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经济管理学院07经济一班蔡生我静静地驻立了许久,眼望黎明撕破远方的黑幕。我闻到青草幽幽的芳香,伴随着甘露沁心的清甜。盛夏是拼搏的时节,我见到一群摩拳擦掌的孩子,他们眼里充满了期待,绿色的迷彩服下闪耀的光辉。而难忘的回忆呵,将定格在此刻的盛夏,一缕汗水的印痕,将刻记光辉的岁月。穿梭于启林,来回于泰华,那匆匆的身影啊,将又是一年靓丽的风景。
07中文三班李永雅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随着久违的光照进茶色的典雅车厢,窗外的绿色逐渐由深转淡。伴着蓝天的扩大,葱郁的绿如退潮渐渐回落,终于倾泻成一片碧野。旋即,颜色艳丽的欧式小房零星地生长在原野上,化作一道道彩光掠过车中人的眼眸。渐渐地,田野的流动慢了下来,汽笛的声音传来,N可以想象火车冒出的白烟在蔚蓝的空中划出一道明明灭灭的线。然后,窗外出现了一座榛木搭的小站。女孩子就站在那里。再近一点,才发现她不是站着的,而是倚靠在支撑四方型木棚的柱子上。她的身旁就是一排排木椅,但她固执地靠在那里。木椅另一边是无人看守的指挥室。像这种小站,若没有旅客上下车,司机是根本不作停留的。指挥室早已失去作用,于是理所当然地空了下来。火车入站。精致的车门打开,三三两两的乘客下来,又匆匆离开。没有人上车。小镇居民安于现状。女孩也没有。她只是靠在那儿,看着。N放下行李箱,在前排的椅子上坐下。田野吹来的风送来饭香。午时的阳光温而不灼。时间静静流动,在这个只有两个人的小站。N舒服地闭上眼。一会,当他睁开眼,却见女孩的一头乌丝在眼前舞着。N只觉她长得一般,唯有那黑发和讲究的衣着让人眼前一亮。扬起的发,与纹丝不动的蕾丝边黑色洋裙,混合了活泼与严谨的魅力。“你要去哪里?”他问。友好地。女孩礼貌地笑笑,摇摇头:“不,我在等人带我走。”声音清脆。“我带你走可以吗?”“你要去哪里?”“梦想国。”N本来想打趣她,不料她这样问,他倒愕然了。女孩子笑笑,摇头。N也没再说什么。风又来,这次饭香淡了,取而代之是香草的味道。她厚重的衣裙仍纹丝不动,层层落到地上,简直像从地上生出来一般,衬得她宛如雕像。约摸一个小时后,一辆黑色的、笨重的大火车靠了站。黑烟伴着尘土,侵略性地搅混了宁静,小站顿时染上了一层暗色水彩。N向女孩子脱帽致意,上了火车。有男有女,几个乘客下站了。F小姐拖着沉重的箱子,坐在木椅上。圃一坐下,就摘下巨大的羽毛帽,扇着风。同样地,她发现了女孩。惊喜地,她小心地向她靠近了点。“你,也是去青春国度假的吧?那个地方真是年轻人的天堂啊,一看你这么年轻,就知道十有八九是去那儿!要不我们作个伴?我去过好几次了,对那儿熟得很呢。我带你去怎样?”“……”女孩子笑笑,摇头。“……好可惜啊。”活泼的声音黯淡下来。F小姐难掩失望。日渐四沉。阳光慢慢爬上女孩的裙子,但她没有离开。F小姐却是停止扇风,站起来,去到月台后排的木椅坐下。夕色如晕开的水彩,轻轻为小站笼上红纱。远处,依稀可见一辆有点破旧的火车驶进站。车身的红漆已经开始掉落,露出点点斑驳的棕色。进站时,火车尖锐、嘶哑的声音,如出自心有不平的徐徐老者。门开的时候有一点卡,一只手从里面伸出。那只手偏向白皙,却显得莹润健康。