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信息学院芽①塞萨尔·奥古斯托·费利佩·萨帕塔(CésarAugustoFelipeZapata)抬起头,望了望面前的的的喀喀湖。事实上萨帕塔并不叫萨帕塔,他有一个印第安名字,一个货真价实的印第安名字。就像他现在看到的在的的喀喀湖上划着木筏----乌鲁人称为淘淘拉(Scirpustotora)----打渔的乌鲁人一样,都曾经有一个货真价实的印第安名字。但是萨帕塔已经想不起来他的印第安名字了。隐约记得他小时候似乎跟部族里的小孩们去捕鱼,赢得了一个海马屠戮者的名字。在一个远离海洋的山上有这么个名字确实很奇怪,但是的的喀喀湖就是这么奇怪----名字很奇怪,里面的东西也很奇怪。这样的一个淡水湖居然有海马在里面。但是萨帕塔不觉得奇怪,因为他在湖里用香蒲草和芦苇捆扎起来的浮动小岛上住了82年。从他出生的时候起,他就知道,并且坚定地认为,所有的湖里,都有海马。突然他想唱歌。部落里比他更老的人都已经死去,而年轻的印第安人们去了库斯科。或者翻过更高的山,去了更远的纳斯卡,带回来了发动机。装在小船上,发出噗噗噗的声音,还有臭味。他们用西班牙语高喊着打渔的号子。可是,没人陪他唱歌,没人听他唱歌,没人听得懂他唱的歌。他也不在意,回头看了看部落里的人们,便唱了起来。部落里的人们都已经习惯。每个早晨,如果天气好的话,萨帕塔就会站在湖边唱歌。部落里有些比较老的人,可能会听懂某个简单的句子。比如一网下去哟嘿,鱼儿一群群嘿,但是更多的就听不懂了。听多了,他们也就习以为常,就像早上听到妇女们起来准备早饭时候锅铲的声音。而即使有一天,萨帕塔死了,听不到他唱歌了,他们大抵也会很淡然地坐在桌子边,眼睛有点犯困,等着早餐端上来,吃完,好去打鱼,喊着西班牙语的号子。对着的的喀喀湖和远处的双科乌马山,他就唱了起来。萨帕塔的声音不好听,衰老摧残了他的声带,让他的声音显得更加嘶哑。他唱的歌似乎是他爷爷教给他的,似乎又不是。一个80多岁的老人,哪能记得这么多事;这么多,已经没人在意的事。他也不会在意他所唱的乌鲁语现在整个安第斯山,整个南美,整个世界,都只有他一个人懂了。他甚至连南美和世界这个概念都搞不清楚,他所能理解的最大的空间,就是安第斯山。他以为的的喀喀湖就是世界的中心,他以为远处的双科乌马山就是擎天的柱梁。这时候,塞林达·埃菲赫尼亚·马卡(CelindaEfigeniaMarca)赶着他的羊来到了的的喀喀湖畔。马卡是玻利维亚人,但是事实上他对这个国家的存在与否毫无兴趣。他只对他的羊感兴趣,他喜欢看着他的羊在湖边低头啃着酢浆草。马卡是去过拉巴斯的。拉巴斯离双科乌马山和的的喀喀湖只有几百公里。马卡的七个儿子,除了一个在双科乌马山上挖球茎的时候失踪了之外,其他的六个都在拉巴斯干活。他们在建筑工地上,或者在垃圾场,或者在贫民窟。马卡的大儿子过得比较好,他跟了一个贩卖妇女的老大。上次还从穆里略广场那边带回一个妓女,给马卡见过之后,说是要结婚,便又回拉巴斯去了。马卡的部族里,。年轻人都已经去了拉巴斯。只剩下几个苍老或者即将苍老的妇女,每天侍弄着三两头羊,念叨着她们杳无音讯的丈夫或者儿子,用西班牙语念叨。偶尔,还会蹦出几个平切语的词根。马卡不懂西班牙语,所以他跟部族里的女人们基本没有交流。每天就起来带着他仅有的四头羊,到村外,或者更远一点的地方喂养。看它们吃酢浆草,他自己就会躺在一个温暖的地方,等绵软的阳光,懒洋洋地,刺穿心脏。十二天前的早晨,有很好的阳光。马卡赶着羊出了村,一直往西北走;走着走着,他有了走下去的欲望。于是他没有躺下,一直赶着四头羊,往西北走,往西北走,往西北走。所幸现在是晚春,安第斯山上没有那么多的暴风雪。而马卡这几晚也遇上了难得的晴空。晚上马卡就聚拢他仅有的四头羊,把自己围在中间,抱着一头,沉沉睡去;第二天醒来接着走。渴了便喝一点德萨瓜德罗河(Desaguaderoriver)的水,饿了便在草丛中寻找一些浆果。一个六十几岁的印第安人,若果在3800米左右的安第斯山上饿死,在过去是断然会被部族里耻笑的。当然现在不会了,因为已经没人在意,也就没人耻笑了十二天后,马卡沿着德萨瓜德罗河,来到了的的喀喀湖畔。他的四只羊仿佛没有感觉到空间的变化。或许对它们来说,村落外面的酢浆草和的的喀喀湖畔的酢浆草并无区别。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萨帕塔开始并没有注意到马卡的到来。的的喀喀湖已经开发为旅游区,像萨帕塔这样的乌鲁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景点的一部分。打个残忍点的比方:一个被关在笼子里的滇金丝猴突然看见笼外如织的人群中出现了一个肯尼亚人,这只滇金丝猴断然不会有任何太过意外的表情的。萨帕塔就在那里自顾自地唱着歌,唱所有他能够记得的歌。比如他的曾曾曾祖父在湖里打起一条两米长的鲇鱼;比如天上的雷神曾经迁怒于双科乌马山,把附近的一切烧成了灰烬;比如他们的祖先是怎样挖开这个宽广的的的喀喀湖,泽被后世。马卡吆喝着他的羊,走到萨帕塔身边,躺了下来。看上去他已经累坏了,再也走不动了。他觉得萨帕塔这个人很有趣,出于礼貌,他想称赞一下萨帕塔的歌声。说出几个音节后他突然发现他说的是平切语,这个唱歌的男人应该听不懂。他又无趣地摇摇头,仰躺在一大片酢浆草上面。萨帕塔也发现了马卡与其他游人不同,毕竟一个正常的游人不会穿着破烂的部族衣物赶着四只羊徒步过来的的喀喀湖朝圣。游人们都是坐飞机去拉巴斯再转搭舒服的大巴,衣着整洁体面地过来的的喀喀湖;好奇地看每一个地方,在湖里大惊小怪地碰一碰湖水,便又回去了。萨帕塔再回头看了看马卡。马卡半眯着眼,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在倾听甚至享受萨帕塔的歌声。萨帕塔便更加卖力地唱了起来,仿佛要将他82年积蓄的歌声全部唱完。唱着唱着,他忽然想起了70年前的一个夜晚,他偷偷离开家,划着家里的淘淘拉,朝远处的月亮岛划过去。那时候他的父亲和祖父还健在,他们曾经指着远处依稀的景象,给他讲过太阳岛和月亮岛的故事。当他终于到达月亮岛的时候,岛上的宫殿差点让他目眩地倒在地上。那并非是霸道而蛮不讲理的耀眼,而是清灵的月光宛如天界的使者,寂静而让人敬畏地倾泻在宫殿和金字塔上面。萨帕塔不小心踢到了一个小石像,清脆的声音惊起一只黑暗中的鸟。那只鸟盘旋,最后落在金字塔的顶上。月亮在它的背后,仿佛至高无上的神灵。