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漫漫深秋,你还有我
深秋深秋的风吹落了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然后慢慢的慢慢的随它一起跌落跌落在泥土上吹冷了大地深秋的雨下得淅淅沥沥淋湿了街角的屋檐滴滴答答碎在青石路上溅起青涩的水花只有那小院之中还有一抹秋色孤独的寂寞的安静的等着在门缝中在墙角上在碎了的瓦檐下拼命的向外眺望寻找着屋外深秋的景色枫叶清晨的霜凝成了秋天的雪打红了街角的枫沾湿了树上的叶然后化为晶莹的露珠沿着枫叶的经脉从树上跌落而下洗涤后的枫如火一般艳丽跳跃着似灯塔划破层层雾霭照向金色的远方当第一抹阳光普照枫叶悄然落下带着残存的体温铺满了青石路然后随风随雨散播着肆意的秋色直到那最后一片走散的枫叶在急切后哭泣后来到了那无人问津的小院飘落在那绝离的秋色里唤醒了失落的灵魂给予了这孤独者唯一的慰藉你还有我如果孤独可以忘记一切那你必是最干净的如同刚出世的婴孩未惹尘世沾染亦是最可悲的淡忘了一切情感如同一幅曾绘有美妙图案的画令人嗟叹枫叶的出现是命运对你的怜惜没有过去不论未来只愿今朝相依明朝醉共饮清涟就此时相约彼此不离不弃深秋再美犹有去时院外时光轮转院内枫叶憔悴唯有你仍守得一分红颜三分粉黛孤寂于重锁大院之中还待来年深秋红叶飘落之时能重温耳边轻语拾回去年记忆“你还有我”编者按:“深秋的风”,“深秋的雨”,连同“深秋的院落”,渲染出了浓浓的秋意;而“枫叶”则成了一叶肆意的秋色,点燃了秋的失落;一叶枫情拾起了记忆,寄予“你我”的感怀。景浓意更浓。问好作者。——责任编辑:烟波蓝2013.10.8
2013-10-08 00:42:30 作者:王荃 9587 0
失去了土地的诗人们
当草原还是一片碧绿,当风还可以温柔的轻抚于面颊,当自然的气息还可以伴着丰收的喜悦扑鼻而来时,诗还是那时的诗,人还是那时的人。曾几何时,我们还能于月夜之下,信步于荒村野郊之外,听百虫鸣鸾,咏百物之诗。时而席地而坐,取出小食酒箸,但饮一杯清酒,举手而赋诗。赞明月,赞百虫鸣,赞田园风光,赞漫漫长夜乐无穷。那时,我们还能毫不忌讳的称自己为诗人,称那几字小言为诗。那时的诗,是用美堆砌出来的,是一种感叹,是一种赞美。细细剥离,你仿佛还能从那文字的筋骨中看到翠绿的竹叶,高山的流水,涧谷的野花还有若有若无的春风。它是令人陶醉的,令人痴迷的,它所展现出的每一丝风韵,每一步仪态,都饱含对生命自然的感触,它让人感到如此亲近、如此舒适。但现在,诗变了。不,诗,它是忠贞的,是桀骜的,它是有着亘古不变的高傲气节与屹立不倒的崇高风骨的。变得是我们,是诗人。当草原退为沙漠,当清风化为风暴,当自然的气息深锁于钢筋铁骨之中时,诗人们变了。他们不再崇敬自然,不再视生命以其本质而存在,有的,只是其存在的意义,存在的价值。从而,诗人们成为了工厂,诗歌变成了商品,在这充斥着铜臭味的诗的国度里,又怎会再长出青青碧草呢?因此,诗歌不再被尝试着去歌颂,不再作为传递美的载体而流传时,我们抱怨,抱怨我们为何不懂诗,为何无法再去鉴赏它们,所以我们不断追溯原点,不断去回味唐宋经典,看李白杜甫,却不知古之灵魂,虽有浩渊之博学、机敏之通辩、千年之英气,却仍无法写下属于今日的诗歌。当然,还是有的,还是有很多诗人在为自己写诗,为自己心灵中那远古残存下来的美和真而写诗。他们虽然困于钢铁的烘炉的之中,却没有轻易熔为铁水,铸成千遍一律的钢材。他们还是心守明镜之台,化万物为宁静,保护着自己的一方净土,他们还能有着赋诗吟乐之雅兴,采风探足之爱好,闲来信笔疾书,小和一曲。他们绝不以大家自称,偶得相逢一聚,必以酒菜招之,茶余饭后,若有余兴,方才小谈诗道,会以笔墨。君子之交淡如水,诗人也如此,定要如此之清雅,如此之淡薄,方显古韵之味,自然之和。尽管失去了自然的原野,尽管不见昔日的微风拂面绿柳成荫,但埋身于钢铁都市的那些还向往着自然的诗人们,依旧在回忆着往日诗歌的辉煌,依旧期盼着荣耀的回归,他们用自己的感触,用侵浸对自然静逸之美的头脑,去构思,去建造自己心中的诗,每一根筋骨,每一寸肌肉,都细细雕琢,以还原最为自然的感觉。对于这样的你们,对于失去了自然土地的你们,请允许我向你们致敬。
