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故事·奇幻
祈福
沿着这条碎石斑驳的街道一直走到尽头,再转个弯,就是西门乡了。从巷口走进去,可以看到一条石板错落的小路,画卷一般缓缓地向前方铺展开去。周遭的房子都是矮矮的,像企鹅,紧密地挨成许多延绵的队伍。拱形的瓦片层层叠叠地铺成人字形的屋顶,在常年的风吹日晒中沉淀出一种黝黑的古老色泽。清晨的光晕斜斜地照在瓦片上,整个屋顶都闪烁着清馨油亮的光。我在正月初九那天去了西门乡。这两年由于我去广州读书,许久不见从小就疼爱我的舅舅和舅母,征得父母同意,便到舅舅这边寄住几天。我去到他家的时候,他正在布置迎神台,因为明天乡里就要举行游神赛会。我见到他,他只是抬头看看我,然后直起身,用粗糙的手掌拍了拍我的肩膀,操着浑厚的嗓音微笑着说:“小伙子,长大了。真好,俊小伙啊。”舅舅是个土生土长的西门人,长得高高瘦瘦的,嗓音浑厚而粗犷,皮肤在常年的日照下显现出健康的色泽,仿佛一张天然的标签,给他附上了劳动人民的称号。他的颧骨极其突出,在脸上占据着醒目的地位,笑的时候,脸上的皮肉都紧密地层叠在颧骨上,眼睛被挤成一条曲线,颇有些喜剧效果。他生性耿直,待人和善,说话时声音低沉浑亮,但言语却并不粗鄙。他是一幅简洁精炼的工笔画,举手投足之间勾勒出工人勤恳的形象。他虽不信奉神灵,但只要乡里举行游神赛会,他总会义不容辞地去帮忙,今年当然也不例外。迎神台前有好几个人在忙上忙下,有些人摆龙香,有些人端盘子,有些人爬在梯子上布置迎神台的锦饰。看到他们这么忙,我也不好意思再烦扰舅舅,就在旁边简单地跟他说我去读书的事。他听后迟疑了一会,点点头,又继续投入到繁复的准备工作中去。游神赛会在潮汕地区叫“营老爷”(即抬着神像巡游夸胜,“老爷”在潮汕地区是指一个镇或村的守护神),是潮汕地区最隆重的民俗活动。每年春节过后,各个乡都会举行营老爷。西门乡是在闰年才举行的,而今年适逢闰年,乡民们便要开始着手“营老爷”的准备工作。这天日落稍微迟一些,大伙都赶在天黑之前忙完了,余下的,就是等待“营老爷”开始了。吃晚饭的时候,屋子里冷清得如同荒漠,只有我和舅舅两个人坐在桌旁默默地扒着饭。“舅舅,舅母呢?是不是还没忙完?”我打破了沉闷的静默,问道。“她――呵,准又是‘祈福’去了。去吧,去吧,让老爷保佑你去吧,我看你能不能拜到个子孙满堂荣华富贵……”舅舅嗔笑着,不断摇着头,仿佛在自言自语。“祈福?”我打断了舅舅的话,问道。“就是去‘拜老爷’!也不知道是哪个骗人的假道士起的这名,叫着倒好听,其实就是一骗钱的东西!去拜老爷的钱还不是全都装进了这帮断子绝孙的骗子钱包里!你舅母真是老糊涂了,怎么会上这种当!她简直就像中了邪一样,劝都劝不住!”舅舅说得咬牙切齿,声音变得愈发高亢浑亮,仿佛在咒骂一个罪孽深重的犯罪分子。这时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一个着装时髦的女孩跨过门槛走了进来。是玲儿。这么多年了,她的样子并没有多大变化,时光似乎在她的身上停止了流转,任何关于流年的记忆,都能在她冰清冷艳的脸庞上寻到零碎的印记。她的视线在不经意间撞上了我惊讶的目光,她先是愣了一会,而后便迅疾地跑出屋去,徒留一个淡漠的背影镶嵌在昏暗的灯光里。舅舅脸色铁青,双眼怒视着那个冷漠的背影,枯坐在椅子上大口吸着烟,胸口大幅度地上下起伏。屋子里一片冷寂,空气粘稠得几乎令人窒息,屏气凝神,仿佛能够听见尘埃落地微渺的声响。我呆呆地望着那个隐没在黑暗中的纤瘦的身影,感到前所未有的悲戚与荒凉。一种遥远的回忆穿透朦胧的夜色撞击着我记忆的触觉,它临摹出一个模糊的轮廓,括住了我童年懵懂的时光,是那么温馨而熟稔,又是那么萧索而苍凉。那时我正在上小学,父母因为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照顾我,便将我寄寓在舅舅家里,托舅舅与舅母照看我。我的童年大概有一半光景是在舅舅家度过的,因而我与舅舅和舅母的关系十分亲密。但惟独蔡玲儿,却与我的关系甚是疏远。她总是那样冰冷孤傲,令我感到畏葸与陌生。她是我的表姐,是舅舅与舅母惟一的女儿。她比我大三岁,出落得亭亭玉立,眉目间,透着一种动人的怜楚。她天生冰冷而孤傲,宛如一只茕茕孑立的孤鸿,令乡里所有男生望而却步。初夏时节,在阳光影绰的傍晚,她总喜欢独自站在院落里那棵年迈的金凤树下,微微仰首,纤柔的长发像溪泉一般流淌在她单薄的双肩上。她久久地凝望着在夕晖里飘摇欲坠的金凤花,若有所思。在尘埃浮沉的逆光里,一个冰清玉洁的少女与一株垂暮之年的金凤树相契相依,恍如一对同病相怜的友伴,凝固成一帧隐秘的画面。这帧画面像一片明亮的光斑,深深地印刻在我年幼单薄的记忆里。我从小在县城里长大,县城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物,早已遗失了民俗的躯壳,完全被千篇一律的现代化所湮没吞噬。县城里的孩子,生来就与各种潮汕民俗相隔绝,就算是规模最为宏大的营老爷,对于他们来说,也不过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传说。城乡之间,横亘着一道斑驳破旧的红砖墙,正是这堵冰冷的砖墙,分隔出两个水火不容的世界。墙的这头,是新兴的城镇,墙的那头,是赤贫的乡村。乡村的落后与贫瘠成了城镇的繁华与富饶尴尬的景深。我虽是城里人,但因寓居在舅舅家里,便有了观赏那令人神往的游神赛会的机会。正月初十那天,玲儿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平日身上散发的冷艳与孤傲完全被孩子般的狡黠与欢乐所替代。那时的我只有十二岁,而早熟的玲儿早已有了大人的模样,瘦小的我像只小狗一样笨拙地跟在她的身旁,任由她牵着四处奔走。我们像两只轻盈的飞蛾,哪里人多,就往哪个地方扑去。在一处人头攒动的地方,她突然停了下来。她踮起脚尖极目眺望着,仿佛在热切盼望着什么。她的右手紧紧地拉着木讷的我,在清寒的空气中,我能感觉到她温热的手心里微微冒着汗珠。“玲儿姐,这是哪里啊?是不是在‘营老爷’?”我茫然地环视四周黑压压的人群,傻乎乎地问。“小傻瓜,都还没开始呢,我们算是赶上了。”她用手拍拍我的脑袋,狡黠地笑着。清脆响亮的锣鼓声从巷道里层层叠叠地扩散开来,撩动着每个驻足围观的人好奇而悸动的心。巨大的贡铳在地上接连炸开,暗红色的鞭炮纸屑像落花一般在空中飘飘洒洒,氤氲出一团弥蒙的白雾。我紧紧地拽着玲儿纤细的手,而眼睛却不自觉地从人缝里搜寻前方模糊的画面。老爷在一片欢呼声中隆重登场,八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抬着轿子,穿透弥蒙的雾霭缓缓走进人们的视线。人群在这一刻开始骚动,像汹涌的海潮一样从道路两旁涌向老爷。人们争相上前抚摸老爷,据说这样可以保佑一家平安。玲儿依然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我们相互紧紧地贴着,在嘈杂的人群里,我甚至能够听到她微弱的呼吸声。在汹涌的人海里,我们就像两颗细小的石子,无法左右自己的行迹,只能随着澎湃的浪潮深浅沉浮。老爷过去之后,便是镖旗队了。执镖旗的都是乡里的妙龄少女,她们浓妆艳抹,在早春熹微的阳光下,显得妖艳而奔放。她们两个人扛着一张巨大的镖旗缓缓走着,冷风习习,零散的鞭炮纸屑在空中飘浮着,熨帖地散落在暗红的镖旗上,宛若点染了许多零碎的花瓣。我望了望身旁的玲儿,她那及腰的长发散落在瘦削的左肩上,额头上渗出了许多细密的汗珠,轻盈地滑过绯红的脸颊,留下一道浅淡的痕迹。她渴切地望着前方,明澈的眸子里闪烁着一种莫名的情感。我不知道为什么正值豆蔻年华的玲儿没有被选上镖旗队,是她自己不愿意,还是乡里不要她?我不得而知。西门乡赖以成名的戏目是蜈蚣舞,这场规模宏大的表演自然要在最后压轴登场。蜈蚣舞是营老爷过程中的第二轮高潮,每个乡民都在翘首盼望。“蜈蚣”出场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此时营老爷已临近结束,但乡民的热情却丝毫没有减弱。橙红色的夕阳妥帖地洒在每个人的脸上,无一不浸润着欢愉的笑颜。一阵阵清脆的锣声由远及近,敲打着每个人敏感的神经。只见一条绵长的大蜈蚣从远处循着锣声蜿蜒而来,它顶着一个巨大的头颅,两颗硕大的眼睛镶嵌在头颅上,闪烁着幽幽的绿光。那张时常咧开的大嘴喷射着耀眼的焰火,一对颀长的白牙依附在两旁,在行进中犹如一条绿色的扁担上下摇晃。据说这条蜈蚣全长22米,除去首尾两节外,共有13节身躯,每节身躯两侧都有一对细长的步足。领舞者高高地举着一颗五彩斑斓的彩球在前面慢慢地跑着,蜈蚣在他身后亦步亦趋,仿佛对彩球充满了神往。领舞者拎着彩球在空中不停地画着大圆圈,蜈蚣仿佛被彩球吸附一般,头部紧紧跟随着彩球摆动。这一幕叫做“蜈蚣出洞”,是蜈蚣舞的开幕表演。紧接着,领舞者旋转着手中的彩球,小心翼翼地引诱蜈蚣低头穿过自己的身体。此时整条蜈蚣像卷曲的纸条一样缓缓地翻卷开来,在浓厚的烟雾的掩映下,仿佛神龙在空中腾云驾雾。这是整场盛大的表演中难度最高的动作,人们称之为“蜈蚣翻肚”。蜈蚣舞每每表演至此,周遭的群众总会情绪高涨,随即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与欢呼声。高潮过后,表演已近尾声了,领舞者将蜈蚣头引向它的尾部,继续重复着画圆圈的动作,直至最后“蜈蚣”盘成一团。领舞者站在中间,将彩球高高地抛向空中,这时支撑蜈蚣头部的人掰动蜈蚣嘴里的开关,含苞待放的烟花骤然升空,在昏黄的天空中绽开姹紫嫣红的烟花。此时的天空是空白的花园,而烟花是万紫千红的繁华,璀璨了整个天际,绚烂了整座花园。烟花绽放的砰砰声隐隐撞击着每个人的心脏,绚烂与繁华过后,零星的火花黯然滑落,消逝在人们的视线尽头。“你看你看,多美啊!”玲儿摇晃着我的手,指着空中的烟花兴奋地说。“嗯,和姐姐一样美。”我眨着眼睛对她说。“小家伙,挺会说话的嘛。”她捏着我的鼻子,狎昵地说。我望着比我高出半个头的她,傻傻地笑着。我看到她绯红的脸上露出了暌违已久的笑容,合着明灭可见的烟花,晕出一片璀璨的斑斓。那是只属于玲儿自己最自由的快乐,没人能够夺走,也没人能够禁锢。我相信,那是她发自内心最真实的笑,是她细腻的情感最真挚的表达。她的性格本就如此狡黠与孩子气,而冰冷与孤傲,不过是她为立足于世而伪装出来的保护色。在我短暂的记忆里,这似乎是我惟一一次看到玲儿如此舒心地笑。游神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夜幕低垂,华灯初上,昏黄的路灯摇曳在陈旧的巷道里,氤氲出一片空寂的荒凉。我依然像白天那样亦步亦趋地跟着玲儿,她拉着我的手,脚步变得急促起来。推开那扇沉重的大门,合页发出清脆的吱呀声,客厅里耀眼的白炽灯光霎时取代了昏黄的路灯。舅母见我们回来,急急忙忙地迎上前来,忧心忡忡地说:“哎哟,我的小祖宗哟。你们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是不是去看营老爷了?”我看着满脸愁容的舅母,嘻嘻地笑着,没有回话。站一旁的玲儿静默无言,左手撩着披散在肩上的头发,一脸无谓。舅母转眼看到她的表情,暗涌的怒火终于冲破理智的阻隔肆无忌惮地泛上心头,她指着玲儿粗暴地骂道:“你自己放纵也就算了,干嘛还要带坏轩儿?这么晚才回来,万一有什么不测怎么办?你一整晚不回来我都不管你,但是你自己犯贱不要拉上轩儿!”玲儿欲言又止,濯濯欲滴的双瞳里泛着细微的血丝。