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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奇幻

  • 儿子的效仿让父亲感到愧疚

    暑假的一天中午,爸爸下班回家,开门时,却不见小狗“汪汪汪”的在门内叫着迎接他,他感到诧异。忙开门进屋一看,只见刚满五岁的儿子兴高采烈地扑到他怀里,并模仿大人的口气告了小狗一状。他说:“爸爸,我把‘好吃猫’关在冰箱里了!”“为什么?”“它太可恶了!乘我上厕所尿尿时,弄坏了我的拼图,还偷吃了我的蛋糕!”“咳!那你也不该将它关在冰箱里呀!”爸爸一边埋怨儿子,一边打开冰箱放出小狗。可怜的小狗冻得浑身只打哆嗦。爸爸抱起小狗心痛地对儿子说:“看你把它冻成这样,我再晚点回来它就没命了!”“何该!谁叫它做错事呀,做了错事就得关‘禁闭’!这也是跟你学的……”听儿子这么一说,爸爸的心好象被人捅了一刀难受。他真后悔不该把部队处罚军人的手段用来管教儿子,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和扭曲。他将小狗放在左手搂着,然后腾出右手抱起儿子深感愧疚地道:“乖孩子!从今以后,爸爸再也不关你禁闭了,你也不要再关小狗禁闭了,好吗?”“难道做了错事也不关禁闭吗?”“对,做了错事也不用关禁闭。”“真的!”“骗你是小狗!”“哇!太好了,我再也别担心关禁闭了……”看着儿子天真无邪的高兴劲,爸爸眼里涌出了惭愧、内疚的泪花。接着儿子不解地问:“为什么做错事都不用关禁闭呀?”“因为做了错事可以改嘛,改了就是好孩子!”“可小狗听不懂话怎么改呀?”“那我们就帮它改呗!”“怎么帮呀?”“比方说,你拼好图后,人要离开时,最好拿张硬纸版将它盖住……”还没等爸把话说完,儿子忙又接口道:“爸,我明白了,以后我会把好吃的放在小狗吃不着的地方。”“对,你真是聪明的‘一休’!一点就通……”