2013-10-08 00:41:44 作者:王荃 9587 0
“我记得你”
人们总说失去记忆是一件可怕的事,因为每当你失去记忆,你总会认为是你身边的一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从不会发现现在活着的你失去了很多。而我要讲的故事正是如此。我们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叫米小可的病人,一个有着严重记忆疾病的病人。事件的起始是多年前的一场车祸。在这场车祸中,米小可不幸撞伤了头部,而医生诊断出的结果更让人伤感:车祸意外使她的海马体受到损伤,也从而将会影响到她以后的记忆。换句话说,米小可将会间歇性失去记忆。尽管现实残酷,但女孩依旧平静而小心的生活着。女孩尽量避免与人接触,避免引起记忆的任何波动,因为女孩知道,可能就在下一刻,那可怕的后遗症会将她那小小的记忆之舟打翻、吞没,不泛起一丝涟漪。但不可否认,青春的魔力对这群懵懂的孩子是及其强大的,即便是对于这个常穿着一身黑衣,躲在角落里的少女。杨维不是米小可班上最高最帅的那个,也不是出身于有钱人家的贵公子,成绩平凡,甚至可以是那种在班上默默无闻的那种人。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竟然在那个初冬的早晨向米小可表白。而我们可怜的女主角竟然在一阵惊愕中鬼使神差的答应了。可很快,米小可后悔了。不是因为杨维,而是她自己。面对杨维那省吃俭用出来的“廉价”玫瑰,整天跟前顾后的关心照顾,米小可退缩了。为了逃避杨维那过分的关心,米小可不得不每天一大早在楼梯口张望,从那紧窄的侧梯偷偷溜下楼;也不得不离开饭堂里那熟悉而宁静的角落,悄悄的躲藏在人群中······可这一切未能改变杨维为米小可所做的一切。或许是作为一个写故事的人应有的责任吧,总需要为我们的男女主角制造一次美丽的邂逅,可对于这个故事来说,这次邂逅并不美丽,甚至说是一场灾难。还是一个早上,为了躲避那在楼下熟悉的身影,米小可很自然地又来到了侧梯口。昨天的积水还尚未干竭,岁月沉淀下来的点点暗绿色青苔依旧依稀可见。尽管米小可内心深处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告诉她这是种极不明智的选择,但想想另一侧的楼梯,米小可还是咬咬牙,小心翼翼地迈出了第一步。“再难走的路也是人一步步走出来的。”米小可小心的走完了一半时,心中不由得莞尔。“米小可,危险!”正当她就要继续跨出下一步时,那个声音竟然出现了。尽管只是瞬间的停滞,但这也足够让上帝制造出一场小小的灾难。米小可重心不稳,一个跟头摔下了楼梯。而从医院回来后,米小可就彻底放下了逃避这个念头,因为很不幸的是,她的腿不得不打上几个月的石膏,而更不幸的是,杨维竟然向班主任申请到了每天接送她上下学的权利。米小可人生总有很多第一次,而要一个男生背着自己上下学也是这其中之一。无疑,任是谁,第一次要他人背着都是一件很难适应的事,尤其是背着米小可的人还是杨维。尽管杨维背得很小心,但紧张所带来的肌肉僵硬着实让米小可这个被背的人难受了一路。虽然如此,米小可在杨维把她送回家之后还是支支吾吾的道了声谢谢。且不说其他,只是在这一来一去中,心与心如此接近的情况下,米小可也不再是默默不语。