她与舅母怒目相视,眼睛里写满了难言的怨怼。母女俩就这样在天井下旁若无人地展开一场怨与恨的对峙。最后还是玲儿先认输。徘徊在眼眶里的泪水终于肆无忌惮地倾泻下来,她捂着嘴,转身跑向自己的房间,重重地带上房门,门沿撞击墙壁发出巨大的声响久久回荡在客厅里。舅母呆呆地站在原地,浑身气得直发抖,嘴里还在喋喋不休地咒骂着。那时年幼的我尚不明白这场女人之间的战争是缘何而起,只能像一只胆小的小猫,静静地躲在角落里观摩这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许多年以后,我才从父母的口中得知,原来玲儿并不是舅母亲生的。因为舅母不会生育,又想要孩子,那时候女儿比较便宜,舅舅便领养了一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从小就调皮任性,她并不像“别人家的孩子”一样品学兼优,乖巧听话。她没有读书的资质,也不喜欢读书,从上小学起,她就一直是个不折不扣的差生。舅母对这个领养来的女儿一直心怀芥蒂,一来她不是个男孩,不能传递香火;二来她不乖顺,又不会读书。这样一个女孩在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的乡子里,是不可能得到任何一对父母的喜爱的。玲儿不过是这片悲剧的海洋里稀松寻常的一滴水珠。或许从她们两人的命运开始相互交织的那一刻起,这面由怨怼与偏见筑起的高墙就注定永远不会坍塌,在岁月的洗礼下,墙壁变得愈发坚固厚实。这面坚不可摧的高墙生硬地隔开了这对母女的人生轨迹,她们这一生注定永远不会接受彼此。在同一屋檐下,她们虽然同处,却从未同心。舅母其实并非不能生育,嫁给舅舅后,她怀过两次胎,但最后都以流产告终。医生告诉她,流产次数太多,会伤身体,而且可能导致以后无法怀孕。舅母因此哭了好几天,但最后还是接受了这一现实。和舅舅商量后,他们决定领养一个孩子。在旧思想指引下,他们自然更想要个男孩,可是家里的经济不允许他们这么做。而一个女孩只要男孩不到一半的价钱。舅舅说,领养一个女儿,今后好歹有个依靠,总不至于老无所依。舅母没有回话。她神情恍惚地看着襁褓里那个粉嫩的脸蛋,一种深入骨髓的痛楚像乱箭一样猛刺着她脆弱的心脏。而后就是后来发生的那些事情。玲儿长大后,与舅母产生了难以抹平的隔阂。上了初中后,她就经常不去上课,夜不归宿。恍如一个堕落的风尘女子,时常在深夜带着满身酒气回家。然后,幽暗的屋子里便是一场歇斯底里的争吵。这样的不幸接连发生在舅母的身上,使她开始相信命运与神祇。她将自己的不幸归结为命中注定。在那之后,舅母开始迷上拜老爷。有个神婆告诉她说,她之所以如此不幸,是因为上辈子的罪孽太过深重,这辈子要花钱消灾,买东西去供奉老爷,祈求老爷宽恕自己,日后的生活才会转好。没受过什么教育的舅母听得入神,而后又感到十分惶恐。每天去拜老爷的时候,神婆总会不厌其烦地向她灌输一些神冥思想。日复一日,终于将她熏陶成一个虔诚的信徒。“混账!我每天在工地里累得像条狗,结果一个月辛辛苦苦挣的钱全都被你拿去拜老爷了。你能不能有点脑子,那些骗子的话你也信?”舅舅看到每天总是魂不守舍的舅母,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你懂什么?我不去祈福我们的生活会好起来吗?看看你领养的那个女儿现在成什么样子了?还不都是你造的孽!”舅母反唇相讥道。“妈的,你还有脸说?还不是因为你生不了,还总想要孩子,我才花钱去买个女儿回来?现在她堕落成这个样子,居然还能怨我?”“你还敢怪我生不了?这是我的错吗?难道我愿意这样吗?只怪我命不好,上辈子罪孽深重,欠的债太多了,要靠这辈子来偿还!所以才会嫁给你这个无能的男人,才会总是流产!”“他妈的疯婆子!我看你是拜老爷拜疯了!”两人的话越说越过分,屋子里又响起了歇斯底里的争吵声,像海潮,一浪高过一浪。这样的争吵在舅母迷上拜老爷后成为了司空见惯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这间逼仄的屋子里上演。而喋喋不休的争吵,正是这场撕心裂肺的悲剧的导火索。正月初十这天,天气依然那么阴冷,丝毫没有转暖的意思。天空灰蒙蒙的,像被罩上了一层灰白的薄纱。从每个行人口中呼出的冷气中,仿佛能够看到寒冷的轮廓。八年了,这里的一草一木仍旧是那个样子,狭窄的巷道两旁,依然是那些低矮老旧的房屋。房檐下那些颓圮的墙壁,在风雨的侵蚀下呈现出粗糙的质地,沉析出灰黑的色泽。而惟一改变的是,八年前所见到的那些人,如今都已被岁月镌刻上苍老的轮廓,一刀一划,显得那么无情与深刻。早上八点的时候,营老爷便开始了。道路两旁熙熙攘攘,远远望去,宛若一条彩色的河流。这么多年了,乡民们对“营老爷”的热情,丝毫没有减淡。熟悉的锣鼓声从遥远的记忆深处涤荡开来,营老爷的热闹场面一如八年前的样子,只是如今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我只能孤身一人领略这场盛大的欢宴。我回到舅舅家里时,已是傍晚了。推开门,阴沉的屋子里没有一丝灯光,幽暗得令人寒噤。我看到舅舅枯坐在大厅里的椅子上,呆滞的双眼凝视着地上的红砖,脸色阴郁,浸染着难掩的悲伤。“舅舅,你怎么了?”“哦,你回来了。我没事。”舅舅回过神来,伸手打开了身后的电灯开关,“你饿了吧?我们吃饭吧。”“嗯……”我小声应着。我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一言一行都显得谨小慎微,生怕误闯了哪些敏感的禁地。我默默地扒着饭,一言不发。冷清的屋子里,只有筷子触碰碗碟发出的清脆的声音。但我终究抑制不住内心的疑惑,小心翼翼地问:“舅舅,舅母呢?怎么还是不见她回来?”舅舅长长地叹了一声,摇摇头说:“现在她疯疯癫癫的,前几天三更半夜就出门去了,那时天气比现在还冷,她却只穿着一件单薄的风衣。她真是被迷了窍了,怎么变成这个样子……”舅舅越说越伤心,红肿的眼眶再一次湿润起来。他放下碗筷,茫然地望着天井中逼仄的天空。“那……去找过了吗?玲儿姐呢?”“找过了,我报了警,找了几天都找不到,”舅舅点燃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叹息道,“至于那个贱货,我就管不了她了,让她自生自灭去吧。”我望着舅舅那张沉积着无数色斑的苍老的脸,感到前所未有的陌生与悲凉。“贱货”这个词语,什么时候也被他用来代称玲儿了。难道这个家庭真的容不下一个倔强不羁的女孩吗?天色愈来愈暗了,屋顶上啪嗒啪嗒地响了起来。下雨了。天井下的那片空地在风霜雨露常年的侵蚀下裂出了一条狭窄深壑的裂缝,两旁的雨水顺着地势潺潺地流下去,映着惨白的月光,像一个难以愈合的伤口流着血。三天后,有个渔民来告诉舅舅,他们在河边打捞到一具尸体,让他去看看是不是舅母。舅舅呆坐在椅子上,两眼直直地盯着惨白的墙壁,机械地点点头。舅舅在渔民的带领下来到河边,那里早已围满了好奇而惊恐的乡民。荒草丛生的岸上躺着一具僵直的尸体,上面盖着一张单薄的白布。舅舅走到尸体旁边,艰难地蹲下身,颤抖着双手慢慢地掀开白布。他仔细地看了又看,然后轻轻地盖上白布,抬起头,环视了一下周遭的乡民,又望了望旁边的渔民和民警,艰难地点了点头。舅舅说,是他害死了舅母,是生活的无望与女儿的堕落使舅母走上这条不归路。那天的天气冷得刺骨,晦暗的天空飘起了迷蒙的阴雨。冰凉的雨水打在舅舅的脸上,和着温热的泪水,在他的双颊划出一道道明晰的痕迹,一滴滴重重地打在地上,氤氲出深褐色的土壤。而玲儿,自那天晚上离开家门后,再也没有回来。我回学校的前一天晚上,正值元宵节。这天晚上的盛况一点不亚于营老爷,西门乡的人似乎永远都沉浸在无忧的欢悦里。鞭炮炸开的噼啪声与烟花绽放的砰砰声交相辉映,串联成一曲喜庆的交响乐流转在欢乐的空气中。五彩斑斓的烟花在夜空中接二连三地绽放出绚烂的光芒,滑落的火花宛如凋零的花瓣,孤寂地散落在空洞的夜空里。在影影绰绰的焰火里,我仿佛看到了那个指着烟花对我说“你看你看,多美啊!”的可爱女孩。在这个扰攘的世界上,她必须无时不刻披着一副虚假的皮囊小心翼翼地生活,惟独在那天傍晚毫无戒备地向年幼单纯的我袒露出最真实的一面。她何尝不想真实快乐地生活,只是,这个世界不允许。灯火辉煌的巷子里,许多中年妇人端着一盘祭品在迎神台前祭拜老爷。她们虔诚而笃信,为全乡平安与阖家幸福衷心地祈福。【编者按】在叙述中可以想象潮汕民俗“营老爷”,生动可感,这有赖于作者精微的描写。这篇小说的意义不仅在于向你讲述一个民俗事项,而且在于在讲人生的沧桑。小编读后,想起鲁迅的小说,祥林嫂的悲剧结束于鲁镇一派祥和的场面中。——yuyang
2012-11-17 20:08:36 作者:李其键 9605 0
停电有感
某个微风轻拂的晚上,以琛在宿舍里忙着自己的功课。突然,他听到外面一片尖叫。好奇心驱使他停笔,走出宿舍。到了走廊,他立刻反应过来了。原来,对面宿舍又停电了。以琛侧目一看,自己这栋宿舍的人几乎倾巢而出,围在走廊观望。不一会儿,对面宿舍恢复供电,驻足观望的人随即散去。以琛没有马上进去宿舍,几分钟的断电令他又一次体会到人们对电能的巨大依赖性。自从电产生以来,人们的生活便日益丰富,人类文明也随之迅猛发展。人们在使用它的过程中,也许不会想到,如果失去它,生活会是何种景象。然而,随着国家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电力的需求与日俱增。渐渐地,电荒开始出现。各种限电措施纷纷出台。这虽然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必然出现的现象,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电力是在做无用功。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一个人的小小浪费将和其他人的浪费一起变成指数爆炸型的浪费。而一个人的点滴节约,则可以节省出许多电能。以琛回到宿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想法是从小在学校就被灌输的。知而不行与不知造成的后果是一样的,只不过前者是一种教育资源浪费的表现。以琛进而想,人们的注意力总是集中于有形的事物。对于无形的事物,如电,人们只在自己遭受某方面的损失后才会加以注意。譬如,当人们去交电费的时候,支付的金额有时会让他们大吃一惊。在掏钱之后,他们看着单据,暗中告诫自己要省电。虽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但更好的决策应该是将损失消灭在萌芽阶段。省下的电费可以供我们饱餐一顿或者购置自己心仪已久的物品。何乐而不为呢?而这些只需要大家的举手之劳。更准确地说,是举指之劳。让空闲的风扇停转,让待机的电脑休息……。这样不仅可以延长电器的使用寿命,也能免去购买新电器的花销。以琛想起一句话,养成一个习惯需要30天。当人们真正养成节电的习惯时,他们的行为便完全是下意识的。要把有意识的行动转变为无意识的行为,其实很简单。如果大家是最后一个走出宿舍或者教室的,回头看看有哪些电器还开着,关上即可。这个世界,口号太多,行动太少。节电需要的是切实的行动,以琛如是想。老一辈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但是他们的节电观念胜过我们。可见,优良传统在当代大学生身上没有得到充分传承。时代进步了,人的素质也应与时俱进。每多一个节电大学生,校园里就少了一份浪费。这是我们所喜闻乐见的。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若他们能秉持节电的观念,将能引领一代人的节能风尚。以琛做了一番自省之后,继续提笔写他的功课。
