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端

完美情人

在五十多平方米的房子里,思晨在独自打扫卫生,而她那个男友,戴健蓝,却在优哉游哉地看电视,虽然房子并不大,但天气炎热得似乎要把人煮熟,可怜思晨一个女孩忙得满头大汗。“沈思晨,先不要搞卫生,给我拿杯雪糕来吧,这鬼天气,要把我给热死了!”思晨对他的这种“只命令,不做事”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了,而且快到月头了,思晨又要准备给家用健蓝了。没错,是思晨给家用健蓝。健蓝只打着一份底薪的文员工作,几年来他的职位都“稳如泰山”,而且他大花费,爱充富人,是名副其实的“月光族”,什么买房、存钱结婚、赚钱养家等对于他来说,一律是天方夜谭。这个好吃懒做、吃软饭的男人,思晨怎么对他不离不弃?话说健蓝的父亲与思晨的父亲是当兵时共患难是我好战友,健蓝的父亲为人憨厚老实,思晨父亲觉得他儿子健蓝也遗传那个好品质,于是撮合了两人,而且希望思晨以后能嫁给健蓝,直到前些年,思晨的父亲临终前还叮嘱思晨要珍惜她与健蓝的感情,希望日后二人能共谐连理。原先的戴健蓝,的确像他父亲那般憨厚老实,但他一踏进社会,沉浸于灯红酒绿、利欲昏心的圈子后,他没能自律,终日得过且过,原地踏步,于是在自己本该拼搏的年华里消极度日……而思晨,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她努力地维持这一段可悲的感情。平时在公共场合里,健蓝都会打肿脸充胖子,每次在朋友面前都会送贴心名贵小礼物给思晨,其实那些钱是他在约会前一晚向思晨要的。思晨有一个老朋友江晓珊,人长得非常漂亮,电着大波浪的头发,白皙滑嫩的肌肤,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子,樱桃红的嘴唇,穿着也十分时髦。她和思晨是从小学到大学的同学,两人的感情还算要好。但是,向晓珊那么好条件的女孩,思晨好像一直没听说过她有男友。 

最近,她们俩进入了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广告公司里人才济济,有许多青年才俊在那里工作,这让晓珊欣喜不已,她对思晨说:“我找到了!”思晨不解,问“你找到什么?”晓珊回答:“找到未来的对象呀!”思晨听了,替她开心,又问:“哪一个?”晓珊用手指横扫地指了一圈,说:“那一群,随便一个,都可以。” “你怎么知道他们适合你呢?”思晨问,“不用管的,只要是有钱人都是适合我的人“晓珊答道。思晨沉默了……那天中午,思晨约了健蓝吃饭,晓珊因为还没熟悉公司的同事,所以她想做一回“电灯泡”,和思晨一起去吃饭,思晨也没有介意,便和她一起去了。到了那家茶餐厅,见到了健蓝,健蓝看见了晓珊也在,便突然“二十四孝男友”附身,说:“思晨,你怎么带人家来这种地方吃饭呢,都说不要太节俭了,人家还以为我亏待你了呢,来,我们去对面吃法国菜!”他一边说,一边死死地盯着思晨,在提示着思晨不要说出事实的真相——每次两人约会吃饭,健蓝都指定选茶餐厅。三人到了那家法国餐厅,那是一家高级餐厅,食材都是由法国空运过来的,健蓝知道这一顿会是天价,但晓珊在这里,他便硬着头皮,点了鹅肝、鱼子酱、牛扒,还开了一支法国香槟,准备结账时,他走开了打电话,其实是借机发信息给思晨,让她假装上厕所,过来把信用卡给他让他结账……午饭过后,三人一起去逛街,此时,健蓝又发挥“男友本色”,给思晨买了几份小礼物,这个男人,虽然好吃懒做,但是很细心,很了解女孩子的心思,买的几份小礼物,不但思晨喜欢,晓珊在旁看见了也觉得想要,晓珊不由得地想:“健蓝真是个又大方又贴心的男人。他舍得把钱花在女友身上,他应该不错吧。”晓珊“不错”的定义,大概是“指经济不错”。而健蓝,在晚上回家后不停地想着晓珊的美貌,而且从她的衣着,感觉她是个可靠的人。他心中的可靠,是“经济可靠”……于是,他趁着思晨洗澡时偷看了她的电话,找到了晓珊的电话号码,并在备忘录里看到了后天是晓珊的生日。

