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文/冯振伟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做了这样一个梦。这似乎是一个大喇叭裤刚刚过时,微叭裤悄然兴起的的时代。年龄的细节无从考究,只知道自己在上学。那时的学校里终日游荡着几个或一帮欺善怕恶的小混混。他们物以群分,低级的穿黑色衫,高级一点的染金发、穿喇叭裤配皮鞋。再高级的就没有了,都出外面混了。那时候我对皮鞋有一印象。在桌球室经常播的那些恶俗的警匪电影里,大哥总是那种翘着二郎腿坐着,任意指使人擦皮鞋的人。所以,皮鞋对于我这个只穿得起校服和凉鞋的穷学生,总有一种酸的感觉。仇视那种穿皮鞋上学泡妞,打架时还要用皮鞋跟人家凉鞋对踹,而且还要踹赢的人。我下课在操场时就见到过一个皮鞋的跟一个凉鞋的单挑,结果凉鞋的连鞋都被踢飞,脚板都血肉模糊了。对了,皮鞋的地位就是这样渐渐确立起来的,我想。后来,带着一点仇视和一点朦胧的崇拜,我鬼使神差地跟了一个皮鞋党混。虽然我穿的是回力。其实看清楚一点,是“同”力。老大就是那个踹王。他发明了口号:“穿皮鞋,走进你妈大道”。意思是要确立并巩固皮鞋在混界的地位,并早日让兄弟们穿上皮鞋,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然而当大伙儿问他的皮鞋是从哪里买的,他却说不出口,最后支吾着说是他爸送的。于是,我们一帮处男的精神就被这句口号引导着,这丝毫不逊于文革的口号崇拜。文革的拉红横额游行的景象霎时间闪过脑海,恍如梦境。我开始变得游手好闲。上课走神开小差,下课就跟在踹王后面混世。在单杠那边跟一帮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名字的竟然还能称兄道弟的人谈论,谁谁很拽,谁谁很欠扁,谁谁又被扁。在厕所里又讨论哪个女孩挺拔,哪个女孩被搞定了,又哪个漂亮的女孩原来他妈的是男的。因为有人发现他小便是站着的。在走廊遇见老师的时候,有个同学挺身而出拿着个装满水的避孕套,举到老师面前问这是什么。看见我们纯洁的女老师脸红得话也说不了,大伙儿哈哈大笑,我也在旁附和着,有那么白痴笑那么白痴。最后老师义正词严地掩饰:气球,不是这样玩的。以上就是我梦里的生活,没记住以前的事,未来也是个从来没有想过的鸟东西。虽然在他们打架的时候我只是在一边看,勒索低年级学生的时候又只是站在后面撑场面,一分钱也没收。但是我心里清楚,我不是做流氓的料,不是做大事的料,我的胆始终是小。我,只是穿十一块的假冒回力的料。我日复一日用玩世不恭的外表掩饰着本来也只能用显微镜才能看得到的胆。突然有个插班生插了进来,成为了我的同桌,一同坐在课室后面的角落里。我一看他就觉得他是个读书死的书呆子。戴眼镜就算了,偏要有条眼镜带挂在脖子,而且偏胖。那显然是弱智的象征。最令我不爽的是,他竟然穿皮鞋。我问他为什么有皮鞋,他一脸笑容说那是他以前在学校进合唱队时,他爸送的。我从小到大一直鄙视合唱队和鼓号队,觉得他们被老师操纵和利用着,张着大口歌颂祖国。其实准切点讲,所有的鄙视,都来自他那双印有米奇老鼠头像的,光灿灿的皮鞋。它甚至比踹王那双黑蜻蜓还要抢眼。我看看自己的同力,再看看他的,不禁感叹暴殄天物。有一天他问我,有没有听过《同桌的你》,我说没,只听过欠揍的你。他竟然问是谁唱的……我依然跟着踹王混迹江湖。上课时一边鄙视同桌抄得满满的笔记,一边等下课。下课一边在厕所进行集会听着踹王公布下一个勒索对象,一边等放学。总之生活丝毫没受到那同桌的既不时尚又不幽默的人格影响。又有一天他塞给我一包薯片,问我:“你是不是踹帮的?”我一把拿过薯片说:“是,你怎么知道?”那家伙这么笨也知道我们……他说:“是不是穿皮鞋就能进?”