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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奇幻

  • 夜 谈

    当第一缕月光顺着阁楼的窗户倾泻下来的时候,我再次醒了过来。“这是第几天了?”我揉着睡得迷迷糊糊的脑袋,自言自语。对于正常人来说,自言自语这个词并不常见,可如果是对一个已经活了450年的吸血鬼来说,这却是他枯燥无味的人生中的一点必不可少的行为。“早上好,罗恩。”罗恩是一个陪伴了我30年的木偶,尽管现在的它早就已经破烂不堪,甚至失去了一条腿,可还是安静的“端坐”在我最喜欢的那张椅子上,以一种十分奇异的姿势凝视着我。“罗恩,还没到时间呢。”我微笑着,跳着躲开四散摆放的桌椅,艰难的想走到尽头的洗手间好好收拾一下自己的面容。尽管阁楼内毫无灯光,可对于一只吸血鬼来说,浓雾般的黑夜就犹如白昼一般,明亮,清澈,掩不得半点瑕疵。“罗恩,我回来了。”梳理完毕,我又艰难的顺着原路返回,还顺手取了冰箱中的“吃的”。不得不说,冰箱真的是一样好东西,不仅仅是在人类发展史上,更是为可怜的吸血鬼们解决了不少难题,关于这一点,罗恩也深深的认同我,尽管它从来没有开过口,可是我知道,在它硬邦邦的柚木壳子里必然还是有一颗深信我的心的。“罗恩,我们开始今天的讨论吧。”我把罗恩连同椅子一起小心的搬到了月光下,又从身后拖来了另一把椅子坐下,就这样,面对面,注视着对方。第一次这样做还是在30年前,当我的前一任布偶伴侣全身都布满了针线与补丁,失去了原形后,我毅然的抛弃了它,在一个杂货店里找到了罗恩。那时候的罗恩很漂亮,鲜艳的油漆,玻璃质的眼睛,无论什么时候放在月光下,总有种说不出的美感。“罗恩,今天我给你讲讲世界吧。”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有了和它们交谈的习惯,虽然知道没什么结果,但至少有种聊以慰藉的满足感,一个活了450年的怪物总会有点怪癖的。“罗恩,你不可以去外面的世界。”一提到这个话题,我就止不住内心那种想要倾泻出来的感觉,世界是什么样的,是怎么变化的,我想没有人能比一个亲身经历了450年时光变迁的人更清楚,更能感同身受的了。“罗恩,真的,你不能去外面的世界。”罗恩没有动,可从它那月光下清亮的眼睛里,我还是看出了它的疑惑,谁让我是最了解它的人呢。“世界很危险,罗恩。我看见过战争,看见过死亡,看见过染满鲜血的战车碾压过如山一般的尸体向着幸存者发射炮弹。人与人交织在狭小的战壕内,撕扯着、挣扎着、颤抖着,在他们每一个人的眼睛里,我都能看到一个地狱。战斗不仅只局限于战场,哪怕是在和平的年代,活在世界上的人也都不得不面对着生死考验,只不过这次的凶器不再是冰冷的子弹或是锐利的刺刀,而是一种被称之为生活的东西,人们所拥有的唯一的防卫工具就只有一种被叫做活下去的求生欲望。这种战斗远比真正的战争要残酷的多,持久的多,这是一场要打一辈子的仗,从一出生落地到重归于土散落大海,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精打细算,一个选择,一次判断,任何一个哪怕微小如蝼蚁的事物都可能让我们尸骨全无,所以人开始变得多疑,猜忌,冷血。开始会为一点利益而抢破脑袋,会对任何可能有损自己利益的事情避而远之,甚至不惜动用手段,去清除自己内心中的那个假想敌。所以,罗恩,世界真的太危险了。”黑夜里,微风也顺着月光爬进了阁楼里,罗恩松动的关节也被风所吹动,偶尔发出“吱”的一声响,就好像是在轻轻的摇头。“罗恩,不对吗?”我有些疑惑,罗恩很少质疑我的。“或许我只是一个生活在黑夜中的吸血鬼,所以我看不到这世界的白昼,见不到阳光之下是如何一番光景,但我也知道,世界如同一面镜子,既能映射出人性最灰暗的一面,也能显示人心最温柔的善良。可是它究竟是一张有一个白点的黑纸还是一张有一个黑点的白纸,怕是罗恩你和我都无法猜想到的吧,但至少它会像这夜晚的月光那样,照亮坐在月下的你我吧。”窗外的月光渐渐黯淡了下来,我知道是时候了。“到时间了,罗恩。”我起身放好了椅子,走到了休息的地方,把罗恩留在了床边。“晚安,罗恩。”就在我即将入眠的一瞬间,一小束微光透过窗户打在了罗恩身上,罗恩用它清澈透亮的眼睛在阳光下向我眨了眨眼。

