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文/冯振伟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做了这样一个梦。这似乎是一个大喇叭裤刚刚过时,微叭裤悄然兴起的的时代。年龄的细节无从考究,只知道自己在上学。那时的学校里终日游荡着几个或一帮欺善怕恶的小混混。他们物以群分,低级的穿黑色衫,高级一点的染金发、穿喇叭裤配皮鞋。再高级的就没有了,都出外面混了。那时候我对皮鞋有一印象。在桌球室经常播的那些恶俗的警匪电影里,大哥总是那种翘着二郎腿坐着,任意指使人擦皮鞋的人。所以,皮鞋对于我这个只穿得起校服和凉鞋的穷学生,总有一种酸的感觉。仇视那种穿皮鞋上学泡妞,打架时还要用皮鞋跟人家凉鞋对踹,而且还要踹赢的人。我下课在操场时就见到过一个皮鞋的跟一个凉鞋的单挑,结果凉鞋的连鞋都被踢飞,脚板都血肉模糊了。对了,皮鞋的地位就是这样渐渐确立起来的,我想。后来,带着一点仇视和一点朦胧的崇拜,我鬼使神差地跟了一个皮鞋党混。虽然我穿的是回力。其实看清楚一点,是“同”力。老大就是那个踹王。他发明了口号:“穿皮鞋,走进你妈大道”。意思是要确立并巩固皮鞋在混界的地位,并早日让兄弟们穿上皮鞋,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然而当大伙儿问他的皮鞋是从哪里买的,他却说不出口,最后支吾着说是他爸送的。于是,我们一帮处男的精神就被这句口号引导着,这丝毫不逊于文革的口号崇拜。文革的拉红横额游行的景象霎时间闪过脑海,恍如梦境。我开始变得游手好闲。上课走神开小差,下课就跟在踹王后面混世。在单杠那边跟一帮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名字的竟然还能称兄道弟的人谈论,谁谁很拽,谁谁很欠扁,谁谁又被扁。在厕所里又讨论哪个女孩挺拔,哪个女孩被搞定了,又哪个漂亮的女孩原来他妈的是男的。因为有人发现他小便是站着的。在走廊遇见老师的时候,有个同学挺身而出拿着个装满水的避孕套,举到老师面前问这是什么。看见我们纯洁的女老师脸红得话也说不了,大伙儿哈哈大笑,我也在旁附和着,有那么白痴笑那么白痴。最后老师义正词严地掩饰:气球,不是这样玩的。以上就是我梦里的生活,没记住以前的事,未来也是个从来没有想过的鸟东西。虽然在他们打架的时候我只是在一边看,勒索低年级学生的时候又只是站在后面撑场面,一分钱也没收。但是我心里清楚,我不是做流氓的料,不是做大事的料,我的胆始终是小。我,只是穿十一块的假冒回力的料。我日复一日用玩世不恭的外表掩饰着本来也只能用显微镜才能看得到的胆。突然有个插班生插了进来,成为了我的同桌,一同坐在课室后面的角落里。我一看他就觉得他是个读书死的书呆子。戴眼镜就算了,偏要有条眼镜带挂在脖子,而且偏胖。那显然是弱智的象征。最令我不爽的是,他竟然穿皮鞋。我问他为什么有皮鞋,他一脸笑容说那是他以前在学校进合唱队时,他爸送的。我从小到大一直鄙视合唱队和鼓号队,觉得他们被老师操纵和利用着,张着大口歌颂祖国。其实准切点讲,所有的鄙视,都来自他那双印有米奇老鼠头像的,光灿灿的皮鞋。它甚至比踹王那双黑蜻蜓还要抢眼。我看看自己的同力,再看看他的,不禁感叹暴殄天物。