2012-11-16 00:05:09 作者:laughing偉 9605 0
蔷薇姑娘
1我第一次看见她是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她涂了艳丽的口红,身着鲜艳的连衣短裙,胸口别一朵精致的山茶花,踏着7厘米的高跟鞋游刃有余地穿梭在拥挤的包间里,一会儿持着麦克风温柔地和别人对唱《广岛之恋》,一会儿扯着嗓子和别人划酒拳。等到我身边的几个人都被她放倒后,她把瘫倒在我旁边的一个人一把推开,大大咧咧地坐下来,媚眼微醺地盯着我,我直直地看着她根根分明的睫毛:“你酒量真好。”她撒泼地捂着肚子大笑起来,完了直起身子来,点起一支烟:“我还以为我终于遇上了一个不主动和我搭话的男生。”她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眯着眼睛把气毫无保留地吐在我脸上,原来是寻常女生吸的娇子。“蔷薇比较适合你。”我指着那朵突兀的白山茶。她轻轻地把烟头摁进桌上的烟灰缸里,然后把山茶扯了下来,“我还挺喜欢山茶的呢。”再见面时,她果真戴了一朵别致的蔷薇,在舞台上把一曲《昭君怨》弹得淋漓尽致。她原来是我好朋友的堂妹,和我一般大,这世界真是很小。她是在参加一个我们当地电视台举办的才艺比赛,亲友团人数太多了,以致于导播都过来警告不安静点的话把我们全部撵出去。我举着节目组制作的助威牌,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的恣意妄为地弹着古筝的她,“岳缘、岳缘”随着粉丝团一起把她的名字喊进我心里。她抬起一直盯着古筝的头,正好对上我的视线,然后对着台下微微一笑。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对我笑,如果是的话,那可真就罪孽深重了。好多年后,我都很后悔和她的那一刹那对视,因为自那一眼后,我的眼里便再也看不见别的人了。诚如笛安在《广陵》里说的,当一个人已经光芒四射却还不自知,或者说装作不自知的话,那可真是天大的罪过。那场比赛她拿了第二名,下台后,她径直挤过狂热的粉丝群,来到岳秦面前,豪不掩饰她的自豪,欢喜地说要用奖金请全家人吃饭。然后转过来对着我,“我记得你,那晚你是清醒着回去的吗?”我看着还带着满脸舞台妆的她,有点不知所措,“我酒量不比你差。”“哈哈哈哈,有种,晚上你一定要去我的庆功宴!”她沉默了一下,然后无所顾忌地大笑。“岳缘,你知道的。”她指着我举在肩膀上的巨大牌子。“林栀,森林的林,栀子花的栀。”我想这就算认识了吧。平心而论,她并不是美丽得多么过分的女孩,但是她浑身上下自然而然发出的魅力足够令每一个像我这般平庸的男生对她欲罢不能。外貌是次要,真的,相比起来她毫无忌讳的爽朗大笑更胜一筹,这一笑让她本来就流转着月光的眼眸更多了点人间烟火,她笑起来时真是一朵艳丽的红蔷薇。“来,说说你的名字吧,好奇怪呢。”她把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我出生的时候栀子花开得正旺,就取了一个‘栀’字。”很简单的理由,反正名字这种东西无非就是人给自己的一个标签,让别人在辨认你的时候更容易罢了。“你知道我为什么叫岳缘吗,因为我们家四个孩子,正好‘阴晴圆缺’了,哈哈哈哈。”我发现她每次要大笑之前,都会沉静一下,就在这微妙而短暂的一下里,好像整个世界都为她安静下来了,喧嚣反而成了她的舞台,灯光是她的月光,酒瓶杯子以及买醉的人是她的绿叶是覆盖她的白雪,在这沉静的一下里,她盛开了。毫无忌惮,肆意妄为,反正没有一个词能完全的表述出我眼前蔷薇月下怒放的盛况。老天,你为什么让我看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尽善尽美的一面。很晚的时候,她微微有点醉了,她说有点热,要我陪她去外面的楼道了吹吹风。不料到了外面没人的地方,她立马杵着恶臭的垃圾桶狂呕起来,我马上去柜台买了水和纸巾,有一点犹豫,但我还是扶住她的肩膀,不断轻轻地拍她的背。“今天喝多了。”她接过我递给她的纸巾,苦笑着解释。“你送我回家吧,我去跟我哥说一声。”不等我回答,她又钻进了暧昧涌动的酒吧里。来到楼下,我正准备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她阻拦道:“陪我走走吧,我家离这里不远。”那夜天朗气清,绕过几条大街,喧哗马上被甩在了身后,连野狗的叫声都得令人觉得沉静。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讲话,我也不插嘴,静静地听她说。她说她的家庭她的父母,她说小时候别的父母都会骗自己的孩子他是从垃圾桶里捡来的、不是他们亲生的,而她的父母从没说过这种话,直到不久前,她才知道,自己确实不是他们亲生的。“很嘲讽吧,从垃圾桶里捡来的是自己的亲生孩子,没从垃圾桶里捡来的反而不是。”她遗憾的是,这种事情不是亲耳从父母口中听来的,是岳秦告诉她的,她从小就和岳秦关系很好,几乎无话不谈。“我真的一点都不会因为这种事而对我爸妈有什么坏想法,我只是觉得……怎么说呢……我也不知道。”她说到她的男朋友时,甚至是骄傲的,像小女孩对自己的闺蜜炫耀自己的芭比,她不断换很多男朋友,持续时间最长的一个是第一个。“那时候我初二,参加学校的歌唱比赛,我站在舞台上比底下高出一大截,他拿着荧光棒在下面对我笑,那么多的人,我居然只看得见他,天啦。”她故作苦笑状,但是其实我看得出,她是在对那时的自己宽容地笑,时间真的在释怀一些当初以为不可能的事。“怎么分手的呢,我觉得是他厌倦我了,然后我就开始觉得我是不是太乖了,我就开始泡吧,跟着班里的男生喝酒抽烟,他们几个人去打他的时候我居然还冲上去为他挡了一拳,是不是蠢死了?”然后我就开始觉得,这天晚上,肯定有什么东西,不仅改变了我,还改变了她。肯定有什么东西,把这一夜幽清融进我和她之间的缝隙里了。岳缘啊岳缘。2后来的很多次里,我都忍不住问她,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她说有些事就是说不准,有些心里话就是要对那个人说,不管和他熟不熟悉,反正感觉就是要并且只能是说给他听。“好了,你别一直问了,问烦我跟别的人说去。”她不耐烦地嘟囔,然后朝我翻了一个好看得不得了的白眼。那一晚后,她便常常来我学校找我,有闲心时陪我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我听课记笔记她戴着耳机看各种日本悬疑小说,但是大多数时候是不顾讲师的诧异和我班上同学好奇的目光直接把我拉出教室。有时候是陪她逛书店,她狂热地喜欢东野圭吾、乙一、凑佳苗、京极夏彦等一班日本悬疑小说家,然后就是吉本芭娜娜和伍尔芙。除此外,就是去吃东西,她的食量大得惊人,几乎是我的两倍,“怎么样,姐的身材保持得很好吧。”她耀武扬威地把纤细的大腿翘到我眼皮下,然后一挥手,又叫老板上了一份烤秋刀鱼。她上舞蹈课和古筝课的时候我就在外面等她,拿着一份她最喜欢的甜食。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一直保持着这样两小无猜的融洽关系。没有发生一点变化,我也不奢求发生什么变化。后来我开始准备考研,她为了不影响我,就不怎么来找我了,这样我反而觉得生活少了什么,日子怎么过怎么不舒服,常常做一道题要发好一会儿呆。就在那段时间里,她新交了一个男朋友,从学校宿舍搬出去和他住了。我听到这个消息竟觉得松了口气,复习效率居然提高不少。“你说你呀,是不是看书太多看成个神经病了?”岳秦大惑不解地看着我。“我一直以为你喜欢她,还觉得她终于遇到个靠谱的人!”我无言以对。就在我潜意识里觉得我快要忘记她的时候,居然接到了她的电话。“林栀,我实在没办法了,我现在只相信你。”她在电话那头口齿不清地说,几乎快要哭了。几天后,我取出我兼职赚来的钱和刚刚拿到的奖学金,带着她来到离他们学校最远的一家医院。“这是非常正规的医院,他家的妇科是权威的,应该没问题的。”连我自己都没发现,我从始至终都一直握着她的手。“没事的,我一直在这里等你。”当她要被满脸鄙夷的护士带进手术间时,我小心地安慰她,语气轻得几乎连我自己都听不到。之后的不知道多长时间里,我一直盯着走廊的窗户看,有深秋的阳光温柔地打在上面,南方到了这个时节还有桂花在努力地盛开着,香味浓烈得有些腻人。我想起初次与她相遇的那夜,想起她在舞台上纵情地弹奏那曲《昭君怨》,想起她那与精致面容极不相配的笑声,想起她戴着耳机看小说时的专注神情,想起她吃东西时习惯性地翘起二郎腿,想起她的……现在,我在北方一所高校攻读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开始慢慢习惯了酸甜口味的菜,习惯了北方人见怪不怪的沙尘暴,习惯变成一个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人。偶尔想起南方精巧的景致时,我才恍惚,原来还没分别时,我就已经开始怀念她了。岳缘啊岳缘。怪不得你的名里有一个缘。手术后的一个星期,她不敢回家,也不好意思回宿舍,我就在我们学校附近的一间环境还算凑合的小旅馆给她找了一间房。每天复习完计划好的内容,就急不可待地去学校外的小菜馆给她外带几个口味清淡又有营养的菜。“欸,你说我们这样子,像不像夫妻。”她喝着鸡汤,俏皮地对我笑。“好好喝汤,注意撒出来了。”我宠溺地摸摸她的头。我倒觉得我们这样像一对父女。“你真好。”她突然低下头。“嗯?”“换作是别人,肯定一直追问我,什么孩子的爸爸是谁啊、你为什么不去找他啊之类的话。”“连我哥都不知道这件事呢,他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去跟我爸妈说。我不想他们一直为我操心。”“主要是,我就是不想让他们知道……”“我不知道怎么报答你。”“大恩不言谢。再说了,岳秦是我好哥们儿,你也就算是我妹妹了,哥哥为妹妹保个密、做点事有什么。”原来她是我妹妹。3那个星期算得上是我这一生过得最漫长的。南方深秋了仍阳光明媚、鸟语花香,我还一直以为这一切如果不是个梦的话,也许会一直这样稳稳当当地走下去。原来,肯定有时候比否定还要让人失落。她要回家那天,我本要送她的。不想那天竟有一场我等待已久的讲座,是我要报考的大学的教授来宣讲。她执意她已经恢复了,好手好脚的不用我送,再者这种讲座机会难得,我便作罢,只送她的校门口。晚上自习完刚回到宿舍,我接到派出所打来的,说认不认识岳缘。我马上抓起刚刚脱下的外套,出校门就招了一辆出租车,直奔警察说的××医院。来到时她已经被转进了普通病房,脸色苍白得吓人,躺在床上昏迷不醒。医生尴尬地意示我,她刚刚做完人流身体还很虚,为什么不好好看着她,还让她跑到河边去……我听到这里就听不进去了,脑子史无前例的乱。没错,她任性,她大大咧咧,她敏感……但是她最强大的一点在于她的坚强啊。我戏剧化地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她没有可能自杀的。这时警察进来了,我强打着精神站起来。“小兄弟啊,你女朋友是个英雄啊!”“啊?”我又搞不懂了。“几小时前,有两个小朋友掉进了×大附近的河里,当时很有多人在围观,就只有你女朋友跳进去救人。