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信息学院芽①塞萨尔·奥古斯托·费利佩·萨帕塔(CésarAugustoFelipeZapata)抬起头,望了望面前的的的喀喀湖。事实上萨帕塔并不叫萨帕塔,他有一个印第安名字,一个货真价实的印第安名字。就像他现在看到的在的的喀喀湖上划着木筏----乌鲁人称为淘淘拉(Scirpustotora)----打渔的乌鲁人一样,都曾经有一个货真价实的印第安名字。但是萨帕塔已经想不起来他的印第安名字了。隐约记得他小时候似乎跟部族里的小孩们去捕鱼,赢得了一个海马屠戮者的名字。在一个远离海洋的山上有这么个名字确实很奇怪,但是的的喀喀湖就是这么奇怪----名字很奇怪,里面的东西也很奇怪。这样的一个淡水湖居然有海马在里面。但是萨帕塔不觉得奇怪,因为他在湖里用香蒲草和芦苇捆扎起来的浮动小岛上住了82年。从他出生的时候起,他就知道,并且坚定地认为,所有的湖里,都有海马。突然他想唱歌。部落里比他更老的人都已经死去,而年轻的印第安人们去了库斯科。或者翻过更高的山,去了更远的纳斯卡,带回来了发动机。装在小船上,发出噗噗噗的声音,还有臭味。他们用西班牙语高喊着打渔的号子。可是,没人陪他唱歌,没人听他唱歌,没人听得懂他唱的歌。他也不在意,回头看了看部落里的人们,便唱了起来。部落里的人们都已经习惯。每个早晨,如果天气好的话,萨帕塔就会站在湖边唱歌。部落里有些比较老的人,可能会听懂某个简单的句子。比如一网下去哟嘿,鱼儿一群群嘿,但是更多的就听不懂了。听多了,他们也就习以为常,就像早上听到妇女们起来准备早饭时候锅铲的声音。而即使有一天,萨帕塔死了,听不到他唱歌了,他们大抵也会很淡然地坐在桌子边,眼睛有点犯困,等着早餐端上来,吃完,好去打鱼,喊着西班牙语的号子。对着的的喀喀湖和远处的双科乌马山,他就唱了起来。萨帕塔的声音不好听,衰老摧残了他的声带,让他的声音显得更加嘶哑。他唱的歌似乎是他爷爷教给他的,似乎又不是。一个80多岁的老人,哪能记得这么多事;这么多,已经没人在意的事。他也不会在意他所唱的乌鲁语现在整个安第斯山,整个南美,整个世界,都只有他一个人懂了。他甚至连南美和世界这个概念都搞不清楚,他所能理解的最大的空间,就是安第斯山。他以为的的喀喀湖就是世界的中心,他以为远处的双科乌马山就是擎天的柱梁。这时候,塞林达·埃菲赫尼亚·马卡(CelindaEfigeniaMarca)赶着他的羊来到了的的喀喀湖畔。马卡是玻利维亚人,但是事实上他对这个国家的存在与否毫无兴趣。他只对他的羊感兴趣,他喜欢看着他的羊在湖边低头啃着酢浆草。马卡是去过拉巴斯的。拉巴斯离双科乌马山和的的喀喀湖只有几百公里。马卡的七个儿子,除了一个在双科乌马山上挖球茎的时候失踪了之外,其他的六个都在拉巴斯干活。他们在建筑工地上,或者在垃圾场,或者在贫民窟。马卡的大儿子过得比较好,他跟了一个贩卖妇女的老大。上次还从穆里略广场那边带回一个妓女,给马卡见过之后,说是要结婚,便又回拉巴斯去了。马卡的部族里,。年轻人都已经去了拉巴斯。只剩下几个苍老或者即将苍老的妇女,每天侍弄着三两头羊,念叨着她们杳无音讯的丈夫或者儿子,用西班牙语念叨。偶尔,还会蹦出几个平切语的词根。马卡不懂西班牙语,所以他跟部族里的女人们基本没有交流。每天就起来带着他仅有的四头羊,到村外,或者更远一点的地方喂养。看它们吃酢浆草,他自己就会躺在一个温暖的地方,等绵软的阳光,懒洋洋地,刺穿心脏。十二天前的早晨,有很好的阳光。马卡赶着羊出了村,一直往西北走;走着走着,他有了走下去的欲望。于是他没有躺下,一直赶着四头羊,往西北走,往西北走,往西北走。所幸现在是晚春,安第斯山上没有那么多的暴风雪。而马卡这几晚也遇上了难得的晴空。晚上马卡就聚拢他仅有的四头羊,把自己围在中间,抱着一头,沉沉睡去;第二天醒来接着走。渴了便喝一点德萨瓜德罗河(Desaguaderoriver)的水,饿了便在草丛中寻找一些浆果。一个六十几岁的印第安人,若果在3800米左右的安第斯山上饿死,在过去是断然会被部族里耻笑的。当然现在不会了,因为已经没人在意,也就没人耻笑了十二天后,马卡沿着德萨瓜德罗河,来到了的的喀喀湖畔。他的四只羊仿佛没有感觉到空间的变化。或许对它们来说,村落外面的酢浆草和的的喀喀湖畔的酢浆草并无区别。