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校园文学网

首页 > 原创> 杂文·评论·奇章

竞争致胜十大策略(碧草杯)

时间:2008-09-01 22:29:44     作者:王喜意      浏览:18057   评论:0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人,不可能永远在生活和事业上都是常胜将军。但总有一些人成功的概率的非常高。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掌握了竞争制胜的策略,并时刻付诸于实践当中。
1、义与利。

    义,道义,泛指个人利益之外的集体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利则泛指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等。在现代商业当中,义与利的关系往往表现为个人与上下左右同事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公司利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问题等。在当代社会,如何在道德和功利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找到一个结合点,将它们统一起来,从而有利于个人、家庭、企业、政府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确是我们每个人应该思考的话题。如果从经济学理论出发,考究历史长河中的一幅幅画卷,我们会得到一个结论:绝对功利的机会成本是“众叛亲离”,最终会使自己丧失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同样,一个企业如果一味“唯利是图”,以牺牲社会效益为代价来赢得自己的发展;一个人如果只顾考虑自己的前途和利益,损上下左右同事之“利”来利“己”,损集体之“利”来利个人,损全局之利来利局部,这样的企业和个人最终会落到“众叛亲离”下场。常言道,游戏要有规则,道德要有底线。当今社会奉行的是“双赢”、“多赢”的理念,这需要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既要讲究利,又要讲究义,道义与功利应该有机统一起来。讲究利,我们才有物质动力,才会积极去创造社会财富,为自己谋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讲究义,我们才有精神动力,才能避免走上“绝对功利”的极端,才能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人。如果行为既能给别人带来利益,而又不损及自己的利益,则这是一笔很好的“交易”。
    亚当斯在几百年前在《国富论》就写到“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作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得多了。不论是谁,如果他要与旁人作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我所要的东西吧,这样,你就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我们所需要的相互帮忙,大部分是依照这个方法取得的。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亚当斯的这席话无疑给我们提供了一盏明灯。当我们面对义与利的抉择之时,如果能做到“利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如果二者不能兼得,舍利而取义也”,则不枉此生矣。
2、力与谋。
     力,力量、实力也。谋,智谋、谋略也。谋略虽好,但必须以实力为基础,没有实力的谋略根本无所施展;但是没有谋略,就不懂得怎么用实力,实力也就无从发挥,所以两者要有机地统一起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三国演义当中,不论诸葛亮怎样足智多谋,怎样“三顾频繁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五月渡泸,深入不毛,北伐中原,结果还是偏安西南一隅。为什么?归根结底,是由蜀汉与曹魏间的实力决定的。实力乃成功之本,这是亘古不变的定律。如何把两者统一到我们的为人处世以及商业实践当中?在商业竞争中,应该奉行“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先求胜,再求战”。那些成功人士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因为他们大都具有“胜兵先胜而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的特质。博弈双方实力的变化是改变我们实力的战略运用原则,“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即“强攻弱守”。
   “修道保法”是发展我们实力的根本原则。“道”,清明的政治,开放、包容的文化和价值观,和谐的秩序,能调动起人积极性的精神激励。“法”,严格、完善的制度,公平、公正、公开的赏罚机制。这就是赏罚公正严明,上下井然有序,员工训练有素,用人唯才是举,办事有章可循的局面。一般地说,除非我们有绝对的实力,否则若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非得要善于运用谋略(战略、策略)不可。在现代商战中运用谋略首先必须具备“全胜”的理念,即“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之道,要求我们能够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信息、心理、外交、社会等手段,“不战而胜”。现实的困境往往使“不战而胜”成为“水中月”,这时我们应该追求“破中求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分析企业在市场系统中的强项与弱项、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在此基础上对竞争的可能性结果做出比较合乎实际的预测,并据此制定好战略决策,“乎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然而可能性不等同于现实性,要把胜利的态势转化为现实的成功,就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识众寡之用”,“以正合,以奇胜”,“避实而击虚”。