我看看自己那鞋帮快穿的同力,说:“不是,胆子大就能进。”“我想进……”那家伙为了能让我带他进去,每天帮我抄笔记,每天给薯片我吃。我从中找到不少便宜,例如,作业直接给他做,考试测验试卷直接让他替我写。他虽然样子笨,但考起来不差。有天他抬了个硕大的录音机回课室。并在下课时候把喇叭凑到我耳边。里面传来了一把有点沙的声音。这就是《同桌的你》,同桌说。我看到周遭同学传来厌恶的眼神,发觉喇叭实在太大声了,连忙说:“行了行了,小声点小声点……”同桌说:“呵呵……”我说:“擦鼻子滚蛋,哈。”我竟然觉得那歌也挺好听的,在梦里。想到这,我已经知道自己身处梦中,因为我察觉到耳边有一蚊子徘徊把我拽回现实。歌声与蚊叫声使我的知觉游荡在梦境与现实之间,我眼睁不开,只好在梦境里操纵着模糊的意志,搭着同学的肩膀,回到肮脏的厕所。我把同桌介绍给踹王,并指了指他脚上那双闪闪的皮鞋。踹王抽着烟,看着傻笑着的同学,目光下移到他脚上的皮鞋,漏出一脸坏笑,对着同桌说:“勇敢不?”“我勇……勇敢勇敢。”“证明一下。”同桌沉默了很久都找不到能在厕所里证明自己勇敢的方法。在这暧昧的包裹着烟味的空间里,我已经完全知道自己身处梦中,里面的所有人和物都是虚晃,在下一秒将任由我摆布。我可以上前给踹王一拳,就算他还手我也将感受不到痛楚。我甚至可以直接把自己的同力变成正版回力,或者直接过渡到世界上最昂贵的皮鞋。但是,以上所有方法,都似乎证明不了我自己的勇敢。我疯狂地渴望证明自己不是胆小,至少在梦里。在踹王面前,我突然向同桌伸了一脚,他哇一声趴倒在地。我飞快地从他脚上脱下那漂亮的皮鞋,当着踹王的面穿上。在旁边围观的小卒们,包括踹王都傻了眼,定着一动不动。在这个万人瞩目的伟大时刻,我终于觉得自己有偶像般高大。我想,还未完结。我拽起倒地的同桌,把他按进厕所。大伙都堵在门口围观。我大声地呼喊:“以后踹王混蛋去,你们都要跟我,谁不听话像他那样!”我按着同桌的脖子,把他的头塞进马桶里冲。水流疯狂地伴随着同桌的叫喊声旋转回荡。厕所整个空间都被声音撕烂得面目全非。同桌虽然哭得异常惨烈,但那始终是梦境。所有悲痛都是假的,假的。但我却看着脚上那双闪光的,明知是虚假的皮鞋,享受着这恍如真实的虚荣和羡慕的目光。之后我什么也不记得啦,好像被蚊子咬醒。回到现实,脱离了梦里的虚荣,总觉得空虚,特别是中午,每逢醒来空气都是粘稠得令人郁闷。到现在我倒怀念起梦中被我虐待的同桌。我想对他说声对不起。但是以后的梦都没有了他的踪影。这个梦是很久很久之前做的,之所以现在才记录它,是因为我的同桌——梦里同桌的原型,死于自杀已经有好几年了。
07级汉语言文学三班江春燕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充满青春气息的脸庞却是毫无生气,眼中流转的不是流动的灵气,只是毫无焦距地望着镜中的脸。“已经是第四个星期了!”丹丹在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她乘着暑假随亲戚来到这个工厂当女工,日复一日的生活慢慢地磨着她的话,她的力,她的心。慢慢地,她随着宿舍的女工们走着,机械地重复每日的生活,重复着每日的工作。虽然天还很早,但夏日的阳光已经无处不在,是淡淡的,暖暖的,此时的阳光是多么舒适,但匆匆的脚步只是闪避着,希望不会迟到。因为迟到,意味着要被扣钱。丹丹来到她工作的车间,门口已经开了,她随意找了个空的位置,就坐了下来,那是一间不大的车间,门口右边便是主管的桌子。再向前有一个架子,工人们的水壶便摆在那里,正对着那长长的转动的工作带,前面有一台很大的风扇,但能吹到的只有前面的位置,工作带两边散布着椅子,顺着望下去,最后那里堆积着货物,一个架子上还堆着各种工具和各类的钉子、螺丝、标签,那些用胶布粘好的空箱子到处都是。人慢慢地多起来了,此起彼伏的聊天声打破了沉默的寂静。