有一天他问我,有没有听过《同桌的你》,我说没,只听过欠揍的你。他竟然问是谁唱的……我依然跟着踹王混迹江湖。上课时一边鄙视同桌抄得满满的笔记,一边等下课。下课一边在厕所进行集会听着踹王公布下一个勒索对象,一边等放学。总之生活丝毫没受到那同桌的既不时尚又不幽默的人格影响。又有一天他塞给我一包薯片,问我:“你是不是踹帮的?”我一把拿过薯片说:“是,你怎么知道?”那家伙这么笨也知道我们……他说:“是不是穿皮鞋就能进?”我看看自己那鞋帮快穿的同力,说:“不是,胆子大就能进。”“我想进……”那家伙为了能让我带他进去,每天帮我抄笔记,每天给薯片我吃。我从中找到不少便宜,例如,作业直接给他做,考试测验试卷直接让他替我写。他虽然样子笨,但考起来不差。有天他抬了个硕大的录音机回课室。并在下课时候把喇叭凑到我耳边。里面传来了一把有点沙的声音。这就是《同桌的你》,同桌说。我看到周遭同学传来厌恶的眼神,发觉喇叭实在太大声了,连忙说:“行了行了,小声点小声点……”同桌说:“呵呵……”我说:“擦鼻子滚蛋,哈。”我竟然觉得那歌也挺好听的,在梦里。想到这,我已经知道自己身处梦中,因为我察觉到耳边有一蚊子徘徊把我拽回现实。歌声与蚊叫声使我的知觉游荡在梦境与现实之间,我眼睁不开,只好在梦境里操纵着模糊的意志,搭着同学的肩膀,回到肮脏的厕所。我把同桌介绍给踹王,并指了指他脚上那双闪闪的皮鞋。踹王抽着烟,看着傻笑着的同学,目光下移到他脚上的皮鞋,漏出一脸坏笑,对着同桌说:“勇敢不?”“我勇……勇敢勇敢。”“证明一下。”同桌沉默了很久都找不到能在厕所里证明自己勇敢的方法。在这暧昧的包裹着烟味的空间里,我已经完全知道自己身处梦中,里面的所有人和物都是虚晃,在下一秒将任由我摆布。我可以上前给踹王一拳,就算他还手我也将感受不到痛楚。我甚至可以直接把自己的同力变成正版回力,或者直接过渡到世界上最昂贵的皮鞋。但是,以上所有方法,都似乎证明不了我自己的勇敢。我疯狂地渴望证明自己不是胆小,至少在梦里。在踹王面前,我突然向同桌伸了一脚,他哇一声趴倒在地。我飞快地从他脚上脱下那漂亮的皮鞋,当着踹王的面穿上。在旁边围观的小卒们,包括踹王都傻了眼,定着一动不动。在这个万人瞩目的伟大时刻,我终于觉得自己有偶像般高大。我想,还未完结。我拽起倒地的同桌,把他按进厕所。大伙都堵在门口围观。我大声地呼喊:“以后踹王混蛋去,你们都要跟我,谁不听话像他那样!”我按着同桌的脖子,把他的头塞进马桶里冲。水流疯狂地伴随着同桌的叫喊声旋转回荡。厕所整个空间都被声音撕烂得面目全非。同桌虽然哭得异常惨烈,但那始终是梦境。所有悲痛都是假的,假的。但我却看着脚上那双闪光的,明知是虚假的皮鞋,享受着这恍如真实的虚荣和羡慕的目光。之后我什么也不记得啦,好像被蚊子咬醒。回到现实,脱离了梦里的虚荣,总觉得空虚,特别是中午,每逢醒来空气都是粘稠得令人郁闷。到现在我倒怀念起梦中被我虐待的同桌。我想对他说声对不起。但是以后的梦都没有了他的踪影。这个梦是很久很久之前做的,之所以现在才记录它,是因为我的同桌——梦里同桌的原型,死于自杀已经有好几年了。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06环工3班梁彦邦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分裂一生似乎在短短几秒内演完,还没来得及谢幕,随着咚一声闷响,在空中用完美的轨迹,过早的结束在不安的漆黑中。