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在第三届中国图书势力榜名家论坛上,参加名家论坛的四位作家毕淑敏、张鸣、郭敬明、马家辉,以及几位知名出版人,就当下的“作家明星化”问题,展开了讨论。
作家及出版人讨论的“作家明星化”,可谓是一个时效性、针对性、现实性都很强的文学话题,也是一个文化话题。
的确,观察一下当今文坛,在一些作家中,有的热衷于一年一度的“中国作家富豪榜”,有的喜欢在商业活动中走秀,有的则甘愿做市场化和商业化作家,有的喜欢把自己包装成为“娱乐明星”,有的热衷于掀起文坛“口水仗”来为自己增加知名度和曝光率……
作家明星化,或说作家追求“明星化”,可以说是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现象。但是,这些作家的行为,可以说基本上与文学无关,与坚守文学精神这种最重要的文学特质无关。
在当今这样一个时代文化语境当中,作家面对娱乐文化大潮的冲击,应该怎样处理作家身份和明星身份的关系?作家在文化人格和文学行为上该不该“明星化”?一些作家和出版人认为,没有一位真正好的作家是被包装出来的。明星和作家有一个根本不同,明星是可以复制的,是可以包装出来的,但是作家和公共知识分子是不可复制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价值。真正的作家,其魅力来自于他的内在特质、自由思想、独立人格以及超凡的才华。不管是“明星作家”还是“作家明星”,都是作家,是以他的文本征服人。
曾经阅读书评家董鼎山的《西窗漫记》,看到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文坛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一些作家,他们因上电视,接受访问,发表演说,签名售书等,而遭到社会和文化界的批评。人们希望作家应该在文学创作方面谨守踏实、严谨、专业的行为准则,而不要被冠以“明星”,成为娱乐化、迎合大众趣味的人物。
作家要明星化,或者一味把商业文化作为追求的价值,明星价值、娱乐价值乃至商业价值,会使他们的心灵状态和精神世界变得浮躁甚至焦虑,恐怕很难再以极大的热情去关心文学和时代、文学和生活的关系,关心文学的内在本质规律,关心热爱他的广大读者的文学阅读需求。
明星化、娱乐化的作家,对文学也好,对作家这个职业也好,他们追求更多的是“娱乐需求”,而不是“精神需求”,或者,他们仅仅是把“作家”这个身份,看作是一种商业文化激情的冲动,而不是一种灵魂的需求和精神的信仰。在面对这个时代种种欲望和诱惑时,这样的作家,让人们看不到他们所应该具有的坚守的精神姿态和表现出来的静默而坚定的灵魂。这样的作家,不甘心于做寂寞、孤独的文学世界的精神“囚徒”,而是非常希望成为当今这个消费时代娱乐文化大潮中的“弄潮儿”。
作家通过他们创造的文学作品担承的职责是什么?是把灵魂赋予肉体,把理智赋予兽性,把粗俗变得崇高,把黑暗变成光明。追求明星化的作家,他们则不再感兴趣于给广大读者带来丰富的精神食粮,而是乐于提供更多的商业娱乐。这些作家,他们创造的激情和灵感,会被淹没在琐碎甚至无聊的娱乐世事之中,以至于只能依靠制造事件,甚至还不是文学事件而是娱乐事件来引起文坛的注意。
作家,是与时代和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的;作家,要用他的作品为社会鼓与呼。作家若走向明星化,会最终失去自我,他们的一切行为会越来越戴上了当今娱乐文化人格的面具,他们的行为也会越来越表现出典型的商业喜剧模式,而在广大读者眼中,他们的一切行为都像是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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