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故事·奇幻
戈壁滩考察
1978年,那是一个神秘而又令人难忘的日子。莫寒他跟着考古系的彭教授,还有2名学生一起去戈壁滩考古。莫寒不是考古系的,他喜欢彭教授的女儿彭兰,彭兰叫莫寒跟他父亲一起去采风,也算一种磨练和体验。这次来戈壁滩考古的原因,听彭教授2名得力的学生说,他们研究蒙古资料时发现有一种奇特的神鹰化石据说埋葬在戈壁滩,这次考古的目的一定会有纪念性意义。说来也怪,每次吃零食的时候,彭教授总是要多提醒一句莫寒:你要多喝点水?在沙洲行走遇到了几个驴友,他们没有了水和食物乞求和我们同行,没想到在祁连山山脉附近的时候,一起遭到了打劫。沙漠上有时候会遇上黑色沙尘风暴。那天烈日,居然糟糕的是他们那伙人都遇到了沙尘暴。这时的坏人也不像坏人,丢下人质撒腿就跑,他们都一并被沙尘暴给埋没了。当莫寒醒来的时候,他不知道在哪个角落,彭教授和2个学生也没有了踪影。莫寒一步一步在沙漠走着。一天,两天,三天,实在是憋不住了,他撒出尿自己用手端着喝起来,那尿的味道跟狼的骚味有得一拼啊!最后莫寒喝尿喝出了信心,走出了戈壁滩,只是后面他再也没有见到彭教授和他的2个学生,甚至在城市没有考古的彭兰也不见了。(发表于2016-4-10宝安日报《打工文学》周刊)
2016-05-29 00:38:28 作者:榕树落叶 9630 0
再见我的西班牙情人
劳尔是马克的哥哥,准确点讲,是他未曾谋面的堂兄。马克是向青青的学生,一个调皮得来又十分乖巧懂事的小正太。马克是正宗西班牙男孩,6年前随爸爸移民来广州。刚上5年级的马克很聪明,数学英语成绩都很棒。据说他是学校里的篮球明星,小小年纪,已经拥有一批狂热女粉丝。遗憾的是,马克中文不行,普通话发音不标准,语文考试从没及格过。马克的爸爸在广州火力贸易公司上班,这个早年丧妻的痴情男人,忍着巨大悲痛一心埋头工作,常年如此,以至于忽略了儿子的学习。直到上学期末,管家王妈催他给马克找个家教老师,情况才开始出现好转。向青青是王妈的好姐妹张姨介绍过来的,她曾经在张姨家做过一年家教,口碑极好。马克第一次接触家教老师,欢喜到不行。向青青刚进门他便扯着她书包问个不停,小家伙粉嫩嫩的脸蛋儿很是叫人怜爱。“老师,你是中国人吗?”“老师,你喜欢篮球吗?”“老师,你做我粉丝可以吗?”这个自恋的小屁孩,语音不正,意思倒是一点也不含糊。向青青放下书包,接过王妈递来的茶,顺手把马克拥到怀里说:“小可爱,老师最喜欢卷毛娃娃了。你若是以后肯乖乖听老师讲课,老师一定拜你为偶像。”马克有着一头浓密柔软的黑发,自然卷得恰到好处,看起来很精神。向青青对这份家教十分满意。头一回上课,她便与小马克成了好朋友。马克定性不好,有时上着课突然就跑到阳台去逗画眉鸟玩儿。有时他会扔掉手中的笔要青青给他讲中国神话故事。有一天他突然说:“老师,我哥哥明天来,我可以不上课吗?”“你哥哥?”向青青不解。一旁低着头择菜的王妈解释:“是他大伯的儿子。父亲出差来北京,儿子跟着来中国玩两个月。”“那他们是要一起过来广州吗?”“只是他堂哥一个人来。我看这孩子明天是读不进书的了,第一次见哥哥,难免兴奋些,你明天就先歇着吧,后天再过来。”“没关系,我明晚要考试,明天正好有时间复习。不过,他哥哥多大了?自己来能找得着路吗?”王妈笑了:“他呀?一个人去过美国,去过加拿大,去过泰国,去过埃及,还怕找不到我们这吗?”向青青也开玩笑到:“王妈,你对他们家族内部的事务都了如指掌了吧?”王妈摆摆手,道:“我在这做了6年佣人,知道的也不过只比你多了一丁点,他们家族的事,哪是我能了解的?我只知道马克的大伯娘很凶悍,一直不喜欢儿子往国外跑。”“那马克他哥哥怎么还能去那么多地方?”“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他们家的事,我也只是听他爸爸提过一点点。”那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青青对这个即将到来的堂兄有着说不出缘由的好奇与期待。两天后,向青青如期到小马克家。这次给她开门的是一个20出头的小伙子,浓眉大眼,高高拱起的鼻梁,他有一头像中国墨一般黑的短发,微卷。蓝色眼睛澄澈、灵秀又饱含深情。“嗨,向老师,你好,我叫劳尔。”刹那间,她晕眩了。如你们所知,向青青对西班牙有着特别异样的情怀。尤其是在读过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故事后,她一心所想的便是有机会要到西班牙去旅行,所盼的是要结识一个像荷西那样纯洁、率真、忠诚的西班牙大男孩。直到这个名叫劳尔的年轻人出现在眼前,她才意识到,自己对西班牙男生已经是到了不可自拔的痴迷程度。也许这样说会有些浅薄,毕竟不是每个西班牙男孩都如荷西般可爱,何况她向青青见识不算多,对外国人的了解也仅局限在论坛、报刊上,难保西班牙就没有负心汉。再看眼前这个男生,嘴角上扬,眉目过于精致,倒像极了面相书里说的命犯桃花,她不喜欢这样的形象。