“简直可怕到了极点,脑浆溅了一地,头顶到上唇裂成两半,像被切到一般的西瓜。”言辞是如此骇人,却没看见他脸上带点调侃的笑褪去过。“不还真的看到啦?”不知那位听众冒出这么一句。“当然咯!”明显着急的他,努力捍卫着自己的功劳,“那可是我发现的,就今天早上嘛,我是第一个经过这里的人,你们知道的,我晨跑经过这里。”说罢,那种脸上竟泛起一波波自豪的涟漪。这种脸我见过,那是历史书上满载而归的航海家等待皇室召见的脸。此刻,他仿佛发现了新大陆,而不是一堆血淋淋的肉。自然而然,他成为众人的焦点。作为另一位目击者的我,对此种亵渎死者的行为难以苟同。且不论那块肉曾是我的好友,仅仅是卖弄死亡这行为,已令人呕吐。愤怒的我还来不及揣摩他的自豪中是否包含起床跑步之早,也来不及思考坠落的他算不算经过了这路,更来不及在脑海中绞死他刚才的话一万遍,回忆中的那片绿——凤蝶的绿色碎片已勾去我所有思绪。挣扎那不是他最爱的凤蝶标本吗?回忆在凤蝶处呈放射状发散,继而变得无序,错乱,绿色凤蝶穿梭在现实与回忆的边缘,忽而变得僵硬,从高空坠落,有如教堂的彩玻璃,在撞在模糊的他身边土地的一刻,碎成纷落的彩色碎片。回忆再次启程,用盲目的激情狂奔,一切与他有关的记忆都与那张裂开的脸结合成一幅幅滑稽丑陋又可怕的幻灯片,失控地在脑海中放映。那张脸一半在阳光中大笑,另一半却躲在黑暗中抽泣。思维像发疯的野马在妄想的空间中飞驰,打乱现实与幻想。当好像在找什么,却又不知道要找什么,没有头绪,没有思路,只有歇斯底里的找,人便陷入困境。这种困境正像在黑暗摸索空无一物的密室,着急却又无限等待。恋情“嘿,想什么呐?”那个甜美的声音打断了我,或者说是拯救更贴切。我和她的恋爱在动荡中发展,貌美如她自然不乏追求者,即使我们的关系早已公开。有时,连我都搞不懂两个如此不相称的人是怎么走到了一起。他喜欢我哪一点别说我,就连她,也大方承认——不知道。当她反问我同样问题,我也是哑口无言。感觉吧,她总说,恋爱讲的就是感觉。实话说,数起最求她的那伙男生和我的区别,五个手指都嫌多。人都一个样。就那点区别能给她什么感觉?就是这种虚无缥缈的“感觉”,维系着这段恋爱,不安总是有,但还没到阻碍我俩的发展的程度,起码现在为止,我们都还很爱对方。在一切不确定中,我采取的态度是,我跟她走,她跟感觉走,感觉跟着时间走。希望能走到最后。回忆之路与死亡不相称的凤蝶,裂开的脸,对他的印象,一切都是隐喻——他是自杀的。这种想法是在我任性地断定他自杀之前还是之后产生的呢?人总想事情朝自己偏爱的方向发展,现实的不行,精神上的也凑合。无论想法在判断前还是判断后产生,都暗示着我希望他的死事自杀。到底为什么有这种期待,什么力量在推动我,我不知道。只是想,就做了,世界没有这么多道理。从目睹他惨状的第二天,我便开始收集对他的回忆,试图整理出一个自杀的他。终于走完一天,白白翘掉两门课,毫无收获。平时又旧又破的校园如今却如北极巨大的坚冰,好不容易绕完一圈,能看到冰中央,却找不到哪怕小小一条裂缝作突破口。这才明白,回忆世界之大,岂是那方寸土地?只有当回忆与你邂逅,才会感到浪漫,而追逐回忆,只有一件力不从心。我敢说和他踏遍过整个校园,如果记忆可以重叠,说不定我和他的脚印能盖过大半土地,只是,那又如何?好几天下来,行动依然一无所获,每想摘取与他的共同回忆时,就被阻挡,正是自己的回忆,掩盖了和他。