在晓珊生日那天,思晨早早就约她一起吃饭庆祝,但是晓珊说她生病了,想在家休养,并祝福她不必到家探望她。健蓝说晚上约了客户,不回去吃饭了。晚上,思晨自己在家熬泡面,因为健蓝昨天向她要了今个月的家用,而且说要见客户,想买一套西装,向思晨多要了钱。思晨每个月都会把薪水的一部分寄回北京的老家,为了节省,她已经很久没有买衣服和化妆品了。接着,她又想了想,晓珊生病了,她是独居的,没有人照顾她,而且今天是她生日,自己很应该去看看她,顺便煮些粥给她拿去也好。“叮咚”,晓珊家门铃响了,“宝贝,肯定是我们的情侣套餐外卖到了。”一把熟悉的男人的声音。门一打开,思晨两眼都黑了,迎面看见的是健蓝,屋里的晓珊穿着睡裙,手捧一大束粉色玫瑰,桌上放着几根点着的蜡烛,一瓶开了的红酒,气氛十分浪漫。最让思晨心寒的,是健蓝的那声“宝贝”和他白色衣领上那个鲜红的唇膏印……思晨扔下了东西,一路上奔跑着、大哭着,回到家里,她拿起了父亲的照片,哭着说:“父亲,你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真的,不是真的!晓珊是我的好友呀!健蓝和我六年了!我还要坚持下去吗?父亲。你告诉我……”她的哭声,她的叫喊声,在这五十平方米的小房子里不断地回荡……

经过那晚,思晨整个人都变得失魂落魄,她向公司请了一星期假,让司机好好地冷静下来。而健蓝,再也没有回过他们的家,晓珊也没有了消息,这让思晨彻底地伤透了心……一天晚上,思晨第一次到酒吧喝酒,喝了一点,她便觉得不胜酒意了,打算到江边吹吹风。当她走到江边时,她看见前面有一个须根满面的男人在呕吐,估计喝了不少,思晨见他那么辛苦,于是便上前递给他纸巾。她走累了,便坐在了附近的长椅上,那个男人也跟着坐下了。思晨问他为什么喝得那么醉,那男人却说:“你先说。”思晨觉得,反正他都喝得烂醉,第二天醒来也不会记得自己和他说过什么,于是,便把自己的伤心说了出来。那男人听完以后,安慰了她几句,便也开始说出自己的故事-——他的爷爷和父亲都是著名的摄影师,他们都希望他能继承衣钵,当一名出色的摄影师,但是他却对生活毫无灵感,不能拍出好的图片,于是便开始用酒精麻醉自己,喝得烂醉后,便觉得得到暂时的放松,于是对酒精便一发不可收拾的依赖了。思晨听完以后十分感慨,觉得自己的伤痛对于他而言,算不了什么,于是便对他说:“你不要灰心,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你不要把自己的不开心与烦恼都憋在心里,试着把自己的心事说出来,或者,像我那样,画个心情脸吧!”说完,思晨觉得天色已晚,便向他道别,走到前面,转头向那个男人露出了一个笑容,说:“不要再喝酒了,记得开心一点!”他马上拿出包里的相机,按下了快门,思晨的笑脸定格在相机上面。他看着思晨那迷人甜美的笑容,入了迷,忘了问思晨的联系方式,可是当他反应过来时,思晨已经消失在黑暗的街道了。他想追,可是,他还晕着呢……

思晨经过昨晚之后,便想通了许多,她终于放下了与健蓝的那段感情,也看清了江晓珊这个朋友,她对他们,已心灰意冷了,而且,她还给他们起了个性鲜明的绰号——“大贱男”、“江小三”,有时她想着,便不由自主地“扑哧”一声笑。这天,广告公司来了一位新上司,他今年才二十五岁,是从外国留学回来的,是名副其实的“高富帅”,他叫曹子谦。他的办公房正对着思晨的办公桌,但思晨对他却没有太大的留意,相反,公司里的其他女同事饥渴得像饿得发晕的秃鹰看见一块肥肉一样,个个都借意靠近他、和他搭讪。公司里的女同事个个都惹火迷人,妩媚的,淑女的,火辣的,可爱的,类型包罗万有,她们个个都很漂亮,但都是到过韩国,打转了一圈回来后才突然变美丽的。她们信奉潜规则,认为即使是规规矩矩做好工作,要升职是难于上青天的,于是她们便通过“腿张开”的方式,搏得了高职位……唯有思晨,在她们中,是另类的一个。曹子谦第一天上班就已经被公司上下的女同事都浮想联翩了一番,这个花花公子,自然是沾沾自喜了。但他发现,唯有思晨,那个从玻璃望出去就能看见的女孩,居然对他没有化学反应,她,引起了他的注意。对于子谦,他年轻帅气,当然不会浪费花心的资本,他身边从不乏女性,他可谓阅女无数,今天遇到思晨,这个低调、看着单纯傻气的女孩,他感觉自己对这个女孩,有种无法言喻的微妙感觉。