    2013-10-23 03:21:01 作者:王荃 9753 0

  • 看 雪

    (一)人们常说,躲在城市里的人是见不到雪的。(二)自打听过这句话以后,我就深信,在这个喧闹的都市中,我是永远也见不到我深深向往的雪的,所以,我要逃离都市。对于一个11岁的孩子来说,别说逃离都市,就连离开父母的视线半步都是极其困难的,但这都丝毫没有妨碍到我想要远离都市,想要见雪的幼小决心。“你要去哪?”正当我再次趁家人和亲戚们聊得起劲准备潜逃的时候,一个同样瘦小的身影挡在了我的面前。“你要去哪?”那个身影再次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我要逃出这个地方。”我没有太在意她,这个被称为我的表妹的瘦小身影。“为什么呢?”她仿佛没有感受到我的冷淡。“我要逃出这个地方,去看雪。”“雪?只要逃出这个地方就能看到雪吗?”瘦小的身影依旧不依不饶。“你是不会知道的啦。”这个半大的小屁孩能知道什么,这个一直沉浸于我心中的梦想,她怎么会明白呢。“那带我一起去吧?去看雪。”“不要。”我一口回绝了,带着这么一个小不点,指不定会出什么事呢。“带我去吧。我很乖的”小不点很识时务。“不带。”“带吧。”“该回家了,徐楠,和表妹聊得挺开心的嘛。”大人们的话题显然是聊尽了,回过头,抓住被小不点缠住的我。“快说再见,要不很没礼貌的。”“再见。”“再见,哥哥,记得带我去啊。”(三)“徐楠,这个寒假回家么?”“不回,留在学校吧,车票不太好买,人太多。”“好吧,那你春节只好一个人过啦,我们回来会给你带特产的。”看着宿舍其他人正忙着大包小包的收拾行李,我坐在床头,看着上铺床边上贴着的海报,不禁有些感叹。离家两年,来到了这里,独自徘徊在大学校园,本以为离开了那个城市就可以看见雪的,结果只不过是从一个没有雪的地方来到了另一个没有雪的地方,难免会有些失望。“春节不回来的话,就自己多注意身体,虽然那边没有下雪,但是也很冷的,多穿点衣服···”“我知道了,放心吧。”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很多话的人,无论是对朋友,还是家人。“对了,忘了告诉你,你那个表妹啊,今年也考到了你那里,以后你们就可以互相照顾了,她春节之后就会过去,到时候你去接一下她。”“嗯,我知道了。”电话挂了之后,回到空无一人的宿舍,坐在了平时全宿舍争来争去的太师椅上,仰着头。“表妹?是那个小不点吧。”(三)“哥,你在哪?我就在出站口前面。是,只有一个出站口,就是那里。没错,我看到你了。”听着电话里兴奋的叫喊声,我知道,我接近她了。“你知道吗?哥,这里还真多人啊。”“你知道吗?哥,这里有很多商店啊,在我们那里,一条街也没几个商店能一直开着的。”“你知道吗?哥····”对于这个第一次离开家门的表妹,我终于感受到了一个人可以对新事物的好奇是有多么可怕,仅仅是一个下午,她就基本讲完了我在大学两年里说的所有话,而我,只能在一旁静静的听。“哥,你知道吗?出了那个地方也没有雪。”她突然安静了下来,仿佛刚才的她就是我的一场梦,闹钟一响,梦就没了。“嗯,这里没有雪。”我终于回了她一句话。“是啊,这里没有雪,我初中时候就知道了,那时候地理老师说···”果然,这场梦还没有醒,我悻悻的想。(四)开学后,日子还是如往常一样,枯燥而无味。有时候,课讲到无聊处,看着窗外一只飞鸟也可以不知不觉捱到下课。偶尔也能收到那个小不点的短信,开始还会回复,渐渐的久了,也就只作为打发无聊的时光而去看了。直到一天深夜她发来的短信。“哥,你有钱么?”“怎么?家里的钱又浪费光了?”对于她的习惯,在这相处的一年里,我早就了如指掌了。“你就不知道节俭一点,都大二的人了,不要还想像大一的时候,天天借我的。”“哥,我怀孕了。”我盯着这条短信看了半天,在确信不是其他人发给我的短信后,深吸了一口气。“借钱也不用找这种理由啊。”虽然我知道小不点来到大学后交了个男朋友,但在我心里,她还不是乱来的那种人。“真的,哥。”“你马上从宿舍出来,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我回了条短信,然后匆匆穿上衣服,也不顾舍友的抱怨,跑下楼去。“你说的是真的?”看着她憔悴的脸,我问出了我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你怎么可以这样,我怎么和你家里人说,我还说我一定照顾好你,你···”看着她那副快哭出来的样子,我实在没办法说下去。“那个男的怎么说?”我单刀直入。“他给了我一点钱,但是不够。”她的声音小的可怜。“事情我会和他谈,你先别急,我会帮你的。”(五)外面出奇的冷,听新闻说这是这个地方百年不遇的天气。我坐在冰冷的椅子上焦急的等待着,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只感觉在如此寒冷的天气下,医院房门上的红色标志变得异常鲜艳,鲜艳的好像可以挤出一抹鲜血一样。正当我被这红色所吸引时,房门开了。我急忙迎了上去。“很顺利,要好好照顾病人,尽量卧床休息一段时间。”“好的,好的。”我望着雪白病床上苍白的如同一张白纸的小不点,心里不由得揪痛了一下。“哥。”床上的小不点睁开了眼睛。“谁让你不听话。”“嘿嘿”我看着床上的小不点,就好像是当年哀求着我带她去看雪的时候,她也一样露出了这种笑容。“没事就好。”我握着她的手,苍白,冰冷。(六)“看。”病房的床边传来一阵骚动。“下雪了。”窗外飘满了雪。