    2012-02-09 11:09:06 作者:陈绪生 9570 0

  • 黎明前的诱惑

    (上)“披件衣服吧,——胸脯露多了!”维维点燃了一根烟,转而说完,低头在她的胸脯轻轻吻了几下。依依小姐端起酒杯子,一口而尽,慢慢吞吞地说:“怎么,我穿多穿少你管得着吗?”烟花盛放在夜里,她的美丽是黎明前最致命的诱惑。这一带欢庆年例的古风,让这里的人拥有了更多的夜生活:老老少少欢聚村中戏场,观赏演出,烟花底下,商贩吆喝声不断,亲朋好友吃喝畅聊,偶尔盯着台上的美女看上几眼,不亦乐乎!这几天维维都没有怎么睡好,让他着迷的轻音乐戏班只有“春花”一班艺术团,而这一班里面能让他着迷的只有依依小姐。元宵佳夜,依依把身子给了他,而她便躺在第一招待所的床上安静地喝着酒。几大杯下肚子之后,她便如登台唱歌时那样呜呜地唱起流行歌曲。维维在床边找了很久,找了大半天才帮依依找到了外套,而依依却不愿意披上。暗黄色的灯光,照着依依的脸,白净中带一点绯红。她心里暗暗叹慨:在戏台上我被人调戏,内衣都被脱光了,怎么不见你来叫我穿多点?——不过,算他还有点人性,得到了我的身子还会说两句傻话来问候问候我。长夜漫漫,她早习惯在寂寞中如何满足自己的需求。她上台唱歌,唱的是艳歌,台上跳舞,跳的是艳舞,这些年,她已经记不得那些曾经睡在她身旁的男子的名字了。她透过半开的窗,望着外边,天那边已经微微发白,她第一次等待黎明。她自加入艺术团唱歌跳舞,便觉得黑夜是漫长的,每一个呼吸,每一次梦醒,她讨厌台下那些流氓的呐喊;她越想挣脱命运,却越容易陷得越深。她迫于生活,又岂止一次献身给流氓!最让她迫不及待的,这一夜,她竟然在期待黎明,是在第一招待所睁着眼睛傻傻地等着。维维见依依不肯穿上衣服,摸摸了口袋,似在找什么。“还不需要埋单!我说了,陪你到天亮。”依依并不想他像其他男人一样,结了帐便不见了踪影。他在口袋里摸了许久,听依依一说,便把手伸了出口袋。他吐完最后一个烟圈,便走到门口,推上了门,说:“天快亮了,我到外面给你买点早餐。”“回来!”依依急促地叫,“天还没亮,吃啥早餐,南北方都没这个习惯。”他重新回到床边,门半开半闭,两个人抱在一起,一阵热吻过后,维维把话送到她的耳畔:“披件衣服吧,——胸脯露多了!”依依听了,苦叹气笑了。她情不自禁地把自己的内衣一件一件重新脱掉:“你说的是反话吧,你们男人都爱这样。”维维把她的整个胴体迷恋在心里,但还是有点心疼她。他帮她一件一件地穿上内衣,动作显得小心翼翼。“怎么,我已经是你的人了,还不好意思碰我?”依依小姐把身子靠了过来,她也留恋这个男人身上的温度。他轻轻躲开,很快便闪身到了门口,说:“天快亮了!我下楼去给你买早餐。”“不碍事?”她眼里闪烁着晶莹,这是她第一次用眼泪挽留陪她过夜的男子。维维闭上眼睛,还是说了一句话:“不碍事,这里我熟路。”“会回来吗?”“是的,我只是出去买早餐。”“维,你什么时候回来?”“放心吧,依依,会在黎明之前。”门被维维关上后,只在一转眼间又被打开。依依有点激动地站了起来,身上只穿着内衣,是黑色蕾丝系列。她问:“这算你黎明之前的归来吗?”“披件衣服吧,——胸脯露多了!”维维留下这句话后便关上房门,真的下楼去了。那奔跑的脚步声,在楼梯与回廊之间久久回荡。[NextPage](中)依依想起维维的那句“披件衣服吧,——胸脯露多了!”,眼泪接着涌了上来,她是何等一个风尘绝美的女子,竟然会被这一句激情过后的问候搞得魂不守舍。她竟然期盼一个男生的归来,这是她从来没有过的举动,她不禁害怕了。门被打开了,进来的不是维维,而是她戏班里的团长秘书小蜜。这个女人红粉当面,身段多姿,与依依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小蜜进来没有发出声音,她并不希望有人知道她曾经来过。“不是他回来,你会很失望吗?”小蜜瞧着依依身上披着的外套,是一个男生的牛仔衫,她不屑地说,“哟,你也会给自己穿多一件,在男人面前曝光不是你常用的把戏吗?”“披件衣服吧,——胸脯露多了!”依依学着维维的语气。小蜜收起了阴沉的笑容,走上前去,拉起了依依的手:“走,跟我回艺术团,酒吧那些老板等着你。”依依紧紧裹着维维的牛仔衫,死也不肯走出第一招待所的房门口。她的手被小蜜拉得生痛,她心里一横,大声地喊了出来:“放手!”小蜜一怔,瞪着着依依,显然,没有松开手的意思,她狠狠地说:“你,你这是干什么,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干什么!”依依甩开了小蜜的手说:“我不回去,我很清楚!”小蜜一手扫了过来,给了依依一个巴掌。她把依依的脸打得通红,似乎很满意自己的杰作。“呜呜”,“呜呜”,这不是依依在唱歌,而是委屈地哭出了声音。依依一边忍着痛,一边想:自己虽是一个风尘女子,难道就没有资格真心陪伴自己喜欢的男生等待黎明?她很不甘心,她也是一个女生,同样对美味的早餐充满了期盼。“你自己有多贱,团里人又不是不知道,你现在穿那么多,你不觉得恶心吗?”小蜜话没完,手已落,又是一个狠狠的耳光朝依依使去。“呀!”依依还是痛叫了出来,但她手里还紧紧抱着那件蓝色牛仔衫护着自己。小蜜见依依死肯抓着牛仔衫不放,便抢了过来。“你松不松手?”“死也不松!”小蜜举起的手挥然而下,依依竟然闪开了。小蜜见自己打了个空,怎么也没想到依依敢闪躲还手,而且不为别的,就为了一件蓝色的牛仔衫。小蜜胡乱地拨着依依散乱并且燃着玫瑰红色的头发,嘴里不停地骂着:“贱人!”“蜜姐,你就放过我吧,我不想回去了,我只想过点自己想过的生活。”依依挣扎推着小蜜说。小蜜力气一步一步地后退着,她脚一滑,一下跌倒撞到了桌角,额头马上冒出了血珠。她用手轻轻摸着额头,见手已经染上了血,也不禁害怕了起来,也无法答上话来。依依见小蜜受伤了,转身去抽屉找药水和布片,可当她刚蹲下准备帮小蜜包扎的时候,顿觉眼前一阵白药水洒过,她马上感觉到全身疲软,泛起了朦胧的睡意,手一松,蓝色牛仔衫滑落到地板上。