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生物科学专业黄文达花开妖娆应有倦,北风潇潇化羽翩,以地为席未曾眠,一抹残艳留凡间。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生物科学专业黄文达2009.05.28-29赋诗一首:夏雨寻你轻轻的弹奏一曲,(从化之旅此刻开始)舞动的身躯,为我也为你,我们的露营之旅。美女家属,(队员相聚)初次相遇,销魂的微笑几许,勿望我,吾欲含羞而昏去。日出照屁股,(因看欧冠杯熬夜迟到的某某)闹铃不清楚,昨夜欧冠杯,忘酒有多苦。他欲狡辩诉,两闹钟皆哭,今日与昔非,蚂蚁锅上煮。急促,急促,酒后驾驶茅庐出,警察叔叔快让路。手持照相机,(北回归线上)笑却似机器,寻寻觅觅寻寻觅,谁人来救济,我们这一批,北回归线的傻逼。六十公里肚甚饥,(珠江学院吃饭)非洲难民头等事,民之天谁能决之?珠江学院山地师。端午节已至,(端午节哪能少粽子)怎能缺粽子,两袋十三只,众人笑不止。雨疏疏细细,(雨水湿道路,飞泥溅身)汗点点滴滴,那一片污迹,淤泥溅背衣。涓涓流水小河溪,(山水发电站下开始露营)隆隆作响发电机,忘君已有多么喜,三下两下帐篷起。飞流直下百来尺,(在瀑布下洗澡,冷。。。)天然蓬头将身洗,美不胜收醉如痴,他日再来必不辞。天昏昏,(吹水吃零食,损人也不忘损自己)地暗暗,你我来相伴,损损人,聊聊天,山蚊多疯癫。众山披雨雾,(翌日晨,上山赏景寻水库)青青叶托珠,小小泥泞路,怎挡我外出。瀑布顶上驻,(瀑布顶上的景,非一般的棒)腿软喘气粗,凉风微微拂,疲累化虚无。小霞起舞,(朝山下大喊美女,她没听见。。。)身姿娇妩,悠悠自转近忘吾,千呼万唤无回眸。山中湖,(那么小的湖,是水库么?)是水库?夸张度,太欺负。小狗也疯狂,(照集体相,准备走人)头盔多么爽,会旗出场,集体照相,那模样,和小狗真像。将离去,(告别屋主,走人)谢屋主,整装归途,推车徒步。山多阻,(进山)车难入,辛苦如,蚂蚁步。山重水复已无路,(山路,车进不去,原路返回)柳暗花明不见村,这帮家伙倒不蠢,迷途知返犹可尊。饱餐一顿,(八人坐车走,四人骑车回)人分两群,八人坐车迅,四人将路寻。若他日,(耐人寻味,值得回忆)谁人问起,寻何于此,必答之,雨水里的景致,美景中的笑意,笑意中的我你。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06环工3班梁彦邦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分裂一生似乎在短短几秒内演完,还没来得及谢幕,随着咚一声闷响,在空中用完美的轨迹,过早的结束在不安的漆黑中。“简直可怕到了极点,脑浆溅了一地,头顶到上唇裂成两半,像被切到一般的西瓜。”言辞是如此骇人,却没看见他脸上带点调侃的笑褪去过。“不还真的看到啦?”不知那位听众冒出这么一句。“当然咯!”明显着急的他,努力捍卫着自己的功劳,“那可是我发现的,就今天早上嘛,我是第一个经过这里的人,你们知道的,我晨跑经过这里。”说罢,那种脸上竟泛起一波波自豪的涟漪。这种脸我见过,那是历史书上满载而归的航海家等待皇室召见的脸。此刻,他仿佛发现了新大陆,而不是一堆血淋淋的肉。自然而然,他成为众人的焦点。作为另一位目击者的我,对此种亵渎死者的行为难以苟同。且不论那块肉曾是我的好友,仅仅是卖弄死亡这行为,已令人呕吐。愤怒的我还来不及揣摩他的自豪中是否包含起床跑步之早,也来不及思考坠落的他算不算经过了这路,更来不及在脑海中绞死他刚才的话一万遍,回忆中的那片绿——凤蝶的绿色碎片已勾去我所有思绪。挣扎那不是他最爱的凤蝶标本吗?