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萨帕塔开始并没有注意到马卡的到来。的的喀喀湖已经开发为旅游区,像萨帕塔这样的乌鲁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景点的一部分。打个残忍点的比方:一个被关在笼子里的滇金丝猴突然看见笼外如织的人群中出现了一个肯尼亚人,这只滇金丝猴断然不会有任何太过意外的表情的。萨帕塔就在那里自顾自地唱着歌,唱所有他能够记得的歌。比如他的曾曾曾祖父在湖里打起一条两米长的鲇鱼;比如天上的雷神曾经迁怒于双科乌马山,把附近的一切烧成了灰烬;比如他们的祖先是怎样挖开这个宽广的的的喀喀湖,泽被后世。马卡吆喝着他的羊,走到萨帕塔身边,躺了下来。看上去他已经累坏了,再也走不动了。他觉得萨帕塔这个人很有趣,出于礼貌,他想称赞一下萨帕塔的歌声。说出几个音节后他突然发现他说的是平切语,这个唱歌的男人应该听不懂。他又无趣地摇摇头,仰躺在一大片酢浆草上面。萨帕塔也发现了马卡与其他游人不同,毕竟一个正常的游人不会穿着破烂的部族衣物赶着四只羊徒步过来的的喀喀湖朝圣。游人们都是坐飞机去拉巴斯再转搭舒服的大巴,衣着整洁体面地过来的的喀喀湖;好奇地看每一个地方,在湖里大惊小怪地碰一碰湖水,便又回去了。萨帕塔再回头看了看马卡。马卡半眯着眼,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在倾听甚至享受萨帕塔的歌声。萨帕塔便更加卖力地唱了起来,仿佛要将他82年积蓄的歌声全部唱完。唱着唱着,他忽然想起了70年前的一个夜晚,他偷偷离开家,划着家里的淘淘拉,朝远处的月亮岛划过去。那时候他的父亲和祖父还健在,他们曾经指着远处依稀的景象,给他讲过太阳岛和月亮岛的故事。当他终于到达月亮岛的时候,岛上的宫殿差点让他目眩地倒在地上。那并非是霸道而蛮不讲理的耀眼,而是清灵的月光宛如天界的使者,寂静而让人敬畏地倾泻在宫殿和金字塔上面。萨帕塔不小心踢到了一个小石像,清脆的声音惊起一只黑暗中的鸟。那只鸟盘旋,最后落在金字塔的顶上。月亮在它的背后,仿佛至高无上的神灵。萨帕塔慢慢坐了下来,靠着玉米神的雕像,轻轻唱起了歌;一首他从未听过,也没有人教过他,但是他忽然就会唱了的歌。后来的七十年里,他再也没有唱过那首歌。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来了,便开始唱了。他站在湖边,眼睛仿佛突然看到了神圣的光芒。声音一下子高亢起来,仿佛要穿透远处的薄雾,穿透双科乌马山的旗云,一直到达天界。萨帕塔相信,他的父亲在那里,他的祖父在那里,他死去的族人们都在那里,他们会跟他一起唱歌,唱乌鲁语的歌。马卡当然听不懂萨帕塔在唱什么。他只是眯着眼躺在那里,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他伸手在身边摸了摸,拔了一些酢浆草,把根折掉,放进嘴里嚼着。味道不是很苦,但是带些酸味,这勾起了他的食欲,让他觉得更饿了。他嚼了一会,吞进去一点,其他的又吐了出来。但是萨帕塔的歌让他想起了某些东西。很小的时候有一次他放羊,迷路了。至于是多少年前,他已经不记得,平切人没有纪年的习惯。他就朝着自己认为的家的方向一直走下去。不知道折了多少棵小树,踩踏了多少棵野花,好像还听到过美洲虎的叫声,都不重要。他一直走下去,想回家。但是那天,他还是没有回到家。那天的马卡,站在一个巨大的门下面,任凭他的羊在灌木丛中走散不见。那是一个马卡从未见过的,用一块巨大的石头雕成的门,上面刻着许多人。仿佛是马卡自己,抑或是马卡的父亲,或者他那个放羊掉下山坡死去的母亲。周围环绕着太阳纹,表情安详。那天下午马卡就在他从未见过的神迹般的地方里面游走。他抚摸每一个石柱和每一个石像,他在雨神维提科恰的面前虔诚地跪下,亲吻它的脚趾。他站在太阳门底下,看太阳从远处慢慢下沉。到最后仿佛所有的光都被天神收回,然后夜晚便像美洲虎张大的嘴巴一样席卷而来。四处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马卡想了想就趴在石台中间睡着了。趴在那个足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的石台中间,孤零零地睡着了。