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过,我喧嚣
文/小文
曲径通幽里,山拔千丈间。
云阶接通天,回赴觅喧嚣。
望山川厚土,守秋麦稷谷。
家里的阳台特别适合在夏天吹风、喝绿豆汤、喂蚊子。因为是顶楼,所以特别的炎热,故而夏天一到整个人大概就像煎饼,外焦里嫩。如果我的舌头有散热的功能,我大约早就伸出舌头哈哈哈大笑了。但是有些日子有下雨会凉快,被雨水冲散的暑气还是在匍匐在四面八方,初夏,随着北半球南移而日增元气。那我就像我的房子一样火热易燃,就像一个炭火一般被点燃,一点一点的烧至全身,通透火热,红星四溅。我初初到来,懵懂不知。见河是水,就要淌;遇山是土,便欲铲;逢人是亲。然而就如《悉达多》里悉达多说的一句话:“我不再将这个世界与我所期待的,塑造的圆满世界比照,而是接受这个世界,爱它,属于它。”我并非自我,自我属于尘世,我应该对这个世界有更多的接纳和洞察。我确实应属于尘世,像女人们追求的爱情,用我的观点去左右和欺骗自己,把自己分泌的那一点荷尔蒙用幻觉和想象力夸张放大,用自己楚楚可怜的泪水和牺牲去捆绑一个男人,让他为我服务。但愿有一天,我能在一片广袤的土地种下稻谷,收割后,将它们高高的堆储在粮仓里,我就能让我的猫守着满地金黄的粮食,就像人类最初和猫咪合作的模式。我不必去投它粮食,它也不必被我亲抱,它可以威风赫赫的一圈又一圈的围着谷仓环走,这样它或许能有真正的愉快和生存的意义。毕竟不是同一个物种,人类能给动物的只有温饱和安全,其实这个不是它想要的。也许只有人类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进化的喜欢住房子的生物。千百年的强权统治和金融秩序,人类大部分已经失去了野性,人类越来越和善越来越能交流合作。我们今天同情这个,明天怜悯那个,给一个个弱势的物种腾出一个生存的空间,以达到我们口中所说的平等和生命的权利,以至于越来越多的物种通过示弱(卖萌、讨好)来争取生存的空间。新的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了新的生存方式,野性失去的趋势在很多物种都几乎有所体现,这种本是自然赐予我们猎食生存本领的天赋。但是如今整个社会都在趋向于它。一个人需要去统一大多数人的意见,一个自主的行为要让更多的人感到舒服,一个人必须活在这种默认框条里,给自己的思维和行为织造一个结实的渔网。人文主义给予了人性的自由和人性的解放,提倡个人对自身的重视,个体对整体的影响,一直到如今。不过在道德下也就变成了一种异位的人文主义。古希腊的《河马史诗》书写的英雄,正是我崇拜的那样,他绝对不是完美的,不是绝对的正义的。他有强壮的身体、手中的兵戈、在家乡的母亲。他不知道他站的是不是正义的一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安然归乡。他或许是初出茅庐的牛犊,又或者是老城干练的智者。他们站在自我的一方,置身于自己的学识,存在于父母的教育和成长,站在尘世的一面。“在此之前,岁月会把她磨得人老珠黄,在远离故乡的阿尔戈斯,我的居房,她将往返穿梭和织布机做伴,随我同床。”就算用重金交换,阿伽门农也不愿意将自己的俘虏交出。人性是一个时代更换另一个时代的突破口,人性的迸发和凸显推进一个时代的脚步,当然不是压抑出来扭曲糜烂的不健全的人性,而是这种果断、真实、原始、争斗、情欲的人性。人生不过草草,释放一种英雄的愤怒懦弱凄伤又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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