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破梦儿
那些个破梦儿
黄锦豪著
昨天,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说真的,我昨晚喝多了,然后一睡下,本来想着永远不会醒的。
然而,我却做了一个噩梦。我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但是,睁开眼睛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自己睡在一些稻草堆上面,稻草堆上面,我还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些早已经把我的削吸得饱饱的虱子在草堆上面跳着,有的甚至跳上了我的肩膀上面,我惊叫着,开始拍打着自己身上的衣服,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身上穿着的并不是昨天换上的那一件休闲服跟牛仔裤,而是一件白色的,超大号的,胸口与腹部那儿有一个大大的圈子,然后在那个圈子里面,好像是用大毛笔写着的这么一个大大的“犯”字。我顾不上身上的那些虱子了,只好冲上那一个唯一没有墙壁的哪一方,然后,用手拉着那些用杉木弄成的那些粗重的木柱子,大声喊道:“告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告诉我。”
一个人,身上穿着就好像是古时候的那些官差的模样。他走过来,用手里面拿着的那把刀鞘敲击着杉木,责骂着我道:“你发什么疯,赶快给我安静点儿,要不然,大爷我给你好看的。”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原来在的地方居然就是个电视剧里面所拍戏的那些衙门关押囚犯的囚室。而我,居然就是囚犯。
牢房外面的一张摆满酒菜的桌子上面,另一个官差朝这边喊道:“我说啊,你就不要难为他了,好歹他也是个快要死的人了,更何况,在死之前,我们还因为他才吃上这么一顿好吃的东西呢?”
那个走过来凶他的牢卒,才松了一口气,看着我,喃喃道:“还真的看不出你个家伙,前世积了什么福分呢?娶了这么一个美娘子。”说完之后,那两个牢卒就坐在了一起,吃着我的所谓的那个娘子拿来送别我的那些饭菜。
我懵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只是呆呆的坐在那些草堆上面,回想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昨晚喝醉了,然后就晕了,一醒来,怎么成了囚犯?还是个死囚。忽然,我觉得后脊背一痛,然后伸手一摸,发现湿湿的,然后拿出手一看,却惊呆了,上面全是血迹,虽然已经开始干涸了,但是,却是清澈的可以看到,那是血迹。
我开始回忆起自己在梦中的生活,才惊奇的发现,原来自己刚刚受刑了。自己画押了,因为瘦不住那些严刑逼供,在受刑晕倒之后,他们就狼心狗肺的拿起自己的手指,在那张纸上面印下了自己的指模。背后的那些伤,是那些衙役们为了完成任务,就用那些钢片刀子,在自己的背上一刀一刀割的,然后割完了之后,就在伤口上面洒上盐巴。目的就是为了逼迫自己招供,招什么?叛国之罪!我因为盗取了镇国至宝,传说是当年宋国开国之君开天辟地的开国宝剑。所以,就这样子,声名的君主就这样子将我下狱,将我这个为他打生打死的将军污蔑成为叛国贼。在梦中,我是大宋国的大将军,为了那个高高在上的皇帝出生入死,南征北讨。我的祖父,我的父亲,我的大哥,二哥,三哥,全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在战斗之中战死沙场的。而我,刚刚回来,也是在边疆刚刚完成了大捷。但是,一回来,受到的不是嘉奖,受到的不是声声爱卿的迎接,居然是莫须有的所谓的叛国之罪。
我年老的母亲拿着先帝赐予给我家的打龙锏去找皇帝理论,却一去无回。据说是被皇帝给烹食了。我,以及我的那些家族里面的男丁全部都因为株连之罪而背叛入狱,然后,跟我一同,明天问斩。
这个皇帝,他是要斩草除根。做梦中的我,居然会恨得拳头捏紧。然后会紧皱眉头。我忽然朝着那些狱卒们大声喊道:“我不甘心,我要见皇上!我要见皇上!”
但是,那两个狱卒听了我这样子的话,却忽然大笑了起来,笑我的无知,笑我的白痴。像我这样子的阶下囚,还可能会有见到神圣的皇帝的机会吗?但是,我心有不甘,我使劲的摇着那个囚门,撕声裂肺的叫喊着,但是,没有人回答我,回答我的只有我自己的回音,他同样的心有不甘。
我叫喊着,累了,终于没有力,然后坐了下来,好好的回忆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忽然,我想起了我那个妻子,我那个被人称作没娘子的妻子,我认识她吗?她到底是谁,为什么她不来看我呢?我很爱她的吗?她呢?她爱不爱我。
明早的一天,阳光猛烈。我脚上拖着长长的铰链,而手上,却被那些铁链锁得严严实实。他们很害怕我,是的,即便是那个杀人无数的刀斧手,也很害怕我。你看他,手上的大刀还在震动着呢?
街市口上面聚集了很多人,但是,他们都看着我,情绪似乎很激动,我是个坏人吗?他们好恨我吗?为什么他们的情绪这么激动。为什么他们拼命的想要冲上来,想要突破那些用官兵围绕成的圈子。他们要干什么,要把我的身体撕裂吗?我听不到,我也说不出话,因为,他们在我的两只耳朵里面塞了棉花,在我的口里面塞了布条,他们似乎想要我又聋又哑。他们,更不想要我说出话来,他们似乎很害怕我说话。
那个坐在竹棚里面的那个监斩官只是很麻木的看了看正午的太阳,然后,手上拿起了放在身边的一个木桶里面的令箭,举起来,然后掉在地面上。
那个刀斧手,举起大刀,然后猛地向我砍了下来,我闭着眼睛,想象着自己的头颅将会随着那把刀,而掉在地面上,血液,流满了一地。
出奇的是,我没有被杀死,而是惊醒了。我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发现头还在脑袋上。原来,只是一场惊梦。
昨晚,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怪的梦,原本认为,我会在梦中死去,然而,想不到的是,我竟然活了下来,在梦中活了下来,那个梦很怪,梦中出现了很多的怪人,怪事,就连我在那个梦境,也居然是******主义里面否定的精神之境界。
但是,醒了之后,我的心,却感到了一丝失落的感觉,就好像是一直在天空飞翔,然后,忽然双脚站在坚实的大地上,反而觉得不怎么踏实。我在思考着,梦中的那一个我,到底有没有死去?或者,我梦见的,不是我的梦,而是我的前世,我的前世,就是这么一个卑微的人,所以,这一辈子,我也是这么的卑微。
我拍拍昨晚醉酒以后,今早醒来的时候,脑袋长得发痛。宿舍里面的人还没有起床,因为今天是星期天,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不用上课就等于不用做人了。整天睡觉,就是我们的特色。我走到了阳台,拿起属于自己的那一个漱口杯,然后挤了一点儿牙膏在牙刷上。
我没有刷牙,只是看着宿舍对面的那些早起的女同学,或者是师姐,或者是同届的那些女同学,她们在做什么呢?难道,还在做梦,我做了一个怪梦,他们做了一个怎么样子的梦呢?我的头很痛,就像是快要爆炸一般疼痛,这,也许就是昨晚喝酒之后留下的后遗症了吧。罢了,痛就痛吧,也总比心要痛好,毕竟,我的生活中充满着疼痛,不是心痛,就是头痛。吃饭痛,走路痛,读书痛,坐在操场上晒太阳同样很痛。即便是宵夜的时候坐在饭堂里面看着来来回回的美女也痛!有什么办法可以不痛呢?高中时候我曾经把自己的感情寄情于啤酒上面,每一次心痛,就喝酒,学校没有酒,就请假,没有钱卖酒,就借!总之,高中的时候,我被人称作酒鬼。不知道,大学之后,我会不会酒鬼超进化,然后变成酒仙,然后毕业之后,酒仙究极进化,变成了酒神呢?
