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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血剑

    佛山市广东商学院三水校区人文与传播学院05新闻(2)班梁嘉业传说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守护星。当守护星成为流星划破天际,坠落一方之时,那被守护的人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明朝末年,朝政腐败,人们生活苦不堪言。有田地,却没有耕作的人,民不聊生。整个社会,一片颓废荒芜。然而又是战争连年,皇帝却沉迷玩乐。最热衷的爱好要数看杂技了。每当遇到表演精彩绝伦的杂技团,便赏赐重金,留为御用。因此,举国男丁,除了被抓去打仗,唯一可以投身的最有前途的职业,便只剩下考取功名和当杂技员了。毕竟,状元、榜眼、探花只有三个,真正可以飞黄腾达的只有寥寥数人。于是,便越来越多年轻力壮的人投身杂技团了。而杂技团也因此开得成行成市。战乱、劳动力缺乏加上农业荒废,许多家庭都陷入了贫困甚至饥荒。也因此,许多家庭都养不起小孩子,不得不让给稍有能力的人家代养,或者甚至直接残忍地抛弃路旁,天生天养。本来,司马家族和欧阳家族是“纪靖镇”两户赫赫有名的大户人家,达官贵人,并且富甲一方。说起“纪靖镇”,是有来历的。话说当年郭靖在这个地方力拒蒙古雄兵,单骑击退十万大军。百姓为了得到几顿安乐茶饭,于是纷纷聚集到这个地方,建立起自己的房屋和田产。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更可以协助郭靖,打退蒙兵。强悍的蒙兵攻势如潮,不可阻挡,郭靖力战,终也改变不了改朝换代的事实。郭靖也战死此地。但人们十分敬重郭靖,所以在亡国后联名上书,奏请皇帝,希望能够给他们居住的地方添个名字叫“纪靖镇”。皇帝也允诺。于是,在元朝广阔的土地上,留下了那么一个地方――“纪靖镇”,意取纪念郭靖,同时谐音“寂静”,以求安享太平。并世代繁衍下来,也一直来到了明朝。司马家族的大老爷是明朝大官,他十分擅长自己制作刀和剑,而且威力可与倚天剑屠龙刀媲美。官位是都指挥使,即统领所在行省的兵力,皇帝也正是希望用重兵,把守住这个战略重镇。他上阵杀敌的独门武器叫“七血剑”――因为造剑的时候,被剑气所伤,伤口七天不愈合,还流血。他的发家,是起于高官厚禄。反观欧阳家族,本来在元朝是种地的,辗转延续到明朝,就转行搞起经商生意,卖些古玩、珍品等。两户门当户对,更有意结为姻亲。司马家的小姐快出生的时候,欧阳家的少爷1岁,两个小孩便指腹为婚。但时过境迁,在欧阳少爷3岁的时候,欧阳老爷倾尽家财,购进一批名贵的新出土古玩,准备把一大部分拿到司马老爷家,作为礼品送给有同样爱好的皇上,希望换个一官半职,坐享朝廷俸禄。另一部分则留着出售。如意算盘就此打响,司马老爷也答道没有问题。就在出货上京进贡,走到“纪靖镇”边界时,一群饿得发慌的马贼潮涌般从四面八方袭来,朝着大批古玩贡品抢去。欧阳老爷和司马老爷以及十数名随从马上拔刀还击。无奈,马贼实在饿得走投无路,个个背水一战,勇猛非常。久经沙场的司马老爷奋战数回合,发觉形势不利,节节败退,勒马便走。怎料欧阳老爷连刀也没怎么拿过,杀敌更是无从谈起。于是,除了司马老爷逃脱出来外,其余的都被马贼全部杀光。古玩贡品就更加被抢夺一空。洗劫完毕,就回去大本营了。司马老爷救兵杀到,却只落得两手空空。不甘被辱的司马老爷,率兵找遍附近大小山头,总算将一帮马贼剿灭干净。马贼的头头临死的时候还对着司马老爷说:“古玩被埋住了,就在那个……”话没说完,便气绝身亡。司马老爷发散兵马,却也没有找到埋藏的古玩。从此之后,欧阳家族便一蹶不振,司马家于他们的来往也日趋减少,甚至,也不允许4岁的司马小姐和5岁的欧阳少爷来往了。两个小孩都因为失去了一个很好的伙伴而在家里哭闹了好几个月,每天都看着彼此交换的信物,像一个小大人那样,学会了黯然忧伤。欧阳少爷也因为失去父亲和玩伴而从此落得沉默寡言的性格。随着日子渐渐艰难下去,积蓄也吃光了,欧阳家就此淹没。由于养不起孩子,欧阳少爷的母亲也只好把孩子送去司马家。司马老爷想了一下:“我在那场与马贼的较量中,只顾着自己逃跑,都没有顾着救出世交的欧阳老爷。唉……良心实在有点过意不去啊……”想到这里,便勉强地答应了请求。在接过来养的几日之后,司马家的人渐渐发现,这个曾经的欧阳少爷不爱说话,只顾盯着自己胸前那个跟司马小姐一样的饰物。