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06环工3班梁彦邦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分裂一生似乎在短短几秒内演完,还没来得及谢幕,随着咚一声闷响,在空中用完美的轨迹,过早的结束在不安的漆黑中。“简直可怕到了极点,脑浆溅了一地,头顶到上唇裂成两半,像被切到一般的西瓜。”言辞是如此骇人,却没看见他脸上带点调侃的笑褪去过。“不还真的看到啦?”不知那位听众冒出这么一句。“当然咯!”明显着急的他,努力捍卫着自己的功劳,“那可是我发现的,就今天早上嘛,我是第一个经过这里的人,你们知道的,我晨跑经过这里。”说罢,那种脸上竟泛起一波波自豪的涟漪。这种脸我见过,那是历史书上满载而归的航海家等待皇室召见的脸。此刻,他仿佛发现了新大陆,而不是一堆血淋淋的肉。自然而然,他成为众人的焦点。作为另一位目击者的我,对此种亵渎死者的行为难以苟同。且不论那块肉曾是我的好友,仅仅是卖弄死亡这行为,已令人呕吐。愤怒的我还来不及揣摩他的自豪中是否包含起床跑步之早,也来不及思考坠落的他算不算经过了这路,更来不及在脑海中绞死他刚才的话一万遍,回忆中的那片绿——凤蝶的绿色碎片已勾去我所有思绪。挣扎那不是他最爱的凤蝶标本吗?回忆在凤蝶处呈放射状发散,继而变得无序,错乱,绿色凤蝶穿梭在现实与回忆的边缘,忽而变得僵硬,从高空坠落,有如教堂的彩玻璃,在撞在模糊的他身边土地的一刻,碎成纷落的彩色碎片。回忆再次启程,用盲目的激情狂奔,一切与他有关的记忆都与那张裂开的脸结合成一幅幅滑稽丑陋又可怕的幻灯片,失控地在脑海中放映。那张脸一半在阳光中大笑,另一半却躲在黑暗中抽泣。思维像发疯的野马在妄想的空间中飞驰,打乱现实与幻想。当好像在找什么,却又不知道要找什么,没有头绪,没有思路,只有歇斯底里的找,人便陷入困境。这种困境正像在黑暗摸索空无一物的密室,着急却又无限等待。恋情“嘿,想什么呐?”那个甜美的声音打断了我,或者说是拯救更贴切。我和她的恋爱在动荡中发展,貌美如她自然不乏追求者,即使我们的关系早已公开。有时,连我都搞不懂两个如此不相称的人是怎么走到了一起。他喜欢我哪一点别说我,就连她,也大方承认——不知道。当她反问我同样问题,我也是哑口无言。感觉吧,她总说,恋爱讲的就是感觉。实话说,数起最求她的那伙男生和我的区别,五个手指都嫌多。人都一个样。就那点区别能给她什么感觉?就是这种虚无缥缈的“感觉”,维系着这段恋爱,不安总是有,但还没到阻碍我俩的发展的程度,起码现在为止,我们都还很爱对方。在一切不确定中,我采取的态度是,我跟她走,她跟感觉走,感觉跟着时间走。希望能走到最后。回忆之路与死亡不相称的凤蝶,裂开的脸,对他的印象,一切都是隐喻——他是自杀的。这种想法是在我任性地断定他自杀之前还是之后产生的呢?人总想事情朝自己偏爱的方向发展,现实的不行,精神上的也凑合。无论想法在判断前还是判断后产生,都暗示着我希望他的死事自杀。到底为什么有这种期待,什么力量在推动我,我不知道。只是想,就做了,世界没有这么多道理。从目睹他惨状的第二天,我便开始收集对他的回忆,试图整理出一个自杀的他。终于走完一天,白白翘掉两门课,毫无收获。平时又旧又破的校园如今却如北极巨大的坚冰,好不容易绕完一圈,能看到冰中央,却找不到哪怕小小一条裂缝作突破口。这才明白,回忆世界之大,岂是那方寸土地?只有当回忆与你邂逅,才会感到浪漫,而追逐回忆,只有一件力不从心。我敢说和他踏遍过整个校园,如果记忆可以重叠,说不定我和他的脚印能盖过大半土地,只是,那又如何?好几天下来,行动依然一无所获,每想摘取与他的共同回忆时,就被阻挡,正是自己的回忆,掩盖了和他。