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文学》2011年第9期头条发表的乔叶的非虚构小说《拆楼记》是一篇贴近生活贴近老百姓的文学作品。“拆迁”似已成为当下人们生活中无法跳过的话题,好像所有人都与拆迁有着或多或少或近或远的关系。“强拆”也成为最能触动人们的敏感神经、抓住眼球、制造舆论的热门词眼。之前也看过一些反映拆迁问题的文学作品,但没有一部像《拆楼记》这样让我感到意外、新鲜,让我对“拆迁”这件事情有了许多认识,对文学应如何反映生活有了新的认识。
这篇小说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作者巧妙地把主角“我”设定为被拆迁户在城里工作的妹妹,这样,主角即是事件的第三者,因为被拆房子不是她的,同时又是隐藏的当事者,因为拆迁户之一是她的亲姐姐,更因为被拆房子是在她的资助和运作下建起来的,可以说她是拆迁款的直接受益人。当然这层关系外人是不了解的,于是“我”既能以当事者的心态来讲述这一事件,又能以旁观者的身份获得拆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从而实现了对整个事件的相对客观的讲述。
小说把故事设定在一个相对较小的拆迁案例上,可以说只是一次大的拆迁项目的前传。豫北焦作高新区张庄村的一些村民为了赚取拆迁款在即将动工的未来路绿化带上违章建房。小说就围绕着管委会要求这部分村民拆除违章建筑这一事件展开。只有一个简要的前情简介,没有人物身份的介绍,没有开场白,没有铺垫,从姐姐给“我”打的一个电话直接就进入了小说正题。这样处理,既符合中篇小说的特点,也让事件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形象更加集中、清晰。
小说透过“我”在这一事件过程中一路走来的心理上的微妙变化,写出了一个普通人在面对眼前的利益、长远的利益和争夺利益的各方人物的各种对抗冲突直到最后事件结束后的戏剧性转变的心路。一开始,“我”为了9万块钱的拆迁费积极策动村支书的弟弟带头盖房,力挺姐姐坚持到底,还热心为拆迁户出谋划策,让有文化的赵老师牵头召集拆迁户开会,后来不惜动用工作关系私人关系,找记者、找相关公职人员。但随着对拆迁户的深入了解,随着管委会的见招拆招,破解了“我”的所有招数,“我”最终只能凭借私人关系帮姐姐争取到6万元的补助,还是以宣传费的名义,而这笔钱数恰恰是“我”当初鼓动姐姐建房的全部投入。可以说姐姐在这场“战斗”中始终是冲在最前头的,所有来自外界的压力都压在了姐姐和姐夫的身上,虽然没有经济损失,但也没有什么经济补偿,而“我”费这么大劲折腾一大圈,让亲姐姐受了这许多罪,却也只是不赔不赚。单从经济角度来看,完全是得不偿失。但在经历了这多么事之后,“我”和姐姐真的就一点变化都没有吗?当“我”想尽所有办法却依然无果感到百无聊赖辛酸痛楚之时,我仍不想放弃。作者写到:“此时,那几万块钱在我的视野里已经被虚化掉了,周围衍生出一团团色彩繁缛的光晕。不,我不想去也没有能力去分析那一团团光晕的构成,我只是想最大限度地去靠近和触摸那些光晕。”这里,作者所说的光晕应该是做人的尊严。在与管委会的斗智斗勇过程中,时时处处感受得到“公家人”对农民拆迁户的轻视蔑视,连“我”都不自觉地对姐姐和她的乡邻们产生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和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悲悯心。正是因为这不尊重,才会有简单粗暴地对抗,才会激起拆迁户们的不断反抗。其实他们的要求就真的高到无法满足吗?从姐姐拼到最后提出的赔偿款仅仅是6万,而且是为了要还“我”才一再坚持这个数字,我们不难看到他们的要求到底有多高。但是这样的要求就是不能满足。按小说中高新区管委会的一个副主任的说法,可以把钱给拆房的民工,甚至可以扔掉,但就是不能算到拆迁赔偿账上,这是原则问题。作者在小说结尾处写到:“有很多事情,我曾经以为我知道。但是现在,我必烦承认:我并不知道。而我曾经以为的那些知道,其实使得我反而远离了那种真正的知道——此时,如果一定要确认一下我的知道,我只能说:我最知道的是,张庄事件之前的我,和之后的我,已不太一样。”这段话是对整个小说的深化。所有人看完这篇小说可能都有这样的感受:我最知道的,是读完这篇小说之前的我和之后的我,已不太一样。
小说最出彩的部分是透过各色人物的嘴,表达出作者对这一社会敏感事件的深层的思考,这种思考是多方面多角度的,而这样的思考正是文学作品与其他艺术作品最大的区别,因为这样的思考不仅有助于读者看清事实,更能启发读者的思考。土地所有问题应该是当前拆迁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的根源所在,乔叶敢于在小说中直言不讳地表达出来,体现出作家应有的气魄和胆识。
如今,人们很难有大块的时间来体会文学作品的意味,很难有沉静的心态来阅读思辨性的哲理性的文学作品,很难有平和的细腻的感情来欣赏优美的文学作品。而像拆迁这样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件,如果要进入文学作品,势必要经过作家一段时间的积累消化、理解思考,然后才能写成作品,而这样的文学作品才具有文学中最吸引人的力量: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拆楼记》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示范,让我们看到什么才是反映现实生活的真正好的文学作品。(纳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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