第二天上班时,子谦经过思晨的办公桌,看见思晨正在打文件,书桌上贴了一个大大的笑脸,上面写着:“今天沈思晨哈皮,心情和太阳一样好!”子谦越发觉得这女孩的可爱纯真。接下来的几天,他每次经过思晨那里时,都会看看她的心情脸,看看她写着些什么。那天,子谦看见思晨桌上贴了一个哭脸,不知怎的,他觉得心中有莫名其妙的心痛与担心。除了对自己的母亲,这个花花公子还没有对一个女孩产生这种感觉。于是,子谦画了一个滑稽的笑脸,贴在了正对着思晨的玻璃上,思晨看见时,被那画工了得,形象生动的笑脸逗笑了,就这样,两人开始有了交集。在交谈中,子谦对思晨的好感渐渐加强,他觉得思晨是一个善良纯真的女孩。当全公司的女孩都像蜜蜂见了蜜一样向自己扑过来时,唯有思晨,没有随着一股庸俗的流波。子谦觉得,自己爱上了思晨,一天晚上下班,办公室只剩下子谦和思晨在工作,于是子谦约思晨吃晚饭,晚饭过后,在子谦送思晨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两人都没有带伞,于是他们便躲进电话亭里避雨,子谦可能微微着凉了,连打了几个喷嚏,思晨见了,便拿出纸巾帮他擦干脸上的雨水,他们对望着,那眼神,似乎包含着爱慕……作为情场老手,子谦便先入为主地说:“你对我有好感,是吗?”思晨听了,脸涨得通红,她并没有作声,在子谦看来,她已经回答了。雨还没停,思晨便冲回家里,子谦也没有追上去,因为他明白这一切……思晨跑回家后,她觉得自己心如鹿撞,好像被子谦一语道破,她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对他有好感,但她觉得,自己好像配不起子谦,她骗不了自己,她是喜欢上子谦了。那一夜,她满脑子都是子谦,整夜辗转反侧……

第二天思晨早早地回到公司,看见自己办公桌上贴了一个大大的笑脸,上面写着:“和曹子谦一起,你每天都会像我一样。”她见了,甜蜜地笑了。突然有人从后面搂住了她,是子谦,他把思晨搂得紧紧的,让她感觉,他有多爱她。这个搂抱,子谦的爱,快把她融化了。就这样,他们交往了三个月了。一天晚上,子谦来到思晨家里,拿起了思晨书架上一本书阅读,那本书是思晨最喜欢的一本,书名也很浪漫,叫《Marry Me》(嫁给我)。接着,子谦便说,想带思晨出去兜一下风,他们到了山顶,吹着凉爽的风,看着挂在头顶上那圆圆的月亮,两人相互依偎着,突然,思晨问子谦:“你将来会娶我吗?”子谦说:“傻瓜,不娶你,我娶谁呢?”思晨听了,感动得落泪了。思晨觉得,经过这三个月和子谦的交往,她了解他的为人,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可以付托终身的男人。子谦看见她落泪,十分地心疼,他亲吻她的脸,他的吻,十分温柔,他们接吻了,渐渐的,子谦解开了思晨的衣服,思晨没有拒绝,当他们准备缠绵时,子谦从车里的一个箱子翻出了一个安全套,思晨无意看见了箱子里有许多不同品牌、开封过得一盒盒安全套……她的眼黑了,那痛比当初揭破“贱男”和“小三”奸情时要严重好几百倍,她狠狠地扇了子谦一个耳光,骂道:“人渣!”说罢,她便哭着奔着回家……任子谦在门外拍了多久的门,说了多少句的解释话,思晨始终没有理会他。子谦知道自己伤了思晨的心,一时三刻很难向她解释,又恨自己没把那曾经备用的那东西藏好,还习惯性地从那里抽出一个来使用……

