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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微博QQ日记都可登记著作权

时间:2013-05-22 22:50:08     作者:记者 林梦建 通讯员 黄希      浏览:9614   评论:0   

  信息时报讯记者林梦建,通讯员黄希报道,21日,国家版权局在广州召开全国作品登记工作推进会议,来自国家版权局和全国各省版权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记者了解到,目前个人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最快将可以5个工作日内获得证书,申请作品包括文字、音乐、美术、杂技、电影等,甚至包括微博和QQ日记都可以进行登记著作权。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广东省已设立了18家版权登记代办机构,并且开设了“广东省版权登记系统平台”,开发了作品变更登记权利信息跟踪、条码收发件自动清点、数字作品确权保护、数字时间戳分发系统和二维码溯源认定作品权属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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