小蜜对着看了很久自己的伤口,踩着地上那件牛仔衫,眼里充满了邪欲,狠狠地说:“你的身子,不是你自己的,这是你一辈子也无法改变的,维维也不会帮你改变。”[NextPage](下)“唔……唔……”“啊……”“唔……”依依抬起头看时,望见的正是小蜜叫来的一个秃头大老板,在药力的催情作用下,她睡眼朦胧地脱开了自己的衣服,直到一丝不挂,她的身体情不自禁迎合着秃头汉扑上来的动作,而心里却在淌着血。她竟然开口说了如此的一句:“披件衣服吧,——胸脯露多了!”秃顶汉停止了动作,见她开口说话,便张着嘴巴一下强吻了下去,堵住了依依的嘴巴,此时此刻依依作的挣扎都是徒劳的,就连最后的一句“维维”也没有来得及喊出口。小蜜站在门口四处张望着,看了看表,显得不耐烦地说:“我的大老板呐,你可真难侍候,你是不是憋了很久了?弄了她那么久还不好?”“快了,快了!”房里面传出了秃头的声音。小蜜走到走廊尽头,向下一望,她见到了一个男生的身影,她没有感到害怕,而是坐在房门前的凳子上,嘴里阴阴地笑着。虽是接近黎明,但丝毫猜不出明天的天气好与坏。维维提着早餐,匆匆地赶了回来,人已经到了第一招待所楼下。依依躺在那里,像一具木头,一动不动,任随秃头在她身上发泄。她隐约可以窥见窗外那天边白了一圈,她是多么渴望见到黎明,一个血红的太阳,一份他为她亲手买回来的早餐——她愿意为了他,穿多了一件外套,原因很简单,并不想让自己穿得太少。秃头在依依身上扑上扑下,扑前扑后的,他端详着依依的酮体,竟然是百般迷恋,丝毫不舍放手,他得不到的也要毁坏,别人也休想得到。他开始使用暴力,大巴掌大拳脚地击打在依依身上。依依忍受不住的时候,当她想张开口喊“维维”的时候,眼前又是一阵白药水飘过,她便连叫也不再叫了。她没有闭上眼睛,但像足睡了过去,她的鼻尖泌出一粒一粒的汗珠,用不上力气来抚摸,禁不住地在心里呜咽起来。维维提着早餐跑了上来,刚到转角便被一个女人拦腰抱住,他明显感到身后的两团汹涌顶了上来,他不禁心神恍惚,耳根发烫。他转过身一看,见是小蜜,便礼貌地问候:“是你!”“对,是我,和依依一个艺术团班子的,但是……”小蜜说完,便指着额头上的伤口嚷着,“痛!”维维很单纯,总很容易相信周围的事情。他问:“你这是怎么了?”“依依她不要我了,也不要你了!”“什么意思?”“我来房间里劝她回去,然后报名读成人大学,没想到她拒绝我还不止,还动手打我,你看看我的额头。”小蜜装作很痛的样子,死肯要维维帮她抚摸几下伤口。她说:“维维,你真好,可依依却背叛了你,亏你还为她买早餐。”“小蜜,你说依依把你打成这样,那她现在在哪里?”小蜜转过身来,用手指着房间,什么话也没再说。维维知道依依在房间里,他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很大,他怎么走也无法走到她身边;他又觉得这个房间很安静,他听见她在房间里的呻吟声,这一切让他的心被掏空了似的,没有了任何感觉。小蜜见他已经相信了她,便拉着他一下子打开了房门,进了去。维维是不愿意见到这个房间的,或者说是他不愿意见到这个房间里面发生的一切:秃头像一个野兽扑在依依身上,而依依也是赤裸着身子迎合着秃头的动作,而从依依嘴里发出的声音,让他觉得受到了莫大的耻辱。秃头见有人闯了进来,本是吃惊不少,但见到小蜜在旁,便没有停止动作,还笑咧咧着说:“兄弟,这货色不错,你等会也值了,等会——”[NextPage](黎明篇)他是希望吹熄了灯,让一切恢复黑暗,黑着的时候,他便什么也看不见。“依依小姐,你所做的一切总能给我带来惊喜,看来,我买错了早餐。”维维吃力地把这一句话说完,身子摇摇晃晃的,身子退了几步,显得没丝毫平稳。小蜜赶紧凑上维维身前扶着,接过他手上的早餐狠狠摔到依依身旁,冷冷说:“好好享受吧,大美女!”依依挣扎着,但药力没有散去,想说话又说不出,见到维维的样子,她心里一下子便碎了,她不知道以后怎么去面对他。她缓缓闭上了眼睛,眼角拉了两条长长的泪痕,她就像在安静地呜呜地歌唱。小蜜强拉着维维出来,她开了个房间,只有她和他两个人。可维维刚出房门便想往房间里回去,显然是为了依依。小蜜便闪身转到他的身前,一嘴吻了下去,一秒,两秒,三秒……直到维维不再挣扎,呼吸从气愤到将近没有。她轻声说:“黎明之前,可以陪陪我吗?”维维没有任何表情,默默念着:“黎明之前?……黎明之前,早餐……”小蜜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脱落到地上,她的身子慢慢地靠向了维维。他眼里浮现的是依依精美的内衣,诱人的胴体,仿佛她就在这一个房间里。他迎着小蜜伸开臂膊,向前一抱,手从她乳房伸到背后,而小蜜感到乳房像触电,升了一道热,瞬间,快感传遍全身。而在维维眼里,他拥抱的就是依依,拥抱的就是依依的歌,依依的舞,永远忘不掉的一切,也是黎明之前的早餐。秃顶老板早已经扬长而去,没有留下一张钞票,而依依早已不在乎,倒是小蜜以为他是一个大老板,不惜花却心计来安排此事,没想到,最后连开房间的钱也亏了。依依在地上捡起那件蓝色牛仔衫,紧紧抱在胸前,坐在床沿上哭着,她心里祈祷着:老天,我能等到黎明吗,他在黎明之前会回来吗?她透过窗边的空缝,见到天边又白了两圈,黎明已经到了。她幽幽地唱了起来,她披着一件蓝色牛仔衫一步一步地起舞了,她的歌声是寂静的,她的舞步是空灵的,她在等着他回来……小蜜躺在维维身上已经睡去,而他的心情渐渐地平静了下来。他心里惦记着的那个房间,就在东边日出的方向,他听到了熟悉的歌曲,像是在呜咽,他仿佛看到东方有一个踏着幽灵舞步的天使——依依,我会回来,伴着黎明。他轻轻推开小蜜,快步走出了房间,一下子把门反锁了。惊醒过来的小蜜害怕异常,她害怕事情暴露后依依会去报警,便使劲拉门,却发现自己已经被反锁,心里一下子冷了下来,她惊慌地问着门外:“维维,你干什么去?”“买早餐。”【编者按】有时候温暖存在于不经意间的只言片语,不是因为语言多么动人,而是因为它发自肺腑,靠掠夺所获取的永远都不会是幸福。小说写的很现实,发人深省,如果多加一点“阳光”或许会更好。——计都