在饭堂,我和他吃过饭,在树木园,我和他散过步,之后呢?就是我和她第一次亲吻的记忆,第一次大家为我庆祝生日的蛋糕。还有那十九根蜡烛。为他我只能画出那张小小的粗糙的“生活线路图”,比学生会开学发的校园地图还简陋,可以注解的文字却无从下笔。以至于不知情的她以为我在本子上乱涂鸦。异化休息一下吧。我停下了脚步,远处,落日余晖斜在踢球的人群上,远看有种唯美的生命感,明明不可能却还是幻听到进球的兴奋地欢呼。抬头看天,色彩在翻卷中层次分明,自黄到红,浓轻并重,交错的阴影立体感鲜明强烈,看着造物主的奇迹,心中一切仿佛羽毛般轻盈,是在太美,在记录本上,我随手写下几个词:足球,夕阳,云彩。新的一天,清晨的风拂面而至,清香味随风扑鼻而来。是泥土!心头一乐,深呼吸,感受晨风轻快。看小鸟活泼打趣,看着将落未落的树叶发呆,直到它毫无重量地飘落在草丛里;午后的太阳照耀在盛开的紫荆花上,燃气生命的花火;夜深人静,路灯的温柔招惹了一群叫不出名字的小虫,温馨地扑入其温暖的怀抱。越发的,我看到许许多多从前没发现的美丽,一切都拜那份执着所赐刻意寻找回忆,一无所获,却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生活之美。回忆只能邂逅,生活之美却需要发现。十天,二十天,一个月,时间越久,我越是陶醉在我的生活中。随手记在本子上的词正在积累,越是后面越没有逻辑,想记就记:晨风,树叶,鸟儿,阳光,紫荆,路灯,小虫,长发,蛋糕,香水,眼镜,尼采,星星,玻璃猪,手机,青蛙,萝卜,蜻蜓,茶壶,吻,凤蝶……终于,我好像已经把他的事抛诸脑后,除了尾页那张丑陋的路线图,本子上记录的全是我的回忆。放轻松点,他不找你,你怎么也找不到他。我时常如此暗示自己。他也从来没找过我,慢慢地,我安心的放下这事,重新回到属于自己的生活。的确,他的死带给我短暂悲伤,却对我的生活没有丝毫影响,学校对此事的调查是保密的,甚至后来在没有人提起过这事。而渐渐地,本子自然而然变成了我的回忆记录本。尽头余下的两年很快过去,随着大学生活结束,所有属于大学的都成为了过去。她离开了,分手还是朋友,那天她是这么和我说的,我以符合一贯作风的态度,放开了她,也没问原因,即使知道,也难以力挽狂澜。感觉到了尽头,该发生的也就会发生,我这么猜想过。她还把我的记录本带走,说上面有很多我和她的美好回忆,对等的她把最喜欢的耳环送我留念,和平分手。我也曾在那段时间戴过一下,最终还是难以理解把钉子钉在耳垂上的快感,那感觉实在不是滋味,以至于我某天随手把它摘掉,弄丢了一只,现在,剩下的那只在抽屉里封了尘。信件今天,邮差送来一份包裹,是她寄给我的,我们依旧有通讯,关系也不再尴尬。大约有半年了,她再没给我回信,我想大概是结了婚,就再没给她写信。今天受到她的包裹自然觉得惊喜。里面是一本熟悉的黑皮笔记本,还付了一封信。我急切地拆开信封,意想不到的是,信上劈头一句:“真想不到你从前是这种人!”一头雾水的我硬着头皮读完了这篇投诉信风格的文章,叹了口气,边想象着结婚后的她穿着拖鞋,挺着从前没有的肚腩,用做家务锻炼出来的强壮臂弯提着菜篮子,大声地和菜贩子讨价还价的情景,边依信中所述,打开了我从前从没打开过的回忆记录本的内外封面的夹层。一封信?!字体仿如女子写给情人的信般娟秀温柔。对信,我毫无印象,但字体却又说不出的熟悉,信不长,内容是这样的:亲爱的你:我离开了,你会记得我吗?或许决定得太突然,来不及道别,不是到了非走不可的地步,我不会这么做。你知道的,我拙于向别人表达自己,愿你记得我们一起的快乐时光,那些日夜将会成为我永恒的记忆。——凤蝶简直莫名其妙!什么凤蝶?更奇怪的,是为什么我的本子上会有如此一封信?恶作剧?暗恋者?排除一个有一个的可能,我差点陷入了困境。可能太疲惫,才躺下,我像陷入床里,浑身无力。