在饭堂,我和他吃过饭,在树木园,我和他散过步,之后呢?就是我和她第一次亲吻的记忆,第一次大家为我庆祝生日的蛋糕。还有那十九根蜡烛。为他我只能画出那张小小的粗糙的“生活线路图”,比学生会开学发的校园地图还简陋,可以注解的文字却无从下笔。以至于不知情的她以为我在本子上乱涂鸦。异化休息一下吧。我停下了脚步,远处,落日余晖斜在踢球的人群上,远看有种唯美的生命感,明明不可能却还是幻听到进球的兴奋地欢呼。抬头看天,色彩在翻卷中层次分明,自黄到红,浓轻并重,交错的阴影立体感鲜明强烈,看着造物主的奇迹,心中一切仿佛羽毛般轻盈,是在太美,在记录本上,我随手写下几个词:足球,夕阳,云彩。新的一天,清晨的风拂面而至,清香味随风扑鼻而来。是泥土!心头一乐,深呼吸,感受晨风轻快。看小鸟活泼打趣,看着将落未落的树叶发呆,直到它毫无重量地飘落在草丛里;午后的太阳照耀在盛开的紫荆花上,燃气生命的花火;夜深人静,路灯的温柔招惹了一群叫不出名字的小虫,温馨地扑入其温暖的怀抱。越发的,我看到许许多多从前没发现的美丽,一切都拜那份执着所赐刻意寻找回忆,一无所获,却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生活之美。回忆只能邂逅,生活之美却需要发现。十天,二十天,一个月,时间越久,我越是陶醉在我的生活中。随手记在本子上的词正在积累,越是后面越没有逻辑,想记就记:晨风,树叶,鸟儿,阳光,紫荆,路灯,小虫,长发,蛋糕,香水,眼镜,尼采,星星,玻璃猪,手机,青蛙,萝卜,蜻蜓,茶壶,吻,凤蝶……终于,我好像已经把他的事抛诸脑后,除了尾页那张丑陋的路线图,本子上记录的全是我的回忆。放轻松点,他不找你,你怎么也找不到他。我时常如此暗示自己。他也从来没找过我,慢慢地,我安心的放下这事,重新回到属于自己的生活。的确,他的死带给我短暂悲伤,却对我的生活没有丝毫影响,学校对此事的调查是保密的,甚至后来在没有人提起过这事。而渐渐地,本子自然而然变成了我的回忆记录本。尽头余下的两年很快过去,随着大学生活结束,所有属于大学的都成为了过去。她离开了,分手还是朋友,那天她是这么和我说的,我以符合一贯作风的态度,放开了她,也没问原因,即使知道,也难以力挽狂澜。感觉到了尽头,该发生的也就会发生,我这么猜想过。她还把我的记录本带走,说上面有很多我和她的美好回忆,对等的她把最喜欢的耳环送我留念,和平分手。我也曾在那段时间戴过一下,最终还是难以理解把钉子钉在耳垂上的快感,那感觉实在不是滋味,以至于我某天随手把它摘掉,弄丢了一只,现在,剩下的那只在抽屉里封了尘。信件今天,邮差送来一份包裹,是她寄给我的,我们依旧有通讯,关系也不再尴尬。大约有半年了,她再没给我回信,我想大概是结了婚,就再没给她写信。今天受到她的包裹自然觉得惊喜。里面是一本熟悉的黑皮笔记本,还付了一封信。我急切地拆开信封,意想不到的是,信上劈头一句:“真想不到你从前是这种人!”一头雾水的我硬着头皮读完了这篇投诉信风格的文章,叹了口气,边想象着结婚后的她穿着拖鞋,挺着从前没有的肚腩,用做家务锻炼出来的强壮臂弯提着菜篮子,大声地和菜贩子讨价还价的情景,边依信中所述,打开了我从前从没打开过的回忆记录本的内外封面的夹层。一封信?!字体仿如女子写给情人的信般娟秀温柔。