向青青极力催促自己恢复常态。她挺直身子自顾走进去,边脱鞋边微笑着问:“劳尔?可是那个穿7号球衣的足球王子?”劳尔听着似乎很高兴:“你也认识他?不过我是篮球王子劳尔·加西亚。我不会足球。”“呵呵,你汉语讲得还行嘛。专门学过的吧?”“我家邻居住着中国人,他们教我讲中文。”劳尔很健谈,仗着自己学过几年中文,便滔滔不绝给青青讲他在中国遇到的奇闻异事。自从有了这个人的出现,青青的心思也莫名其妙变复杂了。最难受的是她开始出现失眠,每晚躺在床上老是会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甚至盼着快点天亮,而天一亮她便迫不及待赶往地铁站去。她明白问题出在哪里,但却难以找到解决的途径。学期已经结束,按照约定,暑假她还要继续去给马克补习。马克家成了最约束她的地方,劳尔经常在不远处假装专心看书,实则撑开耳朵偷听她讲课。向青青装作若无其事,她强逼自己要镇定,却还是控制不住颤抖的声音。堂兄的到来,让原本就不安分的小马克更加坐不定。这头才刚翻开作业本,那头又跑过去和哥哥玩闹,兄弟俩还叽里咕噜讲起西语,叫青青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马克,你再不好好学习老师就要生气了。老师回学校去,不教你了哈。”向青青本来只是想吓吓小孩子,没想到却听得马克回答:“老师,我哥哥喜欢你,他不想你走,我也不要你走。”“马克,小孩子不许乱讲话。快给我过来,把作业做完才能去玩。”向青青涨红着脸,她用余光瞟了一眼劳尔,他正好看着她,这让她更觉羞愧,仿佛心底的秘密全被看透彻了。马克重新回到书桌前坐下。看到他已经进入写作业的状态,青青翻出昨天的卷子批改。没过几分钟,马克就又不老实了。他先是歪着头朝哥哥做鬼脸,而后又转身回来对着向青青笑:“老师,我哥哥喜欢你。”向青青抬起头,脸上明显有怒意。没等她开口,小马克又迸出一句:“他说你很漂亮。”“马克,老师不漂亮。老师心情不好,你不可以再淘气了。”“老师为什么心情不好?我们都觉得你很漂亮,没有人可以说你不漂亮。”马克嘴里咬着铅笔,眼睛睁得老大,一副天真无邪的模样。青青哭笑不得,这个小屁孩就要耗尽她所有的精力与耐力了。她强忍着怒气,把马克嘴里的铅笔抢下,一字一顿说:“请、先、完、成、你、的、作、业。”这天的家教时间过得特别漫长,好不容易捱到下课,向青青匆忙收拾书包离去。劳尔跟着她出来,在楼下,他试图去拉她的手,但被拒绝了。“青青,对不起。”“没事。劳尔,你是个聪明的哥哥,我能请你帮个忙吗?”“什么?”“你弟弟很机灵,但中文学得没你好。有空的话,多教点有用的东西给他。是有用的,你明白这个含义吧?”劳尔可怜兮兮地望着她,不断点头:“我明白。”“好,那我回去了,谢谢你!”“青青,我······我······其实······我可以送你吗?”劳尔支支吾吾,言语完全不像与她初识时那般爽快利落。青青没听明白,反问:”送我什么?你要送我回去吗?““不是·····哦,是,我想送你回去。”青青这下已经觉得轻松了很多,她笑着说:“劳尔,谢谢你。在广州,我比你还熟路。你来了也不过才半个月吧?我觉得你倒是应该自己出去到处走走,多认识些新事物总归是好的。”劳尔摸着后脑勺,憨笑着答道:“其实,我经常出去,不过是在下午和晚上去的。我今天下午去白云山,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青青瞪着眼睛,不知如何作答。许久才松口:“我不喜欢爬山,你去玩得开心就好啦。”劳尔还想再说些什么,但被青青打断了:“好啦,我该回去睡午觉了,再见!”“再见!”他站在原地,目送她离开。青青背对着他,眼眶里溢出几滴泪。泪水里包含有太多的情感,幸福、甜蜜、感激、无奈、遗憾、痛苦······她艰难地走出小区门口,胖胖的女保安向她问好:“老师慢走。”她哽咽着,第一次没有主动打招呼,甚至也没有回应。如此冷漠,如此无理,她矛盾的心情里又多了一份对自己的怨恨。她回味着他的话,不敢细细多想,这样的交集本来就不实际,尽管她曾无数次幻想过类似的场景,但她很清楚,没有结果的开始只会让彼此来日更痛苦。况且,这也不一定会有开始吧?她其实并不很了解他的想法,就算他真喜欢她那也不能怎么样,这世界天天把“喜欢”两个字挂在嘴上的人多的去了,伤心的情歌还不是天天在播放?何况他又没有亲口对她说过那两个字。马克说的是玩笑话也不准,小孩子哪能准确揣摩大人的心思?她倒是相信小马克的那句“他说你很漂亮”,这也是青青最为感激劳尔的地方。从小到大,除了服装店的售货员,除了招揽客人的么托车司机,再没人夸过她好看,因为她长相确实很一般。女孩子,有几个是不希望自己能得到他人认可的?有时候,被称赞长得漂亮甚至比任何其他的荣耀都能叫她们欣喜若狂。青青这样想着,便对劳尔的好感又增加了几分,她突然想起奶奶曾说过的一句话:“懂得欣赏你的人,是你最该在乎的人。”在乎也不一定就是爱吧?只要不付出感情,一切就都还好办。7月30日上午,马克跟着爸爸去朋友家作客,傍晚王妈才通知青青去给他补习。