有时听着他讲述身边的趣事,一同去笑过去的他所做的种种“蠢事”。而剩下的一切都好像是自然而然的那样,他们成了情侣,一起去散步,一起倾诉着心中的小秘密,抑或半夜偷偷爬上阁楼看星星······尽管有了这甜蜜的恋情,但命运中的那份不幸却是无可避免的。米小可曾想过这一天,却不想它来的如此突然,让人猝不及防。只是一个晚上,这可怕的疾病便如同一阵浪潮,将一切席卷一空。没有了杨维、没有了两人手牵手的背影、甚至也没有了过往的一切回忆,一觉醒来的米小可就好像是一个被倒空了的瓶子,失去了她的过去。可生活依旧继续,依旧不断的改变着,尽管在米小可那空白的记忆里这变化如此巨大,如此让人无法接受。而同样无法接受的还有杨维,这个为此倾其所有,却又在一夕之内荡然无存的人。可尽管如此,那个杨维所爱的米小可却未曾改变,而他亦决定将这份爱重新再来。可天意弄人,米小可的病情逐步加重,发作的频率也越来越频繁,以甚至是对事物的记忆只能由早上维持至晚上。而两人的恋情,也正如此一般,不断地回环往复着。每次失忆后的米小可再听完杨维讲完过去的美好往事后总不住的道歉,可杨维依旧只是习惯而小心的背着她,走完回家的这段路。尽管他明白,每当到达路的尽头时,他都会失去她一次,可在这段旅途中,所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对这段爱情的加固,虽然这种加固仅仅是单方面的。米小可也是悲伤的,她为她不存在于记忆中的过去而感伤,又为这段即将失去的感情所感伤,尽管在下一刻,她可能再次失去记忆,记不起她在为谁哭泣。我无法判断,对于他们来说,是米小可所看到的世界变化大,亦或是在不断重复着失去与获得的杨维的内心变化更大。但我知道的是,有那么一天,米小可在即将消失在路的尽头时,回头莞尔一笑。“我记得你哦。”
2013-10-08 00:33:17 作者:王荃 9617 0
梦
梦“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你望着我,一如既往的温柔。“好。”我依旧也还是那么不善言语。“爸,这么晚了,你要去哪?还是不要出去了吧。”儿子一脸的不自在。“怎么?我现在连出门的自由都没有了吗?”“不是,爸······”“好了,你也不用说了。”我扔下拿起来的外套。“你那些借口我都听烦了,我就应该早点死在这屋子里,就不碍着你们了。”转过身,回到屋内,重重的摔上门这或许也是我唯一能做的事了。屋外,刺眼的白炽灯光从门沿中悄悄的漫了进来,却被融化在昏黄的海洋里,没有电视机的新闻播报声,也没有儿子儿媳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有的,只是你和我。“他们这是怎么了,怎么就不想以前了。”悲愤交加的老人只能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脸,然后竭尽全力的从肺,从气管,从喉咙中挤出一丝丝干嚎,因为那浑浊的眼睛中早已干涸得见底了。“他们是为你好。”你总是扮演者好人的角色,从一开始到结束。“都是你宠的。”我似乎找到一根所谓的救命稻草,死死的抓住了它,因为我不知道,是不是如果我没有抓住它,我就会被自己所淹死,永远见不到你。“······”“你怎么不看看他们把这个家搞成了什么样子?”“······”“你怎么不看看他们现在是怎么对我的。”“······”“这一切都是你的错,你知道吗?”“······”“你倒是出声啊,怎么又哑巴了?”我疯狂的发泄着心中的没一点怒火,就好像一个破坏欲极强的孩子,疯狂的撕扯着手中的人偶。“原谅他们吧。”是的,你又赢了,仍然只是看似若有如无的轻轻一击,就将我满身的盔甲打得粉碎,将我所谓的铜墙铁壁一层一层的剥离开来,然后让那盔甲下那颗丑陋的心暴露在阳光之下,任它在世人面前枯萎,死去,然后慢慢朽化为尘,平凡的散落四处。