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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学的名义

时间:2010-04-21 11:43:33     作者:汤炎忠      浏览:9473   评论:0   

    第五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

           大学组散文类初审入选作品(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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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者:广东校园文学网散文类责任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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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另一种重生

 

华南农业大学电子商务2007级 李莹姬

 

夜渐浓,万籁寂。每逢此时,我总喜欢一个人停留在阳台,稍稍仰起脸,一任面部的每个毛孔,头部的每根发丝自由地与微风又或者仅仅是相对流动的大气携来的气息接触。

淡淡地,幽幽地,开启mp3,任乐曲滑过两根柔细的电线,流入耳膜,浸透全身。

今宵,很随意地,轮到那两首歌曲……

于是,思维的舞台,由它们成了主角。

宁静,一如其名,是《the sound of silence》初进入我意识的形态。细赏品下,被一位男子竟能以如此文质感性的声音来演绎此曲而震撼。曲之所以静,除了谱者心宁,尤源于歌者心更静。时光翻飞,经历了几次毕业,成长着,便渐渐领会到此曲心底蕴含的那股无可奈何。

伤感,凄清,几乎充斥着《毕业生》的每一个音符,作为听者,体内皮肉间的神经更奔涌着那两种信号。毕业,对于莘莘学子而言,不是一个美好的日子吗?从此,远离了书本枯燥文字的束缚,和严厉的校规永别,从一个小小世界一跃到广阔寰宇……然而,隐藏在毕业背后的更多的是什么?毕业生们的心情是怎么样的呢?乐曲中流露的那种哀愁仅仅是不舍之情的倾诉吗?

思维的隧道深了。

电影《the sound of silence》的经典情节开始在脑海中重演……

很钦佩此片对于男主角心理活动的刻画之细腻。高材生的他,同样饱受着苦恼与对前途迷惘的折磨。大学生涯完美谢幕时,他却似乎彻底停滞在这一瞬间。

优秀的他,得到了无数人欣羡的目光。然而,谁会料及他内心的遗憾无时不困扰着他?多年来在理性与感性的轨道上苦苦挣扎的他,真的是太累了。虽然,在初期,理智击退了情感,本杰明(男主角)深知求学机会来之不易,一失足便会酿成多年乃至千古恨,故他自动自觉地“理性地”向理性折服了,而情感不得不被无情地压倒了。事实上,勉强、抑制、迷惘、孤单……种种情感交错一体,促使一段看似荒诞的恋情,既不可理喻,又顺理成章地爆发了。

至此,毕业到底意味着什么,为何在男主角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心甘情愿的坠落?危机感蔓延到夜的每寸肌肤……

刚看完电影,最强烈的感觉是本杰明太孤寂了,将自己压抑得太严太久了,他也需要知己,也渴求情感上的慰藉。而他的父母并没有从根本上了解到他,更无法帮他解开心结。旁观者的喧嚣和本杰明的静相对比的场面,更有种刺痛人心的力量。于是,世故的夫人出现了,单纯的本杰明也有点儿分不清状况了。但这段只有性无爱的缘分,无法为本杰明带来他真正需要的那种精神上的相依相偎的情感归宿。夫人早已脱离了毕业生的称号,她所追求的最终被本杰明唾弃。

这样一段错爱,使得本杰明渐渐清醒。

与他年龄相仿,志同道合的伊莲,给他带来了千回梦转的真爱情。这纯洁的爱散发着栀子花般的清香,将一杯幼嫩如丝的牛奶注入到本杰明的体内,漾响了他内心的钟声,激发他思考人生价值何在。

思维的隧道广了。

世间众生,谁人不曾在理与情的漩涡中周旋?谁人不是在小学期间,就要面临升学竞争与快乐童年的矛盾?何人不是在中学阶段更困顿于学业和情窦初开的冲突呢?也许,受着这些煎熬太漫长了,完全得不到喘息的机会,因而,总会有人选择了趴到,放弃,坠落。

思维的隧道更深更广了。

情,似乎又只是种借口。毕业生多少有点儿逃避这个社会才是实质。数载夏花冬雪,早已被校园生活的模式俘虏了。即使是毕业良久的祖祖辈辈,意念深处仍无时不泛着校园情结。更何况眼前正经历着的人呢?

总觉得毕业就是一种重生。邀约过这个关卡,所承受的痛远远超过了婴孩断乳期所要遭受的。断乳的适应,要求人的本能发挥作用,是种原生能力。与母体的分离意味着年岁的增长,但与母亲的关系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迁。而毕业的适应,除了本能,更提升到了个人心智成熟度的层面,更多的是后天锻造而成的耐力。大学毕业期就如婴儿从娘胎出世的时期,曾经安静,温暖,安全的环境突然间变成了繁嚣,冷热无常,存在众多干扰的外界。可以想象那将何等让人恐惧忧心,一切的未知数都如沙粒撒满了大地。

这样的重生的确很痛,很苦不堪言,但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可怕,人生,不就是在一次次的重生中涅槃后,锻造成无憾的吗?

应当感激上天让我们拥有获得重生的机会,而非茫然若失;应当奋力塑造我们不断重生的能力,而非颓废萎靡;应当骄傲于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成功获得的一次次重生的能力,而非千方百计抗拒下一次重生的到来。简单说说,就是哲学上的发展观,重生是量变到到一定程度后方可以促成的质变,如果没有足够的量变条件,根本无法成就。作为“四有”新人,估计没有哪位彻底甘愿原地踏步的,甚至在旁人都在前进时,引起你的相对落后,还无动于衷,不思进取。因此,经历过反复的重生,一步步地迈向更高级的重生,恰好证明着我们的生命价值。

一阵风掠过,mp3显示“no power”后,自动关机了。似乎,它也受到了什么样的启迪,也在沉思着了,然后再努力运转……

我也要回屋子里面让它把自己喂饱,获得重生了。

抬头眺望窗外,黎明正在招手……

 

【编者按】通常,我们由毕业联想到的是离别之情,而作者则是转向另一个角度进行思考。别具一格。——By陈夏霓

【编者按】感情真挚细腻,文章给人安静的感觉!——编辑:佘蕾蕾

【编者按】本文题目新颖,令人想到凤凰涅槃。作者选取的题材和格式也符合了这个题目。毕业生确实如一个出生婴儿,啥也不懂,这令人信服。同时,作者的切入点很巧妙——从夜渐浓万籁寂写起,一直写到清晨,由黑夜到黎明,这又何曾不是一种重生?——龙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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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五题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汉语言文学  胡泽润

 

谨以此文,献予我们逝去的童年。——题记

 

纸影  

记得小的时候,因为村子算是比较穷的,所以每每到了过年时,邻近的有钱的村子请戏班来唱大戏,我们却只能凑出一两夜的“纸影”来“滥竽充数”(有时候甚至还没有);偶或再在空地的另一边,拉上一张大大的布幕,映上电影。但是即使没有热闹的大戏,即使没有沸腾的人群;这一两天依然是我们小孩子最喜欢的时节。因为总是有许多平时不见的小贩来兜售零食、玩物,大人们在这时候也往往格外地慷慨——大多是可以得到几元小钞的。

我记得最受欢迎的,是卖“猴糖”的摊子。只见那老人挑起一些糖膏,一会儿拿起镊子,一会儿拿起剪刀;或挑,或捏,或揉,或剪;不一会,一个有趣的玩意就会从他手底诞生。它们或是一只小公鸡,或是一只小狗,或是一只别的小动物的模样——当然,最惟妙惟肖的要算是“孙悟空”了(这也是名称“猴糖”的来处)。因为他的摊子要比别家的热闹些,故而价钱也高了些,大抵在五角到一元不等(“孙悟空”当然是属于一元的);有些孩子因为大人只给了些零钞,买不起“孙悟空”便只好买只“公鸡”什么的解馋了。现在想起来那滋味似乎也并不是十分好,只是甜;(还须小心的是吃的时候会把两只手弄得黏黏的。)但可能因为比较有趣吧,所以吃起来倒也格外香些。

来说说“纸影”吧。其实就是“木偶剧”一类的东西,有一个小戏台,台上拉上些作为背景的幕布;后面坐着几个操纵木偶的匠人。前面的木偶用线牵着,做着各种复杂而又到位的动作;后面的匠人“咿呀”地唱着潮剧作为配音。

戏台前的座位是必须早早就占好的,所以为长辈抢摆凳子也是小孩子须做的事情之一。开场的时候会先挂出牌子说明演的是那一出戏——大抵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剧目,如四郎探母、醉打金枝等等。有的顽皮一点的小孩就直接爬到台上坐在一旁,拉着幕布向里边偷看;老人们在下边轻声地和着。

这种艺术大约是在五六年前便趋于消失。去年过年回乡的时候,村里因为刚修了路,空地上也铺上了水泥,格外地就请人来做了两夜大戏(这一回可是真人演出)。我早早地帮奶奶占住了中间靠前的位置,才想起已是好几年没见过“纸影”了。与之相同的,“猴糖”等摊子也被烧烤档等所替代。——生活就真的改变了。

劈蔗  

大约也是每年春节的那一段日子,在我们那里有一项活动是一定会时兴起来的,那就是劈蔗。因为这个时候恰好也是甘蔗大量出产的时节,所以每天村子里的杂货店总会买进很多甘蔗来供小伙子们“劈”。游戏的规则是先把甘蔗立在地上,用砍刀刀刃的中间抵住甘蔗的顶部使之不致倒伏,然后放开扶着的手,慢慢地移动刀刃至刀尖,再迅速地转用刀柄将甘蔗抵住;接着就可以举刀用力往下劈,削出一段表皮来——削出来的那一段就算是你的了,可以砍断带走。在这些动作完成期间要是甘蔗倒伏了或是手碰到了甘蔗,都算是违例,要换人的。一般是两人或三人共劈一根,输的便要付钱买下;但是因为各人劈得的各归个人,所以还是蛮刺激的。——应该算是一种以甘蔗为彩头的“赌博”吧。

这种游戏对于腕力、眼力以及手的稳定性均有较高的要求。首先,往下劈时候要注意向甘蔗的边缘表皮处削下去,就往往可以削出很长的一段。假如你照着中间削下去,不但有可能削不断,还会把蔗削坏了——削而不断也是不算的。还需要注意的是要记得把削下的部分收起来,以作为最后比赛长短,判定胜负的依据。

我的小表哥很是精于此道。童年的我经常跟在他的旁边,故也时常分得“一杯羹”。——至于自己是不敢跟人家赌赛的。

成年的小表哥开着拉风的摩托带着姑娘,“突突”地穿街过巷……这项活动也很少再见到。

   

老屋  

前些日子回家时听小叔提起,说是老屋有一些倒塌了。父亲有点怅然,但是由于手头碰巧有些拮据,故也只能在晚饭时候作为一个玩笑地说要去修缮。

我却是知道的。——那是父亲娶亲前所住的地方。我也记得在我小时候每番回乡下,是总要央着爷爷带我去看一看的。并不是出于什么情怀——小孩子也不懂这些;只是为着时常可发现的一些“闲书”。在童年的我看来,那似乎是比玩乐更能让我兴奋的东西。现在能记起来的有梁羽生的一套全的《狂侠天骄魔女》、以及半本《白发魔女传》和一些不知名的小说。

老屋的钥匙是一把生满了锈的老式的“F”形样的铁片。由于经年久远,有时开门是很费一番劲的(实在不行还可以用一根固定形状的铁线来代替钥匙)。年老的爷爷头上戴着很旧的礼帽,年幼的我满怀忐忑激动的心站在爷爷身后看他开门,直到门“咿呀”的一响——门后的世界对我而言是多么的神奇和具有诱惑力呀。

老屋很小,大约是八平方左右。屋子半空架着一些木板,上面作为摆放杂物的地方。进门左边是一架木梯,右边则是一个铺位,铺位对面是一张桌子。——印象中好像还有一个炉灶。墙上贴着壁纸——这是我在其他的各间老屋中没有见过的东西。不过所有的东西都铺上很厚的一层灰尘了。本来是还有些竹椅之类的东西的,后来因为太过久朽就都劈开了作为灶柴来烧。

我印象中最为鲜明的是大概在十岁的时候,在父亲旧时的床铺下发现了一个小木箱里的书,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的是父亲上初中时的课本。我如获至宝,特别是其中的历史书更是让我很早就有了元谋人、北京人的概念。——可惜这些书后来都被我散佚了。父亲整齐的笔记以及书籍的完好程度都令我惊讶不已——要知道作为他的儿子的我可是向来以不修边幅为特征的呀。

算起来已有三四年没有去过老屋了。钥匙依然挂在奶奶床前的相框上,可是却再也找不到儿时去发掘“闲书”的心境了。前不久又听说以后镇里要修路,可能会经过老屋的位置,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不知道下次回去,还能不能见到父亲的壁纸。

   

儿时的游戏  

我首先能想起来的,是一种被我们叫做“安仔”的东西。那是一种画风很粗糙的小图片,内容大体上是一些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如变形金刚、圣斗士星矢等;一大张是五分钱(后来是一毛),有二十五小张。玩的时候要一小张一小张剪开来,两个人手心底各放一张,然后对拍一下手掌。谁的“安仔”落下来时是正面朝上的,谁就算赢了,可以把对方的据为己有——这种玩法算是最原始的,不过大概是因为输赢很慢,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后来因为各人拥有的“安仔”都多了起来,所以改用扑克牌来赌输赢。赌注就不等了,几张到几十张都有——但是趣味性反而倒小了。

我记得最多的时候,我和堂弟的“财产”合起来有一万张之多;把一个罐子塞得密密实实的。——那个下午我与两个堂弟兴致勃勃地坐在地上把我们所有的“安仔”倒在一起慢慢地数着——都是一副小财奴的模样——伯母坐在旁边绣花——汗珠晶莹地挂在我们脸上。

现在的孩子们大多数在玩四驱车……

另一种玩意是乌榄核。也是顶好玩的一种。我们把一种腌制的乌榄的核收集起来,再把其中较饱满的留给自己作为“核母”,其余的作为下注的“核仔”。玩的时候在地上画一个圈,把各人的“本钱”圈在一起,然后在远处画一条线,依次用手中的核母去将它们撞出圈。从圈中被撞出来的,便算是那个人赢到的。

对于核母我们则会想方设法使它变沉,以便能在一次的撞击中撞出更多的核仔。先是要“选材”——其实每两个乌榄核之间都是有许多不同的,如形状、手感、重量等。一般有“三瓣”、“四瓣”两大类,即三个面、四个面的区别。一般只有四瓣的能作为核母,要是碰上一个腹部肥大粗壮的更是上上品。但是我们还得给它“加工”——先将首尾的两个尖角磨钝(大概是为了更易上手和减少阻力),然后再将其中一个腹面磨平、钻孔,把里面的核仁(可供食用)全数掏出,再把融化的金属铅灌进去。灌满了铅的核母要将其立即抛入冷水之中,随即一股轻烟袅袅升起——这样做出来的核母既沉又实,是很趁手的。那么我们是从哪里弄到铅的呢?一般就是保险丝、一些渔网的铅坠等铅质物品。那个时候拥有一颗既沉又坚的核母是很值得骄傲的。

后来再也没人玩这种游戏。小孩子们玩起了弹珠,我大约高一时还跟着弟弟在玩——也曾经收藏了一大罐;但是暑假回家时兴致勃勃想再跟弟弟玩时却“一败涂地”了。看来真的是长大了,再也玩不起小孩子的玩意。——童年也就这样离我远去了。

   

跳火堆  

也是在每年正月十五的时候,我们那里还有一个习俗便是“抬老爷”和“跳火堆”。“抬老爷”就是游神的意思,而“抬老爷”呢,是要跳火堆的。抬着神像跳过火堆,算是一件吉祥的事。我私下揣摩,大概是藉着从火堆上跳过而不受损伤来显示神力之大及保佑信民的意思吧。

正因为这件事看来比较有趣,也比较有观赏性;偶尔还会在那时候请戏班来唱大戏,所以跟过年相较起来,有时候还来得热闹些。

先是用稻草燃上一个近两米高,直径约三米的火堆。小伙子们从祠堂抬出神像,全身淋湿、锣鼓擂响、吆喝一声,便高举神轿冲过火堆(其实很多时候是跳不过去的,就是直接从火堆中间跑过去)——是很激动人心的一刻。

之后小伙子们再抬着神像绕着村子游行一番,所过之处各家各户都会点上一串鞭炮,作送神意思。待将全村都兜了个遍,“抬老爷”就算是结束了。

但是大约是因为过于危险,加之有可能将神像掉在火堆中,这项活动现在也不常见了。想起最近一次,却是高三的事情。

那天我们几个人逃了晚自修到学校旁边的村子去看戏,碰巧就见到了他们在“跳火堆”。令我们奇怪的是在火熄之后那些主妇便争着去抢草灰,想来大概是寓意发财的意思。

只见他们燃起一个方圆一米半高不过一米的小火堆——那些抬神像的小伙子也并没有跳过去,只是从旁边绕了一下,便算完事。

我想,这算是什么呢。

 

【编者按】借童年之物怀念童年,文笔优美,作者笔下的一切彷佛就在眼前,栩栩如生。——By陈夏霓

【编者按】对儿时的怀念让人感慨万千,笔调细腻,感情真挚,是篇好文章!——编辑:佘蕾蕾

【编者按】作者借物抒情,表达对童年的怀念,表达生动细腻。——编辑:刘青伟

【编者按】朝花夕拾,作者用心把童年的花瓣一一拾起。通过作者对童年几件有意义的事情(至少孩子们这样认为)的叙述,并和现在的人已忘记或不再以为然做对比,写出了作者对以前的风俗不再的一种失落和无奈。——龙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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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语言

 

作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汉语言(涉外文化管理)2007级  梁世玲

 

我穿越城市的街道,白色的透明橱窗反射着我的身影,长发飘逸,深紫色的T恤有点梦幻的感觉,天蓝色的牛仔裤却张扬着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野性。我停顿了数秒,凝视着自己一张毫无表情的脸,想象着若干年后橱窗前另外一个我: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纵横交错,身姿佝偻。我拐进一个小巷,小巷寂静冷清,犹如一只古老的散发着霉气的哑笛。  

