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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地一为别

    贫穷并不能成为堕落的理由,但是却常常是堕落最好的契机和借口。——题记兄弟们,我走了!真希望自己离去的同时带走你们心中的芥蒂。其实,我在上周就已经办理好了退学手续,却一直没有告诉你们这个消息。这段时间,我一直假装正常地生活,想要回忆起我们所有的温软时光。真的,我已经把宿舍看做是我的家,已经把你们三人看做我的兄弟了,希望你们不要介意我曾经的过错。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了我曾在书中看到过的一句话:世界上误解和懈怠也许比奸诈和恶意还要误事,至少奸诈和恶意肯定并不多见。的确,我与你们之间有太多误解。我想让误解随轻风飘远,随浮云消散——或许这只是我单纯地想。或许在你们心上已经蒙了一层灰尘。此刻我提笔也并非在卖弄虚假,博取同情,只想轻拭去你们心上那多日的蒙尘。老八,你别担心!家里人虽然将我催得紧,让我早日到家,但我欠你的五百块钱我始终没忘。临走之前,我把钱塞在了你的枕头底下。方旭,下周三就是你的生日了吧。真抱歉,我参加不了了,提前祝你生日快乐吧,好吗?希望你能原谅我的不在。小宇,跟你女朋友的矛盾化解了吗?真心希望你们赶快和好如初。今天,我还看见她独自站在我们寝室楼下,她向着我们的窗户望了望,问我你在不在,然后摆弄了一会儿手机就又独自离开了。跟你们相处了两年,但我们之间深厚的情谊是无法用两年短暂时光来衡量的。我真的舍不得你们,当我走出寝室的那一刻,这种感觉尤为强烈。我感到很遗憾,不能与你们一起走完四年的大学时光,这真的会让我唏嘘喟叹一辈子吧。想想刚入学,我们四个大侃特侃,都不拘谨,好像同一所高中同一个班级里升上来的死党一样。小宇在第一天就毫无顾顾及地说自己要找一个英语系的女生,说是因为自己英语太差,希望能找一个英语超棒的女朋友,这样既享受了恋爱,又不必为英语四六级犯愁。真的!我们四个都挺放荡不羁的,都特向往自由。但这个破学校非得硬性规定大一全体学生五点起床跑早操,还得叠被子,要叠得跟豆腐块一样。最头疼的就是上晚自习。你们还说这些大好时光干些什么不好呀,非得像根木头杵在教室里校领导才开心吗?我们学校的“半军事化”管理真的很恶心。我一直想去市区做兼职的,却一直没有机会。这八婆学校成天管一些鸡零狗碎,无关痛痒的破事。我们常常为此爆粗口,哈哈,现在想起来还真是很痛快呢。老八,你是我们四个人里最懒的。你可别不承认哦!每天早晨跑操你都是最后一个起,有时甚至不起,要我们吼你。我们叫你起床,你还极不情愿,睡眼惺忪地爆起粗口。小宇是经常翘了晚自习跟女朋友约会,为此你还被扣了三学分呢,你还满不在乎在我们面前得瑟。方旭,叠豆腐块式的被子让你苦恼了很久。我可是给你叠了一个月的被子,而后又教了你两个星期,嘿嘿,是不是有点感激我呢。我们都太渴望自由了,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自由的东西,是的,没有!乃至宇宙中的万物都在履行着玄虚的责任。地球在太阳身旁以固定的轨道环绕,周而复始,周而复始。我们不要因为没有空闲做自己的事而躁郁,没有用。是的,没有用!上帝在生命的混沌点都为我们安排好了,我们所能改变的,也只是从小人物到大人物。而要做的,无论该与不该,能或不能,我们都要做!所以咯,该跑操还得跑,该叠被还得叠,该上晚自习还得上。哈哈,你们就熬着吧,我算是脱离苦海了,羡慕吧,嫉妒吧,恨吧,可你们还得祝福我,是吧?我想会的。有些事我不说,你们别以为是我忘了。我没忘!上学期老八丢了一千多块钱,弄得宿舍里人心惶惶,大家都互相猜忌。这钱到现在都没找到,学校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但我知道你们觉得最有可能拿钱的人是我。你们以为我是从农村来的,没见过什么市面,更没见过这么多钱。但我想告诉你们,你们都错了。我不会这么没出息的,我有我做人的原则。我知道这么说你们根本不会信。我已经往老八的银行卡里打了一千五百块,我这么做只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别无他求。自从这件事发生过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你们对我很冷淡,这让我很伤心,很难过。那段时间我一直独自上课,独自去食堂吃饭,独自上晚自习,无论在哪儿,我都形单影只。其实我完全可以跟别人一起上课,吃饭,上晚自习。但我做不到,我还是在乎你们的,很在乎自己在你们心中的位置。有几次我都快撑不住了,真想一走了之,搬到别的宿舍去。你们几个起得很早把寝室的热水全部用光,我就只能用凉水洗头洗脸,为此我还感冒了很久。有时我学习到很晚,第二天早上起不来,你们没有一个人叫我起床,为此我被扣了两学分。这些虽然都是小事,根本不值得一提,但却让我难过了很久很久。好在那样糟糕的日子过去了,我没有搬出去。小宇是第一个来打破尴尬的。我很感激,也很感动。我要谢谢你。记得当时你说你的饭卡丢了。学校食堂吃饭是必须刷卡的,所以你希望跟我共用我的饭卡。我们轮流往饭卡里充钱,我同意了。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跟你们恢复成往日的样子。就这样我跟小宇每天都一起吃饭,上课,上晚自习。我“喧宾夺主”,小宇也就把他女朋友晾在了一边。为此我经常处于尴尬状况。但更让我尴尬的是:小宇每次吃饭都吃比较贵的,而我专挑便宜的饭菜吃,就算我们轮流充饭卡,但毕竟没有明算账,我的伙食费往往撑不到月底就没了。起初我不好意思说,也就拆了东墙补西墙,先问别人借点钱,等下个月有了伙食费再还人家。这总不是长久之计,我思前想后决定要跟小宇分开吃。小宇,我知道你很不高兴,很生气。我看得出来,但人穷常常志短。希望你可以原谅我。时间会淡化一切,这是真的!过了一学期,老八也渐渐跟我说话了,哪怕只是简单的感叹词,哪怕只是你对我生硬冷冰的命令,“去打些水来!”就算是这样,我也并不生气。我依稀觉得不久我们就会和好如昨。后来,方旭生病难受在宿舍休息了一个星期。我帮方旭打了一个星期饭。接着老八你也让我帮你带饭,还记得那天你说:“既然你帮方旭打饭,也帮我带点饭吧。”好像这句话就是我们冰释前嫌的伏笔。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你每次都只让我带饭却不给我饭钱呢?希望你别生气,而我也并不是掉进钱眼里了。只是我们家太缺钱了。谁家不缺钱呢?是的,现在家家户户都缺钱。我不是在向你们哭穷,我都已经走了,完全没有必要再哭穷来博取你们同情,没有必要,真的!我一直担心我的父亲。他在我们老家的煤矿工作。我想父亲他虽然埋头忙碌在黑暗深邃的矿井里,但他的心一定悬得老高,就像六月的骄阳一样。我们一家四口人全仰仗我父亲,因此他干活十分拼命。我常常在想:千万别出什么乱子!我也常常为父亲祈祷。但就在上周,我接到家里的电话,我母亲带着哭腔说父亲工作的矿窑塌了,父亲他被砸断了一条腿,希望我快点回去。我能听到电话那头的无助。从小到大,父亲都是我们家的靠山。现在天塌了,我的母亲就像一个孤独迷茫的小孩一样,我想只有我回去了,才能消除母亲心中的恐惧吧。所以我得尽快给予母亲踏实,我得尽快!可我舍不得你们,真的无法割舍我们间的情谊,所以我选择再呆一周,我常常把思绪抛向深深的黑夜里,让意识在旧时间与新时间里挣扎。当整座城市安静地睡去,我便从那悄然里听见你们的呼吸。这呼吸的节奏,与我的心跳声无约得巧合。没想到最后的时光竟是如此的美丽。珍重了,兄弟们!我与你们相处的这些日子里发生了很多事,积聚了许多问题。我的心被矛盾猛烈地揪扯,归根到底都是钱的问题!但当我离去的那一刻,内心又是矛盾滚滚,归根到底又都不是钱的问题!兄弟们,原谅我吧!原谅我这浅薄的见识与狭隘的心胸吧,原谅我。我想我的父亲下半生是无法再劳动了,我也的确不忍心再让他劳累了。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是被迫理解了这句话,但我终究是在遗憾产生之前理解了。我的母亲是不能撑起一片天的。我的弟弟还小,还在上小学五年级。其实我也还小,我也想继续做着孩子的梦,不去过多地问询城市的喧嚣。上天给我们家开了一个短暂的玩笑,他把莫名的忧伤和责任交给了我,让我去玩一个冒险游戏。我怕!我怕输,因为我输不起,我们一家都输不起。所幸,上天让我结识了你们。我都已经走了,还跟你们说这么多有意义吗?曾经所有的欢乐与悲伤,纠纷与隔阂,此刻都好像没有意义了。无论你们原谅与否,也真的没有什么意义了。说这么多,不为感动你们,只为感动我自己。那些往日的美好真的可以成为我生活下去的勇气,或许未来的某一天,我会与你们当中的某一位相遇在某一座城市。再见了,兄弟们!但愿能再见!