对信,我毫无印象,但字体却又说不出的熟悉,信不长,内容是这样的:亲爱的你:我离开了,你会记得我吗?或许决定得太突然,来不及道别,不是到了非走不可的地步,我不会这么做。你知道的,我拙于向别人表达自己,愿你记得我们一起的快乐时光,那些日夜将会成为我永恒的记忆。——凤蝶简直莫名其妙!什么凤蝶?更奇怪的,是为什么我的本子上会有如此一封信?恶作剧?暗恋者?排除一个有一个的可能,我差点陷入了困境。可能太疲惫,才躺下,我像陷入床里,浑身无力。不知道此时我还是否清醒。朦胧中,我看到她拿着土豆端详的眼神,是那么认真,仿佛要把手里的土豆看穿。她如此生气,是不是还爱着我?这想法如夜里的流星,一瞬即逝。同学会毕业一眨眼已经十年,同学们不复当年容貌,难得再相见,大家兴奋地交谈。有人夸耀,有人慨叹,有人喝了酒变得郁郁寡欢。我终于再次见到她了,谈了几句,发现没有话题,我们都没提起信的事,如此场合,那不会是好话题。大家都喝了酒,开始闹起来,笑的笑,哭的哭。只有几个人,还能清醒地聊着意见怪事。事情是这样的:有几位同学在以前的东西里找到几封莫名其妙的信。虽只听到个大概,但我已直觉,那封署名凤蝶的信,可能于这事有关。在大家沉思的空挡,有人嚷嚷说:“这封对吧?”十年了,那种调侃式的笑和成为众人焦点的欲望还是一如既往,而我,也一如既往地毫不掩饰对他的厌恶。原来,人有很多东西是不随时间改变的,特别是某种丑陋.经大家确认,的确是这封信,但无论何种推测,都只是加深了信的神秘感,而谜底就越来越深.终于,会散了,此事不了了之.同学们深知我和她得关系,最后,通过投票分配,把单身男生分配给单身女生,作为回家的”护卫”.就这天晚上,在她家,我们发生了关系.大学后我没找过女朋友,但并非和别的女人发生关系.当初学生时期都羞涩保守早已消失,这是一种需要,当你你需要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和你一样的人,不论男女.这次的体会是愉悦的,在她带醉意的鼻息中,我嗅到当年那种爱意.在这之前,这种肉体关系重没给我如此强烈的感觉.这种激情让我确认,我依旧爱着这个女人.与她的回忆涌上心头,我再一次把她紧紧搂在怀里.谜底事后,我俩都洗了澡,酒也醒了.窝在床上,她把脸贴在我胸口,我抚着她柔顺黑亮的头发,聊了起来.现在的我和她在没有任何间隔,两颗心紧紧贴在一起.原来她和我一样,毕业后再没交过男友.后来谈到笔记本的事,她羞涩地道歉说那是误会.她发现信署名,以为笔记本上凤蝶就是她,就怀疑我当时不忠诚.不过她保证,再也不会怀疑我.那凤蝶是我送给她二十一岁生日的礼物——一个凤蝶图案的头饰,而不是一个人,我认识的人理,没有小名凤蝶的.两年后,我终于与她结了婚,过着快乐的生活.她终于成了一位普通的妻子,尽管她没有穿着拖鞋,挺着肚腩,大声地与菜贩子讨价还价,但终究还是会拿起土豆端详,但我知道,那是爱的表现,无论是爱土豆,还是爱那个喜欢吃她煮的土豆的人.最值得高兴的,是她不再跟着感觉走,而是牵着孩子,快乐地跟我走.就这样,直到走完一生,凤蝶和他,在没有与我邂逅过.