    大多成功者,都能娴熟地运用进退伸缩的战术,而且使其成为自己成功的法宝。古代兵书讲到“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在形势于己不利的情况下,可以投降,可以讲和,也可以退却。三者相比,投降是彻底失败,讲和是一半失败,退却则可以转败为胜。”因此,能不能预先考虑可能出现的失败或劣势,做出周密和周全的计划和安排,进退自如,是人生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3、常与变。
   “常”指那些相对稳定的、已经成为经验之谈的东西,也可指一定时期内事物的本质或内容。“变”指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也涉及到事物的各种现象或形式。时间和空间是“变”的两个最主要的因素,“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这要求我们在商业实践中能通权达变,方能“克敌制胜”。
   现代经济体系复杂多变,层次不穷的经济现象常常会让我们感到困惑不解。乍一看,成千上万个利己的个人、家庭和企业各自做有利自己的事似乎会引起混乱。但现实是,市场经济以一种促进普遍经济福利的方式组织经济活动方面非常成功。我们学习经济学的目的就是要透过这种种纷繁复杂的各种经济现象来把握那只“看不见的手”是怎样施展它的魔力的。最终我们认识到,这只“看不见的手”就是价格机制,市场正是通过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指引经济活动的。由于家庭和企业在决定买什么和卖什么时关注价格,所以他们就不知不觉地在行动中考虑到他们行为的收益与成本。结果,价格就指引这些个别决策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实现整个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结果。
    我们平常能耳濡目染的大多数是事物的现象,而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常常会随时间和空间的转移而改变,因而是多变的。现象给我们的大都是些感性的认识,这远远不够。我们需要能把握事物的本质。本质是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客观的一种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不会随时间和空间的转移而改变,表现出“常”态。要正确把握“常”与“变”的关系,须遵循“万变不离其宗”、“以不变应万变”的原则,善于利用前人、他人以及自己的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来解决“程序”问题;同时,在当今信息经济时代,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出现的频率是如此之快,各种事物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呈现出让人扑朔迷离的现象,如果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只会被社会淘汰。因此我们务必具有“与时俱进”的精神,始终使自己拥有科学、符合时代潮流的思维方式,如此才能够在积累大量丰富的“现象”材料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思维将它上升到理性认识,真正把握事物的本质,才能“为我所用”。
    “常”与“变”的辩证关系启示我们要审时度势,以变制胜。现代经济体是一个开放式的大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企业要和整个社会环境进行信息对流和能量转换。它不同于小系统或封闭式的生产系统,它必须要受外部政治、经济、技术、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同时也要受内部各种经营资源和从属系统的影响。我们常说的“适应环境”,就是说企业必须保持“适应者”的地位,随着特定的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变动。拘泥不变、墨守成规,是竞争的大忌;审时度势,先知先觉是制胜法宝。
    商战中经常被采用的“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策略就是灵活应用“常”与“变”关系的典范。其核心就是一个“奇”字,利用对方惯性思维的弱点,捕捉对方的思想空隙,突破人们思维的常规、常法和常识,出奇制胜。这启示我们,若想在商战中成功,就要求有出奇的经营思想、出奇的产品、出奇的经营技巧、出奇的销售方式和销售服务。
    市场瞬息万变,如何在这种“万变”的环境中取胜?关键是把握好“时间”这个变化的要素。“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现代竞争经验的总结。时间之所以会等于金钱,是因为时间可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资金的价值。在市场经济当中,同样数量的货币,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会发生变化。而且,时间也会影响资金的周转周期和周转速度。企业的资金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这种周而复始的运动,就是资金的周转。资金周转一次的时间越短,在一定时期周转的次数就越多,占用的资金总额就越少,等量资金带来的增值就越多,经济效益就越好。时间还会影响机会的捕捉,对于一个人来说,机会常常是自己事业腾飞的转折点,是成功的开启门,只有抓住机会,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成功者常常有这样的体会:市场多变,竞争激烈,机会常常是昙花一现,稍纵即逝,永不再来。如果不能迅速地看准和抓住市场闪现的机会,反应迟钝、拖拖沓沓,就会被他人捷足先登。我们要十分重视“机会成本”,对时间要争分夺秒,有机会就要果断出击。
4、物与我。