第二天,思晨如常去上班,可是她的面容十分憔悴,眼袋大得下垂,对于子谦,她一眼也没有向他瞧去,在桌子上贴上了一个碎裂的心。子谦看见了,十分心疼,但是碍于工作,便暂时把私事放下,打算下班后再解决他们之间的事。广告公司今天很忙,因为接到了一个公益广告宣传,主题是:“笑容,乐观看世界”,当大家打开资料时,个个都惊呆了,资料上写着的“广告宣传资料”,附着的是思晨的照片!连思晨自己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正当大家都惊讶不已时。负责这次广告的客人进入了办公室,他一米八,平齐短发,鼻子高高的,有点像外国人,长得很帅,而且,他是国际有名的摄影师,叫郭永晋。公司的女同事见了,个个都激素作动。此时,思晨走到了他面前,有点生气地问他:“你怎么会有我的照片?你什么时候拍的?”他一眼就认出了思晨,十分兴奋地说:“是你!啊!天啊!”思晨对他的激动反应百思不得其解,接着他说:“几个月前的一个晚上,在江边,有个喝得烂醉的须根男和你聊了很久,记得吗?”思晨想了想,很快便记得了,“那是我啊!”永晋说,“啊?是你?”思晨惊讶地问。“想不到吧?哈哈!”他们俩像很久没见的老朋友相遇一样。思晨不禁感叹,几个月前那个酒不离身、满脸须根、颓废潦倒的男人,今日再见已是光彩照人,高大帅气的知名摄影师,而且那天晚上,永晋的经历让思晨想通了许多,放下了“贱男”,重新投入生活,她对永晋的印象十分深刻。

永晋和思晨一聊就是一个下午,子谦看见了,心中很不是滋味,醋意满溢,于是便以人手不足为由使开了思晨,自己来谈广告的细节。两个男人的对话,虽以洽谈广告为名,实质是互相试探对方是否对思晨有意思,以子谦的情场经验,以永晋细腻聪明的性格,他们当然都知道对方对思晨有着怎样的一种情感。子谦在上流社会中是有名的花花公子,永晋这几个月来帮过不少名媛拍照,对子谦的一堆情史是有所了解的,他认为,思晨以前在与“贱男”的那段感情中受伤,他不会再让子谦这样的花心萝卜伤害思晨,而且,那晚以为思晨的鼓励和那甜美的笑容让他找到拍摄灵感,她就是自己心中的天使,永晋十分确定,自己爱上了思晨,并且,要好好保护她。

永晋摄影的办公室就在广告公司旁边的一幢大厦,靠着落地玻璃往对面大厦下看,便看到思晨的办公桌。那天,思晨无意中抬头看见一个办公室的玻璃上贴着一个大大的笑脸,写着:“Happy Day”(开心的一天),当她再次抬头看时,看见永晋拿着咖啡站在窗边,看着自己,两人对视着微笑。思晨看见了,觉得很高兴,她感觉自己当晚给永晋的建议帮助了他,把自己的心情抒发出来,而且,她很感动,当时的她相对于永晋而言只是一个陌生人,可是永晋却向他敞开了心扉,并接纳自己的建议,她觉得永晋十分善良,率真。于是她开始把自己的心情脸也贴到了对着永晋办公室的玻璃上,用这种方式与他了解对方的心情。这天晚上,子谦在思晨家门口等她,他一看见思晨,便走上去向她解释说:“思晨,对不起,我承认,我曾是个花花公子,但是自从遇见你,和你在一起以后,我已经改邪归正,修心养性了,我爱的只有你。”思晨听了,不以为然地说:“哦,是吗?情场浪子也会有回头的一天吗?和你这样一个花花公子在一起,我会有很大困扰,我不知道哪一天有另一个女人跟我说我只是你第四号情人而已!”子谦听了,急忙说:“什么困扰,怎么会有困扰呢?我只爱你,我爱你呀。”思晨冷静地说:“也许,也许你爱我,就是最大的困扰。”说罢转身,头也不回就走了。子谦听了,心揪着痛,他听了那话,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向思晨解释了,他望着思晨渐渐远去的背影,他无力去挽留他,他突然觉得,自己仿佛就是天生担当花花公子的角色,不能动真情,一旦动了,便像如今一样,让自己也受伤。当晚,他到了以前经常流连的酒吧,到处和女孩搭讪,接着,带了几个回家过夜……这个地方,自从他爱上思晨后,就成了稀客,但是今晚却……思晨回到家,很心痛,但更多的是心淡,她爱子谦,脑中不断回忆这几个月来与他的甜蜜时光,子谦仿佛是思晨的初恋,因为子谦带给了思晨恋爱的幸福感觉,这是“贱男”从未做到的,但子谦花心的程度和“贱男”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切,让她彻底心碎。