“你是知道的,我讨厌平凡。”我就像一只战败的公鸡,话中的每一个字都透露着一个失败者所应有的虔诚、恳求与希翼。“我知道。”“不,你不知道,你们都不知道。”我狡辩着,卑微的希望能挽回一点尊严。“我们都知道,你不讨厌平凡。你可以独具一格,在大学后不走寻常路,自己一个人投身到别人不敢接触的行业里;你可以一个人为了筹集资金,天天在那些大公司里进进出出,肆意的忍受着那些冷冰冰的拒绝,然后在一脸笑脸的回到我们破旧的地下室里,吃着一年四季从未变的饭菜···你爱这个家,所以你不想平凡,因为你知道平凡的苦痛,你知道那些廉价而美好的平凡只是诗人的梦,醒了,就只剩下贫穷、困顿。”我望着她的眼,妄图从中找到一丝迷惘,一丝怀疑,但我所看到的,只有那份坚定。“你得爱这个家,得相信他们。”“为什么你总是这么说,难道爱你就不算爱吗?”“把这份爱延续,这就是爱我。”冥冥中就好像是一场梦,把你的到来与逝去做得如此天衣无缝,而我现在望着相片中微笑着的你,仿佛真如你所说,一切都是我的一场梦,一场没有做完的爱之梦。你真的只是我的幻觉吗?“父亲怎么样?”“没事,还是以前的样子。”儿子悄悄贴在门边,转过头对着妻子说。“父亲的病会好的,我们都相信,母亲在那边肯定也是这么想的。辛苦你了,要忍受这么多。”“嗯,我也相信。”她依偎在丈夫的怀里。
2013-10-08 00:32:16 作者:王荃 9614 0
断点时钟
(一)“林以安,你是个没出息的孩子。”“是的,我是的。”我静静的坐在床边,握着她那已经干涸殆尽的手,默默的回答。曾几何时,她还是那么鲜明,那么泼辣,扮着浓得吓死人的妆,可以毫无顾忌的隔着几条街骂人···但如今,我所熟悉的一切就好像是一场梦,梦醒了,就只剩下空洞而寂寞的夜,还有那窗外呼啸的北风。(二)我的家乡在北方,是一个冬天飘着雪,夏天热得好像大火炉的小城,稀疏的人口、灰色的街道和环绕着的山是这座小城的标志,而一座座喷吐着浓烟的烟囱则似乎是这座小城还生存着的唯一证明。我的家在小城的一角,是一个四处都充斥着工业文明的地方,无论是白天黑夜,那机械的轰鸣声都好想是无数台环绕立体声的音响在耳边回响,而我的童年则是要学会如何去与这可怕的声响去对抗,亦或妥协。在我出生之前她在小城里就已经很有名了,打架,喝酒,目中无人,就连附近几个县的小混混都似乎是因为惧怕她而很少出现在小城里,但这并不是她出名的主要原因,因为就在几年后,她怀上了我,而那时,她才十七岁。未成年少女怀孕的消息像是一场野火一样,在小城里迅速蔓延开来,所经之处的人就好像是真的被点燃了房子一样,急不可耐的走出家门,有大呼传告者,也有三三两两群聚一起窃窃私语者。保守的小城并没有太多的新闻,哪怕是哪一天打死一只奇异花纹的蚊子,哪家的孩子从楼上摔断了腿都可以茶余饭后绕梁三日,而她的事则更像一颗重磅炸弹,硬生生的落在了小城脆弱的生态网上,将小城人心底那仅存一点的绿彻底炸了个粉碎。她是不介意的,即便是事件被炒得最沸沸扬扬的时候还依然一脸幸福的挺着个肚子逛街买婴儿服。还记得她曾经还对我提起过,说她依然还能想起那时候人们的那种眼神,她说那是一种嫉妒,一种尖刻的仿佛能刺穿一切的嫉妒。我不知道那时候她是怎么想的,但至少从她的话里,我没有听出一丝后悔或者仇恨的味道,更多的是一种难得的平静,一种让人感到很安逸的平静。(三)“林以安,我想喝水。”“林以安,我想吃苹果。”“林以安,我们今天晚上吃红烧排骨好不好?”“林以安···”尽管身体已经虚弱成这样,她的精神依旧很好,就像以前一样,一样可以对我要求这要求那,但我听得出来,这话里,多了一份恳求与不舍,而这两样东西是我在过去永远不可能从她身上所看到的。“大概人都会变的吧。”