那晚他梦见了蒂亚瓦拉科帝国,梦见了他的祖先围在他的身边,祭祀至高无上的太阳神。马卡突然想跟萨帕塔说些什么东西,说他见过的美洲虎,说他见过最大的树,说他们家曾经有过四十二头白色和灰色的羊,说他的爸爸曾经去过双科乌马山----一个人,还在上面过了一夜----因此赢回了他妈妈。萨帕塔也想说点什么东西,比如他捕过的海马们,比如他喜欢过的那个女孩,他忘记了所有人的名字,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了。但是他还记得那个女孩----德丽卡娅·朗月之湖。马卡还是没有睁开眼睛,他已经完全没有力气。即使他的羊儿都还在,还在他身边,悠闲地啃着酢浆草。但是他已经没有力气赶回去。于是他就这样闭着眼睛,开始絮絮叨叨地说。他知道萨帕塔听不懂,甚至也不一定在听。但是他想说。他说起那只美洲虎,那只美洲虎并没有吃掉他和他的羊们,而是绕着他们打转,盘在他们身边,赶走其他的美洲虎。直到天亮,直到他的族人找到他和他的羊。说起那只雉鸟,它仿佛把森林里的彩虹剪下来一般,挂在身上,鸣叫千回百转。说起他的三儿子,他很听话,没有像其他儿子那样去拉巴斯,但是他在双科乌马山离一个很大的球茎不远的地方,滚下了山坡。他说起拉巴斯,他的儿子们给他讲过,但是他一直无法想象那是什么地方。他只知道那里的房子就像双科乌马山那么高,那里的人们,都不放羊。所以他很想不清楚,那些人们不放羊,那他们哪来羊毛做衣服,哪来的肉吃。萨帕塔听到马卡在说话,但是他听不懂。而听不懂也没关系,萨帕塔继续唱歌。唱那首在月亮岛上轻声高唱的歌,唱那首曾经唱给朗月之湖的歌。他唱的时候偷偷地拉住她的手,她没有挣扎,只是顺从地低下头。他送了一串用最难找到的鱼骨串成的手链给她,她每天都带着,偶尔还会把手链握在手里,害羞地笑。他唱每首他记得的歌,渔季到来时候的歌,拉网时候的歌,与别的部族开战时候的歌,祭祀雨神和太阳神的歌,送别他的亲人上去天界时候的歌----这首歌是欢快的,他唱得眉头上扬。马卡听着萨帕塔的歌,继续说啊说,声音慢慢低下去,越来越低,最后终于没有声音了。嘴里的酢浆草也停下来,没有再嚼。眼睛还是那样眯着,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仿佛在自家的茅草屋前的空地睡着了一样。萨帕塔完全忘记了身边躺着的人,越唱越高亢。他仿佛看见了他年轻的时候,划着村里最大的淘淘拉。带领村里的小伙子们,用鱼叉扎了一条很大的鲇鱼;那是他父亲之后,村里猎到的最大的鱼。就在这时候,湖中间有一条鳟鱼跳了起来,鳞片闪闪发光。萨帕塔毫不犹豫地就跳了下去,他甚至忘记了他没有带鱼叉。如果你当时在场,你就会看到萨帕塔慢慢沉下去。他枯槁的手臂已经扬不起水波,他微张的嘴唇已经唱不出那些歌。那就这样慢慢地沉下去,再也不会唱那些乌鲁语的歌。而马卡躺在草地上,羊群在他旁边吃着草,眼睛眯着,。大约也会这样一直眯下去。他的嘴巴紧闭,仿佛害怕泄露了世界上只有他懂得的平切语。这时候,阳光渐渐猛烈。来自阿根廷的、中国的、西班牙的(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把这里当成他们的领地)、印度的、美国的、南非的,各个地方的游人开始多起来。他们说着不同的语言,饶有趣味地观赏着岸边的酢浆草和几只白色的羊。当然他们更感兴趣的还是湖上的乌鲁族青年们,这群健硕的青年光着上身,划着淘淘拉。撒网、收网、撒网、收网,健硕的胸膛上汗水映照出太阳的光芒。见到有人观看,他们便更卖力地喊起号子,捕鱼的号子、撒网的号子、拉网的号子。他们喊得越卖力,今晚收到的钱大约就会越多。想到这里,他们就喊得更卖力了。他们就一直这样喊着号子,用西班牙语。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兽医学院08级动物医学4班杨彪一我所要写的故事就如同我未来要出生的孩子,他来自于我却终究不是我。有许多的文字是凌驾于生活之上的,像站在云端的天使.,你只能仰视她的容颜然后满怀虔诚的低下头。写文章并非自我诊疗的手段,充其量不过是是自我疗养的一种小小的尝试。我很早的一位老师曾这样的对我说过,而我真正理解,则是二十岁后的日子。