你说这么瘦小一小姑娘,怎么这么大胆啊,天又黑水又深的,你说要是出什么意外,别说救人,她自己都可能会出事呢!”警察叔叔激情澎湃地跟我和医生说岳缘的英雄事迹。我想到刚刚自己的表现,不由得嘴角抽搐了一下……“你们关系真是好啊,她救起两个小孩子上岸后,快要晕过去时还在念你的名字,还好围观群众里有几个似乎是你同学,是他们告诉了我你的号码啊,不然我真不知上哪儿找家属去,你看吧,她的手机又进水了开不了。”我还是打电话给了岳秦,半小时不到他们一大家子人就赶来了。我尴尬地站在病房外的走廊里,看岳缘父母围着她嘘寒问暖。过了会儿,她爸走出来,我一句“叔叔你就不用客气了,我和她是好朋友”含在嘴里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猝不及防地挨了一拳。岳秦也红着眼跟了出来,“操你妈,你不是不喜欢她吗,为什么还这样伤害她!”除了用手护住眼睛,面对这两个正在气头上的人,我暂时说什么都是没用的。突然,我看到岳缘在看我,她哭了,两行清泪在她的瘦削的脸颊上像两束光。然后她向我说了无声的三个字。对,不,起。我勉强地笑着摇摇头。然后决定选择什么都不说。后来,岳缘的父母还是没就这件事追究下去。毕竟岳缘没出什么事就是最好的结果,再者这段时间我也把她照顾得很好。可是岳秦再也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了。我们小学三年级相识,四年级开始每个星期五下午我都去他家玩,初中和高中即使不在同一个学校,我们也每周都见面……这就是成长么,势必得到什么,失去什么。而且失去的,往往比得到的刻骨铭心得多。我又懂得了一点。因为跳水救人这件事,岳缘一时间成了我们那座小城市的最有名的人,连明星的风头都被她盖过去了,各路大小媒体竞相采访她,后来夸张到上了国家级电视台的新闻里。现在我们这里人人都叫她“最美女孩”,她的照片被她的同学、她的朋友一张张传到网上去,有些人甚至愿意花钱购买。“你知道有多烦人吗?我在食堂吃个饭,就有好多人在我背后指指点点,然后自以为很小声其实很大声地说‘这是岳缘吗这是岳缘吗’,我真想转过身去跟他们说我不是,我是她双胞胎姐姐!”“更难过的是,我连书店和酒吧都不敢去了,大堆大堆的人围着你看,难道我是熊猫吗?我只不过在散步的时候顺手救了俩小屁孩而已!”她又开始经常来找我了。不过她发誓她绝对不会影响到我复习,她自己在一边看书,然后求我让她留下来。我只好随她去了。岳缘啊岳缘。4就这样,我们又回到了以前的那些心无旁鹜的时光。我专心致志复习准备考研,她戴着耳机听看日本小说。我老想一直这样下去有多好啊,这样想着想着就过完了那个温暖得不自然的冬天。元旦节前夜,岳缘央求我带她去看烟火、倒计时。我看着她苦苦相求的可爱模样,只好放下手中的考研英语,和她欢乐地骑着单车去我们这里最大最热闹的广场。她幼稚地买了小孩子戴的头饰,一路呵呵笑着走。我突然想起好久没听到她的笑声了。摩肩接踵、人声鼎沸,我被挤来挤去、很艰难地跟在岳缘后面,看到她微微卷曲的发梢。我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它们还是热情妩媚的大波浪;第二次见面时,因为岳缘要上台弹古筝,它们被暂时可怜地拉直了;再后来,不知不觉间,它们就变成这样了。我们也算是老朋友了,新年好啊。我总觉得成长就是在翻书。第一页,她挑逗地把一口橘子味的香烟吹在我脸上。第二页,她在台上宁静地把空气搅拌得五颜六色。第三页,她俏皮地坐在我旁边,完全不像那个我第一次在酒吧看见的像女人的女孩。第四页,她抱怨为什么有这么多生命急不可待地来到这世上。……第七页,我轻轻地拉住了她戴着毛茸茸的手套的手。这时,烟花正好在空中明亮地爆炸开来,盖过了人们惊喜的欢呼,也盖过了我们脸上心照不宣的桃红。“新年好。”我小声地说。“新年好。”她的声音糯糯的,真好听。5之后我来到了北方,在及其分明的四季变化中想念南方溽热潮湿的夏夜。北方好像什么时候都是光明磊落的,夏季烈日当空与南方并无二致,秋天天高气爽,即使是晦暗的冬天也会被雪花照亮。不像南方,即使阳光明媚,也感觉忧伤。最后我还是没有和岳缘在一起,没有什么为什么。仅靠长途电话维系的爱情是一个因为疏忽而没有接到的电话都可以打破的脆弱。聪明的人或者自以为聪明的人,你终于可以暗自庆幸一回了,你的经验是正确的。无论是我,或者岳缘,或者谁谁谁,一早就知道这些了,这个世界上的确存在某些规则。要想打破它,除非你有足够强大、坚韧的力量。上周末岳秦给我打了大半年以来的第一个电话,他说岳缘新交了一个男朋友,那个男的他横竖看着都觉得不爽,然后他还威胁要是我暑假不回去和他一醉方休的话,他真心和我绝交了。“我还是觉得你比较靠谱。”他在电话那头突然无脑地冒出这么尴尬的一句,“你们到底在一起过没啊?”“当然在一起过啊。”我甚至是有点愉快地回答他的。我终于可以完完全全静下心来跟着导师做这些将来入了社会或许毫无用处的学术研究了,周末要么跟着同学去市中心打一次牙祭,要么被导师带到他家去吃师母做的甜得腻人的菜,然后被她女儿各种调戏。生活无聊但是充实。这天,我一如既往地在图书馆看些枯燥难懂的外国文献,昏昏欲睡之际,手机突然震动起来,我看到了久违的一个名字。然后我迅速向校门跑去,自从高中参加了最后一次运动会后我再也没跑这么快过了。卷曲的栗色长发,鲜艳的连衣短裙,性感的高跟鞋,胸口别了一朵比她的嘴唇还红的蔷薇。天啦,她就这么嚣张、这么不顾一切地盛开在了北方色彩贫瘠的大地上。“我想你了,就来看你。”她用毋庸置疑的眼神看着我,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我也想你。”我迟疑了片刻,犹豫之间看到了她微微翘起的嘴角,然后我跑过去,紧紧把她抱住。这正好是下课时间,本科生们成群结队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可是你们为什么不连你们的目光一起带走呢。如果我是他们中的某个的话,我肯定也会觉得这是对如漆似胶的情侣。可是,谁会想到,事实又远非如此呢。岳缘啊岳缘。
2012-11-13 17:09:04 作者:荒井檬 9604 0
不经你的同意,没有人可以让你自卑
不经你的同意,没有人可以让你自卑是的,我是一个女孩,没错。但是,我却总觉得我不像女孩,因为,我的毛毛。从小,我的毛发就比别的女孩多,比别的女孩长。起初,我并不觉得什么,直到四年级的时候,那个夏天,我穿着妈妈刚卖给我的及膝连衣裙,在学校的“六一”节目中表演舞蹈后,一个隔壁班的女孩惊讶地望着我的手——半天才迸出那么一句话“哇,你的手毛好长好难看啊!”我立刻把手藏在身后,她顺势看了看我的脚,这次,她没有大惊小怪了,她低声地说“好恐怖”,走开了,留给我的是一道鄙夷的眼光和一身傲慢的背影。那天,我看了自己很久,发现自己原来真的很难看很难看,白皙的皮肤上有着密密麻麻地又黑又长的毛发。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和别人真的不同。我回家之后,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裙子脱下,然后在卫生间里开着热水器,让水哗哗地流,尽情地哭,让水声掩盖哭声。从此以后,我很少很少穿短裤、裙子。除非万不得已。初中的时候,我更大了,发育地也更加完全,说实在的,我的手和脚的毛发和我长身体的速度呈正相关,越来越厉害。为了不让别人觉得我是异类,我总是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有在酷热的夏天,才穿着短袖衣服,十月一到,我雷打不动地穿上长袖。可是,生活与玩耍,是不可能分开的。每到夏天,总有同学约我到海边,总有同学说,我们一起去游泳,冬天,是不是有同学叫我一起去泡温泉。这些的这些,我都必须拒绝,尽管我内心极度渴望和同学和朋友们一起玩耍,可是……我实在不好意思以这样的面貌出现在同学朋友面前,然后在一片诧异的目光中,无处可逃。就这样,还是这样,我渐渐长大,走过初中,走过高中,我走进大学的校门,开始了大学的生活。是的,人人都说,大学是个适合恋爱的地方,但是,实话说,我从来没想过这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因为我自卑。刚入学不久,我便在学生会中认识了他。高大、帅气、学习工作认真,也温柔体贴,说实在的,他不知道是多少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可他却说,他喜欢我。我窃喜,虽然我长得并不难看,亲戚朋友都说我文静温柔,但是,我内心深处却有着深深的自卑——我那长长粗粗黑黒的毛发啊!我无法想象,有一天,他看见我腿上那和男生一样多的毛发时,他会有何反应。我内心深处告诉我,因为这,我一定配不上他。可是,他对我却越来越好,每天给我发信息告诉我天气,每天给我送牛奶,我逛街他说要陪我去,我搭车回家他送我……终于,我内心那一点一滴的喜爱之情汇聚成河,汹涌地决堤而下——我真喜欢他,我答应和他在一起。他对我愈发地好了,用“无微不至”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可是,有时候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曾经,他和我说,我们一起去看海吧,看着大海,吹着海风,我给你讲故事。要是累,我们就去玩海水。多么简单又多么诱人的话语啊,我何尝不想和他一道去看海呢?一起享受被风吹拂的感觉。可是——去海边玩耍,就要穿泳衣啊……想到穿泳衣,我就开始烦了。我只能拒绝他的提议,因为,我不想就此结束我们的爱情。我支吾着和他说:“我……不喜欢……海。小时候在游泳时总被海水呛,我可以去海边看你们玩吗?”我低着头,不敢看他,这不知道的是我第几次拒绝去海边游泳了。说实话,心中挺愧疚,很想他吼一吼我,为什么每次都这么扫兴!可是我失望了,他轻轻把手放在我肩上,对我说:“是我不好,老是忘记你不喜欢游泳,还老是说去海边,是我不好,我们不去了。我们明天去公园划船吧。”我低着头听他的话,伏在他胸前感觉到他平稳而有力的呼吸,我眼泪都快出来了,其实我根本不怕水,我是怕——那些我最怕的毛毛,和别的女生不一样的像猿人一般的毛发,丢了我的脸,也对不起他。抬起头,很想吻他,可是忽然觉得自己很过分,别人可以不知道我原来腿上和别人这么不一样,但是他不应该不知道吧。我慢慢蹲下,和他说,对不起。你看我的腿。我把裤子卷起,又长又黑的毛毛呈现在眼前,白皙的皮肤下,格外刺眼。我说,这才是我真正不敢去的原因。我从没有穿过短裙,没有穿过脚眼以上的裤子,你知道吗?都是因为这。我真的不敢去海边,我他其他女生不一样,我怕……,我怕丢了你的脸,我自卑,我不配你。可是,他一把搂过我,说:“傻瓜,我不介意。要知道,不经你的同意,没有人可以让你自卑。”他说,明天,我们一起划船。别哭。我的心,忽而感到温暖异常,这样一个男子,告诉我,只要不经我同意,没有人可以让我自卑。原来,如果不适合大海的奔腾,那么可以携手划船荡悠在湖面。
2012-11-12 19:09:47 作者:佚名 9596 0
许哥记事