    2013-05-19 14:38:53 作者:鞠天利 9585 0

  • 爱相守,永不离

    午夜的街头,风呼呼地刮着。冷冬的夜晚,总是这样毫不留情地放肆。空荡的街头,早已是人烟散尽,只有寂寞的灯光,静静地守候在这北风呼啸的暗黑中。宁尚顶着凌烈的严寒,却依旧骑着摩托跋涉在这段漫长的路途中,他要穿过马路到另一头去接他的妻子天伊。再过一个月左右妻子就要临盆了,可是迫于家境,仍然还是要在一家织造厂加班。丈夫几度不答应,她却仍是坚持着。宁尚知道她是不舍得自己太过劳累,终拗不过,只能不再说些什么。天伊以为自己出来找活儿干了,这样就能让丈夫不用再像往常一样整天早出晚归,不用再累得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了却还要在她的面前强颜欢笑,如此自己怎么辛苦也就都值得了。然而她却错了,感动与自责,却让丈夫打起了更多的工,保安,清洁工,建筑工人……他一天内变换着多样的工种,反而比往常劳碌的时间更加的长了,可是他一直都会在妻子下班前准时到,只是为了不让她起疑,不让受了生活太多苦难的妻子再为自己担忧,只是想快点挣够钱,不再让妻子这般受苦。生活虽艰难,可是看着即将出世的孩子,夫妻俩还是不禁显得开心起来。宁尚已经将车停在了厂子门口。离下班还有几分钟的时间,他哈了口气,然后加紧搓了搓手,这样能够暖和一些。接着便点燃了一根烟,倚靠在了摩托车上。他确实是累得不行了,都站不直。“尚。”远远的地方天伊就看到了丈夫那熟悉的轮廓,便幸福地喊道。“呀,出来了”,宁尚慌忙掐灭了烟头,然后又笨拙的用手拍了拍嘴巴和衣服,“烟可对孩子不好。”他自语了一句便赶紧艰难地挺起胸膛,强作精神抖擞的样子迎了上去。而妻子挺着个大肚子,见到丈夫这么精神的劲头,还以为丈夫真的听她的话,天黑就回家,不觉打心里欣慰。丈夫小心翼翼地牵着妻子往前走,很快摩托就呼啸着离去。妻子紧紧地搂住丈夫的腰,脸紧紧地贴在他那厚实宽广的背上。这是她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候,此时任何累,任何苦都显得不重要了。还是那个路口,因为有拐弯,所以宁尚显得更加谨慎,虽然已经这么晚了,平常这条道上稍晚些时候就没有车辆通行了。但他还是缓缓将车速慢了下来,确定无人通行后才放心地加起了油门。可是,这一次,却成了夫妻俩最后的相聚。劲风不安却仍显平静的路口,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像一头失控了的猛兽,一路跌撞,让本是平凡的柏油马路瞬间充满了暴动。宁尚一时间慌乱了,努力把控着方向。然而一切都已经晚了。伴随着“轰”的一声,他的世界昏暗了,彻彻底底的。当他最终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医院躺了三天三夜了。睁眼唯一看到的便是工友也是老家一起出来打工的好哥们宁诚焦虑与欢喜的眼神。是医院从宁尚的通讯录中找到他的号码并通知他来的。“小尚,你终于醒了啊。”宁诚显得兴奋,一时眼泪便洒落了满脸。”然后便飞奔着去喊医生来。然而宁尚却怎么也提不起劲来。此刻他只想知道自己的妻子在哪里,此刻究竟怎么样了。他挣扎着想要坐起来,然而他到这时才发现了那一只空荡荡的衣袖,才痛苦地发现自己的左手已经不复了。就在那一瞬,痛苦,愤怒,不安,怨恨……千万种的思绪涌上了他的心头,令他一点不能呼吸。忽然间,他有了种想死的念头,然而一想到自己心爱的妻子和即将出生的孩子,就又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在外打拼这么多年,他总归是个坚强的硬汉。但他此刻却依旧双眼迷离,茫然地望着窗外,还是不禁对现状有了一种伤心透顶了的绝望,完完全全。没有多久,医生来了,却独不见宁诚。他毫无反应地配合着医生的检查,形同麻木。医生只是对他说能这样已经很难得了,再养一个月左右就能够出院了。很快宁诚便回来,奇怪的是手里却抱着一个婴孩,询问了医生几句之后就来到了他的床前。彼此沉默不语,只是同样的心里难受。“小尚……”宁诚试图安慰他。然而他却摆了摆还健在的右手,打断了他的话,咬紧了牙关,震颤着说道:“什么也别说了,我扛得住”,然后顿了一下,仰起头,狠心地让泪水重新回去,“天伊呢?还有这个孩子是怎么回事?”宁诚当即犹豫了,不知怎么说才好。“我问你天伊呢!”宁尚这回是咆哮着的,他真的怒了。宁诚没有因为他的发火而感到难过,他理解宁尚此时的心情。他仍是犹豫了许久,一狠心,便将一切都同他讲了。天伊死了。是的,天伊死了,死于车祸之中,肇事车辆里也是一对夫妻,车祸后是肇事司机报的警,他因为有安全气囊的保护没有生命危险,只是他的妻子在猛烈的撞击中当场死去了。车祸原因是司机醉酒导致没能看清路况。闯祸后他立即报了警,可是天伊送到医院后没多久就因抢救无效死去,最后只能保住了孩子,就是宁诚现在手中抱的这个婴孩。“这个畜生!”宁尚听罢突然脸色大变,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狠狠地砸了一下床板。“我要拿他偿命!啊!我要拿他偿命!”他不安分地身体乱动,这个时候他一切的不理智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他是那么的爱天伊,天伊就已经是他生活的全部了。然而现在就这样突然,天伊没了,他原本可以艰难地活下去的理由也没有了。现在他只一心求死,还要拿那个害得他家破人亡的肇事者殉葬!而此刻身旁娃娃的呱呱啼声,他却也只是充而不闻。孩子,你生不逢时哪!他只能这样悲哀地讲着。然后猛然间似乎有一种恐怖的力量支撑着他,让他一下跳下了床,再意识不到全身的疼痛。他要去找那个人拼命!“宁尚!”见到他这样宁诚真的很心痛,一把拉住了他,“他早已经死了。”“什么?”