“小鬼,今晚又去上网吧!”“我都快困死了,昨晚上网上到早上两点多,实在受不了。如果今晚又加班到十一点,就别想去了!”说完,被称作“小鬼”的女孩就趴在桌子上,直接闭上眼补眠了。“喂,丹丹,我昨晚在溜冰场看到你了!”响亮的声音响起,阿梅已经来到她的面前。前不久才染成红色的头发已经显得粗糙,穿着牛仔裤和高跟鞋的阿梅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成熟,但同时她也是直率、豪爽的,使她成了丹丹在这里的朋友。“嗯,昨晚跟亲戚去看看,图个新鲜。”……每个人的工作都不是固定的,有时焊线,有时装螺丝,有时装配件,有时贴标签,有时打包装……即使你完成了手头的工作,也会被安排去帮别人或做新的任务。而这一切,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所掌握的,也就是这个车间的“头”,被称作“拉长”。简单而冗长的工作带来的空虚感、无奈感、后悔、懊恼,每天都冲击着丹丹的心。人总是要活下去的,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打包装的大叔是穿着工作服,一条中裤,赤着脚走来走去,平时就只有他和另一位三十多岁的阿姨在后面接“流”下来的货物。大叔需要封箱、推车、搬货物,他已经五十多了,因为人手不够,听说他们经常不能按时将货物装好。终于,在上完早班后,拉长就要求大叔和阿姨留下来“连班”。但丹丹下午来上班时,就看到拉长和大叔在主管面前吵了起来。原来大叔下班后就走了,拉长来了,两个便在主管那里吵了起来,他们互相指责对方。最终大叔还是留了下来,回到自己的位置,依然是封箱、搬货、推车。生活的重担让他不得不屈服,磨掉了他的棱角,磨掉了他的傲气,他只能没有选择地留在这里。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社会!只能让自己更强,才能生存下来。多少年后,或许丹丹也会变成另一位“大叔”,生活就是这样现实,谁知道呢?在丹丹心中,只是单纯地希望平安地在厂里打工,只是单纯地希望能减轻家里的负担。但现实永远也不可能放过她,让她直面它,因为它是残酷的。忙碌的赶工,使每个人都埋首在自己的工作,整个车间里充满了“嗡嗡嗡”的机器声,弥漫着一股沉闷,令人窒息的气氛。“丹丹,能不能借你的手机给我打个电话?”一个小小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丹丹抬起头,原来是他。他是三天前刚来的一个男孩子,皮肤很白,长得很好看,弯弯的眉,挺拔的鼻子,嘴唇比女孩子的更红更薄,就像一个可爱的邻家小弟弟。丹丹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机。由于第一次离开家打工,家里人为她买了这台手机,好方便联系。丹丹害怕手机放在宿舍会被人偷,所以平时上班总会带着它。男孩看到丹丹没有回应,脸色焦急道:“我真的有急事要打个电话,求求你,我会付你话费的!”最后丹丹将手机递给了他,男孩立刻伸手拿过手机,转身拨了几个数字,然后把手机放在耳边向前走了几步。令人震惊的事发生了,他突然向门口冲出去,就那样消失了。丹丹稍愣了一下就反应过来了,她大声喊起来:“他偷了我的手机!”她立刻跑出去,所有人都被吓到了。手机没有追回来,留在保安室的只有那个男孩的身份证复印件,但那上面的地址据说也是假的。丹丹只能去警察局报警,那天晚上,她整整哭了一夜。在距离开学还有两周的时候,丹丹辞工了。但她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回到学校。光灿灿的阳光,青翠繁密的大树,都在昭示着夏天还没有结束。