许哥不一定存在,但他活在我们每个人心中。许哥长到18岁的时候,身高也长到1米8。仗着身高,他以为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特别是勾引住那些花痴的女生,但他又是十分害羞的人,所以雄心壮志总无法实现。他私底下在琢磨着,也许可以将战略目标转移到更广阔的人民群众身上,运用城市中心论,然后再深入农村,打出一出城市吞噬乡村的漂亮仗。一天夜里,他做了一个梦。梦里面有另一个许哥对他说,你要先从你的周围入手,特别是你宿舍的人。第二天醒来,他想都没想,就开始实施他的计划了,他将计划美其名曰攻占厕所。他的手机闹钟铃声特别有味道,是一只公鸡的鸡叫声。每当8点的钟点到了的时候,那个5233的破手机就发出令耳朵恶心的鸡叫声,我们几个乍一听十分不错,后来听多了以为自己就是农民,一帮农民在鸡叫声中劳作,于是我们提议将铃声换掉。他说到:“鸡叫有自然的味道,引领我向往厕所。”所以到现在破手机还是经常鸡叫。听到鸡叫声后,他立马精神百倍。他直接从1米8的床上跳下来,伸手去摸纸巾。因为他的桌子实在脏乱得很,所以用目力去找寻纸巾实在费事费时。他自己介绍到这种摸纸手法乃其独门秘技,非同道中人无法领悟其中奥秘。只见他伸出五个手指头,一个劲儿地钻进衣服堆里、盗版书书堆里、衣架堆里、教科书堆里、指甲钳镜子袜子眼睛药膏卡堆里……他摸了足足10分钟才摸到一卷扁平的纸筒,上面的纸无孔不入,令人发指。此时,他已经耐不住了。他满头大汗,脸带屎色,欲罢不能。他赶紧拽了一些纸,顾不上穿上拖鞋,赤脚往厕所冲去,临走之前,不忘带上破手机一枚,拖着耳机线。“啪”的一声,厕所门应声而闭。睡气沉沉的宿舍里面,每个人都像是挺尸一样地睡着,有的人还肆无忌惮地打着酣,沉得很。天还是黑兮兮的,周围也是宿舍,一栋接着一栋,仿佛此时还是深夜3点十分,只有沉酣的醉意。此时,厕所里传来声音。倒不是许哥使力的挣扎的声响,这声音具有很强的穿透力,怕是在天上掠过的飞行员也能听到。听!“出卖我的爱逼着我离开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出卖我的爱你背了良心债就算付出再多感情也再买不回来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又要用真爱把我哄回来”多么哀转久绝的断肠人之语啊!还有,再听!“伤不起真的伤不起,我想你想你想你想到昏天黑地,电话打给你美女又在你怀里,我恨你恨你恨你恨到心如血滴,伤不起真的伤不起,我算来算去算来算去算到放弃,良心有木有你的良心狗叼走,我恨你恨你恨你恨到彻底忘记,漂亮的美眉你是否寂寞?”嘿!这下子来网络红歌了《伤不起》了,乍一听才知道许哥在启动超级变化形态。先是以一位伤心女子的口吻斥责男人的负心,最后一句又忘不了换回男儿身,呼告全世界女同胞,问她们寂寞了没。由于我们长期忍受这种毒害,已经有了抗体,所以我们对此视而不见。但是隔壁宿舍就不一样了,虽然他们每天早上也同样受此毒害,但是由于没有深入阵地,毒得不深。只听隔壁宿舍的人扯着沉重的鼻音,加上还没饱睡的迷糊声骂着:这干蛋的!又在哭父了!说着那边又传来“刁”,再传来“刁”,接连的几声“刁”。后来就是一片摇动床的声音,大家都起床刷牙去了。我们这边仍然坚守阵地,以淡定的态度对待许哥声线上的折磨与灵魂的进攻。突然,打鼾的停止声音,事情不妙了。我依然迷糊地睡着,朦胧之中听见有人爬下床的声音。只听他下来之后拖着拖鞋走到厕所门口,“啪”,将厕所的灯关掉,然后他又走到阳台,冲着鱼肚白色的天空吼道:“许哥,饶了我们兄弟几个吧!”我们应声而起,附和说:“许哥,饶了我们兄弟几个吧!”有几个人操着粗口爬下床来,各自洗漱。许哥的声音还在阴暗的宿舍里飘转,空气中酝酿着某种伤心,许哥唱得多么悲彻!不一会儿,厕所门一开,打亮灯光,他出来了,带着一身臭气。他所到之处,人们无不掩鼻对其侧目,我们仿佛看到从厕所门口飘出来的一团团热气。走过楼道的人这时骂道:操!怎么这么臭!许哥不为所动,我们几个人各自站在自己的桌子旁,用军姿的姿势等待他的巡视,期待他对我们说一生“同志们辛苦了”,我们好一声“为人民服务”。然而他却面不改色的望着我们,手里拿着手机,耳塞就塞在那两个牛耳朵上面,旁若无人地走过,到阳台那边刷牙洗脸洗手。【编者:从许哥的故事说起,完整的人物故事,选取的事情也可以很好的体现主人翁的特别。“许哥不一定存在,但他活在我们每个人心中”。问好作者,期待更好。——责任编辑:洋洋
2012-11-10 15:04:23 作者:周建增 9606 0
荒凉的梦
很多人在他的生命中总会遇见一个未知的年代,它不代表无知,只代表蒙昧,蒙昧之中却包含无知的味道。有的人终其一生都没有走出这个麻烦的境地,有的人,只是轻易努力,就彷徨地走了出来。走在大街上,目睹灯光的闪烁,夜空的飘忽,这就是它存在的理由。走在宁静村庄的小道上,栖居在路旁草丛中的小动物发出的声音,像是美妙的乐曲,然而在你看来却充满喧嚣与恐惧。在黎明睁开双眼看见阳光明媚的早晨向人们伸展曼妙美丽的身姿,你认为这理所当然。当我们拖着疲累推开卧室的小门,爱人满怀深情地给你一个拥抱,你不以为这是最大的馈赠,反倒觉得可有可无。还有许多,当我们怎么样的时候,我们所做的跟应该做的都迥然不同,应当做的与想做的有天壤之别,也许真到悔悟那天,从前所有的背叛都足以成为开脱的理由,可是找不到让你为过去的冷淡心安理得的借口。我不知道我在世界上到底以什么样的姿态存在着!有的人说我是一只狼,因为在我的身上,总能看到驰骋八方的勇武,对目标的坚定执着。有的人说我是一头狮子,因为我与生具有奔放、豪迈的气质,不可抵挡的锐气。也有人说我仅仅是一只虎,虎和狮子都有百兽之王的美称,但狮子那一身潇洒的毛显然是一种累赘。王者就应当轻矫如燕,虎就具有这种特质,它没有杂堆堆的毛,当它奔跑,那是证明。虽然疾风刺向身体,棕色的毛像喷水一样哗啦啦涌向八方,看起来实在霸气,但是当你奔跑,你绝不会顾着霸气,你的奔跑是生命的常态,你的奔跑应该为你欣赏,你欣赏的应当是你的速度、激情,而不是霸气。霸气外露,是给别人看的。别人想法怎么样,又有多重要呢?假使你的奔跑仅仅是为了让别人知道或者钦服于你的奔跑,那么奔跑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百兽之王的冠冕也没有存在的理由。在许多动物看来,我之所以把狮子看做百兽之王是因为它的霸气,如果真是这样,它也只能算是蹩脚的百兽之王。老虎,在草原上奔跑,那矫健的身体,发达的肌肉,是力量的象征,轻捷的速度,又是灵活的象征。力量与灵活,很多人都梦寐以求,却很少有人真正统于一身。所以,更多的人觉得我是一只老虎,傲立四方。因为这些名号,我苦恼了很久很久。为什么当你优秀卓绝的时候,你不能够说自己是优秀卓绝的,却要用别的东西代替你。有人会说,这是手法,你不能证明你自己,只有别东西才能成为你存在的理由。那么,我所有的努力最终是为了让生命更有意义,还是为了得到一些称号?当我想到这个问题,我又开始犯晕。我不止一次地思考这个问题,我并不优秀卓绝,我的优秀卓绝是别人认为的优秀卓绝。我们活在人世间,不为别的,就为了获得别人的认可。为了认可,付出再多的艰辛,甚至出卖自己的灵魂也在所不惜。别人的认可往往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称号,一是道德口碑。称号是十分奇怪的东西,比如当别人问“你是谁”的时候,你不能说你是某某,因为别人不会相信你。你必须拿出本来不属于你的东西去证明你是谁,你的存在。身份证明就是证明你是谁的东西,但那是什么鬼东西呢?还有许多称号,身份证明涉及人本身意义问题,但是这在许多人看来无关痛痒。许多关于名与利的称号才十足重要。为了称号,其实也是为了名与利,不惜把优良的品质像扔垃圾一样扔掉的很多很多。道德口碑又是什么呢?当你活在人世,你要时时刻刻关注别人对你的看法。别人认为你的行为是好的,你就像突然得到一条金条一样,两眼发光,容光焕发,立马信心十足,表示要再等一下,或许还有另外一条金条,或者更多的金条掉落下来,表示要将这种好进行到底。于是,你比以前更多的倾注努力,然而一天天下来,你发现自己日益疲惫,而导致你疲惫的就是当初别人认为的你的好,最后你发现原来这不是自己想要的。别人认为你的行为是坏的,假如你不是一个脑袋坏得不好使的人,即你是正常的,你就会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是不是真的坏了。其实不用考虑,别人认为的就是对的,于是你就开始改变你的坏,把你身上的坏换上好的。日渐一日,你发现自己并不高兴。以前的那种坏,让自己过得舒服、自在,因为别人的看法,我要把让我舒服的东西打倒、消灭。这下子就彻底不舒服了。称号,好,坏,一切全凭别人的判断。我是谁?我能够做什么?我真正想做什么?当我彻夜想这些问题想得头晕脑胀时,我决定先睡一觉。0:32。一个小孩,穿着黑色的大褂,一直垂到膝盖,裤子很短,被大褂遮住了。脚下黑兮兮的,好像是穿了一双黑色的粘皮的鞋,又似涂了一层厚厚的碳泥。他的头发很短,用手上去摸,都没能感觉有毛梢的存在。眼睛黑白分明。他坐在乱草丛中,天空灰沉沉的,草也灰沉沉的,地也灰沉沉的,他的衣着也灰沉沉的。世界一片灰沉沉。只有他那对眼睛,白色在灰色的衬托下,依旧不明显。他的小手十指相扣,双腿弯曲尽量让膝盖触碰到下颌,然后再将已经相扣好的手臂盘锁到腿前,头放在膝盖上,眼睛直直地望着前方一根竹竿,竹竿上面挂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风满世界地吹,塑料袋灌满风,呼呼响着。乱草也被扰得无奈,摇头晃脑,噼噼啪啪。他在回想刚才从草丛穿过的两个,他们行为十分怪异。一个光着上身,下身则穿着一条破烂的麻裤,右手拿着一根黑色的拐杖,时不时打着荒草,又时不时将拐杖扛到肩膀上,绝不用它当拐杖。好像拐杖仅仅是一个名称,但是实际功用与拐杖所应具备的不搭边。从他们的言谈中,小孩得知他叫傻张,另一个叫李乞。傻张头发倒不十分凌乱,只是黑灰色的头发上面因为掺杂着几根草,显得落魄。他嘴里叼着一条嫩绿嫩绿的叶子,轻轻地含着。在行进过程中,草叶越来越短,最后不见踪影。他们决定坐下来先休息一下。李乞一个身板扔到草地上,顾不上疼痛。他贼里贼气地对着天空,并不对傻张说:“这天不像样,像我死去的娘的脸。我不识得。”听到这句话,傻张立马不高兴。他说,你这是对你娘说话,还是和我说话?还是就只是对着天空说话?李乞抬起眼睛瞪着傻张,不说一句,又闭上眼睛。这个动作在傻张看来十分关键,他觉得李乞对他的话有起码的回应,但是他为什么突然闭眼,有很多种不同的解释。一个是李乞对傻张突然有这样的思考敏锐力感到惊讶,所以抬起眼睛对他表示惊讶,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于是又闭上眼睛。一个是李乞听到傻张对他的话感到奇怪,竟然连续问了三个问题,然而李乞能够提出更多问题,而且更有技术性,想到这里,又不以为奇。再一个是李乞怀疑傻张对他这句话抱有很大意见,要他马上给出答复,但是当他看着傻张那张灰蒙蒙,像是被蒙上几层灰的脸的时候,觉得他生气也是人之常情,而且因为被灰盖住了脸,见不到真的神情,所以还是闭上眼不反对他生气的表现。想到这里,傻张顿时血脉扩张,脸变得红辣辣的,像新年里除岁用鞭炮那种红色。他马上操起拐杖往李乞刚刚被棍子砍到的左脚狠狠地打了一板。李乞由于没有防备,加上正好打到痛处,即刻弹坐起来。“操蛋的!你傻里张不大的,是不是不要活了,啊?”傻张听到李乞说“傻里张不大”内心很不好受。他从小傻里傻气的,见男的就叫爷爷,见女的就叫奶奶。十三岁以后身高就一直是一米五。又因为他姓张,乡里人都叫他“傻里不张大”,简称“傻张”,被人叫“傻张”,他还稍微有些乐意,但是仗着身高说事,他就感觉十分痛苦。想到这里,他不禁气得跳了起来,用拐杖指着李乞,火气十足地吼道:“李乞!