的怀里,女儿亦拍着她的肩,走上迎面而来的一顶花轿。【编者按】作者用柔美的文字写出了一个关于成长的记忆,渗透着生活的思考,无奈中的坚强与自傲。过往的记忆一如雨水的滴落,瞬间弥散开了!一切的寄托,放在女儿的身上,一份追忆深沉的爱。                              ——薄荷情香   2012·5·31

    2012-05-31 08:02:19 作者:夜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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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月断想·赛

     五月断想 这是一个繁忙的五月,匆匆的步履只留清风一阵,和着夏蝉,与零落的小道同舞。校道上,三三两两走过几个人,撑着伞,低着头,快步走。呵,我亲爱的同学们,你们是摒弃了这一夏的炎热,独自清爽去了吗?夏日里的球场也形单影只,顾影自怜,独剩枝头上知了一腔的热情……这个五月,只想放下沉重的背囊,带上满心欢喜的自己踏浪去。一个人跑到海边,赤着脚让柔软的沙子松弛那一身的疲惫;张开双臂,拥抱大海,感受那生命的澎湃。或者又可以随意地躺在草地上,双手枕着头,望着天空。那时我可以什么都想,也可以什么都不想,只享受那一刻的宁静就足矣。又或许,抛下杂事,带上自由的自己,回家去。回家看看唠叨念着我的爷爷奶奶,陪他们聊聊天,散散步;回家听老爸老妈已经讲过一千遍的的教诲。睡睡自己的小窝,看看遗失在家里的美好。鸟儿,借我一双翅膀,我要去珠穆朗玛峰那掬一捧雪,浇灌躁动的年华……

    2012-05-30 22:10:18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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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愿 XX节到了,你有什么心愿没有?这是属于你的节日,好好珍惜呀。我的心愿是……我不知道我的心愿是什么,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以给点时间想想么?后来想了很久,我想要什么,都没有结果。其实,早就知道想要的是什么了,只是一直都不敢承认,不敢说出来,怕被人笑。我想要很多的财富,这些财富足以让我的家人过上好生活,不必为生计而担忧,可以办大事,比如说在家乡盖大房子,可以住很多人的大房子。到时候一家人都可以回家团聚,老老少少,欢声笑语,还有什么比这样更吸引人?根本就不需要富可敌国,根本不需要花不完的钱,能够实现让家人的幸福就行了。如此简单的心愿,应该也可以用高尚来形容吧,不是贪,只是人在世上最基本的,最需要实现的心愿。我要家人幸福,合家欢乐。看着他们的银发,波浪一样的额头,树皮一样的双手,深陷的双眼,你大概可以想象那是经过多少苦难留下的痕迹。奔波劳碌几十年,难道还不是该休息的时候了么?为什么不能像其他人那样过着安逸的生活,为什么还要辛勤耕种为儿女而担忧?难道是命中注定?什么狗屁理论!?我就是要诅咒这个不公平是社会,凭什么?凭什么有人可以坐享其成有人却要付出大半生还不能拥有安逸一些的生活?我愿有一天,尽快的到来的一天,不用遭受苦难,不用为不成熟的儿女担忧,可以在家享受多一点生活,可以去他们想去的地方,做他们想做的事,距离不是问题,金钱不是问题……我要的,我的心愿,如此而已。我梦见未来,我的心愿都能实现,为此我付出19911215点汗水,掺杂着泪和血,到时候请你们为我擦干。

    2012-05-30 20:51:52 作者:来瓶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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