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街回音
放假回到城南已经是晚上了,搭公车回家路过西街时,不禁放下手中谭熙的书,望向窗外令人怀念的一盏盏路灯。
高三的时候因为学校经常没热水,我就租住在西街的一个小房间里。那是八十年代的招待所,外表是那个年代流行的细碎大理石。一楼有着许多老人不分日夜地打麻将。楼梯上有一条长长的黄色防滑杠,墙上有一条条灰黑泪痕般的陈年水渍。我住在二楼的一个小客房,进门有很大的古老立式衣柜,一个独立的卫生间,一个比我还老的黑白电视和一张吱吱呀呀的床。窗子外头可以看到街道。
早上去学校的时候门口有穿校服的大妈卖包子油条,晚上回的时候有披军大衣的伯伯卖红薯。走三十米就要穿过一条火车轨,经常半夜可以听到火车的汽笛声。然后再骑十分钟的单车去到学校。
但这一切都不足以构成一件让我铭记的往事。
往事的开端缘于一次强奸案。在将近十月的时候,火车轨旁边发生了一起强奸案。当然案犯不是我。这件事情导致的结果是隔壁班一个斯文内向的女生来找我。
十一放假回来,谭熙来找我。虽然我们未曾同班,我却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因为在期段考的时候,我们在密密麻麻的一排排名字里找自己的名字时,我特别注意过这个女生。她几乎每次考试都坐在第一个教室第一张桌,这说明她稳占着我们文科班的第一名很久很久。
那是一个课间,当我在看恼人的数学的时候,同桌告诉我有人找我。我到了门口,老同学阿雅叫我过去。她问我是不是住在西街,我说是。她说,拜托你一件事。以后晚上帮我送个女孩子回家,她也住西街。你也知道最近有点不安全。我条件反射地说谁啊,不靓不送。阿雅招手让那女孩过来。然后我看到很亮的阳光照在谭熙洁白的裙子上。
从那天晚上开始,每次下晚自习谭熙都会站在自行车棚等我。剪着简洁的短发,白色的裙子和布鞋。皮肤白皙,眼睛又圆又大又黑。在月光下安安静静的。十足一个单纯的女学生。让我想起曾经有一个作家曾这么描述费雯丽,有如此才华要样貌作何,有如此样貌要才华作何。
刚开始每天晚上我都是戴着耳塞,骑在前面,她默默跟在后面。
我不知道怎么和成绩优异的她搭讪。我知道我是一个差生,我想极力掩饰自己那骄傲的自卑。但是她主动上来问我听的是什么歌。我说五月天。她拿出她的手机,一排都是五月天的歌。
五月天成为我们的第一个共同的话题。
原来,优等生也听流行歌。于是我们渐渐熟络起来。
到了十一月底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已经好了很多。仅仅次于我的那些哥们儿。那次月考出奇地前进了几十名。同学也开始笑我,是不是有人夜夜帮我补成绩。我自然懂得他们的用意,只是笑称是周公的女儿。但我明确知道,我们只是朋友,只会是朋友。
有天夜里在去车棚的时候,我同桌对我说。其实谭熙也未尝不可。我笑着说,是啊是啊,你娶回家啊。我们打闹着到了车棚,突然看见她蹲在单车旁边。我们走过去,才发现她的单车被人扎爆了。
那天晚上她就坐在我的单车上回家。其实我不明白,那么一个文静的女生怎么会有人这样对付她。我一路上不语,她却明白我的想法。她说,没什么的。平静得跟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她说。因为家里双亲离异,她一直跟父亲过。二父亲一直很严格地要求她,所以她被逼着去把成绩弄得很好。但这个世界是存在恶性竞争的。每次临考试前她的资料和笔记都会莫名其妙地失踪。以前住学校的时候,每次排名出来后宿舍的东西都会莫名其妙地消失。她已经习惯了。她只是害怕在回家的路上有人对她怎么样。所以,她选择人缘很好的我。一来人好说话,二来是个男孩子,比较有安全感。三来认识的人多,别人看见我就不会对她怎么样。
