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凉的梦
很多人在他的生命中总会遇见一个未知的年代,它不代表无知,只代表蒙昧,蒙昧之中却包含无知的味道。有的人终其一生都没有走出这个麻烦的境地,有的人,只是轻易努力,就彷徨地走了出来。走在大街上,目睹灯光的闪烁,夜空的飘忽,这就是它存在的理由。走在宁静村庄的小道上,栖居在路旁草丛中的小动物发出的声音,像是美妙的乐曲,然而在你看来却充满喧嚣与恐惧。在黎明睁开双眼看见阳光明媚的早晨向人们伸展曼妙美丽的身姿,你认为这理所当然。当我们拖着疲累推开卧室的小门,爱人满怀深情地给你一个拥抱,你不以为这是最大的馈赠,反倒觉得可有可无。还有许多,当我们怎么样的时候,我们所做的跟应该做的都迥然不同,应当做的与想做的有天壤之别,也许真到悔悟那天,从前所有的背叛都足以成为开脱的理由,可是找不到让你为过去的冷淡心安理得的借口。
我不知道我在世界上到底以什么样的姿态存在着!有的人说我是一只狼,因为在我的身上,总能看到驰骋八方的勇武,对目标的坚定执着。有的人说我是一头狮子,因为我与生具有奔放、豪迈的气质,不可抵挡的锐气。也有人说我仅仅是一只虎,虎和狮子都有百兽之王的美称,但狮子那一身潇洒的毛显然是一种累赘。王者就应当轻矫如燕,虎就具有这种特质,它没有杂堆堆的毛,当它奔跑,那是证明。虽然疾风刺向身体,棕色的毛像喷水一样哗啦啦涌向八方,看起来实在霸气,但是当你奔跑,你绝不会顾着霸气,你的奔跑是生命的常态,你的奔跑应该为你欣赏,你欣赏的应当是你的速度、激情,而不是霸气。霸气外露,是给别人看的。别人想法怎么样,又有多重要呢?假使你的奔跑仅仅是为了让别人知道或者钦服于你的奔跑,那么奔跑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百兽之王的冠冕也没有存在的理由。在许多动物看来,我之所以把狮子看做百兽之王是因为它的霸气,如果真是这样,它也只能算是蹩脚的百兽之王。老虎,在草原上奔跑,那矫健的身体,发达的肌肉,是力量的象征,轻捷的速度,又是灵活的象征。力量与灵活,很多人都梦寐以求,却很少有人真正统于一身。所以,更多的人觉得我是一只老虎,傲立四方。
因为这些名号,我苦恼了很久很久。为什么当你优秀卓绝的时候,你不能够说自己是优秀卓绝的,却要用别的东西代替你。有人会说,这是手法,你不能证明你自己,只有别东西才能成为你存在的理由。那么,我所有的努力最终是为了让生命更有意义,还是为了得到一些称号?
当我想到这个问题,我又开始犯晕。
我不止一次地思考这个问题,我并不优秀卓绝,我的优秀卓绝是别人认为的优秀卓绝。我们活在人世间,不为别的,就为了获得别人的认可。为了认可,付出再多的艰辛,甚至出卖自己的灵魂也在所不惜。别人的认可往往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称号,一是道德口碑。称号是十分奇怪的东西,比如当别人问“你是谁”的时候,你不能说你是某某,因为别人不会相信你。你必须拿出本来不属于你的东西去证明你是谁,你的存在。身份证明就是证明你是谁的东西,但那是什么鬼东西呢?还有许多称号,身份证明涉及人本身意义问题,但是这在许多人看来无关痛痒。许多关于名与利的称号才十足重要。为了称号,其实也是为了名与利,不惜把优良的品质像扔垃圾一样扔掉的很多很多。
道德口碑又是什么呢?
当你活在人世,你要时时刻刻关注别人对你的看法。别人认为你的行为是好的,你就像突然得到一条金条一样,两眼发光,容光焕发,立马信心十足,表示要再等一下,或许还有另外一条金条,或者更多的金条掉落下来,表示要将这种好进行到底。于是,你比以前更多的倾注努力,然而一天天下来,你发现自己日益疲惫,而导致你疲惫的就是当初别人认为的你的好,最后你发现原来这不是自己想要的。别人认为你的行为是坏的,假如你不是一个脑袋坏得不好使的人,即你是正常的,你就会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是不是真的坏了。其实不用考虑,别人认为的就是对的,于是你就开始改变你的坏,把你身上的坏换上好的。日渐一日,你发现自己并不高兴。以前的那种坏,让自己过得舒服、自在,因为别人的看法,我要把让我舒服的东西打倒、消灭。这下子就彻底不舒服了。
称号,好,坏,一切全凭别人的判断。
我是谁?
我能够做什么?
我真正想做什么?
