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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伊人的故事

    国庆黄金周一晃就到了尾声,感觉自己依旧活在故事里,故事里依旧少不了属于自己的最真实的喜怒哀乐。我相信使生活变得精彩的在于那些可以看做故事的回忆,有的故事那么戏剧性,那么难舍,无法释怀,像这次的东莞之行。  

两天的行程,本来觉得会像以前那般找同学形式化叙旧的俗套,没想到让我收获了不只叫做故事的回忆,还有心底的一些温暖的声音和情感。坐车回来的时候,我的心静不下来,乱糟糟的,有点失魂落魄。这让我感觉自己很矫情,尽管矫情已经成为我原谅自己用敏锐的指尖沉淀思想和释放心性的理由。我故作干脆利落地和晓说了声,bye bye!那些想好的譬如“送君千里终须一别”的客套话最终还是憋在了心底。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也罢也罢。晓比我还干脆,她头也不回地消失在我的视线。我明白晓的心境,无声仿有声的潇洒。她说的“我最怕送别朋友”的话还在耳边回响,狠狠揪动我的神经不得安宁。因为,我也是。  

我写文章总是喜欢无可救药地掉书袋,像我和晓谈天说地的时候不怕她笑话我卖弄一样习惯引经据典。这个该死的毛病让我在晓面前一直很矛盾,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在内心里因此将我枪毙N次或者咀咒我给她制造压力。嘿嘿,没救了。这是我最喜欢和她说的话,其实用来嘲弄自己也不过分。  

坐在车上的时候,我打开mp4听音乐,《三套车》的钢琴曲骤然响起,让我好不伤感。说好了离别的时候决不让自己伤感,但是真到离别的时候,眼泪已经不足以表达内心的背叛。那一刻,想起徐志摩那句被人引滥的名诗: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好想对晓说,重重的我走了,正如我重重的来。我没想过像个事了拂衣去的侠客,轻轻向你挥手。因为晓的眼神告诉我,没有别样的云彩,只有别样的故事。我不可能走得那么潇洒。是不是我太傻了呢,还是晓太聪明?瓦莱里丁的标准是:聪明的女子是这样一种女性,和她在一起时,你想要多蠢就可以多蠢。晓肯定手下留情了,否则本人恐有被抓去精神病院的危险。亚门!  

几米写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肚子饿了,开始吃饭∕吃得饱饱,开始想你∕觉得困了,开始睡觉∕睁开眼睛,开始想你。这段话是写给心上人的,但我觉得当你很在乎你的一个朋友的时候,你就会有类似的感觉,与丘比特之箭无关。正如喜欢不能与爱混为一谈。那晚回到学校的时候,我已经累得快要趴下,路途的折磨让我感觉整个人仿佛被抽空了一般。广州的公车总是把人变成动物,再把动物变成变态动物,甚至禽兽不如面目全非,真是痛苦。  

我走进了学校附近的一间快餐店,点了一道梅菜扣肉的蒸饭,却无心进食,翻看着我和晓照的贴纸相。一张接一张,一遍又一遍。后来晓告诉我当晚她吃饭的时候和我做着同样的事情。除了灵犀,我想不到第二个不被人说我臭美的解释。同桌的陌生女孩看着我傻子一样咯咯地傻笑,忍不住问我,女朋友吗?看上去挺般配的嘛。我说,我只有两句话回答你。第一句:这个问题不重要,所以不说也罢;第二句:如果你觉得很重要,请参考第一句。说完再像傻子一样地笑笑,然后返回学校。  

晓是我的一个初中同学。当年的我们其实交情很浅,能记起的彼此说过的话也寥寥。因为晓当时是个十分害羞的女孩,有点离群索居。留着清爽的短发,喜欢穿白色的衬衫,干净明朗的形象。我还清晰记得一次问她问题时脸上荡漾着的红晕和羞涩的微笑。当我第一次读到徐志摩的诗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是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时,条件反射般霎时就想到了晓的名字。高中三年,我们也没什么联系,杳无音信。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才重新开始了这个故事。故事不一定要波澜起伏、扣人心弦或者峰回路转。至少属于我们的故事是十分平凡的,由头到尾都是。我不喜欢所谓的青春小说里那些刻意编造的故事,动不动就刮风下雨花前月下生离死别什么的,语不惊人死不休。其实我们的生活大多时候是很平凡的,这才是生活的真实。  

去晓的学校找她之前,我是充满想象的。这说明我是个很肤浅的男生。为了不让自己那么肤浅,我带了一本书当礼物送给她。事实证明这样做改变不了我肤浅的形象。晓见我时问我那本书是不是送给她的,我居然很弱智地say no ,真的没救了。挺卑鄙的,那么有价值的东西被我的一句话就弄得没有了价值。因为之前我和晓说过,我到任何地方我都带书的,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嘛,不带书就踏上旅途似乎有点浪费。然而晓以肯定的口吻说,既然想去玩就一心一意地玩,书就不要带了。一瓢冷水浇得我狼狈不堪。  