当她提着行李回到学校时,仿佛做了一个梦,梦中有阿梅、拉长、大叔、男孩……这个夏天似乎是灰沉沉的。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信息学院芽①塞萨尔·奥古斯托·费利佩·萨帕塔(CésarAugustoFelipeZapata)抬起头,望了望面前的的的喀喀湖。事实上萨帕塔并不叫萨帕塔,他有一个印第安名字,一个货真价实的印第安名字。就像他现在看到的在的的喀喀湖上划着木筏----乌鲁人称为淘淘拉(Scirpustotora)----打渔的乌鲁人一样,都曾经有一个货真价实的印第安名字。但是萨帕塔已经想不起来他的印第安名字了。隐约记得他小时候似乎跟部族里的小孩们去捕鱼,赢得了一个海马屠戮者的名字。在一个远离海洋的山上有这么个名字确实很奇怪,但是的的喀喀湖就是这么奇怪----名字很奇怪,里面的东西也很奇怪。这样的一个淡水湖居然有海马在里面。但是萨帕塔不觉得奇怪,因为他在湖里用香蒲草和芦苇捆扎起来的浮动小岛上住了82年。从他出生的时候起,他就知道,并且坚定地认为,所有的湖里,都有海马。突然他想唱歌。部落里比他更老的人都已经死去,而年轻的印第安人们去了库斯科。或者翻过更高的山,去了更远的纳斯卡,带回来了发动机。装在小船上,发出噗噗噗的声音,还有臭味。他们用西班牙语高喊着打渔的号子。可是,没人陪他唱歌,没人听他唱歌,没人听得懂他唱的歌。他也不在意,回头看了看部落里的人们,便唱了起来。部落里的人们都已经习惯。每个早晨,如果天气好的话,萨帕塔就会站在湖边唱歌。部落里有些比较老的人,可能会听懂某个简单的句子。比如一网下去哟嘿,鱼儿一群群嘿,但是更多的就听不懂了。听多了,他们也就习以为常,就像早上听到妇女们起来准备早饭时候锅铲的声音。而即使有一天,萨帕塔死了,听不到他唱歌了,他们大抵也会很淡然地坐在桌子边,眼睛有点犯困,等着早餐端上来,吃完,好去打鱼,喊着西班牙语的号子。对着的的喀喀湖和远处的双科乌马山,他就唱了起来。萨帕塔的声音不好听,衰老摧残了他的声带,让他的声音显得更加嘶哑。他唱的歌似乎是他爷爷教给他的,似乎又不是。一个80多岁的老人,哪能记得这么多事;这么多,已经没人在意的事。他也不会在意他所唱的乌鲁语现在整个安第斯山,整个南美,整个世界,都只有他一个人懂了。他甚至连南美和世界这个概念都搞不清楚,他所能理解的最大的空间,就是安第斯山。他以为的的喀喀湖就是世界的中心,他以为远处的双科乌马山就是擎天的柱梁。这时候,塞林达·埃菲赫尼亚·马卡(CelindaEfigeniaMarca)赶着他的羊来到了的的喀喀湖畔。马卡是玻利维亚人,但是事实上他对这个国家的存在与否毫无兴趣。他只对他的羊感兴趣,他喜欢看着他的羊在湖边低头啃着酢浆草。马卡是去过拉巴斯的。拉巴斯离双科乌马山和的的喀喀湖只有几百公里。马卡的七个儿子,除了一个在双科乌马山上挖球茎的时候失踪了之外,其他的六个都在拉巴斯干活。他们在建筑工地上,或者在垃圾场,或者在贫民窟。马卡的大儿子过得比较好,他跟了一个贩卖妇女的老大。上次还从穆里略广场那边带回一个妓女,给马卡见过之后,说是要结婚,便又回拉巴斯去了。马卡的部族里,。年轻人都已经去了拉巴斯。只剩下几个苍老或者即将苍老的妇女,每天侍弄着三两头羊,念叨着她们杳无音讯的丈夫或者儿子,用西班牙语念叨。偶尔,还会蹦出几个平切语的词根。马卡不懂西班牙语,所以他跟部族里的女人们基本没有交流。每天就起来带着他仅有的四头羊,到村外,或者更远一点的地方喂养。看它们吃酢浆草,他自己就会躺在一个温暖的地方,等绵软的阳光,懒洋洋地,刺穿心脏。十二天前的早晨,有很好的阳光。马卡赶着羊出了村,一直往西北走;走着走着,他有了走下去的欲望。于是他没有躺下,一直赶着四头羊,往西北走,往西北走,往西北走。所幸现在是晚春,安第斯山上没有那么多的暴风雪。