那可不是一般的饰物,而是一条由珍贵的雪狐的踝骨,共七颗串成的项链。是欧阳老爷千辛万苦找回来做成的,作为他们指腹为婚的信物。司马家的人都以为这个盯着项链发呆的孩子已经疯掉了,在这个艰难的世道下,再养下去也只是白费米饭。于是,残忍地将年仅7岁的欧阳少爷清理出了司马家。周围的人们看着也觉得残忍,但这个世道,做这种事情,即使缺德,也情有可原。人们有的只是轻轻的叹息,却没有实际行动去收养这个可怜的小家伙。而在欧阳少爷寄居在司马家的时候,甚至连一眼也没有见过他想念的玩伴――司马小姐。转眼已是深夜了,欧阳少爷在萧瑟的寒风中蜷缩着身体,躲在了一间废庙的外墙角,双手捧着至宝一般的项链,不知不觉睡着了。大约是一更时分,李氏杂技团从外地来到了“纪靖镇”,是准备全国巡回演出,希望能够得到皇帝的青睐,从而走上富贵荣华的康庄大道。李氏杂技团一行人数不少,也算颇具规模的杂技团了。里面个个都是杂技高手、精英中的精英。大家都踌躇满志,要在皇帝面前有一番作为。他们无论表演还是训练都很认真刻苦。而团长老李就更加是一位严师。但可惜,老李的妻子由于操劳过度,早早就离开了人世,没有为老李生下哪怕一个孩子。老李对此也颇感遗憾。但老李是长情的人,他已经立心不再娶了。杂技团一行浩浩荡荡地走进了这间废庙准备休息。正好此时,老李看到外墙有个阴影,走过去一看,发现竟然是个小孩。扶起来一看,这么冷的天气,这小孩居然衣衫褴褛。单薄而破旧的衣服根本不足以抵挡此时的寒气,小孩的嘴唇已经冷得发紫了,脉搏也同样微弱。老李知道,这是人家养不起小孩,所以抛弃出来的。他心里想,反正自己没有孩子,索性就认了这个做干儿子吧,反正一个孩子也不会花销太大,杂技团最近的经济状况也还过得去。于是就抱起了他,走进庙里,坐在火堆旁用火温和体温为孩子取暖。杂技团的其他成员由于一天疲惫的赶路,根本无暇理会这个到来的小生命,只是在一旁暗地里非议团长老李拿了个包袱回来。所以,大家对这个小孩的态度不太好,兴趣也不太高。第二天,阳光明媚,空气虽然有点冷,但十分清新,让人们心旷神怡。老李也早早醒来,带着他新认的干儿子到了外面走走。老李很开心,说道:“我叫老李,呵呵,你以后就叫我老爸吧,呵呵!”说着,又得意的笑笑。见小孩不说话,也没有反应,面无表情的,以为小孩不喜欢这样的称呼,又改口了:“你不喜欢的话,叫叔叔也可以啊。对了,你叫甚么名字啊?”小孩依然是那副表情,仿佛是被昨夜的寒风冻僵,把身体冰封了。走了大约一个时辰,无论老李问什么,小孩还是一言不发。老李急了,他想:“上天怎么这么待我不公平啊??!!老婆早死,要来个干儿子,却是个哑巴。唉…….作孽……”不一会就回到了废庙里了。杂技团的成员早已开始操练了,即使没有老李团长的监督。因为他们都明白此行的意义所在。但老李和他干儿子进来的时候,大家都呆住了,眼睛直勾勾地盯住神情郁闷的老李和神情呆滞的小孩,两人都像撞邪着魔一般行尸走肉。自从老李妻子过世,老李伤心过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见过老李这么郁闷了。因为老李平时都是对人凶巴巴,对钱笑嘻嘻的,还真的没有第三种表情。他们都猜,老李对这个孩子,肯定爱得很深了。于是他们都不敢对这个小祖宗有什么不满了。马上笑嘻嘻地对着小孩问:“你叫什么名字呀?”没有回应。“喂,问你话啦,说呀!”还是没有答复。老李怕他们笑话他找了个哑巴做干儿子,便答道:“我儿子肯定是刚刚跟我聊了太久了,嗓门有点不舒服。他不就是……小李……嘛!”“哦…….”众人答道,便又继续练习了。于是,欧阳少爷在辗转之下,终于有了个新家,新名字――小李。[NextPage]老年得子的老李,当然不希望小李再继续这种颠沛流离的杂技生活,而是能够当个一官半职,起码是个安稳的生活。做个官员,也好歹可以让杂技团的声望有所提高。于是便千辛万苦找个教书先生,为小李供书教学,而自己却省吃俭用。还为了筹集学费,多加几场演出,希望多赚几个钱。无奈,不知是小李生性愚钝,还是书本确如天书之难,小李对“起承转合、之乎者也”完全没有感觉。请来的先生,不到三五天便纷纷摇头离去,并感叹:“此乃世间罕有‘奇才’,吾是无力教之矣……”老李心痛他的愚不可教,无奈之余也悔恨当日收留了这个笨蛋。杂技团员也开始时常抱怨老李,排斥这个七岁了,才认识一至七,七个数字的愚笨货。从小,小李便在孤寂中长大。甚至老李,也逐渐对他失去期望,态度也转趋冷淡,为白费米饭养个废物而后悔当初,捶胸顿足……没有书念以后,小李便闲得无聊,常常望着练习杂技团员发呆,或是看着他的项链。