萨帕塔慢慢坐了下来,靠着玉米神的雕像,轻轻唱起了歌;一首他从未听过,也没有人教过他,但是他忽然就会唱了的歌。后来的七十年里,他再也没有唱过那首歌。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来了,便开始唱了。他站在湖边,眼睛仿佛突然看到了神圣的光芒。声音一下子高亢起来,仿佛要穿透远处的薄雾,穿透双科乌马山的旗云,一直到达天界。萨帕塔相信,他的父亲在那里,他的祖父在那里,他死去的族人们都在那里,他们会跟他一起唱歌,唱乌鲁语的歌。马卡当然听不懂萨帕塔在唱什么。他只是眯着眼躺在那里,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他伸手在身边摸了摸,拔了一些酢浆草,把根折掉,放进嘴里嚼着。味道不是很苦,但是带些酸味,这勾起了他的食欲,让他觉得更饿了。他嚼了一会,吞进去一点,其他的又吐了出来。但是萨帕塔的歌让他想起了某些东西。很小的时候有一次他放羊,迷路了。至于是多少年前,他已经不记得,平切人没有纪年的习惯。他就朝着自己认为的家的方向一直走下去。不知道折了多少棵小树,踩踏了多少棵野花,好像还听到过美洲虎的叫声,都不重要。他一直走下去,想回家。但是那天,他还是没有回到家。那天的马卡,站在一个巨大的门下面,任凭他的羊在灌木丛中走散不见。那是一个马卡从未见过的,用一块巨大的石头雕成的门,上面刻着许多人。仿佛是马卡自己,抑或是马卡的父亲,或者他那个放羊掉下山坡死去的母亲。周围环绕着太阳纹,表情安详。那天下午马卡就在他从未见过的神迹般的地方里面游走。他抚摸每一个石柱和每一个石像,他在雨神维提科恰的面前虔诚地跪下,亲吻它的脚趾。他站在太阳门底下,看太阳从远处慢慢下沉。到最后仿佛所有的光都被天神收回,然后夜晚便像美洲虎张大的嘴巴一样席卷而来。四处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马卡想了想就趴在石台中间睡着了。趴在那个足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的石台中间,孤零零地睡着了。那晚他梦见了蒂亚瓦拉科帝国,梦见了他的祖先围在他的身边,祭祀至高无上的太阳神。马卡突然想跟萨帕塔说些什么东西,说他见过的美洲虎,说他见过最大的树,说他们家曾经有过四十二头白色和灰色的羊,说他的爸爸曾经去过双科乌马山----一个人,还在上面过了一夜----因此赢回了他妈妈。萨帕塔也想说点什么东西,比如他捕过的海马们,比如他喜欢过的那个女孩,他忘记了所有人的名字,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了。但是他还记得那个女孩----德丽卡娅·朗月之湖。马卡还是没有睁开眼睛,他已经完全没有力气。即使他的羊儿都还在,还在他身边,悠闲地啃着酢浆草。但是他已经没有力气赶回去。于是他就这样闭着眼睛,开始絮絮叨叨地说。他知道萨帕塔听不懂,甚至也不一定在听。但是他想说。他说起那只美洲虎,那只美洲虎并没有吃掉他和他的羊们,而是绕着他们打转,盘在他们身边,赶走其他的美洲虎。直到天亮,直到他的族人找到他和他的羊。说起那只雉鸟,它仿佛把森林里的彩虹剪下来一般,挂在身上,鸣叫千回百转。说起他的三儿子,他很听话,没有像其他儿子那样去拉巴斯,但是他在双科乌马山离一个很大的球茎不远的地方,滚下了山坡。他说起拉巴斯,他的儿子们给他讲过,但是他一直无法想象那是什么地方。他只知道那里的房子就像双科乌马山那么高,那里的人们,都不放羊。所以他很想不清楚,那些人们不放羊,那他们哪来羊毛做衣服,哪来的肉吃。萨帕塔听到马卡在说话,但是他听不懂。而听不懂也没关系,萨帕塔继续唱歌。唱那首在月亮岛上轻声高唱的歌,唱那首曾经唱给朗月之湖的歌。他唱的时候偷偷地拉住她的手,她没有挣扎,只是顺从地低下头。他送了一串用最难找到的鱼骨串成的手链给她,她每天都带着,偶尔还会把手链握在手里,害羞地笑。他唱每首他记得的歌,渔季到来时候的歌,拉网时候的歌,与别的部族开战时候的歌,祭祀雨神和太阳神的歌,送别他的亲人上去天界时候的歌----这首歌是欢快的,他唱得眉头上扬。马卡听着萨帕塔的歌,继续说啊说,声音慢慢低下去,越来越低,最后终于没有声音了。嘴里的酢浆草也停下来,没有再嚼。眼睛还是那样眯着,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仿佛在自家的茅草屋前的空地睡着了一样。萨帕塔完全忘记了身边躺着的人,越唱越高亢。他仿佛看见了他年轻的时候,划着村里最大的淘淘拉。带领村里的小伙子们,用鱼叉扎了一条很大的鲇鱼;那是他父亲之后,村里猎到的最大的鱼。就在这时候,湖中间有一条鳟鱼跳了起来,鳞片闪闪发光。萨帕塔毫不犹豫地就跳了下去,他甚至忘记了他没有带鱼叉。如果你当时在场,你就会看到萨帕塔慢慢沉下去。他枯槁的手臂已经扬不起水波,他微张的嘴唇已经唱不出那些歌。那就这样慢慢地沉下去,再也不会唱那些乌鲁语的歌。而马卡躺在草地上,羊群在他旁边吃着草,眼睛眯着,。大约也会这样一直眯下去。他的嘴巴紧闭,仿佛害怕泄露了世界上只有他懂得的平切语。这时候,阳光渐渐猛烈。来自阿根廷的、中国的、西班牙的(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把这里当成他们的领地)、印度的、美国的、南非的,各个地方的游人开始多起来。他们说着不同的语言,饶有趣味地观赏着岸边的酢浆草和几只白色的羊。当然他们更感兴趣的还是湖上的乌鲁族青年们,这群健硕的青年光着上身,划着淘淘拉。撒网、收网、撒网、收网,健硕的胸膛上汗水映照出太阳的光芒。见到有人观看,他们便更卖力地喊起号子,捕鱼的号子、撒网的号子、拉网的号子。他们喊得越卖力,今晚收到的钱大约就会越多。想到这里,他们就喊得更卖力了。他们就一直这样喊着号子,用西班牙语。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生物科学专业黄文达鲁迅曾经说过,天上一颗星,地上一个人。当一个人的生命消逝了,那么属于他的那颗星就会消失于空中。也许一个人生命的尽头,他的精神已经不能再支撑起躯体的重负,在最后的时刻,他由一颗星星变成了流星,划破长空而去。。。2009.04.21昨晚做实验又几近宿舍关门。。。今天感觉很累,不太情愿早起去上课。可是赖床了十多分钟后,还是坚持去上课。下到楼,看到那么多人排队买早餐,犹豫了一下,不吃了,直接去课室。