    物与我的统一,即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统一。万事万物都有其存在的依据和其运行的机制,不能被强求,不能被创造,经济事物也不例外。在现代市场经济当中,有许多客观的经济规律,例如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供求关系、价格规律、学习曲线、规模经济等等。要想在商战中取胜,必须认识和利用各种经济规律。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必须认识到,我们在经济规律面前不是无所作为的,应该主动地,积极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一方面在认识规律过程中发挥创造性、能动性,解放思想,对规律形成新的正确的见解,培养自己的创新性思维;另一方面在运用规律创造财富过程中也要积极地创造条件,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使胜利早点到来。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是矛盾的统一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值得用一生去学。
    这里举个“先发制人与后发制人”的例子。商战中经常用到“先发制人,后发制机”的商业规律。先发制人者,力争抢先行动,先发于人,从而取得巨大成功。后发制机者,持重待机,后人而发,往往也能成就一番事业。竞争中的后发者之所以也能制人,在于他在某些方面明显优于先发先变者,他可以吸取先发者的失败教训,模仿先发者的技术,能以较低的成本进入市场,从而能取得比先发者较好的经济效益。但这里的关键是,后发者应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基础上,看准时机,果断行动,才不会出现因盲目行动而失之过早,因优柔寡断而失之过迟的局面。
5、虚与实。
    一般而言,无者为虚,有者为实;空者为虚,坚者为实。“虚”泛指企业在人才配备、技术攻关、财力集中程度等环节上的薄弱;“实”指企业在与其生存发展性命攸关的领域力量集中而强大。凡是构成一个团队战斗力的各种要素,譬如财力的大小、人才、制度、技术的优劣、众寡、分合,设备上的先进,部署上的周密,士气上的高低,心理上的勇怯等等都属于“虚实”的范畴。虚与实的结合点在于“避实击虚”。
    “避实击虚”主要指在市场竞争中,要避开对手的强点,在对手虚弱却又是性命攸关的领域有所作为。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求在攻占市场目标、领域方向的选择上力求能根本上调动对手,“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其次要把握攻占市场的时机,避免同正处于士气高涨、斗志旺盛的强大对手作正面交锋,先通过各种手段瓦解对手的士气、消磨对手的斗志、削弱对手的实力,待它失去锐气,呈现虚弱之象时实施突然而凌厉的打击,即“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以治待乱,以静待哗,此治心者也。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无邀正正之旗,无击堂堂之阵,此治变者也。”;集中优势兵力,在全局或局部上造成“我强敌弱”的有利态势,各个歼灭敌人,乃是“避实击虚”不可忽略的环节,“识众寡之用者胜”。正如我们现在是大学生,十年以后想成为那种住别墅、开宝马的大人物,目标可以定得很高并把它作为一面旗帜,但当紧的还是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以优秀成绩毕业拿到文凭,先三千五千干起来,然后再挣一个月十万八万的。这里就体现了有步骤的行动、阶段性目标与远大目标内在的统一,也就是虚与实的统一。
      虚实统一关系运用于商战就表现为“积少成多,积微制胜”的策略。海之所以成为汪洋,是由于一点一滴的积聚;高山之所以巍峨,是由于一抔一抔的泥土的堆积。在商战中亦是如此,成功者大都是怀着“大事必作于细”的信念从一点一滴做起,积少成多,积小胜为大胜,最终成就一番事业。在市场角逐中,有时要“见小利不动,见小患不避”,但如果小的较量属于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要每利必争,每战必胜。许多企业家都是靠“避实就虚,化整为零,积少成多”的战略,最后战胜强大的对手。实行积微成多的谋略,必须做到位卑而心怀大志,对前程自信。如果自惭形秽,怯战却步,胸无大志,便永难跃过龙门。同时还必须具备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扎扎实实、埋头苦干的精神。
6、利与害。
     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是完美的,有其“利”的一面,必有其“害”的一面,利害相互依存、相辅相成,有“害”的一面才有可能“利”的存在。而且,事物的“利害”关系常常能相互转化,在特定条件下事物“利”的一面随着客观条件的改变在另外一个特定的场合很可能成为事物“害”的一面。举个人所得税例子来说,个人所得税虽然有利于实现更大的社会平等,但它以牺牲社会效率为代价。当政府把社会财富重新再分配时,便减少了对辛勤工作的激励;结果人们工作少了,生产的产品与服务也随着少了。换句话说,当政府想把经济蛋糕切得更均匀些,这块蛋糕就会变小了。“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在许多情况下,利与害的界限并不那么明显,也正是由于这种情况,人们往往要面临交替关系,做出自己的抉择。认识我们面临的交替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人们只有了解他们可以得到的选择才能做出良好的决策,社会不应该仅仅由于环境控制降低了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而不再保护环境,也不应该仅仅由于帮助穷人扭曲了工作激励而忽视他们。由于我们必须面临交替关系,所以作出决策就要比较可供选择的行动方案的成本(害)与收益(利)。
     由于科学判断、价值观以及立场的不同,人们对同一事物的利害观可能不尽相同。社会资源是稀缺的,以致我们面临的很多博弈都是“零和游戏”,这就意味着当你分到的蛋糕多一些时别人的蛋糕就会小些,你的发展机会就是他人的生存威胁。如此,当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以自己的利益为核心,棺材店的老板每天盼望多死人,医生想的是每天多些病人,消防员期望多发些火灾,这个世界会成什么样子?