公共管理学院06社会学温语嫣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那是一场盛大的葬礼,静默,涅磐,欣欣然走向繁荣。茶式走在铺满青石的小路上,高跟鞋一下下地撞击地面,咯咯作响。直行,第七个拐角,转右,莫问巷78号。记忆中的那道门,镂空着雕花,镶满铜锈,显然已长久深锁。“听说,那里住着一个老人。”那是他发现茶式时说的第一句话。他比茶式年长,每每见着茶式,便总爱说,你们年轻人,怎样怎样。但若真要算起来,其实也大不了几年。茶式和他总会为了芝麻绿豆的吵个天翻地覆,后来两人混熟了,更是变本加厉。他也从不让着茶式,反而抱怨茶式小鸡肚肠,没有女人味。用他的话说是,一个好端端的风度男生,遇见你,比遇见了鬼刹孤星还痛苦,什么形象都没了——幸好在你面前倒也并不需什么形象。茶式气煞,旁人不知道倒不觉什么,偏偏茶式听着特别刺耳,便总高声反驳,你这小老人,推开你的镂空雕花大门,回去你的庭院去吧!茶式揽着包包,伸手向锈蚀的大门,思及这些,忍俊不禁,噗地一声笑了起来。不想这猛一用力,倚着锈迹的手指因惯性往前一推,细细的铜锈像一堆小而乱的绣花针头,刺得指尖一阵酸麻。茶式翻过手,定定地凝望着染成了黄褐色的手指,渐渐地敛起了笑容。莫问巷78号临门对着的是一条水面宽阔的江,茶式向江面望去,远远地可以看见小小的模糊的轮船影子。他说,这是整条莫问巷风水最好的一间庭园。有风吹来,茶式收拢双臂,缩了缩肩膀,又紧紧地握着肩包,深呼着风中隐约带来的江水的潮湿气味,直至肺部不能再容纳更多的气体,方缓缓呼出气去。想你,也需要莫大的勇气。那个连想起都会觉得心痛的名字。回到家中,一开门便传来同小桐大声嚷嚷的问话:“何处去也?”小桐大大咧咧惯了,总嫌白话文说着啰嗦,半古半白的句子几乎便成了她的特色,茶式脱下外套,顺口回答:“莫问。”不料本来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地追着八点剧场的小桐忽然回过头来,深深地望着茶式,似要望尽茶式的心中去,茶式知道她误解了自己的意思,开口欲辩白,却发现没什么可辩解的。张了张口,终于什么都没说,重又合起。小小桐也不作声,回过头去继续奋战,半晌,又慵懒地问:“见着顾为了?”茶式正坐在小吧台上喝水,听到小桐的问题,不小心便被水呛了一下,咳个不停,于是连连用手锤自己的胸口,咳嗽依旧止不住,又因着捶得太用力,连泪水都咳了出来。茶式记得,当初她也曾问他住在哪里,他张口便答,莫问。结果,不可避免地又是一场唇枪舌战。后来,茶式经过78号,方知他回答的是实话。茶式与他争论,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她,他一句“看你吵架时理屈词穷的样子是一种乐趣”,茶式便被迫着收起了满腹的牢骚。茶式也不知为何,他们两总是吵吵地吵个不停,顾为,那是个许久不曾提起的名字了。传说中的江湖是这样的,枪林弹雨,飞沙走砾,血色残阳。也不是没有试过的。坐地铁时人潮拥挤便将双手环在他的腰际,下雨了躲在他的风衣下一同走过,受了委屈在他面前默默流泪,冬天时他的双手总是冰冷茶式便捧着它们呵出热气,他看书时不喜被扰茶式每每见他捧着书便都悄悄地离开,看他睡着了的样子弯曲着手指轻轻刮过他的鼻梁,逛街时看到好看的男装偷偷想象穿在他身上会是怎样……这些这些,都不是没有试过的。可是,渐渐地便倦了。倦了,便要生出许多事情来。倦了,许多曾甘之如饴的便都避如蛇蝎。倦了,便不再耐于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彼此。