看着满足的吃着削好的的苹果的她,我孤独的这么想着,“就连你也逃不过这命运的牢笼,不是吗···”(四)我是出生在一个狂风暴雨的晚上,也是伴着她那撕心裂肺的叫声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用她的话说,如果她知道有那么痛苦,她一定不会把我生下来。可命运就是这样,就像她毫无预兆的爱上了那个男人,也就是我的父亲一样,很多事都是已经是注定了的,无论快乐与痛苦,我们都得去面对,无法逃避,也不可能逃避得了。自打我出生后,我从未见过她口中的那个男人,那个“有文化的浪漫诗人”,只有从外婆话语中的那个“没良心的禽兽”里,我才能确定,就在我所不知道的日子里,不是梦幻,确实存在着那么一个人,那么一个可以是诗人也可以是禽兽的人。当然,生活并没有被这么一个飘渺的名词所改变,这个名词也仅仅就在一年后就被生活的磨石打磨得粉碎,然后被吹散在过去的时光里了。单身母亲的生活是极不好过的。尽管带我回外婆家的时候她总是面带微笑的说自己应付的来,可那时也就只有小小的我明白,在那笑容背后的是窘迫的生活和永远也忙不过来的工作。她的工作是外婆托一个亲戚帮忙找的,因为小城人都知道她的过去,没人会去找一个如此声名狼藉的工人。她的工作很辛苦,在一家化工厂,对于八十年代的那个时候来说,工业的大发展也曾为这个古老的小城注入了一丝新鲜的血液,让它有了一线生机。可任谁都明白,这只不过是一位濒临死亡的老人所打入的一针强心剂,将本该到来的死亡延迟罢了,但这是后话。尽管有了工作,可化工厂老板并没有因为她是熟人荐进来的而给予她更多的便利,相反,她被安排进了一个最低层的岗位,每天接触的危险化工原料甚至比她要接触的人都要多。带着年幼的我工作是不可能的,因此每次出门,她都不得不去敲开左邻右舍的门,然后一脸歉意的去请求他们收留我。我不知道原来不可一世的混混头目是如何变到能低三下四的去恳求那些不给她好脸色的人的,只是我知道,有些东西正在慢慢的消失,就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久好久,直到我上了小学。可也正是那段日子赋予了我默默无闻,不喜欢活蹦乱跳的性格,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我才能在一个陌生人的家中不被人所厌恶,才能待得够久。每天清晨,她总会带我到学校门口,然后像一个大姐姐那样,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去吧。那应该算是我最幸福的岁月了,那也是在我的童年里唯一感受到母亲的爱的岁月,因为在那之后,她再也没有如此温柔的对我说去吧,也没有那么好看的笑了。(五)“林以安,我想喝酒,就泯那么一小口,行么?”她眨巴着眼睛,一脸孩子气的看着我。她的眼睛真好看,过去有很多人都那么夸过她,可现在那也是她浑身上下仅有的一处拥有着正常颜色的地方了。“不行,医生说不行。”我很干脆的回绝了她。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说话变得这么决绝和冷酷的,我只能悄悄对自己说,可能是在这二十年里,我也渐渐被她同化了吧。(六)她是从来不关心我的学习的,可幸运的是,我也丝毫没让她失望过。在这义务教育的九年里,我都一直学习优异,也深得老师的喜爱,但我知道这并不代表着什么,因为我并不感到开心,因为我依旧每天得面对着她。我得感谢上帝,因为他创造了时间这种好东西。时间既可以让一个人生,也能令一个人死,既能改变一切,又能将一切冻结。时间创造出了我们这一代,让过去的一切都埋藏。虽然小学时还能感受到其他孩子家长那种若有如无的眼神,那种语气中的轻蔑与不屑,但我很幸运,因为这种“母债子偿”的生活随着我升入中学就停止了。