它一用力,肢节有力地突起,毫不费力地将旧门掰开。奇异的是,老爷车上下来个朝气勃勃的青年。他也看见了她。他也坐在她旁边。“你好。你要到哪里去?”青年L的声音很开朗。女孩子笑了笑。“我在等人带我走。”像被那个笑容蛊惑一般,青年突然来了兴趣:“等谁?亲人?朋友?还是……”“一个将带我走的人。”青年L一阵语塞。良久,才用一种细软的声音探问:“那么,你想去哪里?”少女笑笑。沉默。沉默是晚霞的颜色。落到她身上,成了脸上的红晕,成了眼里的淡伤。夜色愈深。远远可见升起万家灯火,又渐渐暗了下来。白烟被黑夜隐去了形迹,只有汽笛声昭示了火车的到来。看不到那是怎样的火车,只是,隐隐可感到在小站微醺的火光下,车身的金属反射着锐利的光。那么干净、澄明。青年L站了起来。车门洞开,F小姐率先上了火车。女孩子淡然地看着车门另一端透来的光,一如既往。却在此时,听到青年有点期待的声音:“我要去感情国。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望着女孩子的眼里有什么,她好像隐约懂了。然而,她还是摇摇头。这次她没有笑。青年L倒是笑了笑,转身上了火车。门合上之前,只下来一个人。D君提着轻便行李,徐徐来到月台。在女孩旁的木椅上坐下。“你也是连夜赶路吗?”女孩子没有出声。摇头。“是吗。像我就不得不赶路了。我去的地方,是绝不能迟到的。”D停顿一下,又问,“那你要去哪里?”女孩子说:“带我走的人去哪,我就去哪。”“这样啊。你是等人等到这么晚呢。等的是什么人呢?”“一个将带我走的人。”“谁都可以吗?”“不,他说过带我走的。”D君头脑力掠过无数幻想,莫不是一个痴情女子在等情人吧?“那他去哪里?”“他答应过我,带我去梦想国、青春国、情感国、安宁国……总之,他说他会带我去各种不同的国家,看不同的东西,所有关于这个世界的奥秘。”D君好奇了:“他的名字?”“命运。”D君讪笑。“到底是他这么答应过,还是你以为他这么答应过你呢?”天际开始现出鱼肚白。教堂的钟声在静谧中响着。田野的青菜、豌豆、玉米呼吸萱草飞散的香气,烟囱里冒出轻薄的白烟,露珠一路颠簸来到了小站角落的青草上。榛木棚又迎接了后方射来的晨光。火车就是迎着晨曦而来的。它有着青铜的车身,偶见一丝橙色的杂质。做工简单,但很美观。车头是轮回的圆,小巧可爱,兴许还有点神秘。烟也好像特别少,是融在晨雾中了罢。D君缓缓走向小火车。“他可能骗了你,”走到车门前,他回头,说,“不如你跟我走吧。我去的地方应该适合你。”女孩子低下头,想。汽笛在鸣叫,声声劝人。这次她真的想了满久。汽笛声断之前,D君没有等她回答,跳上了车。车门关闭的一刻,听到他说:“对不起,重生国是不等人的。”直到车门掩去他眼里最后的幽光。火车开走了。它开走时也没什么声音。像是轻盈不着地的。但却刮起了风。一阵无气味的大风,像将小镇的宁静割裂成片的大风。风终于撩起了少女的裙摆。她靠着的地方,衣裙之下,是一个小小的十字架,笔直地插在地上。风停了。火车青色的影子消失。重重衣裙又落下来,依然像从地上生出来一般。女孩子看着前方轨迹,笑了笑:“算了。”向另一边望去。新的汽笛的声音。山的那边,另一辆火车正驶来。