我想着,居然笑了出来。无奈的笑,为了我脑子中疯狂的想法而笑。
我刷过了牙。然后,一早上,趁没人,就来到了实验楼墙外,工程学院唯一的一个柜员机上面,把我的那个农行的信用卡插到那个柜员机里面,查了查卡里面所剩下的金额。不禁骂了一句妈的。因为,卡里面只剩下了三百块,这个月,怎么捱。
我为钱的事情发愁。从小到大,我就为了钱的事情发愁。以前小的时候,每到过年的时候,看着跟自己同一样年纪的那些同学穿新衣服,卖新玩具,而我自己,身上始终穿着那件亲戚可怜送自己送的那一件旧衣服,对于玩具,我更是望尘莫及了,从来,当别人家拿着奥特曼的玩具在我面前炫耀的时候,我从来只有看着别人家显摆的份。我看着,只能装作不在乎。
至今我还记得,一年级的时候,有一个女的班主任,她向来看我不顺眼。有一次,她的朋友结婚,然后送给她喜糖,她是个好老师,将那些喜糖分给我们这些学生吃,但是,却没有给我,为什么呢?她说我今天的衣服怎么这么脏,她甚至连接进我的意愿都没有,更别说给一颗糖果给我吃了。
嗯,是的,自小,我的出现,总是给人一种脏脏的表现,一件看上去十多天都没有洗过的衣服,鼻涕,泥巴,食物的残渣,还有那乱糟糟的头发。所有的人都不喜欢跟我玩,只有我头顶上每分每秒都伴随着我的几只苍蝇,他们玩的对象不是我,只是,我的样子是它们产生了错觉,它们把我错当成是一陀很大很大的屎。
我孤独的走在工程学院的校道上,从大堂上走上弯弯的校道上。我边回想着以前过往的陈年旧事,边笑着。我并不想让别人看到我老是充满着悲哀的感觉。所以,我宁愿选择怪,做一个怪人。十二月的寒风吹拂着我的故意留得长长的的流海,我老是喜欢带上那一顶看起来很怪异的,包裹了半个头的棉帽子。远远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乞丐。傻帽的我,确认为,乞丐才是我的梦想,大学是我的噩梦。
我的脸上,却始终保持着淡淡的微笑,当初在和顺高中的时候,最熟悉的陌生人静静就是这样子对我笑的。但是,我不知道她笑的时候是怎么样子一种感受,总之,我很痛苦。就像是刚洗完澡时候,赤裸的站在十二月的寒风之中,任由寒风削割着自己的身体那样子疼痛。我的微笑,不是对自己笑的,也不是对命运笑的,因为,我没有必要要欺骗命运。我要欺骗的,是我生命中现实世界里面的那些同学。
走在校道上的,除了一些陌生的人,还有一些看似应该熟悉,但是,却依然十分陌生的那些人,就像是那个国贸班的陈妍同学,在她的面前,我老是保持着一丝淡淡的笑容,但是,面对着她,我不想要笑。只是为了让别人觉得,我不是一个死人,虽然不喜欢说话,但是,却也是一个彬彬有礼的人。
所以,我还是逃不出这种体制,做人的体制。
说说这个陈妍吧。对她了解不深,但是,在她的身上,我看见了,以前生活之中某一个人的身影,同样是对人那么的彬彬有礼,头发是同样的长度,她们的左手小指上面,同样带着一个戒指。戒指戴在小指上面代表了什么意思。辉告诉我,戴在无名指上面意思是结了婚,戴在食指上面属于未解之谜,至于戴在小指上面的,他不知道。我说这是废话,其实,我在已经知道,梁静茹的一首叫做《可乐戒指》里面,有这么一句歌词:
你把我喝完的可乐
拉环当作戒指
轻轻套上了我小指
你问能不能一辈子
那一秒突然爱上了你
傻傻的固执。
也许,戒指套在小指里面,就代表着被爱上了或者是爱上了别人了吧。她跟静静一样,已经是别人的了。我微笑。其实,在这个地方呢?我遇上了很多带着我过去记忆的人的背影,走在校道上,我觉着,这儿全都是过去的记忆,那些记忆,选绕在我的身边,永远不消散。
也许,不是生活之中有太过相似之处,而是,我的脑子,根本就是同一个脑子。当时脑子和现在的脑子,都在想着同一件事情,爱与不爱。
“嗨!”一个总是喜欢带着一副黑框眼睛的女孩子向我打招呼,我同样挂着麻木的微笑,看着那个不记得什么名字,却是每天见面的那个同时国贸班的女同学。忽然就这样子闭着眼睛,然后低头走过。她那种笑容,我什么时候才能够拥有呢?拥有同一样的欢笑。
在这间学校里面,我声称自己是黄浩轩,然而,黄锦豪终究还是黄锦豪,只要身份证上面的身份不改变,只要黄锦豪还没有死,自己就不可能在活着的人心中成为黄浩轩。
我的手机里面,还是那首以前一直放着的一首最为经典的情歌《死了都要爱》我喜欢这首歌,不单单是因为这首歌实在是太无与伦比了,信的唱功,实在是旷古历尽。更多的是因为,自己在听这么一首歌的时候,身边陪伴的是怎么样子的人。露琳,我的小妹。然而,我喜欢上这么一首歌却不是因为这个叫做露琳的小女孩,而是一个毕生毕世永远无法忘怀的一个我小说里面虚构出来的我跟她爱得如此深沉的女孩子:可欣。呵,我是怎么样子爱上一个我虚构出来的,我很爱的女人呢?这是缘分,我一直相信,这是缘分。
但是,此时此刻,陪我听这么一首歌的不是可欣,而是露琳,但是,同样的,在我的心中,他只是小女孩一个,不动什么是爱情,不懂什么是死了都要爱。别说稚嫩的她了,即便是换了四五十岁的老家伙,也未必懂得什么是死了都要爱,死了怎么爱呢?其实,如果你这样子问我,我只懂听,毕竟,活着我都不知道该怎样子去爱,更别说是死了。
我就是这个样子,在运动场上的那些塑胶跑道上走完了一圈又一圈。时间一点一点过去,阳光一点一点猛烈起来,我却装作累了,只是这样子坐在那些还在保养着的足球场上的那些草坪上,把帽子拉下来,遮住自己的脸,让自己看不见别人,让别人看不到他的脸。这样子,他就可以潜心发疯了。
有时候,觉得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很累,活着,就是一种累人的活,而我,宁愿死去。但是,如果当你知道生命是多么珍贵的时候,你又会抱怨生活为什么这么吝惜,只给我们区区的几十年的生命。其实,不是生活吝惜,而是人的贪欲,永远都不会有停顿的这么一天。人类,就是这么自私。
我自私的活着。
我昨晚做了一个怪梦,梦见本应该下地狱的我却上了天堂。天堂呢?跟人间一样,充满着很难弄清楚的恩恩怨怨。充满着像人间一样那些琐碎的事情。对于解梦,我略知一二,有人说,梦就是现实在脑子中疯狂的倒影。我觉着,这句话很有哲理,然而,这么一句揭示奥秘的话,却不是那些什么什么专家,什么什么学者说出来的,只是一个不足十六岁的小屁孩说出来的,那已经是我读高中时候的事情了。至于现在他怎么了,我不知道,但是,我想,他绝对不会成为一个哲学家,很可能也不会像我这样子成为大学生。
我即便上了天堂,也无法逃脱现实的种种。这就是答案。我无法逃脱,这就是结局。
于是,我决定用自己的笔去改变这个梦,去延续这个梦。有人说,我这是疯子的作为。但是,这个世界上有圣人,就一定要有疯子,每人愿意做疯子,就让我去做吧。毕竟,圣人疯子,只不过是世人的价值观的不同而已。
我是这样子延续我这个梦的。到饭堂大国中午饭的时候,回到宿舍,霖他们还没有醒,他们就是这样子一直睡,一直睡,从天黑睡到天亮,然后又从天亮睡到天黑。我真害怕,他们会这样子长睡不起。而辉呢?按照惯例,吃完午饭自修室,这已经是他的饭后甜品了。而水青呢?他老是神出鬼没的,没有人知道他将会出现在那儿,然后将会在哪儿消息。我看了看那宿舍的大铁皮们上面用黑色油性笔写着的3205几个繁体的数字,不禁笑了笑,呵,这个世界的所有怪事,都聚集到我们这儿了。真忒有个性!