一只深灰色的小猫趴在墙头,向外面静静地呆望。它的两个爪子整齐地贴在墙头上支托着它那小小下巴——让我想起了村庄里码得整整齐齐的木柴。它身后是一棵巨大的白玉兰,兰花正开得盛,一枚枚白色的花瓣悄悄地飘洒,落在墙头上,落在墙头之外的小巷里,落在我那空旷而干瘪的心之平原。  

小猫的目光很柔和,不似野猫的狂野,也不像波斯猫的乖戾。它那目光闪烁着一种神圣的光辉,或慈悲,或忧郁,或与世无争。一种寂静,一个春天,这座城市所有的幸福与宽容,在它的目光里全部得以绽放。它让我想起看过的一本画册,里面有一个人的目光几乎与它的一模一样。他是耶稣。  

那是新约里的一幅油画。油画的背景肃穆而厚重,人物的脸部、手以及裸露的颈部却轻轻罩上一层淡淡的橘黄的柔色调光彩。尤其耶稣,他的面容发出太阳般的光芒、他的衣服闪着耀眼的白光。摩西和以利亚守护在耶稣的两边。一个法里塞人把一个被当场抓住的通奸妇女带到耶稣面前。一个女人犯了通奸罪名是要被石头扔死的。摩西和以利亚都微微侧着头越过耶稣高大的背观看着那名深深地低垂着头的妇女,法里塞人则一脸伪善与得意。  

肮脏的街衢,发臭的沟渠,令人窒息的尾气,天空中发酸的雨肆无忌惮地到处洒落,垃圾堆上飞舞着不安定的苍蝇,还有到处逃窜、苟且偷生的老鼠,被掏得千疮百孔的心脏·····一切在阴霾的阳光中静静地死去。一座座犯了罪的城市。  

他们说,法利赛人天生对罪人轻藐。因而,不会轻易宽恕罪人。那么,一座犯了罪的城市,你能原谅吗?仅仅是城市。  

你们谁没有犯过罪的,就可以向她扔第一块石头,耶稣说。  

他们面面相觑,讶异、沉默,没有了话语。  

我也不惩罚你。去吧,不要再犯罪了。耶稣又对那女人说。  

于是,城市得到了赦免。城市在低眉颔首的忏悔中慢慢抬起了头。过往是一把生锈了的锁链,会深深锁在内心的深处。美好固然值得称赞,丑陋也不可避免。总有一段苦难让我们唏嘘不已,总有一种无奈让我们泪流成河,它们时刻鞭笞着我们,让我们今后迈出的脚步更多一点考虑。  

耶稣的明亮而悲悯的眼眸,照亮了整幅画。仿佛太息般,嵌进我肉体之下的骨髓。耶稣不会惩罚城市。同情、宽恕和爱是耶稣永远坚定不移的信仰。城市是一个悲喜剧,有笑,也有泪。  

我没看到想象中浪漫唯美的一幕:精致的缀满了贝壳、珠子的门帘在细雨里微微地左右摇晃,小小的古井安居在院子的一隅默默地诉说多年前的故事,窗台上风铃草轻轻地歌唱,沉香屑淡淡的熏香甜蜜而温暖。天空飘起了牛毛般的细雨,一位丁香花般的姑娘撑着伞在我面前翩然而过,不着痕迹。我驻足,惊异,凝望。然而,这一切都是虚无的,也许也只能属于那个水乡的浪漫。青灰色的石块铺设而成的地面,寂静的没有一个人影的小巷,大白玉兰,古老的房子、庭院,这就是城市最真实的浪漫与最真实的记忆。  

流浪艺人在天桥上一遍遍地拉着二胡,或吹着口琴,或书写昨日的故事,或画下一生中最美好的一刻。乞丐匍匐在马路的一边,尘土飞扬,衣衫褴褛,通身遍体的油腻、污秽,恶臭像空气中的尘粒,漂浮在梦魇里。  

小贩们一点也不矜持,大声喊叫,痛快流汗。他们守着一辆小小的车子想要把生活踩在脚下。直插云霄的高楼、大厦,像雨后的春笋,飞快地拔节。噼里啪啦,幸福的声响,城市成长的见证。巨幅的喷画,炫目的广告,公车,小车,人流,城市全部的元素、语言,无声地充斥满整个世界。  

我在慢慢阅读着一座城市的语言。正如渔人阅读天气,鸟儿阅读天空,鱼儿阅读大海,恋人阅读彼此的身体。地铁与火车,城市中两种最重要的语言。即使他们缄默不语,但也会将一个城市的心思泄露。恋人在地铁里离离合合,故事延续一段又一段。我只会对着地铁静默,只会对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呆立。记忆瞬间被拉长,又压缩,最后渐渐打回原形。  

我走过一段废弃的铁路。铁路上的铁早已锈迹斑斑,颜色如黑夜般晦暗。枕木也已经黯淡,发着幽黑的光芒,质地早已不坚固,隐约透露着被雨水腐蚀的信息。沙子、小石块偷溜到轨道之外。墨绿色的苔藓幽幽地在每一个忽略的角落疯长。铁路很长,我慢慢地踩着枕木而走,从没现在这样深刻地感受一条铁路渐渐衰亡的生命。  

想当年,铁路上火车呼啸,从一座城市招摇着奔向另外一个个座城市。汽笛的声音是如此的动听,呼呼,就如鸟儿翅膀拍打空气的声音,穿越村庄,穿越城市,穿过田野,穿过平原,一路永往直前。满载着白花花的大米、新鲜的蔬菜、大块的肉、可口的水果,还有人们,还有希望,还有幸福。这是一条幸福的铁路,这是一种伟大的交通工具。它燃烧起人们对生命的执着,对温暖的感激,对未来的憧憬······  

244路公车。我曾经在这里有很多个来来回回。每一次来回都相似,每一来回实际上又是迥然不同。244路司机很敬业,绝不和乘客攀谈,只会安静地专心地开他的车。我常常在公车上瞌睡过去,公车里混合的气味让我有一种欲吐的难受。每次外出的时候,我的包里常常带上一本书,但总是无法开始阅读。  

移动电视画面不停地闪烁,像窗外的景物一样,飞快地往后甩。人们面无表情,相互间不说话,遇到不问候,分别不说再见,只会一站又一站地上上下下。  

有时我习惯捕捉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例如建筑的名字,广告上的明星,行走的路人。小轿车总像蝴蝶那样潇洒地翩跹而过而将我们远远甩在后面。我想象着车里人们如何一副幸福而满足的表情,或者还有其他更多的秘密。路人有的走得飞快,有的却慢悠悠;恋人甜蜜地依偎;一个女人握着手机在耳边却不说话,神色焦急、不安;一群男人腆着肚子大摇大摆地走过······  

一个老妇人曾经在244车上絮絮叨叨。她坐在司机的后面。  

她说要是以前多好现在这么多车整天塞车空气又这么糟糕现在人真是越来越坏了记得以前毛主席在的时候什么贪官早就枪毙了速战速决我们那时一斤猪肉才几毛钱现在竟要十几块了啧啧······  

絮絮叨叨,时断时续,就如听劣质唱片,啊的震耳欲聋,啪的寂静无声。但却让我想起了月明时老祖母在藤椅上给我讲故事的情景。月色朦胧,夏虫喧嚣,夜风习习。这座城市嘈杂唤醒了我某些记忆。  

 然而,最后下车的时候我才发现一个一直自以为是的秘密:司机没有听她说话。司机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她只是自言自语。一个孤独的诉说者。而我则是一个孤独的聆听者。同样的性质,是应该同病相怜的。  

   茨冈人,我在电影中瞥见的一个民族。一个无比孤独的民族,城市的流浪者。在他们的概念里,城市与村庄同样轻浮,没有特殊的记忆,也没有特殊的憧憬。他们浪迹天涯,居无定所,在城市与村庄间辗转。一辆大篷车就是他们的全部。男人贩卖家畜、驯兽、补锅(黑白铁匠)、充当乐师;女人占卜筮、卖药、行乞、表演。城市霓虹灯下的炫彩没有吸引到他们,他们匆匆而过,如惊鸿一瞥。城市在这里只是一种感性而模糊的印象,是流浪中的一个栖息地。  

    他们永远听不懂城市的语言,正如城市永远猜不透他们孤独的心灵。他们从不会停留,无论何时何地,他们无比自由,不管肉体还是灵魂。  

朋友给我发来一座城市的照片。古老的欧式建筑群,宽阔而空荡的大街,白雪皑皑,博物馆、雕塑、画像、大师的墓地······没有张狂的广告,没有拥挤的人群,没有流水般的车流,人们神色娴静,步履淡定。咖啡馆橱窗有一对对立而坐的情侣,姿势优雅地举起手中的咖啡,一脸甜笑。他们的身影在透明的玻璃上描绘成一副绝美的图画,成了永远的定格。当然,还有朋友淡淡的清澈的笑容,一如那座城市湛蓝的天空。  

我知道,这是另外一座城市的语言。  

   我下了公车,人群熙熙攘攘,商品满目琳琅,车如流水马如龙。我叹了一口气,举步向这个城市繁华的最深处迈去。  

 

【编者按】作者擅于用文字抒情,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城市的情愫,看似形散而神不散。以小见大,由自己的所见所感构成了一篇完整的文章——陈夏霓

【编者按】文章构思精巧,笔调自然——编辑:佘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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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二杯咖啡开始清醒

 

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学院中文系06级(1)班  林玉松

 

我之前并不知道,以下的文字是由咖啡引发而来的。从第二杯咖啡开始清醒,我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内心也并没有多少激动,因为就是简简单单给自己一个所谓的题目,写下一些自己心里想表达出来的文字。从哪里打开一个蚁穴都好,汹涌的情绪都会渗透乃至于决堤,一掀而尽才肯罢休。一堆乱码都好,终究是自己要表达的东西,有没有人能看下去并非我能估计和预定,我会是我自己最好的读者,这恐怕就够了。

好久之前自己就想买咖啡回来喝了,但犹豫了好几次都没有买成。我其实最喜欢喝的是茶,咖啡对于我来说感觉像是一种奢侈的享受。一杯略带苦涩的茶就足够我发呆好久了,何必一定要用咖啡来达到这样的感官享受,所以我迟迟没有买下那盒观察好久的咖啡。但这一次我终于还是买了下来,几十快钱的消费,心里略带满足。我这次考虑的是,晚上我想晚点睡觉的时候总要一个东西来清醒一下的,之前是喝一杯苦涩的茶,但近来发现晚上喝茶也有个不太好的地方,就是喝茶虽然能够帮助我对抗疲劳的感觉,但是喝茶到了后来肚子总是咕咕叫的,要一边吃一点饼干或是花生之类的零食来平息肚子的叹息,有时正在写点东西或是填着一首词,却不得不停下来吃点东西要紧。总之感觉有时就干脆停下来吃了好久的东西,才开始回到文字的世界里,思路有时真的断开了好大一截,却还是无可奈何,因为人饥饿的时候总不能找到充足足够的理由去抗拒,特别是对着触手可及的零食更加的难以抵御。现在,我买下了这盒雀巢咖啡,晚上的时候便可以解决这样的困境,大约是咖啡里面含有一定的糖分,熬夜的时候可以不必屈服于饥饿感而中途冷落了那些跳跃着的文字,而对抗疲劳的功效大约咖啡也是足以和茶匹敌的,于是就买下了。

十一点多的时候,我泡了第一杯咖啡,头脑有点兴奋。后来我们还在继续看着星爷的粤语版搞笑片子,应该是笑的太疯癫了,到了十二点多的时候居然感到有点疲倦。第一次感觉到原来开心的时候也会感到累了,咖啡提神的效果已经慢慢消褪了,而我想写下一些文字的愿望还没有实现。我又毫不犹豫地冲了第二杯咖啡。我要的是让自己清醒的时候,试图把自己心里的一些东西梳理一遍,即使再度的疲倦侵袭我也可以带着安逸的心境入眠。我希望,我可以从这第二杯咖啡开始清醒。

咖啡的香味闻起来足以让人产生梦幻一般的错觉,但咖啡本身却让人从迷糊中走向清醒和冷静。抿一口咖啡,甜丝丝中携带着苦涩感却带着不舍的心情咽了下去,舌头上的味蕾总是表现出贪婪的本性,想长久的占有这样微妙的瞬间。一杯咖啡终于还是喝完了,看着残留汁液的咖啡杯子静静地安放在午夜的桌面上一动都不动,总是会出神好久。我不必去努力的回味喝咖啡时的感觉,反而乐于接受慢慢消褪的醇香和温厚,让自己逐渐归于平淡的最初状态。忘记咖啡的香浓,因为那不是长久的拥有,一瞬间的流连就已经足够了,无须强求它的停留和延续,平淡了就好。

夜,已渐深沉,耳畔流淌着的是我最喜欢的萨克斯风的旋律,一遍一遍的反复播放着。我最初开始迷恋上萨克斯风的时候是高中一年级,当时是上音乐课的时候无意中听到了一段悠扬的旋律,感觉好熟悉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吹奏出来的,听了好久只觉得心里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气。后来音乐老师,那个喜欢没收课堂大家课外书的略带肥胖的中年人告诉我们,那是萨克斯风吹奏出来的。哦,萨克斯风。高中的时候常常去闲逛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书店,包括旧书摊,另一个就是音像店。我在这样的两个地方常常会发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带什么目的进去闲逛一圈,却常常能有意外的收获。当时发现那张萨克斯风的VCD也是出于偶然,虽然从音乐老师的口中知道了萨克斯风这个东西,却不知道我们那个小县城到底有没有可能买得到。一次在一间小音像店里却意外的发现了那张萨克斯风吹奏的碟,当时好兴奋,就把打算买书的钱买了它回去。当我陶醉在萨克斯风的旋律里的时候,有时竟然忘了我是在听着萨克斯风的音乐,好像远远的有人正在低低倾诉,伴随着风的缓急而呈现出时明时暗的间隔。那是吹奏奥斯卡金曲的一张碟,当时就感觉很好听,对于专辑封面上的那位外国人也一无所知,后来才知道那时举世公认的“萨克斯风天王”肯尼吉吹奏的萨克斯风。有幸,让我在高中那样单调的生活中聆听了重洋之外的一位大师的声音。我常常是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开着那台CD机,一边播放着萨克斯风的音乐,一边躺在床上看书,听着那些旋律在耳边萦绕而睡去,醒来的时候那些旋律还像微风一样的吹拂着我。我想,再让我感到写意和喜欢常常回味的时光也不过如此了。特别是近些年来,当我感到心浮气躁的时候我总会提醒自己不要轻易的忽略那些流逝的岁月里陪伴着自己的那些萨克斯风吹奏的旋律,虽然时间总是悄然在指缝间滑落,自己慢慢地习惯了眼下的生活节奏,但是心灵深处那几段软软吹拂的萨克斯风总让我的情绪得到平复和有所归属。生活对于每个人都不容易,难免时时会遇上失意和寂寞,如果心里总有那些熟悉的旋律在回响着,我想,再疲惫的心也可以重新找到启程的原动力。那样的旋律也不必多,甚至一小小段就足够了,我们的心弦总能找到共鸣和颤栗。对于我来说,萨克斯风的音乐常常带给我这样的感受,这便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容易和自己发生对话。记得《菜根谭》上有段话是这么说的,“夜深人静独坐观心;始知妄穷而真独露,每于此中得大机趣;既觉真现而妄难逃,又于此中得大惭忸。”文字简单,却道出一个人深夜里当他单独面对自己的时候的真切感受,想必是每个能真实接近自己的人的所要表达出来的话语了。人总是很难和自己的内心发生真正的对话,最难了解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古希腊阿波罗神殿的石柱上赫然刻着“认识你自己”!既然善于思考的古希腊先哲都难于认识自己,对于我们这样的凡夫俗子就更应该常常的去接近自己的内心了,因为我们在认识自己的路上才刚刚迈出一步或者半步,真正的路还远着呢。我发现夜晚是自己真是呈现的最佳时刻,就像现在一样,其他人都进入了梦里,周围听安静的,只有耳机里的萨克斯风在奏响着。白天的时候,自己常常躲藏在别人印象中的那个“我”里面,就像马克思说的那样,“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话说的很客观,也很毒。生活里的人,就是个钟社会关系的交叉点,为了人们印象中的那个“我”,我们常常要戴着防御的面具到处去奔波却乐此不疲。这应该是一种悲哀的生存状态,因为我们常常就是这样的活在别人的印象中,为别人而活,而不是为自己而活。我们必须违心地去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奔走在不同的社会舞台上。更多的人希望看到的是面带微笑的你,而不是愁眉不展的你,因为他们事实上并没有欠你的钱不还,他们没必要接受你的疲倦、伤悲、颓唐甚至绝望,他们自己也紧紧地戴着面具,可能还不只一个两个。面具上呈现的你最好是给人振奋和亲切,因为大家不会也不可能都去关注面具后面的你到底是喜是悲,你最多也是选择了一种叫做“笑中有泪”的折中方式。面具不必为难面具,况且大家都这样。