宁尚回过头来,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肇事者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总,并不是个十恶不赦的人,当看到自己闯下如此滔天大祸之后,痛心疾首,看着自己心爱的人已先自己而去,早已没了活下去的勇气,又加之对宁尚夫妻俩愧欠满怀,所以当晚就找来了公司的律师,签好了一份资产转让协议,他已经签了字,只要宁尚醒过来之后在上面签个名就可以了,这样他就直接从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变成了一个身家千万的大老板。他自以为是地以为这样就已经够补偿了的。了结了此事,他也便在刀光的血色中随妻子远去,就在医院长长的走廊上,在医护人员猝不及防的慌乱之中。那一晚,悲剧历历,一个完完全全痛的夜。“他倒懂得解脱,那我怎么办?这些钱能够换回我的天伊吗?”无论那个人怎么做,宁尚永远也不会原谅他,是他,害死了自己最爱的人,是他,让自己的生活越发乱得像一锅粥。他永远不会得到自己的原谅,哪怕他死了,他仍然掩盖不了自己杀死了三个人的罪恶!是的,三个人,很快就是三个人了。此时的他已是眼神呆滞,如同一个没了思想般的行尸走肉般,就这样朝着窗户默默走近。宁诚吓坏了,当心他会自杀。慌忙想上前拦住他的那一瞬间,怀里的孩子竟又大声哭了起来。那哭声,不像一般孩子的那样清脆,纯洁无暇,它是沙哑的,像一种撕心裂肺的奋力呼喊,像一种痛不欲生的咆哮,所有听到的人都会忍不住地内心一阵触动,然后便是泪水奔涌。或许真的是孩子有一种常人无法匹敌的魔力,这哭声,竟让宁尚无奈的脚步停下了。缓缓回过头来,老泪纵横,哭着喊:“我苦命的孩子啊,你来的不是时候哪!没了娘以后就只咱爷俩相依为命了啊,就咱爷俩了……”然后脚步凝重地回头走,慢慢地接过孩子,抱在怀里摇啊摇,摇啊摇……而孩子却真的似乎懂事般,竟不再哭闹了,还露出了甜甜的微笑,这是从出生至今,他第一次笑。宁诚看到这般,嘴角也终于咧开了一丝笑意。他决计要活下去了,坚强地活着,为了孩子,更为了妻子。千万资产,哼!他是不会要的。仇人的钱,他宁愿一辈子平庸困窘但至少心里头踏实。他只接受了他们赔付的医疗费,这是他自己应得的。一个月后,他出院了。从前至此一去不返,现在是自己的第二次生命正式开始了。结识的老板们都很仁慈,虽然他只剩下一条胳膊,可还是尽量给他安排一些一条胳膊能完成的轻活,然后又给他发和大家一样的工钱,工友们都很照顾,对这个是不会有什么不满的。大家怜悯他这样的艰难,同情他工作时都得将孩子绑在背上的艰辛,总是有意无意地帮着他,他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回到家就将孩子放到工友们合资买的摇篮里,一遍又一遍地同孩子讲做人为善的道理,一遍一遍地告诉孩子以后要报答这些好心的人,虽然他还不满一周岁,但他知道,孩子会听的懂的。他给孩子起了名字宁感恩,小名恩恩。没有多么文雅,也没有多么的好听,只是很单纯的,只是希望孩子长大以后能够记得这些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的好,学会感恩,学会做一个有良知,懂报答的平凡的好人。时间匆匆的脚步在这一家留下了太多的伤痕,他们唯一能做的就只是用自己对生活的乐观不羁来抚平这些伤痕。孩子很快就一岁半了,似乎比别的小孩懂事的快,不仅能不用人扶着走路,还会说话了呢!宁尚看在眼里,很是欣慰。这样出工的时候恩恩就自己跟着爸爸到处走,宁尚工作起来就不用再那么吃力了。闲暇时大家最大的乐趣就是同恩恩说话,他那稚嫩的言辞总会让大家忍俊不禁,宁尚看着儿子这么讨人喜,不禁开心地笑了。现在,虽然生活还是很拮据,可是,自己和儿子的精神世界,很精彩。后来的时间过得更加的快了。不知觉间自己已愈发显得不符自己年龄的苍老了,而彼时恩恩五岁。这一天,当他坐在地上择菜的时候,恩恩突然跑过来,双手绕在他的脖子上,问:“阿爸阿爸,我的阿妈呢?”宁尚听到这个问题心里一惊:“怎么又突然问!”其实这已经不是恩恩第一次问了,从三岁开始,他每年都会问几次,但那个时候他常常借正出工没空去讲为由推掉了。可今天休息,他没了理由了。“这孩子,竟学聪明了。”他心想道。可怎么给孩子讲,他却没了主意。“阿爸!”恩恩大声喊醒了精神恍惚的他,眼睛直直地盯着他看。“阿妈啊,阿,阿妈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了。”他结巴着总算讲了个理由。“阿妈去远远干什么呀?”恩恩转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丝毫不以为宁尚是在欺骗他。“好了好了”,宁尚撑不下去了,“到那边去玩吧,阿爸要赶紧做饭呢。”好吧”,恩恩有点沮丧地走开了,可马上又回头,“阿爸,远远,有没有天上那么远?”然后卷着衣角等着宁尚的回答。“天上”,宁尚心里想着,“可不就是天上嘛。”然后便含糊了一句,“差不多,差不多。”七岁,恩恩上幼儿园了。没让宁尚失望,他在班里总是很听话,很乖巧,一点不让老师担心,老师同学们也都很喜欢他。这让宁尚没有一点后顾之忧,可以专心工作。现在孩子大了,各方面都要花钱,自己可要努力再努力,已经对不起妻子了,再怎么说都不能再对不起孩子了。时光飞逝,恩恩已经小学毕业了。初中要住校,宁尚一点不担心,看着贴满了整面墙的奖状,他很自豪,儿子现在很独立,他一点不需要忧心。那天是周末,收工早了,他回到家看见恩恩正出神望着其他孩子骑着的脚踏车。他知道儿子的心思,孩子总是有着爱玩的天性,脚踏车对于那个年代的孩子而言,真的不是奢求。想到这,他就觉得实在欠儿子太多。站在门口,他从口袋里摸出几张粗糙的纸币,咬咬牙,“明天就去买一辆!”恩恩看到了他的举动,却突然欢快地跑了过来,牵着他的手,安慰说,“阿爸,恩恩不稀罕脚踏车,恩恩就努力学习,以后赚好多好多钱,阿爸就不要再辛苦了。”