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此一天
仅此一天
(1)
我生活的这城市周末天气有点奇怪,它可能会晴一周而周末下雨,或者下雨一周周末放晴,处于这种看似有规律的无限循环之中。这周当然也一样,周六的大清早我没有被闹钟或者尿意吵醒,而是听到一声响雷,震得我感觉左边眼珠子差不多要掉在地上。简单地洗漱之后,阳台外面便开始了雷电奏鸣曲,一片乌云像海浪一样很快把头顶这个半球形的天空围了个结实,一刻钟都不到便开始大雨倾盆。我正在为吵闹的肚子发愁,雨天总是会让人倦意涌现,那些花草好像不一样,缺水的时候反而蔫了下去。我边刷牙变思考着这个问题,脑子里的小人七拐八拐的乱撞,偶尔我感觉自己好像对着镜子微微笑了一下,我对自己感到满意,因为我发现了又一奇特的现象。可能造物主在造动物和造植物的时候想找点乐子,于是便大手一挥搞成了这样。看这雨好像没有暂时要停息的意思,我便走进寝室,叫醒了我的一个室友。我把刚刚发现的这个大道理激动地告诉了他,这个叫曹寅的男人目露凶光,好像我抢了他老婆一样问我:“我正梦见和我女朋友接吻呢,你他妈吵吵什么,大清早的,还什么奇怪定理,给你灌一缸水你也蔫了,给你四五天不喝水你也蔫了,植物动物都要喝水,废什么话。”说完他便倒头继续睡了,我对着大雨想了半天,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原来这是个伪命题。下雨对我来说是环境,而植物需要水就是养分之一,没什么可比性。对曹寅的歉意在我心底突然萌生,可是我还是刀子嘴,转过头去对曹寅讲:“你他妈睡这久,早晚得死在床上。”“呸。”他噈了一口唾沫,之后就没有搭理我。
我自认为我是一个富有同情心和好奇心的人,除了这两个优点之外,我基本上是个废人。我每次跟朋友说起这个的时候,他们都劝我去非洲做个志愿者,一是能看很多没见到的动物满足好奇心,二是帮助那些黑人改善一点生活满足了同情心。我微笑着看着他们,心里想着:你们这些狗儿子,早晚要投胎到肯尼亚,长大后只能当海盗被美国大兵打死,尸体漂在海上,三分钟之后就被鲨鱼啃个稀烂。曹寅可没有我这两个优点,起码没有表现出来让我看见,他的脑子里除了睡觉就是女人,除了女人就是睡觉。我们半夜关掉灯准备入睡的时候,他总会讲起他所谓伤心的曾经,今天说小华,明天说大颖,有时候说华颖,乱七八糟胡说一通,搞得我们也不知道哪个是哪个。他说起女人的时候特别起劲,我估计那些运动员打过兴奋剂之后就像他这么兴奋,我觉得他下次参加校运会五千米的时候,我们几个装作崇拜他让他讲他的那些花呀草呀的,他肯定会破了校记录。我们几个人都睡着了他会继续讲一段时间,自己觉得没意思了该停止了倒头就睡。曹寅说他十二三岁前对女孩基本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那些脸蛋比较白净漂亮的就觉得好,其他一律称作不好。来大学之后,除了要看脸蛋之外,还要看人家胸脯有没有C,屁股翘不翘,化妆浓不浓,高跟鞋几厘米,穿上之后有没有他高。我说:“这世界上这么多女人,难道要你一一评判过去,你说哪个好久好,哪个不好就不好?”“你不懂”他摇摇头继续讲:“我这叫随着年龄的增长对美的要求越来越高,不是我要评判女人,是那些女人自己要我们评判。我觉得这世界其实挺简单的嘛,你看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男人,男人女人之间互相吸引,结婚生孩子,后代继续这样保持下去。至于赚钱养家那是生活技能,不是世界运转的规则。”我心情好的时候,会斟酌一下他说的这些话,有时候觉得似乎有些道理,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只觉得这人满嘴喷粪,除了女人什么都不懂。难道是我自己觉得这世界太过复杂了?我不像马克思脑子那么好使,能想出那么多理论,我只想睡饱吃好,以后有个活能让我赚点钱过日子。至于思考世界这事,我一想就觉得头大,而且我觉得我一不是哲学系的,二也不想转到哲学系还是不要思考这些东西为好,免得死了太多脑细胞,不到四十就得老年痴呆。