劳尔不在家,马克的爸爸也出去了,王妈在她房里烫衣服。马克似乎突然懂事了很多,一个人静静坐在书桌旁,专心写日记,这是青青给他布置的作业。偶尔他会抬头看青青一眼,接着又埋头继续写,也不说话。青青感到前所未有的恐吓,她站起来,在屋里四处走动,这个房子她已经呆了一个月零十八天,里面的摆设她是再熟悉不过的了。然而,她还是忍不住认真环顾四周,好似要找出些什么东西来。她觉得这与劳尔有关,她的不自在也是因为他不在的缘故吧?说好不放感情,到底还是被他吸走了一大半魂魄。“老师,我哥哥要回家了,你会难过吗?”上完课,青青准备要出门离去时,马克忽然问了这样一句。“你哥哥回家?我难过?”青青一脸茫然。想了一会儿,她突然激动地问:“小可爱,你哥哥是要回西班牙去吗?”马克使劲点头:“他说他很快要回家了,他叫我不要难过,可是我不想他回家。”“好孩子,他爸爸想念他了,他当然要回去啦。换做是你爸爸想你,你也会马上回来的,对不对?”青青给马克擦去脸上的泪珠,又叫来王妈带他进去吃晚饭,然后自己才下楼去。沁馨园的地理位置极佳,一出小院大门便是番禺大桥底,珠江之水缓缓流淌,江畔树荫撩人。傍晚6点,青青一个人沿着湖畔边行走,风吹水甜,阵阵清香让人恨不能立即跳进江里游个痛快。劳尔便是在这时出现的。青青拿着手机正在拍摄驶过的一条大客船,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背后喊道:“小心,别让手机掉进水里。”青青转过身,劳尔正抱着篮球走向她。“你去运动了?”“是的。刚从附近的学校里回来。”青青没再说话,自己掉头沿着6路线行驶方向走。劳尔跟上来说:“这边的风景很美,我们散散步好吗?”“劳尔,听说你要回去了?”青青低着头大力踢脚下的小石子,也没有去留意他的表情。“是妈妈想我早点回去。”劳尔拉住青青,弯腰把球放在地上,后蹲下替她绑鞋带。“鞋带松了,走路容易摔倒。”“你几时回去?”青青眼里有了泪花,她故意扭头去看江里的船只,不让他发现异样。劳尔系紧鞋带后站起来,幽幽地说:“我还不想回去。”“青青。”“嗯。”“我······我想说······”“劳尔,不要说,就这样吧!天黑了,你快回去吃饭。”“那我送你去地铁站。”“不用,我自己去就行。马克在家,你该多陪陪他。”“青青······”青青挣脱他的手,一个人像狠了心般,头也不回,大步往前走。没说再见,没有留恋。一路疾走,一路泪汪汪。只有她自己明白心里的苦。心痛如刀割,心碎不是那人不爱你,而是你不能去爱他。感情都是盲目的,一旦交付了真心,理智便会被吞噬掉。向青青是个很现实的女子,若不能有完美结局,她坚决不演悲情戏。早早断念,早早解脱,早早好过,这是她与一般女生最不同的地方。当情感实在泛滥到不可遏制之时,她还有最决绝的一条应对方策。8月11日,向青青和往常一样去到马克家。劳尔和往常一样,坐在大厅上。她没有多说话,直到给马克讲完最后一道作业题,才故作轻松地告诉他,她不能再来给他上课了。“老师,你为什么不来?你也要回家吗?”小马克顿时红了眼。劳尔疾步走进来,没有说话,他只是一脸难过地盯着青青双眼。王妈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急切地问青青发生什么事。青青瞬间有崩溃之感,无力解释,也无从解释。她只能克制住不让泪水涌出来。“我下学期大三了,以后没时间出来做家教,想着我能来的时间也不多,不如早些帮马克换个新老师,这样也好让他及早适应。王妈,还得麻烦您跟叔叔说一声呢,实在很抱歉。”“老师,你还会来看我吗?我不要你走。”小马克眼泪啪嗒啪嗒地流,劳尔抱他出到阳台上。青青也红肿了眼,她把马克的教科书和作业本收拾好,摆放整齐后,默默拿起书包出去。王妈送她到楼下,递给她最后一次的工资。“王妈,照顾好小马克。”视线已经模糊了,泪水滴在手上,湿了刚到手的钱币。向青青没有抬头看,她知道头顶上那两双眼也不会比自己的好。小马克的啜泣声揪得她阵阵心痛,她只能用最快的步伐转身离开。最后一次见劳尔,是在地铁站的入口处。向青青猜不透他是怎样去到那儿等着的,她从小区出来,当即坐上最早的一班大巴离开,而彼时他还在家里,不应该比她先到站。“青青。”劳尔迎上来,咧开嘴对她微笑。青青背对着太阳,正好看到他那张俊朗的脸,因为常年在室外打球,他的皮肤不像马克那样白皙,但看起来却更有吸引力。“小伙子,你是要在这儿送别我吗?”青青笑得很牵强。他们的笑容都很牵强。劳尔张开右手,手心上有张折成玫瑰花状的粉红色贴纸。他冲青青点点头,示意她拿去。青青慢慢靠近他身前,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如蜻蜓点水般留下一个吻。劳尔像个羞涩的小孩子,左半边脸红了一大块。“谢谢你,我没有礼物回赠。就让我们到此别过吧!”青青右手紧捏着他送的纸玫瑰,笑着走进地铁站。劳尔在站外愣了很久,青青在站内哭了很久。至此,他们没再相见。她留给他的,只有那个生涩的吻。他留个她的,是一朵不怎么鲜艳的玫瑰花,还有一行被泪水浸润过的字——TeAmo.
