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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广东省“香市杯”青年文学奖通知

时间:2010-03-31 00:00:00     作者:佚名      浏览:9636   评论:0   

 

省作协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作协、省作协公安分会、检察分会、省市各出版社、省级各报社、文学杂志社和广州市、深圳市文学创作室等专业团体机构:

为了表彰广东青年作家优秀文学作品,鼓励全省青年作家向文学高峰进军,推进新世纪广东文学事业繁荣发展,经广东省作家协会、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0年开始设立广东省“香市杯”青年文学奖,每两年颁发一次。首届评奖时间为2010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奖年度及参评范围

作品发表(出版)时间界定:首届广东省“香市杯”青年文学奖评奖年度为2006年至2009年,即从2006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

参评范围:凡广东省籍作家及在广东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入粤作家,作品发表或出版时的年龄在45周岁以内。

在评奖年度内,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小说、散文杂文、诗歌、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文学理论文学评论,均可参加评选(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二、评奖标准

广东省“香市杯”青年文学奖的评选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关注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文学创作上达到思想性、艺术性完美结合的优秀作品。尤其鼓励那些具有岭南风格和岭南特色的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三、奖项设置

广东省“香市杯”青年文学奖共设置六种文学奖项,小说奖(含长篇、中篇、短篇),10篇(部);散文杂文奖,4篇(部);诗歌奖,4首(部);报告文学奖,4篇(部);儿童文学奖,2篇(部);文学理论文学评论奖,4篇(部)。各奖项均可以单篇或专著、作品集参评。

四、推荐名额及推荐截止日期

省作协文学院、创研部、组联部、广州市作协、深圳市作协推荐名额为:长篇小说2部,中篇小说4篇(部),短篇小说4篇(部),其他五种体裁各3篇(部)。

其余地级以上市作协、省作协公安分会、检察分会和其他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为:长篇小说1部,中篇小说3篇(部),短篇小说3篇(部),其他五种体裁各2篇(部)。

每篇(部)推荐作品请送五本原书备评奖之用(人力所限,推荐作品恕不退还)。随推荐作品,请附上填写完整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表(附后)。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30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五、评奖联络机构

评奖会务办公室设在省作协组联部,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552号广东文学艺术中心8楼,传真:(020)38842954。

联系人:易小淬:(020)38486962 13660525335

       严瑞昌:(020)38486758 13602827039

       陈 宇:(020)38486758 13631328908

       黄丹宁:(020)38486962 13676256725

 

                                    广东省作家协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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