回忆在凤蝶处呈放射状发散,继而变得无序,错乱,绿色凤蝶穿梭在现实与回忆的边缘,忽而变得僵硬,从高空坠落,有如教堂的彩玻璃,在撞在模糊的他身边土地的一刻,碎成纷落的彩色碎片。回忆再次启程,用盲目的激情狂奔,一切与他有关的记忆都与那张裂开的脸结合成一幅幅滑稽丑陋又可怕的幻灯片,失控地在脑海中放映。那张脸一半在阳光中大笑,另一半却躲在黑暗中抽泣。思维像发疯的野马在妄想的空间中飞驰,打乱现实与幻想。当好像在找什么,却又不知道要找什么,没有头绪,没有思路,只有歇斯底里的找,人便陷入困境。这种困境正像在黑暗摸索空无一物的密室,着急却又无限等待。恋情“嘿,想什么呐?”那个甜美的声音打断了我,或者说是拯救更贴切。我和她的恋爱在动荡中发展,貌美如她自然不乏追求者,即使我们的关系早已公开。有时,连我都搞不懂两个如此不相称的人是怎么走到了一起。他喜欢我哪一点别说我,就连她,也大方承认——不知道。当她反问我同样问题,我也是哑口无言。感觉吧,她总说,恋爱讲的就是感觉。实话说,数起最求她的那伙男生和我的区别,五个手指都嫌多。人都一个样。就那点区别能给她什么感觉?就是这种虚无缥缈的“感觉”,维系着这段恋爱,不安总是有,但还没到阻碍我俩的发展的程度,起码现在为止,我们都还很爱对方。在一切不确定中,我采取的态度是,我跟她走,她跟感觉走,感觉跟着时间走。希望能走到最后。回忆之路与死亡不相称的凤蝶,裂开的脸,对他的印象,一切都是隐喻——他是自杀的。这种想法是在我任性地断定他自杀之前还是之后产生的呢?人总想事情朝自己偏爱的方向发展,现实的不行,精神上的也凑合。无论想法在判断前还是判断后产生,都暗示着我希望他的死事自杀。到底为什么有这种期待,什么力量在推动我,我不知道。只是想,就做了,世界没有这么多道理。从目睹他惨状的第二天,我便开始收集对他的回忆,试图整理出一个自杀的他。终于走完一天,白白翘掉两门课,毫无收获。平时又旧又破的校园如今却如北极巨大的坚冰,好不容易绕完一圈,能看到冰中央,却找不到哪怕小小一条裂缝作突破口。这才明白,回忆世界之大,岂是那方寸土地?只有当回忆与你邂逅,才会感到浪漫,而追逐回忆,只有一件力不从心。我敢说和他踏遍过整个校园,如果记忆可以重叠,说不定我和他的脚印能盖过大半土地,只是,那又如何?好几天下来,行动依然一无所获,每想摘取与他的共同回忆时,就被阻挡,正是自己的回忆,掩盖了和他。在饭堂,我和他吃过饭,在树木园,我和他散过步,之后呢?就是我和她第一次亲吻的记忆,第一次大家为我庆祝生日的蛋糕。还有那十九根蜡烛。为他我只能画出那张小小的粗糙的“生活线路图”,比学生会开学发的校园地图还简陋,可以注解的文字却无从下笔。以至于不知情的她以为我在本子上乱涂鸦。异化休息一下吧。我停下了脚步,远处,落日余晖斜在踢球的人群上,远看有种唯美的生命感,明明不可能却还是幻听到进球的兴奋地欢呼。抬头看天,色彩在翻卷中层次分明,自黄到红,浓轻并重,交错的阴影立体感鲜明强烈,看着造物主的奇迹,心中一切仿佛羽毛般轻盈,是在太美,在记录本上,我随手写下几个词:足球,夕阳,云彩。新的一天,清晨的风拂面而至,清香味随风扑鼻而来。是泥土!心头一乐,深呼吸,感受晨风轻快。看小鸟活泼打趣,看着将落未落的树叶发呆,直到它毫无重量地飘落在草丛里;午后的太阳照耀在盛开的紫荆花上,燃气生命的花火;夜深人静,路灯的温柔招惹了一群叫不出名字的小虫,温馨地扑入其温暖的怀抱。越发的,我看到许许多多从前没发现的美丽,一切都拜那份执着所赐刻意寻找回忆,一无所获,却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生活之美。回忆只能邂逅,生活之美却需要发现。十天,二十天,一个月,时间越久,我越是陶醉在我的生活中。