而马卡这几晚也遇上了难得的晴空。晚上马卡就聚拢他仅有的四头羊,把自己围在中间,抱着一头,沉沉睡去;第二天醒来接着走。渴了便喝一点德萨瓜德罗河(Desaguaderoriver)的水,饿了便在草丛中寻找一些浆果。一个六十几岁的印第安人,若果在3800米左右的安第斯山上饿死,在过去是断然会被部族里耻笑的。当然现在不会了,因为已经没人在意,也就没人耻笑了十二天后,马卡沿着德萨瓜德罗河,来到了的的喀喀湖畔。他的四只羊仿佛没有感觉到空间的变化。或许对它们来说,村落外面的酢浆草和的的喀喀湖畔的酢浆草并无区别。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萨帕塔开始并没有注意到马卡的到来。的的喀喀湖已经开发为旅游区,像萨帕塔这样的乌鲁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景点的一部分。打个残忍点的比方:一个被关在笼子里的滇金丝猴突然看见笼外如织的人群中出现了一个肯尼亚人,这只滇金丝猴断然不会有任何太过意外的表情的。萨帕塔就在那里自顾自地唱着歌,唱所有他能够记得的歌。比如他的曾曾曾祖父在湖里打起一条两米长的鲇鱼;比如天上的雷神曾经迁怒于双科乌马山,把附近的一切烧成了灰烬;比如他们的祖先是怎样挖开这个宽广的的的喀喀湖,泽被后世。马卡吆喝着他的羊,走到萨帕塔身边,躺了下来。看上去他已经累坏了,再也走不动了。他觉得萨帕塔这个人很有趣,出于礼貌,他想称赞一下萨帕塔的歌声。说出几个音节后他突然发现他说的是平切语,这个唱歌的男人应该听不懂。他又无趣地摇摇头,仰躺在一大片酢浆草上面。萨帕塔也发现了马卡与其他游人不同,毕竟一个正常的游人不会穿着破烂的部族衣物赶着四只羊徒步过来的的喀喀湖朝圣。游人们都是坐飞机去拉巴斯再转搭舒服的大巴,衣着整洁体面地过来的的喀喀湖;好奇地看每一个地方,在湖里大惊小怪地碰一碰湖水,便又回去了。萨帕塔再回头看了看马卡。马卡半眯着眼,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在倾听甚至享受萨帕塔的歌声。萨帕塔便更加卖力地唱了起来,仿佛要将他82年积蓄的歌声全部唱完。唱着唱着,他忽然想起了70年前的一个夜晚,他偷偷离开家,划着家里的淘淘拉,朝远处的月亮岛划过去。那时候他的父亲和祖父还健在,他们曾经指着远处依稀的景象,给他讲过太阳岛和月亮岛的故事。当他终于到达月亮岛的时候,岛上的宫殿差点让他目眩地倒在地上。那并非是霸道而蛮不讲理的耀眼,而是清灵的月光宛如天界的使者,寂静而让人敬畏地倾泻在宫殿和金字塔上面。萨帕塔不小心踢到了一个小石像,清脆的声音惊起一只黑暗中的鸟。那只鸟盘旋,最后落在金字塔的顶上。月亮在它的背后,仿佛至高无上的神灵。萨帕塔慢慢坐了下来,靠着玉米神的雕像,轻轻唱起了歌;一首他从未听过,也没有人教过他,但是他忽然就会唱了的歌。后来的七十年里,他再也没有唱过那首歌。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来了,便开始唱了。他站在湖边,眼睛仿佛突然看到了神圣的光芒。声音一下子高亢起来,仿佛要穿透远处的薄雾,穿透双科乌马山的旗云,一直到达天界。萨帕塔相信,他的父亲在那里,他的祖父在那里,他死去的族人们都在那里,他们会跟他一起唱歌,唱乌鲁语的歌。马卡当然听不懂萨帕塔在唱什么。他只是眯着眼躺在那里,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他伸手在身边摸了摸,拔了一些酢浆草,把根折掉,放进嘴里嚼着。味道不是很苦,但是带些酸味,这勾起了他的食欲,让他觉得更饿了。他嚼了一会,吞进去一点,其他的又吐了出来。但是萨帕塔的歌让他想起了某些东西。很小的时候有一次他放羊,迷路了。