     所以,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利害”观,以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为基准,把决策方案的利与害综合起来考虑,做出正确的行为决策。“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杂于害而患可解也”,事物有利的一面是我们要达成的目标,洞悉它是我们行动的巨大动力的根本来源,是行动的信念;事物有害的一面是我们可能或将要遇到的问题,预先充分考虑到这种情况,是为了成功达成目标扫清障碍。
      在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利害”关系必须遵守“趋利避害”的原则。在市场竞争中,任何一个企业无论实力多强,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都不可能占领全部市场。想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小的代价取得竞争的优势,唯一可选的道路就是趋利避害,扬长避短。在利害交错的情况下,趋利避害、扬长避短应遵循“两利相权趋其重,两害相衡趋其轻”的原则。趋利避害的最佳结构是“以己之长击人之短”,这样既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又能充分利用对手的劣势。
7、迂与直。
       通俗地说,“迂”与“直”的辩证关系就如“曲线”与“直线”的关系。大家都知道几何学中有个公理“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这在几何当中无疑是正确的,可在现实社会中则不然。假设两国军队发生冲突,双方都会选择能最快、最有效的到达作战地点的行军路线,而不是选择距离最短的行军路线。为什么呢?因为距离最短的行军路线可能行军成本是最大的,这样就可能出现行军间的空间最短所需花费的时间却是最大的。
    我们常说的“曲线救国”也是“迂直”辩证关系的经典例子。由于受资源、能力以及其他条件的约束,你无法一蹴而就实现自己的目标。你能做的就是把目标进行细化,细分为一个个阶段目标,采取“以时间换取空间”的策略或者是“以退为进”的策略,退一步是为了将来能进两步,这就是“迂”与“直”的辩证关系中的“以迂为直”策略。
     无论是事业还是生活,都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曲中有直,直中有曲,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迂直”的辩证关系为我们的商战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商战谋略。无论是商场老手,还是初涉商海的新手,谁都不能指望一口吃成个胖子。在商场的对抗和竞争中,竞争双方都会尽力干扰对方的计划,破坏对方的行动,拖延对方的时间,降低对方的效率。因此,在竞争中我们不可能永远只走直路,在迂直问题上要努力地做到往长远看,正确地预见未来,勇敢地对待困难,清醒地看待成绩。既作顺境中的好汉,在大好形势下不陶醉,又作逆境中的英雄,在压力危机下不动摇。
     “以迂为直”之计应用在时间管理上,就是以持久代替速胜。在时机以及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讲究兵贵神速,速战速决;在条件不具备、时机不成熟的时候,要从长计议,在持久中保持实力,在持久中积蓄力量,在持久中等待战机。不看条件和时机而一味求快,常常会招致不必要的损失,延缓成长、壮大、取胜的进程。
8、势与节。
     《孙子兵法·势篇》中写到“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势也;鸷鸟之疾,至于毁折者,节也。故善战者,其势险,其节短。势如扩弩,节如发机。”这是对“势”与“节”辩证关系的精炼概括。
    什么是“势”?老子说:“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天下的万物都是由“道”而产生,再由“德”去滋养,由“物”的特性给予形体,最后再由“势”实现我们的成功目标。著名的战略管理专家李海波先生把“势”归纳整理为“内势”、“外势”、“时势”、“地势”、“气势”、“形势”、“名势”、“权势”、“局势”这核心九势。
    老子在《道德经》推崇“以柔胜刚、以弱胜强”的谋略思想,通过寻势而发,最后达到“天下莫能与之争”的大成境界,这对我们的为人处世、商业实践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人处世,“势”不可少,“见小曰明,守柔曰强”,先识势,以定大局,这需要我们善于“审势”,善于从小处发现大势,从细微处获得强大的根本,从错综复杂的局面中,“执一守中”,发起势端,成就非凡的事业。
     商业经营也需要把握“势”:“内势”、“外势”、“时势”、“地势”、“形势”、“局势”。“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经营成功与否很大关键在于能否把握“势”道。商业有句名言“小老板做事,中老板做市,大老板做势”,企业应当先谋势,再谋利,才能发展壮大。