我也不过是一个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开心的是能在这样的夜晚里和自己发生一场坦诚的对话,并且把它用文字记录下来,看到的人或许也可以尝试着这样的对话,可以不着边际,可以无言乱语,只要是真诚的对话,是非对错都无关紧要。我常常没弄清楚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性格,这点也使我时不时的陷在自己思想困境中。跟其他人一样,我常常希望从别人的评价中来认识自己,因为单纯靠自己的扪心自问效果并不明显。本来能够静下来扪心自问的时候并不多,何况所谓的扪心自问常常带着偏离客观的主观臆断,就像是苏东坡说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一样,人很难跳出自己的情感给自己一个客观合理的评价,这本来就是人类共有的弱点之一,我也是如此,不必过多内疚和感慨。认识我的人有的说我是一个内向的人,也有的说我是一个外向的人,我也能从两方面的论断中找出各自充足的证据来支撑上述的不同论点。综合各方面的说法至少可以得出一个总的观点,我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人。我常常与孤单为伴,我会沉醉在文字的世界里,心随着文字的变幻而起伏不定。我可以静静的一个下午呆在一个地方,喝一杯苦涩的茶,看完一本喜欢的书。我可以喜欢上某一个人好长一段时间,而不马上去确认她到底知不知道这件事。我可以在一群人的狂欢里找到自己孤独的角落默默无语;但我也可以喜欢某些东西像个小孩子一样开心,我也可以和朋友们一去疯狂的打球,一起去开心的爬山,一起去参加热闹的集体活动,一起去讨论某些共同的话题争个口服心服才停歇。我们可以肆无忌惮的举杯消愁,大谈人生和理想。我的兴趣也比较杂乱,注重内心体验的活动和热烈欢快的体育活动都会喜欢;我和很多类型的朋友的挺容易相处,因为我觉得只要是能互相尊重的人,都可以成为朋友甚至是知己一类的朋友,不同的价值观并不影响彼此的了解和相容,相反的却可以达到一个和而不同的理想境界。把朋友当作朋友,相信朋友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去对待你,像古人说的“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当然,有时发现一些喜欢把朋友当作玩偶和棋子的人,我也会果断的从心里把他请了出去,不能让这样的人无端占据你的内心,因为他轻易玷污了朋友的内涵。

这么些年还是选择了一意孤行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沉醉着,闲云野鹤一样的看着自己慢慢的长大和成熟。一个人,惯了。一个人选择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就好了,但是选择了以后你就应该喜欢上这样的状态。如果你选择了一种生活的形式,但你自己却常常感到迷惘和伤悲,那很可能当初的选择并不是你内心的真正想法,或许你是贪慕虚荣,或许你是害怕寂寞,或许你只是浅尝辄止的开始你没体验过的生活,这个时候你要就不得不重新审视你当初的选择了,长痛不如短痛,与其这样苟延残喘的拖延着还不如来一个痛快的决断,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然后享受其中。一个轻率选择的人,常常会遭到选择的折磨;而有些选择是不可重复使用的,人的痛苦也就产生了。我的个人经验是,每一次面临选择的十字路口时,总不忘问自己一句“你自己内心真正需要的到底是什么?”这样的结果让我常常把自己推进冷静和理性的夹缝中,一些感性才能完成的事情也就与我檫肩而过了。这其实也是一种选择,当我理性占据绝对位置的时候,感性的力量即便想要兴风作浪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与孤独为伴,我并不总是感到黯然神伤,却可以暂时的享受一种与自己相处的安宁和静穆,这是热闹中忘记了自己的人所不能得到的东西,也是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吧。一颗心,守着一座空城,春夏秋冬。城堡的外面时不时有一些眼神和微笑浮现和掠过,或许城堡足够坚固,或许眼眸本身的飘忽、笑声固有的轻盈,毕竟外面的世界不属雨城堡所有。心灵如此,其他的容器也是如此,如果你的内含不够大,就不要奢望能装下多余的东西

我比较喜欢事物按照它本身的发展规律达到它所应归属的结果,得失成败尽人事而听天命,从不吝情去留。我相信宇宙的法则,任何东西都运行在自身变化的规律中,如果强行介入不单容易招致人怨,甚至惹来天怒。过犹不及的中庸思想之所以植根在中国人的处事智慧中长达数千年之久,因为它是适合人类的发展规律,是朴素而实在的自然法则。中国的哲学如果我们能够在实践中自觉的把儒家和道家的思想融合起来,人生中的荣辱悲欢我们便可以从容应对,坦然泰然了。“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是积极的,而“知其不可而安之若命”是超然的,以儒为本而以道为用,便足以善其身而济天下了。我发现自己慢慢的往着这样的方向前进着,虽然有时我还是免不了画地为牢作茧自缚,但也相信只要坚持每天的进步和不断的自我更新,总有一天我会到达理想中的自我。只有相信自己能够实现自己的远大前程,才能在现实的生活中形成一股方向统一的合力保持前进的姿态,长此以往剩余的只是时间的问题了。我想,我可以。

从第二杯咖啡开始清醒,感谢咖啡给我带来的失眠,让我在这安静的夜里和自己发生了一场坦然的对话。萨克斯风的旋律还在耳际萦绕,窗外的虫鸣声也在低沉的回应着,还有键盘上跳动着的声响和风扇转动的呼吸声,一切都恬静和安详,让我感到内心的声音伴随这电脑屏幕的字符闪动而浮现在屏幕上。这样的感觉我太喜欢了,我在单调的生活里因为文字让我感受到自己还真真切切的活着。文字能够承载起我的喜怒哀乐,有时即使辞不达意我也毫无怨言,因为认识自己本来就是一件“路漫漫其修远兮”的事情,不要强迫自己一下子就超凡入圣,保留一点点人间烟火的自我比不切合实际的好高骛远要实在一些。如果生活让我重来一次,我想我会重复我现在的生活。后悔当初的选择,那说明当初选择的是后悔而不是选择本身。

夜渐渐由深变浅了,一看时间才发现已是早上五点钟。喜欢熬夜的人,总是被夜给熬了,但我近来还是常常熬夜。赶紧收工了,唧唧歪歪这么多,赶紧睡个觉先,明天还打算给宿舍里的那一大箱子红酒瓶拍张照片存起来,留下一点回忆也好。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早睡早起”:早上睡,早上起。

顺便提炼几个关键词:咖啡,萨克斯风,文字……一场和自己的对话。 

 

【编者按】本文通过从从第二杯咖啡开始入手,写了咖啡和茶的区别,形式上写咖啡对熬夜的优点,实则描绘了给常喜欢熬夜的人的生活习惯。然而从第二杯咖啡开始清醒,感谢咖啡给我带来的失眠,让我在这安静的夜里和自己发生了一场坦然的对话。作者由表及里,从而表达出一种种两难的情境。故推荐。——编辑:刘青伟

【编者按】作者灌在胃里的也许还是寂寞吧?语言给人安静!——编辑:佘蕾蕾

【编者按】因为咖啡导致半夜清醒,进而引起下文的思考,点题。本文文笔优美,又不缺乏思想深度,故推荐。——By陈夏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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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猫的柏拉图

 

广东省江门市五邑大学 龚敏

 

女生宿舍位于校内接近外围的一角,虽在饭堂旁边,但大部分时间人流量不算多,加上绿化面积颇为可观,足以藏身,于是女生宿舍就成为了这里的猫猫们高频率出没的地方。  

我宿舍处于2楼,多出一大片平台,于是,猫猫们常壮着胆子,从平台爬入阳台。有时图方便把吃剩的东西用塑料袋或者草稿纸包好扔在阳台垃圾桶,次日,那些包封严密的塑料袋或者草稿纸都被撕得粉碎,里面的东西基本上消失了,只见到剩下的一些屑末散落了一地,留下底朝天的垃圾桶让我们打理。就是因为统统具有为生存而勇于尝试敢于冒险的精神,所以在这里见到的猫每一只都足以让厨师产生将其抓入炖盅的冲动。   

它们常来,也就认得其中几只了。   

有天下午在宿舍看欧姬芙的画,看得入神,虽然隐约听见外面有轻轻的猫叫,也不大理会。过了许久,舍友回来了,她突然“啊”了一声,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一只白底褐斑的猫犹抱琵琶半遮面似的在阳台门边怯怯地探出半张脸,原来那轻微的声音是它发出来的,它大概一直都在门边看着我。随后只听喵的一声,它消失了。我总疑心是舍友的大惊小怪把它惊走了,不过没说出来。  

童年时我曾虚构出来一个人物,潜意识里认为他是最爱我的,所以难过的时候就抬头望天小声倾诉。后来,发觉其实他是我虚构出来的上帝。自小独处时就想象着他的眼睛在看不见的地方默默地注视着我,那只看不见的眼睛有时变成父母或者其他人的。总言之,我必须活在所爱的人的目光之下,哪怕那是虚构的。有时候,我想你只是在身边,看着我,安静的,平淡的。   

那个在猫注视下的下午显得意义非凡,我觉得被一种奇妙的感觉包裹着,像宿舍里阳光下的小尘粒,无缘故地轻舞飞扬。   

后来也见过它几次。在我晾衣服时,它会在阳台外的墙角腼腆地喵了一声,然后离开;假如没人在阳台,它会悄无声息地踱着优美潇洒的猫步穿过阳台,再轻盈地跳出去。它是一只公猫,在猫界应该属 于健美 先生,身材线条优美流畅,肥不显肉,痩不露骨,可谓之性感,加上长相俊秀,气质儒雅,于是美其名曰俊俊。   

俊俊行踪飘忽,虽然女生宿舍外围常有猫百无聊赖地蹲坐着,但我从未看到俊俊这样趴在那里,我每次见到它总是气定神闲,从容潇洒,前身压得稍低,仿佛随时都可以一跃而去,颇有侠客风范;其他猫叫声凄厉,但俊俊总是温文尔雅,甚至不动声色,以致它来了路过了我们都不知道;别的猫有时钻入女生宿舍,懒懒地被一群MM尖叫拥抱,但俊俊身手矫捷,其实它不大怕人可就是难以靠近,更别说是抱抱了。它的确是一只特立独行的猫。   

那段时间,我满脑子都在想怎样才可以经常见到它,于是问那些养过猫的朋友怎样可以诱惑到它们。他们的答案很一致,都是食物。老金还反复强调:多给些肉最好是鱼肉,还要把骨刺挑出来,多拌些肉汁,在旁边放个水杯,易上火的不要,不卫生的不要,不要随便干扰它进食……都可以总结为几要几不要了,只听得我头皮发炸。   

不过,还是尽力去试试。找来一个不锈钢的小盘装猫粮,一个塑料杯装些清水。同宿舍的小华子见后,大笑,你好傻哦。我也承认是有点傻,但自己觉得要这样做,觉得非如此不可,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自此我的生活费分开两份,一份我的,一份俊俊的。我要么用饭盒把饭装来宿舍,要么在那里找个塑料袋把内脏什么的装回来,一桌人聚餐的时候收获更多。回到宿舍后要在阳台鼓捣很久,譬如要用筷子把食物撕碎,放些汤把它们搅匀,尽量把肉翻到表面但底面也不能少……估计哪一天我饿疯了鼓捣到发昏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把筷子往口里塞。当然,还要打扫被猫折腾到乱七八糟的阳台——舍友说我从来都没有这样勤劳过,以致当时有人愤愤不平地大呼“人不如猫”。   

还有一点不可忽视。附近不只它一只猫,我这样做同时也会引来其他的猫,这涉及到概率。抱着侥幸的心理说服自己,其他猫常来,它也大概会来吧。概率这东西,令人充满期待又难以捉摸。   

试想假如这样尽心地对一男生,我得到当然不会是一个需要打扫的阳台和需要清洗的还要冒风险(对猫虱过敏)的脏盘子。事实上,即使我这样用心用力,也不常见到俊俊,它看着我的时候,我没留意到;我盼望它来的时候,它和我玩起躲猫猫,只有那个空空的小盘间接告诉我它或者其他猫来过。我和它的时钟始终存在差异,不是太早就是太迟。   

在《卡列宁的微笑》中,特蕾莎坦言自己冲破了伦理纲常,爱上了卡列宁这只杂种母狗,这种爱比对丈夫托马斯还要深厚。她认为卡列宁是弱小的,依赖于她需要去照顾和保护的,她对它的爱是无偿的,单方面自愿的。正因为无所求,才爱得纯粹真切,甚至胜过丈夫。男人的爱由怜悯开始,女人的爱由崇拜开始。而人的原欲是男性的,特蕾莎对它满怀怜悯之心,这种爱更接近于本能,更显得纯粹。我认为那一章节是全书中最温馨的。   

我亦如此,对于这只猫别无所求,唯一奢侈的愿望就是可以看到它,知道它吃了那些食物。至于它能温柔地在我脚边喵一声或者给我一个拥抱之类的,我是想都不用想。继续乐此不疲地在阳台鼓捣,这是我对一只猫的感情,说是单相思也可。   

俊俊如此魅力,大概许多猫女郎也为之疯狂。当春天群猫叫春的时候,我就没见过它了。   

   

又一个学期,开学伊始,很多东西都懒于打理,包括猫粮。昨天去打饭时,途中陆续见过2只陌生的猫,一只白底褐纹,笨拙地肥着,双眼无神,戒心很重;一只灰白乱纹,神色慵懒,有着病仄仄的麻木,块头也不小,但比前一只大气些。想起久未谋面的俊俊,亲爱的,你在哪里?   

要了鸡翅,回到宿舍把小盘用洗洁精洗干净,留在那。   

20岁的生日就这样自己在宿舍过,舍友回家的回家,有事的外出。而我回不了家,父母回乡了,我没有钥匙。也不是第一次自己在宿舍过夜,所以习惯这样的安静。之前母亲打电话给我庆生,并反复问我怕不怕,我说,不怕,真的不怕。开着电脑,找书,写字,偶尔与他人闲聊,不知不觉就到了凌晨。我向来畏寒,天气转凉就把门窗全关了。深夜,他人开始如梦,宿舍楼很安静。我听见阳台有异响,大概是猫来了。   

停止敲击键盘,出了回神。我喜欢猫,却怕它们身上的虱,外出时总把阳台门关得严密,怕它们娇纵地走进来,怕它们放肆地爬上自己的床。可有那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坚持把食物放在阳台引诱它们。真是矛盾。这些大大小小的矛盾使生活变得复杂混乱,有时两个甚至多个不同的自己将我拉扯得无比疼痛。   

轻手轻脚走到窗前,玻璃映光映得厉害,室内和室外的影像纠缠在一起,我几乎把脸贴到玻璃上才看清阳台的情景。鸡翅好好的放着,垃圾桶没有歪倒,外面的平台一直都没有别人晾的被单衣服。那是什么声音?大概是幻觉吧,终究是太敏感了。   

回到电脑前,继续写字。外面没有声音。过了一会儿,外面的声音比先前还要响上几倍,这回应该不是幻觉了。   

脚步声,磨牙声,像人一样咬嚼的声音,又像水滴落在盆上的声音。回忆起之前深夜俊俊来阳台吃东西时,只有很轻微的金属在粗糙地面上摩擦的声音,像有风吹过似的轻微,若有若无。这样相对响亮而又有节奏的响声,使我的心马上纠了起来,几乎停止呼吸。   

想起之前那个“怕不怕”的问题,我现在真是怕了。最大的恐惧就是恐惧本身。这种感觉比我觉得自己坏掉了还要糟糕,实在有太多的未知。恐惧产生于一切未知的可能,并深感自己对此无能为力。   

我觉得那会是一群猫,它们因为冷而拼命撞击啃咬紧闭的门,那扇单薄的乌木门一旦撞开了,我要与猫共眠了。它们身上的虱会使我皮肤过敏,又痒又肿;它们的爪会让我破风……我觉得那也会是一个人,他从一楼爬上来,已凿开了阳台外围生锈的拦网,他有一把有力的斧头……全身冻僵了似的挪不开一步,我的唇哆嗦着无法作声。所有的人都在睡梦中,只有我在独自消化恐惧。   

从未这样怕过深夜,即使小时候夜晚看了鬼片,姐姐拼命制造吓人的氛围,也没这样怕过。我已经想哭了。忘了是怎样挪到窗前,我看到一个黑影动了动。是一只没有见过的猫,它在吃鸡翅.它发现了我,停止进食,向右移了一步,蹲坐着,抬起头望着我。   

这是一只白底,有着虎纹的大猫,夜晚颜色看得不清,估计那斑纹颜色较深。它也有一张精致的脸,小小的,尖尖的,晚上瞳孔放大了眼睛显得很亮,一闪一闪的,跟别的猫不同的是,它的眼球很黑,眼眶看上没有什么棱角,圆圆的,只是眼梢微微上扬。这眼睛我好像见过,但一时也想不起。   

我们就这样隔着块玻璃久久地对望着。这是一种难堪的相对。我多次跟猫远远对望,上次在楼道,一只纯黑碧眼的猫在我前方停下来,两道光直指着我,当时只是觉得有趣。而现在,我看着它那双眼睛,觉得莫名心虚。它的口一张一合,却听不到任何声音,隔着玻璃,我看到它在笑。猫的笑容,令人不安的诡异。姐姐常说,猫有种令人不舒服的气息。当时我被猫的特别所吸引,觉得那是它们令人着迷的地方。   

我算是真切体会到那种气息,身体一阵阵地发抖,眼前的猫比老虎还要可怕。这种深切的毛骨悚然,跟看爱伦·坡笔下的猫一模一样。   

上次,是黑猫转身离开,这次,是我乏力离开这扇窗。我无法再对着那双猫眼。走之前,看到它挪动身躯,很胖很臃肿,跟精致的小脸不相衬。   

回到电脑前,外面又响起了那富有节奏的声音,我几乎是冲回去,撞开窗,根本没有猫……我再次回到电脑前,那声音继续着。我写不出东西了,除了恐惧还是恐惧,我想回家但此刻我甚至不敢打开宿舍门。以前经常凌晨两三点走出去吹风,开始佩服自己当时的无知无畏。  

后来,我爬上了床,终于听不到那声音,沉沉入睡,一夜无梦。  

次日,猫碗内空空如也。

【编者按】本文描写细致、深刻的刻划出对猫的喜爱,但又有对猫的恐惧。似是小说却又像是小说,本文结构巧妙,写法很不错,让读者体会到一个两难的境界,是一篇不错的散文。故推荐。——编辑:刘青伟

【编者按】“人如猫”随意识的写作让我看到了另一个世界。构思精巧——编辑:佘蕾蕾

【编者按】文笔细腻,擅于捕捉细节,从小处着手,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By陈夏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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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皮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  莫国辉

   