不知道此时我还是否清醒。朦胧中,我看到她拿着土豆端详的眼神,是那么认真,仿佛要把手里的土豆看穿。她如此生气,是不是还爱着我?这想法如夜里的流星,一瞬即逝。同学会毕业一眨眼已经十年,同学们不复当年容貌,难得再相见,大家兴奋地交谈。有人夸耀,有人慨叹,有人喝了酒变得郁郁寡欢。我终于再次见到她了,谈了几句,发现没有话题,我们都没提起信的事,如此场合,那不会是好话题。大家都喝了酒,开始闹起来,笑的笑,哭的哭。只有几个人,还能清醒地聊着意见怪事。事情是这样的:有几位同学在以前的东西里找到几封莫名其妙的信。虽只听到个大概,但我已直觉,那封署名凤蝶的信,可能于这事有关。在大家沉思的空挡,有人嚷嚷说:“这封对吧?”十年了,那种调侃式的笑和成为众人焦点的欲望还是一如既往,而我,也一如既往地毫不掩饰对他的厌恶。原来,人有很多东西是不随时间改变的,特别是某种丑陋.经大家确认,的确是这封信,但无论何种推测,都只是加深了信的神秘感,而谜底就越来越深.终于,会散了,此事不了了之.同学们深知我和她得关系,最后,通过投票分配,把单身男生分配给单身女生,作为回家的”护卫”.就这天晚上,在她家,我们发生了关系.大学后我没找过女朋友,但并非和别的女人发生关系.当初学生时期都羞涩保守早已消失,这是一种需要,当你你需要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和你一样的人,不论男女.这次的体会是愉悦的,在她带醉意的鼻息中,我嗅到当年那种爱意.在这之前,这种肉体关系重没给我如此强烈的感觉.这种激情让我确认,我依旧爱着这个女人.与她的回忆涌上心头,我再一次把她紧紧搂在怀里.谜底事后,我俩都洗了澡,酒也醒了.窝在床上,她把脸贴在我胸口,我抚着她柔顺黑亮的头发,聊了起来.现在的我和她在没有任何间隔,两颗心紧紧贴在一起.原来她和我一样,毕业后再没交过男友.后来谈到笔记本的事,她羞涩地道歉说那是误会.她发现信署名,以为笔记本上凤蝶就是她,就怀疑我当时不忠诚.不过她保证,再也不会怀疑我.那凤蝶是我送给她二十一岁生日的礼物——一个凤蝶图案的头饰,而不是一个人,我认识的人理,没有小名凤蝶的.两年后,我终于与她结了婚,过着快乐的生活.她终于成了一位普通的妻子,尽管她没有穿着拖鞋,挺着肚腩,大声地与菜贩子讨价还价,但终究还是会拿起土豆端详,但我知道,那是爱的表现,无论是爱土豆,还是爱那个喜欢吃她煮的土豆的人.最值得高兴的,是她不再跟着感觉走,而是牵着孩子,快乐地跟我走.就这样,直到走完一生,凤蝶和他,在没有与我邂逅过.
07级汉语言文学三班江春燕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充满青春气息的脸庞却是毫无生气,眼中流转的不是流动的灵气,只是毫无焦距地望着镜中的脸。“已经是第四个星期了!”丹丹在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她乘着暑假随亲戚来到这个工厂当女工,日复一日的生活慢慢地磨着她的话,她的力,她的心。慢慢地,她随着宿舍的女工们走着,机械地重复每日的生活,重复着每日的工作。虽然天还很早,但夏日的阳光已经无处不在,是淡淡的,暖暖的,此时的阳光是多么舒适,但匆匆的脚步只是闪避着,希望不会迟到。因为迟到,意味着要被扣钱。丹丹来到她工作的车间,门口已经开了,她随意找了个空的位置,就坐了下来,那是一间不大的车间,门口右边便是主管的桌子。再向前有一个架子,工人们的水壶便摆在那里,正对着那长长的转动的工作带,前面有一台很大的风扇,但能吹到的只有前面的位置,工作带两边散布着椅子,顺着望下去,最后那里堆积着货物,一个架子上还堆着各种工具和各类的钉子、螺丝、标签,那些用胶布粘好的空箱子到处都是。