儿子懂事的话一下子就让宁尚热泪夺眶而出,紧紧地将儿子拥到怀里,紧紧地……父子俩的情有多么的深,旁人永远不会揣测得到。就是在这样的动力下,宁尚更加努力地挣钱,恩恩更加努力地学习,在艰难的境遇中没有任何的抱怨,只是比处在安逸中的人来得更加的勤奋。努力从来不会被人遗忘,勤奋历来得到的是褒奖。宁尚成了工地上的“劳模”,老板慷慨地给了一大笔奖金。他自己明白,这除了劳模奖金,还有老板对自己善意的帮助。恩恩也很争气,回回考试都拿第一,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名人。当周末来临,父子俩可以坐在一起舒舒服服地吃一顿饭的时候,就是他们最开心的时候。恩恩还是经常问阿妈的事,可是,问多了,都是阿爸的闪烁言辞,他便不再问了。但他也大概猜到了一些,要么是弃他不顾了,或者可能是不在人世了。当然,他更愿意是前者,虽然这样令自己痛苦。17岁,恩恩也长成一个小大人了,和宁尚站在一起,宁尚都只能到他的肩膀了。但是宁尚倒是时常“呵呵”地穷乐,就开心儿子出息了。然而这一年,却竟又出了变故。为了多赚一点钱,宁尚到了另外一个工地。但是工头见他只有一条胳膊便不想用。他为了证明自己能行,就说可以操作升降梯到顶层的施工处去证明给他看。工头拗之不过,只好让一个工人一同上去。可就在升降机到达顶层,他们正打算出来的时候,那升降机却因为旁的螺丝松掉而急速坠下。于是,如同十七年前的那一声“轰”的巨响般,此番亦然。他的世界再次昏暗了。依然是三天三夜的昏迷终醒,一切似乎都是和十七年前一模一样。然而,这一回,他或许再也起不来了。恩恩得知消息之后,心急如焚地奔赴医院,在宁尚的病床前,泣不成声。“孩子,坚强……点”,宁尚已经没有了足够的力气一口气说完了,“我最大的心愿……就是……你快点长大成人,现在……做到了,即使走也能安心了。”正说间,宁诚赶到了。看到宁尚的面容,心里真的很难受。宁尚伤的很重,真的很重,医生真的是已经无能为力了,也已经给他下了病危通知书,只是让宁尚抓紧时间交待后事。现在宁尚的死,只能是按分钟计算了。如果有什么力量支撑的话,也许还能多撑几个小时。宁诚没有说更多的话了,只是看了遍体鳞伤的宁尚一眼,痛苦地说道:“宁尚,有一件事,我瞒了你十七年,本来打算这一辈子都守着。可是今天……”他哽咽了一下,“我觉得憋着难受,你时间不多了,我不能让你到死都不明白。相信我,瞒你这么多年真的都只是为了你好。”原来,当年车祸后天伊和宁尚都因伤昏迷了。天伊虽然确是送到医院后才死亡的,但孩子并没有能保住。肇事车辆里也是一对夫妻,男的叫孟越,女的叫梅如。但宁诚隐瞒了梅如也怀着孕,而且预产期就快到了这一点,而感恩就是梅如的孩子。当时车祸发生孟越报警后两人生命体征都极其微弱,天伊和梅如一致选择了保住孩子,梅如虽然保住了孩子,但是是以自己的死去为代价的。伤势较轻的孟越抱着刚出世的孩子伤心不已。然而天伊因伤势过重,医生宣布无法施救了,而且孩子也无法保住。此时苏醒过来的天伊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唯一挂念的只有自己的丈夫。于是她将孟越和刚赶到的宁诚喊到了面前。孟越一脸痛苦,哭着说要怎样才能为自己赎罪。天伊没有任何责怪孟越的意思,只是艰难地说:“死生由命。”她不要求别的,只希望孟越能将孩子给她。他从宁诚口中得知宁尚虽仍昏迷但无生命危险,但她知道如果宁尚知道自己死了的话一定会寻短见的,留下个孩子,给他个牵挂,他才能好。孟越听了以后没有任何的犹豫,一下答应了,这时就是要他的命他都是心甘情愿的,可是她没有。但是虽然天伊没有怪责自己,但他受不了内心的深深谴责,,他受不了自己这罪恶的行径给自己带来的折磨,最终是选择了自杀。宁诚以为宁尚听完会嚎啕大哭,作出任何一切可以想象的过激行为。可是,他却没有。只是长叹了一口气,“命中注定的,天伊当初没有恨,我这行将就木的人又恨什么呢。”可是,感恩不敢相信却又不得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所听到的一切。他忽然间狠狠甩了自己一个巴掌,整个人向下跪去,膝盖响当当地撞在厚实的地板之上,哭声大喊:“阿爸,我对不起您!”然后狠命在往地上磕头,仿佛那个罪恶就是他犯下的一般。“别自责了,恩”,宁尚的声音愈发微弱了,“那是你的生父犯下的错,不是你。总算十七年的父子情,如果你愿意,你依旧可以喊我阿爸,但是我希望我死后你能在自己的生命里注入你的生父生母的元素,不要因为我而对憎恨他们”,顿了顿,他又像是自言自语,“我本以为能等到你到十八岁,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现在看来是来不及了。”“阿爸……”泪眼迷离的感恩怀着歉意望着宁尚,心中满是感激。宁尚想去看看天伊了。在天伊的墓碑前,他呆了很久,想着他生命最后阶段的思考。“去看一下你的亲生父母吧。”此时宁尚的声音几乎是要附耳才能听得清的了。感恩慌忙推着轮椅跟着宁诚的方向走了。“孩子,跪下,磕头。”在孟越夫妻的墓前,宁尚最后一次给感恩作了要求。在萧索的微冷的秋风中,感恩跪地三叩首,多少感动自不消说。生命最后时刻,宁尚重回到了天伊面前,只是咧开已见不到笑容的嘴,终于和天伊成了永远。丧事是从简的,很快天伊的墓旁就立起了一块新墓。碑文上写着“大义父亲宁尚之墓,不孝儿宁梅感恩立。”两年之后,感恩高中毕业,因为成绩优异,表现良好,他赴贵州贫困地区支教的申请通过了。八月底,他启程了。在火车站的检票处,他饱含深情地回头望了一眼这个他呆了二十年的城市,痴痴地,泪水奔涌……“阿爸,阿妈,恩恩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编者按:漫长的时间总是给人一种沉重的使命感,最后几段让我我想起了老马的《百年孤独》。-----------责任编辑:三水之度l