当我彻夜想这些问题想得头晕脑胀时,我决定先睡一觉。
0:32。
一个小孩,穿着黑色的大褂,一直垂到膝盖,裤子很短,被大褂遮住了。脚下黑兮兮的,好像是穿了一双黑色的粘皮的鞋,又似涂了一层厚厚的碳泥。他的头发很短,用手上去摸,都没能感觉有毛梢的存在。眼睛黑白分明。
他坐在乱草丛中,天空灰沉沉的,草也灰沉沉的,地也灰沉沉的,他的衣着也灰沉沉的。世界一片灰沉沉。只有他那对眼睛,白色在灰色的衬托下,依旧不明显。他的小手十指相扣,双腿弯曲尽量让膝盖触碰到下颌,然后再将已经相扣好的手臂盘锁到腿前,头放在膝盖上,眼睛直直地望着前方一根竹竿,竹竿上面挂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风满世界地吹,塑料袋灌满风,呼呼响着。乱草也被扰得无奈,摇头晃脑,噼噼啪啪。
他在回想刚才从草丛穿过的两个,他们行为十分怪异。一个光着上身,下身则穿着一条破烂的麻裤,右手拿着一根黑色的拐杖,时不时打着荒草,又时不时将拐杖扛到肩膀上,绝不用它当拐杖。好像拐杖仅仅是一个名称,但是实际功用与拐杖所应具备的不搭边。从他们的言谈中,小孩得知他叫傻张,另一个叫李乞。傻张头发倒不十分凌乱,只是黑灰色的头发上面因为掺杂着几根草,显得落魄。他嘴里叼着一条嫩绿嫩绿的叶子,轻轻地含着。在行进过程中,草叶越来越短,最后不见踪影。
他们决定坐下来先休息一下。
李乞一个身板扔到草地上,顾不上疼痛。他贼里贼气地对着天空,并不对傻张说:“这天不像样,像我死去的娘的脸。我不识得。”
听到这句话,傻张立马不高兴。他说,你这是对你娘说话,还是和我说话?还是就只是对着天空说话?李乞抬起眼睛瞪着傻张,不说一句,又闭上眼睛。
这个动作在傻张看来十分关键,他觉得李乞对他的话有起码的回应,但是他为什么突然闭眼,有很多种不同的解释。一个是李乞对傻张突然有这样的思考敏锐力感到惊讶,所以抬起眼睛对他表示惊讶,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于是又闭上眼睛。一个是李乞听到傻张对他的话感到奇怪,竟然连续问了三个问题,然而李乞能够提出更多问题,而且更有技术性,想到这里,又不以为奇。再一个是李乞怀疑傻张对他这句话抱有很大意见,要他马上给出答复,但是当他看着傻张那张灰蒙蒙,像是被蒙上几层灰的脸的时候,觉得他生气也是人之常情,而且因为被灰盖住了脸,见不到真的神情,所以还是闭上眼不反对他生气的表现。
想到这里,傻张顿时血脉扩张,脸变得红辣辣的,像新年里除岁用鞭炮那种红色。
他马上操起拐杖往李乞刚刚被棍子砍到的左脚狠狠地打了一板。李乞由于没有防备,加上正好打到痛处,即刻弹坐起来。
“操蛋的!你傻里张不大的,是不是不要活了,啊?”
傻张听到李乞说“傻里张不大”内心很不好受。他从小傻里傻气的,见男的就叫爷爷,见女的就叫奶奶。十三岁以后身高就一直是一米五。又因为他姓张,乡里人都叫他“傻里不张大”,简称“傻张”,被人叫“傻张”,他还稍微有些乐意,但是仗着身高说事,他就感觉十分痛苦。想到这里,他不禁气得跳了起来,用拐杖指着李乞,火气十足地吼道:“李乞!我不是说过不要叫我傻里张不大吗?你也知道,咱村的二蛋说了这几个字,我把他给打跑了,最后他那操蛋的才哭爹喊娘地说:‘张大哥,我下次不敢了’。”
傻张这么生气让李乞始料未及,说起10年前那件事,李乞倒是历历在目。那个时候,傻张才18岁,正是血气方刚,遇见邻村一个漂亮的姑娘,叫美霞,他整天思念着她。但是美霞不买傻张的痴心,硬是跟着光头的二蛋跑了。私奔之前,她突然良心发现,觉得这样做对傻张不公道,于是她和二蛋商量着走之前向他道别。
吃完晚饭后,傻张像往常一样在村巷中溜达,月牙印在暗暗的天空中,几片黑云被风吹过,途径月牙的地盘,月牙仿佛吓住了,光线黯淡了许多。傻张蓬头垢面地望着月牙,笑嘻嘻的,嘴门的两颗大牙搭在下嘴唇上,就像两颗眼珠子在端详着心中漂亮的姑娘。这时,二蛋和美霞一前一后地走过来。他们在村巷头就看到正蹲在巷尾的傻张痴痴地看着月亮。见着傻张看月亮看得那么出神,他们决定先讨论一下那个走在前面。考虑到美霞是当事人,二蛋坚决认为应该由她打前阵。美霞却不同意,她固守传统观念:女主内,男主外。虽然他们还没有正式成为床上人,但是美霞的心已经踏踏实实给了二蛋。于是美霞用这样的理论讲到,你前面。我怕,不好意思咧。说着话,美霞的脸上泛出红晕,在月光的闪耀下,并不十分明显,但是显得妩媚多姿。二蛋不知道是被她的话说软了,还是被她的美丽震住。迅速地抓起美霞的手揉搓着,呲牙咧嘴地凑到她的耳边:“就听你的。”
二蛋忐忑地走在前面,他十分害怕。倒不是因为他要跟美霞私奔,而是这样子对傻张太残忍。可是当他想到可以跟美霞远走高飞,什么恐惧都被吹掠而过的夜风带走了。突然,他拉着美霞,大步地走到傻张面前。美霞被二蛋突然的行为吓住了,拧动着手,挣扎开来。虽说是二蛋站在前面,但是眼睛贼亮的傻张马上就注意到了藏在二蛋后面的美霞,见到她,傻张那两颗门牙不但没有收到嘴里,反而因为出乎意料的高兴笑得张牙舞爪,连上牙龈都暴露出来,要是下颌再安上一盏白灯,那跟平日里人们看的僵尸鬼没有差别。
“美霞,你走这里做什么?!”
傻张迅速地站起来,十个手指头像打结一样紧紧缠在一起,两个拇指相互挤碰着。夜晚的风吹过他的头,一株稻草朝北边飞去。
美霞被她肮脏的笑脸吓坏了,听到这话赶忙躲到二蛋干瘦的身后。支支吾吾地说:“傻…张,我,我,我要走了。”
听到这句挤了好几秒的话,傻张收起了笑脸,大门牙躲到嘴唇里面,这时,他注意到面前的二蛋,眼睛立马瞪得圆圆的,两腮咧开,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横七竖八地露出来,“格格”声响亮地磨出来。这副模样,可把二蛋吓傻了。二蛋两腿一软,瘫坐在沙地上,躲在背后的美霞也摔到地上。
“傻张哥,我喜欢美霞。可我家老头不愿意我娶她,我要带走她,走到老头儿不认识的地方。美霞要跟你道别,跟你说完后,我们今晚就走。”
傻张还是保持着原先的模样,只是现在更加生气了,声音混混的,像是恶魔:“二蛋呀,你这个两颗蛋都没有的二蛋,还想要跟我抢女人。你赶快滚到你家,让你家糟老头把你打死。”
二蛋颤抖着仰望怒发冲冠的傻张,美霞在背后猛力推了她一下,细声地说:“窝囊废!”