2016-05-24 09:23:27 作者:喵儿717 9800 0
阿珍和她的故事
阿珍出嫁那天,正下着濛濛细雨。她穿着做工粗糙的旗袍,脸上略施脂粉,头发高高盘起,光洁的额头上,一颗未长熟的青春痘显得异常突兀。那是两年前的事了,如今说起来,她脸上仍有掩饰不住的喜悦。尽管婚礼很简单,但她说:“女人的这一生,最幸福莫过于结婚那天,自己成了整场宴席的主角,大家都争抢着对你说吉利话,小孩儿也喜欢你。”阿珍对自己的婚礼是很满意的。两年前,她刚满19岁。19岁的阿珍,嫁给了18岁的阿木,阿木是她在QQ上认识的男孩,婚前他们一起出去打了半年临时工。我问阿珍,对于她的出嫁,父母是否同意。我深深记得,结婚那天,她的娘家并没有人过来,而且新郎官是去了镇上的一家小宾馆迎娶的她。阿珍脸上又开始浮现出那个惯有的忧郁表情。“你可能不知道,”她答话。“我有两个哥哥,都还没结婚,我妈说如果我从家里出嫁,会冲犯到他们。”“那他们总该有点表示吧?毕竟嫁女儿也不是件小事。”“我爸不同意这门婚事。”“为什么?”“穷人嫁给穷人,能有多大出息?我爸巴不得我嫁个官老爷,好接济娘家!”所以,阿珍默默地出嫁了,没有嫁妆,没有娘家人的祝福。因为还没到领取结婚证的年龄,她甚至连偷户口本去登记的麻烦也省去了。“结婚那天,你家人都在做什么?”“不清楚。大概,爸妈都在忙农活吧。哥哥去了外地,可能去打工了,也可能去游玩了,反正,他们的事很少对我说。弟弟在学校补习。”阿珍是家里的老三,她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阿珍的二哥我见过,初中我们同班读了一年。后来他因为和人打架被开除了,之后据说是去了外地打工,结交了一帮小混混,偷过不少东西,进了几次局子。阿珍小学刚读完就出去了,大她3岁的堂姐把身份证借给她,让她在工厂里待了4年。阿珍的弟弟小她一岁,一直和她同班,直到小学毕业,她出去打工,他去镇上读中学。那些年还没有九年义务教育,阿珍打工的钱,一点一点被她存起来,每个月寄给弟弟交学费、资料费和生活费。有时两个无所事事的哥哥也会向她要钱。她没给自己买过一件新衣裳,却听大哥的话,前后给他几个女朋友买了十几条裙子。阿珍有个女儿,去年冬天生的。“幸亏公婆没有太大怨言,我们母女才得以安心生活。”阿珍如是说。从孕期到产期,阿珍偷偷抹了不少泪。她担心生下的是女儿,会被婆家怪罪。她的骨盆腔很小,医生断言顺产有困难。后来,阿珍和我讲述生产的经过。她难产了,医生出来告诉家属,大人和小孩都有危险。“还好不是像电视上演的,他没有问保大人还是保小孩。”阿珍闪着泪光说。因为这个,她始终相信命运对她不薄。阿珍似乎是很久没和人谈过心了。这一次,她迫不及待地、极热切地要把所有心里话讲述予我。她说了与阿木的结合,如很多乡村爱情一样,狂恋半年,相敬半年,最后一切归于平淡。他为她提供一个栖身之地,她只要负责为他传宗接代,替他洗衣做饭、孝敬父母便好。对他提出的自由,她不得干涉。婆婆告诉阿珍,阿木年纪还小,等以后他定性了,自然就会懂得照顾妻儿的。于是阿珍温顺地点头,不断点头。她也告诉自己,总有一天,丈夫会全心全意对待自己的。阿珍恋上阿木,仅为他曾施与的那点温柔。“对一个从未感受过爱的女孩来说,任何人的一点点关心都能让她心动。更何况当初阿木对我也确实好。”最脆弱的人,不是残疾人,不是智障者,而是从不被爱过的人。他们也是最可怜的人。一个天生怕水的小孩,家长把他扔下泳池便狠心离开。这个孩子在水里扑腾挣扎了许久,绝望之际忽然有个陌生人过来,轻而易举地把他从水中拎起,还帮他换上一套干净的衣服。从情感上,这个孩子必定更愿意亲近于这个陌生人。21岁的阿珍,像个30多岁的妇人。公公有时会悄悄塞几十块钱给她,让她藏好别被丈夫知道。他清楚自己的儿子是什么品行,也坦言儿媳妇吃了不少苦。“女人也就这样了,有个家,还有人肯关心你,这已经足够。不能再贪心,奢望太多,老天会发怒的。”2016年的今天,在这样的村子里,还有个这样的女人,她用听似饱经沧桑的声调,很严肃地告诉我:是命,逃也逃不掉。这一次,我没有反驳。不知道该怎样反驳。就算我能说服她,也没办法带她逃出去!