再二十岁后的日子,我一直在追求着同一个基调——试图用自己的方式生活着,于是我开始同周遭的事物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很多时候,我希望我写出的文字不是单纯感性的认知,而是可以成为某种丈量的尺度,就好比,很多的日子里,我们用我们的耐心丈量着生活。小说是自心灵而生出的沉默的孩子。沉默在现代人的眼中是一种过错,这或多或少注定了很多孩子的不幸。换言之,其实每一个孩子也都是一本小说。故事是很难驾驭的一样东西,就像是一个新骑手根本无法很好的驾驭一匹烈性的马,以此类之,这些写在文章开头的文字并不是画蛇添足的笑话。二这是座南方的城市,夏季有些许的残酷,很少会有雨的问候。其实我是不喜欢雨天的,但也不喜欢布满灰尘的燥热的天空,以及肆无忌惮的太阳炙烤着大地。这座城市的夏天因漫长而让人备受煎熬,很多次的夜晚,会在凌晨的一点入睡却又在两点钟醒过来。睡眠像是个未关掉的小闹钟,总会断断续续的响起,于是白天的自己萎靡的像是在被迫戒毒。很多时候,忍无可忍,总会嘲笑,这是座没有秋天的城市,连叶子都患上了失眠症。每次如此的周而复始,厌倦的情感也与日俱增,不知觉中竟然一步步陷入无法自拔的想念当中——我想念的是来自北方的秋天的风恰好经过的一座小山城。已有四年了,我只是常常的想念那座城市,却终究没有回去过。或许,四年的光影对于我早已起步的漫长人生而言,不过是去超市购物时不想放回皮夹的零币而已。然而,换个角度,也足以使某段昏黄的记忆又或者久未重温的生活成为一种蝉蜕。很荣幸的是,着手写下这篇文字,是在一个宁静的有雨相伴的午夜。雨水洗刷着这灰蒙蒙的水泥路,倒也清新而自然。淅沥的雨滴敲击着地面。如同记忆中的几百只蚕在撕咬着桑叶。偶尔会有晚归的汽车从阳台下飞驰而过,溅起的水花打破了那片“沙沙”的宁静,有或者,划破黑暗的闪电从城市的东方扫向西方,接踵而至的是隆隆的雷声以及风与树枝的缠绵耳语。我推开宽大的落地窗,阳台的对面是一条川流不息的环城公路,即便在这风雨交加的夜晚,也不曾想象马达会就此安睡。雨雾中的路灯散发着耀眼的黄,如同阳光下的玻璃碎片,晃眼乃至生痛。这是座无眠的城市!十一月走到尾声,北方的冷空气姗姗来迟。我开始穿上了那件米格灰色的外套穿梭于这座城市之间。城市在这样的季节开始变得缓慢,秋天的气息四处蔓延着,每年的这段日子,我总是陷入一种因熟悉而带来的恐慌之中却又无法排解,像是同一个熟悉的人不期而遇却突然忘记了她的名字般。元旦临近的时候,寒流加剧,城市在节日里总变的有些混乱,街头巷尾,嘈杂的促销声音中混杂的是流行音乐的歇斯底里。我决定回去是在第五个如此这般的年尾。三我终于从火车那片浑浊的空气中逃了出来。车窗外的空气,清澈,新鲜却也如同无形的冰一样透明寒冷。车站的水泥地冻的益发坚硬,随处可见的污水结成了厚厚的黑色的冰。穿过寒气逼人的通道,我早已经忍不住的浑身哆嗦。这就是那座北方小城的冬天,冷的几乎像个蛮不讲理的小姑娘。阿三在出口处接到了我,给我的微笑亦如四年前的亲切,我还他一个短暂却真实的拥抱。披上他为我准备的羽绒服,我迅速的钻进了车里。车里的暖气终于止住了我的哆嗦。“你说,南国的燕子现在回来,感觉会如何?”阿三打趣地问我。“会很饿,因为找不到吃的!”“我妈在家恭候着呢,听说你要回来,都念叨你两个月了!”“我也很想念干妈!”“不信,若是,也是干妈的拉面。”我笑而无语,通宵不眠的火车让我如同被阉割的狗,丝毫提不起精神来。我转向车窗外,极目远视下的小城依旧在一片朦胧中沉睡,而这早已苏醒的车站也并未扰人清梦。现在是凌晨的五点钟,因为是在十二月的尾声,所以东方并未露出曙光。值得一说的是,这座小山城,安静却拥有着属于自己的个性。很多的青石小巷在小城里纵横交错,许多人都从上面走过,好像那些落在青石街上的雨,来去自如却也悄然无声。在这里,我度过自己大学开始前的所有生涯,属于我的年少也留在了这座小城的天空下。阿三是我自小一起长大的伙伴。高中毕业后,阿三本可以去一个并不太差的一本院校却最终弃学从商——在这座小城开了一个酒吧。问起缘故,也是类似于学而百无聊奈的搪塞之语。或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理念与信仰,就如同虔诚的教徒侍奉着上帝般。日后的交流也终无再涉及此处。