茶式有时候会禁不住想,明明是两人间的事不是么,怎么牵扯间涉及了那么多人;怎么忽然会在某一天发现,不再是两个人间的事;怎么,弄啊弄的竟从主角的位置上就这么被不知不觉地落了下来。忽然那么那么地想念从前。然后,终于,有一天,不知是谁先说的,说,算了吧。于是,便真的算了。许多许多的事不再追究,许多许多的因由不再理会,胸臆间蓦地缓过一口气,原来沉淀积压了的那么多,顷刻间灰飞烟灭。可是,如果……呵,还是算了。Sometimesithappens,justlikethat.《House》,Wilson对House说:承受痛苦并不会让你与众不同。茶式第一次听到这句对白时,毫无预兆地轻笑起来。一旁的小桐睥睨着茶式,眼角间满溢而出的是万分的鄙视之意。可茶式就是咧开了嘴再合不起来。红酥手,黄藤酒,春如旧,人空瘦。哪有那么多是非理论对错与否,只不过是忽然间就变得生疏凉薄起来,淡然得不似真实,昧着良心撕碎思念,说着谎话比着谁比谁更假,装出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诉说有多么的不在乎,不过就如此而已。骗过了自己,以为也骗过了别人。然后Wilson勃然大骂,而小桐问,是否见着了他。你明明知道,他不再在那儿。你明明知道,今非昨夕。你明明知道,你无可奈何。可它就是发生了。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冯振伟做了这样一个梦。“你脑袋里寄生了一种叫新奥尔良烤翅的怪虫。”这句话,史生老死都接受不了。他抱着头,久久呆坐在生锈的病床上,几次用力戳自己的脸。他宁愿相信这是发梦或者医生儿戏把感冒头痛误诊,都不啃下这句鸟话。史生是个刚刚起步的作家,人生几十年来经历过的人、动物和事,已经变质成对于他,甚至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最重要的东西——记忆。这几年他潜心写作,正将记忆付诸笔端。无奈前几天头开始发痒。起初以为这只是没灵感的衍生反应,搔搔就算了。但后来实在不行,痒是从头盖里面发出的。更奇异的是左腿开始渐渐变僵,右腿也有变麻迟钝的现象。发现这个不妥,史生去了当时号称全省最好的,医术与外国接了轨的一间医院求医。对于一个任人鱼肉的病人来说,鸟话,一旦出于医生之口,往往都是真理。“这虫中国还未出现过,只在美国新奥尔良有过类似病例。目前外国医学界正对这病全力研究。”负责史生的医生说。“那有救吗?”史生问。“目前还不清楚,但我们会全力以赴。”说完。全力以赴,这个词,出自医生的口里是最不踏实的,它的出现,常常暗示没有希望。想到这个,史生不禁唏嘘,感叹生命的脆弱。原来今天医生说的所谓高级安全隔离状态就是这个只有一张床的潮湿房间,除了蚊子就感觉不到其他生命。隔离,看不见自己的妻儿,加上治了几天头痒更是如初,使到史生身心俱痛。但他似乎始没有放弃写作。他用打点滴的时间眼望天花思考人生,晚上做完脑扫描后在病床上写下来。他决定把这些痛苦集结成书,叫《病隙随笔》。“我发觉自己的右手不太好使了,医生,头痒也没停。”史生说。“史先生,我们刚从外国得到研究的部分结果,这虫会啃噬人脑的运动神经。我们应该尊重病人的知情权,所以如实告诉你。”原来目前四肢的失灵,都是脑虫作怪。“但这虫经美国权威研究发现,它只喜欢啃噬人运动神经系统,不会波及它脑部分。