我时常会恨,恨世上为什么会如此不公平,恨为什么她要把我带来这个世界去忍受这么多的鄙视与唾骂。可现在的我明白了,人生本就是一场修行,一场要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的苦行僧似的修行,功德圆满了,就可以一身轻松的去了,未能尽缘的,再打入轮回重新来过。当然,她的日子也不好过。时代的发展让化工厂早早下了历史的舞台,本就赚不了多少钱的她很快便失了业,回到家,靠着亲戚家的周转过日子。过去放下的酒瓶也重新拿了起来,只是不能像过去那么豪爽了,化工厂的日子已经让她的身体再也容不下那么多的酒精,所以她每次都喝得烂醉。外婆曾央求她找个人嫁了,趁她容颜还在,她总是笑,笑得喘不过气来,然后一脸妩媚的说找谁呢找谁呢。她的酒品很不好,喝醉了就喜欢大吵大闹,喜欢动手动脚,总会在醉时对我发号酒令,要这要那的,尽管我有时候恨不得趁她醉的时候狠狠教训她一下,但每次要动手时,她总会突然冷静下来,然后睁着那双好看的眼睛,含混不清的对我说“你是不是又惹事了?我会打你的哦。”我瞬间没了恨意,扶着挥舞着四肢的她到床上,然后龇着牙揉着不小心被她打伤的部位,准备着明天上学的物品。学习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就在如此的生活中,我成功的跨过高中,考上了一所还不错的大学。能考上大学在小城里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没落的小城里并没有几个大学生,因为在小城人心里,读完初中或者高中就去工作是理所应当的,大学,那只是一个梦想罢了。很快,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是一所很远的大学,远得小城人都没去过,远得要搭上三十个小时的特快列车才能到达的地方。外婆决定为我开庆祝宴席。庆祝的宴席开到很晚,有很多人来了。认识的,不认识的,借的到钱的,借不到钱的,都来了。我那晚喝了很多,不是因为考上大学的人一定要一人敬一杯的古城旧习,而是因为我知道我就要离开她了,远远的,远远的远离她,到一个再也不会被打扰的地方。我想她是知道我所想的,因为那天她喝的比平常多很多,笑得也更粗犷了。然后我醉了,醉得什么都不记得了,除了酒的辛辣,还有她那挥之不去的粗犷得有些过头了的笑声。我走的那天她没有来,是外婆送我的,外婆说她又醉了,来不了了。我松了一口气,不知道是因为害怕她来会丢了我的面子,还是我害怕见她最后一面。我不知道,就算是这么多年后的今天,我依然不知道,因为我害怕知道答案,我害怕再去深究。(七)大学四年我没有再回过家,只在大二那年她来了一封信,说她结婚了,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很老实。我有些惊讶,不是惊讶于她如此突然的结婚了,而是她所选择的人,竟然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我还能想象出那个一手拿着铁棍的满脸傲气的她,但我得承认我已经认不出这个像个平凡家庭主妇的她了。我不知道这是因为她变了,还是,我变了。婚姻很圆满,至少在我毕业前都是的。但我说过,有些事是注定的,无论你如何去努力,如何去挣扎,你都无法去挣脱命运的枷锁,就好像卑微的文字永远无法从一张纸跳到另一张纸上一样,你只能活在你所拥有的田字格里。在她清理一条鱼,想做一桌好饭给她的家人的时候突然昏厥了,好在那个老实男人回家很准时,将她送去了医院,然后得到了一张小小的诊断书——再生性障碍贫血症。这是一个多么奇妙的名字,可怜的小城人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过,可又是任何一个小城人都知道,只是个绝症,一个要花很多很多钱的绝症。