酒吧的风格几年来一直未变,安静的氛围中流淌着爵士乐的音调,亦如阿三的为人处事,低调而沉稳。酒吧生意兴隆,小城的酒吧少也有三四家,却独阿三一家丝毫不与重金属相关联,从而有了自己的品味。其实,品味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很多人都在追求着。“生意不错嘛!”我啜一口暖啤对正在调酒的阿三说道。“托你的福啊,当初真没打算开爵士酒吧。”“有没有开分店啊?”“去年开了俩家,城东与城南,托别人打理的,生意不如这边。”“是一件需要用心经营的事业!”“也是,不打算再开了,不想让自己的东西变了味道!”“想明天去看一下龙,很久未去了!”“如果必要,我开车送你过去!”“也好,我先回去了,同干妈聊天也是好久之前了!”“我妈很啰嗦的,这到没变!”从酒吧出来,小城的夜晚充斥着北方特有的寒意,犹如千万根的针刺要入侵骨髓之感,我招来一辆的士,风一般钻了进去。车窗外的小城早已面目全非,七彩的霓虹在无穷尽而又寒冷的夜晚飞扬跋扈的闪烁着,而我熟悉的青石街的小巷也早已在一片珠光宝气中灰飞烟灭。我有些伤感却终究没有爆发,生活本是如此,在得到与失去之间周旋,终究没有永恒。四第二天的上午,阳光灿烂的好似情人的脸,清新遇冷的空气中散发着松柏的香味。我们下了车,踏上了去上坡的路,落在小径上的枯叶簌簌的发出声响,可能是早晨有霜的缘故,小径和枯叶都很潮湿。这是一条不向阳的小径,然而从坡上吹来的每一股风里并没有冬日的寒冷,所能感觉到的是一种生命的灵动,无论是谁,我想只要吸进她,即使气息奄奄,也能为止一振。坡顶很是平坦空荡,四周是常青的松柏参差不齐。这是一块与世隔绝的宁静之地,坟墓与坟墓之间等距离的间隔,整齐而有序,如同是从高空俯视的住宅小区。阿三指引我来到龙的墓前,墓还是四年之前的小而精巧,只是多了些枯死的苔藓。墓碑上龙的照片已呈现暗灰色,但依旧微笑着迎接每一个人。“再次见到你,想必龙也很高兴!”阿三扫去落在墓碑上了枯叶。“或许吧,不过时常能感觉到这里的气息到是不假!”我用棉质的手套拂去照片上的灰尘。“毋庸置疑,我时常过来,每次来都莫名的踏实!”“很是想念!”“诚然!”交谈戛然而止,沉默如同远去的景象:被枯草染黄的田野以及若隐若现的山。阿三点燃了三根烟放到墓碑前,几股轻柔的雾气从墓前升起,在龙的照片前汇聚成了絮状。“也给我一根吧!”我的话语打破了刚才的静谧。“还是想知道,为什么不读书而去开酒吧?”我吸了一口烟,眼神飘向远去。“很是抱歉,现在还要你问这个问题!”阿三在墓碑旁坐下,点起另一个烟。“都过去那么久了,却还是很想知道。”阿三吸了一口烟,转过头来看看我,微笑道:“我要说,龙可能会不高兴的,不过也无妨。其实龙和我一直打算高中毕业后就一起开酒吧的,之所以不对你说,是因为知道你父亲肯定会要求你去他的城市读书的,不想令你为难罢了!”“这样啊,早该想到的,那么能告诉我,现在我还能做些什么吗?”“要我说吗?——不要耿耿于怀,不可抑郁!”“可以考虑哦!”我站起身来,用脚熄灭了烟蒂,望着温暖的阳光下彼此嬉戏的一群麻雀。“知道嘛,其实我也知道事情都已成为过去,死者安矣,活着的人则需要更加倍的努力。在那边的四年,我总是在想,如果那天晚上我不让龙送我去车站,又或者那天的天气不是大雨滂沱,或许龙的车祸就可以避免,而我也可以过我自己的生活。然而一闭眼,眼前就浮起街衢,现出房舍,传出笑语,田野无际,炊烟袅袅,耳边蝉鸣,夕阳下的我们。一成不变,抽象却真切的一直是难以释怀的记忆总在我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我觉得是我的错,自始至终!”阿三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悠长的声调像是了却一桩心愿又想是在无声的责备。面对着阿三,我不能自抑,任由这委屈多年的情感如洪水般咆哮,说出了心中囤积多年的话语。阿三站起身,伸一伸手臂,嘴角在阳光下微微上扬,几分钟的沉默之后,对我说道:“我得承认,在你离开的前一年里,我拒绝你的电话,不想打听你的消息,一心埋头于我的酒吧,没事来这里和龙说说话,发发牢骚。后来生意上了轨道,我开始反思,我觉得我不应该怪你,因为死去的不是我。今天听你的话,我相信龙也不会怪你,因为我们都在怀念他!要知道的是,我们活着龙就从来没有死去!”