我竟然不知不觉被人当了挡箭牌。但是我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却没有生气。那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个男人本性里的担当。
我送她到了她家小区门口,她低头对我说谢谢。路灯很亮,但是照不到她的脸庞。
回到住处,她发短信来。她说她奶奶回老家了,以后没有早餐吃,托我去学校的时候顺便帮她买几个馒头。
于是我每天早上都到她们班上去送早餐给谭熙。耳边的风声也越来越大。我觉得无所谓。既然心里认定是朋友,那么流言就会不攻自破。但我同桌说,其实那是因为我自己默认了这种关系。我不予理会。因为我也不明白我内心的真实想法。即使我对她存有一丝好感,但学业为重,我宁愿我不知道。
那种关系一直维持到了元旦前夜。那天学校难得开了个允许高三参加的晚会。到了回去的时候,她问我高二那个拉丁舞男生帅气不。我郁闷,就说,你腐就腐,别腐我身上。我们谈笑着,还是照常到了小区门口。
回到住处,快十二点的时候,谭熙发短信给我。她说,她的父亲不在家,她的钥匙又落在学校。她实在没地方去了,要到我这留宿一晚。在我神智不清地犹豫的时候,她直接打电话来。我假装沉睡中接电话,听到她隐约的哭腔说。夏哥,我在你楼下。我连忙起床到窗前,孤独的她站在孤独的路灯旁。影子长长拖到街上,落寞无助。
如果我不帮谭熙,她一个少女又能在漆黑寒冷的夜里怎样。万一发生了什么不堪设想的事情,我又怎么能对得起她。
我只好穿好衣服下去接她上来。她先去洗澡。我情绪万千地坐在床上。我只有一张床一张被子,没有沙发。那么冷的天又不可能睡地板。如果被人知道她在我这留宿,对我一个光棍倒不怎么样,对她却是非常不利。
想着想着,她就出来了。穿着黑色的紧身保暖内衣,若隐若现她那少女娇好淋漓的身材。我不知道说什么。脱口而出,你在这睡吧,我去通宵。她说,那这样你出去受冻,我心里怎么过意得去。
于是,我们躺在同一张床上,用同一张被子。但是彼此默契地把背影留给对方。我那么清晰闻着她身上诱人的体香,却一边竭力按捺自己的悸动。火车隆隆的声音不断传来,我简直无法入睡。我知道,那只是本性的反应,但难熬之至。后来我几乎无法压制地喘息,只好咬着被单,两只手撺紧了被单。我就这样煎熬到听见夜半鸡鸣、听见环卫阿姨刷刷地扫着西街。看见窗帘透进柔和微弱的阳光时,我连忙起床,先冲了个冷水澡,才换热水洗。
极早的早晨,我整个高中第一次那么早起,就为了带谭熙回学校拿钥匙。
送了谭熙回家,我躺在床上无法自抑。满脑都是她的影子,满屋都是她的香气。我渴望得到她,可惜但也可幸的是,我控制住了。
回到学校,我照常拿早餐给谭熙,发现她的同学都投来异样的眼光。回到班里也是。同桌对我说,哟,勾到谭熙也不告诉我。我才知道,原来有同学在通宵回来的路上,看见了我和谭熙下楼。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对于花季的少年少女是再也没有比这更有说服力的八卦了。
那天晚上,我和谭熙在回去的路上一路沉默。我送她到小区门口,还是没有开口。
在小区门口的时候,我转身要走的时候,谭熙突然说。你不觉得今天有点不同么?我心知无法躲避,说,你是指同学们的话么?你不用在意的。她眨了眨眼睛说不是这个。我犹豫了一下,说不知道。她走过了,贴得我很近,说,看我的眼睛。我仔细看了看,才发现她的瞳孔旁边有些亮色,原来是戴了美瞳。我大笑道,原来你戴了美瞳!她摇了摇头,却没退缩,只是贴着我的脸很近。昏黄的路灯下,那表情暧昧不明。原来她也可以那么美。我突然觉得心跳加快。她轻轻说,不是这个。你不觉得这盏路灯很孤独吗?孤独得让人想在这下面接吻。于是她的唇贴上了我的唇。