在他们学校门口下车的时候,毒辣的太阳开始摧残我的幻想。晓出现的时候,不,是闪现的时候,我吃了一惊。玉树临风不足以形容她的亭亭玉立,眼前一亮不足以形容其气质带给我的视觉冲击,而记忆中的那个她与眼前的蜕变又让我一下子无所适从。本来我还想搞下恶作剧在她出现时吓她一跳什么的,结果自己反而先乱了阵脚。真是讽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晓笑着问我,看什么呢,我说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呢。当她告诉我她宿舍就在离我们所站的不远的地方时,我很出乎意料地追问不会吧不会吧。因为我在门口附近等到草儿也谢了般等了很久,以为她理好容妆走了很远才过来接我的。这个一厢情愿的揣测再次说明我的肤浅与傻气,没救了。  

口头上说是来找她这个朋友玩,其实只是为了见见面,叙叙旧,聊聊天,如此而已。这么大了,还玩啊!我在心里如此笑过自己。风塞卡说:不玩的话,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晓就是一个酷爱玩且可以沉醉不知归路的女生,孩子一样随心所欲。  

我告诉她说这是一种补偿心理,可能你以前玩得太少而留下遗憾导致如今想拼命弥补。晓听罢莞尔一笑。比如她会心血来潮地找个男生陪她一起去打街机,恨不得打得天昏地黑日月无光的;或者故意穿得妖艳成熟挤在一堆小孩子中骑旋转木马,搭兜兜转转的摩天轮,玩可以让她肆无忌惮地疯叫的过山车,玩累了就买几串冰糖葫芦吃。然后下意识加大高跟鞋亲吻大街的力量,旁若无人般哼道:都说冰糖葫芦儿酸,酸里面它裹着甜∕都说冰糖葫芦儿甜,可甜里面它透着酸∕糖葫芦好看它竹签儿穿,象征幸福和团圆∕把幸福和团圆连成串,没有愁来没有烦……  

也许这就是射手座的典型性格吧,崇尚自由,不甘安分,喜欢横冲直撞的。之所以说到星座,因为晓是个对星座研究十分着迷的女生。我向来对这些东西不感冒,但为了不在她面前显得那么无知,只好也一头扎进去胡搞瞎搞。一个男生也像个女孩子一样捣腾这些东西想想真有点恶心。可惜晓仿佛还嫌不够,毫无商量地让我伸出手掌给她算命。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让人算命,那种命运的考卷就要揭晓答案的等待让我惶恐不安。  

我对晓说,算吧算吧,既然命运在我手中,姑妄听之。没想到那丫头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大有去街上和那些摆摊卜卦的家伙抢生意的潜质。我差点忍不住搬出史铁生的理论:不要算命。因为命好无须算,好运自来;如果命不好,更不必算,乐得活一天高兴一天,省得成天战战兢兢,何苦!幸好没有说出来,否则我的脑袋遭受其毒手敲击的可能性会霎时提升十倍以上。  

晓承认她的霸道,我说好事啊,去演中国版《我的野蛮女友》肯定拿定奥斯卡奖的。晓问我对霸道的女生有什么看法,我说:如果在乎的,重视;不在乎的,漠视;又在乎又不在乎的,忽视。她说我肯定属于被忽视的那种了,反正我不管啦,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本姑娘肯定让你来我这里吃香的喝辣的玩疯的,恋恋不舍乐不思蜀。我哈哈大笑,说好好好,暂时就跟你这个老江湖混混吧。  

混江湖的第一天,我感受不到江湖的味道。晓自圆其说:说江湖这东西,不是你这种级数这么低的人能feel到其奥妙的,跟着我好好学习吧。通常来说,当一个女生霸道地做了你的老师,你的痛苦就开始了。  

果不其然。晓不知从哪里借来了一部烂得不行的自行车,虽然还没有夸张到平时我们戏谑的“除了车铃不响哪里都响”的地步,但看得出它已饱经风雨历尽沧桑。我载着晓,沿着公路穿过熙熙扬扬的车流人流,穿过一排排笔直笔直的叫不出名字的树木,穿过许多奇异有趣的街道和店铺,直到一个有着大湖的公园才停下来。看不出那自行车还算争气,老姜还是挺辣的。  

游人如织,湖水如镜。我和晓沿着湖岸散步。夕阳西下,满天的粉红霞光。阵阵的微风吹得我有点喝了酒般犹然微醺。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不过如此。  

那晚说了很多很多的话,但具体说什么有点模糊了。也许我们知道说什么都不重要了,能记住的固然难得,忘记了也没什么遗憾的。因为最好的朋友,就是你们静坐在游廊上,一句话也不说,当你们走开的时候,仍然感到你们经历了一场十分精彩的谈话。  

那晚我们还去了他们学校的足球场。坐在阒寂无人的草坪上,一切空空荡荡的。头顶的夜空看不见月亮,只挂着几颗小星,吃力发着黯淡凄清的光芒。我说,晓,这地方真适合拍鬼片。晓调皮地脱掉高跟鞋,两手叉在背后,露出诡异的笑容:要不要带你去参观参观我们医学院的太平间?我说打死也不去,免得发噩梦。然后我们开始说鬼,我喜欢恐怖的东西,而晓则是又怕又想听。我笑她像汉文帝半夜询问贾谊鬼神之事——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晓答道我承认我很肤浅的,天子尚且如此,何况我等平民百姓?  

