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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10 21:13:55     作者:苏永坚      浏览:18077   评论:0   

    余华曾在《活着》中对福贵写道:“他,喜欢回想往事,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次又一次地重度此生了。”

    幼小的脑瓜容纳不下儿时的记忆,溢出来的那部分挥发在时空里。面对往事通常显得木讷,道听途说地讲述自己一星半点的记忆,即便如此,也是自身之外的记忆。因为还没长成能够记忆的时候,那人那事已经转移到另外一个我们无法企及遥远而又陌生的时空。

   “收烂铜烂铁烂胶鞋……”,一阵温馨悦耳的吆喝声惊醒了近来饱受生活煎熬而精神恍惚的我。突然一股思绪涌上心头,令我泪流满面;紧随其后,一种不可名状的焦虑无情地袭击了我,令我狼狈不堪。

    二十余年来,总有那么一个人,推着他那辆陈旧而踏实的三轮车,走街过巷,收“ 破烂”。有时两三天,有时四五天,有时七八天,还有时一两个星期来一趟。而每次总能满载而归,原因在于他厚道,童叟无欺,人们也乐意把货留给他。每次街头巷尾闪现他的身影,接着死气沉沉的巷子打破了往日里的平静,渐渐地热闹了起来。

    每次最先发现他踪影的一定是做孩子的,因为他的到来,意味着馋嘴的娃娃可以任意使用卖掉“破烂”的钱去购买他们所喜欢的零食和玩具。在我们那个地方,那个时代,这是个不成文的规矩。

    曾经与他有过短暂的交谈,从中获知,他姓曾,但具体是什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后来的日子里,为此我懊恼了好几回。因为他有一只眼睛害了云翳,所以人们也叫他“单眼佬”。由于他很少向他人提起他的姓名,所以人们也无从得知,即便提起过,相信也没有多少个人能够记住,其中也包括我自己。人们只好直呼其名——“单眼佬”,即便如此,他不仅毫无一点要生气的意思,而且给向他问候的人回以微笑。

    后来,到县城念书,之后又到更远的地方念书,万万没有想到,这竟然中断了我与他多年的联系。直到后来在一次与母亲聊天中谈到了他,母亲语重心长地说;“‘单眼佬’好久没来了,据说一年前‘中风’了,接着他的儿子把他带回老家了。”

    我走出家门,看着蜷缩在一旁酣睡的老黑猫,使劲踮起脚向巷子深处望去,在黑暗中我似乎看到一个身影正向我走来,而且渐渐地清晰了起来……

    他作为过去的一个标记,不仅没有从我的记忆中消失,而且依然坚守在属于他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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