我不是说过不要叫我傻里张不大吗?你也知道,咱村的二蛋说了这几个字,我把他给打跑了,最后他那操蛋的才哭爹喊娘地说:‘张大哥,我下次不敢了’。”傻张这么生气让李乞始料未及,说起10年前那件事,李乞倒是历历在目。那个时候,傻张才18岁,正是血气方刚,遇见邻村一个漂亮的姑娘,叫美霞,他整天思念着她。但是美霞不买傻张的痴心,硬是跟着光头的二蛋跑了。私奔之前,她突然良心发现,觉得这样做对傻张不公道,于是她和二蛋商量着走之前向他道别。吃完晚饭后,傻张像往常一样在村巷中溜达,月牙印在暗暗的天空中,几片黑云被风吹过,途径月牙的地盘,月牙仿佛吓住了,光线黯淡了许多。傻张蓬头垢面地望着月牙,笑嘻嘻的,嘴门的两颗大牙搭在下嘴唇上,就像两颗眼珠子在端详着心中漂亮的姑娘。这时,二蛋和美霞一前一后地走过来。他们在村巷头就看到正蹲在巷尾的傻张痴痴地看着月亮。见着傻张看月亮看得那么出神,他们决定先讨论一下那个走在前面。考虑到美霞是当事人,二蛋坚决认为应该由她打前阵。美霞却不同意,她固守传统观念:女主内,男主外。虽然他们还没有正式成为床上人,但是美霞的心已经踏踏实实给了二蛋。于是美霞用这样的理论讲到,你前面。我怕,不好意思咧。说着话,美霞的脸上泛出红晕,在月光的闪耀下,并不十分明显,但是显得妩媚多姿。二蛋不知道是被她的话说软了,还是被她的美丽震住。迅速地抓起美霞的手揉搓着,呲牙咧嘴地凑到她的耳边:“就听你的。”二蛋忐忑地走在前面,他十分害怕。倒不是因为他要跟美霞私奔,而是这样子对傻张太残忍。可是当他想到可以跟美霞远走高飞,什么恐惧都被吹掠而过的夜风带走了。突然,他拉着美霞,大步地走到傻张面前。美霞被二蛋突然的行为吓住了,拧动着手,挣扎开来。虽说是二蛋站在前面,但是眼睛贼亮的傻张马上就注意到了藏在二蛋后面的美霞,见到她,傻张那两颗门牙不但没有收到嘴里,反而因为出乎意料的高兴笑得张牙舞爪,连上牙龈都暴露出来,要是下颌再安上一盏白灯,那跟平日里人们看的僵尸鬼没有差别。“美霞,你走这里做什么?!”傻张迅速地站起来,十个手指头像打结一样紧紧缠在一起,两个拇指相互挤碰着。夜晚的风吹过他的头,一株稻草朝北边飞去。美霞被她肮脏的笑脸吓坏了,听到这话赶忙躲到二蛋干瘦的身后。支支吾吾地说:“傻…张,我,我,我要走了。”听到这句挤了好几秒的话,傻张收起了笑脸,大门牙躲到嘴唇里面,这时,他注意到面前的二蛋,眼睛立马瞪得圆圆的,两腮咧开,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横七竖八地露出来,“格格”声响亮地磨出来。这副模样,可把二蛋吓傻了。二蛋两腿一软,瘫坐在沙地上,躲在背后的美霞也摔到地上。“傻张哥,我喜欢美霞。可我家老头不愿意我娶她,我要带走她,走到老头儿不认识的地方。美霞要跟你道别,跟你说完后,我们今晚就走。”傻张还是保持着原先的模样,只是现在更加生气了,声音混混的,像是恶魔:“二蛋呀,你这个两颗蛋都没有的二蛋,还想要跟我抢女人。你赶快滚到你家,让你家糟老头把你打死。”二蛋颤抖着仰望怒发冲冠的傻张,美霞在背后猛力推了她一下,细声地说:“窝囊废!”美霞的话像是注射进了亢奋素,二蛋一听这三个字仿佛神仙附身一样,“唰”地站了起来。干瘦的身板挺得直直地,对傻张说:“傻里张不大,美霞想着对不起你,来跟你道别。那是她好人,我就不愿意。但是我们要走了,我是跟着她来的。你要是叫我滚蛋,美霞会跟我一起滚蛋。你傻里张不大的,别以为你米五村里人就不会数落你。你是多么丑的一个人,矮,傻,哪个女人愿意嫁给你?”傻张听完这话却不十分生气,反而觉得好玩。他说,二蛋,我傻里张不大,你裤裆里的两颗蛋比我大吗?我是米五,你比我高,又瘦,昨天晚上的大风是不是把你刮到村口那棵榕树上了?半夜有个人在哭,我看是你。听到这话,正在破墙杂草从里边放大号的李乞不情愿了,随手捡起脚边的石子擦了擦屁股,扯上裤子,从杂草中出来,窸窸窣窣地声音,他们还以为是哪家的狗又在那里乱搞。等到李乞翻墙而过跳到傻张的面前时,大家才恍然大悟,破墙是李乞的据点。不论什么时候,他都在那里。那里就是他的家,只是这个家有点残破。只有一个够得上一个人睡的有遮蔽的地方,其他的都是杂草,足有一人高。李乞睡在里面,要是不发声,别人不知道里面有人躺在里面,有也是死人一个。看到李乞来了,二蛋立马换上轻松的表情。之前被傻张问到的问题一下子忘光了。他赔着笑脸对李乞说,我昨天往你家拿了几个鸡蛋,你有没有看到?李乞刚解决完生理大事,一脸轻松,摇头晃脑的。二蛋以为这是在答应他。于是,他高兴地吼道:“那就好,那就好!”说着话,二蛋把脸转向美霞,一身幸福地说,李乞哥是我们村里面的神人,我七岁那年到河里去才石头,差点被水冲走,是他跳下河把我扛起来的。我那个时候可粗壮了,他竹竿一样的,还能把我扛起来,真是神仙。说到这里,他突然脸暗了一下。以前是一个粗壮的小孩,现在成年了,却瘦得跟非洲难民一样,风吹过就倒。正当二蛋在那里怅惘时,李乞飘到他面前,往他胸前一个拳头过去,往裤裆一脚过去。这两下打得二蛋莫名其妙,他痛得趴在沙地上,嘴里“嗷嗷”叫着,月光洒落照在他的身体,他颤抖着,月光是雪花,洒在身上,冷。李乞抽着气骂道,你龟儿子昨天拿鸡蛋的时候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你给我送鸡蛋是你7岁留下的债,我拿你的鸡蛋是让你报恩。你是不是拿得不耐烦了,嫌我从小就死了爹娘,缩在破墙里,就在我家门口偷骂我死父死母?他越说越快,越说越气愤,径自往二蛋肚子一踢,二蛋像煮熟的虾蜷在地上,一动不动。傻张虽说不愿意二蛋跟美霞私奔,可他也不愿意打他。他自己也在琢磨着,他一米五的身子跟二蛋一米七的身高拼肯定拼不赢。现在李乞帮了他忙,把他打趴在地上,不得动弹。他要不要来给他几拳呢?他迟疑了很久,月光流淌着,飘逝而过的黑云还可以看见。他入了神,像是哲学家思考宇宙问题,皱着眉,闭着眼。突然,他睁开双眼,想要给二蛋也来几拳。时间已经过去10分钟,二蛋的疼痛渐渐消失,他起身掸掸身上的土尘,声带委屈地对美霞说,我们走。美霞看到李乞凶神恶煞的样子,对着二蛋那么狠心,又害怕他迁怒到她身上,只好害怕得说不出话来,缩在二蛋瘦弱的身旁,低下头。听到二蛋的命令,对她来说,这个命令太重要了,它意味着可以马上逃离李乞的凶恶,可以逃离傻张的丑陋的嘴脸。但这个命令对她来说也是失望的,二蛋被傻张那么说,被李乞那么打都没敢还手,今晚他鼓起勇气跟我私奔是不是只是一时兴起,即使真的私奔成了,到别的世界去,碰见欺负他们的人,他是不是还要这样子窝囊呢。她开始为他们的未来担心。二蛋起身,一手摸着腹部,一手拉起美霞的手。傻张见他拉着美霞的手,更加愤怒,马上扑上去,一个拳头要送到二蛋的脸颊,不料够不这,二蛋一个侧身,他扑到在墙角的野草上面,刚才他还在那里撒了一泡尿。二蛋和美霞马上跑了。李乞听傻张竟然想起十年前的事情,不觉得好笑。他对傻张说,那不是你打趴在草丛的,是我,是我。他激动着,脸上露出光荣的神情,眼里充满得意。他接着嘲讽傻张,那个时候你对他说你“傻里张不大”你不是很高兴吗?还在那里反驳他?他跟美霞婊子私奔的时候,也没有说“张大哥,我下次不敢了。”这个也是你赶路赶得糊涂想出来的吧!李乞说着不由得更加得意,傻张被他这么一说,之前的愤怒转化为羞愧,鸦雀无语。他兀自躺在草丛中,不言不语……风吹在荒草藤上,草条互相碰撞,打着架。小男孩着他们的话,却不感兴趣了,他把双手锁得更紧。风越吹越大,越吹越大,他闭上眼。过了一会儿,他睁开双眼,往他们躺的地方望去,他们竟然消失了。他“嗦”地站起来。一只猫“嗦”的一声,从窗前跳到我的床上,我被惊醒了。我感到奇怪,梦中的男孩到底是谁?怎么那么眼熟?那两个男人讲述的故事好像是真的!并没有像佛洛依德《梦的解析》里面所说的梦是扭曲的。梦往往在潜意识里面被不断地扭曲,不断地扭曲,最后用奇怪、荒诞的情节,恐怖的场面出现,给人一种害怕的感觉。那个男孩,一身黑色大褂,看起来黑极了。虽然是黑色沉闷的色调,但是在梦中,为什么他给我的感觉是那么亲切。这种感觉就像是在陌生的城市里偶然碰到从前的好朋友一样,什么词语都无法形容,只能用亲切,还有惊喜。是的,我遇见他的时候确实有一种惊喜的感觉,可我不知道为什么惊喜!还有那两个男人,以及他们的故事,就像是不久过去的年代的普通人的情感恩怨故事,并不是很出奇,可为什么他们的印象这么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想到这里,后脑勺一阵强烈的痛从脊髓袭上来,我打开床边的黄色的灯,抬起右手,看了看表。凌晨2:14,。漫漫长夜,我只睡了半个小时不到。我睡意全无。我到厨房充了一包咖啡,打开电视。不到两分钟,想睡觉的感觉却来了。我模模糊糊地拿起遥控关掉电视,摇摇晃晃地走到房间,倒在软软的床上,头就埋在一大堆没有清洗的衣服里面。又是小男孩。他还是那副打扮,只是现在看起来稍微有点生气。他现在站在村口那棵大榕树下,望着屋顶呈人字形的瓦屋,夕阳垂落在山头尖,像是宝塔上面点缀着明珠,家家户户烟囱荡起轻盈的炊烟,袅袅娜娜,升腾到上空,不久不见了踪影。他蹲在榕树下那条长长的大理石板上,大理石板是那么光滑,比他的皮肤还要光滑。他出神地盯着炊烟,可炊烟太多,他左右前后换动着眼睛,像是在做着眼部运动,累。正当他盯得要溢出泪水时,傻张和李乞赫然站在他眼前。他们完全没有注意到小男孩的存在,就像他们此时完全忽略家人的阻拦跑出来。“我家那个死老头要今年去个媳妇,给他生个孙子。”“有女人不好吗?傻张,要知道我从小没爹没娘,就住在破墙里,草长得跟河水一样凶。哪天死了,那里就是我的墓地。”“我米五的个子,叫我怎么去找个女人,还要生个孙子,这多难!”傻张扯着嗓子,脸红地说着,这时李乞却笑了。“你太不自信。怪不得当年美霞会不爱你,跑去跟二蛋。活该,矮狗子!”说到美霞,傻张已经忘记了。二蛋,他也忘得干干净净。他现在最烦恼的就是他爹这事。他爹要他今年去个媳妇,早点生个孩子,这样二老就可以颐养天年。张老爹中年才生出傻张。见着中年得子,十分珍贵,可这个儿子身高不如意,整天也是傻痴痴的。他老人家看着这样没有出息的儿子,心内着急,着急生出一计——早日结婚,早日生儿。这样不仅张家香火后续有望,而且结了婚之后还能够把傻张锁在他身边,不用遭到村里人的笑话。白天他就带着傻张到田里干农活,早出晚归,晚上回到家里,吃完饭坐在天井里晒晒月亮,不说什么话,只是看着年轻夫妇一言一句对着也是开心。自己困倦了就把他们送到房间,叫他们赶快做事。可是傻张不愿意就这样被束缚着,他自己虽然痴痴的,爱叫人爷爷奶奶,但是对于自己以后的路要怎么走,他自己有打算。他讨厌老爹老是要叫他娶妻生子。娶妻生子意味着以后就没有了自由,不能再随便叫人爷爷奶奶,也不能跟李乞到处乱跑。还有一点是最重要的,有了牵挂,心的船帆就没有港湾可以停留,即使白天呆在土地上,夜晚睡在床上,床边还有个女人,女人正酣睡着,是不是把手打到他的胸脯,或者一个翻身就把小小的身体包裹住,肉肉的感觉给人的感觉像是吃了一斤肥猪肉,肥腻。没有牵挂,就是自由,心到哪里,哪里都是港湾,哪里都可以停留。他天生喜欢自由、没牵挂,他想着。他对于以前20年被人歧视的时光感到懊悔,不过又有一点安慰。在他看来,这就是他的人生。他天生喜欢自由、没牵挂,以前只是没有发现而已,现在发现了并不代表以前就没有这种特质。他为它想通了这个问题感到骄傲。于是,他心中有一个强烈的愿望,不要媳妇,不要儿子,不要老爹,不要田地,只要自由和没牵挂。李乞的话不由得让他想起美霞和二蛋。他在想着他们私奔之后到哪里去了?他们居定的那个地方的人知不知道他们是私奔才来到那个地方?他们肯定要知道的!谁能够理解在这个太平的年代,人不好好守在土地上种田种瓜,不好好守在家里养妻教子,反而到处乱跑。