比起以前,我已经丧失了很多个性了。只是一个人坐在电脑面前,手指在键盘上面飞快的敲打着。这一次,我并没有写小说,而是只是上QQ跟那个网名叫做小涅的那个听说是十五岁的的小女孩在寒碜。
我给她发了一个微笑的泡泡图案,然后问了句:“在么?”
她是河北十堰人,也许看不明白我们广东的白话文,所以我并没有用白话文问她:“系度磨?”我在飞快打字的时候,忽然觉得其实我们广东人,特别是广州佛山这么一带的,简直就是造字的天才,至少比仓颉不要差。我觉着,现在广东沿海这么一带的白话文子,迟早有一天,将会成为一种地方文字的特则表达方式。
小涅给我同样发了一个微笑的泡泡图案,然后应了一声:“在。”
“你过得还好吗?”
我在高中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叫做静静的女孩子,但是,我知道,自己配不上她,所以,从来都没有跟她说过我喜欢她,只是一直当她的好朋友。现在,当我们都去往不同的学校读书的时候,我经常在QQ上面或者发短信,也只是像问小涅一样,这样子像静静打招呼:“你过得还好吗?”或者是“你最近怎么样?”然后,就没有话说了,但是,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她,我想,如果在成年之前的那些所谓的爱意只是朦胧的不真实的爱情,那么,我想,此时此刻的我,是真的爱上她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爱,是痛入心扉刻骨铭心的爱。我开始觉得,我把小涅当作了静静一般倾诉着。
屏幕上闪现出一行字:“挺好,你呢?”
“我啊,刚才还是挺不开心的,但是,一上线,看见你,我就开心了。”
“男人都是这样子巧嘴滑舌的吗?”
“?”我发了一个问号过去,我不知道为什么小涅会忽然这样子问。但是,对方没有回答,几秒钟过去了,几分钟过去了,还是没有回音,我开始急了。然后连续发了窗口震动过去。还是没有回音,我才这样子打了这么一行字:“不是这样的,我只会对我在意的人巧嘴滑舌。”
原本我已经不报太多的希望了,在我刚想下线的时候,对话框里面出现了这么一行字:“网络这样子的东西,值得相信吗?”
“很多人都说网络欺骗人,其实,欺骗人的不是网络,而是现实。”
“怎么说?”小涅又开始跟我聊起来了。
“网络是虚拟的,不存在欺骗或者承诺这样子的东西。欺骗人的是现实,当我们妄想将虚拟的东西转变成为现实,我们得到的,就很可能是欺骗。”
对方停顿了一会儿,大概在思考吧,然后,大概过了一分钟之后,她才打上了这么一句话:“你很理性,就像是个哲学家?”
“其实我不想当个哲学家,我想当个艺术家?”
“所以你写小说?”
小涅跟我一样,同样是好看文学城的签约作家,我认识她实在文学城里面那个签约A组的作家群里面。那时候,她的名字叫做“宛然若梦”那是她写的书的书名,而我的呢?相对于“宛然若梦”这样子文雅的字眼来说,则显得太过于粗俗了。所以,我们都知道彼此都是写书的,这也不怪。
我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很多的同学都说他是个作家,其实,他很卑微,不能算是个作家,最多只能算是个专业的网络写手。毕竟,写出那些小说,并不是我喜欢写的,一个不能写自己喜欢写的东西,怎么能够算是作家呢?对,最多只能够算是个写手。于是,我鬼使神差的打上了这么一句前不找村后不着店的话:“对,我最多只能够算是个写手?”
很显然,对方只是发了一个初号的问号给我。我呢?只能够瞎编一个故事说我发错了,因为同时跟两个人在QQ上面谈话。我又在一次欺骗了她。网络上面充满这欺骗,也许,此时此刻,她这个我网络上面的女朋友,身边的坐着的就是她那个现实之中的男朋友呢。一想到这么一层,我的心,不知道怎么就痛了起来。
我于是写到:“吃了吗?”
这个不冒昧,因为,她老是不吃饭,不是因为不想,而是因为没得吃。刚刚在网上认识她的时候,我曾经问过她,你为什么不吃饭,她说,已经没有感觉了。她以往上网,都是逃课出来的。而家里面呢?偌大的房子,只剩下她这么一个小女孩,家里面,没有父母煮饭给她吃,她这个九十后出生的人,自然,十指不沾杨春水。除了上学其它就什么都不会的小女孩。呵呵,我也是个九十后,但是,相对于她,我却是什么苦都吃过了。这个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然而,我却习惯了。心里面对着这么一个小女孩,居然会有一种担忧她饿肚子的感觉。
她写到:“没人煮啊。”
“要不,我过来煮?”
“你又骗人了。你在广东,我在湖北,我们相距千里,你怎么过来呢?”
听到这么一句话,我忽然觉得心里面很伤心,是啊,我们的距离这么远,我与小涅的距离,比我跟静静的距离还要远,我们怎么会有结果。我高中时候的一个同学说得好,网恋啊,是个怪东西,你不去惹它,它也不惹你,你若是惹了它了,他就会带给你全心的感受,但是,你若是太过于在意它的话,那么它就会反过来要你以后,叫你痛不欲生。
但是,我是个怪人,跟这怪东西,简直就是绝配。
我跟她聊了一个多小时,忽然之间,觉得好累,好累,累得喘不过起来,然后就说要上课,就下线了。其实,我们彼此都知道,今天是星期天,不用上课,我们彼此都知道,上课只是一个借口。也许,她也是累了吧,所以,我们都说要上课,就结束了这次谈话。
我们之间有一个约定,我说要北上,她说要南下,我们约定,下一个暑假的时候,我们相约在武汉相见。可是,他只是个十五岁的小女孩,而我,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不可能会有结局,我瘫坐在床上,把头挨在冰冷冰冷的墙壁上面,忽然觉得很空虚,很空虚。就像是忽然失去了心脏而已,但是,很多的同学却对我网恋的事情觉得羡慕不已,毕竟,这是一个多么浪漫的一个约定啊。
我忽然想起了昨晚上做的那个不能算是噩梦的噩梦。我是不是,应该将这个噩梦延续下来呢?给它一个结局,至于是生存还是毁灭,那就要看我的思觉了。
我开始把手指放在键盘上,轻快的打了起来:
哐啷!我睁开了紧闭眼睛,然后看着那个刀斧手。他并没有杀我,而是微笑的看着我,他用他手上的那柄杀人无数的大刀砍开了我身上的锁链,然后就提起了大刀,然后,朝着那些惊惧着围绕上来,用长枪乱刺官兵们砍去。
那个监斩官忽然下令道:“弓箭手,放箭!”