    2012-02-08 22:08:02 作者:李维师 9570 0

  • 四季的尽头

    【有那么一刻,想和你一起陨灭】“许夏,你给我醒过来!你给我醒过来!”“小姐,小姐你冷静一下。我们会尽力的。你先不要激动。”无数白色的身影拦在我的身前,一点点地把许夏的躯体淹没。我无力地跪在冷冰冰的地板上,手术室的大门似乎隔开了两个世界,狠狠地拉开了我和许夏的距离。他远远地走了,将我遗弃在茫茫的人海之中,铺天盖地的冰寒席卷而来,一点点地撕裂着本来属于我的世界。“宁春,宁春。你还好吧?没事的,我在这里陪着你。”听见有人呼喊着我的名字,但是我的脑海里只有许夏对我的一眸一笑,一点一滴。曾经我们是如此地接近幸福,是如此地渴望走到永远。现在的一切仿佛再次回到原点,不,是比原点更加遥远的绝望。我看着紧紧闭上的手术室大门,门上那盏通往地狱的大灯,无数的回忆冲击着本来就凌乱的大脑。许夏,你说过的。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带上我。那么你走的时候,记得你的承诺。【回忆,是一段不会磨灭的旅途】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尽管模糊,但是轮廓依然清晰。许夏,是你自己说在那一瞬间喜欢上我的。那天的大雨,你穿着一套笔直的西装,撑着一把雨伞走在校道的中央。而我作为一名大一的新生,因为忘记带上雨伞,只能在滂沱的大雨之中和几个朋友脱下鞋子,往宿舍大楼跑去。说起来可笑,竟然因为低着头结结实实地撞在你的肩上。看上去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就这样有了第一个不起眼的交点。哪怕在你眼里我只是蛮不讲理的小师妹,而你就是一个成熟高大的学长,我们还是出乎所有人意料地走到了一起。你说,在我身上有你所失去的东西,那一个滂沱大雨的午后,从我身上感受到的正是那种巨大的吸引力。呵呵,你说的话总是喜欢带上感性的语调,让我身上所有的任性都无从发泄。我曾经在你手背上狠狠咬上一口,曾经将你部门里面重要的文件一下子撕成粉碎,曾经在众人面前扇了你一个大大的耳光。曾经的曾经,太多的曾经伴着我们走了五个年头,原来一眨眼我们都已经长大了。许夏,回忆是一段不会磨灭的旅途。我在呼唤你回来,你又听得见吗?【放心,我永远会在你的身边】“醒来了?”睁开眼睛是秋雄的面孔。肩上披着一件厚厚的大衣,满满的都是他的气味。“昨天没多少睡吧?我来的时候看你就睡在椅子上,怕你着凉了。让你好好睡一下。”夕阳透过秋雄的金头发,带走我的睡意。似乎每到这些时候出现的人,总是秋雄。似乎从一开始他就生活在所有人的非议之中,在我们还在学校乖乖读书的时候,秋雄就早早染起了标志性的金头发,打起了耳洞。学校里所有的人都不敢靠近秋雄。他用一种高傲的态度给自己驻了高墙,只有我知道那扇门的地方。或许是一起长大的缘故,我从来没有想过和秋雄在一起会多么的引人注目。可能是有了秋雄,才有了我一贯的小公主性格。从小到大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他总是第一个站在我的身前,替我挡开所有的烦恼。“秋雄。”我紧紧地挨着他的肩膀。他结实的肩膀是我最熟悉的地方。他轻轻地应了我一声。“如果许夏回不来了。你就点点头。如果许夏还在,你就摸摸我的头。好吗?”时间顿时像凝固了一样,让所有的人窒息在那一个刹那。我一直握着秋雄的手。他轻轻地点了点头。放心吧。我永远会在你的身边。【如果可以,请你们离开他】秋雄陪我打开病房的门,许夏正安详的躺在纯白色的病床上,平静得像一尊高贵的塑像。“许夏。”我轻轻地唤着他的名字,他没有给我回应。我坐在他的床上,泪水已经不断冲击着我的眼眶,我开始使劲地摇着床上的许夏。“许夏!你给我起来!你给我起来!”秋雄靠在墙上,看着那个失控的我,没有说一句话。“你们在干什么?我哥刚做完手术,你怎么能这么对他?”说话的是许冬涵,许夏的妹妹。她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我对许夏的身体又捶又打。“冬涵,你告诉我,你哥他会没有事的,他会没有事的。”许冬涵似乎变成了我最后的一颗稻草,只要她一说,许夏就会马上恢复和以前一个样。许冬涵甩开了我的手,走到许夏面前,重新将他的被子盖好。“宁春你没事吧?”秋雄站在我的身后,拉住了我的手。“要不我们先走吧。等他醒过来之后再说。”“不行,不行。冬涵,你说话啊,冬涵。”我从来都没有那么清晰地听见自己话语一点点地崩溃,最后的两个字已经断裂成无数个零散的碎片,弥漫在狭窄的空间里面。“如果可以,请你们离开他,永远。”冬涵转过身,我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她的一句话如此准确,凶狠地刺中我的内心。我感觉到突然全身被抽干一样,眼前一黑。“宁春!宁春!”【命运,请你不要毁了我的全部】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雪白的病床上。秋雄依然坐在我的床边,为我削着苹果。“呵呵。”我捂着自己的头,傻傻地笑了起来。“你笑什么啊?”“想不到我和许夏现在竟然做着同样的一件事。秋雄,我现在总算体会到一点许夏的感受了。”秋雄愣愣地看着我,看着我捂着眼睛的傻笑,过了许久才发现怎么捂着眼睛,液体还是滑过我的手心,懦弱地暴露在秋雄的眼前。许夏他答应过我的。秋雄,他说过的,在他手术之后会记得我的。三个月前,医生发现许夏身体有一个不大不小的肿瘤,不切除的话就会危害到他的生命。但是手术有遗失记忆的危险性。然后那天晚上是我在许夏怀里最久的一个晚上,我要死死地抱着他,在他的胸膛上留下我的痕迹,哪怕他手术之后变得一无所有,当他闻到这股味道也会记起我的。一切都是说好的啊,一切都是说好的啊!“秋雄。我去见许夏最后一面了。然后,你陪我回家,好吗?”“宁春,回去,好吗?”我从来没有见过秋雄这个表情,他的眼神好像有力地穿透了我的灵魂,在一刹那看到了我的软弱。“许夏已经忘记你了。宁春,我已经告诉你许夏回不来了。”秋雄把我紧紧地抱入怀里,许冬涵的话仿佛扎根一样地在我的脑海里盘旋。如果可以,世界要让我永远离开许夏。可以的。命运,不要将我生命的最后意义毁了就好。生命的最后意义,就只剩下秋雄了。【重逢,是撕心裂肺的绝望】“同学,你好。请问你旁边有人吗?”阳光透过图书光巨大的落地窗洒在我的手臂上,身边的椅子被轻轻地拉开来。我的耳机里面依然飘荡着几首悠扬的外国爵士乐。我将头倚在窗上,不用看也知道是谁。“秋雄,你店里就那么闲吗?还有空来图书馆陪我。”“呵呵,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我笑着摇了摇头,窗的那头满满都是秋雄头发的金黄色,恰好地和阳光融为一体。“秋雄,我想喝点冰饮,帮我去买吧。就在门口左转。”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许夏会在这个出现,跟以前的每个场景一样。他平静的脸庞带着一副大大的黑色粗框眼镜,怀里仍然是一堆参考书。我心里随着许夏慢慢走近,紧紧地扭成一团。我手中的笔开始不自觉地颤抖,写出一个个极度扭曲的字,凌乱地出现在纸张上面。