随手记在本子上的词正在积累,越是后面越没有逻辑,想记就记:晨风,树叶,鸟儿,阳光,紫荆,路灯,小虫,长发,蛋糕,香水,眼镜,尼采,星星,玻璃猪,手机,青蛙,萝卜,蜻蜓,茶壶,吻,凤蝶……终于,我好像已经把他的事抛诸脑后,除了尾页那张丑陋的路线图,本子上记录的全是我的回忆。放轻松点,他不找你,你怎么也找不到他。我时常如此暗示自己。他也从来没找过我,慢慢地,我安心的放下这事,重新回到属于自己的生活。的确,他的死带给我短暂悲伤,却对我的生活没有丝毫影响,学校对此事的调查是保密的,甚至后来在没有人提起过这事。而渐渐地,本子自然而然变成了我的回忆记录本。尽头余下的两年很快过去,随着大学生活结束,所有属于大学的都成为了过去。她离开了,分手还是朋友,那天她是这么和我说的,我以符合一贯作风的态度,放开了她,也没问原因,即使知道,也难以力挽狂澜。感觉到了尽头,该发生的也就会发生,我这么猜想过。她还把我的记录本带走,说上面有很多我和她的美好回忆,对等的她把最喜欢的耳环送我留念,和平分手。我也曾在那段时间戴过一下,最终还是难以理解把钉子钉在耳垂上的快感,那感觉实在不是滋味,以至于我某天随手把它摘掉,弄丢了一只,现在,剩下的那只在抽屉里封了尘。信件今天,邮差送来一份包裹,是她寄给我的,我们依旧有通讯,关系也不再尴尬。大约有半年了,她再没给我回信,我想大概是结了婚,就再没给她写信。今天受到她的包裹自然觉得惊喜。里面是一本熟悉的黑皮笔记本,还付了一封信。我急切地拆开信封,意想不到的是,信上劈头一句:“真想不到你从前是这种人!”一头雾水的我硬着头皮读完了这篇投诉信风格的文章,叹了口气,边想象着结婚后的她穿着拖鞋,挺着从前没有的肚腩,用做家务锻炼出来的强壮臂弯提着菜篮子,大声地和菜贩子讨价还价的情景,边依信中所述,打开了我从前从没打开过的回忆记录本的内外封面的夹层。一封信?!字体仿如女子写给情人的信般娟秀温柔。对信,我毫无印象,但字体却又说不出的熟悉,信不长,内容是这样的:亲爱的你:我离开了,你会记得我吗?或许决定得太突然,来不及道别,不是到了非走不可的地步,我不会这么做。你知道的,我拙于向别人表达自己,愿你记得我们一起的快乐时光,那些日夜将会成为我永恒的记忆。——凤蝶简直莫名其妙!什么凤蝶?更奇怪的,是为什么我的本子上会有如此一封信?恶作剧?暗恋者?排除一个有一个的可能,我差点陷入了困境。可能太疲惫,才躺下,我像陷入床里,浑身无力。不知道此时我还是否清醒。朦胧中,我看到她拿着土豆端详的眼神,是那么认真,仿佛要把手里的土豆看穿。她如此生气,是不是还爱着我?这想法如夜里的流星,一瞬即逝。同学会毕业一眨眼已经十年,同学们不复当年容貌,难得再相见,大家兴奋地交谈。有人夸耀,有人慨叹,有人喝了酒变得郁郁寡欢。我终于再次见到她了,谈了几句,发现没有话题,我们都没提起信的事,如此场合,那不会是好话题。大家都喝了酒,开始闹起来,笑的笑,哭的哭。只有几个人,还能清醒地聊着意见怪事。事情是这样的:有几位同学在以前的东西里找到几封莫名其妙的信。虽只听到个大概,但我已直觉,那封署名凤蝶的信,可能于这事有关。在大家沉思的空挡,有人嚷嚷说:“这封对吧?”十年了,那种调侃式的笑和成为众人焦点的欲望还是一如既往,而我,也一如既往地毫不掩饰对他的厌恶。原来,人有很多东西是不随时间改变的,特别是某种丑陋.经大家确认,的确是这封信,但无论何种推测,都只是加深了信的神秘感,而谜底就越来越深.终于,会散了,此事不了了之.同学们深知我和她得关系,最后,通过投票分配,把单身男生分配给单身女生,作为回家的”护卫”.就这天晚上,在她家,我们发生了关系.大学后我没找过女朋友,但并非和别的女人发生关系.当初学生时期都羞涩保守早已消失,这是一种需要,当你你需要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和你一样的人,不论男女.