我大喝一声,忽然觉得身体里面有一种无穷无尽的力量排山倒海般涌了出来,然后猛地一挣脱,身上的那些锁链,还有那个木枷子全部被挣开成为碎片。我把口里面的布条吐了出来,然后把耳朵里面的棉花拿了出来。
第一轮箭雨从天而降,我伸开手,撕下了身上的那件囚服,挥舞着,在头顶上面转成了一圈。将那些箭挡开,或者是反而围绕在了一起。直到第一轮箭雨停止了之后,我才把手上的囚服一挥,囚服里面的箭忽然全都朝那些弓箭手射去,将前面几个弓箭手射成了马蜂窝之后,我轻轻一跃,朝那个监斩官冲了过去。那个监斩官大喊了一声,“弓箭手!”但是,他最终还是没有喊成,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些围观的群众已经举起了手上的东西,锄头,锤子,或者是竹竿,更离谱的居然有些大婶,居然拿瓜菜当成了武器,朝着那些弓箭手和官兵们打去,虽然那些官兵们受过很好的训练,但是,即便他们有多厉害,却也比不了那写愤怒的,多如蝼蚁的那些群众。几下子,那些官兵们便已经被百姓们打得溃不成军了。一个大婶模样的人,手里面扭着一个官兵的耳朵,那个官兵羞愧的跪在地上。
那个大婶责骂那个官兵,道:“护国大将军对我们老百姓这么好,你为什么要帮那狗皇帝陷害好人呢?你这个不孝不义子,我今天就打死你。”
“娘!”那个官兵跪在地上,没有出声,只是痛哭流涕,他应该是那个老妇人的儿子吧。于是,官兵那一边的状况情况急转直下。
倒是,我已经伸出早已经被铁链锁出血痕的双手,一只手狠狠捏住那个监斩官的喉咙,喊道:“狗官,告诉我,那些一同被斩的人在哪儿?”
那个狗官看来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家伙,经不起我这样子的恐吓与折腾,所以,一下子说出了那些无辜的人所在的地方,他那想要求生而不择手段,即便是当狗的模样的确让我感觉到了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但是,可惜的是,我往往不喜欢楼上杀害那些毫无风骨的人,所以,我只是冷冷的哼了一声,然后站起来,刚想朝那西街口跑去,但是,忽然,我前面的那个救了我一命的刀斧手忽然指着我的身后,大喊了一声:“将军,小心!”
我惊惧,猛地往前一步,大腿被一把利刀擦过,割开的小口子被渗出了一条血线。我回头,看着那个暗杀失败脸容惊惧的狗官,只是冷漠的随手拿过身边的一把长剑,朝着他的身体狠狠一插,然后就头也不回,像西街口赶去。对于该死的人,我从来不会手下留情。对于皇帝,我也一样,我是一个军人。
在即将到达街口的时候,一队人拦阻了我的脚步。我认出来了,迎面的那一个就是我以前的旧部,安将军,他奉命把守这儿。来防止别人来劫法场。我举起长剑。朝着安将军喊道:“你要做你的事就去做吧,我不会怪你,毕竟,各为其主!”
安将军举起了手,我知道,只要他的手一放下来,那几十个官兵就会全都涌上来,然后围着我,将我困死在其中,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样子的能力冲破重围,但是,我必须要上前去,救那些无辜被我连累的人。
安将军的手缓缓的放下了。但是,那些士兵却没有冲上来,反而是让出了一条路,安将军说:“将军,你过去吧。我们不会拦阻你,你是冤枉的,我们不想要错杀好人。”
我也没有表现出什么道谢的行为,只是径直的走过那条他们让出来的路,然后冲向法场。屠杀已经开始了,一个个人头,顺着刀斧手的刀子,手起刀落的同时,人头也滚了出来,血液,把整个平台都染红了。而那些围观的群众,却也是觉得惨不忍睹,纷纷的捂着眼睛。百姓并不想目见这些屠杀,这是皇帝下旨逼迫的,皇帝要那些百姓以护国大将军为戒,千万别想要背叛他,要不然,他们的下场,就跟这些人的下场一样。
情况已经不容得我多想,我手上拿着长剑,冲上了平台,救得一个是一个。几剑下来,几个刀斧手已经被我了结了生命,我年少的时候才曾经被父亲送上蜀山学艺,这些家伙,我还真的是轻而易举,然而,他们毕竟人多,几个刀斧手忽然围了上来,我把长剑向四周一削,叮!那把长剑毕竟不是我的那柄宝剑,所以,在与势大力沉的刀斧手的那些大刀几经接触,忽然断裂。
失去了武器,我更处于下风,被那些刀斧手围住来打。几把大刀挥舞得像风一样快,我躲闪不及,手上被砍了一刀,虽然不是很深,但是,血流不止。染红了我身上的白色囚服。整件白色衣服,变成了血衣。
我应该用那样子的禁术吗?我应该用吗?这样子,是不是背叛了我曾经给师祖许下的诺言呢?但是,我脑子里面忽然流转起了师傅曾经在在他的师祖遣他下山的时候,曾经让他师父传达的一句话:世事变幻莫测,变则通,不变则死。
变则通,不变则死,师傅曾经说,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师祖之所以不希望我下山之后使用在蜀山学到的仙术,就是害怕我的心智还不能够齐全,会危害世人,但是,我现在是为了救人啊,怎么不可以?
想罢,身体里面的玄力忽然流转起来,天地为棋,心平如镜。很久不曾使用过的,蜀山最为神奇的技艺心法流转于经脉之中。师祖说过,这样子的仙术,只能够在降魔杀妖的时候使用,对于一般人,威力太大,会伤害无辜的人。切忌,不再紧要关头不得使用。
我打出了一记剑印,无上剑印化成一道玄化的剑气,硬是将他们手上的大刀给削断。然后,将他们震开。我不敢施展其他的仙术,毕竟,他害怕,太过于强大的仙术会将连累无辜的百姓。所以,在第一记剑印之后,他就单纯的剑气脚下的那一柄长枪,挥舞着,逼开那些官兵,然后,将他们身上的那些锁链空手弄断。
我朝他们大喊一声,叫他们快走,但是,他们却没有反应,我以为,他们跟我一样,被塞住耳朵了。但是,我却没有从他们的耳朵或者是嘴巴里面发现任何异物,他们是真的聋了哑了。我看了看他们的嘴巴,舌头被割了。耳朵也被那些狠心的人用针扎聋了。
那些围观的百姓,看到这样子的情况,再也忍不住了。纷纷冲上了平台上,与那些士兵展开搏斗。
其实,这些年,在我出征边陲的这三年,宋国境内发生了很多事情,一则是前代国君慈德帝驾崩,太子即位,号称大功王。这个皇帝,不禁一改先王的仁政,而且还在暴政的同时,做了很多荒唐的事情,不仅****大臣的妻女,而且还在一些佞臣的嗦摆下,无理的增加百姓的税收。做了种种不得人心的事情。
所以,百姓对这个皇帝是敢怒不敢言,但是,这一次,他们真的将百姓激怒了。这就像是一对干柴摆在那儿,只是差一点火种而已。而现在,火种来了,这把火,来自帝国曾经忠心耿耿的大将军。但是,却是由大功王自己点燃的。
“大锦!”这是大学的同学对我的称呼,其实,我以前有过很多种称呼,有根据我的样貌的,也有根据我的身高的,也有的是很简单,在名字最后面的一个字,然后再加上一个哥字的。叫做家杰的,就叫做杰哥,叫做小峰的,就叫做峰哥。但是,我却是生命中第一次被人叫做大锦。这是个师姐给我改的名字。然后大家就这样子叫着叫着,就叫了一个学期。
其实,对于称呼,最多人叫我豪哥。这样子的称呼,满大街都是,不算是特别。特别的,我在乎的,过了三年我依然记得称呼其实就是静静给我取的名字“豪宰”。那是白话,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这样子写。其实,对于很多我在意的事情,我都不懂得该怎样去表达。这就是我。
言归正传,在我正写得兴致大起的时候,宿舍里面一个叫做伦青的人忽然叫了我的名字,把我吓了一大跳。“你这小子,一大早装什么鬼吓人呢?”