至于是多少年前,他已经不记得,平切人没有纪年的习惯。他就朝着自己认为的家的方向一直走下去。不知道折了多少棵小树,踩踏了多少棵野花,好像还听到过美洲虎的叫声,都不重要。他一直走下去,想回家。但是那天,他还是没有回到家。那天的马卡,站在一个巨大的门下面,任凭他的羊在灌木丛中走散不见。那是一个马卡从未见过的,用一块巨大的石头雕成的门,上面刻着许多人。仿佛是马卡自己,抑或是马卡的父亲,或者他那个放羊掉下山坡死去的母亲。周围环绕着太阳纹,表情安详。那天下午马卡就在他从未见过的神迹般的地方里面游走。他抚摸每一个石柱和每一个石像,他在雨神维提科恰的面前虔诚地跪下,亲吻它的脚趾。他站在太阳门底下,看太阳从远处慢慢下沉。到最后仿佛所有的光都被天神收回,然后夜晚便像美洲虎张大的嘴巴一样席卷而来。四处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马卡想了想就趴在石台中间睡着了。趴在那个足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的石台中间,孤零零地睡着了。那晚他梦见了蒂亚瓦拉科帝国,梦见了他的祖先围在他的身边,祭祀至高无上的太阳神。马卡突然想跟萨帕塔说些什么东西,说他见过的美洲虎,说他见过最大的树,说他们家曾经有过四十二头白色和灰色的羊,说他的爸爸曾经去过双科乌马山----一个人,还在上面过了一夜----因此赢回了他妈妈。萨帕塔也想说点什么东西,比如他捕过的海马们,比如他喜欢过的那个女孩,他忘记了所有人的名字,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了。但是他还记得那个女孩----德丽卡娅·朗月之湖。马卡还是没有睁开眼睛,他已经完全没有力气。即使他的羊儿都还在,还在他身边,悠闲地啃着酢浆草。但是他已经没有力气赶回去。于是他就这样闭着眼睛,开始絮絮叨叨地说。他知道萨帕塔听不懂,甚至也不一定在听。但是他想说。他说起那只美洲虎,那只美洲虎并没有吃掉他和他的羊们,而是绕着他们打转,盘在他们身边,赶走其他的美洲虎。直到天亮,直到他的族人找到他和他的羊。说起那只雉鸟,它仿佛把森林里的彩虹剪下来一般,挂在身上,鸣叫千回百转。说起他的三儿子,他很听话,没有像其他儿子那样去拉巴斯,但是他在双科乌马山离一个很大的球茎不远的地方,滚下了山坡。他说起拉巴斯,他的儿子们给他讲过,但是他一直无法想象那是什么地方。他只知道那里的房子就像双科乌马山那么高,那里的人们,都不放羊。所以他很想不清楚,那些人们不放羊,那他们哪来羊毛做衣服,哪来的肉吃。萨帕塔听到马卡在说话,但是他听不懂。而听不懂也没关系,萨帕塔继续唱歌。唱那首在月亮岛上轻声高唱的歌,唱那首曾经唱给朗月之湖的歌。他唱的时候偷偷地拉住她的手,她没有挣扎,只是顺从地低下头。他送了一串用最难找到的鱼骨串成的手链给她,她每天都带着,偶尔还会把手链握在手里,害羞地笑。他唱每首他记得的歌,渔季到来时候的歌,拉网时候的歌,与别的部族开战时候的歌,祭祀雨神和太阳神的歌,送别他的亲人上去天界时候的歌----这首歌是欢快的,他唱得眉头上扬。马卡听着萨帕塔的歌,继续说啊说,声音慢慢低下去,越来越低,最后终于没有声音了。嘴里的酢浆草也停下来,没有再嚼。眼睛还是那样眯着,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仿佛在自家的茅草屋前的空地睡着了一样。萨帕塔完全忘记了身边躺着的人,越唱越高亢。他仿佛看见了他年轻的时候,划着村里最大的淘淘拉。带领村里的小伙子们,用鱼叉扎了一条很大的鲇鱼;那是他父亲之后,村里猎到的最大的鱼。就在这时候,湖中间有一条鳟鱼跳了起来,鳞片闪闪发光。萨帕塔毫不犹豫地就跳了下去,他甚至忘记了他没有带鱼叉。