人慢慢地多起来了,此起彼伏的聊天声打破了沉默的寂静。“小鬼,今晚又去上网吧!”“我都快困死了,昨晚上网上到早上两点多,实在受不了。如果今晚又加班到十一点,就别想去了!”说完,被称作“小鬼”的女孩就趴在桌子上,直接闭上眼补眠了。“喂,丹丹,我昨晚在溜冰场看到你了!”响亮的声音响起,阿梅已经来到她的面前。前不久才染成红色的头发已经显得粗糙,穿着牛仔裤和高跟鞋的阿梅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成熟,但同时她也是直率、豪爽的,使她成了丹丹在这里的朋友。“嗯,昨晚跟亲戚去看看,图个新鲜。”……每个人的工作都不是固定的,有时焊线,有时装螺丝,有时装配件,有时贴标签,有时打包装……即使你完成了手头的工作,也会被安排去帮别人或做新的任务。而这一切,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所掌握的,也就是这个车间的“头”,被称作“拉长”。简单而冗长的工作带来的空虚感、无奈感、后悔、懊恼,每天都冲击着丹丹的心。人总是要活下去的,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打包装的大叔是穿着工作服,一条中裤,赤着脚走来走去,平时就只有他和另一位三十多岁的阿姨在后面接“流”下来的货物。大叔需要封箱、推车、搬货物,他已经五十多了,因为人手不够,听说他们经常不能按时将货物装好。终于,在上完早班后,拉长就要求大叔和阿姨留下来“连班”。但丹丹下午来上班时,就看到拉长和大叔在主管面前吵了起来。原来大叔下班后就走了,拉长来了,两个便在主管那里吵了起来,他们互相指责对方。最终大叔还是留了下来,回到自己的位置,依然是封箱、搬货、推车。生活的重担让他不得不屈服,磨掉了他的棱角,磨掉了他的傲气,他只能没有选择地留在这里。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社会!只能让自己更强,才能生存下来。多少年后,或许丹丹也会变成另一位“大叔”,生活就是这样现实,谁知道呢?在丹丹心中,只是单纯地希望平安地在厂里打工,只是单纯地希望能减轻家里的负担。但现实永远也不可能放过她,让她直面它,因为它是残酷的。忙碌的赶工,使每个人都埋首在自己的工作,整个车间里充满了“嗡嗡嗡”的机器声,弥漫着一股沉闷,令人窒息的气氛。“丹丹,能不能借你的手机给我打个电话?”一个小小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丹丹抬起头,原来是他。他是三天前刚来的一个男孩子,皮肤很白,长得很好看,弯弯的眉,挺拔的鼻子,嘴唇比女孩子的更红更薄,就像一个可爱的邻家小弟弟。丹丹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机。由于第一次离开家打工,家里人为她买了这台手机,好方便联系。丹丹害怕手机放在宿舍会被人偷,所以平时上班总会带着它。男孩看到丹丹没有回应,脸色焦急道:“我真的有急事要打个电话,求求你,我会付你话费的!”最后丹丹将手机递给了他,男孩立刻伸手拿过手机,转身拨了几个数字,然后把手机放在耳边向前走了几步。令人震惊的事发生了,他突然向门口冲出去,就那样消失了。丹丹稍愣了一下就反应过来了,她大声喊起来:“他偷了我的手机!”她立刻跑出去,所有人都被吓到了。手机没有追回来,留在保安室的只有那个男孩的身份证复印件,但那上面的地址据说也是假的。丹丹只能去警察局报警,那天晚上,她整整哭了一夜。在距离开学还有两周的时候,丹丹辞工了。但她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回到学校。