到了他十岁的时候,杂技团便离开了“纪靖镇”,开始了他们走南闯北的巡回表演。而在路途上或是表演时,他可以做的,便是被老李抓去搬搬抬抬,或是从别人口中听说一些关于边疆战乱的情报。但人们还是认为他是个哑巴。因为三年了,他还没有说过一句话。走南闯北的岁月过得真是快,转眼小李已经是17岁的翩翩青壮年了。一天中午,整个杂技团经过一个上午的表演后,都十分的疲惫,一个个东倒西歪地错乱摆放着,粗粗地打者呼噜……小李看了一个上午的表演,觉得飞刀的技艺最为高超。他随手捡起七把刀,向着靶心,逐一飞出,奇迹出现了,从来没有练习过飞刀的小李,竟然无一例外地全数命中!!小李觉得原来这么简单,便没趣地走开……他又跑了去耍大刀,头差点就留在刀刃上;他去耍剑,左剑差点把右边胳膊割离身躯;他还去耍枪,三两个圈便已晕头转向,差点把枪头插到脚上去……多次扣响鬼门关,小李已经吓破了胆,惊魂未定地蜷缩在一边。数个时辰之后,团员纷纷爬起来,准备到训练场继续操练,然而都被插在红心的七把刀吸引住了。他们目瞪口呆,眼睁大得仿佛要看清空气中的微粒,口张开的角度仿佛要吞下一头大象,脸上惊讶的表情,仿佛观赏完一套惊悚片……老李正好走来,看到他们的呆站不练,正要发火。但当他正要训话时,眼睛的余光意外地发现七刀归一心的奇景。霎时,世界像被定格,时间在那一刻停留,好像上帝派出一位出色的摄影记者,在天空中,将整个团的人员收进了胶卷,把每个人的表情锁进那一刻的记忆之中……从此,小李名声大噪。不仅全团杂技员对他顶礼膜拜,其他知晓有这回事的杂技团也争相拜访,为一睹这出神入化的技艺,不惜重金相邀。自那以后,李氏杂技团名声遍布了大江南北,所到之处,都收到大小官员送来的皇帝般食住享受。山珍海味、飞禽走兽,只要想得到的都有得吃;宫殿官邸、龙床玉枕,只要想要得,都可尽情享受。全团人员受此待遇,对小李更是奉若神明。那一刻的安逸、和平、高床暖枕,放纵吃喝,仿佛把他们隔离到没有硝烟的世外桃源,国家兴亡,也仿佛只与其他匹夫有责。他们要做的只有演出给王公贵胄欣赏,目标只是脱颖而出,力争在皇帝的殿上风光一番,因为,那可能意味着荣华富贵从此潮涌而至。财富、地位、权势、美女,任何一个男人梦寐以求的奢侈品,可能因为那七把刀,全数不劳而获。第二日,他们接到皇帝的圣旨,传召入宫演出,他们自然欣喜万分。老李接到圣旨后,嘴角不禁露出一丝喜悦,仿佛为当日的好心,如今的好报而暗自庆幸;其余杂技员,个个笑得前俯后仰,龇牙咧嘴,仿佛为自己发现这颗至宝而满心欢喜。只有小李没有笑出来,还是那副沉默黯然的表情。他的心中只有无数个不解……“为何我们一路上锦衣足食,而百姓叫苦连天,连自己亲生的孩子也要舍弃?”“为何边疆战火不断,皇宫还歌舞升平,日夜笙歌?”一连串疑问如浓雾,阻挡着小李开启快乐的窗口,遮掩他察看远方浮华,刺穿他所熟知的富贵的泡影,也使他在迷雾中找到光明的出口……于是,小李开始留意战况,打听国情。在上京路上,他收到的是明朝军队节节败退,满洲军层层逼近的情报。数日后,李氏杂技团一行数十日后顺利抵达京城。演出也顺利完成。意料之中,皇帝对小李的飞刀奇技赞不绝口。当他问小李有何愿望时,老李和一团人员的心吊到了喉咙上――小李是个哑巴,他怎么回答皇帝的话?如果他不说话的话,皇帝怪罪下来,岂不是要把我们全部杀头?豆大的汗珠顺延着他们额头饱经沧桑的皮肤,流了下来,浸润了双眼,最后流进了嘴巴,可能因为心被提了上来的缘故吧,没有人敢把这咸咸的汗水吞掉。一会儿过去了,小李淡淡地、不流利地说:“我要七十万两黄金。”老李呆住了,其余的官员也呆住了。他们呆的不仅仅是因为小李居然不是哑巴,而且自己也不用杀头,更因为是他们得到了超出愿望的收获。他们根本没有想到,一个平时沉默寡言的小孩居然那么贪心,还居然不知礼节地向皇帝索要。他们的内心澎湃了、疯狂了,恨不得可以摆脱此时跪着的礼节,以颠狂的大笑迎接金山、银山;以有限的臂弯,拥抱无尽的权势、金钱、美人……皇帝思索了一会,觉得是今生所见的最为叹为观止、真正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杰作,于是点头允诺。小李又提出想多要个愿望。老李及其余成员双眼立马放光,仿佛为小李超乎他们的贪婪而喜悦的吃惊。皇帝也不免一惊,但还是欣然允诺。小李说:“我恳请皇上将这些黄金分发给各地百姓,同时开仓赈灾……”皇帝听后,更是万分惊讶,惊的不是眼前这位有抱负的青年,而是…….皇帝转头向身边皇宫大臣说道:“朕未上早朝才十日不到,情况何以如此?”