美霞的话像是注射进了亢奋素,二蛋一听这三个字仿佛神仙附身一样,“唰”地站了起来。干瘦的身板挺得直直地,对傻张说:“傻里张不大,美霞想着对不起你,来跟你道别。那是她好人,我就不愿意。但是我们要走了,我是跟着她来的。你要是叫我滚蛋,美霞会跟我一起滚蛋。你傻里张不大的,别以为你米五村里人就不会数落你。你是多么丑的一个人,矮,傻,哪个女人愿意嫁给你?”
傻张听完这话却不十分生气,反而觉得好玩。他说,二蛋,我傻里张不大,你裤裆里的两颗蛋比我大吗?我是米五,你比我高,又瘦,昨天晚上的大风是不是把你刮到村口那棵榕树上了?半夜有个人在哭,我看是你。
听到这话,正在破墙杂草从里边放大号的李乞不情愿了,随手捡起脚边的石子擦了擦屁股,扯上裤子,从杂草中出来,窸窸窣窣地声音,他们还以为是哪家的狗又在那里乱搞。等到李乞翻墙而过跳到傻张的面前时,大家才恍然大悟,破墙是李乞的据点。不论什么时候,他都在那里。那里就是他的家,只是这个家有点残破。只有一个够得上一个人睡的有遮蔽的地方,其他的都是杂草,足有一人高。李乞睡在里面,要是不发声,别人不知道里面有人躺在里面,有也是死人一个。
看到李乞来了,二蛋立马换上轻松的表情。之前被傻张问到的问题一下子忘光了。他赔着笑脸对李乞说,我昨天往你家拿了几个鸡蛋,你有没有看到?
李乞刚解决完生理大事,一脸轻松,摇头晃脑的。二蛋以为这是在答应他。于是,他高兴地吼道:“那就好,那就好!”
说着话,二蛋把脸转向美霞,一身幸福地说,李乞哥是我们村里面的神人,我七岁那年到河里去才石头,差点被水冲走,是他跳下河把我扛起来的。我那个时候可粗壮了,他竹竿一样的,还能把我扛起来,真是神仙。说到这里,他突然脸暗了一下。以前是一个粗壮的小孩,现在成年了,却瘦得跟非洲难民一样,风吹过就倒。正当二蛋在那里怅惘时,李乞飘到他面前,往他胸前一个拳头过去,往裤裆一脚过去。这两下打得二蛋莫名其妙,他痛得趴在沙地上,嘴里“嗷嗷”叫着,月光洒落照在他的身体,他颤抖着,月光是雪花,洒在身上,冷。
李乞抽着气骂道,你龟儿子昨天拿鸡蛋的时候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你给我送鸡蛋是你7岁留下的债,我拿你的鸡蛋是让你报恩。你是不是拿得不耐烦了,嫌我从小就死了爹娘,缩在破墙里,就在我家门口偷骂我死父死母?他越说越快,越说越气愤,径自往二蛋肚子一踢,二蛋像煮熟的虾蜷在地上,一动不动。
傻张虽说不愿意二蛋跟美霞私奔,可他也不愿意打他。他自己也在琢磨着,他一米五的身子跟二蛋一米七的身高拼肯定拼不赢。现在李乞帮了他忙,把他打趴在地上,不得动弹。他要不要来给他几拳呢?他迟疑了很久,月光流淌着,飘逝而过的黑云还可以看见。他入了神,像是哲学家思考宇宙问题,皱着眉,闭着眼。突然,他睁开双眼,想要给二蛋也来几拳。时间已经过去10分钟,二蛋的疼痛渐渐消失,他起身掸掸身上的土尘,声带委屈地对美霞说,我们走。
美霞看到李乞凶神恶煞的样子,对着二蛋那么狠心,又害怕他迁怒到她身上,只好害怕得说不出话来,缩在二蛋瘦弱的身旁,低下头。听到二蛋的命令,对她来说,这个命令太重要了,它意味着可以马上逃离李乞的凶恶,可以逃离傻张的丑陋的嘴脸。但这个命令对她来说也是失望的,二蛋被傻张那么说,被李乞那么打都没敢还手,今晚他鼓起勇气跟我私奔是不是只是一时兴起,即使真的私奔成了,到别的世界去,碰见欺负他们的人,他是不是还要这样子窝囊呢。她开始为他们的未来担心。
二蛋起身,一手摸着腹部,一手拉起美霞的手。傻张见他拉着美霞的手,更加愤怒,马上扑上去,一个拳头要送到二蛋的脸颊,不料够不这,二蛋一个侧身,他扑到在墙角的野草上面,刚才他还在那里撒了一泡尿。二蛋和美霞马上跑了。
李乞听傻张竟然想起十年前的事情,不觉得好笑。他对傻张说,那不是你打趴在草丛的,是我,是我。他激动着,脸上露出光荣的神情,眼里充满得意。
他接着嘲讽傻张,那个时候你对他说你“傻里张不大”你不是很高兴吗?还在那里反驳他?他跟美霞婊子私奔的时候,也没有说“张大哥,我下次不敢了。”这个也是你赶路赶得糊涂想出来的吧!
李乞说着不由得更加得意,傻张被他这么一说,之前的愤怒转化为羞愧,鸦雀无语。
他兀自躺在草丛中,不言不语……
风吹在荒草藤上,草条互相碰撞,打着架。小男孩着他们的话,却不感兴趣了,他把双手锁得更紧。风越吹越大,越吹越大,他闭上眼。过了一会儿,他睁开双眼,往他们躺的地方望去,他们竟然消失了。他“嗦”地站起来。
一只猫“嗦”的一声,从窗前跳到我的床上,我被惊醒了。我感到奇怪,梦中的男孩到底是谁?怎么那么眼熟?那两个男人讲述的故事好像是真的!并没有像佛洛依德《梦的解析》里面所说的梦是扭曲的。梦往往在潜意识里面被不断地扭曲,不断地扭曲,最后用奇怪、荒诞的情节,恐怖的场面出现,给人一种害怕的感觉。
那个男孩,一身黑色大褂,看起来黑极了。虽然是黑色沉闷的色调,但是在梦中,为什么他给我的感觉是那么亲切。这种感觉就像是在陌生的城市里偶然碰到从前的好朋友一样,什么词语都无法形容,只能用亲切,还有惊喜。是的,我遇见他的时候确实有一种惊喜的感觉,可我不知道为什么惊喜!