文/冯振伟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做了这样一个梦。这似乎是一个大喇叭裤刚刚过时,微叭裤悄然兴起的的时代。年龄的细节无从考究,只知道自己在上学。那时的学校里终日游荡着几个或一帮欺善怕恶的小混混。他们物以群分,低级的穿黑色衫,高级一点的染金发、穿喇叭裤配皮鞋。再高级的就没有了,都出外面混了。那时候我对皮鞋有一印象。在桌球室经常播的那些恶俗的警匪电影里,大哥总是那种翘着二郎腿坐着,任意指使人擦皮鞋的人。所以,皮鞋对于我这个只穿得起校服和凉鞋的穷学生,总有一种酸的感觉。仇视那种穿皮鞋上学泡妞,打架时还要用皮鞋跟人家凉鞋对踹,而且还要踹赢的人。我下课在操场时就见到过一个皮鞋的跟一个凉鞋的单挑,结果凉鞋的连鞋都被踢飞,脚板都血肉模糊了。对了,皮鞋的地位就是这样渐渐确立起来的,我想。后来,带着一点仇视和一点朦胧的崇拜,我鬼使神差地跟了一个皮鞋党混。虽然我穿的是回力。其实看清楚一点,是“同”力。老大就是那个踹王。他发明了口号:“穿皮鞋,走进你妈大道”。意思是要确立并巩固皮鞋在混界的地位,并早日让兄弟们穿上皮鞋,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然而当大伙儿问他的皮鞋是从哪里买的,他却说不出口,最后支吾着说是他爸送的。于是,我们一帮处男的精神就被这句口号引导着,这丝毫不逊于文革的口号崇拜。文革的拉红横额游行的景象霎时间闪过脑海,恍如梦境。我开始变得游手好闲。上课走神开小差,下课就跟在踹王后面混世。在单杠那边跟一帮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名字的竟然还能称兄道弟的人谈论,谁谁很拽,谁谁很欠扁,谁谁又被扁。在厕所里又讨论哪个女孩挺拔,哪个女孩被搞定了,又哪个漂亮的女孩原来他妈的是男的。因为有人发现他小便是站着的。在走廊遇见老师的时候,有个同学挺身而出拿着个装满水的避孕套,举到老师面前问这是什么。看见我们纯洁的女老师脸红得话也说不了,大伙儿哈哈大笑,我也在旁附和着,有那么白痴笑那么白痴。最后老师义正词严地掩饰:气球,不是这样玩的。以上就是我梦里的生活,没记住以前的事,未来也是个从来没有想过的鸟东西。虽然在他们打架的时候我只是在一边看,勒索低年级学生的时候又只是站在后面撑场面,一分钱也没收。但是我心里清楚,我不是做流氓的料,不是做大事的料,我的胆始终是小。我,只是穿十一块的假冒回力的料。我日复一日用玩世不恭的外表掩饰着本来也只能用显微镜才能看得到的胆。突然有个插班生插了进来,成为了我的同桌,一同坐在课室后面的角落里。我一看他就觉得他是个读书死的书呆子。戴眼镜就算了,偏要有条眼镜带挂在脖子,而且偏胖。那显然是弱智的象征。最令我不爽的是,他竟然穿皮鞋。我问他为什么有皮鞋,他一脸笑容说那是他以前在学校进合唱队时,他爸送的。我从小到大一直鄙视合唱队和鼓号队,觉得他们被老师操纵和利用着,张着大口歌颂祖国。其实准切点讲,所有的鄙视,都来自他那双印有米奇老鼠头像的,光灿灿的皮鞋。它甚至比踹王那双黑蜻蜓还要抢眼。我看看自己的同力,再看看他的,不禁感叹暴殄天物。有一天他问我,有没有听过《同桌的你》,我说没,只听过欠揍的你。他竟然问是谁唱的……我依然跟着踹王混迹江湖。上课时一边鄙视同桌抄得满满的笔记,一边等下课。下课一边在厕所进行集会听着踹王公布下一个勒索对象,一边等放学。