第二天回到公司,思晨贴上了一个垂头丧气的表情,子谦向公司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期,她知道后,觉得两人不再见面就好。她抬头看看永晋的办公室,看见他也贴出了一个心情低落的表情,于是便在纸上写:“为什么?”贴到玻璃上,永晋回答:“因为看见你不开心,所以……我也不开心。”思晨看着,她好像明白些什么,但她却不敢随意下判断。晚上,永晋邀请思晨吃饭,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永晋早早就到了餐厅,他今晚穿得十分帅气,黑色的西装,头发打了蜡,显得他更成熟稳重;而思晨,则穿了一条裸色的长摆纱裙,梳了个发辫,看上去十分优雅。在永晋眼里,思晨今晚如仙女一样美。他们坐下后,思晨问:“你什么时候开始有画心情脸的习惯的?”永晋回答说:“从那天遇见你的晚上,我就一直都坚持这样做了。”思晨感到很惊讶,她又问:“为什么要拿我的照片当宣传公益的广告呢?我又不是明星。”“因为是这个微笑,让我重新振作,让我重燃自己的理想,我曾颓废潦倒,酒不离身,但是你,是你扶起了我,而且带给我灵感,还有……”“还有什么?”“还有你的微笑,像天使一样美……”思晨的脸顿时红了。永晋接着又说:“这些日子,我一直尝试振作,但是那天晚上我喝得烂醉,忘了要你的联系方式。”“为什么要我的联系方式?”思晨问,“因为,因为我发觉……发觉自己喜欢上你了。这几个月来,我都是靠看你的照片支撑自己,我以你为精神支柱,一直没有放弃,我觉得,自己爱上了你。”这一番话,永晋似乎酝酿在心中已久了,因为这几个月来,他每天都在想思晨,常常希望有一天可以重遇她。思晨的心跳得很快,她不知道说什么。永晋走到她身边,掏出一个戒指,单膝跪下,向思晨说:“我们订婚好吗?我知道你受过背叛,我会等你,你最终决定了,我们才结婚,好吗?”说罢,便打响手指,酒店的一块幕布放下,思晨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永晋用了所有思晨笑的时候的照片,排成了“Love U”(爱你)的字样,她心中涌着说不出的感动。但她刚经历了与子谦那段伤心的感情,她觉得身心疲惫,但同时,永晋给了她很大的安全感,她问永晋:“你会答应我,直到下辈子也只爱我吗?”永晋回答:“不会了,因为这个,我上辈子已经答应你了。”思晨听了,眼睛红了一圈……她让给自己永晋戴上了那个订婚戒指。

晚上她回到家,感觉这一切都去得那么快,也来得那么快,她整个人有点乱。于是她便决定看书来使自己冷静下来。她拿起了最喜欢的那本《Marry Me》,静静地阅读着,突然发现书的一页中间好像有东西卡住,她翻开那页,她哭了……书里夹着一个戒指,在灯光下,戒指刚好折射出一个心形,而且这个戒指,是当初她和子谦一起合作的一个婚戒广告的那个,这个戒指,是那次子谦阅读书籍时悄悄放进去的,原来那时,他就想向思晨求婚,子谦看这本书,原来是这个原因。

思晨的心,久久都不能平静下来,她知道自己对子谦还没有完全忘记,而且更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和永晋在一起,永晋是个好男人,她不忍心浪费他的时间。于是第二天,她托同事把戒指放到永晋办公桌上,也把戒指放在了子谦办公桌上,自己向公司辞职了,回到北京老家工作、生活。就这样,思晨悄悄地离开了子谦和永晋。

当子谦销假回来,发现思晨辞职了,看见桌上的戒指,他整个人都变得失魂落魄了,无法做好任何事,他知道自己仍深爱着思晨;而永晋,也看着安静地躺在桌上的戒指,十分冷静,也许他知道,一时间要思晨接受自己似乎太快了,应该给多点空间她,但他知道,自己深爱着她……

一天黄昏,思晨下班回家,走到了一个三岔路口,出乎她意料,也出乎他们的意料,三人在三岔口相遇了。思晨知道,他们都是来找自己的,不约而同的,子谦和永晋的手中,都捧着一束鲜花,手里紧紧地握着一个红色小方盒,他们都凝望着思晨,思晨也看着他们,三个人,就这样,定在那里…… 

【编者按】:很不错的一篇记叙,情节给人以真实的的亲切感。--高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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