我甚至能感觉到她嘴唇上的炽热和心跳带来的震动。
然后她转身推着单车跑了。
我缓慢走回往处,一路数着路灯。十八盏。走得却像我十八年的岁月一样漫长。
那一晚,她肯定与我一样无法入睡、肯定如我一般窝在床里,焦头烂额地思考。那现在呢,她是否和我一起,在西街的道上,怀念那晚的灯光。
回到住处,我便收到她的短信。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哪怕是为了我的名誉。
我们就这么在一起了。像半个协约情侣。
我不会哄女孩,我只是一切都是照着电影上的做。带她去看电影,逛街。每天一起吃饭,一起写作业,一起回家,互发晚安的短信。这像是催眠术一样,又似一个无法摆脱的习惯。
记得情人节那天刚好是大年初一,阳光灿烂,气温回暖。我们到市中心逛街。在上海街上的一家叫西街往事的衣服店停了下来。
我喜欢那家店的名字,却不知道它在以后对于我来说的莫大隐喻。我接过谭熙手中的红得似火的玫瑰花,然后让她进去试衣服。她穿了一件素白的连衣裙出来,胸前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她一直喜欢白色。她曾经说过,白色虽然不比黑色庄重,但却更为艳丽。因为白色可以被染成任何颜色,给人留下巨大的空间。于是我买了那件连衣裙送给她。以至于日后每次我看到西街往事的店铺或者洁白的连衣裙都不禁想起那时荷花一般的她。
我们的关系一直维系到毕业。淡淡的,犹如白开水一样不辣不酸却不能缺失。到了毕业歌会,我们班就在她们班的隔壁唱歌。大家很尽兴,唱到两点包厢打烊才回去。她同学喊我接她。她穿着我送她那件西街往事的连衣裙,依然白洁如雪,但她却醉得不省人事。我抱着她打的回去。
谭熙一直倚着我的肩膀,睫毛很低,抱着我的腰抱得很紧。我看着外面流光溢彩,突然感慨起时光来。我扶她到了小区门口,她却清醒过来。她说她不愿回到家被父亲看到她的样子,会被骂的。她头很晕,已经走不动了,于是我背着她走回我的住处。
又是那十八盏路灯的距离。谭熙的头内侧躺在我的肩膀上,一呼一吸都吹在我的脖子上。甚至能感觉到她的心跳。我慢慢走着,生怕一下就把幸福的时光过完了。
当此时的我再次路过那样斑驳的旧建筑墙,当我再次看见那样昏黄的旧式路灯,当我再次穿过那样婆娑的树影,当我再次听着那样喜欢的五月天,往事一幕幕犹如电影一样重播在我的眼前,渲染了我的视野。
那晚我们回到住处,躺在床上的时候我背对着她,再次无法入睡。后来,她赤身裸体地拥抱了我,我记得那时她的体温,甚于夏天最炽热的太阳。
但是后来,因为成绩过于悬殊,她去了北方一所很好的大学,而我继续留在南方。我们和平分手了。虽然还有彼此的联系方式却不再联系。当她的QQ头像跳动的时候,我的心就不由地跳一下。
很多人都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一个人坐在宿舍后面的树林里,喜欢在那个路灯下玩自拍,喜欢和女生去逛西街往事。因为,西街上一排排都是那样的香樟,一排排都是那样的路灯,一间间都是我的西街往事。
当此时此刻在西街之上的我,看车外流光溢彩,一直在想哪盏路灯又纪念着哪个少年的故事,哪条街道又写满了谁的往事。
当我看完结局,一丝惆怅之时我看到书的后记,看见了那最深处的秘密。