总之生活丝毫没受到那同桌的既不时尚又不幽默的人格影响。又有一天他塞给我一包薯片,问我:“你是不是踹帮的?”我一把拿过薯片说:“是,你怎么知道?”那家伙这么笨也知道我们……他说:“是不是穿皮鞋就能进?”我看看自己那鞋帮快穿的同力,说:“不是,胆子大就能进。”“我想进……”那家伙为了能让我带他进去,每天帮我抄笔记,每天给薯片我吃。我从中找到不少便宜,例如,作业直接给他做,考试测验试卷直接让他替我写。他虽然样子笨,但考起来不差。有天他抬了个硕大的录音机回课室。并在下课时候把喇叭凑到我耳边。里面传来了一把有点沙的声音。这就是《同桌的你》,同桌说。我看到周遭同学传来厌恶的眼神,发觉喇叭实在太大声了,连忙说:“行了行了,小声点小声点……”同桌说:“呵呵……”我说:“擦鼻子滚蛋,哈。”我竟然觉得那歌也挺好听的,在梦里。想到这,我已经知道自己身处梦中,因为我察觉到耳边有一蚊子徘徊把我拽回现实。歌声与蚊叫声使我的知觉游荡在梦境与现实之间,我眼睁不开,只好在梦境里操纵着模糊的意志,搭着同学的肩膀,回到肮脏的厕所。我把同桌介绍给踹王,并指了指他脚上那双闪闪的皮鞋。踹王抽着烟,看着傻笑着的同学,目光下移到他脚上的皮鞋,漏出一脸坏笑,对着同桌说:“勇敢不?”“我勇……勇敢勇敢。”“证明一下。”同桌沉默了很久都找不到能在厕所里证明自己勇敢的方法。在这暧昧的包裹着烟味的空间里,我已经完全知道自己身处梦中,里面的所有人和物都是虚晃,在下一秒将任由我摆布。我可以上前给踹王一拳,就算他还手我也将感受不到痛楚。我甚至可以直接把自己的同力变成正版回力,或者直接过渡到世界上最昂贵的皮鞋。但是,以上所有方法,都似乎证明不了我自己的勇敢。我疯狂地渴望证明自己不是胆小,至少在梦里。在踹王面前,我突然向同桌伸了一脚,他哇一声趴倒在地。我飞快地从他脚上脱下那漂亮的皮鞋,当着踹王的面穿上。在旁边围观的小卒们,包括踹王都傻了眼,定着一动不动。在这个万人瞩目的伟大时刻,我终于觉得自己有偶像般高大。我想,还未完结。我拽起倒地的同桌,把他按进厕所。大伙都堵在门口围观。我大声地呼喊:“以后踹王混蛋去,你们都要跟我,谁不听话像他那样!”我按着同桌的脖子,把他的头塞进马桶里冲。水流疯狂地伴随着同桌的叫喊声旋转回荡。厕所整个空间都被声音撕烂得面目全非。同桌虽然哭得异常惨烈,但那始终是梦境。所有悲痛都是假的,假的。但我却看着脚上那双闪光的,明知是虚假的皮鞋,享受着这恍如真实的虚荣和羡慕的目光。之后我什么也不记得啦,好像被蚊子咬醒。回到现实,脱离了梦里的虚荣,总觉得空虚,特别是中午,每逢醒来空气都是粘稠得令人郁闷。到现在我倒怀念起梦中被我虐待的同桌。我想对他说声对不起。但是以后的梦都没有了他的踪影。这个梦是很久很久之前做的,之所以现在才记录它,是因为我的同桌——梦里同桌的原型,死于自杀已经有好几年了。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丁铨我只能站着怒吼没有神灵的夜里所有灵魂在哭泣他们在各自坟中怀念人间草原辽远明月高悬我的怒吼震住每匹仰望的野狼瞬间明月不再是他们的信仰我站立的姿势成了一种图腾鬼魂停止哭泣野狼不再仰望我的怒吼直至天明0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