光灿灿的阳光,青翠繁密的大树,都在昭示着夏天还没有结束。当她提着行李回到学校时,仿佛做了一个梦,梦中有阿梅、拉长、大叔、男孩……这个夏天似乎是灰沉沉的。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09工程学院机化二班罗泽欣六月的天气,是折煞人的天气。六月,却也是离别的季节。空气似乎凝固了一般,笼罩着这一片怕人的寂静。但,暴风雨也似乎即将来临。这是一间普通的冰店,不大。老板娘用熟悉的动作搅拌着刨冰机,她满身是汗,尽管店中的空调嗡嗡作响,掺杂着刨冰机的嗒嗒声,单调地绕翻整间冰店。两杯芒果刨冰就在我的面前,而隔着刨冰的人是一个多么熟悉的人。但,彼此都不开口,头低低的,似乎彼此又不曾相识过。芒果刨冰是我点的,彼此都喜欢。三年了,口味一直没变。三年的相识,只因这店里的芒果刨冰。而三年后的此刻,对着这已三年了的芒果刨冰,彼此却又似乎不曾喜欢过。我轻轻的吸了一口,冰开始熔化。我轻轻地对她说,吃吧,化了不好吃。她只是低着头,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那冰。大家都很拘谨,仿佛回到三年前的那一刻。老板娘打开音乐,那熟悉的吉他声荡漾在我的心中,张学友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一切却又回到三年前。她红了眼,抬头望我一眼,却发现我一直在看着她。我把头转向一边,试图不与她四目相视。但,一切却又与三年前不同。但她开口了:"你真的要走?"我仍只是轻轻低下头,口中发出不知是"嗯"还是"哦"的声音。她似乎没听到,仍看着我。我假装没看到,飞快地用勺子把冰往嘴里塞。从身上掏出4块钱,两份刨冰的钱,轻轻地放在桌上,转身飞快地往外走,身旁只听到微微的哭泣声。外面已是乌云密布,雨终于从云缝中挤出,嗒嗒地打在地上,打在身上。鼻子有点酸酸的,那又似乎回到三年前,彼此都没伞,在那冰店外面,吃完冰,在雨中漫步。我哭笑,但我并没没有放慢脚步,硬忍着不回头------那已是第二天的早上。六点半,我收拾好东西,准备踏上北去的列车。打开手机,只见手机上显示一条短信,发信时间是昨晚12点。仍然是那熟悉的手机号码:一路走好吧,希望你能在那边生活得更好。也许我们以后还有机会再见,无论是何时。希望大家都好。别了,仍是那芒果刨冰和学友的歌。(完)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信息学院芽①塞萨尔·奥古斯托·费利佩·萨帕塔(CésarAugustoFelipeZapata)抬起头,望了望面前的的的喀喀湖。事实上萨帕塔并不叫萨帕塔,他有一个印第安名字,一个货真价实的印第安名字。就像他现在看到的在的的喀喀湖上划着木筏----乌鲁人称为淘淘拉(Scirpustotora)----打渔的乌鲁人一样,都曾经有一个货真价实的印第安名字。但是萨帕塔已经想不起来他的印第安名字了。隐约记得他小时候似乎跟部族里的小孩们去捕鱼,赢得了一个海马屠戮者的名字。在一个远离海洋的山上有这么个名字确实很奇怪,但是的的喀喀湖就是这么奇怪----名字很奇怪,里面的东西也很奇怪。这样的一个淡水湖居然有海马在里面。但是萨帕塔不觉得奇怪,因为他在湖里用香蒲草和芦苇捆扎起来的浮动小岛上住了82年。从他出生的时候起,他就知道,并且坚定地认为,所有的湖里,都有海马。突然他想唱歌。部落里比他更老的人都已经死去,而年轻的印第安人们去了库斯科。或者翻过更高的山,去了更远的纳斯卡,带回来了发动机。装在小船上,发出噗噗噗的声音,还有臭味。他们用西班牙语高喊着打渔的号子。