回去的路上,阿三在车里播放着派蒂•格里芬的一张比较老的专辑——《FlamingRed》——粗犷的电吉他、打击乐器和键盘乐器演奏出喧闹的背景音乐却自始至终有着乡村音乐挥之不去的安静中流淌的忧伤。我们没有交谈,安静的听着每一首的歌曲,这曾是我们三个人高中时代最喜欢的一位乡村歌手,融合了民谣、乡村、蓝调与福音的风格,每一首的歌曲都仿佛在深入的探讨着生命中各种感情的失落,想必这也就是我们之所以喜欢的缘由!故事本没有所谓的开始与结尾,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彼此的需要罢了。很多故事简单的如同速溶的咖啡一般,与其用掩埋尸体的方法去掩埋记忆,不妨一吐为快!村上曾说,一个季节开门离去,另一个季节会从另一个门口进来。不过,一个季节的死去。故事也是如此的这般。五一个傍晚,我去郊外散步,躺在凉凉绿绿的草地上,耳听芒草随风摇曳的沙沙声,稻草人在与晚风接吻。天空飘荡着如毛刷勾勒出来的几缕云絮,目力所及,无不是不折不扣的湛蓝,那湛蓝不知深有几许,竟使我不由得伤感。远处是苍翠的山峦,头顶有呼啸而过的晚风,虫鸣声伴随着溪水。我闭上双眼,由自己的思想肆意的旋转着,对于二十几岁的我而言,整个少年时代的四季已经谢幕,仿佛是走到世界尽头的孩子。很多时候,会怅然若失,生命的匆促像是来不及转身的背影。在写这些文字时,我一直在感受着主人公的那份内疚与想念,也一直相信着,终有一天会回去的!这是一篇没有着头绪的故事,如同暗夜的星星在不知名的星座旁闪烁,就写到这里吧,此生此世,这种生命中各种感情的失落定会如影随形,不过岁月定会安好,我对生活的祝福也会散发着一如既往的真挚。
07中文三班李永雅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随着久违的光照进茶色的典雅车厢,窗外的绿色逐渐由深转淡。伴着蓝天的扩大,葱郁的绿如退潮渐渐回落,终于倾泻成一片碧野。旋即,颜色艳丽的欧式小房零星地生长在原野上,化作一道道彩光掠过车中人的眼眸。渐渐地,田野的流动慢了下来,汽笛的声音传来,N可以想象火车冒出的白烟在蔚蓝的空中划出一道明明灭灭的线。然后,窗外出现了一座榛木搭的小站。女孩子就站在那里。再近一点,才发现她不是站着的,而是倚靠在支撑四方型木棚的柱子上。她的身旁就是一排排木椅,但她固执地靠在那里。木椅另一边是无人看守的指挥室。像这种小站,若没有旅客上下车,司机是根本不作停留的。指挥室早已失去作用,于是理所当然地空了下来。火车入站。精致的车门打开,三三两两的乘客下来,又匆匆离开。没有人上车。小镇居民安于现状。女孩也没有。她只是靠在那儿,看着。N放下行李箱,在前排的椅子上坐下。田野吹来的风送来饭香。午时的阳光温而不灼。时间静静流动,在这个只有两个人的小站。N舒服地闭上眼。一会,当他睁开眼,却见女孩的一头乌丝在眼前舞着。N只觉她长得一般,唯有那黑发和讲究的衣着让人眼前一亮。扬起的发,与纹丝不动的蕾丝边黑色洋裙,混合了活泼与严谨的魅力。“你要去哪里?”他问。友好地。女孩礼貌地笑笑,摇摇头:“不,我在等人带我走。”声音清脆。“我带你走可以吗?”“你要去哪里?”“梦想国。”N本来想打趣她,不料她这样问,他倒愕然了。女孩子笑笑,摇头。N也没再说什么。风又来,这次饭香淡了,取而代之是香草的味道。她厚重的衣裙仍纹丝不动,层层落到地上,简直像从地上生出来一般,衬得她宛如雕像。约摸一个小时后,一辆黑色的、笨重的大火车靠了站。黑烟伴着尘土,侵略性地搅混了宁静,小站顿时染上了一层暗色水彩。N向女孩子脱帽致意,上了火车。有男有女,几个乘客下站了。F小姐拖着沉重的箱子,坐在木椅上。圃一坐下,就摘下巨大的羽毛帽,扇着风。同样地,她发现了女孩。惊喜地,她小心地向她靠近了点。“你,也是去青春国度假的吧?那个地方真是年轻人的天堂啊,一看你这么年轻,就知道十有八九是去那儿!要不我们作个伴?我去过好几次了,对那儿熟得很呢。我带你去怎样?”“……”女孩子笑笑,摇头。“……好可惜啊。”活泼的声音黯淡下来。F小姐难掩失望。日渐四沉。阳光慢慢爬上女孩的裙子,但她没有离开。F小姐却是停止扇风,站起来,去到月台后排的木椅坐下。夕色如晕开的水彩,轻轻为小站笼上红纱。远处,依稀可见一辆有点破旧的火车驶进站。车身的红漆已经开始掉落,露出点点斑驳的棕色。