趁着时间还早,我把电脑打开看了一会新闻,随便点了几个标题之后我就没有兴趣了,互联网发达是发达,可是信息垃圾也很多,有些事情,注定就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我看到娱乐新闻那里又说什么哪个明星出轨了,哪个大人物嫖娼被抓了,于是网民们便群起而攻之,夹着恶意对这些新闻大肆评论,好像那事情就发生在他们身边,好像那事情就是他们自己做过一样。我看了看那些评论,微微一笑,记得在一篇文章上看到过一句话:看见那些脑残的评论不要笑,说不定你自己也曾经这样做过,不管你信还是不信,这代表了我们网民的平均智商。这句略带调侃的段子我一直视他为经典,看到身边有朋友在互联网上喷粪时我就会拿这句话来教导他们,可是我有什么资格教导别人。每次当我劝说他们要保持理智和理性的时候,他们就白我两眼,要是运气好他们不理我,要是运气不好碰见特别倔的就转过头来直接把粪喷到我身上。我觉得自己没招谁没惹谁,劝说他们不要做这些伤雅伤和气的事情也有错?可能是他们自尊心作祟,也可能是我想太多。有个理论说:知识分子的责任不仅在于“救己”,而且在于“救人”。我不是知识分子但是我觉得自己好像也有“救人”并且让世界更美好的责任和义务,算了,还是想太多,我对自己的脑细胞足够珍重但是每次就被这些混蛋理论搞得头晕脑胀。我觉得将来的世界应该发明一种机器,要能够测试人们在思考一个问题之后脑细胞死亡的数量,那些让人脑细胞死亡数量过多的问题就直接剔除了,免得大家提前老年痴呆,我觉得这台机器应该叫做“杀死难题”,当然这和《杀死比尔》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名字上有些类似。
曹寅这个时候一下清醒了,他问我几点钟了。“九点十分,太阳已经晒到你鼻孔了。”我说。他看了我一眼,什么话没说便直接进去洗漱了,我的其他两个室友刘云和张二狗也陆续起了床。张二狗其实叫张尔苟,他第一次见到我们三个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们一致同意他叫张二狗比较好,一是顺口,二是亲切, 三嘛当然是调侃。这三个人一同挤在阳台洗漱,本来阳台就不大,一下就被塞满了。我对观看别人洗漱没什么兴趣,一是因为他们是我舍友是男人,二是觉得洗漱前是肮脏的时刻,不如洗后再看。所以我继续用左手拖住下巴,右手移动着鼠标查看网页。我看到金正恩又顶着大肥脸到处转悠,我觉得我没有嘲笑人家的必要因为我自己也是个大肥脸。但是我到二十九岁的时候肯定当不上国家领导人,所以除了对人家不能嘲笑意外还得尊敬。想到这件事情我就不自觉的感概起来,一声接着一声“哎”的,我觉得生活真的不公平,而且运气对每个人也不公平。里面那三个人觉得我实在不可理喻,趴在电脑前像干了一天活的老黄牛瞎叫,刘二狗伸出头来打抱不平,嘴里还含着牙膏沫子就含糊不清的对我说:“闭上你的菊花。”我没在吱声,我觉得我要吵架有点影响这个小群体的和谐关系。我自己手头事情有点多,加上自己又有严重的拖延症,所以一时不知道干什么好。这个时候肚子咕咕叫了一声,我心里暗喜:真好,终于有事情要做了,还是自己的身体最懂自己。于是思索去哪里吃饭就成了最重要最紧急的那件事。