可是,没人陪他唱歌,没人听他唱歌,没人听得懂他唱的歌。他也不在意,回头看了看部落里的人们,便唱了起来。部落里的人们都已经习惯。每个早晨,如果天气好的话,萨帕塔就会站在湖边唱歌。部落里有些比较老的人,可能会听懂某个简单的句子。比如一网下去哟嘿,鱼儿一群群嘿,但是更多的就听不懂了。听多了,他们也就习以为常,就像早上听到妇女们起来准备早饭时候锅铲的声音。而即使有一天,萨帕塔死了,听不到他唱歌了,他们大抵也会很淡然地坐在桌子边,眼睛有点犯困,等着早餐端上来,吃完,好去打鱼,喊着西班牙语的号子。对着的的喀喀湖和远处的双科乌马山,他就唱了起来。萨帕塔的声音不好听,衰老摧残了他的声带,让他的声音显得更加嘶哑。他唱的歌似乎是他爷爷教给他的,似乎又不是。一个80多岁的老人,哪能记得这么多事;这么多,已经没人在意的事。他也不会在意他所唱的乌鲁语现在整个安第斯山,整个南美,整个世界,都只有他一个人懂了。他甚至连南美和世界这个概念都搞不清楚,他所能理解的最大的空间,就是安第斯山。他以为的的喀喀湖就是世界的中心,他以为远处的双科乌马山就是擎天的柱梁。这时候,塞林达·埃菲赫尼亚·马卡(CelindaEfigeniaMarca)赶着他的羊来到了的的喀喀湖畔。马卡是玻利维亚人,但是事实上他对这个国家的存在与否毫无兴趣。他只对他的羊感兴趣,他喜欢看着他的羊在湖边低头啃着酢浆草。马卡是去过拉巴斯的。拉巴斯离双科乌马山和的的喀喀湖只有几百公里。马卡的七个儿子,除了一个在双科乌马山上挖球茎的时候失踪了之外,其他的六个都在拉巴斯干活。他们在建筑工地上,或者在垃圾场,或者在贫民窟。马卡的大儿子过得比较好,他跟了一个贩卖妇女的老大。上次还从穆里略广场那边带回一个妓女,给马卡见过之后,说是要结婚,便又回拉巴斯去了。马卡的部族里,。年轻人都已经去了拉巴斯。只剩下几个苍老或者即将苍老的妇女,每天侍弄着三两头羊,念叨着她们杳无音讯的丈夫或者儿子,用西班牙语念叨。偶尔,还会蹦出几个平切语的词根。马卡不懂西班牙语,所以他跟部族里的女人们基本没有交流。每天就起来带着他仅有的四头羊,到村外,或者更远一点的地方喂养。看它们吃酢浆草,他自己就会躺在一个温暖的地方,等绵软的阳光,懒洋洋地,刺穿心脏。十二天前的早晨,有很好的阳光。马卡赶着羊出了村,一直往西北走;走着走着,他有了走下去的欲望。于是他没有躺下,一直赶着四头羊,往西北走,往西北走,往西北走。所幸现在是晚春,安第斯山上没有那么多的暴风雪。而马卡这几晚也遇上了难得的晴空。晚上马卡就聚拢他仅有的四头羊,把自己围在中间,抱着一头,沉沉睡去;第二天醒来接着走。渴了便喝一点德萨瓜德罗河(Desaguaderoriver)的水,饿了便在草丛中寻找一些浆果。一个六十几岁的印第安人,若果在3800米左右的安第斯山上饿死,在过去是断然会被部族里耻笑的。当然现在不会了,因为已经没人在意,也就没人耻笑了十二天后,马卡沿着德萨瓜德罗河,来到了的的喀喀湖畔。他的四只羊仿佛没有感觉到空间的变化。或许对它们来说,村落外面的酢浆草和的的喀喀湖畔的酢浆草并无区别。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萨帕塔开始并没有注意到马卡的到来。的的喀喀湖已经开发为旅游区,像萨帕塔这样的乌鲁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景点的一部分。打个残忍点的比方:一个被关在笼子里的滇金丝猴突然看见笼外如织的人群中出现了一个肯尼亚人,这只滇金丝猴断然不会有任何太过意外的表情的。萨帕塔就在那里自顾自地唱着歌,唱所有他能够记得的歌。比如他的曾曾曾祖父在湖里打起一条两米长的鲇鱼;比如天上的雷神曾经迁怒于双科乌马山,把附近的一切烧成了灰烬;比如他们的祖先是怎样挖开这个宽广的的的喀喀湖,泽被后世。