进站时,火车尖锐、嘶哑的声音,如出自心有不平的徐徐老者。门开的时候有一点卡,一只手从里面伸出。那只手偏向白皙,却显得莹润健康。它一用力,肢节有力地突起,毫不费力地将旧门掰开。奇异的是,老爷车上下来个朝气勃勃的青年。他也看见了她。他也坐在她旁边。“你好。你要到哪里去?”青年L的声音很开朗。女孩子笑了笑。“我在等人带我走。”像被那个笑容蛊惑一般,青年突然来了兴趣:“等谁?亲人?朋友?还是……”“一个将带我走的人。”青年L一阵语塞。良久,才用一种细软的声音探问:“那么,你想去哪里?”少女笑笑。沉默。沉默是晚霞的颜色。落到她身上,成了脸上的红晕,成了眼里的淡伤。夜色愈深。远远可见升起万家灯火,又渐渐暗了下来。白烟被黑夜隐去了形迹,只有汽笛声昭示了火车的到来。看不到那是怎样的火车,只是,隐隐可感到在小站微醺的火光下,车身的金属反射着锐利的光。那么干净、澄明。青年L站了起来。车门洞开,F小姐率先上了火车。女孩子淡然地看着车门另一端透来的光,一如既往。却在此时,听到青年有点期待的声音:“我要去感情国。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望着女孩子的眼里有什么,她好像隐约懂了。然而,她还是摇摇头。这次她没有笑。青年L倒是笑了笑,转身上了火车。门合上之前,只下来一个人。D君提着轻便行李,徐徐来到月台。在女孩旁的木椅上坐下。“你也是连夜赶路吗?”女孩子没有出声。摇头。“是吗。像我就不得不赶路了。我去的地方,是绝不能迟到的。”D停顿一下,又问,“那你要去哪里?”女孩子说:“带我走的人去哪,我就去哪。”“这样啊。你是等人等到这么晚呢。等的是什么人呢?”“一个将带我走的人。”“谁都可以吗?”“不,他说过带我走的。”D君头脑力掠过无数幻想,莫不是一个痴情女子在等情人吧?“那他去哪里?”“他答应过我,带我去梦想国、青春国、情感国、安宁国……总之,他说他会带我去各种不同的国家,看不同的东西,所有关于这个世界的奥秘。”D君好奇了:“他的名字?”“命运。”D君讪笑。“到底是他这么答应过,还是你以为他这么答应过你呢?”天际开始现出鱼肚白。教堂的钟声在静谧中响着。田野的青菜、豌豆、玉米呼吸萱草飞散的香气,烟囱里冒出轻薄的白烟,露珠一路颠簸来到了小站角落的青草上。榛木棚又迎接了后方射来的晨光。火车就是迎着晨曦而来的。它有着青铜的车身,偶见一丝橙色的杂质。做工简单,但很美观。车头是轮回的圆,小巧可爱,兴许还有点神秘。烟也好像特别少,是融在晨雾中了罢。D君缓缓走向小火车。“他可能骗了你,”走到车门前,他回头,说,“不如你跟我走吧。我去的地方应该适合你。”女孩子低下头,想。汽笛在鸣叫,声声劝人。这次她真的想了满久。汽笛声断之前,D君没有等她回答,跳上了车。车门关闭的一刻,听到他说:“对不起,重生国是不等人的。”直到车门掩去他眼里最后的幽光。火车开走了。它开走时也没什么声音。像是轻盈不着地的。但却刮起了风。一阵无气味的大风,像将小镇的宁静割裂成片的大风。风终于撩起了少女的裙摆。她靠着的地方,衣裙之下,是一个小小的十字架,笔直地插在地上。风停了。火车青色的影子消失。重重衣裙又落下来,依然像从地上生出来一般。女孩子看着前方轨迹,笑了笑:“算了。”向另一边望去。新的汽笛的声音。山的那边,另一辆火车正驶来。
07级汉语言文学三班江春燕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充满青春气息的脸庞却是毫无生气,眼中流转的不是流动的灵气,只是毫无焦距地望着镜中的脸。“已经是第四个星期了!”丹丹在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她乘着暑假随亲戚来到这个工厂当女工,日复一日的生活慢慢地磨着她的话,她的力,她的心。慢慢地,她随着宿舍的女工们走着,机械地重复每日的生活,重复着每日的工作。虽然天还很早,但夏日的阳光已经无处不在,是淡淡的,暖暖的,此时的阳光是多么舒适,但匆匆的脚步只是闪避着,希望不会迟到。因为迟到,意味着要被扣钱。丹丹来到她工作的车间,门口已经开了,她随意找了个空的位置,就坐了下来,那是一间不大的车间,门口右边便是主管的桌子。