黄皮是我堂弟,也就是我二叔的儿子,小我三岁。他从小爱吃黄皮,于是奶奶便在他家门口植了一棵黄皮,每年初夏,枝头上挂满了橙黄饱满的黄皮,阳光一照,晶莹剔透,宛如玛瑙,一看让人口舌生津。堂弟尤爱这棵黄皮,因为它的果子溜酸,他喜欢吃酸的黄皮,一枚黄皮咬下去,皱眉头耸鼻子,惹人怜爱。我也就干脆叫他黄皮了。黄皮打小跟我亲密,我没上小学的时候,经常到我二叔家里去,黄皮还是个穿开裆裤的娃娃,见了我总张了滚圆的臂,嘴角流着涎水,奶声奶气地叫:“辉,哥。”跑的时候,短而圆的小腿几乎要支持不住他的身体了,左摇右晃的。

逢年过节,祖母总带我去二叔家里拜年的。那时二叔家还殷实,每到他家里去,二婶就扛出一个大水晶托盘,上面放了花花绿绿的糖块,红的黑的瓜子,黄皮最喜欢吃一种带花生的酥糖,有嚼劲,又香。黄皮把酥糖从糖堆里拣了出来,放进兜里。二婶见了说:“天天吃,看你把牙都吃蛀了,快给几颗哥哥。”黄皮就说:“哥哥不吃。”二婶就乐了:“这个机灵鬼。”其实我也挺爱吃那种酥糖,但是我说:“哥哥不爱吃。弟弟吃。”二婶就一个劲儿夸我懂事,我也就咧嘴笑笑,比吃了酥糖还甜。

那时黄皮确是为他父母宠爱,尤其是祖母,每到堂弟家去,手上会挎着一篮子吃食,我似乎没有多大意见,因为祖母住在我的家,平时就能照顾我,她久不见黄皮,而且黄皮比我小,那都是应该的。

我们一年年长大了,祖母也已经去世。在那十年间,发生了许多事情。二叔开的那间茶楼是祖父传下来的,因为二叔天生是跛脚,所以祖父就把他打拼出来的那间茶楼交给二叔经营,二叔当了茶楼的老板后,才娶到我二婶的。

但是随着街市茶楼酒肆渐渐增多了,二叔的茶楼越来越不景气,二叔从小养尊处优,没有受过委屈,这下遇了挫折,一蹶不振。二叔不管二婶的劝告,常常约一些不正经的人去喝酒打牌,家里的钱渐渐输光了,最后连茶楼也被他作了赌本。

我家有两间米店,二婶想要我家的一间米店开小食店来翻本。但是母亲不同意。二婶因此忌恨母亲,有一次扬言要找人把我家的米店捣毁。偏偏母亲是个服软不服硬的人,自此后她对二婶一家人都有了看法。

黄皮从来没有尝过穷人的日子,想他小的时候,穿的吃的跟我一样,可说是锦衣玉食,而且还被他父母爱宠着。自从二叔家家道衰落之后,他就一直吃苦头。赌牌输了茶楼之后,二叔脾气变得异常暴躁,动辄对堂弟拳脚相加。他母亲对他也变得严厉起来,尤其把他的成绩看得非常重要,大抵要他学习比我好。上一代的恩怨,总是强加在无辜的小孩身上。

后来二叔在菜市场租了一个档口做起了菜贩。每到周末,黄皮必须早起到菜市场里看档口,帮他父亲卖菜。中午或者傍晚,他母亲也在档口帮忙的时候,他须得回家做饭。

这些活计对于十指不沾泥的黄皮,无疑是繁重劳累的。然而黄皮却不似他的父亲,在坎坷挫折面前,黄皮很坚强。他竟渐渐适应了这种清苦的生活。

我很少去米店。有一次我去米店拿东西,在路上碰见了黄皮。天冷得紧,街上还很少人。黄皮穿着过短的上衣,袖子也不及腕,我不知道他是没有衣服穿还是为了方便工作的缘故。他的手背上还沾着一些湿湿的菜叶。我知道他刚从菜市场里出来。我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黄皮了,所以我挺高兴。

我问他:“这么早去哪里呢?去吃早餐吗?”

“不是呢,去买一捆装菜的塑料袋。”

“哦。”我心里像有个什么东西往下一坠。

“辉哥,高中怎么样了啊?”

那时我刚到县一中读高一,我便给他讲了一些高中的新鲜事。他听着,眼睛在朦胧的天色里发着亮光。

要分别了,黄皮突然说:“辉哥,我想向你借一些书,看。”

我怔了一下,答应了,我说,下个星期六我在家,你过来我家吧。他似乎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于是他扭头走进了杂货店。一股怅恨的感觉从我心里涌生。

周六那天我早早回到家,等着黄皮过来。我一想到他瘦弱憨厚的模样,心里就隐隐作痛。

黄皮也很早就过来了,大概怕晚来会让我母亲看见。其实我也很担心,因为母亲对他们一家人都有看法。

我给了他一本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一本白话文版《史记》和一本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我帮他把书装在袋子里。他在我书桌前的椅子坐下来,仍没有走的意思。其实我也想跟他呆久一些,于是我开始问他在学校的情况。他在家里的情况我没有问,总感觉到那时一块硬伤,对于我和他都是。

我们正谈得高兴,房门开了一下,母亲把脑袋探进门缝来,她看了我们一眼,然后把房门关上了。我们都感觉到十分尴尬。黄皮说:“辉哥,我走了。”

于是我送他出去。母亲在厨房里,听到掩门的声音后,转回来问我:“他手上拿的什么东西?”我知道骗不了母亲,于是很随便地说:“书。”

母亲却不随便,她明显生气了:“让他妈给他买去,他们有钱。人家还说一定要让儿子超过你咧,你不怕?”我不便说什么,于是回房了。

后来,黄皮把书还给他堂哥后,再没有向我借书。

                           ——09,11,30

 

【编者按】从黄皮的大变动中,看出了黄皮的坚强和不变的真情!更体现出的是长辈不变的那中封建思想,带给孩子的是恐惧!作者对人物的刻划仔细,描写生动,也反映出作者对身边的事情的关注和思索,也表现出对上思想的批评。故推荐。——编辑:刘青伟

【编者按】思想成熟,文笔细腻,有一定深度!——编辑:佘蕾蕾

【编者按】文笔朴实,却能有力地揭露了一种社会现实,内容能引起读者思考。——By陈夏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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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街场的白咖啡

 

作者:广州金桥管理干部学院工商管理报关  李岩云

 

而我决心独个走 
在街角我抖振 
但我会记住你 
愿一世绝未遗憾 
望往日记忆仍甜在心内 
记得你最可爱 
旁晚跟你再聚一向 
『白咖啡』不需再改 
糖无味你不在 
必须继续去忍耐 
现在你已不在 
大门楼下我独行 
先发现其实爱 
必须伤痛和悲哀 
                  《咖啡走糖》 
      她这在潮湿的城市,阳光总躲在乌云穿梭。已是立秋后,早晚都变得凉爽。秋季的雨见好就收,感觉如同一男子的温文尔雅。这很容易让她想起他,那曾经在她网聊中出现过,又消失的男子。
      很多时候空间总是不断更新,加上几年的网络沉浸洗炼,少许人气,每天加qq的人,总有那么几个陌生人。过于礼貌全部同意被对方加为好友,她也被拒绝过,所以不忍心拒绝。
      喜欢在下班回来洗完澡后,她第一件事会,马上爬上床、四脚朝天、翘个二啷腿、美滋滋地看上一本小说。再任凭qq图像一闪一闪跳跃信息,也无动于衷。 
      欢畅的心情,是小说情节带来的;冷淡的性格,是淡漠了网聊;她习惯用小说寄托感情。面对众多网友无聊的问题,网络上一、两个表情敷衍过去,对方不耐烦便逃之夭夭。 
     那首下载在手机中的《咖啡走糖》,像刚煮出来的咖啡,让她忍不住想尝上,苦涩醇香味儿。哪怕只是轻尝一小口。 
     男子的出现,着实让她列入一等一的好奇系列。年轻有为,硕士、博士、机器人,而且还是凯子?便忍不住搭讪…… 
     子曰:关关之鸠,在河之中,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偶尔,他还会在网上发几个信息过搔扰,气的她心里痒痒的,只想破口大骂。说到“窈窕”一词,每次想溪落一番,总能让她忍俊不禁。 
  对于她搭讪勾引行为,相当不满意。搭讪?倒是反过来被对方‘调戏’。她记得他第一个网名“不再相信爱情”。她看过一篇文章,写字的男人他们从不相信爱情,但会制造爱情;写字的男人会有一种模糊不清的暧昧,尽管很多时候他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写字的男人他们的手指冰冷,有淡淡的烟草味……
   不要想太多了,她说只是随想,只是随笔,散落的文字只是一点点贴近她。 
      起程,全部归还过去,放一把火烧了过去。她转身,算着离开。对于白咖啡是最初的记忆,每个故事都会有开始和末端,只不过结局如何,始终不得而知。 
      她已经习惯不再说爱,情就代替了所有的思索,成为她的不得已。再见他的qq,她也能做到报以颔首。 
      已经错身过后,她告诉自己仅仅是微痛的心。白咖啡,安静淡然,只需要一个很短暂的时间,快乐萌在心头,于是他换了个网名叫“快乐的王子”。她始终不懂他那情怀…… 
      忘记了过去的点滴,起风的时候,她只能靠拢掠过树梢的风,回想。 
      记得曾经何时,那个莫若的背影如同时光,一同消失在校园的林地中。那些微歪着背着的侧脸,蒂落在烟头里的视线。默默消失在现实和青春的阡陌。 
      白云聚众,乌云不知何时消散。她闭上眼睛、努力回想起那些,曾某月某日某人的言语、依旧没有任何声响。  
      咖啡店,已经褪去惜日门面的古老装潢,也换了新的老板。感觉很陌生,少了点什么,多了点什么?遥遥雨季过的这些日子,游离在城市边缘,突然又发觉很快回到记忆平线的原点。 
      啡,像极一个女子名字,如同那个文温尔雅的男子,那么般配。是相逢,不是相逢的邂逅。擦身的刹那,轻轻走过。两个背对着彼此,继续走……继续走……继续走…… 


       后记:尔后她才明白,他给的温暖,只不过是一杯热咖啡的温度

 

【编者按】那唾手可得而又稍纵即逝的爱,就这样在不经意间错过。作者用细腻的笔触,为我们道着一个淡淡而忧伤的故事。——龙连英

【编者按】佘蕾蕾初审

【编者按】龙连英复审

【编者按】刘青伟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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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调的梦想

 

作者: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旅游服务与酒店管理  凌婷

 

 

我想我我是海,冬天的大海,心情随风轻轻地摇摆,潮起的期待,潮落的无奈,眉头皱起来。

                                                       ---题记 

头顶的天空  

   我想我是海,冬天的大海,宁静的深沉不是谁都明白。  

   更多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独处,有时感觉自己好像早已忘记如何融入这个物质欲流的世界,忘了如何去爱。我穿梭在喧嚣拥挤的人群中,平凡且丝豪不起眼,我笑着走过便不再回头,并非想证明什么,只是一种习惯而已。  

   有一段日子总是习惯抬头仰望天空,不知道天空为什么那么蓝,蓝的好像我伸出手便会被它染成了蓝色,蓝的我总觉得日子过的太慢太慢。有人喜欢看漫天的而我繁星,而我只喜欢看那片轻快的蔚蓝。可是当那块蓝慢慢的褪去,变成深深的夜,我才发现原来日子是可以过得那么快的。于是我努力的寻找一样东西,,可以代替那片蓝在我心中的位子。直到我看见了海,便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湛蓝湛蓝的广阔与深沉,好像和天空是无法分割的连体婴。  

   看到海的一瞬间,很踏实的感觉,因为终于找到了一个支点,一个使我快乐向上的支点,他让我无论什么时候都能从容地看待得到与失去。  

   于是习惯了每天都坐在窗边,吹吹凉风,看看蓝天想想大海。这一刻,已知道原来我一直寻找的就是这份宁静,纵然不是最动人的风景,却于此平淡的方式给了我最真实的感受以及无尽的遐想。  

                        

烟波深处的爱琴海

   神话里说,天神造就了地球以后,还剩下一块石头,就向后一丢,于是变出了希腊群岛。这意外的神恩变出了一共一千五百个小岛,都远在爱情海烟波深处,于是清朗的水平线上,有了世界上最蓝的天和最广阔的海洋。希腊,好像把世界上的蓝都用光了……  

   我有不可救药的蓝色情调,所以我想去西藏和希腊,因为那儿的天空和大海特别蓝,蓝得让人忍不住落泪,蓝得仿佛我伸出手五指便会染成湛蓝湛蓝。我想去爱琴海边,那是我从小到大唯一不变的梦想。去那里不是为了沙勒比海的阳光,也不是为了夏威夷式的游泳休闲,只是为寻找我心中的那份唯美浪漫的感觉。在我心里,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片海可以和爱情海媲美。在那里,不仅有蓝调的浪漫,还有唯美的希腊神话,动人的爱情故事…….  

   在希腊最好的旅行方式就是随意地行走,带上足够浪漫的心情,光着脚丫子走在沙滩上,任细沙在我脚缝里缓滑过,游走于蓝色的海洋与白色的小屋之间,享受这世间绝无仅有的蓝白妙趣。我也期待在海滩上奔跑,海风吹在我脸上,我的长发飞舞;脚下是湛蓝湛蓝的海,头顶是简洁简洁的蓝天。晚上的希腊是神秘深邃的,想想希腊古老的神话配上月空深邃和繁星点点的蓝色,那是一种怎样的惬意?我想彼时的我一定也会如余光中一样写下美丽的诗句“今夜的天空和希腊”。我想面对如此唯美闲适的希腊。我们的心早已沉沦在这蓝白的幻境之中了吧!  

记得我曾经对朋友说,有机会,我一定会和自己喜欢的人去希腊看爱琴海,所以如果我找男朋友一定要先拿一本希腊神话给他看,看懂才算合格.然后朋友说:“那你干脆摆一个专卖希腊神话书的地摊,然后找一个来买的人嫁了算了……”

                           海的思念  

我想女子也许可以拒绝希腊古老文明的吸引,但却难以抗拒爱琴海带来的无限浪漫遐思。虽然此“爱琴”非彼“爱情”,但足以让人心驰神往。我想只要是恋爱中的人儿,都会想要把红尘俗世的爱情与这片汪洋大海扯上关系,并肩与岁月抗衡,一齐地老天荒,海枯石烂。 
  我乃平凡女子,不能免俗,提起爱琴海,听到爱琴海,心里骨子里的种种浪漫如同雨后的繁花点点,一朵朵,灿烂地开成一片,氤氲的香气弥漫心间。那应该是一片遥远无边的海,有天空的颜色和水晶的纯净,有着无比的包容和冷静的深邃。静静地立在露台上,呼吸仿佛停止了,时间好像凝固了,眼里心里,中了魔咒一般,无法自拔。愿化身风车,或变为教堂顶上的十字架,朝朝暮暮,暮暮朝朝,苍穹之下,爱琴海畔,沐浴阳光,让灵魂比白色更纯洁,比天空更深邃,比海水更透明。那是爱情的感觉和颜色,是我们心底最真实的感觉和感情。记得曾有一个诗人用“像希腊一样遥远,像青山一样渺茫”来形容飘忽不定的爱情。不知道等待我的是怎么样的爱情呢?  

  有人说爱情是没有终身制的,有专家说,爱情是一种化学反应,周期只有36个月。但是我一直相信世间有长久的爱情,一种永久的,不求回报的爱。即使不能相守,只要看到对方幸福,这份爱便会绵延下去,直到永恒的柏拉图式的爱情。里面有守护和祝福以及藏在心里的淡淡的如海一般的思念。                                    

 如果哪天,我有幸和我所爱的人走到了爱情海边,我会和他牵着手走在海滩上,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地微笑。蓝色的爱琴海,会见证我们的爱情。而浪漫的雅典,将会有更多的人上演romantic般的爱情,演绎柏拉图似的爱情,这份蓝调的浪漫和梦想将会一直延续下去。

  

【编者按】唯美的文字让读者有种身历其境之感。—— By陈夏霓

【编者按】对大海的眷恋让人们总会觉得生活的浪漫,笔调细腻,文字优美!——编辑:佘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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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国度的祈祷

 

广东工业大学  黄江峰

 

 