马卡吆喝着他的羊,走到萨帕塔身边,躺了下来。看上去他已经累坏了,再也走不动了。他觉得萨帕塔这个人很有趣,出于礼貌,他想称赞一下萨帕塔的歌声。说出几个音节后他突然发现他说的是平切语,这个唱歌的男人应该听不懂。他又无趣地摇摇头,仰躺在一大片酢浆草上面。萨帕塔也发现了马卡与其他游人不同,毕竟一个正常的游人不会穿着破烂的部族衣物赶着四只羊徒步过来的的喀喀湖朝圣。游人们都是坐飞机去拉巴斯再转搭舒服的大巴,衣着整洁体面地过来的的喀喀湖;好奇地看每一个地方,在湖里大惊小怪地碰一碰湖水,便又回去了。萨帕塔再回头看了看马卡。马卡半眯着眼,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在倾听甚至享受萨帕塔的歌声。萨帕塔便更加卖力地唱了起来,仿佛要将他82年积蓄的歌声全部唱完。唱着唱着,他忽然想起了70年前的一个夜晚,他偷偷离开家,划着家里的淘淘拉,朝远处的月亮岛划过去。那时候他的父亲和祖父还健在,他们曾经指着远处依稀的景象,给他讲过太阳岛和月亮岛的故事。当他终于到达月亮岛的时候,岛上的宫殿差点让他目眩地倒在地上。那并非是霸道而蛮不讲理的耀眼,而是清灵的月光宛如天界的使者,寂静而让人敬畏地倾泻在宫殿和金字塔上面。萨帕塔不小心踢到了一个小石像,清脆的声音惊起一只黑暗中的鸟。那只鸟盘旋,最后落在金字塔的顶上。月亮在它的背后,仿佛至高无上的神灵。萨帕塔慢慢坐了下来,靠着玉米神的雕像,轻轻唱起了歌;一首他从未听过,也没有人教过他,但是他忽然就会唱了的歌。后来的七十年里,他再也没有唱过那首歌。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来了,便开始唱了。他站在湖边,眼睛仿佛突然看到了神圣的光芒。声音一下子高亢起来,仿佛要穿透远处的薄雾,穿透双科乌马山的旗云,一直到达天界。萨帕塔相信,他的父亲在那里,他的祖父在那里,他死去的族人们都在那里,他们会跟他一起唱歌,唱乌鲁语的歌。马卡当然听不懂萨帕塔在唱什么。他只是眯着眼躺在那里,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他伸手在身边摸了摸,拔了一些酢浆草,把根折掉,放进嘴里嚼着。味道不是很苦,但是带些酸味,这勾起了他的食欲,让他觉得更饿了。他嚼了一会,吞进去一点,其他的又吐了出来。但是萨帕塔的歌让他想起了某些东西。很小的时候有一次他放羊,迷路了。至于是多少年前,他已经不记得,平切人没有纪年的习惯。他就朝着自己认为的家的方向一直走下去。不知道折了多少棵小树,踩踏了多少棵野花,好像还听到过美洲虎的叫声,都不重要。他一直走下去,想回家。但是那天,他还是没有回到家。那天的马卡,站在一个巨大的门下面,任凭他的羊在灌木丛中走散不见。那是一个马卡从未见过的,用一块巨大的石头雕成的门,上面刻着许多人。仿佛是马卡自己,抑或是马卡的父亲,或者他那个放羊掉下山坡死去的母亲。周围环绕着太阳纹,表情安详。那天下午马卡就在他从未见过的神迹般的地方里面游走。他抚摸每一个石柱和每一个石像,他在雨神维提科恰的面前虔诚地跪下,亲吻它的脚趾。他站在太阳门底下,看太阳从远处慢慢下沉。到最后仿佛所有的光都被天神收回,然后夜晚便像美洲虎张大的嘴巴一样席卷而来。四处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马卡想了想就趴在石台中间睡着了。趴在那个足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的石台中间,孤零零地睡着了。那晚他梦见了蒂亚瓦拉科帝国,梦见了他的祖先围在他的身边,祭祀至高无上的太阳神。