听说战胜拖延症的方法之一就是把事情分成“既重要又紧急”“不重要但紧急”“不紧急但重要”“不重要不紧”这四种,我尝试过这种方法,把很多事情按照这个大概分个类写在颜色不同的便条纸上,没作用反而搞得我原来越不知道要干嘛。我觉得人家这个方法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很多人都用过并且相当一部分表示这种方法对战胜拖延症有一定的作用。失败的原因在我,我觉得自己除了有“思考困难问题恐惧症”之外还有“不会选择症”。要去吃饭的话,学校有三个饭堂,第三饭堂离宿舍最近但味道我实在不敢恭维,第二饭堂好吃但这个点人多而且价格贵于其他两个饭堂,第一饭堂价格味道都属于中等但是距离宿舍最远。一番痛苦的思想斗争之后,我决定去第三饭堂,尽管味道奇差,但是可以看到漂亮姑娘,尤其是那个卖叉烧包的窗口那个姑娘,水灵水灵的,声音又好听,特别讨人喜欢。我换好衣服之后,就急匆匆地走下楼去,我觉得自己住在七楼没有电梯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但是抱怨是没有用的,人家在设计这座建筑的时候压根就没考虑要搞电梯这事情,可能设计师觉得我们年轻人都比较能跑,能跳而且喜欢减肥。在去餐厅的路上,尽管天还下着雨,但是我发现女孩们好像都没有冷这个概念,我自己短袖外面还套了个夹克,他们都换上短裙了,鞋跟也开始高了起来,裸露的皮肤越来越多,估计是夏天来了。我没有曹寅那么好色,但是对漂亮姑娘也有天然的喜爱,所以从宿舍去饭堂的路上我一路上都觉得赏心悦目。去到之后,人不是特别多,我就去要了两个叉烧包,顺便买了杯豆浆,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进食。有个叫《模拟人生》的游戏我很喜欢,里面的人物有一项技能叫“钢铁膀胱”。我要是自己有这个技能大概就能把食物里面的所有能量都吸收了吧,不过坏处是毒素也排不出了,看来老祖宗想出八卦这个图形是有道理的。我前边桌子上坐着两个漂亮女孩,都是长头发不过一个是黑色,一个是酒红色。因为人少,我能清楚地听到她们谈话的内容,聊得都是化妆品衣服和帅哥。我小学的时候,女孩们在聊动画片和男孩,中学的时候女孩们在聊漂亮衣服电影和男孩,来了大学她们聊得东西多了但聊天内容里还是有男孩。想到这里,我就觉得曹寅说的那个关于世界运转规则的理论还是略微有道理的。但是男人们在一起聊得东西是一成不变的,大概就是时政体育游戏和女人,除此之外可能偶尔有文青喜欢聊电影和小说甚至是诗歌,不过聊后面这些的不多。
雨越下越大了,食堂里面只有人离开没有人进来,可能大雨消磨了人们哪怕是进食的动力。食堂那几个大叔抽着烟,用我听不懂的方言聊着天,窗口的那些大妈和女孩由于少人也开始站在雨前观望着,自言自语两句好像等待远征的丈夫归来的花房姑娘。实体的食物在我面前越来越少,在我肚子里慢慢消化的过程我看不见而且我也不知道他们会变成什么化学物质。或许我应该找个学化学的姑娘做我的好朋友,这样就可以让她帮我搭配每天的饮食,严格控制每种化学物质在体内的数量,好让我不会老去的那么迅速,可是文科院校哪里去找化学系的姑娘,图书馆那么大关于化学的书也不多,这个念头只好像香烟一样,数分钟之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猜测别人谈话内容是我喜欢做的事情,其实我有很多奇怪的癖好这是其中之一。反正这雨没有停的意思,回去寝室也没什么事情可做,所以只好在食堂坐一会,顺便猜猜那几个大叔在说些什么。我看他们的神态动作,大概在聊食堂最近的盈利情况,或者聊自己的车子老旧毛病多起来了,要把它们换成日系的还是德系的好。前桌的女孩还在吃饭聊天,烟灰轻轻地从大叔们手上掉落,胡茬悄悄的在他们嘴巴附近生长,皮肤慢慢被氧化变得粗糙,时间这东西就在不经意间慢慢流过。我如今对时间的概念很清楚,因为我现在三天不剃胡子它就像堆野草。还有一点,我离毕业越来越近,我必须考虑怎么生存,怎么赚钱以后好歹在这城市有个立足之地。我小时候是对时间没有什么概念的,回想起我在幼儿园以及小学时的日子发现这在我脑海中只占据很小的部分,好像我一瞬间就过完了那些时光。