她走了,离开时嘴角边挂上了一丝幸福的微笑。撒手尘寰的一刻,她笑了,很美很美。只是那时的我依旧漠然,无动于衷。 
    日落月出,春去秋来,风尘岁月就这般辗转离逝。恍惚间,模糊了过往云烟。从此,印象情愫一点一滴积淀,无形中封尘在紧锁的心扉。蓦然回首,撩起往事的风帘,心儿隐约地忧伤。追悔时,梦的羽翼已然折断。而不安的魂灵却仍在叩问,留下一道难以逾越的沟坎——愧疚——为何曾经那般漠然? 
    无力的双手掩住了苍白的脸颊,双眸处泪光闪闪。我无地自容,任凭滚烫的泪悠悠打转,洒落满是尘埃的黄土地上。 
    她走了,在一个盛夏的黎明离开,天还没有亮。昏暗的烛光摇曳着星火,偌大的厅堂死灰般沉寂,颓唐而又苍凉。她走了,伴着雄鸡破晓的清啼,隐隐而去。 
    东方的天边泛出一片片鱼肚白,不见了疏星闪亮。朦胧的雾气弥漫着晨曦,也悄悄消散。大自然呵,你仍在焕发青春的魅力,而我缥缈的记忆里却只遥望到她佝偻的身躯。 
    她分明地老了,老了许多许多。几十年的风霜雨雪,她走过了沧桑岁月。无声地催促,无情地呵斥。她香消玉损,年老珠黄。风传唱着寂寞歌谣,一夜夜染白了她两鬓秋霜;雨披戴着尘烟纱缦,一日日模糊了她两弯秋水。她走了,红颜逝去。 
    她也分明地瘦了,瘦了许多许多。几十年的人情冷暖,她走过了崎岖世道。病魔的摧残,死神的诡笑。她神情憔悴,形容枯槁。转眼间,秋风依稀飞扬,她单薄的身躯却摇摇晃晃;回眸处,春光几许黯然,她蹒跚的步伐也踉踉跄跄。她瘦了,青春殆尽。 
    就这般悄无声中,她撒手尘寰。蒸干了的雾气里,佝偻的背影渐行渐远。听呵,儿女声声的挽留,泪水中多少愁?她还是走了,挥一挥衣袖,深灰的旧衣衫上,掸去了若有若无的尘埃。她笑了,很美很美,像极了天山的雪莲,永葆芬芳。 
    岁月轮回辗转,留下了她身后的子孙满堂。卸下世俗的行囊,步入另一个国度的前一晚,病榻前这是她守候的亲人,眷念不舍。明灭的烛火闪烁着,角落处流泪的哀伤。陈旧的小床,床前静静地跪着满膝儿女,三世子孙。抽泣,哽咽,泪落的一刻,厅堂内别无声响,死灰般寂寥。 
    她走了,从容而又安然。可为什么,在她慈祥的微笑中,我却隐约地感受到了些许的哀伤。困惑,迷离,那一天也悄悄远去。直到此刻,抬头望天的冥想中,我才终于动容,泪落心痛。脑海里漾起了往事的涟漪——微笑的面孔,晦涩的眼神,她她在牵挂,牵挂我们,我们这群不谙世事的儿孙。 
    秋风哽咽着,婆娑的树枝也悲情摇弋。落叶翩跹,传唱了孑世的哀婉与凄凉。终于,儿时的记忆,挣脱了心扉的封锁,点滴浮现。闪过的童真,曾经的懵懂,而我却错过了那永远的痛。 
    黄土地上,秋风依稀飞扬,独行的我终究守候不到她蹒跚的步伐,远远而来。她走了,挥别尘世间,从容地步入了天堂,一个朦胧遥远的国度。 
    我冥想,天堂的圣域,她是否安好?轻轻地呢喃,汇聚了心田的情暖。离别多年后的今天,容我为她送去另一个国度虔诚的祈祷——奶奶,你还好吗?孙儿我很想念你,不要忧虑,不要牵挂。主呵,保佑你永世安康。 
    孤单的人儿徘徊在秋风中,满脸的泪水已然风干,一点一滴又变凉……

 

【编者按】情景交融自然贴切,很有感染力!——编辑:佘蕾蕾

【编者按】这是一段很唯美的文字,写出了对奶奶的想念和深深的爱。——龙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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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金岁月

 

广东教育学院08中文本二B班  王琼穗

 

 

(一)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浣溪莎·晏殊) 

        深秋的月光晶莹剔透,银瓶乍迸,在你的身后拖出一道长长的黑暗。你的思绪如水般流动,心里反复地吟哦着诗句:“今夜,月光如水”。 
近处的山,远处的山,在月华下层层叠叠郁郁葱葱。南方的山不高,但连绵起伏。你幽幽的叹了口气,面向西南。 

        一切似曾相识。七年前同样的夜晚,曾有一位美丽的妹妹为你诵读诗句。 
也许跨过遥远的村庄只为这一次遇见,也许历尽成长的磨练只为迎接这一段情缘,也许一切早有安排、前缘注定,你不可避免地赤足渡河,仅凭一腔热情。你的世界因她而繁华,她的万种风情为你绽放。 
        她就象从月亮上走下来的仙子般轻盈。月光流淌过她的长发自她身后散开。纤纤玉足如花萼般支撑起她柔软的身体,象含羞的百合般亭亭玉立。诗句从她口中优雅的吐出,发也飘飘,裙也飘飘。你觉得很美,很想将她柔荑般的小手紧紧捉住,一生不放。 
       “我这一生永远爱你”你说,并拥入怀中。 
        妹妹始终带着微笑,不置可否。 
        你漫步徘徊于校园每一个角落。小径深处的昏灯,照亮了你二十岁的方向。一篇篇优美的诗词成为你驶向她心港的小船。世界的起伏,只为造就你们的相遇、相知、相爱…… 
        身为文娱部长、文艺团长和具有江南才子的气质的你,出类拔萃,万众追捧。多愁善而聪慧多情的妹妹,楚楚动人,软语解。仿似天造地设的一对,你有诗情,她有画意,犹如校园诗坛中的两匹骏马,横空出世,珠联璧合。 
        浪漫与爱情成为你二十岁的主题,在月下、在树荫、在青草、在小径深处…… 
            爱情,把你灌醉。 
    …… 
        然而一切快乐时光都会尽头,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有终结的时候。新年的离愁,使你牵肠挂肚。 
不过是一个寒假而已,你安慰自己…… 
        你站起,又坐下,心神不安。 
        过去的伤痛历历在目,你听见某种类似饮泣的声音在内心响起。 
(二)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只今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崔护) 

        一纸之字,颠倒你的世界,象死亡的判决书,把你推下无底的深潭,下坠、下坠……正如现在你黑暗的双眸,茫茫然透过十二楼的栏杆,跌入那不知名的远方。 
        枝叶繁盛的相思树一夜间调零,单人孤舟顷刻被颠覆。曾经举手可及的妹妹,临风洒泪,遥不可及。 
你不敢相信,仅仅是一个寒假的短别,会令你苦苦守候的爱情神话如此不堪一击。你敌不过青梅竹马,敌不过父母之命,敌不过现实生活,你的爱情体无完肤,你的爱情没有主宰。 
    “你的眸子凄楚而动人,你的唇线忧郁而温情……”,你反复地体昧着苦涩,不能自拔。软弱的泪水,忧郁的诗句和一只液汁摇晃的杯子扶摇而来构成你新年的主题。你不断的写诗,不断的写你的爱情故事,直至筋疲力尽和无法承受随之而来的痛楚。月夜下的妹妹成为你日日夜夜的梦想。梦起,梦醒,梦灭。 
初恋夺走你的灵魂,影孤只单陪伴你走完大学生涯。 
    …… 
    你轻轻的咳嗽一声,改变椅子的方向。 
繁星点点,花香淡淡。异乡的夜空如此的冷清。 
你细心的审阅手中的诗稿,发现它们不再激情,不再热情,有的,只是太多的苦涩。 
也许一切都只是一个梦,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你放下手中的诗稿,无法掩饰软弱…… 

(三) 
    “我住珠江源,君住珠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珠江水。”(改自卜算子·李之仪)。 

        时间是你的过客,你也是时间的过客。 
        异乡的变迁不断改变你的背景,而你用你的意志坚定你的身影。象浮云一样流浪是你折磨自己的方式,正如象浮云一样的回忆折磨着你。 
        生活送给你沧桑,也送你另一份美丽——当玫瑰仙子折服于你忧郁的诗句和思想。 
在云之南传来另一位美丽小妹妹的思念——如冰雪遇见了阳光,融化了你冷峻的嘴角。秀丽的山水孕育了秀丽的女孩,世界不一定是灰色。 
        妹妹的字迹如她的人一样明亮动人。“远方的妹妹是玫瑰仙子”你这样想,不改变你的姿势。 
你浮现她的身影:阳光淋湿她的背影,顺着脚步的方向,浇开一朵朵芬芳的花朵……阳光流淌在她的长发上,如美丽的河流。 
    “将阳光匀给你一点……”她说道,笑语嫣然。 
    “多年前的伤害以及生活的历炼,已让我难以一见钟情或砰然心动……”你这样告诉自己。 
窗外,几点流星划过,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记不清第几次的流转,也记不清第几次的轮回,你以松树的姿态屹立不倒。 
         异乡的夏天寒冷无比。 
        你的固执击退无数美丽的视线,坚守最后一个信念。然而颤抖的手依然无法紧握写诗的笔……“巨大的伤痛,源自那些生活中被损害的记忆。”你这样写。 
    “去哪里寻找令我醉生梦死的眼睛,让受伤的记忆统统一夜间调零?” 你独自低语。“我还有明天吗?” 
    也许,这是个属于放弃的季节。 

(四) 
    “一切愁梦酒醒时,斜阳却照深深院”(踏莎行·晏殊) 

        秋风一泻千里,良夜令你思绪万千。 
        金钱曾经灼痛你的爱情。 
        如今你经常揣着仅剩的十元四处奔走。山穷水尽,你形容说。 
        在繁华的广州,你是灰色的动物。金钱与爱情,你会选择谁?在金钱面前,任何谁都是渺小、无助的,包括你的灵魂在内。最后,你还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你终于学会为生活而奔走,学会用工作掩饰苦楚。然后在一个并不冷的夏天,不经意吻住一个女孩的嘴唇。 
        女孩的眼眸不深,你却不愿意投入一丝热情敲响它。 
        你听见广州的夏天里,有大雪压断枯枝的声音…… 
            …… 
            最后的最后,你只有一脸的伤痛与疲惫。 

(五) 
    “想着远方的女孩,未婚妻在隔壁走动。” 
    “你转身离去,披一身月光”。——黄金明 

         投下七颗石子,湖面也会归于寂静。 
        从 动荡不羁回归到平静的村庄,你感慨世事如此圆滑。一切事情晃悠悠地,又仿佛回到了起点,只是多了点秋思。 

        春天里珠三角的腹地水道纵横,旷野中万花盛开。细雨与和风是植物发芽的好时机。水乡有位伊人,一衣带水。她在荒草萋萋的原野中耕作,种植春天的孩子。最终,她收割一堆结穗饱满的诗篇,折叠成一只小小的船向你划来,招摇她的丰姿。 
        水乡的河流弯弯曲曲。你的眼眸明明灭灭。 
        门打开了,就不必再关上。 
         你默默无言,月亮默默无言,椅子默默无言。 
        月光照在女孩身上,只有古铜肤色在幽幽发亮。她没有长发,在耳垂以下就截然而断,仿佛被收割过的稻草般齐齐整整。她长年与泥土为伍,践踏着青春的大地所以她没有纤纤玉足。她也没有细致的手,象刚发芽的嫩草尖散发着清新的香味。她象春天里的草地上的任何一棵青草一样,紧贴大地的胸膛,温和驯服。南方水乡的姑娘,亮丽了乡村无限萧条的眼眸。 
        于是,你握着女孩的手,并不用力,也不紧。你拥吻女孩的嘴唇,不带半点激动。 
         你顺着垄沟的方向,步入春天的腹地。 
        在爆竹声声中,你放下手中听诗篇,听往事呼啸而去。 
        六位女孩在诗句中低低呼唤。似水流年,你想。 

 

【编者按】用诗歌引出所要抒发的感情,文笔细腻,不足之处是选材稍显普通。By陈夏霓

【编者按】文笔细腻,意境优美,语言不够个性化——。编辑:佘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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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不得寂寞,舍不得坚强

 

肇庆学院汉语言文学  李泽敏

 

 

舍不得寂寞,寂寞是一种会上瘾的毒,让人一坐上阳台栏杆就是没完没了的一段时间,不需要有话,不需要有条理的思想,不想要过多的人声,安静的沉沦,沉沦在无边的荒凉,成活在伸手可触的寂寞,安静安宁也许都可以成为代名词,却不知道谁要为我成活。也许我是迷恋这一种感觉的,也许这一切正式我所享受的,这是寂寞?  

却似乎还有点遥远,似乎不太适合我的心境,所以当它难得的降临,我就要开始舍不得的心路,我就要开始很安详的叹一口气,没有焦距的看看你们在想象中的倒影,在望望远方的天,顺便忘记我叫什么,顺便把我也当做是我生命的过客,是匆匆,也是茫茫。这时我难得糊涂,忘记我的天地还有谁的关怀在洒落花瓣,忘记曾经的爱过,与思念过,继而忘记我所有的感觉,然后在一个痛快的呼吸。畅快还要淋漓,舍不得偶尔的寂寞远离。  

但我又为什么要寂寞,日子是那么的匆匆,又是那么的茫茫,只不过是能触到的感情离自己的心情太过遥远,只不过是我估量错了自己也会寂寞,只不过寂寞就被以为是象征着另一个长大的轨迹,只不过那是生活抓在我心上的痕……所以舍不得自己寂寞,不是害怕孤独的周围带来的无奈只能叹息,不是害怕我头顶的那片天要变成阴霾的颜色,不是害怕  

你在他方还要为我做无谓的难过……我只是突然想要洒脱,我不是舍不得自己的心长了疤痕,那些还会消逝,我只是突然被寄予了还要坚强的期望!  

我要站上19楼上,在那里体验身下一切融入黑的黑,我伸出手,抓不到看到的闪亮,我又想要叹息,你却察觉了我不良的心灵。你看到了我,然后我只能掩饰情绪,再用笑容狠狠地将我的一脸无谓悲伤藏得密实,然后再在你的眼神中残忍的消解我那些你认为不可以的感情,然后我似乎感觉,也许要把自己瞬间地埋在更地处的黑暗里,我可以让自己很开心,然后你的眼神让我想要抗拒,之后,为了违背你,我觉得要从19楼让给我的思想来一个自由的乡下加速滑翔。  

我该爱你,但你让我感到寂寞,又在我安宁的像个婴儿享受孤独时,给我一记我抗拒的吓,让我的心灵变得有点邪恶,然后我要埋怨我自己的不够坚强,之后为了身后许多人的期望,我要马上镇定!我为什么该要爱你,因为我不能恨你,当然我想不去恨的原因,可能因为我想不去中间哪一个更具可能性的可能,所以我以为我要爱你。这是坚强吗?已经因为你,为了什么,我学会把肩膀挺直,去担当风雨,去担当流言,还要担当你在我心中划下的一道道伤痕,然后禁止了我的疗治,你说,这样之后,你会更加坚强。你答应,坚强之后,给我一些最不现实的东西。然后受了你的引诱,我一次次让自己坚强,有时候让自己对自己犯罪……  

舍不得坚强,你给我的要求是要我把心中的简单的寂寞情感冲淡,因为在某个位置之上,我要甘之如饴的让自己承担者什么,因为我不能在仅仅是我,我得把自己的某个部分挖出来,然后填一些别的东西进去。这些,是不是在我在寂寞中发呆时忘记去领悟了,才显得始料未及,我连措手都来不及,只能保持抗拒的姿势,三秒钟后,在你的期望的目光之下,我便要慢慢的软化,因为你说你对我产生了感情,因为你说我可以让你看到虚拟的幸福的光环。然后,我逃脱不了你的吸引,一点点慢慢沦落,在你的眼里升华。  

舍不得坚强,用最简单的视角看生活,用最简单的逻辑分解遇到的复杂,然后要尽情的哭,尽情的生活,尽情的让软弱淹死自己,然后低调的重生。不要佯装的不真实。  

寂寞,你让我寂寞,但寂寞不仅仅只是寂寞……坚强,你不仅仅只是坚强,你让我失落……但还好,我还是我,永远都是我!  

 

【编者按】作者把“寂寞”与“坚强”人性化,把抽象的感情具体化,让读者更容易理解“寂寞”与“坚强”在我们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所带来的影响。作者在“舍不得寂寞”与“舍不得坚强”的矛盾中成长。这也正是一种两难的结构,是一种典型的散文写法,结构也比较恰到好处。故推荐。——编辑:刘青伟

【编者按】爱会让人幸福也会让人寂寞,只有那些真正懂得在这种矛盾中学会适从的人才是人格上真正独立的人。机构紧凑,语言唯美。——编辑:佘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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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学人生路

 

作者: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东校区)2008级   王志掠

 

 