于是小太监们将十日来的奏章、军情尽数搬来,十日要务仿如十载……更为吃惊的当然不只皇帝,还有老李一团人,他们眼巴巴地看着金灿灿的黄金珠宝从眼前运过,恨不得冲上前去,将小李撕成几段,剁碎喂狗;或是用尽十大酷刑折磨小李致死。心中怒火,连同见财化水以及白养二十年的辛劳,一同意图爆发而不得,个个憋得脸像猴子屁股,还真替他们血压高度捏一把汗。数十个训练有素的杂技团壮男当场晕倒在大殿之上……小李眼见军情紧急,更自告奋勇,向皇帝请缨,以飞刀奇技上场作战杀敌。皇帝看着军报,已经半身瘫痪,看到还有傻瓜去为国捐躯,十分开心,更仿佛将全家性命财产交托到小李手上似的说:“李卿家,朕就靠你了啊。”小李应军务大臣的调遣,来到了一个地方,以步兵统帅的身份参战。这个地方不是别的,正是他出生成长的地方――“纪靖镇”。他操起从民间征集而来的刀,就带兵与七旗兵展开血战。小李飞刀,名不虚传,他每飞出的刀,都狠狠地刺中敌人的要害。无论任何坚盾硬甲,都无法抵御飞刀的袭击,敌军将领士兵纷纷丧命。由于小李出色的才能,七旗兵不得不暂时后退,再作打算。而作为这个镇所在行省的都指挥使――司马老爷,则是镇守镇的另一方。手持七血剑的司马老爷依然威风百面,横刀立马,指挥若定。但毕竟年事已高,面对敌军采取的游击战术,力有不第,也束手无策。满清军的声东击西,更是将他把守的大本营轻易夺去。勇武的司马老爷最终敌不过人才济济、兵多将广的七旗军。只好一家老少,携眷扶幼地逃到小李镇守的那个大本营。司马老爷生平杀敌无数,未逢一败,是明朝有名的常胜将军――他败给马贼的那次,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内幕。这次他接受不了失败的事实,在快要进大本营门的地方,突然吐血数升,倒地身亡。而此时七血剑仿佛感应到主人的离去,失去了昔日充满战意杀气的光辉,取而代之的是混沌得化不开的阴影。草草办妥了司马老爷的丧事之后,大家聚在一起,商讨如何应付满清军队的攻势。席上,小李看到了一个跟他佩戴着一摸一样项链的女子,那不是别人,正是曾经很好的玩伴、约定指腹为婚的司马小姐――司马茹君。司马茹君也认出这个戴项链的小伙子――欧阳明志。会后,久别重逢的两人,没有太动情的言辞,只是深情地望着对方的眼睛。一切尽在不言中,此时无声胜有声。儿女私情暂且放下,捐躯付国难才是男儿正道,为父报仇才是女儿心中郁结。短暂的见面后,两人又要分开了,各自思索接下来的事务。欧阳明志赶回军营,和部下及总兵商议下一步的作战方案;司马茹君呢?舞刀弄剑不是所长,针黹女红又不能杀尽清兵。正当她犹豫踌躇之际,一个主意走入脑海。他知道父亲所用的七血剑已经因为失去主人而报废了,但她知道父亲曾经把创造这把神兵利器的工序记下,为后世的延续和发扬做了详尽记录。于是,她按照图则,倾尽全部力量造七血剑。为了欧阳明志在飞剑抗击,鏖战雄兵的时候,没有缺剑之忧,她忍着流血的痛楚,造了七七四十九把七血剑。在造第五十把的时候,终因流血过多,倒在了自己的血泊中。不久,这个消息传到了前方军营之中,欧阳明志拍马赶来,只见心爱的司马茹君离开了人世……他哭了,很伤心地哭了……在眼泪滴到的位置上,他发现了一封写给他的血书,字不多。他不认识字,叫别人念来:“明志哥哥,很开心可以再见到你。我不能用武力为国家,为父亲,为你做点什么,只能看着父亲造七血剑的图则,为你造威力强大的七血剑。希望你好好利用,杀尽满清狗……这也算是为我的牺牲报仇了……”听罢,欧阳明志收起眼泪,赶回军营,吹响号角,号令各方步兵,按作战计划挥军直击满清驻扎在“纪靖镇”的大本营。果然,七血剑灵光四射,剑气所到之处,敌军尽数气绝身亡。飞刀一出,足以杀退敌军成百上千。欧阳明志有了七血剑,简直如虎添翼,以风卷残云一般的速度,收复了“纪靖镇”的全部地方。金戈铁马,披荆斩棘,欧阳明志凭借飞刀奇技,依仗七血剑慑人威力,在一方战场,立下赫赫战功……无奈,一个人分身无术,双拳难敌四手。明朝军队全线溃退,面临兵多将广的七旗军,落荒而逃。不久,吴三桂降清,引清兵入关,京城沦陷;明朝崇祯皇帝上吊自尽。明朝终告覆灭,改国号――清。一群安享在皇宫的杂技团技师们,不知去向。一个人的力量,是那么的无奈而渺小。欧阳明志面对国破家亡,无能为力。三国时,孔明镶星,以求延续生命,光复汉室,却报国之志未果而身先死。如今,欧阳明志虽胸怀报国之心,却不愿当亡国奴,留起耻辱的马尾。他以成名绝技飞刀,用七血剑了结了自己短暂的二十七岁的性命。孔明镶星,欧阳明志自尽灭星。一颗流星划破天际,欧阳明志倒在血泊中,倒在破虏未果、靖康之耻为雪的郭靖坟墓旁,与郭靖一起化作星尘,与七颗雪狐踝骨化成的北斗七星,在七血剑光辉的照耀下,一起守护着这一片他们曾经共同热爱的土地……