    2013-05-17 09:44:29 作者:一也 9584 0

  • 致逝去的那个春天

    2008年春天,中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发生了雪灾冻灾;那年春天,庭院里的那棵梅树开了第一次花,又谢了;那年春天,我们的故事发生了,也结束了。时隔四年,回首往事,虽不免有些遗憾悲伤,但也淡了。也许四年前你也曾站在这片土地上想起我,然后略苦笑“丫头,我该把你怎么办”。如今,我也来到了这所大学,在校园里寻觅你的足迹,想象你在这里的感受,追忆那个短暂的春天。那年,寒假来得比较晚,已是冬天的尾声,却仍是寒冷无比,一年紧张学习的心得到了些许的轻松。你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我是村里家境颇不错人家的女儿,那年寒假你如约成了我的家庭教师,那个春天随着你的coming到来了,庭院的那棵梅树也抖擞了精神。走在大学校园的林荫道上,耳中听着那首那年春天你常听的《最浪漫的事》,那熟悉的旋律,那温馨的歌词,一点点的唤醒我的记忆: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你说想送我个浪漫梦想∕谢谢我带你找到天堂∕哪怕用一辈子才能完成∕只要我讲你就记住不忘∕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变老∕知道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感觉自己的心在慢慢变得甜蜜,眼眶里早已是氤氲一片。只可惜当时我还太小。“丫头,你最感兴趣的科目是什么,最不擅长的又是什么?”“语文和数学”女孩不假思索的说道,然后头被轻轻拍了下,抬眼却是一张笑意盈盈的英俊的脸。脸不禁红了,继续埋头做数学题,低声说了句“喜欢语文不喜欢数学”。十分钟不到,被一道题目难住了,又不好意思问旁边的这人,可是苦思冥想左算右算还是做不出来,习惯性的咬指甲。“把题拿过来给我看看”旁边那人明显压抑着笑说道女孩有点恼怒了,赌气道“我自己做”。但那人却站起来走到她身边,只见他略一思考便拿笔在纸上画。“按照你们书上讲的,可以这样解”然后一步一步让女孩完全弄懂。“不过像这种题型,还有一种更为简便的解法”那一段时期,书房里不时传出阵阵笑声。看着学院光荣榜上他的信息:英语过六级,计算机国四,省市三好学生,现在南京大学中文系读研……一直以来都知道他很优秀,无论自己如何努力,也无法望其项背,为他自豪为己惆怅。想起他对梦想的执着,“随风奔跑,让蓝天梦永不停息”,暗暗决定,一如四年前,要和他一样,坚定地走下去,不管能否成功,只顾风雨兼程。对人生,都爱情都须如此。“哥哥,你们学校美吗?”女孩好奇的问道“很美,有小桥流水,有铺满青石板或鹅卵石的小路,有红枫绿竹,花开四季,我喜欢漫步在校园,丫头以后可以自己去看看”“那里什么都有啊”那时女孩便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去那个学校读书,因为那里有“哥哥”在。“不是啊,那里就没有丫头”说完他轻轻地抚摸着女孩的头笑笑(这份感觉女孩把它存在了心里,因为那是幸福),转而望向远方,“那里也不是我的梦想,我会坚持我的梦想”。也许他不知道,他的自信深深地影响了女孩以后的人生。“丫头,你也要努力哦”“嗯”女孩重重地点了点头。寒假很快就过去了,他也要回学校去了。临走那天,他来看了下女孩嘱咐她要用功念书,庭院的梅花洒落了一地。多年后,女孩看到席慕容《一棵开花的树》中的一句:那洒落了一地的,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她突然想起那年那一地的梅花,幡然醒悟,原来那个春天她的情根已种,只是心也凋零了。咫尺天涯,无可奈何花落去。光阴荏苒,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四年已让那个天真懵懂的小女孩长成大姑娘了,随着阅历和知识的增长,儿时朦胧的爱情已淡化成一种回忆和动力。女孩明白每个人都有只属于自己的人生轨道,她无法与他同行。他们只是一对相交线,原本毫无相关却在某个时刻某个地点相遇了,但最终得回到自己的轨道去,然后可能就是渐行渐远了。这段爱情就像庭院的梅树,傲雪而立,但花开得再怎么绚烂,也结不出果实。梅树注定只在冬春之际开花,而他们的情缘也没熬过那个唯美的春天,懂得了,所以看淡了。只是我还是想问下远方的你:“那个春天,你还记得吗?”2012.10