早上的确很适合夜猫子睡觉,何况还有老师的催眠曲。双眼断断续续的打仗后,两节课下来,都不知道老师讲了些什么。下课后就立刻赶去实验室,今天看做了一个多星期的实验结果,竟然没有成功,又要重新做过,而且还是从头开始的那种。。。一个多小时后,做完一部分,去吃饭,然后又赶回实验室处理样品,之后就回宿舍。实验一直都好忙,作业也不少,就连五月的普通话考级也没多少空闲去学习,头发长了也懒得去剪。。。刚回到宿舍,就接到爸爸的来电,说爷爷可能过不了今晚了。我慌慌张张的说:我现在立刻回去。。。这个星期剩余的10节左右的课,让同学帮我应付。打电话和老师请了假,和一起做实验的同伴讲了接下来的工作,要辛苦他几天。匆忙收拾东西后,立刻去坐车。除了在车上,我一直都几近跑着追赶时间。心里真的十分着急,害怕未能见上爷爷最后一面。记得初三准备中考的时候,未能及时见奶奶一面,十分心痛。而今又是几近五月,弟弟也读初三准备中考。心里万分焦急,恨不得长上一对翅膀飞回老家。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煎熬后,终于回到老家。家乡大屋里没有人,仿似本能的,我立刻跑去祠堂。我气喘吁吁,看到爷爷正睡在临时铺好的被子上,他还在急促的呼吸着。。。妈妈看到我,立刻拉我过去叫爷爷,和他说声我回来了。但他没反应,不知道是否已经失去意识。既便如此,我也觉得他是听得到的,因为他最乖最疼的孙子已经老远的赶回来看他了。。。自从接到中午的电话来,天空开始乌云密布,在空调车上更是冰冷刺肤。当回到家乡了,天空才放晴。。。不知道怎么形容才好,天气如心情,抑或心情如天气。妈妈叫我回家把书包放好,放好书包后。我又立刻跑去守在爷爷旁边,妈妈本来叫我吃饭的,但是我都忘了我有没有听到,只想立刻去守在爷爷旁边。看着他的,有我、爸爸、妈妈、还有伯伯。关于伯伯,妈妈过年那时候才告诉我一件不为我所知的事情:伯伯不是爷爷亲生的,奶奶嫁给爷爷的时候已结过婚,之后带着伯伯一起住。爷爷对伯伯向来都是像自己亲生的那样把他扶养长大。但是伯伯自从取了老婆后,几乎没回来过,我更是很少有机会看到他。记忆中(现在我还有的记忆中),很像我10岁前,见他带过自己的两个儿子来过看爷爷奶奶一次。再一次见到他,已是事隔多年,即2003年,奶奶去世的时候,现在见到他,却是在爷爷快不行的时候。真的很难想象爷爷不行后,他是否还会踏及这一片存放着他数不清的回忆的故土。03年见到伯伯,他已很潦倒,满身酒气的,我绝对相信那一阵难忘的酒气,是从他身上发出来的。这一次见到他,不知是否可以用窘迫来形容他了。我才明白,原来房子里放着的那辆破旧的自行车是他的,真不敢相信他是骑自行车回来的。。。爸爸如今也是穷困潦倒,两兄弟都没多大出息。。。我是小孩儿,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如何,也没有资格去对他们品头论足。当他们问我关于我毕业后打算做什么,我心里真的没有底,因为觉得自己还什么都不会。面对着爷爷,我真的既害怕辜负他的疼爱和对我出人头地的期待,又害怕自己会颓废。。。回大屋洗澡,妈妈帮我把水煲热,妈妈和我谈心。她对我说,爸爸也和他一样,一反常态了。从来都反对我拍拖的老爸,居然和妈妈说我可以拍拖,他甚至害怕起我没有女孩子会喜欢,他从来就是那么把我想得一无是处。如果我能找到自己心仪的对象,那就最好了,他们都会接受并同意的。他们当初不希望我在大学谈恋爱,现在却怕我会找不到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对象,那么希望我能遇上对的人。几个字:服了他们。。。弟弟刚好这三天要连续考试,没能回来。听妈妈说,弟弟有时会埋怨她把我和姐姐生的好看,而他自己却没有我们好。这句话道出了我那个时期那傻傻的自我认知,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时候那个超不自信的我也曾多次不满意自己的长相。但是现在知道自己的长相没有五官不端正不猥琐已经是相当幸运的了,更何况他不胖也不矮呢。。。邻居婶婶过来问我们有什么可以帮得上忙的,她是我的一个很好很好的亲戚,就是她时常过来照顾爷爷的,对我们家超级好。她说爷爷应该知道我回来的,他可能留着一口气想等齐我们看他最后一眼。妈妈也同意她的观点。妈妈说,爷爷从小就疼我们三姐弟,在临终前至少要有个孙可以送他一程是很必要的。妈妈向我描绘过几个画面:我出生后几个月,家乡立刻就建了栋很大的新房子。他挑着两个大大的篮子,一边装着搬入新屋的东西,另一边就是对着他傻笑的我。爷爷以前养了很大群的鹅,他每次去放鹅的时候,就光着膀子背着我,一手拿着支长竹赶鹅,一手撑一把破旧的伞给我挡太阳。在江边捞小贝壳的时候,带着我到江边玩水玩泥沙。在耕田的时候,捻起裤脚入田泥里,左手捉着牛在前面牵着的犁,右手挥着鞭子,戴着顶草帽。而我还是被他背着,也带着帽子,依旧傻笑,很像爷爷耕田的节奏慢慢摇摆把我摇得很开心那样。我自己也慢慢回忆起:以前爷爷和奶奶还有其他老爷爷老奶奶一起打牌的时候,我总爱屁颠屁颠的和姐姐还有其他小朋友在旁边兜圈玩耍。而爷爷奶奶总是说这训那的,害怕我们受伤,每次都会给零钱我和姐姐买零食吃。每次都喜欢跟着爷爷和奶奶出去玩,经常吵着要带我们出去玩,不肯我们就会淘气的哭哭喊喊的。有一件印象十分深刻的事情,大概是在六七岁的时候。我感冒发烧得很厉害,睡在沙发上,爷爷焦急的到处找药。他那稍带粗心却不缺关心的慌张的身影,至今仍是记忆犹新。还记得当时他急中生智的独创疗法,真的记得很清楚很清楚。他拿着一瓶白花油(瓶子的样子还记得很清晰),用他粗糙的手指头熏上一些,然后一只拿着白花油的手轻轻打开我的嘴巴,另一只熏着白花油的手在我舌头上涂抹,感触到他粗糙的拇指沙沙的感觉。那一阵阵的味道是热热辣辣的,就像他对我的关爱那样,一种爷孙间亲情的滋味。还记得第一次看到,也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坚强无比的爷爷流泪,那种败给永别的泪。那是奶奶离他而去的时候,任何人的伤心都比不上他的那么强烈。因为当时痛失的是最疼我的奶奶,也是他的至爱,一生的至爱。虽然他们平时性格差异很大,但是很像特地为了互补一样。也许少有的作对一番,就是他们之间最好的默契与乐趣吧,来的速度快,彼此忘却的速度更快。爷爷一直守候着奶奶,一直到她走到生命的尽头,他们之间将世间最幸福最美好的诺言实现了:一起慢慢变老!