    2013-10-08 02:44:27 作者:王荃 9603 0

  • 雪 夜

    莫小纯蜷缩在帐篷角落中,将熄的火焰在吐出最后一息生气后,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旅程,安静的渐渐变暗,化为了灰烬。连续两天的断粮与严寒已经让她身心疲倦,犹如潮水般的困意无时无刻不在侵蚀着她仅存无多的意识,但她依旧坚持着,因为她还深信着她的曙光。帐篷外的狂风呜呜作响,莫小纯艰难的从睡袋中爬了起来,身上御寒的羽绒服此刻重似千斤,每向外移动一点都显得异常困难,但人类的本能还是驱使着这脆弱的躯体缓缓的点点前行,直到来到帐篷边缘,莫小纯才停下来,伸开早已冻僵了的手,抓起外面白白的雪,慢慢的塞进嘴里。尽管双唇早已冻得红紫,但依旧温暖的可以融化冰冷的雪花,化为雪水,为这具躯体注入一丝能量。为了保存体力,喝过雪水的莫小纯直接回身躺下,意识也随之恢复回了半昏睡状态。就在这模模糊糊中,莫小纯仿佛又回到了三年前,回到了那个她最不想回到的那个夜晚。一个月前的莫小纯还只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虽然没有着出众的样貌,但却也还长得端庄大方,再加上学习认真刻苦,人际关系也不错,还没毕业就已经被很多大公司看好,成了班上最出众的学生。尽管一直活在同学和老师们的赞扬下,可莫小纯并不开心。莫小纯的家境一般,虽然不能说富裕,但却也不愁吃穿。父母都是小企业老板,有着自己的公司,尽管规模不大,但对这个三口之家来说也是绰绰有余的。除了不错的物质条件外,莫小纯的父母也算是在他人看来比较好的父母了,没有过多的管教和束缚,一直给予这莫小纯一切,担忧着她所不需要担忧的。在旁人看来,莫小纯已经有了这世上最好的一切了,本就不应该存在着什么不开心的,可对于莫小纯来说,在他人眼中最为美好的一切,恰恰就是招致她不开心的起源。莫小纯自小就被认为是乖乖女类型的女孩,无论是交过她的老师,还是初次接触她的陌生人,都会被这个见到生人有点害羞,领悟能力非凡的小女孩所深深吸引,在加上学习成绩优异,让她一直有种被捧上天空的感觉。成功的果实充满着诱惑,它甜蜜而芬芳,但却如同带刺的玫瑰一样,让人在迷醉中扎破手指而不自知,欢笑着走进死亡的沼泽里,直到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而莫小纯就是走进了这不见尽头的沼泽。高中,不知何时被誉为了学生的噩梦,在这场漫长的噩梦中,所有人都不得不像西天取经的唐僧一样,步行十万八千里,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然后走到极乐西方净土,取回那本承载着十万里路上血与汗的经书。当然,毕竟西游记只是一本他人杜撰出来的小说,所以在高中这条大道上的诸多“唐僧”并不是人人都能走到最后。大多“唐僧”都在离开了东土大唐的温暖环境后都有着各种各样的水土不服现象,而莫小纯算是最明显的一个了。高中的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就像是神明的伟大法力一样,不费吹灰之力就摧毁了莫小纯心中的那座通天塔。那是她之前从未有过的感觉,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突然如此的在乎所谓的排名,所谓的优秀学生这些她之前嗤之以鼻的东西,但她却真的能听到她在看第一眼成绩时那清脆的咯噔声,那一瞬,仿佛心里有什么突然揪了她一下,然后又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以至于在接下来的几天,她都是如同无知无觉的僵尸一般浑浑噩噩的度过的。尽管没有人因为那次的失利而去责骂她,更多的人反而会认为她只是短暂的不适应,并未太在意。而这些温柔而体贴入微的“借口”就仿佛是一块狗皮膏药一般牢牢的贴在了她的心里,也让她从内心深处感到了一丝不应当存在的慰藉。但现实往往就是一把锋利的刀,即便狗皮膏药贴的再多,也无法阻止它将莫小纯的内心刺得千疮百孔。而渐渐的,人们也更倾向于沉默,或者说已经没有了对坠落于沼泽之中,浑身污泥的天使的崇敬之心了。尽管如此,莫小纯的父母依旧耐心的重复着日复一日的安慰和鼓励,依旧给予者他们所能及的帮助。但在莫小纯心理,这些恰恰有如一则寓言中的一把能杀人的勺子一样,虽然勺子很轻很小,但只要年复一年的一下又一下的敲打着你,你也必定有一天会因精神崩溃而亡。而现在,莫小纯的精神就处在了这样的边缘。巨大的精神压力让这个女孩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奔放豪爽成了她的新标志,无所谓的态度更是让她在学习和生活上举步维艰。但这些曲折别没有让她有所收敛,反而让她的心更加扭曲。她以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态度追求在这错误的成长路上所受的委屈与痛苦,用不断的刺激和更深的叛逆去击打着自己麻木的肉体和朽化的灵魂,以使那行尸走肉般的生活看起来跟像是平常人应有的一样。而奇迹的是,莫小纯这个一直徘徊在死亡边缘的唐僧竟也熬到了终点,在净土世界呼出最后一口污浊之气后坐化圆寂了,让那些早已不闻不问的人看来也算是功德圆满了。填志愿时,莫小纯选了一所很远很远的大学,那地方远到她连名字都没听说过。在一个早有计划的深夜里,她偷偷进了父母的卧室,看看这对养育了她18年的亲人,就留下一张字条,带着车票和存下来的钱离开了家。而那以后,偶然的一通电话就是她对过去唯一的联系了。而三年后,当扭曲的灵魂消失殆尽,她终于感受到再度活过来的时候,她用她三年的积蓄来到了南极,想在这里做对自己的过去最后的道别时,意外遇到了暴风雪,和导游失散,独自飘落在冰封的雪原上等待救援……莫小纯虽然还想再回忆得更多些,想在回忆起那两人的脸,但怎奈饥饿和寒冷让她产生了严重的眩晕感,将回忆打散,消失在脑海深处。她本想侧一下身子,缓解一下似乎已经失去知觉的下半身,但没想到却发现自己竟已经无法动弹了,身上的知觉就好像是被抽空了一样,却也更显得轻松了,仿佛下一刻就可以飘起来,飞出帐篷,飞回那个遥远的家一样。“是的,我本想之后回家的。”莫小纯愣了一下,自己原来还有着这种想法的,但她眼前的光晕却没来的及让她想太多。就在下一刻,一切有如白昼般耀眼。“莫小纯,起床了。”