    2013-05-15 12:43:24 作者:钟灵毓秀 9630 0

  • 倔强

    天空淋淋地下着雨,远处的灯影像打了一层厚厚的蜡,模糊而遥远。莫芳穿着一双肥大的水鞋,一手抱着一沓传单,一手拿着雨伞准备出门,莫芳的母亲佝偻着背跟在她身后劝道:“看今天这雨也下了那么久,现在天色又暗,今晚就留在家吧,少赚那几十块外块,妈贴给你,一个女孩子雨里走夜路,多危险。”莫芳继续着手里的动作,头也不会地答:“不要哆嗦了,我能行,不就下雨么?你别瞎担心,我自己有分寸。”“都是妈没用,一直以来都没法给你像别人家孩子那样的生活,改天妈打电话向你爸要钱,他也有赡养你的义务和责任。”她母亲压低着声音做最后的劝说。她的肩膀明显地僵了一下,回过头一字一句地说:“妈,你如果向他给我要钱,你只会让我瞧不起你,我如果用他一分钱,我会更加瞧不起我自己,我二十二岁了,我的生活我所有的事情,用不着他来管,也轮不到他来管。如果你是真的想为了我好,拜托你以后在我面前少提他。你不要做些让我厌恶的事情,”说完,她头不会地出了门,不理会在门口抹着眼泪的母亲。她的心好像被什么压着,类似难过,感觉有一层雾气覆盖在眼睛片上,前面的世界好像更加模糊了,她在心底说:“妈,总有一天我们要让他知道,我们没他,生活依然明朗。他在我的心里,永远是个失败的父亲,很多次你哭了,我只能装作全然不知,因为你需要的安慰是我给不了的。”她吸了吸鼻子,望着朦胧的光影笑了笑。莫芳站在人来人往的广场,一边发着传单,一边哈着气,这个冬末还是有点寒。这座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莫芳在拥挤的的广场碰到高中的好友月季,听说月季凭借着姣好的容貌在高中毕业后半年嫁给了一个富二代,现在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每天就坐在宽敞明亮的大房子里搓麻将,聊下名牌,八卦下娱乐新闻,隔三差五就到市里最好的美容院做下美容保养,两年内成了市里各大商场百货的重要VIP会员。莫芳抬头看着站在她面前珠光宝气的月季,心里顿生出一种恍如隔世的唏嘘,她上前轻轻与月季拥抱,嘴里微笑着说:“此月季已经不是彼月季了。此月季看起来更加美丽动人了,看到你幸福,真替你高兴。”月季重重地拍了拍莫芳的肩膀说:“放心,我作为你曾经紧密无间的好姐妹,我也会让你过上像我一样的生活。我介绍我老公的一个兄弟让你认识,他父亲可是市里数一数二的房地产商。”她有点心不在焉地笑了,“你又想多了,也不想想这座城市有多少美丽的千金小姐,我不会是那些富二代喜欢的类型。”“从实招来,你是不是在挂念我们班以前的那个官二代李成达。不是我说你,当初他死缠烂打地追你,那时你明明也喜欢他,却一次又一次地拒接别人。如果当初你答应了他,说不定你现在在家当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奶奶生活,会比我的生活更加有味有道。只是去年四月他已经结婚了。你就放下他吧,我会给你介绍一个比他好的人。”莫芳看着月季高傲的侧脸,含义不明地笑了,“就不要再提如果当初了,那时的我们,又有谁真正懂得爱情。再说,不是每一人都像你这么有福分。关于他,已经很遥远了,从来就没有把他拿起过,何来的放下或不放下之说。你就把你丰富的乱想能力收敛下吧。”月季拍打了一下她的头,“死丫头,还是那么倔强,像顽固不化的老头,嘴巴还是和以前一样刻薄。听我的,女人最重要的是嫁得好,你现在这么辛苦地读书,到最后还不一样是要嫁人。趁着现在这么好的机会,就跟我去试试,我给你找个有钱人。”欲拉着莫芳走。莫芳弓着腰,把手挣脱,“月季,我还未打算嫁人,我现在在读大三,你的好意,真的,我心领了。”月季有点怒气地回过头,“难道你不想过像我一样衣食无忧的生活?”“月季,不是想不想的问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追求,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命轨迹。关于以后,我想有属于自己的一份工作,不需要依靠任何一个人,也能养活自己。希望你能明白我,我也相信你能理解我。”“你―――”“你拿着这张卡,里面有七八千,不需要任何密码就可以刷。”“你什么意思?”她苍白着一张脸看着月季提上来的卡。“怎么说也算好姐妹一场,当帮助下你”。“同情还是施舍?”她充满嘲讽地笑了。“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那你应该知道我不会领。”“当借给你,以后你再还我。”“我不缺钱,我现在的生活刚刚好。”“我还是希望你收下。”“还把我当姐妹你就收回去。”“都不知道怎么说你好,有事再联系。”月季遥着头走了。莫芳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拥挤的人群里,那刻她觉得心里比什么都空,“月季,你不知道,我并不希望自己像母亲一样没了男人的依靠像活不下去一样,更加不希望像母亲一样为了一个已经不再爱自己的男人欲弃我而去自杀。”而有些路,注定是越走越远了。有些人,道不同,也不需要相为谋了。