“谁吓你啊,是你这小子打字都快要出神入化了,脱离现实了。”
“别瞎掰了,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啊。没事别烦我,我分分钟几百万上下,简直是比美国总统还要忙。”
“不是我找你,大忙人,是班主任!”
我听罢,吓了一大跳,那个家伙找我有什么事情呢?听说,她可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角色,虽然我不是一个害怕老师的人,但是,自从上大学以来,我就想方设法的想要避开老师,当一个透明人,堂堂的班主任,怎么会注意到我这个透明人呢?莫非,她真的是拥有天眼,无论是谁,都逃不出她的天眼。我很不情愿的关掉了电脑。把心里面燃气的那团烈火熄灭了下去,然后穿上了鞋子,向教学楼老师办公室那一边走去。
按理说,今天是星期天,老师们应该全都在家里面享受着天伦之乐的,怎么会在学校呢?我对于老师向来没有什么好感,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然后大学,我向来不怎么喜欢跟老师打交道。特别是班主任,因为在我的心中,班主任向来象征着强权,打倒强权,是我们这些革命学生肩负的重任。
已经有大概两年没有跟老师说话超过三分钟的我,正准备着怎么样子说话,见到了老师,是以一句“嗨,吃了没?”还是一句:“恭喜发财。”为开题呢?真想不明白,其实,我不怎么想要来,但是,一心只是想要为着勉强毕业的我怎么不能给班主任面子呢?所以,我还是来了,还是一副文质彬彬的虚假的样子。
出于我意料之外的是,想要见我的竟然不是我们的班主任,居然是系主任!?想不到,我透明还真的是透出了名堂来了,连系主任都注意到我了。其实,我高中的一个同学说的好:太过于沉默等于喧嚣,太过于谦虚就是骄傲,太过于会飞翔,迟早也会潜水。
他是一个真正的哲学家。
我一直认为,自己能够欺骗任何人,但是,想不到的是,我这一次,遇上了对手,遇上了一个你能够读懂我的人。这个就是那个反手风云的外语系的系主任。说真的,我一向对于那些所谓的什么主任,什么长的人比较反感,他妈的他们有什么能耐,能够坐上这么吃香的位子?但是,这一次,我彻底服输了,毕竟,能够读懂别人家的心的人,是不容小看的。我不想将原来我们之间的对话写出来,因为每次一想那样子的对话,总是会让我汗流浃背。那汗,不是热汗,却是冷汗。我绝对不会再跟她对话,因为,她迟早会完全读懂我,她迟早知道我的一切。
我那一天,是感动着回来的,但是,回宿舍洗完澡之后,我却忽然觉得了害怕,像她那样子的人,能够读懂别人的心的人,是不是太过于恐怖了点。像我这样子,即便是经历过如此痛苦却依然不会流泪的人,居然在言语之间,就能够令我甘心的流泪的人。是不是太恐怖了点。我打开了电脑,准备着将我原本已经想好了的噩梦的结局改了。
我自从大闹法场之后,皇帝便下了命令,全国通缉我。汴京城里面的每个街角,都贴着我的画像,汴京城的每一个大街小巷,时时刻刻都有着那些巡逻的人。皇帝狠下心来,要杀死我。逼我上绝路。
但是,我觉着,他逼的不是我,而是他自己。好在,我老早就拜托以前的一些跟我有很好交情的军中朋友帮我将那些跟我一同被连累下狱的囚服们送出了汴京城外安置好。我现在要做的,只是把我那个我脑子中没有印象的那个所谓我的妻子救出来,听说皇帝早已经有了这么一招,将我的女人囚禁了,但是,在哪儿,我不知道,只能够在汴京里面毫无目的的走来走去。我打算着,进皇宫一趟,要是能够杀掉那个狗皇帝就更好了,如果不能的话,如果能够打听到我的妻子关在那儿也还不错。
其实,如果我不想死的话,不顾一切的话,除了蜀山的那些家伙,这个汴京城里面,可以杀掉我的人还没有出世呢?但是,我不敢确定我可以豁出去。
这个晚上,我一个人坐在客栈的天字一号房里面,手里面把玩着店小二拿来的毒酒。这个酒,为什么我就这么肯定这是毒酒呢?因为那个店小二应该觉察出了我就是那个被通缉的人了。皇榜上面写着,只要可以抓到被通缉的人,无论是生是死,都可以得到良田千倾,黄金万两。这样子的奖赏,对于这么一个卑微的人来说,怎么不能够算是巨大的诱惑呢?我不怪他,不怪他想要陷害我,毕竟,他急于发财的心情我可以理解。这个世界啊,就是这么现实,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所以,我可以原谅他,所以,我也希望他可以原谅我用手活生生的掐死了他。我把玩着杯里面的毒酒,真想一饮而尽。但是,我不能,毕竟我的妻子还在皇帝的手上,我的母亲死在了皇帝的手上。我狠狠的把酒杯扔到地上,但是,我惊奇了,那些洒在地面上的毒酒,竟然没有冒出白色泡沫!那不是毒酒!我杀了一个无辜的人!
其实,我这辈子,杀的人何止这么一个,死在我的手里面的人,有达官贵人,也有那些战场上面的敌人的士兵,自然,也会有那些战场上不听我指挥的那些同僚。然而,我却从来没有杀过一个无辜的人,他们都是该死的,这个店小二,是唯一一个死在我手上的无辜的人。
然而,死在我手上的人只有这么一个无辜的人,曾经死在我手里面的,无辜的妖,却是不止一个,在蜀山的那些年少的时候,我还记得,某一天我偷了师祖的一罐驱魔酒,不小心闯了大祸,在追逐一直狐狸的时候,不小心把驱魔酒倒了出来,然后还不小心的把火折掉在了地上,点燃了满山的树木。师祖可是何等人物啊,蜀山师祖。即便是蜀山里面某些上了当了神仙的那些老家伙,也未必是师祖的对手,师祖的驱魔酒,可是千年难得一遇的驱魔法宝,这么一散开。将整个山头的那些无论是无辜还是该死的妖怪全都灭掉了。
为此,祖师差一点要将我打入六道。但是,在师傅还有众多师叔还有师伯的出面之下,我才免于一死。师祖算了一下,占了一个卦,卦象里面说的是,如果我不死,无论是尘世还是蜀山都会有灭门之祸,妖狐问世,天地惊变。
那时候他们都不相信这个卦象,但是,师祖却坚信无疑。因为,他说,那一窝狐狸里面,有一只跑掉了。她是会回来报仇的。这就是为什么师祖一直不希望我使用那些在蜀山学到的技艺的样子,但是,也没有将我的那些技艺废去的原因了。
我还在想着,忽然抬起头,眼睛透过瓦顶,一直看穿世界。他想要回去蜀山。蜀山那儿有他太多的记忆。有他太多的不解之谜,他希望,从祖师的口中,能够找到这次劫难与那一只妖狐有没有关系。
对于我的妻子,我现在,越来越有印象了。他叫做南宫贞儿,是南宫世家的二女儿。南宫世家跟自己家一样,家族里面同样是为了保护帝国,保护皇帝的地位而全家变成了烈士,就拿那个南宫家的世子,跟我曾经就是一起学艺,一起打仗,然后一起当上将军的朋友,但是,很不幸,在我们都在竞争者兵马大元帅的那一年,他却不行死在了匈奴骑兵的那些暗箭之下。在死之前,长兄为父,他把他家里面的那个妹妹许配给我,希望我能够好好的对待他的妹妹。就是这样子,糊里糊涂的,我当了贞儿的丈夫。说起来,南宫世家也真的挺惨的,自世子死了之后,家里面的唯一一颗独苗也没有留下。只剩下了一个妹妹。于是,我就这样子,一般大哥,一半丈夫的照顾着贞儿还有她的母亲。