晚七点多,只有我和伯伯一起守着爷爷,我对伯伯很陌生,大部分都是他问我答,不过也是可以体会到他对我的关心。不过有一句话,而且是在我刚回来一见到我的时候脱口而出的,就是:你长得挺矮的,比你弟弟矮好多。。。虽然他并无恶意,但是还是让我郁闷了许久,难道这个世界都在嫌弃我长得不高么,长得矮也没有触犯法律啊。。。之后是很长时间的沉默,我在写这日记,他在做什么我并不知道,也许只是在保持沉默。只听见爷爷干燥的喉咙,大口大口急促的呼吸声,还有他那只不时弹动的腿,爷爷现在能动的只剩下那呼吸的脸部肌肉和不时弹动的那条腿了。爷爷是自己的家人,而且有伯伯在旁边,我一丝害怕的感觉都没有,只是边听着爷爷的呼吸声,边挥着我手中的笔。祠堂和旁边的房子都是很老旧的瓦房,用来放柴草的。在沉默的时间里,一只猫在祠堂外的小道上经过三次,当它走过灯光后,在黑暗中停下,回望,和我对望了好几秒,它才走了。第三次经过的时候,伯伯用矿泉水瓶扔它,它被吓跑了。后来九点多,妈妈和我回大屋休息,又闲聊回忆爷爷以前的事情后。我叫她先去睡,她身体不太好,他说过自己熬不了夜。然后我一个人,坐在宽敞的大厅里,开着灯,打开大门的灯。在大厅里,边听虫鸣还有“咕咕咕咕。。。”的怪叫声和蛙鸣声,边写东西。心里瞬时打了个冷颤,因为我又看见了一只猫从门边走过,走过门口时,停下来往屋里看。这次我不敢和它对望,因为当时,只有我一个人在厅里。。。好在它很快走了。。。写到这里,再回忆起几次遇到猫的场景,真的有点害怕。虽然心有余悸,但是我还是继续写东西。。。我不时的往大门口望去,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有点害怕门外特殊的乡村式黑夜吧。。。之前奶奶离开时,我和姐姐两人还小。深夜中,大人把我俩留在小屋里守着奶奶。那时候我并不害怕,但是姐姐不知道有没害怕过。如今,三姐弟中,只有我回来守着爷爷,我也不害怕,但是这次我和妈妈都不用守通宵,爸爸依旧行他的子之孝一直守候着爷爷。妈妈说,有伯伯这个做哥哥的和他一起守着,起码都没那么辛苦,她说这个社会还说才生一个,一个去守着,没有兄弟陪着或是轮流,那可是多么的难熬啊。我这才理解到,原来传统的东西也是有它自己的根据的,历史的长河中积累下来的所谓的旧观念,至今也有它不容忽视的作用,也许很多东西,不是没有切身经历的年轻人口中传开的那样,说改就改得到的。妈妈还说,庆幸当时就算躲和罚钱也要把弟弟生下,爸爸那时说过不要我弟弟,现在他才能体会到辛苦。爸爸虽然脾气不好,但是一个孝字,还是至始至终都在他身上贯穿着,他坚持着,用它男子汉大丈夫的责任感与执着履行着。虽然他性格常偏急躁,甚至惹人厌烦,但他却是个好爸爸,同时,也是个好儿子。2009.04.22昨天很累,却是深夜一点多才睡着。今天清晨五点多就要和妈妈起来去轮班看守了。。。爷爷的活动比昨天要弱多了,只剩下急促的呼吸声。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这世上还有什么依旧眷恋,仍然放不下。就像妈妈和婶婶说的,要等齐他的后代,才会了无牵挂的上路。虽然这样想,对仍旧残存一口气的他来说,会带有不尊重。。。但是老去的终将老去,他的儿孙仍会在脑海里,不停地重复从记忆中搜寻他以前的事迹。昨晚睡觉前,又和妈妈谈了一大堆话。忆起爷爷奶奶以前的许多事情,谈及老爸的臭脾气,论及姐姐的困境等等。妈妈当时嫁入这个家前,听过不少人说奶奶有多么的可怕,全村人都害怕她那刚烈无比的性格和三寸不烂之舌。爸爸的性格可能从她那里得到不少的真传,但是妈妈说在村里或村外,很多妇女都和她们的家婆家公关系不好,常闹矛盾,很多都很自私,不愿意和老人住在一起。很多老人也很少有机会一直照顾他们的孙子孙女。唯独妈妈和爷爷奶奶未曾闹过矛盾,家里一直都很和睦。妈妈对两老很好,两老也很爱护和照顾她,而且把我们三姐弟从出生一直关爱到他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刻,让妈妈不用操心我们,可以全心去工作。因为奶奶的性格很刚烈,她在的时候,最像是一家之主,没有人敢和她顶嘴,她说什么就什么。爸爸和爷爷都很听她的话,而且奶奶在教训爸爸爷爷还有其他人的时候,从来不会给他们留面子。但她和妈妈的关系却从来都是那么和谐,在外人看来显得不正常却又是妒忌得很。奶奶和妈妈向来都是把自己最好的给予对方,妈妈性格柔和温顺,妈妈也说我和她的性格十足一个饼印印出来的,爸爸也说怕我以后会被老婆欺负。。。我能了解到奶奶之所以给外人的印象不太好,但是家里却和和睦睦,全由她支撑着,这个家仿佛是她一手包办的一样。我想应该是她不容得外人欺负她的家人,她早已把自己幻化成为这个家最锐利的矛和最坚硬的盾,而这支矛和这个盾,从来都是对外不对内的。就像妈妈说的那样,她要是知道家里谁谁被欺负了,她不管对方是谁都好,她会直接找上人家的家门,把人家的长辈也训上一番。她对自己的孙子孙女是万般的疼爱,甚至可以把我们宠得捧上天。我怀疑妈妈说我老实容易被人欺负,想必很大关系来自于受到奶奶过多的关爱和保护,因为我是长子,三姐弟中从奶奶那里得到的爱护是最多的,我自己也一直深切的体会着。。。我问妈妈:“如果日后我有了女朋友,你会不会对她很好?”她说:“傻孩子,这个还用问吗,自己儿子喜欢的人可是自己的儿媳妇啊,肯定像自己的女儿一样那么亲啦!况且妈妈的性格不像你老爸那样烂,也没他那么口硬心软,对儿媳妇好当然是直接表现出来,不需要任何修饰和保留的。就像你奶奶以前对待我一样,这是我们一贯的家风,好的东西当然要保留并传承下去。”有人问过妈妈,要是儿子疼老婆多过疼自己,她会不会不高兴。妈妈说当然不会不高兴啦。因为她始终相信她自己一手带大的儿子,她相信自己对儿子所给予的教育,对懂事的儿子她从来就不曾怀疑过。而且儿子和他的老婆恩恩爱爱,高兴还来不及,每个家庭的长辈不都是充心希望如此的么,怎么会去计较这些微不足道的得失呢,况且又有哪个父母会希望看到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闹矛盾。。。妈妈真的是一个宽容大量,善解人意的好妈妈!天亮了很多,妈妈去买菜做饭,只有我一个人守着爷爷。爷爷现在是断食的第三天,水也没喝,一喝就会呛到,他的呼吸不太顺畅,双颊凹陷,想必他的喉咙十分干燥,万般难受,看得我真的很心痛。但现在能做的,就只有守在他身边,等待着他生命的渐渐耗尽。。。有几个亲戚过来看他,问候他,都慰问到:老叔,你不用牵挂那么多啦,你的儿孙都很好,阿达(我)也那么远回来看你了,在这边就不用你操心了,你可以安心啦,不需要再挂心了。。。