还有那两个男人,以及他们的故事,就像是不久过去的年代的普通人的情感恩怨故事,并不是很出奇,可为什么他们的印象这么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
想到这里,后脑勺一阵强烈的痛从脊髓袭上来,我打开床边的黄色的灯,抬起右手,看了看表。凌晨2:14,。漫漫长夜,我只睡了半个小时不到。
我睡意全无。我到厨房充了一包咖啡,打开电视。不到两分钟,想睡觉的感觉却来了。我模模糊糊地拿起遥控关掉电视,摇摇晃晃地走到房间,倒在软软的床上,头就埋在一大堆没有清洗的衣服里面。
又是小男孩。
他还是那副打扮,只是现在看起来稍微有点生气。他现在站在村口那棵大榕树下,望着屋顶呈人字形的瓦屋,夕阳垂落在山头尖,像是宝塔上面点缀着明珠,家家户户烟囱荡起轻盈的炊烟,袅袅娜娜,升腾到上空,不久不见了踪影。他蹲在榕树下那条长长的大理石板上,大理石板是那么光滑,比他的皮肤还要光滑。他出神地盯着炊烟,可炊烟太多,他左右前后换动着眼睛,像是在做着眼部运动,累。
正当他盯得要溢出泪水时,傻张和李乞赫然站在他眼前。
他们完全没有注意到小男孩的存在,就像他们此时完全忽略家人的阻拦跑出来。
“我家那个死老头要今年去个媳妇,给他生个孙子。”
“有女人不好吗?傻张,要知道我从小没爹没娘,就住在破墙里,草长得跟河水一样凶。哪天死了,那里就是我的墓地。”
“我米五的个子,叫我怎么去找个女人,还要生个孙子,这多难!”
傻张扯着嗓子,脸红地说着,这时李乞却笑了。
“你太不自信。怪不得当年美霞会不爱你,跑去跟二蛋。活该,矮狗子!”
说到美霞,傻张已经忘记了。二蛋,他也忘得干干净净。他现在最烦恼的就是他爹这事。他爹要他今年去个媳妇,早点生个孩子,这样二老就可以颐养天年。张老爹中年才生出傻张。见着中年得子,十分珍贵,可这个儿子身高不如意,整天也是傻痴痴的。他老人家看着这样没有出息的儿子,心内着急,着急生出一计——早日结婚,早日生儿。这样不仅张家香火后续有望,而且结了婚之后还能够把傻张锁在他身边,不用遭到村里人的笑话。白天他就带着傻张到田里干农活,早出晚归,晚上回到家里,吃完饭坐在天井里晒晒月亮,不说什么话,只是看着年轻夫妇一言一句对着也是开心。自己困倦了就把他们送到房间,叫他们赶快做事。
可是傻张不愿意就这样被束缚着,他自己虽然痴痴的,爱叫人爷爷奶奶,但是对于自己以后的路要怎么走,他自己有打算。他讨厌老爹老是要叫他娶妻生子。娶妻生子意味着以后就没有了自由,不能再随便叫人爷爷奶奶,也不能跟李乞到处乱跑。还有一点是最重要的,有了牵挂,心的船帆就没有港湾可以停留,即使白天呆在土地上,夜晚睡在床上,床边还有个女人,女人正酣睡着,是不是把手打到他的胸脯,或者一个翻身就把小小的身体包裹住,肉肉的感觉给人的感觉像是吃了一斤肥猪肉,肥腻。没有牵挂,就是自由,心到哪里,哪里都是港湾,哪里都可以停留。他天生喜欢自由、没牵挂,他想着。他对于以前20年被人歧视的时光感到懊悔,不过又有一点安慰。在他看来,这就是他的人生。
他天生喜欢自由、没牵挂,以前只是没有发现而已,现在发现了并不代表以前就没有这种特质。他为它想通了这个问题感到骄傲。于是,他心中有一个强烈的愿望,不要媳妇,不要儿子,不要老爹,不要田地,只要自由和没牵挂。
李乞的话不由得让他想起美霞和二蛋。他在想着他们私奔之后到哪里去了?他们居定的那个地方的人知不知道他们是私奔才来到那个地方?他们肯定要知道的!谁能够理解在这个太平的年代,人不好好守在土地上种田种瓜,不好好守在家里养妻教子,反而到处乱跑。乱跑的人不是因为灾祸就是因为做了见不得光的事情。但是现在国泰民安,哪里来的灾祸呢?所以,傻张大胆认为他们会东窗事发的。
想到这里,他又担心起他们来了。毕竟是同一个村的,美霞还是以前稀罕的女人,二蛋虽然可恶但是不可恨,谁叫她稀罕他呢?傻张现在想起来,着实佩服他们的勇气。二蛋他爹不愿意他们在一起,他们就闹气私奔,最后还闹成了。这种勇气多么可贵,就像是傻张心内追求的东西那样可贵。想到这里,他不禁对他们肃然起敬!
“我是矮狗子。他们勇气真大!你那天晚上打二蛋是不对的。我现在才明白二蛋的伟大。这种伟大用你的拳头和脚都无法说清楚。”
“嘿!傻张现在把二蛋当神拜起来了!”李乞说着,眼里挤出蔑视的神情,右腿颤抖着,望着炊烟,脸上突然溢出失落……
小男孩看着他们。他们站在夕阳的大榕树下,脸上沾着太阳的光,显得特别有希望。可是听着他们的话,他心里却感到失落,但是他讲不清原因,可能是傻张的想法吧。
他们坐在大理石条上,风吹在脸上,吹走了他们头上的稻草,同时也把小男孩袍一样的衣服灌得呼呼响,小男孩以为他们会发现他,可他们依然交谈着。
“李乞,你爹娘都死了,你还留在村子做什么?”
