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校园文学网

首页 > 新闻> 璀璨文坛

关于评选第二届广东省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的通知

时间:2014-05-08 23:31:39     作者:佚名      浏览:9634   评论:0    来源:广东校园文学网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文联、作协,省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广东中青年文艺工作者自觉投身繁荣发展文艺事业的实践中,积极推进文艺创新,努力创作文艺精品,涌现出一批德艺双馨的优秀作家、艺术家。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培育广东文艺界崇德尚艺的良好风尚,决定开展第二届广东省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引导和激励广大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加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建设,刻苦钻研业务,勇攀艺术高峰,不断提高文艺创作水平,努力成为品格高尚、艺术精湛的作家、艺术家,进一步推动广东文化强省建设步伐,实现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
    二、评选名额
    评选广东省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10名。
    三、评选原则
    (一)坚持德艺双馨导向,评选具有端正的人格品质、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作家、艺术家。
    (二)坚持文艺成就标准,评选具有较高的文学艺术成就,能够代表广东文学艺术创作与研究发展水平的作家、艺术家。
    (三)坚持工作实绩要求,评选长期在广东从事文学艺术实践工作,对广东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作家、艺术家。
    (四)坚持全面客观原则,评选应兼顾文艺门类与不搞绝对平均照顾相统一,力求准确反映广东文艺事业发展的风貌。
    四、评选条件
    (一)凡在广东省连续工作满8年以上的中青年作家、艺术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计算工作时间截至2014年8月31日),无论户口是否在广东省,均可参加评选。
    (二)拥护中国共chan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曾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共chan党员、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或积极参加赈灾济困助学等公益性捐款、捐物、采写、义演、义卖、义讲活动。
    (三)在文学艺术创作、文学艺术理论研究、文学艺术活动组织等方面对广东文艺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具体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是某一文学艺术创作流派公认的主要传承人之一,对某一文学艺术创作风格和流派的发展有所创新。
    2.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或塑造的文学艺术形象,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广泛传播,在群众中声誉良好,较有影响力。
    3.本人、本人作品或个人作为主创人员参与集体创作的作品曾获由省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团组织等批准设立或颁发的艺术成就奖(具体奖项参见附件4),或已获得国家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
    4.在文学艺术教育、中外文化艺术交流、文学艺术事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开创性的突出贡献,在全国或者全省范围内开拓了新的重要业务领域,并使之不断发展。
    五、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分初评、中评和终评三个阶段。其中,初评由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和省级各专业文艺家协会、文学专业团体机构分别牵头组织,中评由省文联和省作协分别组织,终评由省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评选委员会组织。推荐评选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县处级和军队团职干部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市厅级和军队师级干部原则上不评选。
    省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初评工作分别由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联合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市文联、市作协按照行政区域,12个省级文艺家协会、省作协组联部按照文艺门类(不含民间文化技巧)组织开展。每个市、每个门类或每个系统可以推荐1至2名候选人。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人选。作家、艺术家初评候选人名单于6月31日前分别上报省文联和省作协。
    省文联和省作协对各地级以上市及各文学艺术专业团体机构推荐的初评候选人进行审查评选,提出中评候选人推荐名单,于7月31日前上报省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评选委员会。
    省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评选委员会研究审定拟表彰人选,拟表彰人选名单在《南方日报》、南方网和广东文艺网、广东作家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已公示的拟表彰人选经报请省委宣传部同意后予以表彰。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和省作协联合组成广东省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联系人:梅明超,联系电话:020-87185201。
    七、相关要求
    (一)开展省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组织评选工作,是加强广东文艺队伍建设,造就更多的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推动广东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文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心。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推荐、选拔等相关工作。
    (二)请各地各单位将作家初评候选人名单、《广东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推荐审批表》和候选作家主要艺术成就简介(1000字以内)一式四份报省作协组联部。(省作协联系人:陈宇,联系电话:38486758,手机:13631328908,电子邮箱:gdzuoxie@126.com
    (三)请各地各单位将艺术家初评候选人名单、《广东省中青年德艺双馨艺术家推荐审批表》、候选艺术家主要艺术成就简介(1000字以内)一式四份报省文联组联部。(省文联联系人:刘钝,联系电话:38486817,手机:13922177276,电子邮箱:gdswlzlb@163.com

    附件:(请点击下载附件

1.广东省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评选委员会名单
2.广东省中青年德艺双馨艺术家推荐审批表
3.广东省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推荐审批表
4.省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团组织等批准设立或颁发的文艺成就奖

 

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14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
0
欠扁
0
支持
0
很棒
0
找骂
0
搞笑
0
软文
0
不解
0
吃惊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