我虽然低调,但生性喜欢文字,生活中一些美好的事或是一些随想之类的想法,常常会被我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时间长了就有了保存的习惯。每当闲暇了就会折腾出来随意的翻看品味。其实,当时写这些东西并不在乎事情的大小,也不在乎文笔的优美,更没有怕别人评论的忐忑心情,只是依着自己的心意,随手把铅字捻来堆砌自己的心情,写成文章。因为这些文章大都是自己真实的心情写照,所以,每当翻看的时候总是觉的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可能是我这个人还算塌实,现实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情感上的喜怒哀乐,都会随时被我纪录下来,写出的东西也一是一、二是二,从不修饰让人可信,也许就是这些原因,接触的文友也就慢慢地多起来。尤其在接触网络后,网络的直接性、便利性、开放性,使我变得有点放纵,网络的虚拟性与隐蔽性也迎合了自己的心态,于是,就在闲暇之时,心里肆无忌惮的去写自己的心情。
  有人说“网络上是在寻找一种感觉,寻找一种意境,寻找一种幸福”,其实我认为并不太确切,最起码我没那样的想法。上网去写东西只不过是发发感慨,说说心情,给压力下的自己寻求解脱的方法,没有把幸福寄托在网络上的意思。网络里与现实生活中一样,都有喜怒哀乐,欢愉忧愁。只要是善解人意的人,不管谁在网络里与现实生活中都不乏朋友的。有句话很有哲理:“把快乐拿出来与朋友分享,快乐会加倍;把痛苦拿出与让朋友分担,痛苦会减半。”对此我深信不疑,朋友不仅仅是用来分享快乐的,更多的时候也是共同分担痛苦的。也许基于这种观点,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我从不把郁闷憋在心里,经常竹筒倒豆子的说出来给朋友听,但愿不会因此给朋友的网络天空和纯净的现实生活抹上任何阴影。
  不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络上,用文字记录心情,不会有写其它文章时捶胸打脑暝思苦想的烦恼,也不会有绞尽脑汁的慎密思考,更不会有瞻前顾后的吞吞吐吐。只是想到哪说到哪,一任辞风随思想跌宕,随便地把心情拿出来凉晒,随意的捻来铅字抒情造意。或写生活,或谈感触,或聊爱情,或品韵味,或阅时世。这些都是心灵深处的东西,你看了不会没有感触,不会没有遐思,也不会没有激情的。当然,时过境迁后你重新看到这些文章,也是会倍感亲切的。
  记得季慕林老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人生的感悟是有限的。
  当你把心情这种有限的感悟写出来呈现给大家的时候,这种做法也许对现实生活和虚拟网络都是有益的。
  其实我一直在努力地探寻着文字的方向。为此,我不惜放弃了生活中一些在别人看来充满了诱惑力和感兴趣的东西。多年来,我都是这样躲开这尘世的喧嚣与浮躁,一个人默默地探寻着;因为,我总固执地认为,文字是有它的方向的。
  也许,精彩的瞬间就在我的眼前,一些五花八门的景象,甚至包括了那些光怪陆离的物质利诱,也在我的眼前晃悠、晃悠,并逼近于我们每一个平凡而又卑微的魂灵。很多人,已一窝蜂似的,蜂涌上去了;但我知道,那里并没有文字的方向,于是,我悄然而退,向着人们相反的方向,退去……
  这个世界是越来越热闹了,也越来越空虚和无聊。我的心,却始终冷清着。我就在冷清的心境中,探寻着文字的方向。文字的方向既然不在那些热闹繁华的境地,我就没有理由不在冷清的背景中去探寻。尽管这一过程未免显得有些孤寂,有些落寞,甚至在他人看来,或许还有些不可思议,可为了能探寻到文字的方向,我也只有这样无怨无悔地一路行走了。我想,人生总是有这样或那样太多的无奈;但纵然是面对了无奈的人生,我也不会轻易改变我探寻文字的方向。
  我的天地很小、很小,永没有外面的那么宽大,又是那么处处布满了情趣。然而,我却能深感到此中而来的阵阵如潮汹涌的快意。我常常独坐斗室之中,心甘情愿地由着文字的方向的引领,不断深入到我的目光永不能触及的远方。是的,我想也只有远方,越过无穷山水越过无穷天地的远方,才有我内心渴望的文字的方向。我从来都相信这样一句朴素得再不能朴素的话儿:“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
  文字的方向在我来说,也是一种诱惑力。不过绝对不同于他人所认可的诱惑力。他人的诱惑力,是有声的,也是有色的,常常充斥了这浮华世态太多的物质的味道,因而生命力不长,是最易于变质腐烂,甚至还在刚欲冒出一丝半毫得意繁华枝叶的那一瞬间起,就不可避免地要走向没落凋谢的趋势。因为,它终究不过是空虚无聊的产物!又因为,它的热闹总是短暂的,不像冷清和宁静,才是这天地中自然的永恒!文字的方向,或者文字的诱惑力——是无声无息的,是寂寞的——我想就是这天地中自然、永恒的一种方向,或者一种源于崇高神圣的天然力。所以,凡是想去探寻文字的方向的人,就必得要常怀了这样一种冷清和宁静的心态,并去孜孜不倦地探寻才行。
  近来,发生了好多奇怪的事,因为文章引起了争论,从而转为恶语相向,甚至有人借着文学交流的理由进行人身攻击。
  我们不敢称为文学人,充其量只是个文字爱好者,喜欢摆弄些小文章,抒发一下生活的感悟、人生的理解、爱情的甜蜜或忧伤。文字是发泄情绪的一种手段,文字里有烦恼,亦有开心,写文是辛苦又甜蜜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完成要依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做底子,所以所要表达的内容和手法便各不相同,每个人的眼光也便不同。
  有人爱华丽,亦有人爱朴素;有人善抒情,亦有人喜叙事。这就是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不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他人之身。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写文虽是辛苦事,但其中的快乐和开心又非笔墨所能描述,自己的文章完成就象是孩子,越看越爱。但是一个人的孩子并非完美无缺,你爱的也并一定是大家所爱的,于是赞扬者有之,而提出中肯意见的亦有之,其实大可不必为一个评论而大动肝火,有人评论,那就证明他们认真地看过了你的孩子,虽然说的并不一定中听,但毕竟是真心的提出意见,赞同则改之,不赞同大可以一笑而之,继续写自己的文,坚持自己的风格与文笔。
  偏又有好事者,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出反对意见,我认为大可不必为一个评论耿耿于怀,吃不好睡不香的,有那个心力计较远不如写几篇好文章来得划算。这实在没有争论和计较的必要,空自浪费时间和精力,而且给人留下小鸡肚肠之嫌,连不同的意见都接受不了,实非文品人品之上者。
  好的文章,要有思想、有深度、有内容,写作手法娴熟,好文章不是夸出来的,三两个好友不断的说好话,便也以为自己真正写得了不得,其实不然,真正的好文是经得住时间和大家的检验,在任何时候读起来都会给人以深刻的影响,而不是看过没有留下任何的印象。所以甜言蜜语有时恰恰会害了你,让你沾沾自喜,分不清真正的自已。一个人只有保持清醒的头脑,能知道自己文章的缺点在哪,优点在哪,学人之长,补己之短,这才是正确的写文态度。
  而且,我认为,文章是写给知己看的,只要有一个人能懂,便是成功。如若无人能懂,自己喜爱也是成功,大可不必为了是否推荐,或者点击率的高低而放在心上,更不必为了别人的评论而勃然大怒,那样就失了作文的本意和乐趣。用平和的心态看待自己和别人的文章,说一句老话,那就是:写自己的,让别人去说吧!
  其实我一直这样认为,写文章码字是一种心灵的诉说,字里行间都是讴歌那些积极向上的事物,对一切美好的向往。即使有个人的心理阴霾,呈现在文字中,也必须是自己一双善良的眼睛。因为,我的心灵一定是纯净而柔软的,是赋予着正义和温暖的毛胚,一种高尚而不辱自身人格的精神和肉体到骨骼的灵魂穿越。写出来的东西,是对自己人格和灵魂的抚慰。所以,我一直唾弃那些鸡蛋里挑骨头,有事没事自我吵做的功利之作。这样的东西,对于我来说,我不想自己心灵逐步蜕化,那种对人性温暖、友善、健康和美的漠视,是文字中的一大败笔。
  而我所能够品味出来的人们,世故的本身,就是一种功利,在一种目的的掩盖下,幻觉自己真的能用文字改变自己的人生,一种德行。
  一个人可以在生活中,忍受巨大的痛苦,现实的生存环境可以十分恶劣,但是,心灵之船所向往的港湾,应该是在文字中体现出它追求的完美,它是文字心灵中的一方沃土,也是一种文字的境界。
  客观地说,觉得一个真正爱好文字的人,往往不应该在意他的文章成了多少铅字体,更不应该妄想自己的文字目前能够给自己带来多少利润。那些被传世的伟大作品,都是作者离开这个世界若干年以后的事了。因此,写文字也和做人一样,能够先做文而后做事,这个道理大凡不能够被人所接受的道理,是因为都习惯了吃快餐,但别忘了,快餐有时候往往还不太好消化。
  文学原本将它称呼为“圣殿”,是一切正直、善良、真诚、美好的化身,写文字的人,骨子里应该是借助于文字,对自己生命生活的向往和要表达的愿望罢了。
  生活中点滴含蕴的希望种芽;清晨第一缕阳光刺破雾蔼,万物朝圣般地张开眼帘,我们仰望寻觅、追逐以及创造生活的真、善、美。当夜幕星光,万籁归于沉寂,内敛的智慧精核来完成一次次的心灵竞走。这些才是文字所要表达的深刻内涵。
  我们歌颂山川、欢颂土地,一株树、一朵花、一只动物,都是我们所采拮的种子,我们颂扬爱情、讴歌生命、甚至书写平静和死亡。在文字中,我发现了它内在的特质,也从中我得到了心灵的陶醉和快乐。正是这样,用平和的理念,在精神的信仰中,文字成了我心灵的圣经。
  它也成了一种滋养和温暖我精神生活的载体,即使没有改变他人,但是至少也能够改变自己的心灵琐碎。
  我用我自己的声音和思考,我不随波逐流;更不可能与攻于心计的世俗伪善和做作龌鹾的灵魂们同流合污。我写文章写的是大写的“人”。沽名钓玉与我无关;世故互捧为我不齿;用文字换灵魂我没有那个能耐和耐心;互相褒贬倾轧又不是我的性格。
  在我的内心里,我希望自己永远能够做到,用充满诗性化的心灵,净化、感染、唤醒那些蒙昧的无知,心灵平和中恬淡自己,我的文字心灵中,永远都是没有肮脏和野蛮,没有嫉妒和功利,更不会有欺诈和冷漠的利用。
  我希望我能做到,我也在努力做到这些。那时候,我想我该是一个美好的诗人了。我不一定非要和别人一样,以一页页纸的形式体现我文字的成就,因为,我的文字中应该呈现的是一行行流淌在自己以至于他人心灵的涟漪,无一丝的喧闹,无一丝的做作。美丽而温暖的永远是我自己的灵性和友爱。
  我喜欢文字,尤其是那种用心灵写出来的文字,不掺杂半点的矫情造作,十分的自然,朴实,完全是本性的的真实流露,内心深处的吟唱。
  我喜欢文学,喜欢沉浸于书的馨香中。我喜欢宁静,淡泊的人生。特别是在每个清风习习的早晨和一朗明月的夜晚,若能静静的一人徜徉在美丽的文字里,真是人生最幸福的时刻。
  古人把“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称之为人生最幸福的四件事。而我却把读书和写作的乐趣当作人生最快乐,最幸福的事。因为当我陶醉在文字里的感觉,就如同走进一个色彩斑斓,花香浓郁的美丽的大花园中,我会徜徉在这样的美景里留恋忘返。
  每日清晨,启开窗门,一缕缕轻轻柔柔的风便随着初升的太阳的微光,破窗而入。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淡淡的晨曦的芳香就会充满了身心。这时,我会独坐书斋,留恋于“书山”之中,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要嘛的随意找一个片段来读,要嘛仔细的品读.读着,读着,就读出一种生命的情绪,一种人生的感悟,一种生活的乐趣。在这时我可以和古今中外的人一起交流,可以将古事今事来一次最深刻的思考。我可以感受到李白的豪放,陶渊明的豁达,李清照的清新;可以品味席慕容的忧伤淡雅,琼瑶的柔情浪漫,朱自清的随意平和;还可以体会司汤达的深刻,雨果的忧郁,巴尔扎克的尖锐。只有真正走进书里,我才能感到自己是这个世界的真正主人。读到开心处,我可以放声大笑,甚至可以纵情高歌,不会担心有人笑自己不够文雅,读到伤心处,我可以任泪水随意的滑落,不必害怕别人说自己破坏风景雅致。我可以随心所欲,无拘无束的去感悟生活的多滋多味,去体会人生旅途的艰辛坎坷,去领悟生命的痛苦与美丽。
  每晚,当一朗明月照窗前,此时的我会远离了世间的喧闹纷繁,逃离了人群的是是非非。与一朗明月相伴,将自己的心致投进这美好的夜色中,然后再徜徉于“书海”里。任自己的情感随意,可以是一泻千里波涛汹涌,可以是湖光山色心净如水;任自己的思想驰骋,可以海阔天空一跃千里,可以是天南海北任我逍遥。沉浸在这样的书情书境里真是一种妙不可言的美丽人生。读着,读着,我会感到书的郁香弥漫在整个屋子,心灵在此刻得到了滋润,得以舒展。读着,读着,我会读出一种人生的滋味和一种崇高深远的人生境界。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何等的浩然正气,令天地也为之黯然;“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这是何等的赤胆忠心,令星月也为之失色;“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这是何等的自信豁达,令山河也为之动容。夜晚读书有个最大的好处,读累了,我可以凭窗望月,在清凉的月色中,读出另外一番人生意味。柔和的月光可以洗净我心灵的尘埃,可以洗涤思想的污点。人生实际上就是一条岁月长河,行走在旅途中的我们,常常会受到风雨的吹打,受到世俗的干扰,受到不良思想的侵入。如果不能时常保持清醒,如果不能时常洗刷自己的心灵,那麽心灵会布满尘灰,久而久之,就会玷污了我们的灵魂,也许还会走上一条不归路。
  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可以洗涤我们的思想,可以升华我们的生命,可以启迪我们的人生,可以震撼我们的灵魂。
  读书是我人生中的一件乐事,而写作才是我生活中的一种情趣。
  曾经的我,对待写文字,就像是对待上帝那样的虔诚,不感对它有半点的亵渎之意,总害怕自己的不慎会玷污了这片神圣的文学领域。可是,那片风景太过迤俪,总是在对岸上诱惑着我,不断的冲击着我的心,激起我内心的奋发。我知道,最终会有那麽一天,我会驾船过河,走进那片美丽的文学圣地。
  刚开始打造自己的船时,我曾经迷失了自我,迷失了方向。别人告诉我:“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于是,我用李清照的清新婉丽做了船舷,用杜甫的忧时伤怀作了船桨,用苏轼的豪迈豁达作了船帆,精心打造了一艘华丽的船。可是,那并不是自己的船,坐在上面虽然有一时的兴奋,却总是坐立不安。我还借助李白的诗写出一些天真和浪漫,借助徐志摩写出忧伤和诗意,借助莎士比亚写出柔情和清丽。可写来写去,总是感觉不是自己的东西,写不出任何的真情实感。原本美好的感情变成不伦不类,原本的真实变成了矫情造作。是啊!不懂得造船的技术,怎能以零散的文字凑成完美的小船呢?不是自己的船无论多麽华丽,都不会行驶得很稳妥。怕只怕还没到江心就被风吹走了帆,被浪击落了桨,被岩石撞破了舷,自己也被摔入了江中,巨浪最终会把自己所吞没。
  思来想去,别人的船再华丽都是别人的,别人的文章写得再好也是别人的,别人的文字再美也是别人的。我应该自己造自己的船,写自己的文章,抒自己的真实情感。于是,我又重新收拾好自己的心境,决心造一条真正属于自己的小船,用自己对人生的真实感悟做船舷,用自己的真实情感做船帆,用自己的信心执着作船桨。我不时还会引用名人名句名篇来稍微点缀一下我的小船,这样一来,我的船不仅结实还带有几分清新淡雅。有了这艘结实而雅致的小船,我想,我要拾起那文字上的一颗颗美丽的珍珠,让自己的笔尖恣意流淌出自己真情实感,再重新扬帆起航,桨起桨落,奋力向前,最终会到达彼岸的那片文学的美丽圣地。
  读书,让我的生命因快乐而轻舞飞扬。写作,展示我那踏踏实实真情实意的美好人生。此生我要与文字相伴,无怨无悔的走出一条真正属于自己的路,一条真实而灿烂的文字人生路。

  

 【编者按】真实地写出了自己的想法,能引起读者共鸣是本文的优点所在。——By陈夏霓

 【编者按】文学即人学,作者对文学的情有独钟让人感动,也不难看出作者的文章功底不错!个别地方有些啰嗦——编辑:佘蕾蕾

 【编者按】作者作平实的语言写出自己对文学的追求和爱好,让体会到作者的执著,但是本文的不足之处就是语言不够简洁。——编辑:刘青伟

 【编者按】文章文笔流畅,感情朴实真挚。写出了我们同龄人的感受。——龙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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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仲园情结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2006级  卢秋练

 

 

世上的事情有时真的让人有点抓摸不透。有时候两件表面看起来毫不相干的事情,实质上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好像天南地北的一对恋人亦或彼此陌生的某个人与某个地方,因为某种特定的偶然而连结在一起,这大概便是缘份的所在了。我与仲园之间便有着如此般奇妙的不解情结。

第一次看到仲恺这个名字,是在高中的历史书上。那时候只觉得此公甚是崇高与伟大,伟大得与我的生活毫不沾边。

第一次看到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大学,是在高三报考学校总编的参考手册上。一开始看到这所学校似乎对它没什么感觉,直到后来情急之中难以抉择,只得火急火燎的跑去向老师咨询。“仲恺跟广技师两个学校,您觉得哪一个更好?”,老师一听,对于仲恺的历史声望极为推崇,相反对于广技师似乎没什么印象。遂听从老师的建议,在报考学校单子的第一志愿上毅然决然的填上仲恺的大名。并从这时开始便满心憧憬着踏上仲恺这片求学热土的一天。

至今依然清晰的记得,那天是200694日。当大巴在北区正门内停住,我满心欢喜地从满载着同乡新校友入学报到的大巴下车一脚踏上仲恺的土地抬头远望前方的时候,眼前的一切却让我失望了。门前突兀着一大片宽阔的水泥坪,教学楼旁边运动场的跑道还是泥沙的,比我高中学校的要差得多。特别是那一天办理完入学注册手续后还被安排入住在八栋那些年岁看来似乎比我还大的宿舍中。一想到我还要在这样的宿舍这样的学校挨过漫长的四年时光,那一夜,我失眠了。就这样,在入学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种失望的情绪一直梦魇般在我的心中萦绕不去……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任何在当时觉得如何恶劣简陋的环境当你在其中生活过一段时间以后在心中对它的抵触和不好的印象也会渐渐模糊,然后在时间的磨合中逐渐的将习惯变成自然。再后来,不但没有了抵触,而且开始尝试着接受并在一点一滴地积累中逐渐对它产生好感,最后甚至喜欢上它。

喜欢北区绿树成荫,花木葳蕤的清幽环境。在某个朝阳灿烂的早上,沐浴着阳光坐在花草簇拥的石椅上背诵英语单词。旁边互不相识的学友散坐其间,朗朗书生,夹杂着几声清脆的鸟鸣,起伏相应。这时的仲园是最具高等学府之风范的——人文书香,学风浓郁——俨然成为我所心驰神往的象牙塔。

喜欢在某个余晖斜照的秋日,独自安坐在朴素典雅的图书馆内透过阅览室角落的窗户悠然地欣赏外面的风景。在秋叶翩跹辞树的瞬间捕捉这个季节唯美动情的基因。这个时候教学楼旁的小道上,红花羊蹄甲正开得绚烂,一层层,一簇簇,层层叠叠,相互交通。偶尔有那么一两片花瓣因风而落,轻舞飞扬,仿若走进诗一般的境界。弯腰撷取一片落红,夹入随身所带的诗集中,将整个秋天仔细地温存……一时一景,时过景迁,但无论何时,仲园总能给我带来不同的新奇与惊喜。  