在我思考时间的时候,时间其实已经慢慢过去了,雨也慢慢变小。我决定回去,老呆饭堂也没什么事情做。返回的路上,我没在关注女孩,因为如果她们的脸都不存在的话,那她们其实都是一样的。道路两边的树叶在雨水冲洗之后越发的翠绿,仔细观察的话树枝上还有新芽长出。那些树枝随着微风飘来飘去,好像姑娘的长发,柔软,美丽。沥青的路面也一尘不染,所有污秽都消失殆尽了。我荡悠到宿舍楼下的时候,雨已经完全止住了。抬眼一看我又得上七楼突然感觉压力很大,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就在抱怨为什么宿舍会被分配在七楼,为此我还编了个小曲儿:“七楼高,光线耀,一攀一爬心情全毁掉。”等我再次回到宿舍的时候,几个原本穿着底裤的青年已经打扮的人模狗样。曹寅穿了件黑色体恤四处张望,刘云那身阿迪达斯套装好像从来就不变样,张二狗披了件酒红色衬衣显得格外精神。一天就这样开始,对于我来说偶尔会看到初升太阳的模样,红彤彤充满希望。而对张二狗和曹寅来说,日子往往从中午开始,结束于午夜或凌晨。
(2)
现在是五月二十号,天气阴沉,不管日子变成几号,现在或者不久的将来,我们都成为了科技的奴隶。先前讲过的四个青年处于同一间宿舍,我吃完早餐归来后已经接近中午,而同寝室的张二狗,曹寅和刘云的早晨才刚刚开始。
乌云依旧压在头顶的半球体的天空,大雨继续冲刷这个污秽的世界,送水工不管下不下雨都在继续搬水,食堂不管是阴晴都会准时供应午餐。这是本来就有的规则,不能轻易打破,否则这世界就会乱套。打个比方说所有十字路口的红绿灯现在完全失效,那交通混乱的程度可想而知,所以在不管你人生的什么时代,少年也好老年也罢,你的身边总是会有一种声音告诉你:既定的一些规则你不能打破,最好永远不要。时钟一分一秒地走着,这四个人此时不言不语,手中都拿着型号品牌不同的手机在各自摆弄,彼此沉溺在各自的网络空间里。就在此前,他们还代表班级刚刚参加过一个辩论比赛,主题是“社交网络拉近人们的距离还是疏远人们的距离”。这四个人站在“社交网络拉近人们距离”的一方,事前将自己的语言,论点等等组织的有条有理,比赛时搞得对方哑口无言,这场辩论赛也以马刘曹张的大获全胜而告终。然后呢,此时的四个人却在十五平米的空间里沉默不语,欣喜于各自的社交工具,将自己几天前的观点忘得一干二净。可能他们只记得当时自己的潇洒,其他全当垃圾丢掉。
曹寅在接了一个电话之后率先决定离开这里,他要去外面找一下自己最近暧昧的女孩,最好出去能看个电影,喝杯咖啡或者一起吃个饭赶紧搞定这事。
“买束鲜花送给她好呢还是买本书送给她好呢?花好像显得浪漫一点,而书会显得自己有品位,到底该选哪个呢?”曹寅此时自言自语,声音不大但是也招来了其他三个人的注意。
张二狗说:“我觉得老曹你干脆直接送个避孕套去给那女的,你做这么多前戏不就是为了那个么?对了,那女的叫什么来着,我怎么一时想不起来了。”
“放屁,你以为我是那种衣冠禽兽么,我只是单纯地喜欢美,喜欢那个女孩而已。”
几声哈哈此时从其他三个人嘴里一同发出,我说:“依我看啊,你还是送书比较好,你刚认识人家没几天就捧一束鲜花过去像什么样子。还不如买本昆德拉的书送过去显得你比较有文化,尽管我们三都知道你基本什么书都没看过。”
“我是没看过几本书,但是我好歹也听说过一点,对了昆德拉是谁我还真不知道,哪个国家的,厉害么?”