三年前,贞儿大病了一场,但是,病死了却不是贞儿,而是她的母亲。自从那一场大病以后,贞儿对我就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妹妹对大哥的感情,而是的的确确多了那种浓浓的爱意。贞儿的母亲死了不久之后,我跟贞儿就成亲了,她正式成了我的女人。就是这样子,恩恩爱爱的爱了三年。
我想起来,我还真的是很爱贞儿的呢?为什么我会忽然忘记,这还真的是难以想象。毕竟,那样子的爱情,无论对于任何一个人都不会轻易忘记的,更何况,我被关在牢狱前的那一天,我还跟贞儿好好的恩爱了一次,死之前唯一的女人,者能够轻易忘记的吗?我开始觉得,这件事情后面,有古怪。
但是,我一定要把贞儿救出来。
坐下了决定,那一晚,我就潜入了皇帝的高墙大院里面。皇宫的宫墙虽然是高,但是,对于我多年在蜀山那些悬崖峭壁练就的那身飞檐走壁的技艺来说,这还真的是小事一桩。其实,我心里面有遗憾,当初为什么要那么谨守诺言,要不然,自己的母亲也不会被那个毒辣的君主烹食。我好恨啊,为了不再有遗憾,我只有冒险进入皇宫一次。
在遇到那个皇帝身边的那个贴身的大太监之前,他是没有目的的。但是,遇到了之后,他就知道了今晚上,那个该死的皇帝今晚将会在哪儿睡。那个大太监掌管着皇帝的那些临幸事宜的,这些,他再清楚不过。
皇帝今晚上居然突发奇想,居然想着要在龙椅上作那家子难以言表的事情。就在早上晋见朝臣的那个正殿。我听着,不知不觉有种想要笑的感觉,这个皇帝,莫非不是疯了。居然要在龙椅上做?疯子,疯子。但是,我随即举起了绑在身上的那把我战场上无所匹敌的那把长剑,用剑鞘把那个大太监打晕,然后将他扔进了荷花池里面。荷花池的水不深,我想,应该不会要了这个太监的命吧。毕竟,皇帝虽然坏的可以,但是,这个太监,却生性善良,以前还帮了我不少忙。杀了他,我多少有些于心不忍。
我摸上了正殿的屋顶。然后像一般飞贼样子揭开了那些黄色琉璃瓦片。朝下面看去,不看还好,一看就差一点疯了。皇帝怀里抱着的女人,不是贞儿,是谁?这个狗皇帝,一点点撕下贞儿的衣服。先是外面的披挂,后是里面的白色绸衣,露出了像雪一般白的肩膀还有腹部,平坦的腹部,露出了可爱的小肚脐。皇帝在贪婪的吸吮着,从脸蛋到嘴,然后到脖子,然后是胸部,然后是小腹,一直往下。
更令我疯狂的是,贞儿,她居然在迎合着,身体一卷一卷,好像在等待着狗皇帝的临幸。她怎么能够这样子?她不是说很爱我的吗?又为什么要这样子做。终于,皇帝那小子忍不住了,指尖游走在贞儿平坦的小腹,然后顺着神秘的三角区,落入大腿之间。
“贱人!”我破开了瓦顶,然后从上面跳了下来,正殿这儿虽然高大,但是,以我的轻功,从上面跳下来,不受伤,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倒是,那个皇帝吓了一大跳,而贞儿呢?出奇的什么都没有说,面不改色,似乎对于我的到来没有一丝的恐惧。倒是,在我跟贞儿对视的那一刻,皇帝忽然想要大叫,把门外把守着为他们做苟且之事提供安全保障扥那些侍卫叫了进来。但是,在我出手之前,他已经被另外一个人杀了。
那是只洁白,犹如藕肉的手,但是,上面的指甲,却忽然变得很长很长。将皇帝的喉咙整个刺穿,皇帝不能够说一句话,就这样子死了。我却断了魂。这个女人,不是我的贞儿,她是妖怪!
忽然之间,九条长长的,长满白色毛绒绒的尾巴从贞儿的屁股后面铺天盖地的向我包围了过来。我闪避不及,被九条尾巴绑住,拉近贞儿面前。贞儿看着我,那种眼神很奇怪。似乎好恨我,也好爱我。
她露出了两只虎牙,靠近我,喃喃道:“夫君,你不认识我了吗?我就是你的贞儿啊。”
“你不是,你不是。”
“是,我不是,我是你的敌人,我是侥幸在你手中逃脱出来的那个小小的,很可怜的小狐妖。”
“果然是你。你想要怎么样。”
“我想要怎么样?”狐妖忽然仰头哈哈大笑:“我要报仇!就像你那样子,报仇!”
“我知道,当年是我对不起你们狐妖一族,但是,这都是我的错啊,跟那些无辜的人无关,你为什么要这样子对待他们。”
“哼,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是无辜的,特别是你们这些虚伪的人类。”
“所以,你就这样子利用皇帝在世人心中的权利,去做这些事情?”
“呵呵,看看,这就是你们的皇,这就是你们甘心为了他奉献生命的皇,但是,他却经不过我这样子的美貌的诱惑,做了一件又一件错事,你们值得吗?为了你们将这个所谓仁义道德的皇的丑陋面孔揭示了出来,你们应该感谢我啊。哈哈哈。”狐妖指着地面上皇帝的死尸道。
我却看着她,她疯了,比我还要疯,为了报仇,她疯了。
“你是什么时候接近我的。你是什么时候成为南宫贞儿的?”我问道。被狐妖的九尾困住,我知道,自己除了知道更多的秘密之外,其他的就无能为力了。
狐妖也不回避,而是全盘告诉了我。“你的南宫贞儿,呵呵,三年前已经得重病死了,三年来,做你妻子的,其实,一直就是我,就是我这个狐妖。”
“伯母她是怎样死的?你杀的?”
“我没有杀她,只是因为她看见了我这个样子,被自己吓着了,然后就一病不起。不过,这样子也好,她南宫家全都死了,只剩下一个老妇人又有什么用呢?还不如早点下地狱一家团聚。呵呵。”
“那么老皇帝他呢?”
“他啊。”狐妖不禁捂着自己的嘴巴嘻嘻笑到,然后伸手指着死在龙椅之下的大功王,道:“那是一出很好看的戏哦,儿子杀老子。老子却不忍心杀儿子。”
“我母亲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要害她,而且还让她老人家死得这么惨。”我开始责问道。
狐妖却忽然收起了笑容,道:“那么,你当初为什么要杀死我母亲呢?她是那么好的一个狐狸,她从来没有害过你们人类,你为什么要害她?”
我没有出声,因为我理亏。但是,狐妖忽然笑道:“你也不必太担心,娘亲她是个好人,即便是死了,她也是会功德圆满,成为神仙。倒是,死了的人死了也罢,我要的是,你这个还活着的人的痛苦!”
狐妖忽然勒紧了她的那九条尾巴。只要她狠狠的缩进尾巴,我的躯体就会在她的劲力之下变成碎肉。但是,她却是没有继续下去。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问了一句:“你喜欢的是贞儿还是我?”
我惊愕。不明白为什么她会说出这么一句话。但是,想起来,我真正喜欢贞儿,是在那场大病之后,在那一场大病之前,我一直把贞儿当作是妹妹,从来没有恋人的感觉,这就是说,我喜欢的贞儿,其实就是她,狐妖。但是,我却始终没有说出来,我是个人类,我不会喜欢妖怪。不会!