乱跑的人不是因为灾祸就是因为做了见不得光的事情。但是现在国泰民安,哪里来的灾祸呢?所以,傻张大胆认为他们会东窗事发的。想到这里,他又担心起他们来了。毕竟是同一个村的,美霞还是以前稀罕的女人,二蛋虽然可恶但是不可恨,谁叫她稀罕他呢?傻张现在想起来,着实佩服他们的勇气。二蛋他爹不愿意他们在一起,他们就闹气私奔,最后还闹成了。这种勇气多么可贵,就像是傻张心内追求的东西那样可贵。想到这里,他不禁对他们肃然起敬!“我是矮狗子。他们勇气真大!你那天晚上打二蛋是不对的。我现在才明白二蛋的伟大。这种伟大用你的拳头和脚都无法说清楚。”“嘿!傻张现在把二蛋当神拜起来了!”李乞说着,眼里挤出蔑视的神情,右腿颤抖着,望着炊烟,脸上突然溢出失落……小男孩看着他们。他们站在夕阳的大榕树下,脸上沾着太阳的光,显得特别有希望。可是听着他们的话,他心里却感到失落,但是他讲不清原因,可能是傻张的想法吧。他们坐在大理石条上,风吹在脸上,吹走了他们头上的稻草,同时也把小男孩袍一样的衣服灌得呼呼响,小男孩以为他们会发现他,可他们依然交谈着。“李乞,你爹娘都死了,你还留在村子做什么?”“我长在这个地方。”李乞看着炊烟,言语低沉地应答着。“你有没有想过出去外面看看,反正你没有爹娘,就不用像个庄稼汉子整天担心牛明年还能不能干活。”“我也想过。可在村子我还有个地方可以睡觉,去到外面,怕是连个站的地儿都没有。”傻张陷入沉思。许久。“我想到外面去。我不要我爹了。他爱逼我,我要走了。”他气息微微地说着,声音颤抖着,却让人感到十分地坚定。“去到外面,怕是连个站的地儿都没有。”“我才不管。他爱逼我,我要走了。”他将这句话重复了两遍之后,心里更加坚定了。他站起来,对着西边的太阳,朝着风吹的方向,仰头注视榕树交叉复杂的枝条,脏兮兮的手交叉握着脖颈。他跺着脚,身上的稻草一条条像纸一样轻轻地飘下来。他们掉落的时候发出无声的声音,似是在说着:“我们的阴谋诡计失败了”。小男孩更加失落了,他还是不知道缘由。他想问问傻张他为什么会因为他们的话而失落。他想问,可是李乞的话马上堵住了他。“你狗娘养的!你爹养大你,你却要离开他。你不是二蛋第二是什么?不是美霞第二是什么?”二蛋走后,他父亲一直找寻着儿子,可一直找不到。眼看着田里的庄稼烂坏了,他没心情去打理。眼看着家里那个臭婆娘整天咒骂着二蛋爹,他没心情去打理,对她的咒骂却十分愤怒。二蛋他爹之前就跟邻村的小崔家说定了亲事。二蛋走之后,对方家就着上门来了。小崔是一个好姑娘,可就是脑袋不容易使唤,经常要发疯,一发疯就要到处咬人。要是有人运气触上霉被她咬一口,那痛苦比被一把刀劈死还要强烈。二蛋跟他爹去小崔家时,没好气地往小崔送上金手镯时就被她一把抓住手。她狠命地咬了下去,咬得两眼发圆。二蛋被咬过一回之后就对她彻底死心。本来还盘算着可以交个朋友,现在这个牙印说明了他们之间必须是敌人关系。小崔娘在他们私奔的第二天早上就连着露水带到二蛋家门口。一到门口,她就在墙角拿起石头,往紧闭的木门砸。她还觉得这样砸不够轰动,嚎啕大哭起来。她一边砸一边粗着嗓门哭,引来了刚睡起的村民。大家没顾上洗锅做饭,蜂拥到二蛋家门口。不一会儿功夫二蛋家门口被围得水泄不通,蚂蚁都爬不进去。他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有的人说二蛋爹真可怜,有的人说小崔妈真凄惨,有的人说小崔才是苦命人,有的人大谈事态的发展前景,但是他们一致认为二蛋和美霞是一对可耻的东西。门外喧闹的声音引得本来烦躁不安的二蛋爹更加烦躁不安。他感到十分耻辱。二蛋这个挨他娘杀的!竟让跟着那个臭婊子跑了。留在我这个快要进棺材的人顶这件事。他想着,拿起放在门栏上面的碗,往在天井蹲着的母鸡砸去。母鸡没回神就被砸中头,晕了过去,碗破了。外面吵得厉害,二蛋爹忍不住打开了门,朝村里人吼叫:“看什么热闹!没见过死人啊!赶快走!”他说着顺手挥起扫帚。村里人看着他吹胡子瞪眼的,表情十分滑稽,一下子哄笑起来。老汉被他们的笑声震住,更加羞耻。他气凶凶地走到小崔妈旁边,拉起她的手流出老泪:“亲家母,二蛋对不住你们家小崔。我也没脸活了。我要走了。你叫你家小崔好好活着,我到鬼界后一定要找二蛋索命。”小崔妈听着话,却不想理她。她不是不关心老汉的生死,可是她更看重女儿的名声。在这个充满谣言的小村子,什么消息都容易漏风,以漏风,婆姨们就当做便饭来吃,嚼来嚼去,最终没吃透,反而没有味道,要吐出来再到锅里炒一炒,事态就更严重了。他女儿好好的一个人,凭什么要被二蛋这样糟蹋?她哭着,流着泪水,村里人却不为意,还在那里看着热闹。这时,美霞的大哥美力扛着锄头来了。他冲破人群,来到老汉面前。气狠狠地对老汉说:“我们家美霞跟着二蛋跑了,我娘病了。被她气病的。你们不得好死!”美力说了这么一句就走了,他拖着锄头走了。老汉被他这么一说,更加委屈了。眼前的小崔妈还哭得像天塌了一样。围在他们身边的那些人表情依然充满戏谑,他更加委屈了。他爬起来,“啪”地关上门!不理会这些人。他瘫坐在门前,听着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这次以后,老汉羞于见人,把自己锁在房里。饮食起居全靠他生了肺病的妻子。他时不时在房间骂着二蛋。美霞他娘料不到美霞有这么大的胆子,不知道是因为意外,还是过分的伤心,还是本来就有病在身,不久就死了。傻张回想起二蛋和美霞两家的情况,不禁倒吸一口气。他家里只有他老爹一个人,他娘在早年就死了。家里就只有他一根独苗,没有其他亲人。他想着他要是走了,那他爹第二天就要死去。想到这里,他感到害怕。他又想到他爹总是逼他娶媳妇生孩子,他又十分痛苦。想到这里,他的决定动摇了,他认为自己十分懦弱,看着李乞,没了爹娘,都还能活得自在,他突然决定太没骨气,没有脸面跟他坐在一起。他起身,支支吾吾地说:“我……我回……家去。”傻张走后,李乞也往他的“家”去。他走之前,还去别人家的菜园子偷摘了几株青菜。人们都被他偷惯了,也不再理会他。然而他偷回去的才也只是就着绿色吃,他的家只有一个睡觉的地方,其他全是杂草。小男孩看着他们离开,想要问什么问题,却不知道要问什么。他只好坐在那里。夕阳已经不见踪影。黑布蒙上眼睛,他消失了。凌晨3:59,被电话声吵醒。我迷糊地接通电话。电话传来同事疲倦的声音。“罗飞,你的报告写错了。老板很生气,他要我跟你说,你,你明天不用上班了。唉!”电话挂了。过了好一会儿,我还回过神来。原来我被开除了!可我为什么一点意外的心情都没有呢?是不是我还在做梦呢?我奋力捏了大腿。哇哇……我痛得坐起来。原来我被开除了!可我为什么一点意外的心情都没有呢?我想我已经不关心自己是不是被开除了。这样的工作不干也罢。读初中以后,家里人就要我考上好的高中,考上好的高中之后好好学习,不准谈恋爱,不准到处跑,不准随便玩,要刻苦一点,以后考上好大学,再读经济学,以后找个好的工作。我就是遵循着这样的路走过来的。高中非常刻苦地学习,那些喜欢我的女生在父母的侦破下一个个被揪出来,最后我们都不欢而散。经过三年的学习,我考上了省内一所有名的大学,读了经济学。说起来真的很平常,我的大学跟那些所谓二流三流大学一个样。修完学分不捣蛋,不做出格的事情,时间一到,你不但可以拿到大学本科毕业证,还可以拿到学位证。我靠的就是这两个证书进入我的工作岗位。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公司,当初进入这个公司,光靠这两个证还不够,我爸还托了关系,走了后门。至于我个人有什么能力,特别是经济学方面的能力,确乎是没有。我的四年大学生活跟很多人的大学生活一样。第一年进学校就带了电脑,宿舍几个兄弟开始联机打游戏。我们什么游戏都打,我们只有一个要求,打得过瘾就好!我们特别注重游戏里面的情节,你快要死了,我赶快过去帮忙,这就是兄弟的表现,这就是并肩作战的表现,我们为之奋斗了四年。以至我们经常逃课玩游戏,饿了派一个兄弟到饭堂打饭,或者一个电话过去,叫外卖。我的大学生活就是在游戏和吃饭中度过的。还有一个,我们经常会谈女人。每天玩完游戏后,我们还不累。于是我们就谈论哪个女人让人看了心跳加快,哪个女人身材如何惹火,哪个女人让人见了不想再看一次……等等这些问题。我一直有一个想法:女人永远是男人永恒的话题,而游戏就像是性伴侣一样,没有她,身体的欲望往哪里撒,吃饭让你力气去做事。总之,我的大学就是在对女人的意淫和对游戏的奸淫及吃饭的补充中慌忙颓唐地过去。我的平庸是很多人的平庸,我和他们叫做我们,我们在别人的安排中平庸地过完30年时光,准备继续平庸地过完剩下的日子。看了看表,4:30了。我还是要再睡一会儿!不,我现在可以睡很久了,因为我没有工作了。我想睡多久就睡多久。然而我还是好奇梦中的那个小男孩。还有那两个人的故事,他们那个世界的经历是那么真实,可为什么他只存在于梦里面呢?我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躺倒在堆满衣服的床上。这些衣服有的洗了,有的没有,有的洗了很久,没有穿,有的没洗很久,也没有穿。它们混杂在一起,散发奇怪的好闻的味道。见鬼去了!这些破衣服,竟然能够散发好闻的味道!我闭上眼……挂在客厅的圆钟哒哒地转动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我却不能再次入睡了。难道我真的不在意这份工作吗?这可是我花了十几年的功夫,把时间用在学习考试上面得到的回报啊!因为学习,我不能跟那些踩着摩托车,蓄着胡茬和长头发的少年快乐地在路上奔驰,不能跟喜欢的人在海边的夕阳下印射长长的手牵着手的身影,我不能跑到远方,告诉我辍学的朋友,劝告他继续读下去,因为未来很美好,我也不能爬到高山,对着世界大声吼出我想干我自己的事情,不管它是不是惊天动地,我更不能当做父母的面把课本和圆珠笔扔进垃圾桶,然而径自走下来跟朋友到海边划船。因为考试,我要握笔夜战,我要拿着讲义在白皙的灯光下翻动长满血丝的眼球,把一个个字打印到脑海中,我要在担心受怕中喝完牛奶上床睡觉,第二天吃完早饭冲忙赶往学校参加考试。看着那些跟我一样准备充分的同学,他们也在悸怕,我也在悸怕,我们都在悸怕。我们悸怕的是那道道叉给我们的床上,我们甚至相信那是最坏的礼物,我们短短人生里面最坏的礼物。因为它,你要忍受父母的冷洋,同学的嘲讽,老师的失望,还有,自己对自己的憎恨。难道我真的不在意这份工作吗?我失去了工作,我那个每天都会打电话给我的妈妈得知这个消息后,她会如何着急?我那个当初为了让我进入公司的爸爸会不会痛惜那几条香烟和名酒以及那个挤得满满的红包?我失去了工作,三姑六婆是不是会个个打电话来关照?还是除了同情之外,他们更多的是报以讽刺,读了这么多年书,进了一个小公司,一个不小心,还被炒了,没了工作,老婆还没找,这样的人生怎么算个人生啊?我失去了工作,我可以在家里呆很久很久,但是我一定要出去外面逛逛。我走出家门的时候,我要怎么面对人们的眼光,那些眼光即使在酷夏都能够把我冻死。那些有意无意地瞟眼,都能够把我从天堂带到地狱。我的世界在别人的世界变得一文不名,我在别人的忽略中,卑微地走在阳光的大路上,我心灰意冷。啊!我受不了!我头昏脑胀……又是小男孩。他还是穿着同样的衣服,坐在村口大榕树下的大理石上。这时傻张和李乞已经决定离开这个村子了,他们做的决定让小男孩感到奇怪。他不知道还有什么话可以来形容他的感觉,只有奇怪这个词。之前傻张既害怕张大爹会突然死去,又纠结于自由该不该争取,现在他竟然要离开这个村子,离开生他养他盼望他娶妻生子的爹。李乞也让他感到奇怪。他不是说要在村子里吗?至少在这里有个睡觉的地方,虽然这个地方就是他死后的坟墓。这两个人让他莫名其妙。