2016-05-10 20:33:50 作者:喵儿717 9652 0
暗恋者
很久以前我就知道她一直在关注着我,今天我终于决定向她表白我的心意了。我拍拍她的肩膀,“还记得那年的今天见你,你风华正茂,笑靥如花,几经几载,也只有你还在我身边,我…”我手里冒汗。她转过身来,“说啥呢”,她笑笑,“你妈我正年轻着呢。”灯光下她眼角的细纹若隐若现。今年的今天刚好我跟她相遇21年。
2016-05-08 13:39:20 作者:陆珊珊 来源:原创 9637 0
父亲的老单车
“车又坏了,这次估计是无力回天喽,”父亲重重叹了口气,“就像这人呐,一上了年纪,身体的各个配件都跟着老化,不是想修就能修好。”她默默听着,没有回应他。父亲的单车,起码有20年年岁了吧?自她能记事起,这辆车就一直陪着她,不曾离开过。那是在八九十年代家家户户都会骑的28老单车。儿时体弱多病,父亲往坐垫前的横梁上绑了个藤制小椅子,隔三差五地,她就会被抱到椅子上。母亲一边教她抓紧车头处的铁杠,一边反复叮嘱父亲要把车骑稳,别摔着了。父亲载她到镇上去看郎中,一载便是好几年。后来慢慢长大了,开始上小学,椅子她已坐不下,便转坐到单车后座上。她记得有一次,在看病回来的路上,右脚不知怎么地就被卷到车轮里去了,顿时她痛得嚎啕大哭起来。父亲很快也察觉到了车速的异样,急忙刹车,跳下,停住。她自顾着哭叫,泪水模糊了视线,她看不到父亲的表情,却听到他懊恼自责的叹气声。他从车轮里小心翼翼地挪出她的脚,随即抱起她走到路边,迅速拦下一辆摩托车,父亲对那司机说:“送我到卫生站,要快。”那次的意外不算大,皮肉虽烂得厉害,但至少筋骨没怎么伤。而且由于救治及时,慢慢地也就痊愈了。可是经过那样一折腾,父亲骑车的速度越发慢,慢得几乎就跟走路是一个样的。尤其是载着她的时候,父亲总是一再回头看她,看她的脚,看她有没有坐稳扶好。直到她小学毕业,去镇读初中,父亲给她买了一辆小巧的女式二手单车,她才与那辆常常发出哐当哐当吵声的老家伙告别,结束了坐在父亲车后座去看病的日子。上了初中,父亲有时还是提出要载她去学校。比如在她感冒发烧,病得两眼昏花的时候,他怕她抓不稳车头,怕她撞到别处去,就坚持要送她去学校。可是她已经进入青春期,知道爱美了。班里的同学,都是有家长骑摩托车接送的,她看着他们坐在父母身后,威风无限。摩托车从她面前呼啸而过,带走了阵阵凉风,留下一串一串让她咳嗽的尾气。她妒忌他们,也曾幻想过自己坐在摩托车上的神气模样。可是长这么大,她唯一一次与摩托车有过接触,还是那次右脚受伤,血流不止,父亲心急下拦了一辆比她家老单车还破旧的摩托车。她知道自己家境不好,父亲最大的能耐便是在家经营那一亩二分地。庄稼地每年的收成都不好,一年下来,也不过刚够解决一家六口人该年的温饱问题,所以她从来不跟家人胡闹。父亲给的生活费很少,她就精打细算,每一餐都尽可能地省,不吃肉,只点青菜和白米饭。她自己节省出小小一笔钱,用来买了两套普通的新衣裳。那是她唯一能做的、使自己与同学们缩小差距的事。然而不管她怎么体谅父亲,她始终不愿意再坐父亲的车去学校。她不敢给同学们看到,怕他们嘲笑她,自己会抬不起头。还有一件更尴尬的事是,父亲年过四十才结婚,她出生的时候,他已经47岁了。有一年父亲带她去小学三年级报到处,新来的老师不认识他们,就问父亲是不是带孙女来注册。以前年纪小,尚不懂难为情,随着年岁增长,她越来越体会到这种滑稽事情所带来的不堪。后来父亲再提出送她,她便找各种借口来拒绝。高一那年,第一次离开小镇到市区去读书。父亲很激动,在她刚收到市重点中学录取通知书那天,他便兴高采烈地筹划着送她去学校的大事。她心里很抗拒,但不忍惹他伤心,而且上一年,姐姐也是这样被他送到学校去的。她知道不只是她,接下来妹妹和小弟也会这样,只要他的车还在,只要他们也考到市区里,他就不可能会停歇。那天她醒得早,天还没亮。父亲从黑漆漆的小瓦房里端出一碗还在冒热气的鸡蛋面,“先把它吃了吧,这么早买不到瘦肉粉肠,不能给你煮猪杂粥。等会儿去到半路,看哪家早餐店开门了,咱们再停下车进去吃点。”她爱吃猪杂,每次考试或是参加其他重要活动前,家人都会给她煮上一碗飘着葱花的、稠稠的猪杂粥。凌晨四点吃过面,五点出的门。她深深地记得,两个人各自推着单车走在乡间小路上。四周天和地黑成一片,只听到时深时浅的狗吠声。晨风穿过她单薄的尼龙布料裤子,她感觉到四肢都起了鸡皮疙瘩。上下牙齿在撕磨,而她却说不清是因为冷,还是太害怕。父亲一边推着那辆老单车,一边嘴里念念有词。据说所念的咒语能驱赶妖魔鬼怪,能保平安——乡下人的迷信,她早已见惯不怪。老单车一会儿哐当哐当响,一会儿又从链条处发出吱呀咔嚓声。她的小车倒是显得很安静,不过这份安静让她心里极其不舒服。她不时往左右两边看,其实黑暗无边的田野上她是什么也看不到的。有时会有些不知名字的虫子在庄稼地里鸣叫,或是老鼠和田鸡在地里走动,发出窸窣窸窣声,这个时候她通常就会倒吸冷气,害怕的信息通过鼻端传出,父亲敏锐地捕捉到了,便大声吆喝,喝的无非还是那些只有他自己能听懂的咒语。好在小路不长,走了二十多分钟后,一条刚修不久的水泥路便出现了。虽然依旧没有路灯,但早晨五点半的公路上,还是有不少晨起做生意的小贩,他们踩着三轮车,或是有些人骑上摩托车,车头灯一打开,便照亮了好长一段水泥路。