    2013-10-08 00:43:14 作者:王荃 9632 0

  • “我记得你”

    人们总说失去记忆是一件可怕的事,因为每当你失去记忆,你总会认为是你身边的一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从不会发现现在活着的你失去了很多。而我要讲的故事正是如此。我们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叫米小可的病人,一个有着严重记忆疾病的病人。事件的起始是多年前的一场车祸。在这场车祸中,米小可不幸撞伤了头部,而医生诊断出的结果更让人伤感:车祸意外使她的海马体受到损伤,也从而将会影响到她以后的记忆。换句话说,米小可将会间歇性失去记忆。尽管现实残酷,但女孩依旧平静而小心的生活着。女孩尽量避免与人接触,避免引起记忆的任何波动,因为女孩知道,可能就在下一刻,那可怕的后遗症会将她那小小的记忆之舟打翻、吞没,不泛起一丝涟漪。但不可否认,青春的魔力对这群懵懂的孩子是及其强大的,即便是对于这个常穿着一身黑衣,躲在角落里的少女。杨维不是米小可班上最高最帅的那个,也不是出身于有钱人家的贵公子,成绩平凡,甚至可以是那种在班上默默无闻的那种人。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竟然在那个初冬的早晨向米小可表白。而我们可怜的女主角竟然在一阵惊愕中鬼使神差的答应了。可很快,米小可后悔了。不是因为杨维,而是她自己。面对杨维那省吃俭用出来的“廉价”玫瑰,整天跟前顾后的关心照顾,米小可退缩了。为了逃避杨维那过分的关心,米小可不得不每天一大早在楼梯口张望,从那紧窄的侧梯偷偷溜下楼;也不得不离开饭堂里那熟悉而宁静的角落,悄悄的躲藏在人群中······可这一切未能改变杨维为米小可所做的一切。或许是作为一个写故事的人应有的责任吧,总需要为我们的男女主角制造一次美丽的邂逅,可对于这个故事来说,这次邂逅并不美丽,甚至说是一场灾难。还是一个早上,为了躲避那在楼下熟悉的身影,米小可很自然地又来到了侧梯口。昨天的积水还尚未干竭,岁月沉淀下来的点点暗绿色青苔依旧依稀可见。尽管米小可内心深处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告诉她这是种极不明智的选择,但想想另一侧的楼梯,米小可还是咬咬牙,小心翼翼地迈出了第一步。“再难走的路也是人一步步走出来的。”米小可小心的走完了一半时,心中不由得莞尔。“米小可,危险!”正当她就要继续跨出下一步时,那个声音竟然出现了。尽管只是瞬间的停滞,但这也足够让上帝制造出一场小小的灾难。米小可重心不稳,一个跟头摔下了楼梯。而从医院回来后,米小可就彻底放下了逃避这个念头,因为很不幸的是,她的腿不得不打上几个月的石膏,而更不幸的是,杨维竟然向班主任申请到了每天接送她上下学的权利。米小可人生总有很多第一次,而要一个男生背着自己上下学也是这其中之一。无疑,任是谁,第一次要他人背着都是一件很难适应的事,尤其是背着米小可的人还是杨维。尽管杨维背得很小心,但紧张所带来的肌肉僵硬着实让米小可这个被背的人难受了一路。虽然如此,米小可在杨维把她送回家之后还是支支吾吾的道了声谢谢。且不说其他,只是在这一来一去中,心与心如此接近的情况下,米小可也不再是默默不语。有时听着他讲述身边的趣事,一同去笑过去的他所做的种种“蠢事”。而剩下的一切都好像是自然而然的那样,他们成了情侣,一起去散步,一起倾诉着心中的小秘密,抑或半夜偷偷爬上阁楼看星星······尽管有了这甜蜜的恋情,但命运中的那份不幸却是无可避免的。米小可曾想过这一天,却不想它来的如此突然,让人猝不及防。只是一个晚上,这可怕的疾病便如同一阵浪潮,将一切席卷一空。没有了杨维、没有了两人手牵手的背影、甚至也没有了过往的一切回忆,一觉醒来的米小可就好像是一个被倒空了的瓶子,失去了她的过去。可生活依旧继续,依旧不断的改变着,尽管在米小可那空白的记忆里这变化如此巨大,如此让人无法接受。而同样无法接受的还有杨维,这个为此倾其所有,却又在一夕之内荡然无存的人。可尽管如此,那个杨维所爱的米小可却未曾改变,而他亦决定将这份爱重新再来。可天意弄人,米小可的病情逐步加重,发作的频率也越来越频繁,以甚至是对事物的记忆只能由早上维持至晚上。而两人的恋情,也正如此一般,不断地回环往复着。每次失忆后的米小可再听完杨维讲完过去的美好往事后总不住的道歉,可杨维依旧只是习惯而小心的背着她,走完回家的这段路。尽管他明白,每当到达路的尽头时,他都会失去她一次,可在这段旅途中,所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对这段爱情的加固,虽然这种加固仅仅是单方面的。米小可也是悲伤的,她为她不存在于记忆中的过去而感伤,又为这段即将失去的感情所感伤,尽管在下一刻,她可能再次失去记忆,记不起她在为谁哭泣。我无法判断,对于他们来说,是米小可所看到的世界变化大,亦或是在不断重复着失去与获得的杨维的内心变化更大。但我知道的是,有那么一天,米小可在即将消失在路的尽头时,回头莞尔一笑。“我记得你哦。”