    2012-02-11 15:31:00 作者:梁嘉业 9581 0

  • 一致同意维持现状

    某市有次开会,专题讨论是否取缔小姐的问题,为了让与会的有关领导掌屋真实情况,便于表态,还特地请了一位小姐在会上发言。不用说,这位小姐除了长得俊俏外,口齿伶俐,能说会道更是让人赞不绝口。这不,会议开始后,第一个发言的就是她。只听得她象朗诵诗似的振振有词地说:“咱们一不偷,二不抢,三不贩毒开赌场;(公安局长点了点头,暗想:看来不会增加案件的发生。)不征地,不占房,工作只需一张床;(国土局长暗想:看来不会造成土地、房屋的压力。)不生女,不生男,不给计生添麻烦;(计生办主任暗想:‘看来不会导致人口增长的压力。’)无噪声,无污染,自带设备求发展;(环保局长暗想:‘看来不会对环境增添污染。’)投资少,见效快,强过街边乱摆卖;(城管局长暗想:看来不会影响交通、市容。)不挑肥,不拣瘦,它是就业好门路……(劳动局长暗想:看来能减少就业的压力。)最后经讨论、表决,大家一致同意维持现状……【编者按】:作者笔锋犀利,很有点像匕首像投枪的味道。细细品读,认真回味,必有心得。问好作者,期待更多佳作。——责任编辑:清风徐来

    2012-02-10 16:36:13 作者:陈绪生 9581 0

  • 怕老婆在情在理

    妻子问丈夫:“人家都说你怕老婆,你真的怕我吗?”丈夫回道:“怕!”“那你为啥怕我呢?”丈夫振振有词地道:“怕老婆是我国的优秀传统。古书上就有怕老婆的记载:‘初娶娇妻之时,娇妻俊俏庄重如菩萨,妻乃菩萨也,夫焉能不怕!生儿育女后,妻泼辣剽悍如夜叉,妻乃夜叉也,夫焉能不怕!后逐渐变为老妇,皱皮霜发如鬼母,妻乃鬼母也,夫焉能不怕’!所以,我觉得怕老婆在情在理……”【编者按】:与其说是男人怕老婆,应该说是男人爱自己的老婆。生活里面需要的不是太多的浪漫,生活里面有太多的柴米油盐。只有那个陪你一起走过的人才是真正值得你爱的人。——责任编辑:清风徐来

    2012-02-10 16:17:24 作者:陈绪生 9570 0

  • 误把校服当孝服

    某学校规定:学生上学一定要穿校服,否则,不准入校。有名随父母刚从外地农村转来的学生不知此情,入校时被值班管这方面的老师拦在门外问道:“你为什么不穿校服?”该同学大怒道:“我与你无仇无冤,你为啥要诅咒我爹妈呀?”“诅咒你的爹妈?这话从何说起呀!”老师莫名其妙地道。“你刚才不是问我为什么不穿孝服吗?”“是呀,这有什么不对吗?”“我爹妈都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我穿孝服呀……”【编者按】:只是同音,有人意会错了而已,然而,在这样的背后,却可能隐藏着一个错位的故事。问好,祝作者快乐!——责任编辑:清风徐来