而她和父亲,便是靠着这些路人的灯,一路顺风顺水骑车到了28公里外的市一中。那次父亲没有用单车载她,但却陪着她骑行了28公里,而后又自己一个人骑了28公里路,回到家。在学校门口送走父亲的时候,她暗暗下决心:以后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让父亲这么辛苦了。高中三年,她说到做到,没有再劳烦过父亲的老单车。妹妹考上市一中的时候,她刚升高三,两姐妹一起骑车去学校,费了很多口舌才说服父亲不要陪着去。她以为这是最好的安排,父亲年纪大了,让他在家歇着,少点出远门,全家人都好安心。直到她开始上大学,她的这些自我以为又成了泡影。从她家到小镇上至少有5公里路,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通车。她要去到镇中心才有公交到达市区里的火车站。上大学第一天,她拖着笨重的行李箱,想要到村口去搭摩托车,父亲认为短短5公里路就要收10块钱,太贵了,不让她去。他依旧推出那辆丑到不能再丑的老单车,示意她把行李箱绑他车上,她骑自己的单车去,到了镇上他再把她的车绑后座上带回来。大学三年里,她平均每三个月就回一次家。尽管后来她狠心拒绝了父亲再用单车接送她的好意,但是为了不让父亲心疼那10块钱,她每次都要自己一个人步行去到镇上。那长长的5公里路,成了她心头上的梗,走在路上不小心遇见熟人,她还得笑着解释说是自己肠胃不好,需要多走路助消化。有时不幸赶上风雨天,她的处境就变得更糟糕了。一来她无法走路去,二则村口上载客的摩托车连影儿也见不着。每到这个时候,不管她怎么坚持,都是撼动不了父亲送她的决心的。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当时正是傍晚,台风刚过,还在断断续续下着雨。他们骑车到了镇中心,在候车亭附近停下,父亲扛起她的单车往老单车后座上捆绑的时候,她看到雨水顺着帽檐滴到了他鼻尖上,他张一张嘴,想和她说点儿什么,恰巧那水滴就趁机溜到了他嘴里去。他略微停顿,喉结往上一抬,到他再开口讲话的时候,那颗水珠已然被他咽进肚子里了。父亲披着长及脚踝的雨衣,头上所戴的草帽早已湿透,显得尤其笨重。从背后看过去,他就像个还没发育完全的孩子,宽松肥硕的雨衣在风中飘摆,他瘦小的身子仿佛随时能被雨衣拎起,荡到半空中去。她打着伞,站在原地目送他离开。大约过了三分钟,她正欲转身去坐公交,忽然发现远处父亲不声不响地跌倒了,人和车一起倒在枝叶横铺的公路上。她楞了一下,急忙收起雨伞朝向父亲快跑去。她跑到他跟前,刚好他已经站起来,把老单车再顺理了一遍。“没事,只是打了个滑,你赶紧回去吧,别误了时间。”父亲安慰道。她眼里噙着泪水,用很大的劲才忍住没掉出来。父亲见状,似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她说:“日子会越过越好的,现在先吃点苦也不要紧。”那之后,她再也不敢选择下雨天回家或是去学校。她多么希望父亲的老单车能寿寝正终,然后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拒绝他所有的好意。“坏了就坏了吧,你也该老老实实待在家。我们都快毕业了,还有什么可要你操心忙碌的呢?”坏了也罢,省去了多少劳苦奔波。父亲的老单车,修修补补,强撑了那么多年,从载着她去看病、上学,到护送她去上学,最后是帮她搭载行李箱、自行车,它早已超额完成了它的任务。坏了多好,歇息的日子总算要到来了。
2016-05-07 21:50:03 作者:喵儿717 9613 0
时光它知道我有多爱你
1多少年后,千千依然记得,那个酷热的晌午,她蹲在村头的那块路牌下,阳光热辣辣泼洒到她细碎的短发上。她手里抓着一根冰棒,一边滋滋有味地舔着,一边在脑海里做着各种盘算。一个少年走过来,背对着阳光,向她伸出手:“吃完了就跟我回家吧。”千千不作任何回应,她甚至连抬头看他一眼也没有。少年极有耐心地站在原地望着她。阳光炙烤着他细嫩的手臂,额头上沁出厚厚的一层汗珠。等她终于将最后一口冰块含进嘴里时,他走上去,想要拉她手,却被她一把甩开了。“别碰我。”她嫌恶道。“姐,回家吧,咱爸在家盼着你呢。”“第一,我不是你姐。第二,我没有家。请你别再跟着我,否则,我会让你后悔一辈子。”她咬咬牙,还特意把嘴巴凑到他耳边:“我、说、到、做、到。”“姐……”少年一脸茫然地看着她走开,直到她瘦削的身影挤上了去市区的公交车,他才反应过来,并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回家。大家都以为她只是赌气到市区玩玩而已,玩够了自然就会回来的。没有人会料想到,她这次去的并不是市区,而且一去就是9年。2林繁在厂门口喊住她的时候,千千先是愣了好几十秒钟,而后才微微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你,还记得我吗?”他拘谨地抓着后脑勺,左手提了一大袋子东西,像是玉米、花生之类的农作物。“咳咳,林繁。你长高了,皮肤也黑了。”林繁更加不好意思地低头干笑。