    2013-10-08 00:33:17 作者:王荃 9597 0

  • 梦“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你望着我,一如既往的温柔。“好。”我依旧也还是那么不善言语。“爸,这么晚了,你要去哪?还是不要出去了吧。”儿子一脸的不自在。“怎么?我现在连出门的自由都没有了吗?”“不是,爸······”“好了,你也不用说了。”我扔下拿起来的外套。“你那些借口我都听烦了,我就应该早点死在这屋子里,就不碍着你们了。”转过身,回到屋内,重重的摔上门这或许也是我唯一能做的事了。屋外,刺眼的白炽灯光从门沿中悄悄的漫了进来,却被融化在昏黄的海洋里,没有电视机的新闻播报声,也没有儿子儿媳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有的,只是你和我。“他们这是怎么了,怎么就不想以前了。”悲愤交加的老人只能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脸,然后竭尽全力的从肺,从气管,从喉咙中挤出一丝丝干嚎,因为那浑浊的眼睛中早已干涸得见底了。“他们是为你好。”你总是扮演者好人的角色,从一开始到结束。“都是你宠的。”我似乎找到一根所谓的救命稻草,死死的抓住了它,因为我不知道,是不是如果我没有抓住它,我就会被自己所淹死,永远见不到你。“······”“你怎么不看看他们把这个家搞成了什么样子?”“······”“你怎么不看看他们现在是怎么对我的。”“······”“这一切都是你的错,你知道吗?”“······”“你倒是出声啊,怎么又哑巴了?”我疯狂的发泄着心中的没一点怒火,就好像一个破坏欲极强的孩子,疯狂的撕扯着手中的人偶。“原谅他们吧。”是的,你又赢了,仍然只是看似若有如无的轻轻一击,就将我满身的盔甲打得粉碎,将我所谓的铜墙铁壁一层一层的剥离开来,然后让那盔甲下那颗丑陋的心暴露在阳光之下,任它在世人面前枯萎,死去,然后慢慢朽化为尘,平凡的散落四处。“你是知道的,我讨厌平凡。”我就像一只战败的公鸡,话中的每一个字都透露着一个失败者所应有的虔诚、恳求与希翼。“我知道。”“不,你不知道,你们都不知道。”我狡辩着,卑微的希望能挽回一点尊严。“我们都知道,你不讨厌平凡。你可以独具一格,在大学后不走寻常路,自己一个人投身到别人不敢接触的行业里;你可以一个人为了筹集资金,天天在那些大公司里进进出出,肆意的忍受着那些冷冰冰的拒绝,然后在一脸笑脸的回到我们破旧的地下室里,吃着一年四季从未变的饭菜···你爱这个家,所以你不想平凡,因为你知道平凡的苦痛,你知道那些廉价而美好的平凡只是诗人的梦,醒了,就只剩下贫穷、困顿。”我望着她的眼,妄图从中找到一丝迷惘,一丝怀疑,但我所看到的,只有那份坚定。“你得爱这个家,得相信他们。”“为什么你总是这么说,难道爱你就不算爱吗?”“把这份爱延续,这就是爱我。”冥冥中就好像是一场梦,把你的到来与逝去做得如此天衣无缝,而我现在望着相片中微笑着的你,仿佛真如你所说,一切都是我的一场梦,一场没有做完的爱之梦。你真的只是我的幻觉吗?“父亲怎么样?”“没事,还是以前的样子。”儿子悄悄贴在门边,转过头对着妻子说。“父亲的病会好的,我们都相信,母亲在那边肯定也是这么想的。辛苦你了,要忍受这么多。”“嗯,我也相信。”她依偎在丈夫的怀里。