姑姑也来看他了,姑姑看到爷爷,红着双眼问候着,泪水是强行的忍住了。姑姑过来和爸爸打点了一下爷爷的事,回家去忙了,她真的很忙,还要顾这顾那的。从亲戚口中了解到,爸爸真的有点过分甚至让人讨厌。让他回来照顾爷爷,他却只是像找个偷懒不去工作的借口,经常去打麻将。还嫌弃不能自我照顾的爷爷脏,那可是他的亲生父亲啊。。。每次都是等到弟弟放假骑车回老家,给爷爷洗这理那的,喂他吃饭。若要爸爸给爷爷喂饭,那绝对是不可能的。见到亲戚也不怎么叫一声,哪怕那些是他的长辈。他还总教育我和弟弟见到长辈要问好,但是他自己却不能好好做到。亲戚对他的臭行为也不齿,他们都很庆幸的说我和弟弟一点都不像他。。。前两天帮爷爷做最后的洗澡的时候,老爸嫌他脏臭,居然说出钱请人帮洗。亲戚都骂他:“你是他唯一的亲生儿子,这些事情你不做该谁做,你以为自己很多钱来请人吗?”但到最后,老爸那条懒猪还是请了个人,让他和伯伯一起给爷爷洗澡。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老爸才好,之前还以为他是孝顺的典范呢。。。亲戚都说,好在有伯伯在这里,要是单靠爸爸根本就靠不住。昨天早上,亲戚和老爸还有伯伯几人将爷爷抬到祠堂来的时候,爸爸居然戴着口罩,爷爷都洗过澡而且还没断气,那是何等的不敬。。。2009年4月22日,18:40,爷爷的呼吸突然变化,呼吸几欲不能,头部开始稍微仰抬。当时只有我和伯伯在,伯伯立刻叫我跑回大屋叫爸妈过来看爷爷。我飞快的跑去叫了他们过来,回到祠堂,爷爷只剩一点点微弱的呼吸,最后呼吸没有了,心跳的胸口起伏渐渐消失,18:50左右,爷爷溘然长逝,享年88岁。。。爸爸打电话通知了亲戚,19点多,多个亲戚过来给爷爷上香,一起商讨接下来要办的事情。20点多,亲戚散去,我们四人继续守夜,21点多,爸爸回大屋休息,近0点,爸过来和伯伯一起守夜,真的太辛苦伯伯了。22点多的时候叫妈妈先回去睡觉,我和伯伯两人守着爷爷,之后等老爸过来换班,我才自己一人回去大屋。但妈妈说不敢一个人回去,要等久点和我一起回去。。。回之前妈妈对爸爸说房子大门口的灯坏了,爸爸说他已经将它修好了。在和妈妈一起快到大屋的不远处,看到门口的灯一闪一闪,待我俩差不多到门口时,灯突然就好了,感觉好奇怪。。。18点30分左右,我第五次见到了黑白色的猫。这次,它在祠堂门口望了我一次,走远了一些,又望了我一次,最后在一块烂木头上,磨了几下前爪,之后走了。。。之后,祠堂内有两只蝙蝠在飞着,鸣叫着。最后,爷爷不久就呼吸开始变化,最后真正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蝙蝠不久也飞出祠堂。。。补充:负责办红白事的那个亲戚老爷爷说过,要我们好好看着爷爷,无论断气与否,一直好好照看到最后。最重要的是阻止猫进来,猫很灵异也很坏。要防止猫从爷爷身上跳过,万一跳过,它会既灵活又快速,挡也挡不住,而且害怕猫跳过后会带起爷爷也瞬间跳起来,如果真的那样会吓坏我们,而且极不吉利。不知道那些话是真的还是吓人的,也许我看到的猫平时也常经过这里,又或许是偶然路过也不一定呢。。。2009.04.23今天天还没亮,爸和伯伯实在是太累了,四点多,爸回来大屋叫我和妈妈去轮班。。。我因为前天走的过急,连内裤都忘了带,长袖衣服都没拿。这两天都穿短袖,虽然我还嘴硬说不冷,但是双手却是环抱着。妈妈说我要是冷了,就烧点纸钱给爷爷,我一会儿烧一些,烧了很多次。在乡下连内裤都买不到,害的要亲戚开车带我出去镇里买。。。我乡下的妇女和做孙子孙女的一般是不用负责看守行将逝去或是逝去的人的,教条里也没有强行和明确的要求,而且他们一般不愿意看守,他们可能因为和老人的感情不够深厚,内心或多或少会感到害怕。而必须负起这个责任的是他的儿子,因为女儿嫁出去了,有她自己要顾着的一头家。但是我和妈妈都看守着爷爷,因为这不只是出于我们对爷爷的孝顺与尊敬,还有对爸爸和伯伯辛劳的体谅。觉得妈妈真的很无私伟大,她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儿媳妇,我也一直陪在她的身边支持着她。生命中要学会感恩,为那些曾经为我们付出过的人感恩。爷爷一辈子都任劳任怨,不曾要求过什么人给予他什么。爷爷辛苦赚来的钱都是交给奶奶保管和使用的,奶奶去后,就将任务交给了妈妈,而从不考虑交给老爸,因为他们更加相信自己的儿媳妇节俭的美德。奶奶妈妈给他买什么他就用什么,给他买什么吃的他就吃什么,他没有过什么不满,只除了在他觉得买来的东西显得浪费和贵的时候,才会说上两句。爷爷穿的很多都是捡爸爸的,很多都很烂,他最爱穿的是绿色的军鞋,我军训时穿过的军鞋,他说要给他留着。就算是在我出生后搬进新屋,他还是睡他的破旧床,家里也就只有他舍不得他那个破烂的窝。以前,奶奶患过胆结石,做过手术割过胆囊,不太能吃肥猪肉,爷爷只有几颗牙齿,吃不太到瘦肉。妈妈把瘦肉给奶奶吃,肥肉给爷爷吃,自己啃那些多骨头的肉,而奶奶多把瘦肉给我们三姐弟吃,而我们把哪怕是一点的肥肉都挑去,给爷爷吃或扔掉。爷爷最喜欢最常吃的是梅菜煮肥猪肉,可能是因为吃得多,我也很喜欢吃梅菜。后来我们慢慢长大,也学会了把好的让给长辈。而老爸,不单是不懂得节俭,更是很少会去考虑他人的感受,有多少就花多少,多少好吃的他就吃多少,实属即时享乐主义派,以为自己很潇洒,很少会去为以后的事情打算。全家人就他那么烂性格,全家人里除了他,都是拼命节省,总为他人和长远着想的。听亲戚和妈妈说,伯伯也是有苦难言,都56岁了,辛苦了大半辈子,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总租着别人的房子住,很晚结婚,儿子也没有读书的天分,读不了书。两个儿子比我还小,爸妈都有姐姐的两个外孙了,而他自己那么老,还是做建筑那么辛苦的工作,一个人在外面熬世界,到现在都还抱不到孙子。我对伯伯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也许他们不说,我至今还是很难从他那历经风霜的老脸和饱经沧桑的双眼中读出他背后的悲苦、辛劳和无奈。伯伯虽然穷,但是他还是不会忘记自己的良心和辛劳的习惯,出不了钱却还有心还出得了力,他用他勤奋勇敢的心和全心全力的行动,陪着那个抚养他到成人却不是他的亲生父亲的至亲,一直到最后。。。这一天,天空没有下雨,爷爷身后事按照传统的仪式很顺利的举办完。