“同学,请问这里有人吗?”他轻轻地拉开我对面的椅子,话语就像轻轻的一阵风,抚摸着我的皮肤,没有给我回绝的机会。许夏,许夏,你听得见我的呼唤吗?对面的许夏依然低着头,长长的刘海遮住了他具有魔力的双眼。过去再次如潮水一样袭来,眼泪不听话地一下子涌到眼边。阳光下的许夏,仿佛跟我隔了一个世界般的遥远。秋雄就在这时候拿着一支冰饮,从阅览室的大门开始向我这边走过来。许夏!我朝着对面的许夏大叫了一声。然后突然捉住他写字的右手,朝着他的手狠狠地咬了一口。啊!许夏不禁发出一声大叫。不容他发话,我马上推开椅子往秋雄的方向跑过去,一下子拉着他的手跑出了图书馆。黄昏的图书馆,直到跑出去,看到头顶上是无边的天空,才发现自己早已在这片天空下泪流满面。我坐在台阶上,挨着秋雄的肩膀,任由着滴滴答答的泪水落在光亮的大理石上。秋雄,一切都回不来了。回不来了。那是融化在眼泪里的一句话。【来自冬天的告别】“我和我哥会去伦敦那边接受深度治疗。他的情况还是很不稳定。有的时候记得起一点东西,有的时候却什么都记不起来。”许冬涵裹紧她身上的大衣,不知不觉已经入冬了,她的话语化成一团白气,飘向陌生的远方。“许夏在那边,会过得更好的吧。”秋雄站在我的身边,给我披上一件褐色大衣。一阵透心的微凉直钻心底,“这算告别吗?冬涵,为什么许夏不自己来?”许冬涵看着我,轻轻地摇了摇头。“你不懂的,宁春。”你不懂的,冬涵。或许,他会回来的。他还记得我的名字,或许曾经有那么一刹那,又或许只是我的幻觉。我的眼泪早已化成冬天的冰雪,在眼睛的尽头凝结成巨大的冰川。许冬涵的身影在最后化成一个遥远的冰雕,宣判着我最后的死刑。“宁春,你什么时候可以放下许夏?”回去的路上,天气冷得像把世界的所有都冰封一样。“秋雄,我累了。”秋雄戴着一顶大大的帽子,走到我的面前,慢慢地弯下腰。“我背你吧。”他用他的后背承载起我所有的重量,在这么一个寒冷的天气之中,走在寒风之中,秋雄后背的暖气慢慢地传遍我的全身,本来急促的呼吸声也开始慢慢地平缓了。“宁春,我知道有一个可以让你忘记许夏的方法,你愿意听吗?”“什么方法?”“我要你做我的女朋友。我会一直在你的身边,永远记住我们的一切。”【陪着我,最后疯狂一次】这是许夏离开的日子。夜,飘着细雨,弥漫着人与人的每一寸距离之中。“宁春,他要走了。”“恩。”雨点滴落在我的脸上,冰寒得让我麻木。“走了,你就可以接受我吗?”秋雄的声音依旧平稳地环绕在我的身边。“秋雄,你可以陪我,最后疯狂一次吗?我想在最后看他最后一眼,将以前的所有都还给他。”我从来没有坐上过秋雄的摩托车,但是现在我却感到雨点变成了一把把利刃割在我的脸上。秋雄一声不吭地坐在前面,摩托车像脱离控制地穿梭在城市之间。机场的轮廓已经呈现在夜色之中,许夏马上就要在这里永远离开我的生命了。想到这里,我紧紧地抱着秋雄的腰。最后一次赌博,无论结果怎么样,我想我都会我自己的答案。过了这个弯,就到机场了。秋雄的摩托车依旧开得飞快,就在转弯的刹那,迎面突然开来一辆急速的小轿车。在千钧一发的刹那,秋雄的摩托急速地转向,并且因为惯性太大摩托重重地摔在地上。刺心的疼痛像一只猛兽冲击着我的全身。空气在那一瞬间,渗透出血腥的味道。秋雄,秋雄。你怎么了?【谁才会一直陪着我的身边】“我没事。宁春,你快点去找许夏吧。”秋雄紧紧地抱着我,在落地的一刹那他将我抱着,鲜血从他的后背慢慢地流出来,浓浓的血腥味充斥着整个空间。“救命,救命啊!秋雄,你不要,不要死。”“宁春,许夏不等你的,去吧,快去吧。”“秋雄……”“走啊!”无数的回忆像洪水猛兽侵蚀着脆弱的时空,多少次的落泪,多少次的后退,多少次的任性妄为,似乎在下一秒变得无依无靠。秋雄的呼吸在我的胸膛上回荡,化成幽幽的河流,融化着一切不重要的一切。路边飞速驶过一辆辆汽车,我们就好像全世界的弃儿,任何撕心裂肺都变得软弱无力。远处的机场发出惨淡的光芒,一辆飞机缓缓地起飞,随着轰隆的声音,飞入遥远的黑夜之中,带走了多少人的希望,离开了本来属于他的世界。“宁春,你应该去找他说清楚的。”“不要说了!我走了,谁还陪着你。我就是要陪着你。”那是多么遥远的一句话。那是多么熟悉的一句话,回荡在我的记忆里面。“如果许夏回不来了。你就点点头。如果许夏还在,你就摸摸我的头。好吗?”放心吧。我永远会在你的身边。秋雄这是你给我的承诺,不准你反悔。【故事,也总会有结束的时候】许冬涵的出现是在一年之后的秋天。黄色的叶片飘落在医院的小道上。我和秋雄坐在路边的木椅上,看着过往的行人,聊着很久很久以前的回忆。无名指上的戒指闪闪发光。一年之后,我大学毕业找了一份安稳的工作,秋雄开了一家小小的影音店。就在这个时候,许冬涵踩着落叶出现在我们面前。她还是没变,一样地冷若冰霜。“找你们很久了。才知道你们来到这个城市。”秋雄看着我,笑了笑说:“宁春,你还是得去面对那个人的。去吧。故事总会有结束的时候,最后的抉择,由你来决定。”秋雄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然后在许冬涵缓缓地松开,对冬涵说:“冬涵,有什么可以说了。”冬涵看着坐在椅子上的我们,从包里拿出一封信,递了给我。“宁春,这样我哥哥会开心的。一个和我哥一样爱你的人。我先走了。”自从那次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了,伴随着我过往的回忆一并消失在我的世界之中。在秋雄的陪同下,我拆开了那封信,拆开了一个铺满灰尘的心锁,拆开了一个眼泪纷飞的故事。【最后的一封信】宁春,我是许夏。我现在在伦敦的医院,度过着我生命最后的一个星期。最近我总是想起你,哪怕我不断地跟自己说,要忘记你,要忘记过去的一切。我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你真的从我的记忆中抹去。但是那天在图书馆你咬我的那一口,慢慢地让我完完全全地想起你。我从一开始就没有告诉你,手术会有那么严重的后遗症。病菌侵入了我的身体,死神从一开始就没有放过我。我没有告诉你,宁春。我不想死在你的面前,我才编造了这么一个谎言。我要你以为你从我的世界中消失,你才会走得没那么痛苦。我没有忘记我们的承诺,只是时间不允许我在这一辈子兑现。我会在另一个地方好好地守护着你。幸好,那天在图书馆我看到了秋雄,看到了一个从一开始就陪在你身边的秋雄,他一直都在你的身边保护你,也让我安心下来地离去。或许就算我来了伦敦病情还是没有好转,但是为了你可以真正地放下,我只好选择那种方法。对不起,宁春。不过我一定要你过得幸福。冬涵把这封信给你的时候,我想我已经在天的一方了。你要好好生活,陪着秋雄走下去。最后,是我最后一次对着你说。我爱你。眼泪再一次纷飞在秋天的空气里。遥远的人,遥远的地方,却有着这样一份就在眼前的爱,一直延伸到天边。“宁春,我们回去吧。许夏一定会在另一个世界看着我们的。”秋雄紧紧地握着我的手,对着天空大喊:“许夏,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好好的!”入夜了,我扶着秋雄坐上了轮椅。秋天带走了熟悉却遥远的思念。【编者按】从相遇到相知,从相知到相恋,爱情是一个美好的过程,当然美好总是那么短暂,留给我们更多的却是思念。小说虽然在写作上没有过多的华丽修饰,但是一分感动却在不经意间传递给每一个人。挚爱已逝,但是任有一份真爱在为你守候,望君珍重!——计都

