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故事·奇幻
心愿在寻找途中
我是一只飞虫,一只几乎用肉眼看不到的飞虫。从未想过,在我生命的最后,我竟然在寻找心愿。今天是2012年12月21日。早上醒来,我像往常一样无聊的在大街上空飞行,却发现,今天的街市好像和以前不同。人们成群的聚在一起,好像很焦虑的样子。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在说:“世界末日要来了,怎么办,谁来拯救我们啊……”这才一瞬间醒悟:哦,原来今天就是世界末日了。其实对于末日这件事情,我一直没有太多想法。在我看来:末日就末日呗,虫总有一死嘛。现在真的要末日了,才发现,自己对这条无所谓的生命还有所眷恋。回想以往那些浑浑噩噩,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没有活过的证据。生命将尽,我好像连最后的心愿都没有。于是我就这样,开始了我寻找心愿的伟大旅程。正想着,突然被一阵救护车声惊回,原来是一位孕妇将要生产。一路跟随,在医院的走廊间,我看到身穿白大褂带着口罩的医生对着一位狼狈不堪的男人吼着:“决定了没啊,要大人还是要小孩,再不决定两个都保不住了……”医生问罢,不由得苦笑,还真是职业习惯,现在保不保的住,他们也不能决定了。男人眉头紧皱,忽地抬起头:“我可以看一下我妻子吗?”手术室里,女人头发汗湿,胡乱的贴在脸上,气若游丝,嗫嚅道:“我想让他看看最后的世界……”随着一声啼哭,我看到男人那挂着眼泪的笑脸,看到了他捂着嘴蹲下去的身影。一个生命降临,却要随着众多的生命一样,陨落。转过身,透过旁边病房虚掩的门我看到,病床上相拥的一对身影,安静的躺着。他们苍白的脸上一片安详,好像睡着了一般,嘴角扬起,十指紧扣。他们的婚姻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名人,他们的分分合合,总是八卦的话题。曾经人们眼中的金童玉女、珠联璧合,曾经人们眼中的貌合神离、虚情假意。在这一刻,所有的一切都不再重要,他们终于不用在别人的以为里生活,他们安静的迎接死亡,也迎来永恒,这一刻,我突然想起了那句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飞出医院,一阵下课铃声响起,那边小学的操场里顿时就热闹起来。孩子们还和往常一样,嬉戏玩闹。我很庆幸,学校并没有因为末日就停课。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中,死亡是没有概念的。他们代表着活力,代表着激情,好像死亡就应该离他们千里之外,永远也不会与他们有联系。我看到他们脸上一样阳光的笑脸,看到了他们依旧活力奔跑的背影。我想,至少此刻,他们依旧快乐,依旧纯真。操场的一角,我看到两个小女孩面对面坐在一起,看到了她们天真纯净的脸上那认真无比的神情。“明天我们一起去动物园玩好吗?”“好啊好啊,记得上次妈妈带我去,我还看到一只孔雀开屏呢,好漂亮还漂亮!”“真的吗?说好了哦,明天我们一起去,我上次还看到一只大老虎呢,哇唔……”在他们眼里,每天的日子都一样开心。我想,他们的心愿就是明天去动物园,后天一起去公园,以后天天都这样快乐吧。孩子们永远简单,也永远快乐。不经意间瞥到,对面的那栋写字楼里坐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只是这一刻,他的西装已不再平整,领带松垮,面前的桌子上,地上,A4纸散乱的躺着。办公室的外间,已经人去屋空。末日来了,他的公司也迎来了末日。终于没有人在他身边了,一个人也没有。回想当年,他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那时候,他对人温和,家庭美满。可是,随着职位的升高,应酬的增多,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妻子也离他而去。公司里,同事们也见不到他温和的笑脸了,他的表情万年不变。家庭的冷淡,工作的压力,使他渐渐的变得麻木,每天重复一样的流程,慢慢的把他变成一个机器,一个生活的奴隶。环绕着他的空气,一片冰冷,没有亲情,友情,他已经不知道温暖是什么感觉。终于,他的员工一个个辞职,他现在是一个光杆司令了。这一刻,在他一无所有后,他竟然感到一丝轻松,从未有过的轻松,他终于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的嘴角弯起,拿起手机,按下了妻子的电话号码……回去的路上,一对背着旅行包风尘仆仆的夫妻模样的人吸引了我的眼球。