“你没必要知道这么多,你只需要去书店找到这个名字就好了,相信我,你送她这个人的书会加大你这次成功的概率。”
“那我就勉强信你一次,马格,你这小子要是骗了我我晚上回来就拆了你主机。”
每次谈到曹寅的破事儿的时候,刘云是从来不说话的,他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旁观者,他对女孩没什么兴趣,对曹寅也没什么兴趣,他对书也没什么兴趣,他只喜欢在特定的时间(周末他会休息)做特定的事情,比如刚起床洗漱好之后玩手机,有球赛的话会看球赛,中午到了时间点就会午睡,下午去图书馆,晚上看会课本,睡前刷牙,睡后打鼾,日子过得规律而简单。其他三人对这种刘云的这种生活充满矛盾,既有向往又嗤之以鼻,他们总说大学是个自由的环境需要做一些自由的事情,不能总是被时间束缚。他们有时也会说刘云那小子那种生活其实也不错,规规矩矩平平淡淡,没准女孩就喜欢这种。不管怎样,人类这种生物时时刻刻都是个矛盾体,互相矛盾的念头会伴随他们一生,不知道动物有没有这种心理,有没有在求偶之后又见异思迁,企鹅好像不会,纪录片里说它们是终身一夫一妻制。人就不同,尤其是手握大把金子和权力的人,他们在体验过普通人能体验的所有活动之后会体验一些新奇的东西,比如尝试毒品,尝试频繁更换情人等等。可是如果生活处于一种绝对规律的情况下,好像压根就没有必要思考这些事情。
曹寅出门了,走的有点潇洒,像个即将出去远征的将军一样,不过他不去杀敌,不端机关枪而是端起大嘴扯一同甜言蜜语。他那破套路我早就摸清楚了,他对于女友的更换程度跟我们几个换底裤的频率差不多。我其实没有正儿八经地谈过什么姑娘,不过对于爱情这事也略知一二,关于“曹寅现象”我暂且把它称作“情爱”。我有个在澳洲留学的朋友跟我讲,她观察澳洲那边的已婚男人(尤其是她实习公司的上司),很多都是家里老婆养着,外面情人带着,没准还有几个私生子。反过来,这些男人的女人情况也一样,外面养着男人,找个地儿养了一地娃娃。她跟我讲到这些的时候,我正好手捧了一本王小波的《黄金时代》,读到的词正好是“破鞋”,不过这词好像现在不用了,现在的话叫“小三”。她讲过这些之后,就继续处理她的工作。不过我现在满脑子都成了三八肥皂剧情节,丈夫领着小三,妻子搞外遇之类。我本来以为自己对爱情还是懂一点,回头一想觉得自己是个傻小玩意儿还是什么都不明白,更不用说还对爱情进行哲学思考了。
(3)
我趴在桌子前思考了一会爱情,得出的结论是没有结论。我回头一看,除了我剩下的两个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了。这个十多平米的空间顿时感觉安静了许多,不知道尼采写他那些玩意的时候是不是躲在欧洲某个山村的小屋子里写出了那些,但是为什么同样是安静的环境为什么我就写不出。问题可能在于,想太多读得少。“完全正确”,我心里默念了几次,看来又发现了真理。按理来说,发现问题之后的步骤是分析问题,之后是解决问题,所以我决定去趟书店。
我出门时穿了一件白色T恤,卡其色裤子和黑色板鞋,肩上扛着咖啡色的小包,里面装了手机钱包要是和一包兰州。那包兰州的盒子是泛着光泽的黑色,有点像漂亮姑娘清澈的眼睛,可是上面的图案是敦煌壁画飞天,于是我又猜想这烟盒是男人的眼睛,呈现的飞天仙女就是他暗恋的漂亮姑娘,说不定这男人也是个神仙。正好天公作美,下了一早上的雨停了下来,西边头顶的天空有微微的光亮散了下来,我知道太阳就在上面。这种温柔的阳光最让人兴奋,暖暖的,跟母亲小时候摸我脸蛋那双手一样。不过要是放在大夏天,毒辣的阳光在我看来就是我小学时那个抽我耳光的数学老师的巴掌,让人不爽,尽管我后来原谅了他。
顶着一头乌云和微微光亮,我走到了地铁站,由于下雨,人并不是特别多。我在地铁上主要干两件事,看漂亮姑娘是其中之一。有人问我另一件事情是什么,我说是先找到漂亮姑娘。不过这也是我经常被嘲讽的原因之一,谁都不愿意找流氓做朋友。我觉得自己不是流氓只是心里想什么嘴巴就包不住如实说出来。比起这样,我觉得内心意淫,外表君子的人更让我恶心。如我所愿,地铁上漂亮姑娘很多,有看杂志的,玩手机的,跟人聊天的,有瘦的不高的,有又瘦又高的,有皮肤白皙的,有眼睛雪亮的。这些美丽零零散散地洒落在众多姑娘身上,使她们每一个人都各具特点。如果上帝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聚集在一个人身上那岂不没了道理,其他人还怎么活。
我抓着一个扶手迷迷糊糊坐到了站,瞄了一眼手表刚好四十分钟。出站进站的人们都行色匆匆,好像家里都着火了一样。我不紧不慢地走出地铁口,不知道地上经历了一番什么图景就到了那家书店附近。这书店挺有意思,叫“引兰”,隐藏在闹市区的一个小巷子里面,一般很少有人发现,里面有酒水,有书籍展览区,有阅读区,非常适合休息和阅读。我胡乱找了一本鲍勃迪伦的传记《沿着公路直行》,它亮黄色的封面很吸引我。阅读区只有三个人。角落的一个不起眼的位子坐着一个年级和我差不多的女孩,瘦瘦高高,带着一副厚厚的眼镜在看书。她修长的指尖上夹着一支不知什么牌子的香烟。她时而微吸几口,喝一点咖啡,然后继续沉溺在那本书中去。我不知道什么东西驱使我去靠近她并且与她共同分享一张桌子,一盒香烟,但我确确实实这样做了。
“你好,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么?”