    2013-10-08 00:32:16 作者:王荃 9595 0

  • 断点时钟

    (一)“林以安,你是个没出息的孩子。”“是的,我是的。”我静静的坐在床边,握着她那已经干涸殆尽的手,默默的回答。曾几何时,她还是那么鲜明,那么泼辣,扮着浓得吓死人的妆,可以毫无顾忌的隔着几条街骂人···但如今,我所熟悉的一切就好像是一场梦,梦醒了,就只剩下空洞而寂寞的夜,还有那窗外呼啸的北风。(二)我的家乡在北方,是一个冬天飘着雪,夏天热得好像大火炉的小城,稀疏的人口、灰色的街道和环绕着的山是这座小城的标志,而一座座喷吐着浓烟的烟囱则似乎是这座小城还生存着的唯一证明。我的家在小城的一角,是一个四处都充斥着工业文明的地方,无论是白天黑夜,那机械的轰鸣声都好想是无数台环绕立体声的音响在耳边回响,而我的童年则是要学会如何去与这可怕的声响去对抗,亦或妥协。在我出生之前她在小城里就已经很有名了,打架,喝酒,目中无人,就连附近几个县的小混混都似乎是因为惧怕她而很少出现在小城里,但这并不是她出名的主要原因,因为就在几年后,她怀上了我,而那时,她才十七岁。未成年少女怀孕的消息像是一场野火一样,在小城里迅速蔓延开来,所经之处的人就好像是真的被点燃了房子一样,急不可耐的走出家门,有大呼传告者,也有三三两两群聚一起窃窃私语者。保守的小城并没有太多的新闻,哪怕是哪一天打死一只奇异花纹的蚊子,哪家的孩子从楼上摔断了腿都可以茶余饭后绕梁三日,而她的事则更像一颗重磅炸弹,硬生生的落在了小城脆弱的生态网上,将小城人心底那仅存一点的绿彻底炸了个粉碎。她是不介意的,即便是事件被炒得最沸沸扬扬的时候还依然一脸幸福的挺着个肚子逛街买婴儿服。还记得她曾经还对我提起过,说她依然还能想起那时候人们的那种眼神,她说那是一种嫉妒,一种尖刻的仿佛能刺穿一切的嫉妒。我不知道那时候她是怎么想的,但至少从她的话里,我没有听出一丝后悔或者仇恨的味道,更多的是一种难得的平静,一种让人感到很安逸的平静。(三)“林以安,我想喝水。”“林以安,我想吃苹果。”“林以安,我们今天晚上吃红烧排骨好不好?”“林以安···”尽管身体已经虚弱成这样,她的精神依旧很好,就像以前一样,一样可以对我要求这要求那,但我听得出来,这话里,多了一份恳求与不舍,而这两样东西是我在过去永远不可能从她身上所看到的。“大概人都会变的吧。”看着满足的吃着削好的的苹果的她,我孤独的这么想着,“就连你也逃不过这命运的牢笼,不是吗···”(四)我是出生在一个狂风暴雨的晚上,也是伴着她那撕心裂肺的叫声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用她的话说,如果她知道有那么痛苦,她一定不会把我生下来。可命运就是这样,就像她毫无预兆的爱上了那个男人,也就是我的父亲一样,很多事都是已经是注定了的,无论快乐与痛苦,我们都得去面对,无法逃避,也不可能逃避得了。自打我出生后,我从未见过她口中的那个男人,那个“有文化的浪漫诗人”,只有从外婆话语中的那个“没良心的禽兽”里,我才能确定,就在我所不知道的日子里,不是梦幻,确实存在着那么一个人,那么一个可以是诗人也可以是禽兽的人。当然,生活并没有被这么一个飘渺的名词所改变,这个名词也仅仅就在一年后就被生活的磨石打磨得粉碎,然后被吹散在过去的时光里了。单身母亲的生活是极不好过的。尽管带我回外婆家的时候她总是面带微笑的说自己应付的来,可那时也就只有小小的我明白,在那笑容背后的是窘迫的生活和永远也忙不过来的工作。她的工作是外婆托一个亲戚帮忙找的,因为小城人都知道她的过去,没人会去找一个如此声名狼藉的工人。她的工作很辛苦,在一家化工厂,对于八十年代的那个时候来说,工业的大发展也曾为这个古老的小城注入了一丝新鲜的血液,让它有了一线生机。可任谁都明白,这只不过是一位濒临死亡的老人所打入的一针强心剂,将本该到来的死亡延迟罢了,但这是后话。