马卡突然想跟萨帕塔说些什么东西,说他见过的美洲虎,说他见过最大的树,说他们家曾经有过四十二头白色和灰色的羊,说他的爸爸曾经去过双科乌马山----一个人,还在上面过了一夜----因此赢回了他妈妈。萨帕塔也想说点什么东西,比如他捕过的海马们,比如他喜欢过的那个女孩,他忘记了所有人的名字,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了。但是他还记得那个女孩----德丽卡娅·朗月之湖。马卡还是没有睁开眼睛,他已经完全没有力气。即使他的羊儿都还在,还在他身边,悠闲地啃着酢浆草。但是他已经没有力气赶回去。于是他就这样闭着眼睛,开始絮絮叨叨地说。他知道萨帕塔听不懂,甚至也不一定在听。但是他想说。他说起那只美洲虎,那只美洲虎并没有吃掉他和他的羊们,而是绕着他们打转,盘在他们身边,赶走其他的美洲虎。直到天亮,直到他的族人找到他和他的羊。说起那只雉鸟,它仿佛把森林里的彩虹剪下来一般,挂在身上,鸣叫千回百转。说起他的三儿子,他很听话,没有像其他儿子那样去拉巴斯,但是他在双科乌马山离一个很大的球茎不远的地方,滚下了山坡。他说起拉巴斯,他的儿子们给他讲过,但是他一直无法想象那是什么地方。他只知道那里的房子就像双科乌马山那么高,那里的人们,都不放羊。所以他很想不清楚,那些人们不放羊,那他们哪来羊毛做衣服,哪来的肉吃。萨帕塔听到马卡在说话,但是他听不懂。而听不懂也没关系,萨帕塔继续唱歌。唱那首在月亮岛上轻声高唱的歌,唱那首曾经唱给朗月之湖的歌。他唱的时候偷偷地拉住她的手,她没有挣扎,只是顺从地低下头。他送了一串用最难找到的鱼骨串成的手链给她,她每天都带着,偶尔还会把手链握在手里,害羞地笑。他唱每首他记得的歌,渔季到来时候的歌,拉网时候的歌,与别的部族开战时候的歌,祭祀雨神和太阳神的歌,送别他的亲人上去天界时候的歌----这首歌是欢快的,他唱得眉头上扬。马卡听着萨帕塔的歌,继续说啊说,声音慢慢低下去,越来越低,最后终于没有声音了。嘴里的酢浆草也停下来,没有再嚼。眼睛还是那样眯着,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仿佛在自家的茅草屋前的空地睡着了一样。萨帕塔完全忘记了身边躺着的人,越唱越高亢。他仿佛看见了他年轻的时候,划着村里最大的淘淘拉。带领村里的小伙子们,用鱼叉扎了一条很大的鲇鱼;那是他父亲之后,村里猎到的最大的鱼。就在这时候,湖中间有一条鳟鱼跳了起来,鳞片闪闪发光。萨帕塔毫不犹豫地就跳了下去,他甚至忘记了他没有带鱼叉。如果你当时在场,你就会看到萨帕塔慢慢沉下去。他枯槁的手臂已经扬不起水波,他微张的嘴唇已经唱不出那些歌。那就这样慢慢地沉下去,再也不会唱那些乌鲁语的歌。而马卡躺在草地上,羊群在他旁边吃着草,眼睛眯着,。大约也会这样一直眯下去。他的嘴巴紧闭,仿佛害怕泄露了世界上只有他懂得的平切语。这时候,阳光渐渐猛烈。来自阿根廷的、中国的、西班牙的(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把这里当成他们的领地)、印度的、美国的、南非的,各个地方的游人开始多起来。他们说着不同的语言,饶有趣味地观赏着岸边的酢浆草和几只白色的羊。当然他们更感兴趣的还是湖上的乌鲁族青年们,这群健硕的青年光着上身,划着淘淘拉。撒网、收网、撒网、收网,健硕的胸膛上汗水映照出太阳的光芒。见到有人观看,他们便更卖力地喊起号子,捕鱼的号子、撒网的号子、拉网的号子。他们喊得越卖力,今晚收到的钱大约就会越多。想到这里,他们就喊得更卖力了。他们就一直这样喊着号子,用西班牙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