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天空还是那么苍蓝,踩在暗绿色的草地上,长长的草钻进了我的裤子里,而我的世界却消失了。下雨了,滴答滴答,脸颊上沾满了水珠,是雨水呢?还是眼泪?我已经分不清了。一天十四个小时的睡眠让我分不清现实和梦境,抑或我应该活在梦境中,我也不太确定了。这个病已经折磨了我三年,在我活到青春烂漫的时候突然让我逐渐沉睡,一天一天得加重,也许我会一直这样睡到坟墓,带着被折磨的亲人浓厚的悲伤死去。幸福,我也不再奢望了。
这是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海,最动人的时候是在下雨天,雾气朦胧,雨幕落下,在沙滩上滴落却没有声音,在医院旁边,我最喜欢亲近它,这里没有白色的墙,没有白色的杯子,没有白色的人。靠近它,听着它的声音,才能让我觉得存在于现实中。
可是我逐渐不能下床了,嗜睡症已经把我整得浑身乏力,肌肉萎缩,窗外的一切在雨幕中模糊,室内的广播音在沉重严肃得回旋着“如果汤姆-威乐和胡赵曼的最新理论是正确的,大型强子对撞机世界上最大的核粒子加速器,将成为世界第一台能使物质穿越时空的时间机器。……依据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速度超过光速的一些状态具备向前穿行时间的能力,从而使物理学家产生了时间穿行的推测。”如果能穿越时空的话,也许我还真想回到过去好好生活几年,用我健全的身体。什么改变历史和扭转乾坤,满腔激情,热火焚身成就一番伟业,在一个生命如此槁枯的人面前,这些想法真是天方夜谈。
五月的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敲打在窗玻璃上,我想出去,闷在这房间里真让人难受,我越来越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了,全身的细胞都在呼唤:我要出去!立刻!不惜一切代价,抓起柜子里的雨衣,套上拖鞋,推开窗门,跳了出去。刚站定,抬头一看,吓得我心脏空了一个洞,一个的不明物体吊在树上,“这是什么,是什么!”想叫又叫不出来,想跑又跑不动。睁着忽大忽小的眼睛,我屏住呼吸,拖着麻木的腿往前移“既然生命如此短暂,我在这世上还应该怕什么?”就打定主意一探究竟。“噗通噗通”,那个东西快速膨大,瞬间炸开,里面出现了一枚白色的贝壳,掉在了草地上,滴在贝壳上的水珠闪闪发亮。
我轻轻拿起贝壳,这是一枚很精致的贝壳,薄如纸翳,上面被流沙冲击着各种古老的纹路,突然它异化成一条小蛇状缠绕上了我的手指。一股清凉感从指尖扩散开来,随之而来的是无形的指引力。我的手指轻轻飘起来,乳白色的光照着一条小路,让人惊诧的是光所到之处都是贝壳,整条路都是闪闪发亮的贝壳,踩在上面,恍如隔世。看到熟悉的树,小路变得不熟悉,一直延续到熟悉而陌生的海边。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我有种预感有什么会发生在我这平静的生命之中。我被这奇特的戒指牵引着,牵引着,这条路上面布满星空,下面长着五彩缤纷的贝壳花,我真的要一直走下去,可是它逐渐地再缩小,它可以带着我离开吗?离开这个无望的生活?我向它奔跑着,用尽我所有的力气,奔跑着。接近了!我伸出手想触摸它。“小妹,快回来!”一声叫唤划破璀璨的星空,瞬间五光十色的贝壳崩裂开来,我转头一看,是妈妈,不要,我不要回去,想到昂贵的医药费和母亲空洞的双眼,如果没有我,她是否会过的更好?!我紧紧抓住碎片,一触摸到它,一阵冰冷带着海的味道将我击倒,瞬间我失去了知觉,朦朦胧胧中喝了几口水。
“咕咕咕”什么东西一直在叫?我用力睁开眼睛,看到几只小鸟在琢我的脚,这是什么地方?贝壳戒指已经不在我手中了,金色的阳光碎在海面上,一群白鸥嘶鸣着。椰子在树上招摇着,诱发着视觉诱惑。好饿,迅速爬起来,慢慢摸向椰子树,我很会爬树,这是我仅有的求生技能,还真是现代中国人的悲哀啊。喝完椰子汁,寻思着这里是不是一个孤岛,难道我是第二个鲁滨孙?我的脑中立刻“啪啦啪啦”响起了思想的火花,我该怎么在生存孤岛?随手抛掉椰子壳,转身欲走。只听到“闷”地一声,像雨下到木板上的声音,回头一望,快吓死我了,后面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头发长及腰,身穿兽皮衣,赤脚,身高一米八左右,整个人沐浴在阳光里,他的眼睛特别黑,特别亮,此刻正一瞬不瞬得瞪着我,这样子好像是地狱来的索命使者。我拔腿就跑,才跑了三步,就被人抓住了。
“你是哪里人?还穿着这么奇怪的衣服?”奇怪的不是我的衣服,奇怪的是我听得懂他的语言。
“我来自海的那边”。我不挣扎,很平静地指给他看。
他将信将疑地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下就蓦然不语了。
就这样站了大概半个小时,就这样领子被揪着站了半个小时。
“可以放开我吗?”