“我长在这个地方。”李乞看着炊烟,言语低沉地应答着。
“你有没有想过出去外面看看,反正你没有爹娘,就不用像个庄稼汉子整天担心牛明年还能不能干活。”
“我也想过。可在村子我还有个地方可以睡觉,去到外面,怕是连个站的地儿都没有。”
傻张陷入沉思。
许久。
“我想到外面去。我不要我爹了。他爱逼我,我要走了。”他气息微微地说着,声音颤抖着,却让人感到十分地坚定。
“去到外面,怕是连个站的地儿都没有。”
“我才不管。他爱逼我,我要走了。”
他将这句话重复了两遍之后,心里更加坚定了。他站起来,对着西边的太阳,朝着风吹的方向,仰头注视榕树交叉复杂的枝条,脏兮兮的手交叉握着脖颈。他跺着脚,身上的稻草一条条像纸一样轻轻地飘下来。他们掉落的时候发出无声的声音,似是在说着:“我们的阴谋诡计失败了”。
小男孩更加失落了,他还是不知道缘由。他想问问傻张他为什么会因为他们的话而失落。他想问,可是李乞的话马上堵住了他。
“你狗娘养的!你爹养大你,你却要离开他。你不是二蛋第二是什么?不是美霞第二是什么?”
二蛋走后,他父亲一直找寻着儿子,可一直找不到。眼看着田里的庄稼烂坏了,他没心情去打理。眼看着家里那个臭婆娘整天咒骂着二蛋爹,他没心情去打理,对她的咒骂却十分愤怒。二蛋他爹之前就跟邻村的小崔家说定了亲事。二蛋走之后,对方家就着上门来了。小崔是一个好姑娘,可就是脑袋不容易使唤,经常要发疯,一发疯就要到处咬人。要是有人运气触上霉被她咬一口,那痛苦比被一把刀劈死还要强烈。二蛋跟他爹去小崔家时,没好气地往小崔送上金手镯时就被她一把抓住手。她狠命地咬了下去,咬得两眼发圆。二蛋被咬过一回之后就对她彻底死心。本来还盘算着可以交个朋友,现在这个牙印说明了他们之间必须是敌人关系。
小崔娘在他们私奔的第二天早上就连着露水带到二蛋家门口。一到门口,她就在墙角拿起石头,往紧闭的木门砸。她还觉得这样砸不够轰动,嚎啕大哭起来。她一边砸一边粗着嗓门哭,引来了刚睡起的村民。大家没顾上洗锅做饭,蜂拥到二蛋家门口。不一会儿功夫二蛋家门口被围得水泄不通,蚂蚁都爬不进去。他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有的人说二蛋爹真可怜,有的人说小崔妈真凄惨,有的人说小崔才是苦命人,有的人大谈事态的发展前景,但是他们一致认为二蛋和美霞是一对可耻的东西。
门外喧闹的声音引得本来烦躁不安的二蛋爹更加烦躁不安。他感到十分耻辱。二蛋这个挨他娘杀的!竟让跟着那个臭婊子跑了。留在我这个快要进棺材的人顶这件事。他想着,拿起放在门栏上面的碗,往在天井蹲着的母鸡砸去。母鸡没回神就被砸中头,晕了过去,碗破了。外面吵得厉害,二蛋爹忍不住打开了门,朝村里人吼叫:“看什么热闹!没见过死人啊!赶快走!”他说着顺手挥起扫帚。村里人看着他吹胡子瞪眼的,表情十分滑稽,一下子哄笑起来。老汉被他们的笑声震住,更加羞耻。他气凶凶地走到小崔妈旁边,拉起她的手流出老泪:“亲家母,二蛋对不住你们家小崔。我也没脸活了。我要走了。你叫你家小崔好好活着,我到鬼界后一定要找二蛋索命。”
小崔妈听着话,却不想理她。她不是不关心老汉的生死,可是她更看重女儿的名声。在这个充满谣言的小村子,什么消息都容易漏风,以漏风,婆姨们就当做便饭来吃,嚼来嚼去,最终没吃透,反而没有味道,要吐出来再到锅里炒一炒,事态就更严重了。他女儿好好的一个人,凭什么要被二蛋这样糟蹋?
她哭着,流着泪水,村里人却不为意,还在那里看着热闹。
这时,美霞的大哥美力扛着锄头来了。他冲破人群,来到老汉面前。气狠狠地对老汉说:“我们家美霞跟着二蛋跑了,我娘病了。被她气病的。你们不得好死!”
美力说了这么一句就走了,他拖着锄头走了。
老汉被他这么一说,更加委屈了。眼前的小崔妈还哭得像天塌了一样。围在他们身边的那些人表情依然充满戏谑,他更加委屈了。他爬起来,“啪”地关上门!不理会这些人。他瘫坐在门前,听着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
这次以后,老汉羞于见人,把自己锁在房里。饮食起居全靠他生了肺病的妻子。他时不时在房间骂着二蛋。
美霞他娘料不到美霞有这么大的胆子,不知道是因为意外,还是过分的伤心,还是本来就有病在身,不久就死了。
傻张回想起二蛋和美霞两家的情况,不禁倒吸一口气。他家里只有他老爹一个人,他娘在早年就死了。家里就只有他一根独苗,没有其他亲人。他想着他要是走了,那他爹第二天就要死去。想到这里,他感到害怕。
他又想到他爹总是逼他娶媳妇生孩子,他又十分痛苦。想到这里,他的决定动摇了,他认为自己十分懦弱,看着李乞,没了爹娘,都还能活得自在,他突然决定太没骨气,没有脸面跟他坐在一起。他起身,支支吾吾地说:“我……我回……家去。”
傻张走后,李乞也往他的“家”去。他走之前,还去别人家的菜园子偷摘了几株青菜。人们都被他偷惯了,也不再理会他。然而他偷回去的才也只是就着绿色吃,他的家只有一个睡觉的地方,其他全是杂草。
小男孩看着他们离开,想要问什么问题,却不知道要问什么。他只好坐在那里。夕阳已经不见踪影。黑布蒙上眼睛,他消失了。
凌晨3:59,被电话声吵醒。
我迷糊地接通电话。电话传来同事疲倦的声音。
“罗飞,你的报告写错了。老板很生气,他要我跟你说,你,你明天不用上班了。唉!”