钱,真的犹如流水般的花去,原来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尽管不会带去一分一毫,但是棺材本真的要好多好多。。。现在的我,已不再是孩子气不懂世事。关于奶奶,实在有太多未曾为她做到的事,太多的遗憾。我决定对爷爷的老去,绝不能有半点的遗憾。一直都没休息,不停的为爷爷的后事忙个不停。从复杂的乡俗仪式,入棺,到殡仪馆(爸爸不想让我跟着去,说我还太年轻还在读书,最好不要去那些场所,但是我始终坚持要一直送爷爷到最后,爸到最后也没我办法,只好让我去),到入土,我一直都在,都陪着他——那个最疼我的爷爷!“走好吧!安心的去吧!”每个人都重复的在心里对爷爷说着。。。这一晚,属于爷爷的那颗星星,释下重负,成为了闪耀着拖着长尾的流星,划破黑寂的星空,他,去追赶奶奶了。。。铭记心中(纪念爷爷)2009.05.13本以为一切都那么平常,抒下一颗平静的心给“节哀”,可是每当平静的时候,总会碰触那一片,与其共有的记忆,回忆中的存在与现实中的不在,总会在心灵中形成,一处空虚,一份寂寞。熟悉的面容,转瞬间便悄然离去,生与死,该如何去感慨?视线再也无法触及,那一份亲切,心在人不在,缺失的,是彼此的关爱。我思故我在,可他,却不会因为我的思念而存在,他只可活在我的心中了。。。
华南农业大学汉语言文学黄婉毅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平凡,很平凡的一个女孩。有点黑,天生就是农民一般的肤色;但我的确要说,她是城市出生的城市人——典型的城市人。她也爱追个时尚潮流什么的:买衣服、看电影、弄头发、做美容……不过要说什么是时尚、什么是潮流、什么是美,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看见大街上的人都穿着那样的衣服,都弄了那么个头发,她自己不弄这弄那的,仿佛也说不过去。有时她自己也隐隐察觉到这样的不妥,可是她自己却说不上什么,所以也就这么过了——城市人,大概都这么过吧——她想。实在要说她与农村有什么关系的,也只能说,她就像个农村孩子,也那么黑。可是她的黑,也不是农村阳光得让人喜爱的黑;她的黑,带着些青黄,透着丝丝的阴凉。也许是她那青黄的黑,或是因为她本身的木讷。她似乎从没被赋予向大人们撒娇的权利。每一次的每一次,她总是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木椅上,看着大厅中央大人们围着可爱的妹妹团团转……她自己也并不十分在意——反正是这样了。她的样子除了青黄的黑,也没什么可说的。她的那些朋友——仅限于认识范畴的,常常跟她一见面,就是一句:你跟我那朋友怎么那么像啊;或者干脆连她是谁都分不清,直接咧开嘴就叫——叫别人的名字,不是她的,待到她一脸木讷地转过头时,“朋友”才愣了,过一阵子才笑着说:原来不是她啊……更有些不知好歹的,跟她呆呆说上一阵狗屁不通,而后才猛然醒觉,傻傻地看她一阵,讪讪地走开——剩下她一个人在那里,风吹散着头发,依旧那么讷讷的。她的思想,实在也没什么可说的,但总的概括,只有两个字——“奇怪”。她觉得奇怪:现在奇怪,以前奇怪;世界奇怪,连自己也很奇怪。她觉得奇怪:为什么天是朦胧的,总给什么东西盖上一层灰,连校道上的百年大树,都只能抑郁地窝在几条水泥道间,灰蒙蒙地站着——歪了;她觉得奇怪,为什么地上的人影,总是模模糊糊,影影绰绰,重重叠叠的人影——从不停留——从前明明都是真切的人,现在为何都成了影?她觉得奇怪,为什么她的样子都是灰蒙蒙的?或许像是刚扑到地上的肉饼?面上沾满了“模糊”。她自己也不清楚,她的思想跟她的样子一样——都是那么回事——反正是这样了。她经常在校园里一个人走着,呆呆的,也不知为什么,也不知想什么,也就是,想走走而已。世界在画圆圈,幢幢的人影走着曲线,她自己,木讷般的,就在那里……而后的一天,清晨,碧绿的树叶上泛着迷蒙的水汽。滚动的晶莹的露珠,透着闪亮的光圈……这一切,使清晨空气透来的阵阵清凉来得更透彻、更爽朗。突然,不远处,传来一把清脆得像铃声般声音在空中荡漾。荡漾着女孩久违的名字,荡漾着一阵阳光的气息。女孩心中轻颤了一下,讷讷地回望着声音传来的地方。阳光下的她,亮眼得让人觉得温暖,就像南方晚秋清晨的阳光——爽朗而且透心凉。被她的眼睛注视着,仿佛和煦的春风拂过脸颊,一样的舒心自在。这个阳光般的女孩,就如她的名字一般——明,很普通的一个名字,却像她本身一样,都放着光芒。“我就知道是你。”明说,带着早晨阳光般的笑,阳光般的脸。“嗯……”“最近怎么样?”明调皮地摆弄着精灵的眼珠问道。女孩愣了一下,没回答。下会儿后,女孩说:“也一样……”“跟我去做义工,怎么样?”明说话的语气,活像电影中诱惑无知少年进黑帮的小混混一般。女孩突然觉得好笑,不自觉地轻轻点了点头。女孩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答应明,只是很纯粹地想点头而已——明明做什么样的事都不知道。与明分别后,女孩夜里总想发笑——想起那不知不觉的点头,想起明调皮转动的眼珠。跟着明,女孩在城里转了两趟车,搭上了到邻城的车上。在到邻城的车上呆了两小时,艰难地下了车。问明,明眨巴着眼睛,吐吐舌头,笑着说:“路还长呢……”一条艰难的路,一条灰尘漫天的路,一条悠长漫漫的路……明一直走着,却一边笑着。女孩看不懂,也说不清。面对着明,女孩就像是抓住了黑夜里看到的一点光,只可以本能地追随着走,无法抗拒,无法思考。终于,走过了市场,走过了商店街,过了新铺的灰尘滚滚的水泥桥,女孩看见了桥另一边的车。明说,因为女孩来了,所以让村长备的车……路还长着呢……女孩听着那调皮的“路还长着呢”,低头,微笑。颠簸的路,像是不服气这个该死的城市人的自忧自郁,非把人的五脏六腑全体震上天际不罢休。女孩坐在车内,一蹦一跳,既梦幻,有恍惚。这条像是路的“路”,俨然从平地高起,和对面的那条路一样,伴着中间悠悠的小河,向着未知的远方徐徐延伸。女孩静静地猜想着:这也许便是传说中的堤坝。女孩看着小河,眼神出奇地迷离。她在思考,没错,她的确已经在思考。她在想:小河也许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过汹涌了。它渐渐在岁月里失去了澎湃。它允许丛丛杂草在堤坡上生长;它允许牛羊在草丛间穿梭,它允许所有生物在本该属于它的空间里肆无忌惮……河水像被什么胶住了一般,仿佛停止了流动。路还长。一路的颠簸。“路漫漫其修远兮”,原来就是这么回事。