    2012-02-10 16:10:07 作者:陈绪生 9572 0

  • 而今的男人太不靠谱

    妻子十分在乎自己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她每天都要问丈夫同一个问题:“你到底有多爱我?”丈夫总是回答:“爱你海枯石烂不变心!”一天晚上,妻子又问丈夫同样的问题,并说:“不准再说‘爱你海枯石烂不变心’。”丈夫说:“你是我的心肝宝贝!”“不行,你对孩子也是这么说,我不能让你占我便宜!”丈夫想了想又说:“你是我心中的太阳!”妻子听了很高兴,笑着走开了。可过了一会儿,她又凶巴巴地回来闹丈夫道:“你这样赞美我,一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你胡说什么呀!我对你还能有坏心?”“难说呀!太阳通常都是用来赞美伟人的,你却拿来赞美我这无名小卒。谁都知道,赞美过头就是讽刺,挖苦!”“你怎么能这样想呢?”“因为而今的男人太不靠谱……”【编者按】:别说女人事儿多,男人也一样。简单的故事,大大的道理。生活场景,片段真实。欣赏拜读。——责任编辑:江浪才尽

    2012-02-09 21:37:26 作者:陈绪生 9547 0

  • 离歌

    【这是一座离人的城市。城】天下起了朦胧的细雨,七彩的霓虹灯混杂在狭窄的雨点之中,变成了一种若隐若现的颜色。这座城市有着一个很深邃的名字。离城。来这里的人大部分是拖着大大的行李箱,充满好奇地审视着这一个古老的世界。这个世界对于我来说,只是一杯白开水,无论怎么搅拌都只是那种毫无味道的平淡。我的名字和这座城市有相同的一个字。城。每天晚上只会在同一个酒吧,审视着门外川流不息的人群,在轰炸耳膜的摇滚乐之中弹奏着属于我的黑白键。我演奏的时候一般不喜欢说话,前面有吉他手,主唱。我需要做的只是站在舞台的角落,附和着疯狂的主旋律。额前长长的刘海遮住台下的所有,总会有醉酒的人对着我们大吼大叫,声声狂笑就混杂在充满酒精的空气之中,散发着刺鼻的酸味。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却被迫地停留在这个世界。一切都是因为她,这间小酒吧的老板娘,蕾。一切都是因为那场滂沱的大雨,将一个疲惫的自己滞留在这个混浊的夜空之下。[NextPage]【偶遇在陌生的街道。Jan】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会选择这里,夜里是繁华的霓虹灯光,所有的人眼里都充斥着欲望的浊影。刻意地收起自己的中文名字,偶尔有一两个外邦老外搭讪,我只给他们留下自己的英文名字,Jan。不希望在这个不伦不类的城里留下我的痕迹,漫步在到处都是酒吧的街上,找不到我的位置。在街道的尽头,是蕾让我停住了脚步。她站在酒吧的门口一言不发地看着过往的行人。在流动的人群之中,她犹如一尊高贵的雕塑,哪怕没有像其他女人一样抹上浓妆,却丝毫掩盖不了她脸上优美的轮廓。我低头拉着小小的行李箱,走入了蕾的酒吧。这个女人让我有一种舒服和亲切的感觉。要什么吗?蕾给我递过来一张酒单,这酒吧似乎只有她一个服务员。龙舌兰鸡尾酒。我没有看她的酒单,顺口说出了一种最普通的名字。蕾的身后是酒吧的小舞台,在舞台最不起眼的突然响起了一段悠扬的钢琴旋律。尽管与这里的氛围格格不入,那位弹键盘的人似乎在黑夜之中自娱自乐。我看不清他的脸,却将那段旋律的每一个音符听得一清二楚。蕾点了一根烟,坐在我的身边。好听吗?我点了点头。那是我的男人。这个答案很简洁,却很有力。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努力地从那段旋律之中寻找他与她故事的一点痕迹。难道这就是离城之中的魅力,每一个走在这个世界里的人都有独属于自己的故事。[NextPage]【我是离城里的不离人。蕾】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觉得他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我身边还搂着一个满身酒气的老男人,刺鼻的味道让我有种想吐的感觉。他的头发被雨水沾湿了,一直低着头看不到他的眼神。好不容易将那个胖男人推上计程车,转身马上收起笑容,将脸上残留的唾液狠狠地擦掉。他依旧坐在我酒吧的对面,任由雨水鞭打着他的肩膀。帅哥,要不进来喝杯酒吧?别在外面淋着了啊。我可以进去了,不再出来吗?他的回答让我愣了一下,那是一把苍老的声音,我不知道他从哪里来,到何处去。这座离城之中,这样的人离开自己的世界,却毫无准备地坠落在这里,将自己弄得遍体鳞伤。我用雨伞挡去他头顶上的雨水,笑了笑说,那就得看你的本事了。那是我和城的第一次见面,现在我总会在昏暗的灯光看到我们的戒指在城的中指上闪闪发亮。