电话挂了。
过了好一会儿,我还回过神来。原来我被开除了!可我为什么一点意外的心情都没有呢?是不是我还在做梦呢?我奋力捏了大腿。
哇哇……
我痛得坐起来。原来我被开除了!可我为什么一点意外的心情都没有呢?我想我已经不关心自己是不是被开除了。这样的工作不干也罢。
读初中以后,家里人就要我考上好的高中,考上好的高中之后好好学习,不准谈恋爱,不准到处跑,不准随便玩,要刻苦一点,以后考上好大学,再读经济学,以后找个好的工作。
我就是遵循着这样的路走过来的。高中非常刻苦地学习,那些喜欢我的女生在父母的侦破下一个个被揪出来,最后我们都不欢而散。经过三年的学习,我考上了省内一所有名的大学,读了经济学。说起来真的很平常,我的大学跟那些所谓二流三流大学一个样。修完学分不捣蛋,不做出格的事情,时间一到,你不但可以拿到大学本科毕业证,还可以拿到学位证。我靠的就是这两个证书进入我的工作岗位。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公司,当初进入这个公司,光靠这两个证还不够,我爸还托了关系,走了后门。
至于我个人有什么能力,特别是经济学方面的能力,确乎是没有。我的四年大学生活跟很多人的大学生活一样。第一年进学校就带了电脑,宿舍几个兄弟开始联机打游戏。我们什么游戏都打,我们只有一个要求,打得过瘾就好!我们特别注重游戏里面的情节,你快要死了,我赶快过去帮忙,这就是兄弟的表现,这就是并肩作战的表现,我们为之奋斗了四年。以至我们经常逃课玩游戏,饿了派一个兄弟到饭堂打饭,或者一个电话过去,叫外卖。我的大学生活就是在游戏和吃饭中度过的。
还有一个,我们经常会谈女人。每天玩完游戏后,我们还不累。于是我们就谈论哪个女人让人看了心跳加快,哪个女人身材如何惹火,哪个女人让人见了不想再看一次……等等这些问题。我一直有一个想法:女人永远是男人永恒的话题,而游戏就像是性伴侣一样,没有她,身体的欲望往哪里撒,吃饭让你力气去做事。总之,我的大学就是在对女人的意淫和对游戏的奸淫及吃饭的补充中慌忙颓唐地过去。
我的平庸是很多人的平庸,我和他们叫做我们,我们在别人的安排中平庸地过完30年时光,准备继续平庸地过完剩下的日子。
看了看表,4:30了。我还是要再睡一会儿!不,我现在可以睡很久了,因为我没有工作了。我想睡多久就睡多久。然而我还是好奇梦中的那个小男孩。还有那两个人的故事,他们那个世界的经历是那么真实,可为什么他只存在于梦里面呢?我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我躺倒在堆满衣服的床上。这些衣服有的洗了,有的没有,有的洗了很久,没有穿,有的没洗很久,也没有穿。它们混杂在一起,散发奇怪的好闻的味道。见鬼去了!这些破衣服,竟然能够散发好闻的味道!
我闭上眼……
挂在客厅的圆钟哒哒地转动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我却不能再次入睡了。
难道我真的不在意这份工作吗?
这可是我花了十几年的功夫,把时间用在学习考试上面得到的回报啊!因为学习,我不能跟那些踩着摩托车,蓄着胡茬和长头发的少年快乐地在路上奔驰,不能跟喜欢的人在海边的夕阳下印射长长的手牵着手的身影,我不能跑到远方,告诉我辍学的朋友,劝告他继续读下去,因为未来很美好,我也不能爬到高山,对着世界大声吼出我想干我自己的事情,不管它是不是惊天动地,我更不能当做父母的面把课本和圆珠笔扔进垃圾桶,然而径自走下来跟朋友到海边划船。因为考试,我要握笔夜战,我要拿着讲义在白皙的灯光下翻动长满血丝的眼球,把一个个字打印到脑海中,我要在担心受怕中喝完牛奶上床睡觉,第二天吃完早饭冲忙赶往学校参加考试。看着那些跟我一样准备充分的同学,他们也在悸怕,我也在悸怕,我们都在悸怕。我们悸怕的是那道道叉给我们的床上,我们甚至相信那是最坏的礼物,我们短短人生里面最坏的礼物。因为它,你要忍受父母的冷洋,同学的嘲讽,老师的失望,还有,自己对自己的憎恨。
难道我真的不在意这份工作吗?
我失去了工作,我那个每天都会打电话给我的妈妈得知这个消息后,她会如何着急?我那个当初为了让我进入公司的爸爸会不会痛惜那几条香烟和名酒以及那个挤得满满的红包?
我失去了工作,三姑六婆是不是会个个打电话来关照?还是除了同情之外,他们更多的是报以讽刺,读了这么多年书,进了一个小公司,一个不小心,还被炒了,没了工作,老婆还没找,这样的人生怎么算个人生啊?
我失去了工作,我可以在家里呆很久很久,但是我一定要出去外面逛逛。我走出家门的时候,我要怎么面对人们的眼光,那些眼光即使在酷夏都能够把我冻死。那些有意无意地瞟眼,都能够把我从天堂带到地狱。我的世界在别人的世界变得一文不名,我在别人的忽略中,卑微地走在阳光的大路上,我心灰意冷。
啊!我受不了!我头昏脑胀……
又是小男孩。
他还是穿着同样的衣服,坐在村口大榕树下的大理石上。这时傻张和李乞已经决定离开这个村子了,他们做的决定让小男孩感到奇怪。他不知道还有什么话可以来形容他的感觉,只有奇怪这个词。之前傻张既害怕张大爹会突然死去,又纠结于自由该不该争取,现在他竟然要离开这个村子,离开生他养他盼望他娶妻生子的爹。李乞也让他感到奇怪。他不是说要在村子里吗?至少在这里有个睡觉的地方,虽然这个地方就是他死后的坟墓。
这两个人让他莫名其妙。更让他莫名其妙的是他们什么都没带,两手空空的就要出去了。他忍不住跳下来跑到他们面前,他刚要说话,却被紧追在后面的老人惊住了。
他拄着拐杖颠颠拐拐地朝村口移动,手里拿着一个包袱。他喊着:“傻儿,等一下,爹有东西给你。你快停住!”他吼着,迫不及待地追上来。
来到他们跟前,他把热热的包袱拿给傻张。面无表情地看了傻张一眼,之后笑着说:“一路走好!”