    2013-05-13 17:53:11 作者:五月 9609 0

  • 破碎的心愿

    12012年12月21日黑暗降临后,12月22日的黎明永远不会到来。得到这个消息的那天正是我20岁的生日,天气很好,太阳很赏脸地高高挂起。我朝阳台外望望,晴空万里,澄澈得像水洗过的玻璃,没有一片阴翳。如果2012真的是世界末日呢?想想,我都觉得手脚发冷。我想这二十多年来,我到底有过什么美好的时光呢?蒲宁《寒秋》里的女主人公在最后问自己,我这辈子到底有过些什么呢?她的心回答,有是有,但只有那个寒秋之夜。我知道,那是个跟恋人呆在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温馨的寒秋之夜。我比不上她,因为我仍一无所有。好吧,就当作2012的12月22日是世界末日吧。那么在这之前,我的心愿是想跟她度过一个类似于蒲宁笔下的寒秋之夜。我在我的房间里,面对着属于我的那一面空荡荡的苍白白的墙壁,竭力想象着在上面涂抹一些颜色和画面,哪怕是一点丁儿也好。。2明天,我就要去跟她见面跟她表白。我该穿着乌黑的帆布鞋,一条窄窄的蓝白色牛仔裤,及一件海蓝色的T恤。这样显得很青春很阳光。我在她学校的门口候着她。看到的她穿着一件洁白的长袖T恤,一条比我更为窄小的牛仔裤,及一双同T恤一样洁白的帆布鞋。她很亲切地笑着走过来。我走过去。我说,好久不见。她狡黠笑道,好久是多久啊?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么久啊。是的—你相信吗?我相信啊。为什么这么肯定?她望望我身上,再望望自己身上,说,你穿的跟我穿的是一样的。你想的跟我想的是一样的。我牵着她的手一边走,一边说。没话说的时候,就静静地牵着手,不放开,慢慢走着,边走边看路上的车辆路边的树木树上的鸟儿天上的浮云。走累了,就不如路边的一间肯德基,要两杯可乐两袋薯条两支吸管。冰冻的可乐甜中带凉,甚是爽口。她轻轻抿了一口,调皮地说,好冻啊。透过巨大的落地窗玻璃,望着远方的夕阳西下,我说,夕阳无限好,虽然到了黄昏,还是那样美好。她说,因为它是在凋落的凄美中落入末日的。我轻轻地吸了一口可乐,嗯,是这样的。你见过北国深秋里的枫叶林吗?秋风刮得再轻,枫叶也是纷纷地落过不停,一片一片又一片,如无数的火红的蝴蝶在飞翔在凋零,就好像我们在张艺谋的《英雄》看到的枫叶林那样,无数华丽凄美的凋落。即使到了尽头,还要散发出最后的美。当华灯初上的时候,我又牵着她的手,漫步满是人面子树木的街上,看着在不大明亮的路灯的照耀下,叶子一片片地飞舞。就这样走下去,不放手,有时甚至不说话,只是静静地走着,享受一片宁静一片温馨;有时候,她把一只小手放进我的裤兜里,说,我的这只手发冷得好厉害啊。3我又想,也许她穿的并不是什么T恤牛仔裤布鞋,可能是一条又红又艳的连衣裙及一双高达十公分的高跟鞋。她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发现我们头顶上的距离明显地缩短了。我不禁丧失一些居高临下的自信。她高高在上的说,你,找我有事吗?有,有,有事。我声音都抖了。什么事?听她不耐烦的语气,我觉得她恨不得在后面加一句:赶快说!我,我,我喜欢你,想,想跟你在一起。我真他妈的显得没自信。是吗?但我不喜欢你。她直截了当,毫不留情,连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给我个机会吧,我一定好……突然有人从她身后用力推了我一把,我踉踉跄跄地后退几步才站稳。定眼一看,我见到一个牛高马大的男人一手搂着她的肩膀,像只畜生地喊道,她是我的!她说,你问他给不给你机会。于是,我绝望地走开,浑身冰凉,脚步是无力的,身影是孤独的,颜色是暗淡的。4她穿的或者不是一套又红又艳的连衣裙及一双超高的连衣裙,可能是身穿一件黑色的长风衣腿着一条紧身的连裤袜脚蹬一双真皮兔毛女靴子,而且手上还戴着一手保暖手套。她冷冷地问,是你找我吗?我怎么感觉冷气逼人啊,禁不住问,你很冷吗?想不到她说,你是谁,找我有什么事?我吃了一惊,她不记得我了。我是A啊,你回忆一下,我们初三的时候不是坐在一块儿吗?我们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你常常教我英语,我常常教你数学。你曾经说过,我们以后不管怎么样都不能忘了对方啊。有相片为证,我连毕业照都拿来了,你看看。说着,我从兜里掏出相片,向她走去,她不由得回退一步。我拿着相片指着上面,你看看你看看,这就是你,那是我,你看看。她看了看照片,脸上冒火,骂道,神经病!我仔细看看照片,再看看她,两人虽然有所不一样,但明明是她!她忘了我及以前的她。我大声地说,我喜欢你,我要跟你在一起。她听了这话,浑身冒火,我不认识你!神经病!她好像连眉毛都燃着了,扭头走开。我留在原地,无可奈可。5到了第二天,我真的来到了她的学校,却怎么也找不到她。一打听,原来她早已在一个星期之前因为车祸罹难了。我的心愿如落地的玻璃杯,清晰的砰地一声彻底地碎了,所有的可能性都化作零。我怎么也想不到,她也没有想到,谁都没想到,在2012世界末日来临之前,她就死去了。一切瞬息万变,一切都要趁早抓紧,如我的心愿。