他的表现和他的外形并不相称,千千觉得,这样阳光帅气的小伙子,就算不是桀骜不驯,也应该是自信大方的,他的局促让她心生歉意,许是自己不怒而威的气场震住了他。“走吧,别站这傻愣着了,我带你去吃晚饭。”千千率先迈开步子,在她想要走向前面不远处一家饭店的时候,林繁红着脸,小心翼翼地问:“姐,咱能不能换个地方?我知道这附近有家沙县小吃……”千千盯了他几秒,接着爽快答应:“行,就听你的。”然后两人并肩往工厂西门那边走去。林繁一路低着头,似是若有所思,又像是因为紧张而不敢讲话。千千细细打量着他,9年没见,那个文弱的少年已经出落成阳刚英俊的大男孩了,他的左手手腕上有条长长的刀疤,似是受伤过。“怎么弄的?”千千指着疤痕问。“打球时被人撞倒,做了个小手术。”千千暗自叹息,9年的时光,她熬过了多少苦,又错过了多少信息?她的思绪不禁又飘回到9年前的那个盛夏,在村头的那块路牌下,她怀揣着从邻居家偷来的一百块钱,头也不回地离开村庄,留下茫然无措的林繁和他干涩的叫喊。3林繁,林文娟的儿子。林文娟是千千她父亲再娶的妻子。这么狗血的事情,千千一直不敢相信它居然就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不肯原谅父亲,更加不愿意接受这个仅比自己小一个月的“弟弟”。“还在读书吗?”“嗯,开学回去就读研二了。”千千突然停住脚步。林繁仿佛意识到了什么,连忙解释:“就是研究生二年级的意思。”“我懂。”千千低头继续赶路。想想也是,林繁都已经25岁了,她自己也有25了。25岁,如果她命够好,也该大学毕业了。要是命再好点,她没准就是在家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了。千千不得不感叹命运的悲哀。出来打工的这些年,助拉、组长、科长、主管连着升,工资也一节一节往上涨,按理说,都算是衣食无忧了,可她偏就丝毫感觉不到快乐。整天被困在厂里,日复一日地重复着那些目不识丁的阿姨也能做的活。每天下了班,除了和同事去逛逛商场聊聊电视剧,似乎再也没有别的节目,生活枯燥得就像青蛙掉进了井里,怎么逃也逃不出那一方天空,怎么盼也盼不到新鲜的风景。千千不禁设想:如果当年没有冲动出逃,现在的状况会不会更好一些?但很快她又自嘲了:人生哪来那么多如果啊?“姐……”林繁开口正想要说点儿什么,突然被人打断了,他才发现,他们已经来到沙县小吃的门口。“帅哥,又来看你姐呀?这次怎么没见你爸来?哎哟,这位姑娘是你女朋友吧?长得真漂亮,那个眼睛水灵得哟,多讨人喜欢。”老板娘好似发现了新大陆,两只小眼睛一直在千千身上打转。大热天的,千千却感到阵阵寒意向她袭来,眼前的这位妇人,就像是青楼里的妈妈,那眼神儿,仿佛恨不得立即收了自己去做她头牌。林繁早已羞红了脸,他怒瞪着老板娘,生气地说:“你别乱讲话,她是我姐。”“你姐?”老板娘嘴巴张得老大,两只小眼睛也突然瞪大了不少,眼珠子仿佛随时都能掉出来。她不可置信地看看林繁,又瞧瞧千千,脸上写满了“活见鬼”三个字。千千终于反应过来,急忙拉住林繁追问:“她那样的话是什么意思?你们以前见过吗?”“姐,咱先找个位子坐下吧,我再慢慢告诉你。”林繁径直走到最里面靠墙的那一桌坐下。千千没等他坐稳就催促道:“快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姐,今天是什么日子?”林繁不紧不慢,他的态度让千千很恼怒。“什么日子?”千千没有看日历的习惯,每天做报表填写的日期几乎是闭着眼睛抄上去的,抄多便都习惯了。她只知道今天是星期五,后天周日例行放假,她就是靠这个动力来支撑着过完一周又一周的。4“七月廿七,你生日。”林繁淡然答道。千千猛然一惊,握在手中的一次性水杯摔了下来,开水顺着桌缘滴到她白色工装上。这个日子,她已经很久没去关注了。而他,千里迢迢找过来,难道就是为了给她过生日嚒?“关小姐,瞧你多幸福。每年的这一天,你爸爸和弟弟都会来长安。唉,要我说呀,父子无隔夜仇,更何况都过去那么久了,心里有什么疙瘩也该消散啦。小孩子脾气发完就罢了,没必要弄得恩断义绝。”老板娘似乎是热情过了头,她一边收拾餐台,一边对着千千语重心长地说教,完全没理会一旁目光低沉的林繁。老板娘走开后,千千继续追问:“林繁,你和······他,来了几次长安?”“有十多次了吧。你刚出来打工的那个月,咱爸费了好大劲才找到你们工厂。他在厂门口等了几天,见你出来买东西,想上前和你道歉并让你跟他回去,可到底还是拉不下脸。后来看到你安然无恙,和同事有说有笑的,他就作罢了。第二年暑假,你生日,他说要来找你庆祝。我妈不放心,吩咐我跟着过来。那天很幸运,我们刚到厂门口你们就下班。你走在人群里,当时好像是有人踩了你的脚,你深深皱了下眉毛。爸幽幽地望着,不敢过去,他只是红着眼圈自责,说如若不是他,你也就不用过早吃这样的苦······”林繁说到这儿,老板娘正好笑呵呵端来他们的食物,于是他顿了顿,看千千表情没有厌烦,才接着说:“那天晚上,我们走到沙县小吃,也就是现在的这个地方,点了两份云吞面和两个茶叶蛋。爸说,小时候家里穷,有一次带你去赶集,你在沙县小吃门口咽了好久口水,当时你还告诉他,你希望在生日那天吃到云吞面和茶叶蛋······”“这些事都过去很久了,我早已经不记得。”