张老爹走后,傻张打开包袱,里面是白花花的面包,面包的中间放着许多纸币。纸币贴着面包,好像一层报纸,包住面包,辨不出是钱。
他们两人忽视一眼,各自拿了一个不粘钱的面包往嘴里塞。剩余的打了结由傻张背在肩上。
小男孩看着,不能发话,他害怕。
他们出了村口,一直往北边。
小男孩一直跟着他们。他害怕被他们发现,一路上尽量找他们看不见的地方躲着,等到他们休息够了他才起身跟着。然而他们全然没有注意到小男孩的存在。很快,他们的面包吃完了,钱也花光了。他们要去干什么,小男孩一直没有摸清楚。
有一天,他们走进草丛,突然发现有人跟着他们。他们转过身,却没有发现什么!小男孩以为他们回过头来是发现了他,他吓得哆嗦,马上滚到草丛里。睡着了。
傻张和李乞在草丛中走着,漫无目的地走着。在别人看来,他们的行为不但没有乐趣,而且十分无聊。然而他们却觉得,他们的行走是真正意义上的行走,但是这种行走找不到语言来形容。基于这一点,他们更光荣了。他们一致认为没有语言形容的行走才是真正的行走,用语言轻易表达出来的东西往往是轻浮不可信的,只有真正存在的而且不能用语言来表达的东西才是可贵的、受尊敬的。他们正在做一件可贵的、受尊敬的事!
他们继续往前走。前面是茫茫无际的草,荒草。他们往北方走着,北风朝他们吹来。一望无际的荒草在北风的吹虐下,仿佛一群吃了摇头丸的酒吧青年,左摇右晃,似乎在表明不摇晃就没有存在的理由。灰色的天空仅仅压着,一直伸向远方,好像再走前一点,伸手就能够触碰到天上灰灰的云,像棉被一样的云,酥软,温暖。
他们闭上眼睛,站在草丛中,风从耳际呼呼吹过,感觉时间就是在呼呼声中像流水一样消逝在远方的河流。风把傻张头上的枯草吹掉,把李乞身上的灰尘吹掉。一身轻松。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可怖的声音。这声音有如午后雷阵雨前打雷的声音那样响亮,就是在耳边响起的。又像除夕夜里,正在酣睡的你被第一声鞭炮炸响让人不舒服,不安宁。他们睁开双眼,尖起耳朵,警惕地听着。
声音越来越近,响度大得他们不得不把拇指塞进耳朵,另外四指把耳朵扇子掰下来,盖住拇指。此时,他们的眼中印现出三条大蛇的,一条是有麻布袋那么粗,比从巷头到巷尾的距离还要长,没有头,只是一个裤筒的样子。另外一条则像犀牛一样,有尖尖长长的头角,没有四条腿,肥肥的身躯一直延伸到天边,最后一条头非常古怪,大概有巴掌那么大,形状也跟巴掌差不了多少,后身则是牵着一条线,细细,也是长到天边。三条蛇起头并进,朝他们开来,个个凶神恶煞的样子,嘴张得大大的,一个人都能吃得下去,那条长线蛇嘴巴紧紧闭着,没能看到牙齿。傻张怕极了。他瞪红着眼珠子,嘴形也拉得长长的,竖直一条线。他赶紧脱掉上衣。李乞看见傻张脱掉衣服,他也跟着脱。
傻张忙乱地往草丛搜寻着什么,不久他拿起一个棍子,拐杖模样的东西。李乞也跟着傻张在草丛中摸索着,却什么东西都没找着。他只好绝望地站在傻张旁边。
三条蛇离他们越来越近。傻张双手紧紧握住棍子,双脚颤抖着。李乞害怕得哭出声来,北风呼呼的吹打着荒草,荒草互相碰撞着,和着哭声,仿佛一曲悲凉的歌。可蛇没有被李乞的哭声感动到,它们穷凶极恶地蠕动。不一会儿功夫就来到他们面前,长线蛇把他们围住,却没有用身体去碰他们,犀牛蛇慢慢地蠕动到傻张面前,两支长长尖尖的脚探着棍子,裤筒蛇身体前部分腾在空中,嘴巴圆圆地张开,斜对着李乞。傻张意识到它要把李乞吞进去,他不愿意李乞被他吃掉,李乞从小没爹没娘,本来就很可怜,他愿意跟着我追求自由,是伟大的人,跟二蛋一样伟大。我不能让他死。
想着,他不顾犀牛蛇的挑逗,挥起棍子。这时裤筒蛇已经把嘴巴伸到李乞的腹部。傻张闭上眼睛,猛力往裤筒蛇的颈部打去。他“啊”的一声,棍子下去了。
时间过得很快,他马上睁眼。没看见蛇的踪影,却看见李乞躺倒在草上,双手揉搓着小腿,发出痛苦的呻吟声。李乞咒骂着:“狗娘的!你不打蛇,却来打我!”
傻张迅速往四周张望,蛇消失得无影无踪。北方,不远处,赫然出现一对男女,穿着白色的婚纱。一个衣着素净的小女孩满带笑容,拿着花篮,在他们周围撒花。她挑着,笑着,笑声掩盖了风声,直直刺进傻张心里,傻张心内一片舒畅。他庆幸蛇被他打跑了,他庆幸李乞没有被蛇吃掉。
他把李乞扶起来,自己右手拿着拐杖。他的拐杖不是用来撑人的,而是用来大蛇的。它帮助他打跑了可恶的大蛇,它是伟大的!
这个梦实在奇怪、荒诞。三条蛇最后变成三个人,吃人险遇变成一次浪漫美丽的婚礼。我满头大汗爬起来,看了看手表。时间只过去20分钟。我快疯了!20分钟的时间竟然能够发生这么长的故事,这么奇怪的故事,这么让人摸不清头绪的故事。
我心有余悸地靠在床头上。顺手拿起衣服擦拭额头上的汗珠,又闭上眼。
小男孩醒过来,他坐在草丛中,思考着什么问题。傻张手中拿着棍子,李乞左脚拐着,他们躺在草中,庆幸逃过一劫。这时他们从他眼前走过,完全没有注意到他。
他再也无法忍受他们对他的无视。他想着,即便我多么渺小,我还是一个正正当当的人,为什么你们可以这么无礼的对我!把我当做空气一样对待!他怒气冲冲地跑到他们跟前,想要跟他们理论一番。他愤怒地吼叫着,撕扯着嗓子:你们为什么像看待死去的人一样看着我?难道我真的是死去了吗?我是地狱的幽灵飘现在你们身边而你们却不发现?难道你们非要开了天眼才能识见我?我是多么重要的一个人,对我来说!同时,我对你们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我看见你们在草地中的争吵,看见你们俩联手殴打二蛋,欺负美霞。我坐在村口的时候,你们在那里讨论着要离开父亲,离开村子,还对二蛋与美霞私奔的事情感到安慰,对二蛋充满了敬佩之情,认为他是伟大的人。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你们最终决定离开,而且傻张你的父亲还拿着许多好吃的东西和很多钱,这些东西我都看见了。你们都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可我十分不解!还有,我跟到这片草丛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睡着了,我也不知道你们发生了什么事,总之你们的一切都在我的眼里,印得清清楚楚!