过了这次旅游的旺季,我们就要结婚了。Jan好像我的妹妹,那是我的第一感觉。一直到她坐在我酒吧的吧台上,我才有机会静静地端详她的脸。她没有告诉我她的中文名字,我的妹妹在我十八岁那一年得了重病,因为家里没钱治不好了。我将调好的鸡尾酒递给她面前。妹,这酒算我请你。Jan的脸上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老板娘,这城市为什么叫做离城呢?所有的人都是离开本来世界的人吗?我从口袋中抽出一根烟,在Jan的注视下点着了,回以她一个微笑。我是离城之中不会离开的人,因为我本来的世界早已经毁灭了。回不去了。[NextPage]【这一个拨乱我旋律的女孩。城】蕾在跟一个女孩子说话。有点诧异她没有搭上一些老男人或者大款,我看了她一眼然后继续手上的旋律。游客的每一首歌都会写成一张小纸条,放在我谱架上面,我们会按照游客写的歌名去表演,博得他们稀落的掌声。乐队的演出随着一张纸条的出现而戛然而止。肖邦第二钢琴奏鸣曲。谢谢。我看了看蕾,显然她也发觉了我的难处,她朝我点了点头,带头给了我几阵掌声。我的梦想,是要成为一名优秀的钢琴家。好啊。我给你一个舞台。属于你自己的舞台。那时候的蕾还涂着浓妆,在街道上很没有那么多酒吧的时候她的酒吧已经是离城最热闹的地方。她的回答十分简洁,无所事事的时候总喜欢点烟。三天之后,在位置不大的酒吧里搭上了一个舞台,找了她几个玩乐队的老朋友,开始了我们的主场表演。我轻轻地吸了一口气,手指开始在键盘上缓缓地起动了。随着黑白键缓缓流动的音符和旋律,我似乎就回到了那个梦想还在燃烧的年代。忽然在电子琴的另一端出现了另一双手,恰到好处地与我的音符融合在一起,两个人的奏鸣曲在狭窄的酒吧之中。她用她熟练的技巧带动着我显得有点拙劣的手指。等最后的一个音符缓缓地在酒吧的空间回荡的时候,台下竟然响起了雷鸣一样的掌声。外面是不少停足的游人,或许这样优雅的钢琴曲是不应该出现在这个黑夜纵容的城市之中。你好,我叫Jan。你弹得很不错哦。我记住了她的名字,点了点头。没有答话。我竭力地控制着自己颤抖的双手,控制着内心梦魇一样的恐惧,心里不同地重复着同一句话,在坠落到这里的那一刻起,我已经不配站上钢琴的舞台。是的。我不配。这位小姐,请你下去。我们还要继续表演的。Jan愣了一下,然后收起自己所有的表情,抛给我一个冰冷的后背。看着自己的手孤单地放在错落的黑白键上,心里泛起了莫名的疼痛,那是一种久违的感觉。[NextPage]【每一个人都有离开的理由。Jan】你是学钢琴的吗?不经意让老板娘蕾看到了我包里的琴谱,有点不高兴。感觉就好像让别人偷窥到我本来的生活,到这里来的人大部分都隐藏起自己生活的全部。我尴尬地点了点头,其实我是写歌曲的。这让我想起了自己来的目的,是为了寻找新的旋律,摆脱本来生活之中的困境。蕾笑了笑说,你们这些会弹琴的人真是好。会弹琴的总让人觉得你们根本不属于我这个世界。她轻轻地吐出一个淡淡的烟圈,像是自嘲地笑了笑。台上是刺耳的摇滚乐,台下的蕾似乎丝毫不为所动,当别的人开始手舞足蹈的时候蕾却镇静地坐在椅子上抽着烟,在吵杂的环境之中和我说着话。店里来了几个外国人,似乎是蕾的老相好。走上来跟蕾聊了几句,最后还很不老实地吻了蕾一下。蕾的英语说得很好,熟练的社交技巧总能让她在男人群里面游刃有余。女人,你还真厉害。你就不怕被你未婚夫看到吗?我喝了一口甜甜的龙舌兰,看着蕾。女孩,当你想要在这么一个混浊的世界生存,就多少得有点本领。蕾顿了一顿,我们结婚之后,这家酒吧也就关门了。哦。那会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蕾轻轻地将头扭过一边,露出了笑容的同时让我窥见了一点岁月的痕迹。烟灭了,她轻轻地扫掉腿上的烟灰。每一个动作都优雅得与这个环境格格不入。蕾,你也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简,你会弹肖邦的第二奏鸣曲吗?我看着蕾的眼睛,没有听错,她喊出了一个中文名字。我点了点头。然后蕾随手拿起一张纸,用笔在上面写上了这一个名字。待会和他弹一下,我很喜欢这首曲子。简,每一个人离开都总会有他的理由,你说对吧?[NextPage]【带他回去梦开始的地方。蕾】给你弹一首歌好吗?酒吧还没有开业,城笑着跟我说。我欣然地点了点头,他将他的那头长发剪了。精神的短发让我对这个重生的城有点错愕。这是肖邦的夜的钢琴曲第二十七章。城的手指在键盘上跳动了短短的两分钟,悠扬的旋律缓缓地飘散在我小小的世界里面。遥远的记忆里面,家里的那一台残旧的钢琴随着家的破裂变成了一堆废铁。我的父亲因为贪污入狱,家里一贫如洗,母亲经受不了打击而去世了。双亲的面容早已变得模糊不清。我努力地收起自己的感情,聆听着城的旋律,看着他脸上不自主发出的笑容。要是让你回去,你会回去吗?