喜欢体验在已经铺上塑胶的跑道上自由的奔跑的感觉,在呼呼生风中将自己的影子连同其他人一齐远远地抛在身后……  

仲园无形中给我提供了一个描摹四时风物,抒写平日思想的平台。我也钟情于用拙稚的文字记叙它的自然,人文,书香。尤其是当见到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出现在校刊上的时候,心情更是喜不自禁。很陶醉于这样的感觉,喜欢这样的仲园。

在其中生活久了,我渐渐地体会到仲园就像一位衣着朴素端庄的老者,在与它朝夕相处的潜移默化中教会了我低调、谦虚的优良作风。相对于广州的其他高等学府来说,仲园的设施和面积算是比较弱小的。但我逐渐的明白到大学之大,并不在于其面积的大小,设施的优劣,而在于其历史、人文底蕴的厚重与否。“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这便是仲园带给我的总体感觉。

成长的路上,求学的征程,一路走来。仲园教会了我很多东西,不仅是专业技能上的,更重要的是做人原则,价值取向等精神层次上的。

如见我已走在大学边上,但是未来的求学之路,但愿能够继续与仲园同舟共济,共同成长。即便是毕业了,它将会永远的留存在我的心中,联系成我一生都挥之不去的——仲园情结。

 

【编者按】感情细腻,笔调清晰明了!——编辑:佘蕾蕾

【编者按】文笔优美,表达明白。——编辑:刘青伟

【编者按】作者用欲扬先抑的写法,先写了仲园给人的失望,然后才写自己爱上仲园的原因。语言虽平凡,却道出了真情。唯一不足的是,前面的写的太多了,有点头重脚轻根底浅的感觉。——龙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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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悼亡母

 

作者:暨南大学汉语言文学基地班2007级   罗雪峰

 

我爱的你,可知,我的想念就如一个带了些绝望气息的孩子,调皮地任性地在我的生活里恣意穿行。它总在我措手无妨的时候无声无息而来,然后折磨践踏我的记忆,继而蹑手蹑脚逃去,留下一堆碎片。逃到离我远的地方了,便在那里放肆地大笑。我恨他,可是他只是个没有希望的孩子,于是这恨也是沾染了绝望地开放着。  

他有时在深夜里全无声影的时候来,于是我的孤独更加绝然;他有时在白日里喧闹充斥的时候来,于是我的热闹长得像个笑话了;他在我笑的时候来,于是笑瞬间结冰;他在我说话的时候来,于是语言瞬间丢了魂;他在我吃饭正香的时候来,半夜突然梦醒的时候来,形单影只地走路的时候来,他来得总是有些那么地不经不意的,却总让我身心俱疲。而我,却如恋上了他般,不来的时候,内心空虚,充满罪恶感。来了,他又总是让我心痛到无依无着的,而他却像是得胜般的拍拍手,哼着歌潇洒的走开。  

    24个小时里的每一刻,我都得提心吊胆,像是仆人一样准备着迎接他的到来。其实他是没有什么内容的,只镌刻着你的苦难和幽怨,只是带来你走之前的那几天的每一个情节,每一个细小的形态,例如你那轻睁的眼睛发出的微弱的光,又或者是你干裂的唇上的每一条细纹,更或者你呻吟里的每一点疼痛。我一次次地回到那几天去,有时想我也许只是在排练的演员,可是钻心地疼,总是提醒着我现实。真的没有更多的内容了,只有哭泣,轻轻地哭,偷偷地哭,阳光美好或是阴霾晦暗的每一瞬间,我的眼里都是隐忍的泪水,就像装了一个潮湿的季节。  

    这想念呀,也许是那断了线的珠子,时断时续,掉落来,却颗颗击打着我不甚坚韧的心;或者是那沾满了霜的秋风,不绝如缕,走过来,却丝丝割伤我的不甚强悍的日子;更或者是那不引人注意的虫子,四处逃窜,爬过去,我的生活已是千疮百孔。  

    是这想念呀,不管他是什么,他总归是赶也赶不走的,黏在了我的生命里。

 

 【编者按】佘蕾蕾初审

【编者按】字里行间流露出那股浓浓的怀念之情。——编辑:刘青伟

 【编者按】本文用拟人手法,把想念比喻成一个带了些绝望气息的孩子,时不时在打扰自己的生活,而这一切,皆因母亲而起。从而可见作者对母亲的爱是何其深刻。——龙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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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兰花曾开过

 

作者:湛江师范学院对外汉语   杨玉凤

 

很多很多个夜晚就这样过去了。半夜里,电话不再响起,手机不再振动;心,也少了最初那份等待的颤动。  

记忆又回到最初的那片空白。好不容易描绘在脑袋里的那张脸又消失了,不,还没有消失,只是没了五官。  

没了五官,看不到当初的眼神是温暖还是冷漠;没了五官,感受不到那削薄的嘴唇是否依旧炙热;没了五官,不知道怎样去依凭原来的那份心悸。没了五官,我找不到那个人了;好像,也找不到自己了……  

   

听说有一种兰花叫空谷幽兰,总是在常人到不了的山谷中小心翼翼的生存,在没了声响的夜里悄悄绽放,溢出的香味弥漫整个山谷,让人迷醉。但大多野畜都不为所动,甚至屏息闭目,拒绝它的诱惑。听说,听说那种香味会人忍不住想到猩红水雾中的,那抹艳异。  

忘了基于什么原因,我也栽了一小盆兰花,水嫩水嫩的叶瓣,小小的个子,像个娇俏的女孩儿。但,在盼了近一千多个日夜后,我终于放弃的明白:它不会开花了。没有花,自然没有什么香味。所以,我可以安心,不用害怕在半夜里嗅到那种黏稠的血的味道了。  

听说,兰花是有香味的,一种很淡很淡的清新的香味。但我栽的那几株始终也不愿意露脸和我打招呼,无奈,也就算了。不过总有一种直觉,好像兰花的味道不会是我喜欢见到的。纵然每次睡觉前都会前去看看那盆小可怜,心里总有隐隐的期待:明天,明天就可以见到它开出的花了。可始终不如愿,心里有些失落,也终究松了口气,还是害怕真的见到那纯洁的不似真实存在的小白花,也害怕梦中猩红的颜色会再次重现。  

   

终于,有一天我很认真的告诉自己:不要再等花开了。  

决绝的神情注定要和什么生离死别。告别花开,也就是告别了那段最初的心动,也就是告别了那个不愿意忘记却再也想不起的身影了。  

终究,还是放开手了,放开自己,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吧!就像放开一株带刺的紫玫瑰。但扎入手心的那枚刺,却还时时刻刻在那独自抽痛。不想拔出,不想留下伤痕;爱美,始终要付出代价;所以我决定把它留在那个最初、最初的伤口上。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兰花像是知道我的决定,本就不高的个子显得一日比一日更萎顿了,叶瓣也失去了本来水灵灵的样子,好像,流尽了眼泪。那曾经我见犹怜的身姿却憔悴得很,见了心酸,我很长一段日子不敢再正眼瞧它了。看它如此可怜兮兮,倒觉得不如让它就这样死去可能更好。也许,还可以劝它下辈子不要再化身为兰花了,至少不要让我当它的主人。水,也从一天浇两次到一周一次,一月一次,最后索性不浇了。心里就偷偷的等着,等着家人来和我抱怨:那阳台上的小花早已枯死,怎么还不扔掉呢?但两个月过去了,什么动静都没有,连家人也好像不大在意它似的。慢慢地,连它的存在都被我狠心的忘记了。  

忘记了,那小小一个角落,那个在阳台一隅窝着的一小盆生命;忘记了,那曾经鲜嫩欲滴的娇俏模样,那曾经让我痴狂、日思夜想的楚楚可怜;忘记了,那一千多个更替着期望和绝望、思恋与寂寞的日子;忘记了,最初栽它的那份心情,那个动机;就像忘记了那场暖暖的冬雨,以及那双眼睛……  

忘记了呵,最终,还是忘记了。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每天每天垂着眼皮,搭着松垮垮的衣服在人前晃来晃去;开始每天每天不再嬉笑打闹,心里默数着秒针的脚步在教室里发呆;开始每天每天望着窗外潇洒落坠的树叶,眼里荡着不知名的期待;开始每天每天张着掌心数数,却好像怎么也数不清今天是几号;开始每天每天翻开盖满灰尘的日记,记着别人的笑和别人的泪;开始,忘了自己好像也是主角……  

开始习惯,一个人一边过马路,一边想着“左右看”;开始习惯,一个人晚上回家,双手在风中慢慢变冷;开始习惯,一个人吃着雪糕,迎着路人奇异的目光;开始习惯,上课时手机不调成震动,也不担心有人会心血来潮的发个短信或打个电话;开始习惯,每晚10点钟准时睡觉,不再傻傻地候着电话只为一句“晚安”;开始习惯,一个人的生活,其实也可以不用寂寞的。  

   

开始了,开始了新的生活,新的日子。  

好久好久,就这样过着,重新呼吸着清新的透明的空气,没有以前淡淡的甜腻的味道。心,好像也开始蠢蠢欲动的扑腾着翅膀,有什么一点一点地从心上脱落,悄悄地消失在睡梦中。哦!梦呵!原来是梦一场呵!  

终于,在迷雾中流浪了很久很久后,灵魂还是乖巧的回到身体里,生命也不再有遗憾了。找回自己的感觉,真好!  

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什么也没发生过。  

只是……  

那一天,难得的早起,被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唤到阳台上,深深的吸了口清新而湿润的空气后,眼睛无意中撞到那在角落里被冷置了好久的花盆上,不由得一愣。  

真的好久好久不曾好好的看过它了,那盆可怜的兰花。  

我以为它早就枯萎了,早就轻飘飘的飞走,寻找下一个更好的主人准备投胎了。没想到,它还活着,而且,活得还算不错。  

这真的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想想,那么娇滴滴、水嫩嫩的一小盆花,要人每天每天怜爱的呵护才行。但,在我狠心的一个多月不再浇花淋水后,本该枯死的它却还奇迹般的活着。我不得不称它顽强了。这还不值得称奇的,最奇怪的是……  

最奇怪的是……  

它,开花了。  

在我盼了一千多个日夜后,在我由希望盼成绝望后,在我决定残忍的决定它的命运后,它,竟然开花了。偷偷的开花了。  

不过,娇弱的小白花,却已经谢了——我终究没能捕捉到它绽开时那瞬间的娇艳——大多的花儿都软软的垂在叶瓣上,随着早晨的微风轻轻的摇摆着,一晃一晃的摇得人心疼,还有些已经疲倦的落在泥土上,仔细的覆盖着每一点土地,小心的呵护着泥土下沉默的根,想是要用自己温暖它吧。那些斜垂着的小白花,是那么的美,那么柔弱呵。掉了脂粉的花瓣上小心翼翼的沾着几滴泪珠,让本就白皙的花瓣更显得透明,好像有什么在悄悄地流动着。  

看得出来,兰花不是在今晨开的,那就是说:昨晚,兰花开花了。终于,兰花还是开了,在我盼了一千多个日夜后。又过了一个月,在昨晚,那一个夜里,我不知名的夜里,它曾那么努力的绽放,那么美丽的绽放,那么幸福的绽放,那么骄傲的绽放呵!  

呵!兰花,还是开了。用一生的力气绽放了这一辈子最永恒的美丽。  

原来,有些美丽始终会有出现的那一天,有些期望永远不会等成绝望,只要不错过。就像,夜里绽放的兰花。 

 

【编者按】借物抒情,文笔细腻。 By陈夏霓

【编者按】作者借助兰花抒发心中那份像是忘记却有历历在目的感情;表露出作者的真情!告戒了有些事物在你不经意的时候也会随之绽放它的美!——编辑:刘青伟

【编者按】对兰花的喜爱正是作者对生命的一种追求,体现了作者的人生观。文笔细腻优美!——编辑:佘蕾蕾

【编者按】作者借一盆被遗忘在阳台的兰花竟开了花来比喻自己的爱情。本以为早已遗忘的情,其实一直在悄悄的生长,直至有一天突然开放。——龙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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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寂寞的感恩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2008级   冼惠仪

 

 

静静地,雨抖落了一地叹息。  

轻轻地,雨打湿了一纸心事。  

悄无声息地,细雨溅落的背影投射在那荒草蔓生的墓地,湿润了我热泪涔涔的眼睛。瞬时才发现,那份远隔一年的怀念依旧唤人为之沉湎。然而,“熟睡”了的逝者,别离时的挽歌,以及如叶落无声般的萧瑟,都曾有我忘不了、走不出的苦涩!的确,留下的回忆太多,更让人经不起岁月的离索。  

  从那天起,仿佛,再湛蓝的天空也只属于他人的感动,再灿烂的笑容也只会是不息的困窘。角落里,堆满的是我漆黑的孤寂,窗棂前,倚着的是我不忍远离的影子。而没有了她的日子是怎样子的温馨,没有了她的日子我会如何收拾心碎···  

  随意地拉起窗纱,我学会了在抬头与星空对话的无声中渐入睡乡;轻轻地掀开被子,我学会了在睁开双眼的一霎笑迎朝日的黎明;缓缓地迈开步子,我习惯了与影子相伴而行的小小温馨;来回地踱步于遗忘与铭记的边缘,我懂得了把遗忘的心事寄于铭记的过程中,把一切不真实的孤寂碾碎成值得铭记的经历,把所有依赖的惰性淬成今日习得的独立。  

静静地,雨缀满了一束枝头。  

  轻轻地,雨浸满了一腔温柔。  

  细雨再次打湿了那抔黄泥,濡湿了那席荒芜。相似的一地,相似的一年呵!仿佛,独自历尽了遗忘的艰辛,尝遍了孤单的心情,却成就了一个这样的自己:面对突如其来的改变有着过去无法相比的冷静,面对难以抉择的离合有着过去难以企及的清醒···  

  如今,看见一座孤单摇晃的秋千,我不再自怜。而是独坐着摇荡,伴随着一上一下的节奏,轻声地哼唱起儿时奶奶唱过的歌谣。  

  如今,细读一纸忧郁的文字,我不再躲避。而是梳理着文思,抚平着忐忑的思绪,让心底的沉静比任何时候都要清净。  

  如今,面对四堵石墙的空旷,我不再自殇。而是把满心浓厚的思念都幻化作墙上飘飞的字符,夜里细细地诵读给她听。  

  细雨淅沥着濡湿了我眉间的发丝,我会心地笑了。的确,那种痛彻心扉的不舍和离合若非经历一段意志力的磨砺而不可抹掉;那种顾影自怜的孤单和死寂若非经历一段长期的习惯和思索而不可摆脱;那种惰性的依赖和任性若非经历一段长期的独立性体验而不可克服。因此,每面对镜子回忆自己的同时亦会欣慰于今夕独立而不孤单的自己!  

  千言万语或许也未能诉尽我对她的由衷的感激。也许,简单的言辞并不能表达我满腔的谢意,我肤浅的词汇并不能架构起优美的谢词,但是,这份源于寂寞的感恩无不载满了我365个日夜的想念。呵!这份源于寂寞的感恩!  

  她------我敬爱的奶奶的病逝,对于我而言,是个一生无法愈合的伤口。相继来袭的孤寂、心悸,如影随形的寂静、声音···我在避无可避的寂寞中崎岖前行,在无可逃脱的寂寞中踽踽独行,渐渐地锻造出一个独立坚强的自己。  

  这份源于寂寞的感恩,让我瞬时无法言喻。  

  就这样,凭借着这种感激和恩情,我勇敢地走到如今。从不曾埋怨奶奶给予的哀伤,却一直感激其留下的寂寞孤单,让我有力地站立于人群当中而不失自我,让我自信地伫足于孤单而不曾害怕退缩。  

  静静地,雨润湿了寂静的街头。  

  轻轻地,雨洗净了心上的铅华。  

  细声地,我说出了这份源于寂寞的感恩…… 

 

【编者按】文章很优美,有丝丝惆怅的感觉蔓延。——编辑:佘蕾蕾

【编者按】文辞精美,语言华丽。这份源于寂寞的感恩,让我瞬时无法言喻。——编辑:刘青伟

【编者按】作者用华丽的语言,写出了车水马龙的大连的别样宁静,展现了大连的美,表达了对故乡大连的眷恋。——龙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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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

 

作者:华南农业大学社会工作2006级  吴慧倩

 

 

(夏)

       遇见她的那天,是初夏。蝉的叫声才刚响起,公交车马上要从这条他最爱的宁静树荫路转进繁华的闹市,却猛地停了,停在一个不起眼的小站。于是他便遇见了同样不起眼的她。

       可是那天的阳光或许过于绚烂,五月份的太阳带着南方毒辣辣的魔法。他一下子怔住了,上车的那个娇小的女生散发着和她肤色一般的小麦气味,夹带着夏的气息,如狂风般毫无预兆的向他迎面袭来。

        就像一个黑色的瓷娃娃,那么小。看她娇柔的腰,如古书中说的那般可盈盈一握。整个黑色的身体装进了白色的长T恤和格子短裤里,却往衣服外洋溢出蓬勃的生命气息。

        大概是察觉了他过于专注的目光,她对他轻轻一笑。那头不太长的马尾转过来,是一张普普通通的脸儿。圆圆的,上面嵌着两颗圆圆的大眼睛,恰当的鼻子和丰润的唇,在那份普通下掩饰着分明精致的五官。她一笑,便可以看见牙齿了,不太整齐,似乎还有小小的兔牙,异常可爱。嘴边,有着若隐若现的小小酒窝。他只瞥见一眼,便开始有点晕眩。

        她却以为他晕车,眨着这样动人的眼睛,凑过来,关心地问道:你,还好吧?

        他便听见那干净清爽的声音,像薄荷般穿过他的耳朵,落到他心里却化为糖般甜蜜。

        于是他想回答说没事,却不小心撞见了她的眼神,带着小鹿般的好奇机智,却分明流露着狐狸般的妩媚,那种少女的清纯和女人天生的诱惑交织在一起的眼神令他心脏狂跳不已。他竟一时语塞,脸无端的发热,白皙的皮肤镀上了一种有趣的红色。

        女孩莫名其妙,以为这个人要中暑了,完全不知道对方正在小心翼翼的呼吸着她的气息。她只是觉得有点好笑,这么高大的一个家伙,承受不了这样的天气么?