他一会跑到他们前面,一会伸出看不见手掌的手指着傻张,像是一个严正的黑人运动者控诉着人权的不公正,指摘着政府当局对一切不公平现象的漠视。他俨然是一个伟大的演讲者。但是他们还是对他一无所视。他们继续穿越草原。小男孩气急了!他脏黑的两只手揉搓着黑色的盖满灰尘的发丝,两眼恶狠狠地盯着他们远去的方向,跺起脚来!
他们越走越远,最终消失的草原的尽头。小男孩索性做下来,回想他们刚才在草丛中的谈话。他突然觉得他们的话是理所当然的。傻张要把当年与二蛋的月下之约说成一种英雄式的自我夸大,大概是草原的跋涉日子太无聊,这样子既可以抚慰他的自尊心,也可以让时间过得快一点。他甚至大胆猜想,他们已经开始后悔当初离开村子,说二蛋是伟大的人完全是自欺欺人。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他认为,安分守己才是正道。人活在世上,没图什么乐趣。人来到荒凉的世界无非是为了有下一代继续他们荒凉的旅程。于是,人自然而然,理所应当地要娶老婆,繁衍后代。人活在社会里,与其他人脱不了干系,一切事情都要跟他人发生联系。就拿二蛋家跟小崔家和美霞家三家的恩恩怨怨来说,他们发生了这样的孽事,就活该要被村里人走场,要被他们议论,要被谣言包围,好的,坏的。这是人在社会中应当享受的事情。他觉得,别人的看法太重要了,对他有益的看法更是太重要了,即使是坏的看法,那也是一种正常的恩赐,于是他拢拢统统地将这些看法说成是“享受”。
他突然佩服起自己矮小的身躯竟然戴着一个聪明脑袋,这个聪明的脑袋不思想就平庸,但是一思想,那些火花就像海中的火山岩一样喷发出来,那是力与美的结合,那是雄壮与开阔的结合。特别是思想到社会,思想到人生,思想到普世的价值,他可以和中国的孔子、孟子、庄子,可以古希腊的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媲美。世界古代的那些圣人想得太天真。因为天真,所以普通。那些天真的想法是美好的,可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将这些天真的想法付诸实践,将浪漫变成现实呢?这些人,简直就是世界的普通人,他们完全无法与那些整天穿行于繁忙的交往场合的外交家相比,无法与那些乖顺听从命令的人相比,他们的生活虽然是固定的模式,但是正是因为有了固定,世界才可以一直荒凉下去,同时,他们也无法与为了金钱勾心斗角的决策家、阴谋家相比。一个字就能够概括那些圣人,逊!
想到这里,他已经忘记这个世界还有傻张和李乞两个人。他的怒气完全消失了。他觉得他们的行为是愚蠢的,有谁会因为喜欢自由和没牵挂离开父亲,离开村子,离开荒凉但却永恒的世界呢?他的沉思到此结束。
他撒下双手,起身拍拍灰尘,光荣地朝着北方走去。他想,我不是去找傻张和李乞,我要回归荒凉的世界,在那里我才能找回我的固定的模式。
他朝着北方走着,走着,直到人影消失在天际。一朵红色的花开在灰色的天空中,花瓣迅速往八方蔓延滋长,天空顿时变成红色,仿佛一张灰色的纱巾被侵染上了鲜红的血液,到处低着可怕的血。
“嗦”的一声,梦里的天空把我吓醒!
我睁开难受的眼睛,迷糊地窥探着窗边。窗边已经镶上了阳光的金条,我意识到黎明已经来到。
我赶忙起身,把沾满汗水的衣服脱掉,在床上随便拿了T恤和牛仔裤穿上。冲忙洗漱完后,往冰箱拿了一杯冻果汁灌下之后。我带着钥匙打开门。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已经没有了工作,我不用像以前早早起来,挤公车,走很长的路到很小的公司遭受老板很长很烂很让人发疯的骂话。既然这样,我可以欣赏这座曾经被我忽略而过的城市,呼吸城市里黎明的阳光与空气。
正当我走下楼梯来到大街上时,路上行人一个个都穿着小男孩的褂袍,赤着黑色的脚,头一模一样,眼睛一模一样,没有生气,他们有的挂着单肩包,有的背着双肩包,有的什么都不带,有的拿着面包饿鬼般的啃啮,有的往黑色的褂袍里面摸出手机,揿着键盘,接通电话。多么形形色色的人,但是都是灰暗的,荒凉的。这时,我想起小男孩在梦中的思想。小男孩突然站在他面前,诡异地盯着他。他手里拿着一件与他身上穿的褂袍一模一样的衣服递给我。我停在那里,感到恐怖。
黑色灰色的世界里,假如有别的颜色掺入,一定是非常抢眼,令人诧异的!从西面走来的,迎着金黄色的太阳光,两个上身裸露的人,一个拿着棍子,一个左脚拐着,向我的方向移动。他们走得漫不经心,他们一路走一路说着笑着,露出白皙的牙齿,在灰暗的世界显得苍白,他们黄色的上身却抢走了所有的风头。最重要的,他们充满好奇的眼睛充满渴望的眼睛,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灼伤了我。
小男孩诡异地盯着我,递给我的黑色的衣服停留在空中,他仰着头,眼里充满了期待和愤怒。他期待我能够接下他的衣服,我愤怒的是我出神地盯着迎着阳光走来的两个怪人。
那两个人微笑地凝视着我,嘴巴眨动着,仿佛在说着什么。
我站在大街上,感到一阵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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