如果你当时在场,你就会看到萨帕塔慢慢沉下去。他枯槁的手臂已经扬不起水波,他微张的嘴唇已经唱不出那些歌。那就这样慢慢地沉下去,再也不会唱那些乌鲁语的歌。而马卡躺在草地上,羊群在他旁边吃着草,眼睛眯着,。大约也会这样一直眯下去。他的嘴巴紧闭,仿佛害怕泄露了世界上只有他懂得的平切语。这时候,阳光渐渐猛烈。来自阿根廷的、中国的、西班牙的(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把这里当成他们的领地)、印度的、美国的、南非的,各个地方的游人开始多起来。他们说着不同的语言,饶有趣味地观赏着岸边的酢浆草和几只白色的羊。当然他们更感兴趣的还是湖上的乌鲁族青年们,这群健硕的青年光着上身,划着淘淘拉。撒网、收网、撒网、收网,健硕的胸膛上汗水映照出太阳的光芒。见到有人观看,他们便更卖力地喊起号子,捕鱼的号子、撒网的号子、拉网的号子。他们喊得越卖力,今晚收到的钱大约就会越多。想到这里,他们就喊得更卖力了。他们就一直这样喊着号子,用西班牙语。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李华07工程电气4班这是一个发生在梦里的故事。(如有雷同,请对号入座!)如果你觉得太长,不想读下去,那么请你用五分钟认真地看下去,或许可以找到共鸣。如果你愿意的话。PartⅠ我变成了一只蜗牛,我的师傅是一只乌龟,但他已经活了九九八十一年。蜗牛从小就是孤儿,他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直到有一天,乌龟出现了。乌龟对着蜗牛说,你跟着我吧,我收你为徒。就这样,蜗牛在乌龟精心的呵护下长大了。有一天,师傅把我叫到跟前,说道:孩儿,你已经长大了,你该离开我只身闯天涯了,外面的世界可是很精彩的。我说:师傅,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对,我可以改,我不想离开你。师傅说:没有,你没有做的不对,师傅也很喜欢你,但你必须离开,这是天意。我懵地一下跪在了师傅面前。师傅说:男儿膝下有黄金。我说:怎么我上次看到有个人把整个腿都切下来了,连块铜也没找着!师傅说:听我一席话,省你十本书!快起来!~于是我起来了。我说:那我应该去哪里好?师傅说:你自己都不知道去哪里,我更加不知道。我说:您不是先知嘛?您知道的。师傅说:从我是先知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后悔。我说:有什么好后悔的?师傅说:因为先知肯定会先预测自己是什么时候死的,所以我现在唯一在做的事就是等死。我说:那您告诉我,未来的我去了哪里?师傅说:我说过了,未来是一个定数,发生的一切都是天意。我不能告诉你你去了哪里,但我可以告诉你,你去了一个很远很远,很高很高的地方。我说:天意一定要我离开您嘛?师傅说:虽然这个世界很大,但总会有重逢的一天。PartⅡ我就这样离开了师傅,第一次感到很迷茫,我的未来,一切都是未知数,而师傅说过,未来是一个定数,发生的一切都是天意。如果幸福是浮云,痛苦似星辰,那我现在的生活真是万里无云,漫天繁星。师傅临走时送给我两句话,一:出问题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别一便秘就怪地球没引力。二:“你要记住,你是一只蜗牛,所以做某些事情的时候,你要够牛。但做某些事情的时候,千万不可以太牛。”我彻底没有明白这句话。我把师傅送给我的第二句话写在地上,我趴在地上憋着气看了整整一天,结果还是没有看明白,只憋出一个屁。总觉得师傅赠予的两句话之间有着很微妙的唯物哲学关系,但就是参透不通。不过我却想起了师傅曾经说过,思考的时候要学会不要想前提,不要看条件,只去想结果。