大概男生在对女生说恐怖故事的时候都是很兴奋的。我忘了自己说了多少个了,我把自己电影里看的,书里看的,听来的和编造的,一股脑儿抛了出来,吓得晓有点花容失色。我说知错了吧,你这点道行就想出来混江湖啊。晓反驳道,你别牛哄哄的,我也是个女生啊。这个理由让我无话可说。女生狡猾的时候就是这样,喜欢拿性别作掩护的筹码,譬如那句“女士优先”让她们屡试不爽而让我们男同胞在无数场合深受其害却有苦说不出。  

我说晓啊,我太痛苦了,分享了这么多我的智慧。你好歹也要唱首歌或者跳个舞什么的报答我吧。事实证明我的想法再次是一厢情愿的肤浅。说着说着,我反而居然答应唱了几首。本想拿诸如《两只老虎》、《小星星》、《世上只有妈妈好》之类的老歌敷衍了事,但因为慑于晓的无敌飞脚让我有生命之虞而作罢。我唱了林一峰的一首很有趣的歌曲《大笨象》:你是一只大笨象,沉重但可爱……唱了百听不厌的《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唱了五月天的《知足》:当一阵风吹来,风筝飞上天空,为了你而祈祷而祝福而感动。终于你身影消失在人海尽头,才发现笑着哭最痛……  

我说晓,咱们一起唱一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吧。晓点点头,说,转过身去。我愕然。晓说:叫你转就转,别磨磨蹭蹭,第一天识我啊。“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只有风儿在轻轻唱。夜色多么好心儿多爽朗,在这迷人的晚上……但愿从今后你我永不忘,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晓唱歌很好听,甜美清脆,动人心弦。我偷偷看了晓一眼,她的眼神,泪光闪烁。那一刻,我的内心升起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复杂情感。  

晓带我混江湖的第二天,我照例向晓抱怨,我依然感受不到混江湖的味道啊。晓说,庄子的说法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有本姑娘陪你混你该知足啦,还想我将你列入黑名单啊。我说,怕了你了,不过还好,这次没有拿性别做掩护。  

晓和说她最喜欢的一部片子是王家卫拍的《重庆森林》。我知道这部片子很出名,但我一直没看。晓总是不厌其烦地提起,里面四个本质上都属于都市边缘人的角色,恍惚迷离的镜头,深入骨髓的寂寞。说了梁朝伟扮演的警察喜欢穿白色的内衣,很单纯很恋旧的样子;说了插曲中那首她非常喜欢的《california  dreaming》;说了金城武如何吃掉30罐凤梨罐头。晓说,其实我们很多人经常品尝过期罐头一样品尝过期感情的滋味,珍贵而难舍。我说,用心珍惜的东西永远不会过期。晓还说她从里面的王菲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而我没有追问下去。觉得没有必要,晓不想挑破的东西,我从来不会勉强。  

晓非常关心我的肚子,因为她隔不久就会问我一次,你饿吗?这让我很感动,不过因为吃而感动再次证明我的肤浅与傻气。每次我总会一脸坏笑,然后说秀色可餐可惜你不是秀色。于是我的脑袋又被乖乖敲击三次。  

沿着街道,我们猎人搜寻猎物一样寻找那些小吃的摊档。一路吃过去,乐此不疲。我对晓说,希望她陪我吃遍中国有名的小吃,要不哪里算什么混江湖啊。起码中国四大小吃要尝尝,什么南京夫子庙,苏州玄妙观,上海城隍庙,长沙火宫殿,通通杀一轮。加菲猫告诫我们:肚子大不可怕,可怕的是肚子里没有好东西。为了肚子里有更多的好东西,我们还走进了一间KFC。里面有很多小孩子和大孩子,我们也成了其中的孩子,吃着香辣鸡翅、劲爆鸡米花,喝着可乐、柠檬茶。我没有告诉晓回来的时候我的口里起了几个水泡,喉咙一直发痛,因为我知道有个朋友可以陪着你放开肚皮吃东西的感觉是多么的美好。  

当回程的车快到广州时,我正沉默地对着窗外发呆,电话响了,是晓。  

——喂,傻瓜,下次记得带花过来。  

——行啊,红玫瑰么?  

——红色就免了,留给我未来的真命天子送吧。  

——ok,那我就送你想不到的颜色吧。  

——那是什么颜色呢?  

——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心好乱,两天里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但潜意识里又萌生过忘却的冲动。我只知道我不是在把假事写真,而是把真事写假。我只知道这个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编者按】:说好了离别的时候决不让自己伤感,但是真到离别的时候,眼泪已经不足以表达内心的背叛。那一刻,想起徐志摩那句被人引滥的名诗: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好想对晓说,重重的我走了,正如我重重的来。

作者矛盾的,细腻的,朦胧的心情,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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