那个男人给我打了电话,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然后我回来了,来到了她的身边,看着病床上因为贫血而显得异常苍白的她,洁白的就像她身下的床单。“是化工厂时留下来的么?”“是吧,谁知道呢,都这么多年了。”“哦。”“嗯。”我从来没发现我竟然不知道和她说些什么,仿佛我们在一起的那么多年就好像是一瓢清水,清得我们俩都不敢去碰触它,更不用说在其中洒下自己生活的颜色。那天,我带她出了院,租了一套房子,墙是白色的,没有一点粉饰,就像她一样。她嫌太单调,我就买了一个木头制的很古朴的钟挂在她的床的正对面的墙上,权当装饰。然后,我们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着,过着。看着她越来越白,就好像要融化在那雪白的墙上了,这时候,我会去抱抱她,然后听她说你都多大了,还这样。那声音出奇的好听,就好像是那时候的去吧那样,温柔。(八)一天,阳光出奇的好,从窗户漫了进来,洒在了雪白的墙上,也洒在了雪白的她的身上。“这阳光好暖,晒得我好困。”我突然颤了一下。“是吗,才一大早啊,就这么困。”“金色的,真漂亮。钟好像停了。”“嗯,我去看看。”钟真的停了,停了两个小时。我找了节新电池,把时间慢慢调了回来,然后钟继续转着,没有再停。“好了。”我转回身,看到她沐浴在阳光里,金色的,就像那时候的她,像个大姐姐,拍拍我的肩膀,灿烂的笑。“去吧。”(九)钟没有再停。
2013-10-08 00:31:21 作者:王荃 9598 0
万物始于心
八卦有两极,合则玄妙无穷,分则奥秘尽失。世间之事也亦如此。争,是为了不争。不争,即是最大的争。人生百态,却总有人想把它划为两极,针锋相对。始皇即位,干戈天下,灭六国而制天下,可谓是大“争”,但真是如此吗?如果无强秦之一统,无天下之一合,各国诸侯又怎甘于自己的领土,不举兵进犯他国?百姓又怎会有平稳安逸的日子?为了天下的“不争”,始皇之“争”难道不可谓之至圣吗?商汤为天下而“争”,周武王为百姓而“争”,他们的“争”不也为后世带来“和”吗?争,便是为了不争。也有一群人,他们每日南山种豆,促膝饮酒,畅谈人生快事。他们羽扇轻挥,卧于百川之中,赏美景,论古今。他们与世无争,闲情典雅。可正是这份“无争”,却恰恰是“争”的最高境界。世锦赛上,罗伯斯的一次故意犯规让刘翔与金牌失之交臂,可刘翔有抱怨过吗?有大吵着去请求判罚吗?没有。只记起他曾说“没能取得冠军很遗憾,但我为他取得冠军而高兴”。这是多么的大度,刘翔用他的“不争”向世界展示出了中国人的气度,展示了一个民族的精神。也让世人明白,所谓的“冠军”有时候并不是跑得最快的那一个。刘翔的“不争”,不是为我们“争”出了人性的光辉之美、高洁之美吗?世界本是一片混沌,盘古执斧,一分为二。但有许多事却不可单独来看。争与不争,本就是一念之差,有人成就了丰功伟业,有人却留下了千古骂名。但只要我们做到了心身坦然,做得光明磊落,不违心中的那颗赤热之心,争与不争,就不用太在乎。陶潜可以做到世事无争,却无意“争”出个田园诗派;卧龙屈身草庐,却“争”出了天下三分,举世名臣之名;老庄和春秋诸子“争”论学术,却不与俗人“争”相……世上本有无数的“争”与“不争”,可又如何?“争”与“不争”本就为一体,相生相化,又怎可辨别?阴阳两极,相依相存,对于“争”与“不争”,我们又何需烦恼,感慨无从驻足?只要有心,守得一方净土。争,即是不争。不争,也可化为“争”。
2013-10-08 00:30:01 作者:王荃 962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