女孩第一次真正意识到“路上”的寂寞和彷徨,还有由于两种情感所产生的无止境的空白——既熟悉又无奈。不知道目的地的所在,却仍在路上走着。当女孩还没从她无尽止的虚无空白中醒过来,车就终于缓缓地驶进了目的地。还没下车,明已经雀然站起,朝着正在屋边倒水的老婆婆使劲地挥手。老婆婆仿佛与明心灵相通,抬头就往车内望——霎时笑颜逐开。迎着阳光,折皱的脸如镶着金子般光灿耀眼,而且那么可爱——老人见到明,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女孩心中诧异着这一切,同时因为自己的这种诧异而感到可笑。于是,女孩笑了,一下车就迎着阳光,像金子般的笑着——久违的和谐,久违的可爱的笑脸。明带女孩来的是一所麻风病康复中心。里面的老人都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一直自给自足,一直在这个狭小的世界活着。女孩认为,老人们心中肯定有着莫大的伤痛,有着深沉的寂寞。他们明明存活在世间,却总被人无视甚至歧视,而不得不寓居在这极其偏僻的一角。难怪这里不叫医院,反而叫“村”。是他们把这里自辟成村。知道这些,女孩心中充满着心酸伤痛,还有久违的愤怒。她不只哪来的勇气和干劲,竟拉着明,在老人们居住的小楼里开展着热烈的谈话。在这座当年天主教会建造的小楼中,在栽着一片藤蔓的开井里,清凉的风不时从大门徐徐吹至,拂过老人热情笑着的折皱的脸,然后拂进女孩的心。谈话中,女孩竟发现老人们的可爱和健谈。他们的人生除了种田,就是在村里生活。然而,老人们却都兴高采烈地向女孩描述着村里数十年的生活。“你看到那处几座宿舍屋?那可是我们自己盖的。”单伯伯道,有些自豪,声音也大。“老东西,说漏了。”陈婆婆抢白了老伯一顿,滔滔不绝地说下去“小姑娘,其实那幢红砖粮仓也是我们自己盖的。记得当时……”“得了,我还正要跟小姑娘说呢,你抢什么抢啊!”单伯伯有些不服气,愤愤地道。“臭老头,就是脾气不好,姑娘你莫怪。”陈婆婆在女孩身边小声嘀咕着。女孩不自觉地笑着。38年、49年、51年……这样的数字代表着的偏居一隅的人生,居然是如此快意,如此明亮。任由世界幢幢人影穿梭,只留这里快意生活;世界是灰的,眼睛却是雪亮的。女孩心中,突然间有了一份急切与冲动。在那样梦幻的世界里,那里的凉风下,女孩为他们歌唱。女孩唱得热烈,唱得真切,她唱IQ博士,唱多啦A梦,唱她认为所有快乐的歌。女孩的声音,弥漫到了小楼的每一处角落。原本窝在房间里的老人们都渐渐聚集到这里,一般听着,一边热烈地笑着。女孩站在中间,霎时仿佛成了巨大的光球,吸引着世界万物的向往。风依旧在吹,人们从不知晓它的方向,却能深深感受到刻刻吹来的快意。终于,在老人们一句又一句的拱手祝福中,女孩与明踏上了归途。在那颠簸的路上,女孩望着窗外那条小河,沉默了很久,很久……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06环工3班梁彦邦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分裂一生似乎在短短几秒内演完,还没来得及谢幕,随着咚一声闷响,在空中用完美的轨迹,过早的结束在不安的漆黑中。“简直可怕到了极点,脑浆溅了一地,头顶到上唇裂成两半,像被切到一般的西瓜。”言辞是如此骇人,却没看见他脸上带点调侃的笑褪去过。“不还真的看到啦?”不知那位听众冒出这么一句。“当然咯!”明显着急的他,努力捍卫着自己的功劳,“那可是我发现的,就今天早上嘛,我是第一个经过这里的人,你们知道的,我晨跑经过这里。”说罢,那种脸上竟泛起一波波自豪的涟漪。这种脸我见过,那是历史书上满载而归的航海家等待皇室召见的脸。此刻,他仿佛发现了新大陆,而不是一堆血淋淋的肉。自然而然,他成为众人的焦点。作为另一位目击者的我,对此种亵渎死者的行为难以苟同。且不论那块肉曾是我的好友,仅仅是卖弄死亡这行为,已令人呕吐。愤怒的我还来不及揣摩他的自豪中是否包含起床跑步之早,也来不及思考坠落的他算不算经过了这路,更来不及在脑海中绞死他刚才的话一万遍,回忆中的那片绿——凤蝶的绿色碎片已勾去我所有思绪。挣扎那不是他最爱的凤蝶标本吗?回忆在凤蝶处呈放射状发散,继而变得无序,错乱,绿色凤蝶穿梭在现实与回忆的边缘,忽而变得僵硬,从高空坠落,有如教堂的彩玻璃,在撞在模糊的他身边土地的一刻,碎成纷落的彩色碎片。回忆再次启程,用盲目的激情狂奔,一切与他有关的记忆都与那张裂开的脸结合成一幅幅滑稽丑陋又可怕的幻灯片,失控地在脑海中放映。那张脸一半在阳光中大笑,另一半却躲在黑暗中抽泣。思维像发疯的野马在妄想的空间中飞驰,打乱现实与幻想。当好像在找什么,却又不知道要找什么,没有头绪,没有思路,只有歇斯底里的找,人便陷入困境。这种困境正像在黑暗摸索空无一物的密室,着急却又无限等待。恋情“嘿,想什么呐?”那个甜美的声音打断了我,或者说是拯救更贴切。我和她的恋爱在动荡中发展,貌美如她自然不乏追求者,即使我们的关系早已公开。有时,连我都搞不懂两个如此不相称的人是怎么走到了一起。他喜欢我哪一点别说我,就连她,也大方承认——不知道。当她反问我同样问题,我也是哑口无言。感觉吧,她总说,恋爱讲的就是感觉。实话说,数起最求她的那伙男生和我的区别,五个手指都嫌多。人都一个样。就那点区别能给她什么感觉?就是这种虚无缥缈的“感觉”,维系着这段恋爱,不安总是有,但还没到阻碍我俩的发展的程度,起码现在为止,我们都还很爱对方。在一切不确定中,我采取的态度是,我跟她走,她跟感觉走,感觉跟着时间走。希望能走到最后。回忆之路与死亡不相称的凤蝶,裂开的脸,对他的印象,一切都是隐喻——他是自杀的。这种想法是在我任性地断定他自杀之前还是之后产生的呢?人总想事情朝自己偏爱的方向发展,现实的不行,精神上的也凑合。无论想法在判断前还是判断后产生,都暗示着我希望他的死事自杀。到底为什么有这种期待,什么力量在推动我,我不知道。只是想,就做了,世界没有这么多道理。从目睹他惨状的第二天,我便开始收集对他的回忆,试图整理出一个自杀的他。终于走完一天,白白翘掉两门课,毫无收获。平时又旧又破的校园如今却如北极巨大的坚冰,好不容易绕完一圈,能看到冰中央,却找不到哪怕小小一条裂缝作突破口。这才明白,回忆世界之大,岂是那方寸土地?只有当回忆与你邂逅,才会感到浪漫,而追逐回忆,只有一件力不从心。我敢说和他踏遍过整个校园,如果记忆可以重叠,说不定我和他的脚印能盖过大半土地,只是,那又如何?好几天下来,行动依然一无所获,每想摘取与他的共同回忆时,就被阻挡,正是自己的回忆,掩盖了和他。