    2012-02-08 20:35:12 作者:王绍熹 9578 0

  • 阿普古

    阿普古是我幼年时家乡一个相当有趣的人。在我的印像中,我七、八岁时,阿普古好像四十多岁的模样,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阿普古的长相实在有点奇特:一双禾镰脚,个头小又驼背,走起路来一步三摇晃,而且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他头上永远戴着像叶圣陶《多收了三五斗》笔下的农民们戴的油毡帽。在一些家乡人眼里,阿普古是笨瓜的代名词。那时,只要小孩子笨手笨脚做错了事时,大人便会说:“你怎么连阿普古都不如啊?”,或者“阿普古都比你强多了!”又或者“你是阿普古啊!”小时候,我家附近有口龙井泉,那时方圆一里的人家都会到此挑水喝。这口用麻石砌成四方的井说来也怪,井水冬暖夏凉不说,最奇的是不见有人放什么鱼苗进去,每年冬天洗井换水时却总会淘到不少的故乡人称为蓝鱼、塘虱和一种只有拇指大小状如非洲鲫的小鱼。每天傍晚时分,是水井这边最热闹的时候,洗菜的、挑水的人络绎不绝,这样的活计通常都是女人干的,但也有少数人家是男人前来挑水的,住在离我家不足一里远地方的阿普古便是其中少数的一个,而且通常他前来挑水时也总会把水井旁的热闹掀至最高峰。据说阿普古有亲人在省城做大官,他那顶一般乡下人少有的皮帽子便是最好的见证,所以每当有人取笑阿普古撒谎,说他并没有亲人在省城时,他便会指着他那顶油毡帽信誓旦旦地说:“骗你遭雷劈!”其实人家也并不是不信这事,只不过是想看阿普古发急时好笑的样子而已,而阿普古是最受不得别人怀疑他的。最“经典”的问话却是人家问他贵庚的时候,一些不怀好意的女人一见到他来挑水便会先笑起来,然后问:“阿普古啊,你今年多少岁?”“二十八吧。”阿普古爽快地说。“那你儿子阿辉古呢?”“三十八。”阿普古毫不犹豫地回答。“那你阿爸呢?”“十八岁。”阿普古认真地说。听着这番对话的人无不开心地笑倒,这时又有女人点拨他说:“阿普古,你头发都快全白了,怎么可能才二十八岁呢?”“那你说我多少就多少吧,啊?!”每当这时阿普古便会显得有点讨好又好像有点不屑地说。有的人在一旁已笑得忍不住捂住肚子了,有的正在洗菜的人则忍不住从洗菜盆中把水朝问话的人身上浇去,见人们如此快活的阿普古此刻也会开心地裂开没多少牙齿的嘴笑起来,而水井边爆发出的笑声常常把准备返巢的鸟儿重新吓飞跑。“我的鸟要回家了,你们别再笑了。”阿普古严肃地说道。在水井东边,是有一片树林的,有不少鸟类在此筑巢。“你的鸟不是一直在你身边呆着吗?”又有女人话中有话地说道。不明就里的阿普古环顾四周寻找,“没有啊!我身上怎么会有鸟!”水井边的哄笑声再次响起。没有人清楚,愚笨的阿普古为何对鸟情有独钟,他平生最憎恨的便是抓鸟枪打鸟的人,每当见到有青年人抓着鸟枪在树林间转悠,他便会操起扁担或石块追打这些人……当人们笑够闹够之后,阿普古便担起他的水,迈开他的禾镰脚,嘴里念念有词地、一步三摇晃地迎着暮色往他家走去……由于我初中毕业到了县城读书,高中毕业又到了省城读书,毕业后又留在省城工作,一晃二十多年就过去了,大城市的快节奏和生活压力使我对儿时的一些趣事已经逐渐淡忘,阿普古这个老乡也不知道是否还活在这个世上……【编者按】:小说描写了一个相当有趣的“阿普古”形象,文章的语言、动作、神态描写,把阿普古形象写得生动。同时,这个人物形象,也给我们以人生的启迪。特此推荐。——责任编辑:洋洋2012.2.8