“悉听尊便。”
一个穿着优雅的试着询问我要的饮品后匆匆离去。墙壁的内置音响里播着《When I look in your eyes》—上个世纪末的一首歌曲。眼前的这个女孩似乎并不为外界的任何东西所动,她机械地吸烟,喝咖啡,扶眼镜。我这时开始慢慢地注意她,她眼镜下的瞳孔澄澈透明,月牙眉又黑又浓,白皙的皮肤从额头一直延伸从到脚趾,手中的那本厚厚的书原来是《追忆似水年华》。完美的女孩让我想起所有诗人写过的关于女神的模样。
我这样思索着,端来饮品的试着突然打断了我:“先生,这是您点的东西。”
“哦,谢谢。”这家书店的咖啡味道相当不错。迪伦的歌声是很好听,但那本传记就太过无聊。我随手从上衣口袋掏出一支钢笔,在随身带的几片纸页上胡写乱花,写一些只言片语的海子的诗—“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这是我写的第一句。之后的几句零零散散,毫无序章。
那个女孩毫无征兆地跟我讲了第一句话
“你也喜欢海子?”
“是啊,很久之前就接触了,现在仍然喜欢随手翻翻。”
“有没有看过这本《追忆似水年华》。”说着她举起手中的书。
“只是听过这个书名而已。”
“为什么在雨天出门,呆在家里不好么?”
为什么我一个人出来,这个问题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我只知道自己机械地,似乎被人安排好了似的走进了这家书店
“刚下过雨的世界是美丽的,一尘不染,头顶又有阳光散下来,让人感觉温暖?”
“恩,也是。”她吸了一口手里的烟,烟灰悄无声息地落在灰色的地板上,就像悄无声息的雪一样。
“那么你呢,你又为什么独自出门?”
她微微一笑,扶了扶眼镜,说:“我和马塞尔一起出来走走,两个人走走就不会孤单(马塞尔是《追忆似水年华》的作者)。”
她这个有点诗意的回答让我突然无所适从,诗意的存在,似乎在米兰昆德拉的那本书里面听说过。
“我还是单身,今天正好是我二十二岁生日。”
“哦。”我说,可我并未像这样问她。
“我就住在旁边的34街,从我家的阳台上就可以望见这个别致的书店。我总是一个人起床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暴雨倾盆。”奇怪的言语,我心里这样想着。
“那你的父母呢?”
她又深吸一口烟,作了摆手的姿态让我不再追问。
不知不觉黄昏渐渐来临,阅读区的人慢慢散去。
长久的静默之后,我又首先重新开始了我们的对话
“可以跟我讲讲你的故事么?”
“你想听什么?”