“我喜欢的是贞儿,南宫贞儿。”
我撒了谎。这一刻,狐妖却断了情。出奇的,她没有杀我。而是松开了那九条尾巴。彭的冲开了那个正殿。她的力量实在是太过于强大了。在这样子的撞击之下,整个大典轰然倒下,而我,也施展起轻功,离开了皇宫。
于是,皇宫里面传出来了一个轰然的消息,皇帝被倒塌的大殿给砸死了。这是个历史上死得最为轰轰烈烈的皇帝。甚至,有些笑传是这样子写到的:大功王临幸嫔妃于殿,酣畅淋漓之余,动作轰然,大殿倒,葬帝后于废砾之中。后世帝王应以此为戒。
死里逃生之后,我不知道为什么狐妖不杀我,难道说,她真的是喜欢上了我吗?人妖相恋,这注定是个悲剧。
写到这儿,我忽然觉得好累。霖他们已经起床了,起床干什么,吃晚饭,他们终于睡醒了。其实,我相信,他们其实早已经是醒了的,只不过,不愿起床罢了。这是种惯性。
我看了看天,太阳西斜,星期天吗?这就是星期天,无聊的一天,我穿上了外套,因为气温有点儿冷。我穿上了鞋子,毕竟,现在,我已经不习惯出门穿拖鞋了,哪比得上我读高中的时候啊,那个时候,即便是晚自修的时候气温降到几度,我还是穿着拖鞋站在最拉风的地方吹北风,这个就是当年的我吗?我忽然觉得,我就是这么一个人。现在变了,呵,时间,是最残酷的,时间可以让所有的东西变得面目全非,可以让爱变成不爱,可以让刻骨铭心变成过去。想起来,就觉得悲伤。
像往常一样,我一个人去了饭堂。我说过一句很拉风的话:上了学,不是为了读书,而是为了泡妞,竖起书本,不是为了看书,而是为了吃面。这是我高中的时候形容我们学生的话,我想,现在,看来又要加上一句话了:去了饭堂,不是为了吃饭,而是为了喝啤酒。
当让,喝啤酒之余,我还是要吃饭的,别人家有啤酒鸡翼,我有啤酒大米饭。吃过饭,喝过啤酒之后,我没有立即回宿舍继续我的那个噩梦,而是走出了广州工程,从广州工程顺着那条堤坝走到海朗村。然后走到六中门口的那条路上,看着那些年轻的高中生还有初中生们。不禁感叹了起来:呵,想当年,我也是这么年轻的。
年轻人啊,荷尔蒙就是多。那些学生们,好多的高中生或者是初中生,很多都是男生女生手拖着手的小男女朋友。我想着,当初在和顺一中的时候好像也是这样子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手拉着手,到了高中的时候,我看得最多的就是静静了。他的手,好像永远不会空闲,老是会有男孩子的手拉着她。
我也曾经拉过一个女孩子的手,现在想起来,她好像是叫做雪莲吧。是我在高中时候的那个比我小一届的师妹。我拉她的手,却只是为了要让不在意我的人在意我,现在想起来,还真的是幼稚呢。不过,我没有吻她,因为,她也知道,我爱的人不是她。要强吻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孩子,这样子的行为跟****没有什么两样。虽然我的荷尔蒙也挺多,但是,我并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是,我害怕,我喜欢的人,她是。
在海朗村的那个集市上面转了几圈,直到天空真的是黑了,我才往新加隆那个小超市里面买了一支罐装珠江啤酒,然后,边喝边向学校哪个方向走去。我忽然觉得了那个故事的结局应该怎么样子结束了。我们应该要等下一辈子。
从皇宫里面出来后,我整夜睡不好。狐妖的那种怨毒的眼神,她为什么不立刻杀死我呢,只要他肯杀了我,那么,所有的事情,不是都应该完结了吗?
但是,我想不到。我做梦了,梦里有一个身上穿着白色素袍的女孩子,她只有背影,她走了,只留下了背影。我惊叫着醒了。然后,第二天,我把那些因为我受到连累的那些人安置好了之后,我就起程,打算着回蜀中,回到蜀山里面找师傅。求他跟师祖给与自己一条明路。毕竟,师傅跟师祖是得道高人,他们知道应该怎么样子做。
也许,自己应该离开尘世,潜心修道。奇怪的是,当我回到蜀山一带的时候,蜀山居然乱成了一片,众多的修道门派倒闭。他们都拿上了家当,远走高飞,蜀山只剩下了蜀山派这么一个修道门派。
其实,我老早就应该知道的,因为,从前金光鼎盛的蜀山,此时此刻却是愁云笼罩。妖气横行。看来,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当我回到了蜀山之后,才发现了师祖已经仙逝,师傅跟两个师伯,两个师叔,在大战之中,当年的蜀山五大驱魔人现在只剩下师傅一个人。但是,他却也奄奄一息,即将仙逝了。他之所以硬撑下来的原因,只是为了等待我的回来,他有话要对我说。但是,那样子的话,我却一点儿也听不明白。
师傅跟我说:“不要去恨任何人,要记着,只有爱,才能够完成生生世世的大业。”
我不懂。师傅却把我的剑拿了过去,用尽最后的一点力量,将我的剑开锋。传说,每一把好剑,都要经过开锋之后,才能够成为一把好剑。原来,我以为我的剑早已经开锋,但是,我想不到的是,我的剑,只有在封印之人开锋才能够开锋。帮我开锋之后,师傅就忽然大叫了两声:“报应啊,报应啊。”就断气了。蜀山的除魔大业,落在了我身上,因为,所有的师兄弟们都推举我成为继任的宗主。
开了锋,后果将会如何,谁也不知道。
我问那些同门的人,为什么蜀山妖气会忽然这么鼎盛。他们告诉我,前几个月蜀山里面忽然来了一个强大的妖人,将那些隐匿在山林里面的妖怪,全都召集了起来。组成了大军,向正道进行了攻击。现在,蜀山已经只剩下我们蜀山派了。很多的门派都已经被魔门灭了。没有死的人,也都全都聚集到了蜀山正峰这儿,准备着与魔门进行背水一战。
我呢?却忽然觉得很奇怪,也很渴求,那个妖怪,是不是贞儿呢?我真希望立刻就见到她。其实,在蜀山这儿,我的辈分不是最高,我的仙术也不是最厉害,但是,我想不到,为什么他们一定要我担当除魔大任,我真觉得,我是受宠若惊了。
其实,也真的是挺玄的,自从师傅把我的剑开锋了之后,我的剑术,就越来越厉害,而我自身的修为,也好像是一瞬间就突飞猛进。但是,蜀山山区里面,知道很久之前的一个传说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件好事情。只是对于他们,至于坏事呢?是我跟那些妖兵。
我发现我是天生的军事指挥家,我利用以前指挥人类大军战斗时候的战术,运用到跟妖兵战斗里面,出奇的。蜀山东部跟西部的妖兵被我们击退了,几个月以来。蜀山这方面常常大捷。自然,妖兵他们就不好受了。其实,我是要逼迫他们跟我们决战。如果能够逼迫他们跟我们决战,我相信,我们绝对可以在瞬间大捷。毕竟,蜀山这儿,存在着一个神奇的地方,这个地方,有一尊卧倒的六翼天使像。六翼天使其实就是佛祖的前身,佛祖在成佛之前,曾经将他的前身化为石像,然后坐落在这个人间妖气最为鼎盛的蜀山地区,目的就是为了镇压那些越来越猖獗的妖魔。简单点说,这儿也就是蜀山修道人的精神圣地。
就快要决战了,我却睡得很不好,脑子里面,一直挥之不去的是那个女人的影响。但是,脑子中的她,却始终不肯露出他的脸容,她就像是一个迷的样子。她会是我最爱的人吗?我一直再寻找的人?
