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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终身成就奖(文学类)评选组织工作启动

时间:2010-08-22 16:07:02     作者:佚名      浏览:9606   评论:0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广东省决定从2010年起设立广东文艺终身成就奖,由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作家协会联合主办。日前,由广东省委宣传部牵头成立广东文艺终身成就奖(文学类)评选委员会,正式启动了文学类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作协组联部,负责具体评选业务工作的组织落实。

广东省作协负责同志表示,广东文艺终身成就奖是全省最高文学艺术荣誉奖。文学类评奖工作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把成就卓越、德艺双馨的优秀文学家树立为最能代表岭南风格、广东特色,具有时代特征和实践精神的模范典型。评奖工作坚持以下原则:坚持艺术成就标准,评选具有卓越的艺术成就,能真正代表我省文学创作与研究的发展水平的文学工作者;坚持德艺双馨导向,评选具有端正的人格品质、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文学工作者;坚持工作实绩要求,评选长期在我省从事文学实践工作,对广东文学事业繁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学工作者。

根据评奖方法,本次评奖参评条件主要包括:(一)参加文学工作50年以上(含50年,作家以发表处女作年份为准),目前仍在从事文学工作的。(二)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工作满10年以上(含10年)。(三)获奖文学工作者必须在文学创作,或文学理论研究,或文学活动组织等方面对文学事业发展具有杰出贡献。

参评人选推荐日期到2010年8月27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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