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暑假,我刚高考完,妹妹中考随后也结束了。于是,整个暑假,我和妹妹都在编故事。所谓的故事,便是自己塑造出言情小说里的人物,然后自编自演。我在男声和女声间变换着声音,男主和女主集于一身。妹妹则在男二和女二间变换着。我们整天腻在一起,嘴里嘀嘀咕咕地念着随口而来的对白。
那时候,还很有讲究的给自己代表的角色取各种好听的名字。一开始的时,觉得名带“Xi”这个音很好听。于是也不管是什么“xi”,也就用到男主或女主的名字里。比如,女主有叫景熙,男主有叫凌曦。后来,“xi”用多了,又舍不得这个音。我们便翻开新华字典,挨个挨个的查每个“xi”的释义。比如,熙:有阳光,光明的寓意,惜:代表珍惜,怜惜。发展到后来,开始翻古籍,从典故中抓取两个字来做名字。如“静女其姝”,取“姝”而名之;“君子攸宁”,取“攸宁”二字为名;“云霏霏而承宇”,取“承宇”矣。光是取名都要“绞尽脑汁”,别说展开丰富的故事情节了。
曾经尝试把编的故事写下来,只是说一句话不过十几秒的事,写下来却要半分钟。往往写上几千字还没把前情交代清楚。像我这般懒的人,写着写着就搁笔了。倘若我勤快一些,恐怕就不是今天这副局面了吧!
我应该是有丰富的创作能力的,至少孩童时是这样的。大概小学二三年级,看了七仙女的故事书 ,于是梦里出现了她们的相貌,以及一系列后续故事。醒来竟也清醒的记得。那时觉得很神奇,却不敢告诉父母,独自个享受梦里幻想的乐趣。
再长大一点,我并不满足梦中的故事。于是,我和妹妹手中的芭比娃娃成了故事中的女主角,弟弟的超人“迪迦”成了男主角。我们摆弄着这些小人偶,给他们配音,又用碎布给他们缝了好多衣服。开始的时候,故事情节很简单,大抵都是男主和女主住在“山洞”里(山洞是用棉被折叠成的洞),男主外出狩猎,女主在家织布。小布偶都是“猎物”,最后都落入人类手里。男主要把猎物杀了,女主舍不得。最后,人类和一群动物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上了中学,故事也变成“偶像剧”的模样。“霸道总裁爱上我”和“后宫佳丽三千人”的桥段大抵是从电视剧里学来的。于是,反复反复而又老套的故事出现在我们的故事里。而我和妹妹像是中了毒一般,乐此不彼,直到我过完整个高中。
突然有一天,觉得这一切好腻好腻。于是,我们再也不编故事了。我和妹妹一到假期就各干各的,她做她的练习题,我看我的旧书籍。我们彼此间的交流就剩下了日常里的琐事。那时,我在朋友圈里说:“世界仿佛开阔起来,看书,种花,喂宠物……日子过好不自在。”说完这话,又觉得心里空空的,毕竟成人的世界留不下太多的虚构。
而妹妹呢!她说:“姐,我以为我们编的故事,你可以写下来,然后拍成电视剧。那一定很好看。”她说:“我看到了你在封住芭比娃娃那个箱子上的字,我觉得你好有文采。我要把它写到日记里去。”今年暑假,偶然看到了那个尘封着芭比的箱子,“封印”的字条上写着:“繁华落尽不过梦一场。”
的确是梦一场啊!这个几乎属于我和妹妹的秘密,直到今天爸妈还是毫不知情。
织着梦长大,织着,织着,梦醒了,我长大了。人到底还是要勤快些,不然,就这么碌碌无为地蹉跎了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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