“恩。”
“那放开吧。”
“恩。”
“你头发上有东西,你快点用你的手去拍掉吧。”
“恩。”
……
“咕咕咕”我们就这样“深情”地望着对方,那只琢我脚的小鸟在我们旁边聒噪。
三个小时,整整3.0。
好啦,这不是爱情,放开吧。
我把他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他一根一根得叠回去,整整齐齐的。
算了,他的手指是502胶水。但是我不想这样傻B地站在这里了。
我拖着他的手,像拖着一头牛。
才走了三步,又是三步。
他一手扛起我,搭在肩上,快速奔跑起来,我说这人有病啊,我刚喝过的椰子汁都要呕吐出来了!
不知道跑了多久,转了多少个弯,到了一个人声鼎沸的地方,我快要晕了。当我被放下的时候,我直接坐在了地上,等眼睛有焦距的时候,我看见众多穿着兽皮的人在盯着我看。房屋都是草和木头搭建,地上点着篝火,架子上烤着香喷喷的肉,惹得我肚子拼命地造反。那个抓我领子的人现在不知道跑去哪里了。真是的!害我活到这么大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围观。突然两个男人把我抓住,把我推到刚才的空地上,当我挣扎无果时,猛然抬头一望,跌进了一滩深海中,他的眼神真的很漂亮啊!此时他换了一件精致的兽皮,头上戴着闪闪发亮的夜明珠环绕成的小圈子,整个人看起来英姿飒爽而又雍容华贵得坐在黑木椅上。我被放在了旁边椅子上,众人一下散开各干各的事情了。我坐在椅子上一定都不敢动,旁边有一只老鹰正虎视眈眈得瞪着我,嘴里叼着主人随手给的肉。
主人不停地再喝酒吃肉,接受敬酒,又自得。而我就像空气那样坐在这里,听着肚子“咕咕”叫。我忍受不了,抢过旁人的肉拼命吃起来,他有点惊诧,但很快就沉默下来。
这是我们认识的第一天,我们恋爱了,之后我成了一个原始部落首领的夫人,我每天要做的工作呢,早上是在各个屋子里逛来逛去,逛累了就睡觉,现在我逐渐能睡上18个小时了。我们每周大概见面两三次吧,大部分的时间他在忙于打仗,我呢,就坐在海滩上的礁石上忙着听贝壳。贝壳里有海的声音,有家乡的声音。
生命在我的睡眠中流逝,我只有两个小时的清醒时间了,每天都可以看到他,他总是把在沙滩各处捡到的贝壳放在我桌子上,看着我平静如波的眼神,坐在我旁边默默地看着天空。我知道会离开,这是预想到的事情,可是却没料到这么快。有一天他兴冲冲得跑回来,手上抓着那个贝壳,有着古老纹路的贝壳,我悲哀地望着他,幸福结束了。
我摸着他的脸,吻着他的眼睛,轻轻拿起贝壳,一如三个月之前,贝壳紧紧爬上我的手指,我看着他那深邃的眼睛里倒影着的自己的身影,慢慢变得透明,逐渐消失。海水逐渐淹没我们……
当阳光在我眼皮上跳完舞的时候,我醒来了,妈妈就在我旁边,苍老地等待着。
我仿佛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浑身乏力。
我知道那不是梦,因为我看到了在一则新闻上写着“郑和船队到达旧港(今苏门答腊岛的巨港)的时候,突然遭到海盗的拦截袭击。,这群海盗的头领叫陈祖义,截获贵族船队。”原来他是贵族,只是在南海海盗之战中登陆上一个与世隔绝的岛屿,从而成为了原始部落的首领。
缘分是真的,感谢上天让我遇见我的缘分。
我在想,是不是每个患了嗜睡症或者植物人都在平静地睡着,可是他们的灵魂在某个空间游荡着,走过人生的某个特殊雨季,延续自己的生命意志。
是不是这样的呢?
如果是这样,生命在这个惊奇的五月就不会这么苍白和单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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