啃噬完就会自动死去,所以您最多只是瘫痪,思考和智力应该没问题。”史生被隔离一个星期了,没机会与亲朋好友联络。他之前向医生提过要跟妻子通电话,但被拒绝了,理由是,暂时没有研究表明新奥尔良烤翅虫不会在人通电话时通过讲话者耳朵和话筒爬到接听者的脑袋。没办法,史生作为我国首例的新奥尔良烤翅虫寄生病病人接受重点看着治疗是理所当然的,他不知道外界已经把这事炒得沸沸扬扬,全部国内医学权威都关注他……这个病。无论外面怎样热闹,在史生眼前的都是一如既往阴暗潮湿的隔离房,来来往往的白色衣服。唯一说得上能与外面沟通的就是一扇窗。史生借小窗排遣孤独,看来这成为了他灵感和动力的来源。看几眼窗,就写下几句。与此同时,他手脚,身体,越来越生锈了。“我们正努力用研制的新药抑制这虫的活动。”医生说完,旁边的护士帮忙换点滴瓶。“那怎么我还是下不了床,有时连字也写不了?”史生昏昏沉沉的。“放心吧史先生,我们的研究与给你的治疗正与时俱进,我们相信,保持这样的治疗进度,怪虫很快就会停止活动继而死亡,您躯体的活动能力将不会继续恶化的。”史生双手已经钝得像是别人的,想提笔写几个字首先要用左手提起右手,提起左手又首先要用右手托,这是个多么完美的矛盾。史生将发现的矛盾存在脑海里。它始终相信,新奥尔良烤翅虫只会破坏他的活动能力,对思想不会有丝毫影响。并且安慰自己,哪怕全身瘫痪,只要有记忆,有思想,都会是一个完整的人,比行尸走肉要高尚得多。所以他依然努力思考,把这次苦难当作自己灵魂的考验。那天,史生从医生口中得知研究有了新进展。同时,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利用新开发的脑电波切割分离器将脑虫完全从脑里取出。二是继续现在的治疗方法,用药抑制脑虫活动。如果将虫取出,你会完全摆脱脑虫的折磨,躯体的活动也会自然的慢慢恢复。但是这个方法有副作用,会使你的记忆全部丢失。这是分离器的本能——消灭记忆细胞。但是你也可以继续接受现在的治疗,用药抑制脑虫活动,记住,只是抑制,长时间下去你的运动脑神经依然会被破坏。要活动,还是要思想,这是个问题。医生临走俯身对躺下的史生说:“记住,把虫取出来用作研究,探讨研制这病的疫苗,防止更多生命得病,这是大家的梦想,我想先生你,也能够理解。希望尽早听到你的答复,呵呵。”听完这番冠冕堂皇的话,史生脸上并没有出现应该出现的愉悦的神色,反而尽显木讷,被抽空似的,眼睛向着天花。他似乎在绝望什么。即使那扇窗也不能动弹他的状态。很显然,史生心中已经有了答复,保存记忆和思想,哪怕记忆有时比新奥尔良烤翅怪虫更加让人难受。另一点,他已经对这医院彻底失去信心,用恨之入骨的眼神扫视这阴凉的病房,现在没有东西比这间只会搭理病人躯体的医院更加值得鄙视。宁愿瘫痪也不愿意给这个医疗体制贡献点什么,就这样。史生看着窗户,坚定了明天的答复。我醒了睁开眼睛,回味刚刚模糊的梦境。在里面我只见到史生在家人的陪伴下出了院,这应该是几个月后。奇怪的是,史生是直立行走离开医院的,而且看见家人也没有些许表情,难道他真的以失忆换取了身体健全?这和他先前的态度无疑是相悖的。我趁着半睡再次合眼去续这个梦,寻找原因。我重新回到史生正在绝望看窗的时候的病房,发现,顺着他的视线,在这风尘已久的窗台上突然出现一只猫。我明白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