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带上戒指,城还是一头爽利的短发。要是我的病治好了,我一定会回去的。那是我一生的梦想。这个问题我没有问第二次,因为第一个答案才是我最想知道的。当抽烟成为习惯,早已习惯用烟来麻醉自己,时刻提醒着,在这一座离城之中,不能拥有真实的感情,所有人在这里都只是一个过客。你有办法治好舞台恐惧症吗?Jan轻轻地笑了笑说,这是每个表演者都会遇到的。没事的。有几个同行指点鼓励一下就可以了。这坎子跨过去了就可以了。她的语气虽然轻松,但是却重重地地落在我的心上。城曾经说过,他是一个孤独的弹奏者。谁也不知道他的名字。谁也不知道他弹奏的旋律。可以帮我一个忙吗?简。她用修长的手指擦了擦自己的鼻尖,点了点头。带我的男人回去。什么?带他回去,不要回头。但是我明天就要回去了。[NextPage]【我不知道这是谁的眼泪。Jan】今天蕾的酒吧提早关门了。乐队的其他成员也离开了酒吧。只剩下我们三个围着长长的酒桌前,气氛沉寂得出奇,杯中的龙舌兰早已喝光,我的手不知所措地放在腿上,蕾与城的脸都是一样的表情,都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沉寂。蕾,你说话。城刻意地压低了自己的声音。回去。凭什么?你忘记了自己的梦了吗?城转过头,躲开了蕾的目光。我现在只记得你。你能为我而放弃钢琴吗?城低下头,没有说话。城,还是我赢了。我要你回去。是我带你进来的,现在我要你出去。我走了,你怎么办?蕾淡然地摇了摇头,我一个人足够了。在离城生活了几十年,这点道行还是有点。从来没有想过蕾的话可以这么绝情,看着她的表情,似乎一点都没有为城的离开而动容。城猛地一抬头,用着发红的眼睛看着蕾,蕾低下头点燃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城,你还是跟简走吧。这个酒吧,我一个人都能撑得起来,你来之前已经是这样了。你爱我吗?爱。但是我希望你更爱自己的梦。你根本就没有忘记,又何必去勉强自己和我结婚,这样就连最后回去的机会都没有了。城狠狠地把戒指从中指上取下来,大力地扔在酒吧的木地板上,发出了刺耳的声音。那是爱与梦想一同粉碎的声音,让听到的人都感到撕心裂肺。城放弃了最后争辩的机会,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座离城。夜里我和他登上回去的火车,城一声不发地倚着窗户一夜没有闭上眼睛。蕾是在的,在火车开出的那一刹那我看到她撑着伞在路灯下,守望着离去的火车。简,你真的能治好我吗?我用力地点了点头。在那一刻我就跟自己说,一定要把城治好,让他登上演奏的舞台。简,以后我一定会回来的。夜里传来轻轻的啜泣声,是谁守护着那流逝的爱情。当眼泪划过泪痕,我分不清那是谁的眼泪。[NextPage]【你是我在雨天抹不去的伤痕。城】我还是回来了。天下着雨,和当时的雨一样大。街道还是很多慕名前来的游客,好奇地旁观着这一个世界。一直低着头走,七彩的霓虹灯跌落一地。每一条路在我的记忆之中如此清晰,尽头就是我梦里的那个地方。请问蕾在吗?我收起雨伞,竭力在激烈的音乐之中让自己的声音飘得远一点。舞台上是另外一支乐队的表演,激昂地让人有点喘不过气。你找谁?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小妹妹来回答我的问题。蕾!我稍稍地提高了一下自己的声调。她的眼睛听到这个名字之后转了一下,思索了一会儿。哦!你说以前的那个老板娘啊,前几个月去了啊。说着也奇怪,身体有病也不告诉别人,等发现了都太迟了。那个女孩后来说的话我再也听不进去了。倾盆大雨倾泻在我的心中。空气中弥漫着梦崩塌的腥味。Jan是蕾最后的一个机会,把我带回去的最后一个机会。我总算懂了,回不去就会亲眼看着病魔带走我深爱的人,生命的光芒会随着蕾的离去一起陨灭。是吧?亲爱的蕾,我现在就站在我们曾经的世界里面,一点点地感受你残留的气息。我移开自己手上的雨伞,让雨水全然落到我的全身。你是在抚摸我吗蕾?我听到了你的呼吸声了。你好,蕾。雨中我高高地举起了那张国际钢琴演奏比赛的奖状,毫不犹豫地将它撕成粉碎。【编者按】:是社会现实还是人心难懂?为什么爱一个人要绕那多的圈,为什么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知道,最后的明白只是永远到不了的彼岸。故事扑朔迷离,一个结连着一个结,心里描写细腻真实,叙述着散落的情感,表达很好,若是情节上有所充实,会更好!推荐欣赏!——责任编辑:江浪才尽

    2012-02-09 20:52:19 作者:王绍熹 956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