千千鼻子一酸,禁不住打断了他的话。“是呀,可咱爸还记得,而且他记得的可多了。爸怕你还在怨恨他,所以从不敢贸然接近你,也不敢让你发现我们的存在。除了你生日,他还在其他时间来了几回。前年听说你升职当了主管,他很高兴,回去逢人就说——我闺女熬出头了,我闺女有出息了。只不过,村里的人反应都很冷淡,他们说······”“他们说什么了?”“他们说,再有本事,终究也是个不孝女,不值得高兴。”千千叹了口气,原来误会了她的,又何止是那个养了她十几年的人?林繁继续说:“后来,咱爸没再向他们提起过你。但在家里,他还是常常把你挂在嘴边。有时在院子里乘凉,他会兴致勃勃地给我们讲你小时候的事:你六个月大时长第一对乳牙;八个月大时已经会叫爸爸;十一个月大时开始学走路;一岁半时,你发了一场高烧,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星期;三岁时,你掉进茅坑里,险些没被抢救过来;五岁时,你跟着堂哥堂姐去玩走失了,全村人出动,找了你们整整一天才找到······”“别再说了。”千千哽咽着,低声哀求道。“姐,这些年你有想过家吗?想过咱爸没?”想!怎么会没想过?不过是,她日思夜想的,全是他暴跳如雷的身影,和那些充满杀伤力的吼叫声。记忆中,他与她的对话从来都是靠吼的,作业没做完,他吼她;考试退步了,他吼她;放学回家晚,他吼她;炒菜加多了盐,他吼她;和男同学聊电话,他也吼她。他是否还记得,那次女邻居冤枉她打了她家女儿,而他不仅不给她机会解释,还大声命令她给女邻居下跪道歉?“我是您女儿呀,您难道还不了解我吗?”那一次,如果不是太绝望,她又何以离家出走,直接逃到东莞,一躲就是9年!这么多年了,每每想起过去,她胸口还是有一股愤懑之气。那年她不过才16岁啊,才刚考完中考,本该有更好的未来迎接她的······5“姐。”“嗯?”“是不是又想起那件事了?”“嗯。”“其实,后来爸去问了涉事的几个小孩,知道你是去劝架而不是打架后,他忏悔了很久,一直感叹说如果早点弄清真相,他也不至于会把你逼走。”“袋子里都装了些什么东西?”千千不愿再听这样的话,故意转移话题。林繁吃完最后一口面,接过她的话说:“爸知道你在外面租住,所以就让我带了这些给你。玉米和番薯用电饭锅煮就行了,每次煮一两个,多了你也吃不完,隔夜会变质的。花生我妈煮熟又晒干了,放着慢慢吃,坏不了。袋里还有一些大枣、核桃及杏仁,我从新疆带回来的,你上班辛苦,身子又虚弱,多吃点补补。”说到后面,林繁又习惯性地抓了后脑勺,他一紧张或是觉得不好意思时就会有这个动作。千千静望着他,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心里头热浪翻滚,心潮澎湃,也不晓得是被云吞面烫到了,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事。片刻后,她问林繁:“这次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来?”“咱爸病了。”他眼中闪过一丝忧郁。病了?他不是一直都很强健的吗?“也不是很严重的事,医生给他看过了,你别担心。”林繁边安慰千千,边从包里拿出一张相片:“姐,这是咱爸,你瞧瞧,今年春节拍的。”千千接过相片扫了一眼,不禁打了个冷噤。这哪是记忆中那个大嗓门的中年男人呀?照片里的他分明像个垂暮的老者,坐在门前的石榴树下,头发花白,满脸皱纹,愁眉不展,那么憔悴和孤独。凶她吼她的人怎么会是他?让她记恨了将近10年的人,不应该是他啊!“姐,咱家鱼塘没有了。爸身体越来越不适,我妈又要顾着她的工作,所以把鱼塘让给了四叔。”“那他现在都在做些什么?”“这些年,咱爸迷上了拜神,逢初一十五都会在家里上香给我们祈福,过年过节更是到庙里大肆求神烧纸。去年你本命年,他听信算命先生的话,找人来家里做了一场法事,说是要为你驱邪,保你在外平安顺利······”6终于,由恨意围筑的岸堤顷刻崩塌,懊悔、感动和心痛的潮水交缠着,翻滚着,汹涌澎湃,如千军万马般,越过岸堤直奔平原,再上高原,一直到达眼眶,泪水冲破思想上的最后一道防线,唰啦啦下起了暴雨,雨水啪嗒啪嗒拍打着手上的照片,照片里那个落寞的老人瞬间模糊了身影。如果不是林繁的劝止,千千可能会一直这样放纵下去。积蓄了多年的眼泪,难放更难收。倔强如她,不是不会示弱,只是她需要一个适当的理由。而她一直在等的,不过是想知道父亲爱她,真的爱她!如今,答案等到了,过程却是如此曲折,她怎能不心伤?“姐,不哭了,咱回去吧。”林繁携千千走出小吃店,彼时街上早已亮起了路灯。千千吩咐先回住所睡一个晚上,隔天再做打算。那天夜里,千千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个少年向她伸出手说:“跟我回家吧。”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把手交给了他。后来千千反思说,这个梦迟来了9年。
2016-05-06 16:18:43 作者: 965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