尽管有了工作,可化工厂老板并没有因为她是熟人荐进来的而给予她更多的便利,相反,她被安排进了一个最低层的岗位,每天接触的危险化工原料甚至比她要接触的人都要多。带着年幼的我工作是不可能的,因此每次出门,她都不得不去敲开左邻右舍的门,然后一脸歉意的去请求他们收留我。我不知道原来不可一世的混混头目是如何变到能低三下四的去恳求那些不给她好脸色的人的,只是我知道,有些东西正在慢慢的消失,就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久好久,直到我上了小学。可也正是那段日子赋予了我默默无闻,不喜欢活蹦乱跳的性格,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我才能在一个陌生人的家中不被人所厌恶,才能待得够久。每天清晨,她总会带我到学校门口,然后像一个大姐姐那样,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去吧。那应该算是我最幸福的岁月了,那也是在我的童年里唯一感受到母亲的爱的岁月,因为在那之后,她再也没有如此温柔的对我说去吧,也没有那么好看的笑了。(五)“林以安,我想喝酒,就泯那么一小口,行么?”她眨巴着眼睛,一脸孩子气的看着我。她的眼睛真好看,过去有很多人都那么夸过她,可现在那也是她浑身上下仅有的一处拥有着正常颜色的地方了。“不行,医生说不行。”我很干脆的回绝了她。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说话变得这么决绝和冷酷的,我只能悄悄对自己说,可能是在这二十年里,我也渐渐被她同化了吧。(六)她是从来不关心我的学习的,可幸运的是,我也丝毫没让她失望过。在这义务教育的九年里,我都一直学习优异,也深得老师的喜爱,但我知道这并不代表着什么,因为我并不感到开心,因为我依旧每天得面对着她。我得感谢上帝,因为他创造了时间这种好东西。时间既可以让一个人生,也能令一个人死,既能改变一切,又能将一切冻结。时间创造出了我们这一代,让过去的一切都埋藏。虽然小学时还能感受到其他孩子家长那种若有如无的眼神,那种语气中的轻蔑与不屑,但我很幸运,因为这种“母债子偿”的生活随着我升入中学就停止了。我时常会恨,恨世上为什么会如此不公平,恨为什么她要把我带来这个世界去忍受这么多的鄙视与唾骂。可现在的我明白了,人生本就是一场修行,一场要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的苦行僧似的修行,功德圆满了,就可以一身轻松的去了,未能尽缘的,再打入轮回重新来过。当然,她的日子也不好过。时代的发展让化工厂早早下了历史的舞台,本就赚不了多少钱的她很快便失了业,回到家,靠着亲戚家的周转过日子。过去放下的酒瓶也重新拿了起来,只是不能像过去那么豪爽了,化工厂的日子已经让她的身体再也容不下那么多的酒精,所以她每次都喝得烂醉。外婆曾央求她找个人嫁了,趁她容颜还在,她总是笑,笑得喘不过气来,然后一脸妩媚的说找谁呢找谁呢。她的酒品很不好,喝醉了就喜欢大吵大闹,喜欢动手动脚,总会在醉时对我发号酒令,要这要那的,尽管我有时候恨不得趁她醉的时候狠狠教训她一下,但每次要动手时,她总会突然冷静下来,然后睁着那双好看的眼睛,含混不清的对我说“你是不是又惹事了?我会打你的哦。”我瞬间没了恨意,扶着挥舞着四肢的她到床上,然后龇着牙揉着不小心被她打伤的部位,准备着明天上学的物品。学习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就在如此的生活中,我成功的跨过高中,考上了一所还不错的大学。能考上大学在小城里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没落的小城里并没有几个大学生,因为在小城人心里,读完初中或者高中就去工作是理所应当的,大学,那只是一个梦想罢了。