对于我深深爱过的贞儿,嗯,应该说是狐妖才对,我知道,人妖不能相恋。相恋了最终只会是悲剧。但是,事实上,我却非常的想要见到她。
阳气最胜的那一天。人妖大军各自站在埋藏着六翼天使的那个山沟里面。我与那个脸上披着黑纱,但是,身段很好的女人交上了锋。我的剑,划着道道剑气,而她呢?身上爆盛的妖气如刀一样削割着我。然而,我却可以感觉到,她并没有要至我于死地的意思。我相信,她同样知道,我没有伤害她的心。
我的剑气,将她脸上的黑纱削了下来,露出了那一个我日夜思念的脸蛋。她的确是贞儿。我的贞儿,我打出一记法掌,她一闪,但是,却忽然忽略了我的另一只手。我就是用那一只手忽然将她搂在怀里。她身上狐狸的味道依然很重,但是,我却发现,那却是我最喜欢的味道。我发现,我脑子中的那个模糊的影响开始清晰了起来。是她吗?是她吗?
然而,令所有人猝不及防的事情发生了。一个人居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私自将萃取了蜀山所有修道之人的血液涂在了那个石像上面。忽然,那个六翼天使爆发出金色的光芒。光芒散射之处。所有的妖魔都被金色光芒吞噬了。当然,贞儿也一样。他在我的怀中慢慢的消失,他被那些金色的光柱洞穿了身体。然后被那些六翼天使的灵光慢慢吞噬。
我脑子中的那个影响忽然越来越清晰。那个女人,脸上的那些残云忽然全都消散了,她,就是贞儿,这个我最爱的女人。
贞儿,终究还是没有杀我,没有替她的那些族人杀我。当我把我的长剑递给她手里面的时候,她只是轻轻的拿起了剑,然后用那把剑,在我的手掌上轻轻的刻下了一个字,一个疯字。那是我的名字,我的前世,叫做疯魔,而贞儿的前世,是我的妻子。
我的前世,是个善良的恶魔。但是,就是这些自以为正义的修道之人,用我手上的这柄剑将我杀死,然后,将我的妻子千年修为废掉。变成一只普通的狐狸。那个时候,我们只差那么一年的短短时光,就可以修成正果,飞升仙界。但是,就是这些所谓正义的人,杀了无辜的我们。我开始明白为什么贞儿要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是无辜的了。而当年围攻我的人,我的那个祖师,我的师傅,那几个师伯师叔,就是其中一个!
我搂着贞儿渐渐消散的躯体,痛苦的大嗷,在空中搂着自己的脑袋,痛苦的大声嗷叫。我后悔啊,这辈子,还没有跟贞儿说过一句我爱她,从来没有。我开始明白了为什么她要那样子看着自己了。
忽然,我瞅见了那个倒下的六翼天使后面,居然有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个长着花白胡子的老者。他是祖师,就是那个欺骗自己的祖师。为什么要这样子做,他为什么要这样子做!
我身上的黑色气体忽然冒了出来。我开始明白了,师傅为什么要说那么一句话:不要去恨任何人,要记着,只有爱,才能够完成生生世世的大业。他这样子说,就是害怕我的愤怒吗?害怕我的恨意吗?他口中所说的生生世世的大业,说的就是他们这些修道者的大业?难道,为了他们的大业,就可以牺牲我们?这不公平,不公平。
我愤恨的,用尽全身的力量在空中同样子御剑飞行的挥舞着手中的剑,拿一把剑,不足以承受我千年的仇恨,在不断沾染了那些蜀山门人的血液之后,表面轰然碎裂。露出里面的拿一把黑色的,充满着怨气的剑身。瞬间之间,他们都死了,我应该惊奇我的力量是这么的强大,我应该惊奇我的仇恨的力量。
然而,一双手掌却忽然抓住了我的剑,然后,一个很大的掌印盖了过来,狠狠的捏住了我的身体。是师祖,是他,他终于出手了。千百年来,从来没有见过他出手,但是,谁都知道,他的厉害,跟仙人也未必不是没有一拼。然而,就是这么一个铁石心肠的人。怎么能够算是普度天下的慈悲之人呢?
我愤恨啊,伸手想要抽出剑,但是却一丝也动弹不了。在他的佛掌之下,我就像是个被玩弄玩具。但是,我死命挣扎,即便是明知道自己杀不了他,但是,也是还要挣扎,因为,我对不起贞儿,我对不起她。祖师的佛掌收得越来越近,只要他稍微一用力,我就会像一个玩具一般,被捏成碎片,然而,祖师却忽然停下了手。
“是不是如果我死了,你就会放弃仇恨?”
“嗯。”这个时候,我只能点头了。
他忽然松开了佛掌,然后就那样子立在了我的剑尖面前。我惊惧了,看着他慈祥的脸容,他一直都好像是这么样子慈祥,为什么他能够这样子坦然面对那些他坐下的事情,难道,错的不是他,而是自己?
我脑子很乱,就好像是一对纠缠在一起的毛线一样。我拿起剑柄,剑尖朝着他的心脏,狠狠的穿透了他的身体,我悬浮在半空之中,狂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站在狂风之中,宛如魔神重生。然后,就是这样子,我忽然举起手上充满着怨气的剑。双手紧握,朝着那具倒下的六翼天使像,然后狠狠砍下。
轰!六翼天使石像砰然碎裂,天地之间一片凄然。蜀山被这六翼天使,佛珠前身压制的上百万妖魔,怨人,不散鬼魂。忽然全都冲出了地表。只涌天界。同时,反噬的金光将我打落进幽幽的山谷里面。
我死了吗?我身体的骨头好像全部都碎裂了。我的经脉,好像已经 全都爆裂,只有脑子还在思考着。我发觉,我躺在了一个偌大的手掌之上。那是佛祖真正的肉掌,他把手掌抬起来,放在他的眼睛旁边。注视着我这个可怜的生灵。注视着这个即便是要快死了却依然充满怨气的不死亡灵。
“你为什么不要放下?”佛祖问我。
“未曾拿起,怎来放下?”我回答道。
“你拿起了。”
“我未曾拿起。”我以为我可以说服佛祖,但是,佛祖把他另外一只手指轻轻在蜀山的空间画了画,然后,映出了一个影响。那是个二十一世纪现代化的都市。那是间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我在那间学校走着。然后,贞儿走过我的身旁,我碰到了他的肩,但是,我却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我。我只是淡淡的朝着她微笑着。她也漠然的朝着我微笑着。
佛祖的右手朝着左手狠狠朝左右狠狠的一拍,就像是拍蚊子一样。而我,置于何方?二十一世纪。
我的贞儿,在何方?二十一世纪。我需要的只是找她而已。
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终于写完了这篇小说了。写完之后,已经是晚上八点,我看了看放在床上书桌旁边的那瓶还没有喝完的罐装珠江啤酒。忽然有种很厌恶酒的感觉。我不应该喝酒。不应该的,我是幸福的,毕竟,我的贞儿,就在我的生活之中。虽然她不爱我,但是,至少,她生活的幸福,只要这样子,就够了。
几天晚上,我会不会做梦呢?
【编辑】拜读了此作,我突然想起了几句诗词“花柳深藏淑女居,何殊弱水三千?雨云不入襄王梦,空亿十二巫山。”生活中,过客很多,梦也很多,面对种种,我们有时候也需要通透,正如作者所言“虽然她不爱我,但是,至少,她生活的幸福,只要这样子,就够了。”枕边梦去心亦去,醒后梦还心也还吧!
3月17日 傲阳 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