    2012-02-08 16:51:47 作者:碧草 9562 0

  • 阿B小传

    中文系毕业的阿B大学毕业已经5年了。4年前,他怀着罗曼蒂克的梦想(他总爱这样对人说),放弃了内地的职业,来到了这个特区。先是在一家报社做编辑,但3年前那家报社出了事,被有关部门给停了,于是阿B便应聘到了这家报社,还是干老本行。阿B瘦瘦高高的个子,尖尖的下巴,宽阔的额门,活像个倒立的等腰三角形,身上是他那套除了夏天永远穿在身上的笔直的西装(据说花了他差不多1个月的工资),配上脸上的那副宽边眼镜以及镜片下闪闪发光的小眼睛,倒也显得精神,甚至有点神气,只可惜眼镜左边的一个勾子由于一次走路太急而摔倒,把左边的那个螺丝帽给摔没了,聪明的他爬起来说声“他妈妈的”后,便回宿舍找根小铁丝给接起来而显得有点难看。阿B的工作努力是出了名的,不然,总编也不会把二版这仅次于头版的重要版面由他来编了。有一次,他负责的版面上出了点问题,印刷厂的人半夜call他,结果,睡梦中惊醒的他一下子弹起,提起裤子就往印刷厂跑,好在宿舍跟印刷厂不是很远。其实,阿B既是编辑,又是记者。他就职的报社是周二报,每周二期的报纸上都有一、二篇印着阿B大名的文章,每年也能够从这个城市的新闻出版局领回一、二个“红本本”。可以说,在这个特区,阿B做记者已经小有名气,他经常自豪的对人说,近来又采访了XXX领导,XXX大艺术家,XXX大作家,除此之外,阿B每个星期还要两次把西门集团定的,没有经过邮局发行的300份报纸给送去和做一些办公室内务及一些临时性的工作。平心而论,阿B在事业上是小有成就的,这也给年届三十的他带来一丝安慰。但令阿B苦恼的是,他的罗曼蒂克的梦想一直没有实现,也曾有好心人给他介绍对象,但都泡汤了,不是他不中意,就是人家不满意。令阿B苦恼最大的因素是单位还没有给他调动,而没有调动房子的问题也就更别想了,(仍住在单位分给他的9平方米斗室),好多姑娘就因为这而离开了他。最近,同事老实头给他介绍了一个对他慕名的姑娘,也许年届三十的他也自认为不小了,于是,想来个快刀斩乱麻,一见面感觉不错就单刀直入:“Iloveyou”,把个好端端的姑娘给吓跑了。新年伊始,阿B又在为新的一年盘算了。现在,他最热心的是每个星期从工资里挤出10元钱去买六合彩,他希望能中个头奖。“他妈妈的,中它200万,不然100万也行”每次阿B从售六合彩的人手中捧过票票时都这样自言自语地说,他幻想中100万后,首先买套房子,当然装修要一流,家电要齐全,最好还有辆小车,然后把内人(他从不叫伴侣为老婆,他觉得俗气)娶回来。一次,刚手舞足蹈地表演完“演说”的阿B,见同事老实头在呆呆的看着他,马上走过去一拍老实头的肩:“给你10万,怎么样?你不是还有二部小说没钱出吗?”说完,扬起手打了一个响指,然后豪迈地笑了。【编者按】:一个阿B在作者的笔下栩栩如生,可见作者的写作手法很是有力。拜读,祝好。——责任编辑:洋洋2012.2.8