如果一直究其原因,那只会是陷入黑洞。我深信师傅的话,因为师傅是很厉害的。我曾想把师傅说过的话记录下来,写成一本语录,但是像这样子的:“年轻的时候,我们常常冲着镜子做鬼脸;年老的时候,镜子算是扯平了。”、“什么是幸褔?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如果有一天我变成流氓,请告诉别人,我纯真过”。。。。。。师傅说过的话实在太多了,我无能为力。印象最深的是师傅千叮万嘱对我说:红颜祸水啊!我还记得师傅说的时候的表情,那忧郁的眼神,那唏嘘的须根。事实上,师傅曾经纯真过,他有一段幸福的感情,但是他的爱人突然跟他说,你这个无能的慢乌龟,我不要你了,就这样,和他在一起10载的伴侣跟着海龟私奔了,至今下落不明。师傅为此绝食了10天,失眠了10夜,最后还是想开了,于是写下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独恋一枝花,本来数量就不多,何况质量又不好”的伟大诗篇。第二年,师傅参加了历史有名的“龟兔赛跑”,结果令人大跌眼镜,因为师傅赢了。事情确实有点出乎意外,但又在情理之中。师傅用他的人生历练告诉我,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师傅的意思就是说,他记住了他和她那段现在想起来都很甜蜜的往事,忘记了那个忘恩负义离他而去的她,改变了他很慢的事实(他赢了兔子足以说明),接受了他是一只乌龟的现实。PartⅢ待我醒来,我却发现自己出现在山脚下,我冷静地告诉自己,当一切不能解释的时候,不要想前提,不要看条件,只去想结果。我还没有来得及欣赏周围的风景时,天突然下起了雨点。来到树下躲雨的那一瞬间,我呆住了,我竟然找到了一个很像我的人,无论是从哪一个侧面或者角度都很像,但是比我大一号。他是田螺。师傅说过,可以从外表的美来评论一朵花或者一只蝴蝶,但是不可以肤浅的这样来评论一个人。这样,我就放弃了对田螺的一翻打量。田螺说:你知道我是谁嘛?我说:我都不知道我是谁。田螺说:你要去哪里?我说:师傅说我会去一个很高很高的地方。田螺说:你的意思是指山顶?我说:应该可能是。田螺说:你别讲笑话了,就凭你这个速度啊?我说:你不信我说的话?田螺说:我没有不信你的话,我不相信我的耳朵而已。我说:师傅教导我,再长的路,一步步也能走完,再短的路,不迈开双脚也无法到达。田螺说:说的比唱的还好。我劝你还是放弃这个妄想。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不过我会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你知道嘛?想法分很多种,某些想法就叫想法;某些想法只是想,不去做,所以叫空想;某些想法不切合实际,所以叫妄想;某些想法是对未来事物的希望,所以叫做理想。田螺说:那你觉得你上山顶是什么想法?我说:理想。田螺说:两个字:不好笑。我说:不好笑,是三个字。田螺说:我故意说错的,没听出来我在笑话你?我说:随便你,师傅告诉过我,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田螺说:对,说自己的话,让别人走去吧。你走吧,不送。我说:再见。PartⅣ就这样,我义无反顾地,一步一步往上爬,等待阳光静静看着我的脸。重重的壳挂着我轻轻的仰望,我相信总有一天,我有属于我的天。。。。。。。那只蜗牛爬上了巅峰,但是由于劳累过度,就这样撒手西去了。乌龟师傅说过的,这一切都是天意。乌龟来到了山顶,给他的徒弟蜗牛立了一个墓,还亲自写了一行字:巅峰上的蜗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