再向前有一个架子,工人们的水壶便摆在那里,正对着那长长的转动的工作带,前面有一台很大的风扇,但能吹到的只有前面的位置,工作带两边散布着椅子,顺着望下去,最后那里堆积着货物,一个架子上还堆着各种工具和各类的钉子、螺丝、标签,那些用胶布粘好的空箱子到处都是。人慢慢地多起来了,此起彼伏的聊天声打破了沉默的寂静。“小鬼,今晚又去上网吧!”“我都快困死了,昨晚上网上到早上两点多,实在受不了。如果今晚又加班到十一点,就别想去了!”说完,被称作“小鬼”的女孩就趴在桌子上,直接闭上眼补眠了。“喂,丹丹,我昨晚在溜冰场看到你了!”响亮的声音响起,阿梅已经来到她的面前。前不久才染成红色的头发已经显得粗糙,穿着牛仔裤和高跟鞋的阿梅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成熟,但同时她也是直率、豪爽的,使她成了丹丹在这里的朋友。“嗯,昨晚跟亲戚去看看,图个新鲜。”……每个人的工作都不是固定的,有时焊线,有时装螺丝,有时装配件,有时贴标签,有时打包装……即使你完成了手头的工作,也会被安排去帮别人或做新的任务。而这一切,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所掌握的,也就是这个车间的“头”,被称作“拉长”。简单而冗长的工作带来的空虚感、无奈感、后悔、懊恼,每天都冲击着丹丹的心。人总是要活下去的,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打包装的大叔是穿着工作服,一条中裤,赤着脚走来走去,平时就只有他和另一位三十多岁的阿姨在后面接“流”下来的货物。大叔需要封箱、推车、搬货物,他已经五十多了,因为人手不够,听说他们经常不能按时将货物装好。终于,在上完早班后,拉长就要求大叔和阿姨留下来“连班”。但丹丹下午来上班时,就看到拉长和大叔在主管面前吵了起来。原来大叔下班后就走了,拉长来了,两个便在主管那里吵了起来,他们互相指责对方。最终大叔还是留了下来,回到自己的位置,依然是封箱、搬货、推车。生活的重担让他不得不屈服,磨掉了他的棱角,磨掉了他的傲气,他只能没有选择地留在这里。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社会!只能让自己更强,才能生存下来。多少年后,或许丹丹也会变成另一位“大叔”,生活就是这样现实,谁知道呢?在丹丹心中,只是单纯地希望平安地在厂里打工,只是单纯地希望能减轻家里的负担。但现实永远也不可能放过她,让她直面它,因为它是残酷的。忙碌的赶工,使每个人都埋首在自己的工作,整个车间里充满了“嗡嗡嗡”的机器声,弥漫着一股沉闷,令人窒息的气氛。“丹丹,能不能借你的手机给我打个电话?”一个小小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丹丹抬起头,原来是他。他是三天前刚来的一个男孩子,皮肤很白,长得很好看,弯弯的眉,挺拔的鼻子,嘴唇比女孩子的更红更薄,就像一个可爱的邻家小弟弟。丹丹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机。由于第一次离开家打工,家里人为她买了这台手机,好方便联系。丹丹害怕手机放在宿舍会被人偷,所以平时上班总会带着它。男孩看到丹丹没有回应,脸色焦急道:“我真的有急事要打个电话,求求你,我会付你话费的!”最后丹丹将手机递给了他,男孩立刻伸手拿过手机,转身拨了几个数字,然后把手机放在耳边向前走了几步。令人震惊的事发生了,他突然向门口冲出去,就那样消失了。丹丹稍愣了一下就反应过来了,她大声喊起来:“他偷了我的手机!”她立刻跑出去,所有人都被吓到了。手机没有追回来,留在保安室的只有那个男孩的身份证复印件,但那上面的地址据说也是假的。丹丹只能去警察局报警,那天晚上,她整整哭了一夜。在距离开学还有两周的时候,丹丹辞工了。但她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回到学校。光灿灿的阳光,青翠繁密的大树,都在昭示着夏天还没有结束。当她提着行李回到学校时,仿佛做了一个梦,梦中有阿梅、拉长、大叔、男孩……这个夏天似乎是灰沉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