更让他莫名其妙的是他们什么都没带,两手空空的就要出去了。他忍不住跳下来跑到他们面前,他刚要说话,却被紧追在后面的老人惊住了。他拄着拐杖颠颠拐拐地朝村口移动,手里拿着一个包袱。他喊着:“傻儿,等一下,爹有东西给你。你快停住!”他吼着,迫不及待地追上来。来到他们跟前,他把热热的包袱拿给傻张。面无表情地看了傻张一眼,之后笑着说:“一路走好!”张老爹走后,傻张打开包袱,里面是白花花的面包,面包的中间放着许多纸币。纸币贴着面包,好像一层报纸,包住面包,辨不出是钱。他们两人忽视一眼,各自拿了一个不粘钱的面包往嘴里塞。剩余的打了结由傻张背在肩上。小男孩看着,不能发话,他害怕。他们出了村口,一直往北边。小男孩一直跟着他们。他害怕被他们发现,一路上尽量找他们看不见的地方躲着,等到他们休息够了他才起身跟着。然而他们全然没有注意到小男孩的存在。很快,他们的面包吃完了,钱也花光了。他们要去干什么,小男孩一直没有摸清楚。有一天,他们走进草丛,突然发现有人跟着他们。他们转过身,却没有发现什么!小男孩以为他们回过头来是发现了他,他吓得哆嗦,马上滚到草丛里。睡着了。傻张和李乞在草丛中走着,漫无目的地走着。在别人看来,他们的行为不但没有乐趣,而且十分无聊。然而他们却觉得,他们的行走是真正意义上的行走,但是这种行走找不到语言来形容。基于这一点,他们更光荣了。他们一致认为没有语言形容的行走才是真正的行走,用语言轻易表达出来的东西往往是轻浮不可信的,只有真正存在的而且不能用语言来表达的东西才是可贵的、受尊敬的。他们正在做一件可贵的、受尊敬的事!他们继续往前走。前面是茫茫无际的草,荒草。他们往北方走着,北风朝他们吹来。一望无际的荒草在北风的吹虐下,仿佛一群吃了摇头丸的酒吧青年,左摇右晃,似乎在表明不摇晃就没有存在的理由。灰色的天空仅仅压着,一直伸向远方,好像再走前一点,伸手就能够触碰到天上灰灰的云,像棉被一样的云,酥软,温暖。他们闭上眼睛,站在草丛中,风从耳际呼呼吹过,感觉时间就是在呼呼声中像流水一样消逝在远方的河流。风把傻张头上的枯草吹掉,把李乞身上的灰尘吹掉。一身轻松。突然,远处传来一阵可怖的声音。这声音有如午后雷阵雨前打雷的声音那样响亮,就是在耳边响起的。又像除夕夜里,正在酣睡的你被第一声鞭炮炸响让人不舒服,不安宁。他们睁开双眼,尖起耳朵,警惕地听着。声音越来越近,响度大得他们不得不把拇指塞进耳朵,另外四指把耳朵扇子掰下来,盖住拇指。此时,他们的眼中印现出三条大蛇的,一条是有麻布袋那么粗,比从巷头到巷尾的距离还要长,没有头,只是一个裤筒的样子。另外一条则像犀牛一样,有尖尖长长的头角,没有四条腿,肥肥的身躯一直延伸到天边,最后一条头非常古怪,大概有巴掌那么大,形状也跟巴掌差不了多少,后身则是牵着一条线,细细,也是长到天边。三条蛇起头并进,朝他们开来,个个凶神恶煞的样子,嘴张得大大的,一个人都能吃得下去,那条长线蛇嘴巴紧紧闭着,没能看到牙齿。傻张怕极了。他瞪红着眼珠子,嘴形也拉得长长的,竖直一条线。他赶紧脱掉上衣。李乞看见傻张脱掉衣服,他也跟着脱。傻张忙乱地往草丛搜寻着什么,不久他拿起一个棍子,拐杖模样的东西。李乞也跟着傻张在草丛中摸索着,却什么东西都没找着。他只好绝望地站在傻张旁边。三条蛇离他们越来越近。傻张双手紧紧握住棍子,双脚颤抖着。李乞害怕得哭出声来,北风呼呼的吹打着荒草,荒草互相碰撞着,和着哭声,仿佛一曲悲凉的歌。可蛇没有被李乞的哭声感动到,它们穷凶极恶地蠕动。不一会儿功夫就来到他们面前,长线蛇把他们围住,却没有用身体去碰他们,犀牛蛇慢慢地蠕动到傻张面前,两支长长尖尖的脚探着棍子,裤筒蛇身体前部分腾在空中,嘴巴圆圆地张开,斜对着李乞。傻张意识到它要把李乞吞进去,他不愿意李乞被他吃掉,李乞从小没爹没娘,本来就很可怜,他愿意跟着我追求自由,是伟大的人,跟二蛋一样伟大。我不能让他死。想着,他不顾犀牛蛇的挑逗,挥起棍子。这时裤筒蛇已经把嘴巴伸到李乞的腹部。傻张闭上眼睛,猛力往裤筒蛇的颈部打去。他“啊”的一声,棍子下去了。时间过得很快,他马上睁眼。没看见蛇的踪影,却看见李乞躺倒在草上,双手揉搓着小腿,发出痛苦的呻吟声。李乞咒骂着:“狗娘的!你不打蛇,却来打我!”傻张迅速往四周张望,蛇消失得无影无踪。北方,不远处,赫然出现一对男女,穿着白色的婚纱。一个衣着素净的小女孩满带笑容,拿着花篮,在他们周围撒花。她挑着,笑着,笑声掩盖了风声,直直刺进傻张心里,傻张心内一片舒畅。他庆幸蛇被他打跑了,他庆幸李乞没有被蛇吃掉。他把李乞扶起来,自己右手拿着拐杖。他的拐杖不是用来撑人的,而是用来大蛇的。它帮助他打跑了可恶的大蛇,它是伟大的!这个梦实在奇怪、荒诞。三条蛇最后变成三个人,吃人险遇变成一次浪漫美丽的婚礼。我满头大汗爬起来,看了看手表。时间只过去20分钟。我快疯了!20分钟的时间竟然能够发生这么长的故事,这么奇怪的故事,这么让人摸不清头绪的故事。我心有余悸地靠在床头上。顺手拿起衣服擦拭额头上的汗珠,又闭上眼。小男孩醒过来,他坐在草丛中,思考着什么问题。傻张手中拿着棍子,李乞左脚拐着,他们躺在草中,庆幸逃过一劫。这时他们从他眼前走过,完全没有注意到他。他再也无法忍受他们对他的无视。他想着,即便我多么渺小,我还是一个正正当当的人,为什么你们可以这么无礼的对我!把我当做空气一样对待!他怒气冲冲地跑到他们跟前,想要跟他们理论一番。他愤怒地吼叫着,撕扯着嗓子:你们为什么像看待死去的人一样看着我?难道我真的是死去了吗?我是地狱的幽灵飘现在你们身边而你们却不发现?难道你们非要开了天眼才能识见我?我是多么重要的一个人,对我来说!同时,我对你们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我看见你们在草地中的争吵,看见你们俩联手殴打二蛋,欺负美霞。我坐在村口的时候,你们在那里讨论着要离开父亲,离开村子,还对二蛋与美霞私奔的事情感到安慰,对二蛋充满了敬佩之情,认为他是伟大的人。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你们最终决定离开,而且傻张你的父亲还拿着许多好吃的东西和很多钱,这些东西我都看见了。你们都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可我十分不解!还有,我跟到这片草丛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睡着了,我也不知道你们发生了什么事,总之你们的一切都在我的眼里,印得清清楚楚!他一会跑到他们前面,一会伸出看不见手掌的手指着傻张,像是一个严正的黑人运动者控诉着人权的不公正,指摘着政府当局对一切不公平现象的漠视。他俨然是一个伟大的演讲者。但是他们还是对他一无所视。他们继续穿越草原。小男孩气急了!他脏黑的两只手揉搓着黑色的盖满灰尘的发丝,两眼恶狠狠地盯着他们远去的方向,跺起脚来!他们越走越远,最终消失的草原的尽头。小男孩索性做下来,回想他们刚才在草丛中的谈话。他突然觉得他们的话是理所当然的。傻张要把当年与二蛋的月下之约说成一种英雄式的自我夸大,大概是草原的跋涉日子太无聊,这样子既可以抚慰他的自尊心,也可以让时间过得快一点。他甚至大胆猜想,他们已经开始后悔当初离开村子,说二蛋是伟大的人完全是自欺欺人。得出这个结论之后,他认为,安分守己才是正道。人活在世上,没图什么乐趣。人来到荒凉的世界无非是为了有下一代继续他们荒凉的旅程。于是,人自然而然,理所应当地要娶老婆,繁衍后代。人活在社会里,与其他人脱不了干系,一切事情都要跟他人发生联系。就拿二蛋家跟小崔家和美霞家三家的恩恩怨怨来说,他们发生了这样的孽事,就活该要被村里人走场,要被他们议论,要被谣言包围,好的,坏的。这是人在社会中应当享受的事情。他觉得,别人的看法太重要了,对他有益的看法更是太重要了,即使是坏的看法,那也是一种正常的恩赐,于是他拢拢统统地将这些看法说成是“享受”。他突然佩服起自己矮小的身躯竟然戴着一个聪明脑袋,这个聪明的脑袋不思想就平庸,但是一思想,那些火花就像海中的火山岩一样喷发出来,那是力与美的结合,那是雄壮与开阔的结合。特别是思想到社会,思想到人生,思想到普世的价值,他可以和中国的孔子、孟子、庄子,可以古希腊的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媲美。世界古代的那些圣人想得太天真。因为天真,所以普通。那些天真的想法是美好的,可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将这些天真的想法付诸实践,将浪漫变成现实呢?这些人,简直就是世界的普通人,他们完全无法与那些整天穿行于繁忙的交往场合的外交家相比,无法与那些乖顺听从命令的人相比,他们的生活虽然是固定的模式,但是正是因为有了固定,世界才可以一直荒凉下去,同时,他们也无法与为了金钱勾心斗角的决策家、阴谋家相比。一个字就能够概括那些圣人,逊!想到这里,他已经忘记这个世界还有傻张和李乞两个人。他的怒气完全消失了。他觉得他们的行为是愚蠢的,有谁会因为喜欢自由和没牵挂离开父亲,离开村子,离开荒凉但却永恒的世界呢?他的沉思到此结束。他撒下双手,起身拍拍灰尘,光荣地朝着北方走去。他想,我不是去找傻张和李乞,我要回归荒凉的世界,在那里我才能找回我的固定的模式。他朝着北方走着,走着,直到人影消失在天际。一朵红色的花开在灰色的天空中,花瓣迅速往八方蔓延滋长,天空顿时变成红色,仿佛一张灰色的纱巾被侵染上了鲜红的血液,到处低着可怕的血。“嗦”的一声,梦里的天空把我吓醒!我睁开难受的眼睛,迷糊地窥探着窗边。窗边已经镶上了阳光的金条,我意识到黎明已经来到。我赶忙起身,把沾满汗水的衣服脱掉,在床上随便拿了T恤和牛仔裤穿上。冲忙洗漱完后,往冰箱拿了一杯冻果汁灌下之后。我带着钥匙打开门。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已经没有了工作,我不用像以前早早起来,挤公车,走很长的路到很小的公司遭受老板很长很烂很让人发疯的骂话。既然这样,我可以欣赏这座曾经被我忽略而过的城市,呼吸城市里黎明的阳光与空气。正当我走下楼梯来到大街上时,路上行人一个个都穿着小男孩的褂袍,赤着黑色的脚,头一模一样,眼睛一模一样,没有生气,他们有的挂着单肩包,有的背着双肩包,有的什么都不带,有的拿着面包饿鬼般的啃啮,有的往黑色的褂袍里面摸出手机,揿着键盘,接通电话。多么形形色色的人,但是都是灰暗的,荒凉的。这时,我想起小男孩在梦中的思想。小男孩突然站在他面前,诡异地盯着他。他手里拿着一件与他身上穿的褂袍一模一样的衣服递给我。我停在那里,感到恐怖。黑色灰色的世界里,假如有别的颜色掺入,一定是非常抢眼,令人诧异的!从西面走来的,迎着金黄色的太阳光,两个上身裸露的人,一个拿着棍子,一个左脚拐着,向我的方向移动。他们走得漫不经心,他们一路走一路说着笑着,露出白皙的牙齿,在灰暗的世界显得苍白,他们黄色的上身却抢走了所有的风头。最重要的,他们充满好奇的眼睛充满渴望的眼睛,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灼伤了我。小男孩诡异地盯着我,递给我的黑色的衣服停留在空中,他仰着头,眼里充满了期待和愤怒。他期待我能够接下他的衣服,我愤怒的是我出神地盯着迎着阳光走来的两个怪人。那两个人微笑地凝视着我,嘴巴眨动着,仿佛在说着什么。我站在大街上,感到一阵眩晕。6:49。
2012-11-10 15:03:17 作者:周建增 958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