在饭堂,我和他吃过饭,在树木园,我和他散过步,之后呢?就是我和她第一次亲吻的记忆,第一次大家为我庆祝生日的蛋糕。还有那十九根蜡烛。为他我只能画出那张小小的粗糙的“生活线路图”,比学生会开学发的校园地图还简陋,可以注解的文字却无从下笔。以至于不知情的她以为我在本子上乱涂鸦。异化休息一下吧。我停下了脚步,远处,落日余晖斜在踢球的人群上,远看有种唯美的生命感,明明不可能却还是幻听到进球的兴奋地欢呼。抬头看天,色彩在翻卷中层次分明,自黄到红,浓轻并重,交错的阴影立体感鲜明强烈,看着造物主的奇迹,心中一切仿佛羽毛般轻盈,是在太美,在记录本上,我随手写下几个词:足球,夕阳,云彩。新的一天,清晨的风拂面而至,清香味随风扑鼻而来。是泥土!心头一乐,深呼吸,感受晨风轻快。看小鸟活泼打趣,看着将落未落的树叶发呆,直到它毫无重量地飘落在草丛里;午后的太阳照耀在盛开的紫荆花上,燃气生命的花火;夜深人静,路灯的温柔招惹了一群叫不出名字的小虫,温馨地扑入其温暖的怀抱。越发的,我看到许许多多从前没发现的美丽,一切都拜那份执着所赐刻意寻找回忆,一无所获,却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生活之美。回忆只能邂逅,生活之美却需要发现。十天,二十天,一个月,时间越久,我越是陶醉在我的生活中。随手记在本子上的词正在积累,越是后面越没有逻辑,想记就记:晨风,树叶,鸟儿,阳光,紫荆,路灯,小虫,长发,蛋糕,香水,眼镜,尼采,星星,玻璃猪,手机,青蛙,萝卜,蜻蜓,茶壶,吻,凤蝶……终于,我好像已经把他的事抛诸脑后,除了尾页那张丑陋的路线图,本子上记录的全是我的回忆。放轻松点,他不找你,你怎么也找不到他。我时常如此暗示自己。他也从来没找过我,慢慢地,我安心的放下这事,重新回到属于自己的生活。的确,他的死带给我短暂悲伤,却对我的生活没有丝毫影响,学校对此事的调查是保密的,甚至后来在没有人提起过这事。而渐渐地,本子自然而然变成了我的回忆记录本。尽头余下的两年很快过去,随着大学生活结束,所有属于大学的都成为了过去。她离开了,分手还是朋友,那天她是这么和我说的,我以符合一贯作风的态度,放开了她,也没问原因,即使知道,也难以力挽狂澜。感觉到了尽头,该发生的也就会发生,我这么猜想过。她还把我的记录本带走,说上面有很多我和她的美好回忆,对等的她把最喜欢的耳环送我留念,和平分手。我也曾在那段时间戴过一下,最终还是难以理解把钉子钉在耳垂上的快感,那感觉实在不是滋味,以至于我某天随手把它摘掉,弄丢了一只,现在,剩下的那只在抽屉里封了尘。信件今天,邮差送来一份包裹,是她寄给我的,我们依旧有通讯,关系也不再尴尬。大约有半年了,她再没给我回信,我想大概是结了婚,就再没给她写信。今天受到她的包裹自然觉得惊喜。里面是一本熟悉的黑皮笔记本,还付了一封信。我急切地拆开信封,意想不到的是,信上劈头一句:“真想不到你从前是这种人!”一头雾水的我硬着头皮读完了这篇投诉信风格的文章,叹了口气,边想象着结婚后的她穿着拖鞋,挺着从前没有的肚腩,用做家务锻炼出来的强壮臂弯提着菜篮子,大声地和菜贩子讨价还价的情景,边依信中所述,打开了我从前从没打开过的回忆记录本的内外封面的夹层。一封信?!字体仿如女子写给情人的信般娟秀温柔。对信,我毫无印象,但字体却又说不出的熟悉,信不长,内容是这样的:亲爱的你:我离开了,你会记得我吗?或许决定得太突然,来不及道别,不是到了非走不可的地步,我不会这么做。你知道的,我拙于向别人表达自己,愿你记得我们一起的快乐时光,那些日夜将会成为我永恒的记忆。——凤蝶简直莫名其妙!什么凤蝶?更奇怪的,是为什么我的本子上会有如此一封信?恶作剧?暗恋者?排除一个有一个的可能,我差点陷入了困境。可能太疲惫,才躺下,我像陷入床里,浑身无力。不知道此时我还是否清醒。朦胧中,我看到她拿着土豆端详的眼神,是那么认真,仿佛要把手里的土豆看穿。她如此生气,是不是还爱着我?这想法如夜里的流星,一瞬即逝。同学会毕业一眨眼已经十年,同学们不复当年容貌,难得再相见,大家兴奋地交谈。有人夸耀,有人慨叹,有人喝了酒变得郁郁寡欢。我终于再次见到她了,谈了几句,发现没有话题,我们都没提起信的事,如此场合,那不会是好话题。大家都喝了酒,开始闹起来,笑的笑,哭的哭。只有几个人,还能清醒地聊着意见怪事。事情是这样的:有几位同学在以前的东西里找到几封莫名其妙的信。虽只听到个大概,但我已直觉,那封署名凤蝶的信,可能于这事有关。在大家沉思的空挡,有人嚷嚷说:“这封对吧?”十年了,那种调侃式的笑和成为众人焦点的欲望还是一如既往,而我,也一如既往地毫不掩饰对他的厌恶。原来,人有很多东西是不随时间改变的,特别是某种丑陋.经大家确认,的确是这封信,但无论何种推测,都只是加深了信的神秘感,而谜底就越来越深.终于,会散了,此事不了了之.同学们深知我和她得关系,最后,通过投票分配,把单身男生分配给单身女生,作为回家的”护卫”.就这天晚上,在她家,我们发生了关系.大学后我没找过女朋友,但并非和别的女人发生关系.当初学生时期都羞涩保守早已消失,这是一种需要,当你你需要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和你一样的人,不论男女.这次的体会是愉悦的,在她带醉意的鼻息中,我嗅到当年那种爱意.在这之前,这种肉体关系重没给我如此强烈的感觉.这种激情让我确认,我依旧爱着这个女人.与她的回忆涌上心头,我再一次把她紧紧搂在怀里.谜底事后,我俩都洗了澡,酒也醒了.窝在床上,她把脸贴在我胸口,我抚着她柔顺黑亮的头发,聊了起来.现在的我和她在没有任何间隔,两颗心紧紧贴在一起.原来她和我一样,毕业后再没交过男友.后来谈到笔记本的事,她羞涩地道歉说那是误会.她发现信署名,以为笔记本上凤蝶就是她,就怀疑我当时不忠诚.不过她保证,再也不会怀疑我.那凤蝶是我送给她二十一岁生日的礼物——一个凤蝶图案的头饰,而不是一个人,我认识的人理,没有小名凤蝶的.两年后,我终于与她结了婚,过着快乐的生活.她终于成了一位普通的妻子,尽管她没有穿着拖鞋,挺着肚腩,大声地与菜贩子讨价还价,但终究还是会拿起土豆端详,但我知道,那是爱的表现,无论是爱土豆,还是爱那个喜欢吃她煮的土豆的人.最值得高兴的,是她不再跟着感觉走,而是牵着孩子,快乐地跟我走.就这样,直到走完一生,凤蝶和他,在没有与我邂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