        然而他心中涌起的,却是强烈的保护欲,也许还带有一些意义不明的占有欲。所以在车子一个急刹的时候,女孩一个趔趄跌倒在他怀中的时候,他一下子抱住了这个小小的黑娃娃。

        这回,他感到怀中的黑娃娃的心跳,正在一点点的传到自己身上。

       公交车里的广播悠然响起:XX站到了,请您从后门下车,开门请注意。

       然而他和她都在想,要是这趟车就这样永远开下去,该有多好啊。

(秋)

         他是在图书馆遇见她的。那时,应该是深秋了吧。

         南方的秋,历来只有那么几天给人秋的意味。恰好当中的一天,他去了久违的图书馆,撞见了如一习秋风的她。

        那时,她一袭淡绿色的碎花连衣裙,裙摆下露出两支细细却长长的小腿,再往下,是一双干净雅致的白色帆布鞋。那么一个高高瘦瘦的人儿,往书柜旁一站,那藕般的玉臂轻轻一抬,纤手稍微拨了一下耳边的长发,白皙的侧脸在浓密的黑发中露出来,有点月儿从云中探出脸的感觉,那么美好那么纯净。

        于是无怪乎他有点痴醉。在那样的秋里,女孩有点像夏末的一片清爽的叶子,不经意的落到了这个有点凉凉的深秋。

        他便抬起脚往那个书柜走去,恰逢她往这边看过来。

        柳眉,丹凤眼。都说小眼迷人,那细长的眼睛,莫不是老人们说的桃花眼?他这么想,几乎都要融进那两片小小的黑白分明的清泓中去了。然而那温柔的双眼并没在他自我感觉良好的身上停留太久,又回到书上去了。

       他略微有点沮丧。却无法不继续欣赏这片长长的叶子,微风吹了进来,顺便送来了她头发与裙摆的气味,那是一种植物的新鲜气味,清清淡淡的令他心旷神怡。

       她又回过头来,大概是对这个挡住她看书光线的高大影子产生迷惑。他却有点慌乱,像个做错了事情被发现的孩子,多亏了古铜色的皮肤以及硬朗的外形,完完全全的掩饰了他心中的暗涌。他稍微移了一下位置,却无济于事。

       她便忍不住笑了。出于礼貌她还是没有笑得太过分,那种浅浅略带羞涩的笑,令他整个人都想温柔下来。然而这个善解人意的女生却收拾了书本,准备离开书柜。可能是以为他也是来寻书的,把书柜让给了他。

        她的背影窈窕而动人。

       他随意拿起一本书,跟在她身后,直到她坐了下来,才往她最近的空座位坐下来。

       那个秋天的日子,是他有生以来最短的一天,但是这短,与太阳回归线无关。

(冬)

       遇见他那是圣诞节前的平安夜。那晚她正在热闹的街上推着坏掉了的自行车。

       偌大的一个城市,却难以找到修车的当铺,她有点后悔走得太远,不过是一份兼职,用不着在这么美好的夜晚,为了省一点车费而骑着这样的车外出。

       可是圣诞老公公会疼惜那些好孩子的,所以赐给了她一个天使。

       他出现的时候,她有点迷糊。那时她和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般正在进行某种幻想,刚好想到有个大大胖胖的熊布偶就好了。

        这个胖胖的天使没有翅膀,也许有也飞不起来。然而他有着那么好听的嗓音,以致她那瞬间有点晕眩:怎么了?

        温暖的声音像一杯暖暖的牛奶,灌进她冰冻的小耳朵,融化着那些想冻结外面一切的冰块。

        然后他发现了她的自行车,弯下身来,说:脱链了,小事而已。

        说着脱下了手袜子,准备修起车来。

        她见到那双有点娇生惯养模样的手,白白嫩嫩的不像个男人的手,正在鼓弄着她的车子。

        那头短短的头发有点生硬,和他圆乎乎的身子不太相称,却到底显出他的男子气概。没多久,只见他抬起一张因为修车而热到微红的脸,带着一点害羞和腼腆,微微一笑,大概为没能一时把车修好而抱歉。

        那是一张多么年轻的脸,富有生气。剑眉,隐藏在眼镜下的单眼皮眼睛,英气勃勃的;和善的嘴角,就算不笑也是一副高兴模样吧。街头上的人来来往往,没有一个有这样清晰的五官这样明朗的脸,她不禁略微有点发呆。

        那个冬夜,其实并不太寒冷啊。她想,拢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头发,蹲下身子,和那个熊布偶一起修起她那不中用却分外可爱的车子来了。

(春)

          那好像是个春日的早上,就是那种外面永远有着雨里面也无限潮湿的天气的早上,然后遇见他。

          她在地铁站出来遇见他的。

          之所以留意到千万人中的一个,那人始终对你有点与众不同。

           他像个迷路的孩子,瘦弱的背影停在地铁站的指示牌一旁,衣着相对还有点寒冷的初春来说有点单薄,但是干净整齐。她一下子就心生爱怜,想上前做点什么。

          他似乎感应到这种友善的电波,竟转过身来。并没有那种令人惊喜或者令人惊讶的样貌,却也是眉清目秀得相当可人。略微自然卷的头发,让女生都嫉妒的好看眼睛,高高的鼻子和有点轻薄的唇,稍微有点希腊男神的形象,不过因为脸上那些可爱的雀斑而显得亲切友善。

         她终于靠上前,大概因为是那颗恒星对行星有着致命的引力。

         没等她开口,他却先问话了:这里出去有没公交车站?

         似乎是识破了她好心肠的秘密,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遥远却真切。她好看细腻的脸儿铺上了红晕,低低的声音回答着他:有的。

         哦,谢谢。

         然后他便走了,就像春天里难得的太阳,还没来得及给人留下印象,就淹没于人群的那种细雨里去了。

         她到底有点后悔,后悔自己的笨拙,抬起头去寻找,寻找那缕消瘦的阳光。

         忽然就发现人群中的一个回眸,是那双分外明亮的眼睛,还有那么一点不羁的笑容。

         她定了一下那颗乱跳的心,便跟了上去。

         说不定,那个人还需要自己指路呢。

         像那样缠绵的春雨弥漫的日子,连伞都没带,也许需要她半把伞的空间吧?

 

【编者按】佘蕾蕾初审

【编者按】感觉像是短篇小说,故事内容唯美,作者心思的细腻可以从文中的细节描写体现出来。——By陈夏霓

【编者按】故事优美,文笔细腻,描写生动,似是小小说却又是一篇精美的散文。——编辑:刘青伟

【编者按】文章格式别具一格,文笔细腻优美,一场华丽的邂逅,在作者的笔下,在夏秋冬春的季节中华丽上演。——龙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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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诗人的牧歌

 

作者:惠州学院中文系07级(1)班  游天杰

 

 

一抹淡淡的阳光在无思无念里。一年的夏季就要结束了,这和往年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我一直觉得很闷,也许是孤独;在那灰暗的日子里,我依然喜欢透过稀疏的绿叶眺望蓝天,在木棉树下或山毛榉林里。  

“你怎么也到这里来?”  

“树叶落了!”你漫不经心地回答。  

那些你用墨水消磨的时光,我的等待太漫长。我怕你已不是以前的那个你了!诗的拥有,那是你的责任。而我仿佛被遗弃了一样,你爱我不像以前那样温柔,也没有以前那样清晰。我原谅你,因为你也许无奈。  

如果我也能和你选择诗意的栖居,怀着油菜花的心情遐想在你的诗意里。在那黄昏的田野,漫步烟缕和细雨。绵延起伏的山丘宛如灰色的波浪。落日里,四月的樱花洁白如雪,我们来到朦胧的玫瑰树下阅读空想。空虚中,我们终于有余暇来审视那逝去的岁月和感情。  

诗。我不知道是否有像人们说的通灵,但诗也有谜,我十分迷恋瓦雷里这样优美的诗句:“放眼眺望这神圣的宁静,该是对你沉思后多美的报偿!”灵动,轻盈,他的诗里充满了超现实主义那种不经意的梦幻感。他的诗,不仅仅是写的诗,散落在这里,巴黎,午后,和海滨墓园里。耕耘与敏锐,结构与完美的语调,漫不经心地溢出一切世俗溺死的浪涛。“我想,那很自然”,即使随着时光流逝,你似乎还是感觉,“多么漫长!”  

那是一种迷恋,或者说激情,忧郁中跳动的力量,他的灵魂与困惑,仿佛隐藏于体内与我同行的溪流,曾让我如此的感动。  

诗人说,爱就是痛饮一杯毒鸩。爱情和火,记忆与水,这些在诗中便如一场疼痛的迷醉。  

沉浸在无限怀恋的愁思中,我们所有的感情,岁月是毫无所知的。  

就像每一篇杰作都包含着令人百看不厌的东西,每一个你爱的人都有永不老去的魅力。我想当我们结束这段感情时,最后一批落叶就开始絮语。  

我曾读过一篇题为《林中小溪》的散文,开篇时这样写的:阅读就像在丛林中前进,如果你想了解森林的心灵,那你就去找一条小溪,顺着小溪你一定会来到一个宁静的地方。  

你略微低下头,沉思。在金色的书籍中,八月里如果没有下过一场雨,你仍会在一片秋色如画的树林间漫步。  

你曾说,诗歌若没有了宁静和美,而完全建立在智性之上时,它就成了废品;无论什么时代,空间,欲求,和紊乱与癫狂,如梦的年华,即使在一个渺无边际的黑暗世界,诗人,亦不为幸福而亵渎艺术。他们浪漫的美丽,有许多东西永远都是你一生的迷恋。  

而一个不争的事实,爱情开始的季节永远是在夏季,而结束在秋天。我们的日子啊,它们像白鸽一样翩翩飞去!法国诗人拉马丁的《蝴蝶》中有一句:“生同春光,死如玫瑰”。  

我愿你忘记过去的一切苦难,即使忘记你过去的一切欢乐。因为,我依然有时间到达你窒息的心,亲吻你冰冷的双唇,让你的灵感沐浴在宁静的牧歌里,奏出美妙的旋律!  

亲爱的,如果甜蜜的玫瑰已把你螫伤,那么,还有勿忘我。

 

『编者按』本文作者用一个诗人的角度来描写大自然的唯美,文采优美,语言细腻,结构轻巧,让人读后有一种心旷神怡的舒畅,是一篇精美的散文,故推荐。——编辑:刘青伟

『编者按』作者的文笔很自然舒畅,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编辑:佘蕾蕾

『编者按』即便内容有点空泛,文笔是值得肯定的。——By陈夏霓

『编者按』如诗的语言,使文章读起来令人心旷神怡。——龙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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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恋人的宁静

 

华南师范大学  曲琳

 

 

 她被很多人称为故乡,却被我亲昵地唤作恋人。我喜欢用近乎暧昧的眼神凝视她——大连。

提笔前的心情是矛盾的,更确切地说是恐惧。恐惧我的言语不够透彻,恐惧我的描述会颠覆人们心目中与她有关的美好信念。然而我还是用因兴奋而颤抖的手写下这一切,放肆我对她毫不掩饰的狂恋。但并不企图征服你。

她如此年轻热情,妖娆炫目。她有川流不息的车辆和人流;有占地面积可观的广场、展览馆、海底世界、极地馆;有时而轻柔时而狂野的海风和浪潮;有充斥尖声惊叫的发现王国游乐场;也有喧嚣繁华的购物广场……被车流,被人群包围,被参天高楼覆盖,你被她毫不吝惜的深情拥抱,你感到温暖,温暖到狂躁。你停不下来,随着她的舞步旋转,忙碌。如果她果真是个女人,那她必定是一个年轻气盛的女强人,我欣赏的一类人。
但是,慵懒的栖息在她怀中的我寻找的是她浮华外表下宁静与祥和的内心。因为我幸运的不是一个旅人。不是被她热情招徕的客人。于是我拒绝那些纷繁绚烂的场所。你爱着一个人。爱着这个人深藏难寻的那一部分。

我做着拥吻前的一切准备。白色、收腰、灯笼袖的羽绒衣,随处可见的圆形装饰压痕,布满灰色花纹。灰、白,我喜欢的,给人和谐与安全感的色调。一条不算肥大的灰褐色长裤,自上而下大小不一的口袋,鼓鼓的,装满了各式东西,手机,唇膏,乘车卡……从不离身的斜背黑色大书包,里面你总能找到必备的东西,冰凉到可以瞬间让你清醒的矿泉水,年久失修的钱包,白色温暖的围巾和手套,钥匙。还有很多我至今不明它们存在意义的东西,比如梳子和镜子,比如圆珠笔和空眼镜盒,再比如U盘和电子辞典。我总是不遗余力的做些白费力气的事情。当然,P4是不能少的,尤其在寻找宁静的时候,因为陈绮贞的歌是不能少的。从那颓废无望的低声吟唱中寻找到期待自慰这些微量元素,是件令人感到幸福的事情。曾经有一个男生说喜欢我近乎绝望的文字背后的积极与乐观。我快乐得流下眼泪。因为被理解。

歌声将人与世界的笑声、喧哗、牢骚与诅咒彻底隔开。我尽量穿着、举止简单,尽量被忽视。我对我要寻找的静谧有一种势在必得的信心。
说到大连,就不能不想到帅哥美女,这种赤裸裸的联系起初让我惊讶。活生生的事物总比那些没有生命的东西来的要更有魅力一点。如此这般,我也就理解了那些到大连寻求帅哥美女的人的心理。平素里,我是追求那种荒芜颓废之美的。然而此刻,那些健康向上的美丽竟歇斯底里的掩盖了那烟熏火燎的非主流。宽容的大海孕育了一群积极乐观,俊美高挑的孩子。你不能不为之动容。

女孩,用来形容她是不负责任的。她绝非摆在窗台被阳光照的明晃晃,空洞,艳丽的花瓶。白色过膝的风衣,质地柔软,随风摇摆,缓慢的。瞬间凝固了空气。黑亮的长发,瘦长的脸,白皙健康的皮肤,高鼻梁不乏圆滑的弧度,会思考的眼睛,饱满湿润的的粉红色嘴唇,偶尔微微翘起的嘴角,挺拔孤傲的身姿,不过于丰满亦不过于单薄,尺度把握的刚刚好。她若有所思的行走于两个拥有夸张笑脸,满口地道的大连话的女生之间,愈发凸显。你可以从她的言行举止中看到文字,看到音乐,看到她有书香气息的闺房。儒雅,大方,不失礼节,不古板,尽显时尚,又不过分到庸俗。如此完美的融合,让人羡慕嫉妒又喜欢。此刻,我失去了自己的性别。

男孩,用来形容他是不公平的。他不是大街上随处可见的,装束另类,发型怪异,满嘴文明用语少得可怜的街头帅哥。他仅仅是出售电视机的男服务生。一袭深蓝色西装工作服,白衬衣,黑领带。这不加修饰的服饰丝毫没能掩盖他的俊俏帅气。简约不失时尚的栗色中短碎发,棱角分明的脸,白却不过分细嫩的皮肤,刚毅的高鼻梁,有神的眼睛。略显瘦削的身躯,却不能给你丝毫病态的感觉。他的微笑可以熔化太阳,驱走炎热,让人冷静而幸福。有磁性的声音,标准、文明的普通话。和蔼的语气,认真的工作态度。你可以看到他背后撑起的一个温馨美好的家,看到一个笑容长挂嘴角,被他呵护的幸福女子。我对男人的欣赏如此简单,但也足够登峰造极了。

他们有共同的名字陌生人,我们有共同的剧情偶遇,但我喜欢称作艳遇。我喜欢描述美的东西,但当我发现我无法将语言发挥的淋漓尽致时,失望到近乎抓狂……
还是那个书店,每次寻静旅行的驻足地。在大连很难找得到的零星宁静。灯光是柔和的黄色,看书很适合的亮度。阁楼上两张黑色钢制桌子,八把椅子,上面总是坐满了贪婪嗜书的各色人。每排棕色书架边都摆上黑色皮质小凳,供人取书后席坐品读。即使这样,也会看到像我一样没有席位的迟到者。我总是在漆黑色油漆的铁楼梯上捡一层坐下。混合着灯光和日光啃书。偶尔看看落地玻璃窗另一边投来的惊异目光。对,我没有笔误,这是书店,不是图书馆,是本应以盈利为主的买卖场所。然而那个素未谋面的店主让我产生一种莫名的喜欢。似乎TA在某个角落微笑的看着这些爱书的孩子们,这样就满足了。于是TA允许你看,没日没夜,允许你从不购买。于是你远离了物欲横流。在这里,我遇到了安静寂寞的村上春树,迷恋上挥霍不羁,帅气有余的海明威。我时常会担心这样一个恬淡的天地会消失。于是有一天,我终于发现,这里的大门深掩。我开始怀念,开始期待。

时间可以这样消失,在你反复寻找的不经意间。你看着它灵巧的从你指尖滑过,毫不吝惜。端坐在沙滩上,看夜色下的海面。月光洒下,摊开华丽的清冷。海面有船只,有倒映的各色霓虹灯,有相拥取暖的情侣倒影,有我的寂寞呼吸。我安详温暖的睡在她的怀抱中。倾听她内心如诗般的宁静。

她有幽暗的酒吧,有高档尊贵的咖啡屋,有供你轻声吟唱的K歌房。还有源自宁静内心的体温,等待温暖远方的恋人…… 

 

【编者按】用拟人的手法描写故乡大连,把这种思乡之情含蓄的表达出来。——By陈夏霓

【编者按】细节处理的很好,让人可以有被冲击的思想情感!——编辑:佘蕾蕾

【编者按】作者用拟人的手法流露出对故乡的思念与爱恋。——编辑:刘青伟

【编者按】作者用华丽的语言,写出了车水马龙的大连的别样宁静,展现了大连的美,表达了对故乡大连的眷恋。——龙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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