这次的体会是愉悦的,在她带醉意的鼻息中,我嗅到当年那种爱意.在这之前,这种肉体关系重没给我如此强烈的感觉.这种激情让我确认,我依旧爱着这个女人.与她的回忆涌上心头,我再一次把她紧紧搂在怀里.谜底事后,我俩都洗了澡,酒也醒了.窝在床上,她把脸贴在我胸口,我抚着她柔顺黑亮的头发,聊了起来.现在的我和她在没有任何间隔,两颗心紧紧贴在一起.原来她和我一样,毕业后再没交过男友.后来谈到笔记本的事,她羞涩地道歉说那是误会.她发现信署名,以为笔记本上凤蝶就是她,就怀疑我当时不忠诚.不过她保证,再也不会怀疑我.那凤蝶是我送给她二十一岁生日的礼物——一个凤蝶图案的头饰,而不是一个人,我认识的人理,没有小名凤蝶的.两年后,我终于与她结了婚,过着快乐的生活.她终于成了一位普通的妻子,尽管她没有穿着拖鞋,挺着肚腩,大声地与菜贩子讨价还价,但终究还是会拿起土豆端详,但我知道,那是爱的表现,无论是爱土豆,还是爱那个喜欢吃她煮的土豆的人.最值得高兴的,是她不再跟着感觉走,而是牵着孩子,快乐地跟我走.就这样,直到走完一生,凤蝶和他,在没有与我邂逅过.
文/冯振伟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做了这样一个梦。这似乎是一个大喇叭裤刚刚过时,微叭裤悄然兴起的的时代。年龄的细节无从考究,只知道自己在上学。那时的学校里终日游荡着几个或一帮欺善怕恶的小混混。他们物以群分,低级的穿黑色衫,高级一点的染金发、穿喇叭裤配皮鞋。再高级的就没有了,都出外面混了。那时候我对皮鞋有一印象。在桌球室经常播的那些恶俗的警匪电影里,大哥总是那种翘着二郎腿坐着,任意指使人擦皮鞋的人。所以,皮鞋对于我这个只穿得起校服和凉鞋的穷学生,总有一种酸的感觉。仇视那种穿皮鞋上学泡妞,打架时还要用皮鞋跟人家凉鞋对踹,而且还要踹赢的人。我下课在操场时就见到过一个皮鞋的跟一个凉鞋的单挑,结果凉鞋的连鞋都被踢飞,脚板都血肉模糊了。对了,皮鞋的地位就是这样渐渐确立起来的,我想。后来,带着一点仇视和一点朦胧的崇拜,我鬼使神差地跟了一个皮鞋党混。虽然我穿的是回力。其实看清楚一点,是“同”力。老大就是那个踹王。他发明了口号:“穿皮鞋,走进你妈大道”。意思是要确立并巩固皮鞋在混界的地位,并早日让兄弟们穿上皮鞋,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然而当大伙儿问他的皮鞋是从哪里买的,他却说不出口,最后支吾着说是他爸送的。于是,我们一帮处男的精神就被这句口号引导着,这丝毫不逊于文革的口号崇拜。文革的拉红横额游行的景象霎时间闪过脑海,恍如梦境。我开始变得游手好闲。上课走神开小差,下课就跟在踹王后面混世。在单杠那边跟一帮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名字的竟然还能称兄道弟的人谈论,谁谁很拽,谁谁很欠扁,谁谁又被扁。在厕所里又讨论哪个女孩挺拔,哪个女孩被搞定了,又哪个漂亮的女孩原来他妈的是男的。因为有人发现他小便是站着的。在走廊遇见老师的时候,有个同学挺身而出拿着个装满水的避孕套,举到老师面前问这是什么。看见我们纯洁的女老师脸红得话也说不了,大伙儿哈哈大笑,我也在旁附和着,有那么白痴笑那么白痴。最后老师义正词严地掩饰:气球,不是这样玩的。以上就是我梦里的生活,没记住以前的事,未来也是个从来没有想过的鸟东西。虽然在他们打架的时候我只是在一边看,勒索低年级学生的时候又只是站在后面撑场面,一分钱也没收。但是我心里清楚,我不是做流氓的料,不是做大事的料,我的胆始终是小。我,只是穿十一块的假冒回力的料。我日复一日用玩世不恭的外表掩饰着本来也只能用显微镜才能看得到的胆。