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喜欢的
就像现在。白色的干净的纸,刚蘸了墨水的笔,一笔一划,写的是心事,一横一竖透露着真实。我喜欢这样的真实,让人沉醉。
写字让我享受,白纸黑字暗示着古意,不是打印出来方方正正的宋体,每个字都是端正,像是披了面具的人,看不出背后真实的表情。心执手,手执笔,心有七情六欲,笔便有了喜怒哀乐。王羲之携友轻饮,赏山看风景,心如薄云飞,情若清风扬,其《兰亭序》字字俊逸,优雅闲淡。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心至悲愤,字则狂逸,犹如波涛汹涌。
我喜欢这样的真实,可以触摸的真实。墨沾了纸,便会成为历史,于是有了记录。即便化为灰,那一撮尘也会有光阴的味道。不是键盘敲击出的字,来也虚无,去也飘渺,摸不清踪迹,像浮在云端,沉在海里,抓不住,空旷的虚无。
我喜欢宁静。一杯茶,一盏灯,窗外星月,室间清风。几本书,一支笔。白色纸,墨落在纸上,成了字。
夜静春山空,闲听桂花落。白色青瓷杯,盛着冬天的雪,清明的茶。丝丝缕缕的香,沁人心脾。
我宁愿幽居一生一世,在光阴里听花落的声音,可我同样喜欢俗世的烟火。
广州的小巷深处或街口,总会遇到吆喝和人流。喧嚣并不是浮躁。小巷里有年近古稀的大妈,坐在小小的杂货铺里,扬着葵扇,哼着粤曲,脸上的神情云淡风轻。
路边摊上围着人,有小孩,妇女或者白色衬衣的上班族。一枝烤串,一碗面,便可以得到满足。每次经过这样的地方,熟悉或者陌生,却总能让我心安,宁静。身边的声音很多,很杂,可是有烟火的味道,还有满足。
早上的公交车或者傍晚的地铁,周围是汹涌的人流。女人有精致的妆容和浓烈的香水味,男人是一贯严谨的白色衬衣和西裤。这里有时代的气息,还有通常死寂的沉默。我只想逃离。宁静里会有抗争,不动声色下埋伏了太多的慌张失措的匆忙。他们低头看表的时候,我感到窒息和压抑。
我所喜欢的是原始的不加修饰的真实。我的指尖可以感受到它的温度。我向往宁静,无论俗世的烟火还是一个人时的一杯茶。
我所喜欢的是我向往的,是我慢慢失去的。我总是觉得我生错了时代。我应该是古代的清秀书生,素衣长袍。闲时对弈黑白子,忙时秉烛夜读。可我还是长在了现在。这里有夜市如昼,霓虹灯火。每个人的脸上有匆忙的神色,每个人的脚下有登不完的阶梯。
可我还是庆幸自己还是可以在白纸上点墨成字,写着古意。可以在寻常巷陌,俗世烟火里寻找宁静。
其实这也足够了。可以用一生的韶华去玩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