    2012-02-08 16:49:49 作者:碧草 9565 0

  • 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会计专业)0905班侯晓云指导老师:吴作歆我的心很深,藏有许多龌龊。路面还没睡醒,天空毫无预警地下起了滂沱大雨。好像世纪的荒芜在冷夜里哭泣。浑浑噩噩的时间把生活蹂躏得毫无色彩,思念仍旧那么清晰可见。我在想,浑噩的日子是不是可以把一份单方面的在乎磨灭得不再光滑;好像并不是这么回事。我在等,等清醒的来临,然后突然地让我一下反应不来,空白便胜利地霸占一切,包括惹尘埃的风月。浅悠夕把地上最后一箱汽水搬到仓库时,已经是凌晨4点,一旁的V姐递给她一瓶矿泉水,望着窗外漆黑的宁静,静得让她有些慌张。呼吸管道一下子吸进了外界冷冻的空气,感觉肺部全是血腥的味道。还有三个小时,便可以脱下工衣下班了。这间便利店在最旺盛的步行街中间,而浅悠夕最喜欢上晚班。似乎热闹的边缘总是和她搭不上边。今夜的风,有些迫切,像个急着要把哭声带到世间的婴儿。V姐靠着货柜,抽出一支Kent,一股很呛的烟圈飘荡在窄小的空间里,有着主人公沧桑的味道。浅悠夕也喜欢这种烟味,带点清凉的薄荷味,像良人的手抚上她的脸庞,让浅悠夕不禁地倒退,穿过记忆的隧道,到达一望无际的浪口,看到的满是咸咸的过去。“不行了你,学坏了。”漠子晗拿掉她手中快烧完的烟,用手指弹出很远的地方。蹲在一旁的女子从包里拿出香水,往身上喷了喷。他抿着嘴笑了笑说:“既然怕被家长知道,那干嘛还吸烟?”浅悠夕这才站起来,扔给他一盒东西,“给你吧,我不要了。”漠子晗接住从空中降落的烟盒。好像把世界的快乐都聚集在手里般。“哈哈,你怎么知道我没烟?正愁着去哪里找烟抽呢。”他从盒子里倒出一根,叼在嘴里,含糊地说:“不过我不喜欢这种女人烟的。”“怎么最近都不见你露面?”浅悠夕揉揉麻了的膝盖说。“当然不能露面,你有听说过哪个苯蛋被警察刮还露面的?”他理直气壮地将抽完的烟盒扔向路边。“找我来做什么?”“没吖,只是,只是想看你死了没?”浅悠夕像泄气的鸭子,把背好的对白忘得一干二净。她没有特别地想见他,只是不习惯身边没有了和她拌嘴的声音;她没有特别地想念他,只是不习惯每天见不到他。这次在找他前,早就编好了借口。谁知道见到他后,什么都忘了。“女高材生,说话可不能这么流氓哦,免得你爸妈说我教坏你,哈哈!走吧,我们去逛夜市。”漠子晗拉起她走在街上。夜市的风景总那么闹哄哄,丝丝清凉的夏风吹过每人的脸上,都感觉整个人很清爽。这条台北出名的夜市街,摆满不同的小档口,空气中弥漫着美食的香味。有很多人都说,街边摆摊的食物是最好吃的。浅悠夕心想:今晚逃课真值得!“耗子!这边!”漠子晗点点头,拉着浅悠夕穿过几个摊位,然后在一间卖烧烤的档口坐下。“我来介绍,这些都是我的死党,饭团、锅盖、可乐、威少、宾仔。这是我朋友,浅悠夕。台北女中高材生呀。”“耗子,混得不错嘛~”一个染金发的男子拍拍肩膀说。“对了耗子,这次警察刮你,你怎么现在冒出来了?万一被警察刮到,很危险耶!”坐斜对面貌似叫威少的男生说。“没事,都过了一个星期了,警察那边应该没这么多心思在我这些小鱼小虾身上了吧。”漠子晗帮旁边的女子夹了块鸡肉。浅悠夕认真听着他们的对话,却一点也融不进这个圈子,拿着筷子的手也不知道该放哪里。眼前一桌香喷喷的烧烤,她一点都没食欲。“不合胃口吗?还是不舒服?”漠子晗察觉到她的异样,摸摸额头说。“不是啦,只是你们聊的话题我一点都插不上话,感觉在这里很碍着你们。”“嫂子,别这么说啦,耗子是我们的兄弟,那你就是自己人啦,没事,想吃什么就点,别跟我们客气。”“乱说,别吓坏她,人家可是高材生耶!”漠子晗捶了捶多嘴的可乐。浅悠夕都还没来得及张嘴,就看见漠子晗一下从椅子上飞了出去,接着看见桌子被翻起。不知谁扯了她一把。她踉跄地站在一旁,不知所措地望着眼前十几个人殴成一团的画面。地上都是碟子和碗还有菜的残尸。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浅悠夕被挤到感觉有点缺氧。一把手枪突然从某个小混混手里滑到她脚下,浅悠夕这才看见被包围的漠子晗;一个带金色大耳环的混混拿起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举起手挥向漠子晗去。就这么几秒,浅悠夕抓起地上的手枪,按下把手。砰的一声,好像把地球停止了旋转,所有人都忘记了呼吸。“小夕,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Kent吗?”V姐熄灭烟头,把最后一件货搬上架子。仿佛像是把心中无法放下的通通来个痛快。我的人生,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轰轰烈烈’。我这一生,仅仅爱过一个男人。他爱抽Kent。我为他纹身,为他堕胎,因为他我被黑社会追杀,背后有许多伤疤。他在逃去越南的时候对我说,他一定会回来找我。我相信,歇斯底里地相信他。因为我爱他。V姐在小仓里说起她的往事,浅悠夕这时感觉滚热的液体流过脸颊。她不知道怎么了。在父母赶她出家门时,在她进监狱时,在监狱里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时,她都未曾掉下过一滴眼泪。风刮得头发凌乱,浅悠夕觉得口腔里有股血腥的味道。她握着口袋里的烟盒,那个曾经被丢置在路边的烟盒。“漠子晗…漠子晗…我觉得你的名字好熟悉。”她坐在烧烤店,跟对面搭桌的人说。

    2012-02-08 13:46:15 作者:鄞欢 955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