突然有个插班生插了进来,成为了我的同桌,一同坐在课室后面的角落里。我一看他就觉得他是个读书死的书呆子。戴眼镜就算了,偏要有条眼镜带挂在脖子,而且偏胖。那显然是弱智的象征。最令我不爽的是,他竟然穿皮鞋。我问他为什么有皮鞋,他一脸笑容说那是他以前在学校进合唱队时,他爸送的。我从小到大一直鄙视合唱队和鼓号队,觉得他们被老师操纵和利用着,张着大口歌颂祖国。其实准切点讲,所有的鄙视,都来自他那双印有米奇老鼠头像的,光灿灿的皮鞋。它甚至比踹王那双黑蜻蜓还要抢眼。我看看自己的同力,再看看他的,不禁感叹暴殄天物。有一天他问我,有没有听过《同桌的你》,我说没,只听过欠揍的你。他竟然问是谁唱的……我依然跟着踹王混迹江湖。上课时一边鄙视同桌抄得满满的笔记,一边等下课。下课一边在厕所进行集会听着踹王公布下一个勒索对象,一边等放学。总之生活丝毫没受到那同桌的既不时尚又不幽默的人格影响。又有一天他塞给我一包薯片,问我:“你是不是踹帮的?”我一把拿过薯片说:“是,你怎么知道?”那家伙这么笨也知道我们……他说:“是不是穿皮鞋就能进?”我看看自己那鞋帮快穿的同力,说:“不是,胆子大就能进。”“我想进……”那家伙为了能让我带他进去,每天帮我抄笔记,每天给薯片我吃。我从中找到不少便宜,例如,作业直接给他做,考试测验试卷直接让他替我写。他虽然样子笨,但考起来不差。有天他抬了个硕大的录音机回课室。并在下课时候把喇叭凑到我耳边。里面传来了一把有点沙的声音。这就是《同桌的你》,同桌说。我看到周遭同学传来厌恶的眼神,发觉喇叭实在太大声了,连忙说:“行了行了,小声点小声点……”同桌说:“呵呵……”我说:“擦鼻子滚蛋,哈。”我竟然觉得那歌也挺好听的,在梦里。想到这,我已经知道自己身处梦中,因为我察觉到耳边有一蚊子徘徊把我拽回现实。歌声与蚊叫声使我的知觉游荡在梦境与现实之间,我眼睁不开,只好在梦境里操纵着模糊的意志,搭着同学的肩膀,回到肮脏的厕所。我把同桌介绍给踹王,并指了指他脚上那双闪闪的皮鞋。踹王抽着烟,看着傻笑着的同学,目光下移到他脚上的皮鞋,漏出一脸坏笑,对着同桌说:“勇敢不?”“我勇……勇敢勇敢。”“证明一下。”同桌沉默了很久都找不到能在厕所里证明自己勇敢的方法。在这暧昧的包裹着烟味的空间里,我已经完全知道自己身处梦中,里面的所有人和物都是虚晃,在下一秒将任由我摆布。我可以上前给踹王一拳,就算他还手我也将感受不到痛楚。我甚至可以直接把自己的同力变成正版回力,或者直接过渡到世界上最昂贵的皮鞋。但是,以上所有方法,都似乎证明不了我自己的勇敢。我疯狂地渴望证明自己不是胆小,至少在梦里。在踹王面前,我突然向同桌伸了一脚,他哇一声趴倒在地。我飞快地从他脚上脱下那漂亮的皮鞋,当着踹王的面穿上。在旁边围观的小卒们,包括踹王都傻了眼,定着一动不动。在这个万人瞩目的伟大时刻,我终于觉得自己有偶像般高大。我想,还未完结。我拽起倒地的同桌,把他按进厕所。大伙都堵在门口围观。我大声地呼喊:“以后踹王混蛋去,你们都要跟我,谁不听话像他那样!”我按着同桌的脖子,把他的头塞进马桶里冲。水流疯狂地伴随着同桌的叫喊声旋转回荡。厕所整个空间都被声音撕烂得面目全非。同桌虽然哭得异常惨烈,但那始终是梦境。所有悲痛都是假的,假的。但我却看着脚上那双闪光的,明知是虚假的皮鞋,享受着这恍如真实的虚荣和羡慕的目光。之后我什么也不记得啦,好像被蚊子咬醒。回到现实,脱离了梦里的虚荣,总觉得空虚,特别是中午,每逢醒来空气都是粘稠得令人郁闷。到现在我倒怀念起梦中被我虐待的同桌。我想对他说声对不起。但是以后的梦都没有了他的踪影。这个梦是很久很久之前做的,之所以现在才记录它,是因为我的同桌——梦里同桌的原型,死于自杀已经有好几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