   “战胜之威,人百其倍,水之弱,至于漂石,此势略之要也”,“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善战人之势,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要成功必须学会“造势”并灵活运用它。
在寻势而发、为人处世过程中,要把握度的问题,不能太“势利”,这就是“节”。从势与节的辩证法入手,把握“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的规律,从有所为的凡人到无所为的“圣人”,成就完美的人生。
9、全与偏。
    “不足谋全局者,不足于谋一域;不足谋万世者,不足于谋一时”,启示我们要有全局意识和远见。
     对“全”我们应该从两方面来理解。其一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之道”,要求能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种手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瓦解对手的抵抗意志,打击对手的士气,不费“一兵一卒”达到自己的战略意图。这是一种理想的境界,“可遇不可为”,不可强求。其二就是“破中求全”,要想在行动中得到自己想要的某些东西必须付出某些代价,这就要求我们力求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收益。
    在我们为人处世、商业实践中,“全胜”思想与“破中求全”策略的辩证关系体现为“远大理想”与“阶段性目标”的辨证关系。我们要灵活地处理这两者的辩证关系,既要高瞻远瞩,能站得高看得远,思想既要深度也要有广度,又要脚踏实地,从当前的实际出发,提出阶段性目标,“千里之行始于脚下”,一步步迈向成功大道。须知“十全十美”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不如退而求其之,“集中优势精力各个击破”,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轻重缓急、主次之分,抓关键,重点开拓与大局息息相关的领域。突破重点领域之后,要适时适地扩大战果,由点及面,实现全面的胜利。
    商业竞争中,如果我们处于绝对劣势,我们就要精心谋划使我们每次博弈都能“敌分我专”,扰乱对手的战略,使对手分散他们的实力,而我们务必集中实力,力求在全局或局部博弈中处于相对优势的态势,集小胜为大胜,以时间换空间,悄悄完成优劣态势的转换,从而夺取全局的胜利。真正的成功者,其事业的规模绝不会铺得过大而总是在自己可以把握的范围内采取行动。这样就保证了可以集中优势,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带动全局。成功者为了长远的发展目的,一般都不惜牺牲眼前的一些小利益,甚至投入一些成本,以扩大今后的销售并且由此而建立信誉。
10、知与行。
    对知与行的关系,中国古代思想家曾有过许多精辟的论述。荀子的“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朱熹的“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知而弗为,莫如勿知,亲而弗信,莫如勿亲”;“山居者知山,村居者知林,耕者知原,渔者知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辩证地运用知与行的关系,应该做到“不以法为守,而以法为用,常能缘法而生法,与夫离法而合法”,不要死守教条,要能够在实践中根据旧的规则创造出新的原则、理论、制度、战法,与时俱进,生出新颖的“道”来,做事情要追求“神似”,即精神核心要“合规律”,不要追求“形似”,做事情不能从“本本”出发,书本上怎么讲的就怎么做,不求甚解,没有吃透其中的“道”,只是抓住了它的皮毛,“形似而神不似”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做事情要着眼于实际,条件改变了事物就有所变化,但是只要决定事物性质及发展趋势的条件没有发生质变,那么旧理论、规则、制度、战法等其中的核心内容依然有效,思想理念无需做重大改变;一旦事物的运行机制发生了质变,就得探索事物运行的新规律,据此创造出新的理念、新的制度、新的技术、新的规则、新的产品。世间万物无时无刻不在变化当中,都有其出现、发展、繁盛、衰弱、消亡的规律,两种貌似毫无关联的事物,如果借助于新技术、新渠道、新理论会发现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实践是迈向成功最关键的一环,不要忘记真实的世界。实践,实践,再实践,实践才能出真知。

责任编辑:
0
欠扁
0
支持
0
很棒
0
找骂
0
搞笑
0
软文
0
不解
0
吃惊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