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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设立农民工日叫好

时间:2008-03-07 17:20:20     作者:孙学刊      浏览:9528   评论:0   

                                                            为设立农民工日叫好                  /孙学刊

前些日子,山东潍坊大胆创新,先行一步,为市民及其他劳动者在中秋节当天调假一天,受到广大市民及劳动者的热烈好评,网上投票支持率超过99%,成为全国此种做法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无独有偶9.25日,重庆市政府也向市人大提交关于设立“重庆农民工日”的议案,并拟定每年11月第一个星期天。同样在全国开了先河。

近几年来,党和政府十分关注那么高的薪金报酬、生活、福利、子女上学、培训等诸多问题。毋庸置疑,农民工近几年来在数量、贡献方面有了突飞猛进变化,农民工在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据网上资料显示,全国有近3亿的农村青壮年活跃在城市的建设一线,主要分布在京津塘、山东半岛、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人口相对集中、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群。重庆劳动人事部门统计,仅重庆市就有400余万外来务工人员,在重庆总人口的近1/6,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每人按年产值2----3万来计算,全国务工人员将直接为国家建设带来2万亿---3万亿的天大创汇。

目前,由于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生存、生活问题都得到了基本保障,但是农民工的心理、受歧视、城乡不和谐、农城不融现象仍然存在,甚至在某些地方十分突出。

设立农民工日,以国家法律制度给予约束,必然给城乡劳动者吃颗定心丸,铲除违法违规现象,从而使农民工在物资文化生活、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有强力的保障。

设立农民工日,有利于加快市民与农民工朋友的交流、了解步伐,使广大市民真正了解、认识、体谅广大务工人员在经济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突出作用。使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主流生活节奏。

设立农民工日,有利于敦促领导、市民深入与农民工兄弟生活,关心他们的疾苦,增进与他们的情感交流,减少隔膜,交流障碍。从而调动广大农民工朋友的劳动积极性,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建设的更大作用。这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情感交流关怀,更是国家在制度方面的公开化、人性化、民主化,在促进和谐进程中迈开的实质的一步。

设立农民工日,从根本上铲除非法贩卖、拐骗劳动者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快城市化进程、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

如今,城乡一体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大势所趋,已见良好开端。相信不久的将来,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必然呈现一片欢快富裕、欣欣向荣、城乡和谐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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