我在高三的时候意识到我即将毕业了,我想在高中毕业之前谈一次恋爱。像网上说的那样,我想早恋,可已经晚了。于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下,我主动去认识了那个男生。那个我观察很久的男生。一个喜欢听歌喜欢看小说的男生。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小有名气的时候,他必定能看到我写的话。也算是回报他对我那么久的关照,应该让他知道实情。
我打听到他喜欢五月天,于是我事先在手机里下好五月天的歌。然而值得玩味的是,我真的喜欢上了五月天,而每次听到五月天的时候都想起那个男生。
渐渐熟络后我开始慢慢让他帮忙。帮我买早餐,送我回家之类的。虽然施了些小阴谋,但是我还是美梦成真了。我存心让别人知道这些事情,我开始享受活在绯闻的日子。我终于不是因为成绩好而挂着在一个怪物的头衔活在同学的口头里。再后来,我终于是躺在了他的身旁。
我记得那天晚上的星光很亮,是元旦前一天。我预先穿上我最满意的衣服。等他骑单车送我回到家时,我问他喜欢高二的一个帅哥不,因为我知道文艺小青年同性恋的可能性比较高。得到他否定的回答,我心下暗喜。按照计划,一直等到十二点让他觉得我的好朋友都被我问完以后才发短信,再一步一步从家里走向他的住处。我一路上即兴奋又害怕,我跑几步,又停下来走几步,又跑几步。到了他住处的门口,发现以前卖红薯那个伯伯不在。我突然觉得有点慌,周围又有狗叫。我站在他住所楼前的路灯下,打电话给他。
洗了澡之后我睡在他的旁边。但是他却和柳下惠一样不动不弹。让我觉得虽然计划是比较严密了,可自己却没有那个魅力,自己也不好主动。总是听到火车的鸣笛,听着听着既然真的睡着了。
到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带我回学校拿钥匙。我一边悲伤愤怒一边欣喜若狂。虽然证明了自己可能读太多书不够骚去勾引他,却也证明了他是个值得托付的人。到了学校,风声实在是大得顶不住了,在那天晚上我终于是吻了他。
再后来,我们真的在一起了。我终于是完成了一个少女的梦想。我顶着应届文科第一的光环,公然和情人手牵手逛街,公然和情人肩并肩看电影,公然和情人在公车上接吻,公然和情人在食堂喂饭,公然和情人一起写作业,公然搂着他的腰回家。除了性和婚姻,几乎功德圆满。
到了毕业歌会那天,我故意穿上他帮我在西街往事买的衣服,故意醉得一塌糊涂,终于和他睡在一张床上。
那时候的我,只想借着酒意去试一下。我脱光身上的衣物,鼓起勇气拥抱了他。我觉得我的心情就像是《如果爱》里即将去和外国监制过夜的周迅,几乎奋不顾身地去和心中的金城武做爱,将我的第一次献给他。也许我并未那么爱他,可是我要去试一下。我并不是老师父亲眼里那种乖乖女,我想证明,我也是有欲望的,我也是需要爱情的,我的行为也是自由的,谁都无法控制我。正如我们共同喜爱的五月天唱的《爱情万岁》那样,我不管你的未来你的过去你是男是女。我要让我最灿烂的青春开在那个人身上,我要将最难忘怀的记忆留在那个人的身上,即使日后千疮百孔我也愿意承担。所以,虽然到了大学我也交了两个男朋友,也和他们做过,但再也没有那种淋漓尽致的感觉。此时此刻我终于明白,因为那时的爱是性,性是爱,而现在爱是爱,性是性,已经失去了爱的味道,失去了青春的味道。
他送我上火车的那天,我们在站台拥抱,那时候他在我耳边轻轻说,我们分手吧。
我坐在火车上,听着五月天的歌,忍不住跑去厕所痛哭起来。
我知道,再也不会遇到第二个他。
但我亦知道,我遇到了世上最好的情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