很快,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是一所很远的大学,远得小城人都没去过,远得要搭上三十个小时的特快列车才能到达的地方。外婆决定为我开庆祝宴席。庆祝的宴席开到很晚,有很多人来了。认识的,不认识的,借的到钱的,借不到钱的,都来了。我那晚喝了很多,不是因为考上大学的人一定要一人敬一杯的古城旧习,而是因为我知道我就要离开她了,远远的,远远的远离她,到一个再也不会被打扰的地方。我想她是知道我所想的,因为那天她喝的比平常多很多,笑得也更粗犷了。然后我醉了,醉得什么都不记得了,除了酒的辛辣,还有她那挥之不去的粗犷得有些过头了的笑声。我走的那天她没有来,是外婆送我的,外婆说她又醉了,来不了了。我松了一口气,不知道是因为害怕她来会丢了我的面子,还是我害怕见她最后一面。我不知道,就算是这么多年后的今天,我依然不知道,因为我害怕知道答案,我害怕再去深究。(七)大学四年我没有再回过家,只在大二那年她来了一封信,说她结婚了,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很老实。我有些惊讶,不是惊讶于她如此突然的结婚了,而是她所选择的人,竟然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我还能想象出那个一手拿着铁棍的满脸傲气的她,但我得承认我已经认不出这个像个平凡家庭主妇的她了。我不知道这是因为她变了,还是,我变了。婚姻很圆满,至少在我毕业前都是的。但我说过,有些事是注定的,无论你如何去努力,如何去挣扎,你都无法去挣脱命运的枷锁,就好像卑微的文字永远无法从一张纸跳到另一张纸上一样,你只能活在你所拥有的田字格里。在她清理一条鱼,想做一桌好饭给她的家人的时候突然昏厥了,好在那个老实男人回家很准时,将她送去了医院,然后得到了一张小小的诊断书——再生性障碍贫血症。这是一个多么奇妙的名字,可怜的小城人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过,可又是任何一个小城人都知道,只是个绝症,一个要花很多很多钱的绝症。那个男人给我打了电话,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然后我回来了,来到了她的身边,看着病床上因为贫血而显得异常苍白的她,洁白的就像她身下的床单。“是化工厂时留下来的么?”“是吧,谁知道呢,都这么多年了。”“哦。”“嗯。”我从来没发现我竟然不知道和她说些什么,仿佛我们在一起的那么多年就好像是一瓢清水,清得我们俩都不敢去碰触它,更不用说在其中洒下自己生活的颜色。那天,我带她出了院,租了一套房子,墙是白色的,没有一点粉饰,就像她一样。她嫌太单调,我就买了一个木头制的很古朴的钟挂在她的床的正对面的墙上,权当装饰。然后,我们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着,过着。看着她越来越白,就好像要融化在那雪白的墙上了,这时候,我会去抱抱她,然后听她说你都多大了,还这样。那声音出奇的好听,就好像是那时候的去吧那样,温柔。(八)一天,阳光出奇的好,从窗户漫了进来,洒在了雪白的墙上,也洒在了雪白的她的身上。“这阳光好暖,晒得我好困。”我突然颤了一下。“是吗,才一大早啊,就这么困。”“金色的,真漂亮。钟好像停了。”“嗯,我去看看。”钟真的停了,停了两个小时。我找了节新电池,把时间慢慢调了回来,然后钟继续转着,没有再停。“好了。”我转回身,看到她沐浴在阳光里,金色的,就像那时候的她,像个大姐姐,拍拍我的肩膀,灿烂的笑。“去吧。”(九)钟没有再停。

    2013-10-08 00:31:21 作者:王荃 958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