    2013-05-12 07:32:18 作者:水瓶座人 9594 0

  • 青春痘

    我记得再次与罗琳相见时已经隔了一个暑假。暑假里我常常梦见她,梦醒了总是发现腻汗粘身,屋子外面不是阳光灿烂便是大雨滂沱。很奇怪,我梦里面的情景往往是个春天。我依旧清晰记得有一个梦:我立在家门口的屋檐下看着外面的微风把女性柔顺头发般的蒙蒙细雨吹斜。好久好久。细雨绵绵轻轻柔柔,就是不断。等到我腿麻腰酸的时候,我发现家门口近处的一条沥青公路上忽然现出一个身影。我定睛一望,看见罗琳一手扶着单车一手撑着淡紫色的雨伞。在细雨蒙蒙中,我觉得她好像有点嗔怒,似乎扭头就走。我急忙冲上去,一把抓住她的手……我载着罗琳在宽阔的沥青公路上悠悠地闲逛着。她双手环住我的腰身,脸蛋贴着我后背。路两边都是些高大的杨柳。柳絮混在细雨中轻轻地飘荡下来,有时候会擦过我的脸颊……再次跟罗琳相见的是个阳光明亮的九月。阳光越充足,视线越清晰,一切细微的瑕疵都比平常更加明显。我记得我跟啊聪靠在走廊的护栏上说说笑笑,声音响亮如雷,笑容灿烂如阳光。下面走过三三两两撑着伞遮阳的女孩子。一把淡紫色的伞忽然移开,一张熟悉的脸眯着眼睛仰望。光线充足。距离约三米。我想我们都认出了吧。我等着一如既往的笑意、惊喜、动人。我想仰望的那一两秒钟足够相认了吧。反正我是认出了她。白茫茫的眼白茫茫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就似乎相互之间不认识,往上一看不过是好奇罢了。仰望,低头,走开,就像所有的陌生人那样。当时我也毫不在意。凡事都有误差嘛。误差。九月十七号那天是星期六,大雨滂沱。我记得罗琳曾经对我说过她是在一个雨天里出生的。我总该送点什么表示表示吧。我撑着伞在街上走来走去想来想去。玻璃杯、书本、巧克力、蛋糕等等,我都想过了。我在雨中掏出手机问老K女孩子生日送什么好。老K哗哗啦啦地说起来了,可我什么都听不懂。因为雨声太大了,也哗哗啦啦的。我说你能不能说大声点啊,娘娘腔的,没吃午饭啊!那头顿时雷声炸响:“靠,都说了一万遍了,你还不懂啊。她是什么样的女孩子,你就该送什么,笨死!”我说:“我觉得她像一株水仙花,恬静、低调、文雅。”“那就送水仙花吧。”我觉得老k说的蛮对。我真的觉得她是一株水仙花,既是她所喜欢的,又是像她的。于是我在一间花店里挑了一株清秀的水仙,左右端详,觉得可以。我用淡紫色的礼品丝带将水仙的叶子轻轻捆着,往叶子中间夹一张淡青色的贺卡,上面印有“happybirthday”的字样。当走进她们班教室的时候,我看到一男几女围着罗琳的座位,桌面上摆满了各色各样的礼物,罗琳的笑声如银铃般响亮。我走近她,淡淡然笑着说罗琳生日快乐,同时把水仙花捧在她面前。她一看见我,似乎有点惊愕兼意料不及,之前的笑一下僵硬下来,如同石头落在水里,然后呢,又对我笑起来,如同一个水泡从水底上浮起来。在这场合她必须笑着。一个女生叫起来:“噢,是水仙,水灵灵的。”她说:“嗯,水灵灵的,谢谢你。”我说:“对,水灵灵,恬静,文雅,就像你一样啊。”“以我看啊,这水仙就好像他,”另外一个女生说,指指旁边那个男生,“古希腊神话里有个美少男叫那喀索斯,人长得超帅,引得无数仙女追求。可是他性格高傲,看不上任何女孩。他日夜坐在水边,欣赏着自己的倒影,最后枯死在水边。后来那喀索斯死掉的位置上长出了一株水仙。”第三个女孩子开口:“可这个水仙少年偏偏喜欢上了罗琳啊。”我看看那个水仙少年——高高瘦瘦的身材,一张白白净净的脸,一双清清澈澈的眼,一头乌乌黑黑的发,白衬衣,蓝蓝窄窄的牛仔裤。这时我忽然发现自己脚上踩着的是一双拖鞋,腿上挂着的是一条宽宽松松的休闲裤。一颗又红又大的痘痘在我刘海的遮掩下在额头尖锐地疼起来。它提醒了我:我满脸痘痘,千疮百孔,面目全非。一种巨大的羞耻感猛地如喷泉上涌。我猝不及防,想起两个月之前自己的脸还是白璧无瑕的,恨不得化作一个空气分子赶快逃逸出这里。此时外边的雨声轰鸣响亮。我知道教学楼前边的那棵碧绿的芒果树现在应该满身干干净净了。雨水将它又洗又刷了千万遍。我觉得那些粗壮的冰凉的雨点也打在我火热的血液里。有点冷了。我找了个借口,向她告别,撑着伞走进滂沱大雨中,耳边灌满了哗哗啦啦的声音。地上零零落落散着击落的绿叶。空气里充满了雨水、树叶的味道。“程青!”我回头看见罗琳站在一楼走廊那里,雨水模糊了她的脸。“怎么了?”“谢谢你送的水仙——很漂亮,我很喜欢。”“真的很漂亮?”“真的很漂亮。”“你很喜欢?”“我很喜欢。”“我知道了。”然后我转身便走了,带着雨声,带着耻辱走了。雨声在我心胸中轰鸣,耻辱也在我心胸中轰鸣。我走出校门口,沿着一条脏兮兮的人工河走。那条河平时纳入周围的生活污水。平日水很浅,你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罗非鱼在里面觅食。现在雨天,水位上涨,河里涌动黄色的水向前奔涌着。我心中汹涌澎湃。雨水落在地上溅到裤脚我一点也不在乎。我在想:我一定要改变自己!之后,我每天都认认真真地用洗面奶洗脸,每天走路飞快,每天做大量的习题,每天都跑七圈田径场。学习、运动、看书,不玩游戏、不抽烟、不溜冰、不去网吧。忙忙碌碌。每一天我都要保持最佳的状态,尽管每一天我都在重复。简单的事情重复做就不是简单的了。我处于一种奋力向上的状态,拒绝一切的颓废与无聊。尽管每一天都走得匆匆忙忙,我也看到了阳光的明媚与炽烈,看到人面子树清新清秀的枝叶,看到雨水顺着斜坡流淌,看到路灯下凌乱的树影,看到她从台阶上走下留来时一撩长长的刘海,等等。自从那次生日以来,我一直没有跟她相互遇见,有时顶多就远远看到她走过而已。时间在指针繁琐的重复中溜走。毕业那天,我很开心,跟同学出去吃饭喝酒,然后去网吧上网。好好久好久都没有看到她。我便申请了另外一个qq,加她为好友,进她的空间浏览照片。她真的是女大十八变,越长越显得漂亮了。其中一张照片:半蹲,两只脚掌套着白色的高跟鞋,一袭白裙,一只手悠然地搭在膝上;乌黑的头发分成两半,瀑布般地泻下来,直垂到胸前,没了一只眼睛,中间夹着窄窄的脸,另一只手擎着鲜红的手机,另一只眼睛睁着似乎远远地向前看,目光越过手机的顶端。那天夜里我疯狂地看完她所有的照片、日记、说说、留言板。到了清早的时候,网吧里面还如午夜一样灯火明亮。走出去,我才知道天早已白茫茫一片,只是有点灰云。当我穿过繁忙的东方市场的时候,雨水大滴大滴砸下来。我撑开伞,挡住噼噼啪啪响的雨点。在学校那条长长的斜坡上,我远远就看见她从另一头拖着行李箱走下来。我把雨伞压得尽量低,低头看着一层薄薄的雨水从滑过斜坡,浸淫着被打落的花朵及树叶。越来越近了,我平稳的心跳突然就乱了阵脚,还好有雨伞作掩护。我望着自己的脚趾,眼角注意着她的身影—凉鞋加白色中裤白色T恤。走进走过,我回过头来看她那远去的背影。我想说,罗琳,你等着。之后我们两年都没有见过面说过话。我待在大学里遇见滂沱大雨的季节有时候会想起那个生日那株水仙。大三那年放寒假的时候,我从湛江回到高州,再搭车回东岸镇。耳边突然传来一声:“程青。”我愕然看到原来罗琳就坐在我身边的座位上。“罗琳。”她对我轻轻地笑,恬静得像水仙,就像我很久很久以前常常看到而后来又看不到的那样。“这些年你好吗?”我的眼睛很尖,一眼就看到她的脸颊上多了两点色斑,肤色也没有之前的白嫩细腻,甚至变得有点暗沉了。头发染成咖啡色,还卷得像个欧美女人。腿上还套着俗不可耐的黑色丝袜,一见到这我就有点反胃。搭着腿上的手指上的指甲涂成玫瑰色。反正就像个熟妇那样儿。“还不是老样子,马马虎虎,能怎样。”“你在那里读书?这么多年多没见过你。想想,好久了。”“湛江。”“对了,你读什么专业,我读的是酒店管理。你的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湛江?湛江什么学校,我曾经去过湛江师范学院看过同学。”“就是湛师。”“感觉大学怎么样,有没有找到女朋友。”“大学?一般般。”“程青,你别这样行不行?”她看出我的冷淡。我冷笑:“我怎么了?”半响,她缓缓地说:“其实那株水仙花我到现在都还留在家里。”“是吗?如果它老得开不了花,你就扔了吧。”我继续用冷淡兼满不在乎的态度回答。“别这样,拜托。”她显得有点委屈。“我哪能对你怎么样啊,你说。”“对不起。”她有点哭腔。“干嘛说对不起。记住,你没有对不起我,我也没有对不起你。”“那你还喜欢我吗?”她几乎都眼泪汪汪了。“那株水仙花早在几年前就枯死了。司机,停车。不好意思,我要走了,再见。”编者按:看了文章,突然想起一首歌《可惜我是水瓶座》,期待作者的新作品。————三水之度

    2013-05-06 13:52:06 作者:水瓶座人 96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