“什么都行。”我下意识地讲出这句。
“其实我是曾经是一个乐队的小号手,你知道就是那种交响乐队的小号手,我自己的角色并不重要但也并非不重要。以前,我总是用一天中的一半时间来和乐队练习,因为我很期望每次的表演都能成功。但是我每次上台之前总会有些许紧张,尽管之前我对要表演的曲目练习了成千上万次。随着时间流逝和音乐会表演次数的增多,我的紧张感略微缓解,但我仍旧不能把它完全抛至脑后。我总是在想,我处在一个团队里,我的任何一个错误的举动也许可能导致团队表演的失败,因此每次乐队的训练我都格外认真,我有时出错遭到严厉的批评但毫无怨言,我只是更加努力的练习。我知道自己对一个团队的作用。”
她抬头看了看我,继续说:
“每次的表演都是成功的,我们从未失败过。之后我们的乐队越来越成功,获得越来越多的荣誉,同时也得到了许多人的赞赏和尊敬。我乐于和我的同伴们分享这些喜悦,这是我们的成功,我们的欢乐理所当然。”
“之后呢?”我继续问
“之后的某一天,我从乐队退了出来,就是我父母出车祸的第二天我退出了乐队。在许多人(包括我的父母)看来我似乎是个绝对的成功,因为我身上总是夹带着乐队给我带来的各种荣誉。我作为一个”成功的人“的存在深深地印在许多人的脑袋里面。可是,在我所谓的成功的时候,我并未给我的父母朋友到了除了虚幻的骄傲之外的其他任何东西。时间久了,他们知道我是XX乐队的小号手,xx先生和XX女士的女儿,而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我真正的是谁。”好了,主题回到我为什么退出乐队。你知道的,我们总是存在与别人的世界里这一点无可否认。但存在总是有倾向的—过去我总是把自己执拗的摆在交响乐队的小号手的位置,我前面说过,我近乎用每天一半的时间在练习,我忽略了我同时还是一个女儿,一个别人的朋友姐妹等诸如此类。因而久而久之,在亲戚朋友眼中我成了一个孤傲冷漠的女孩。遗憾的是,父母在世时我并未注意到这一点。”
我们杯中的咖啡都有些凉了,于是我叫来侍者重新换上热的咖啡。这个时候的阅读区,除了老板和侍者只剩我们两个人,音乐也换成了久石让的舒缓乐章。
“退出乐队后我有些无所适从,我突然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因为我回到家之后没有了父母,出门之后没有了乐队。有一段时间,我怀疑自己得了严重的抑郁症,我有时静静坐着想一些事情想到天亮。我试着找过好几个心理医生,但他们都说我只是压力过大而已。可是,压力在哪里呢?也许不能快速融入生活就是压力的来源。后来慢慢地,我迷上了读书。我用了许多积蓄填满了我原本空空荡荡的书架。每天,除了必须的休息和吃饭的时间以外,我基本就和书本在一起,因为我少有人关心,少有人联系。后来我慢慢有了一个习惯,就是每天下午四点点左右来这家书店,看看来来往往的人群和车辆,感受一下除了我和书之外的生活。但这个关于感受的尝试每每失败,如你所看,我总是容易沉溺于书本里面,与外界毫无瓜葛。
时间无声息的流过,那女孩面前的烟盒已经空空荡荡,我递给她一支兰州,我说董小姐就抽这个。
“时间有点晚了,我该回去了。”她说。
“好的,我再待会。拜拜。”
分别前,她讲那本《追忆似水年华》送给了我,她说她从未跟一个人讲过这么多的话。
回家后,我随手一翻翻到那本书的扉页,上面写着:“我告别了交响乐,但我似乎找到了些许的自我存在,谢谢你,陌生人。”
看完之后,我有点感伤,但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感伤。
(4)
一个小时之后,我也离开了这间书店,刚好看到曹寅发来的信息“马哥,今天泡妞成功,妞说那书不错,她很喜欢。为了庆祝,我请咱哥几个晚上去那间叫‘方圆’的大排档喝几杯,就晚上八点,不见不散。”
赶着地铁回去,差不错七点多钟了,我没有洗澡直接就去了曹寅说的那地儿。刘云面无表情,已经开始坐在那里喝酒了,曹寅拿着菜单在点东西,张二狗在吹他最近打的网络游戏。
那天晚上,我们抱了三箱青岛啤酒一直喝到凌晨,我记得我接着酒劲跟他们几个说了我今天去书店遇到的那个姑娘,他们都说我吹牛,胡编了一个女人来逗他们乐。然后曹寅大声畅谈他今天的那个“妹妹”,偶尔还调戏一下大排档那个年轻女服务生。刘云对这些没反应,只是看着,我知道他酒量有限,估计那时候早就短暂性双耳失聪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
这是我最后的记忆,关于我怎么回去宿舍躺在床上我完全没有印象。后来醒来一看表已经是早上九点,他们三个还在熟睡。我猛地一下坐了起来,头很痛,胃里边也泛着酸。关于昨天的事情我一件一件仔仔细细做了回忆。我不知道我回忆起来的是昨天发生的事情,还是在梦中发生的事情。总之,醒来之后就是又一天了,一天一天日子都一样,今天又开始和昨天重复,但是今天好像不下雨。
马格
2014.05完于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