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头围了一群停步的路人,仔细一瞧,才知是一对父子在那里求助。
男子用粉笔在地上写了一封“求助信”。他们与其他乞讨者唯一的不同是穿着很好。
那段字的大意为“我被偷,请好心人帮忙给点钱买饭吃,并能凑足返乡的路费”。围观者众多,而“出手”的甚少。
我也没有帮助,为什么会这样呢?想一想便有答案。近几年,街头乞讨人数多,花样全,“要价”高。一些指望不劳而获的人弃去尊严,毫不犹豫地装扮为乞讨者流窜于各商业中心。有的装残疾人,将腿裹住,或戴上墨镜再闭上眼,一天工作后竟偷偷骑着车“满载而归”。有的指使小孩加入,利用了人们怜少的心理,大捞不义之财。还有的造假在校获奖证书,骗说父母双亡,无法上学,请人捐款,继续学业。大多被揭穿的骗局使得许多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这便是近来颇严重的“乞讨者真假恐慌”产生的直接表现。
“假乞讨”的理应受到道德与法律的谴责与制裁。但是我更想提醒大家哪些对象即便他装或是真的也不应得到捐赠、施舍,并给以大家充分合理的拒绝理由。没有丧失劳动能力的青壮年,他们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即便是残疾人也应首先到民政部门申请残疾人的抚助金,学习一些适合自己的手艺,从事不受自己残疾影响的工作,实在不行再去申请特殊救助或寻求慈善组织的帮助。无人赡养的老年人,他们也应尽快寻求国家帮助。被遗弃的孤儿也是如此。
但是有些地方行政部门不能切实贯彻中央关于救助“弱势群体”的规定,加之一些真正的“弱势群体”没有依法寻求政府帮助的意识,他们认为唯一的出路就是乞讨。
社会需要揭穿欺骗人们同情心的“假弱势群体”,并监督国家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的救助工作,向“弱势群体”宣传求助方法,或直接帮助他们得到求助。
但在社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法律还不够健全,“弱势群体”的合法寻助意识还不强烈,国民素质也还有待提高。所以“乞讨者”必然要存在一段时间,这就需要“假乞讨”的人发发善心,莫抢了真正困难者的“生意”。“仓廪足而知礼节”,随着国富民强,法治的健全,人民的素质也会随之提高,“真假乞讨者”的上街乞讨自然都会成为一段历史。
【编者按】是啊,衷心的希望,有一天,我们将看不到那些乞讨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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