咖啡馆里,音乐依旧舒缓,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一片和谐。他们坐在窗子边的位子上,彼此无言,却也依然能感受到他们之间的温馨。这一刻,窗外的喧哗对他们来说好像不存在。咖啡的热气蒸腾,熏花了女人的眼镜,男人抬起头,替女人摘下眼镜,食指刮过女人的鼻子,一脸宠溺,女人的嘴角止不住的上扬,玻璃窗上一映出他们的笑脸,如同和风吹过,湖面微漾,他们的幸福让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在末日来临时,他们旅行到这个城市,于是,他们停下来,欣赏这个城市的美景,享受这个城市的安详。只要有心爱的人在身边,谁能说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幸福呢?他们的心愿就是陪着彼此,就算时空颠覆。抬起头,落日的余晖昏黄,笼罩整个世界。恍然间,我顿时清明,什么遗憾,什么心愿,世间最重,无外乎感情,世间感情,又无外乎亲情、友情、爱情。今天我走的这一遭,看遍所有,我已经感受到这世间最重要的东西,我的一生还算虚度吗?我的心愿已经实现。
2012-10-22 12:52:05 作者:范彩虹 9600 0
那不变的感觉
简没想到有一天会再遇到玲,而且是在这样的情景之下。心血来潮的简想去商场逛逛,看看有什么需要买的没,不去不知道,一去才知道原来自己要买的东西还挺多的。简心满意足的提着装的满满的购物篮去结账时,悲剧的事情发生了。简才知道自己的钱包不知什么时候不翼而飞了,正当简窘迫不已的情形下,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给,这小姐的帐我来付。”这声音事多的熟悉啊,自己有多久没听到过这动人的声音了。简一边心想:不可能!玲不会出现在这里的,她不是去了A市的吗?怎么可能会在这儿。一边慢慢转过头去查看。天啊,真的是玲啊!简瞪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的模样,简直是吓呆了。等见反应过来时,她和玲已经做在供人休息的石凳上。玲一脸坏笑的看着简调侃道:“嘿,见到老朋友也不用这么激动这么久啊。要不要我把镜子拿出来,让你看看你现在的呆样啊?”简这时才回过神来:“你…你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我怎么…不知道…你不是一直...都在A市的吗?”玲只是笑笑,然后用力张开双臂紧紧抱住简,慢慢开口说:“简,我想你了,好想好想!”简和玲的思绪一转回到三年前。简和玲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形影不离的,比亲姐妹的感情还好。从幼稚园开始认识,一直到大学都是念同一间学校,有着相同的兴趣和爱好。但令旁人想不透的是性格差异如此之大的两个人,用南辕北辙来形容也不为过的两人怎么会成为好朋友。简是那种很文静,心思细腻,体贴入微的女孩,一种邻家小妹妹的感觉;但玲是绝对谈不上文静的,她是那种活泼开朗,大大咧咧的女孩,给人一副没心没肺的感觉,好像什么事情都不用烦恼似的。许是性格上互补的关系吧,她们一直相处的很好,虽然有时会有小吵小脑,但从不会影响彼此间的友谊关系,反而是越吵越好的那种。但有一点相同的是,她们可以一天说对方的不是很多遍,但绝对不容许其他人说对方一句的不是。她们就是这样的好姐妹。三年前的那时候,简和玲拿着录取通知书,提着行李,跨入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校门,那激动的心情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两人对新校园一切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所有的事物对她们来说都是新鲜的。但由于对新环境的不熟悉,她们也苦闷不已。正当简和玲一筹莫展时,一个帅气且笑容满脸的男生向她们走进,并开口说道:“你们好,你们是大一的新生吧?我是你们的师兄,有什么可以帮得到你们的吗?”无论对谁来说,刚去到一个全新的环境,有人热心的愿意帮忙,那是最好不过的,简和玲也不例外。就这样,两人跟轩就慢慢地熟悉起来,可伴随着熟悉的程度的加深,问题也就慢慢浮出水面。简和玲都是情窦初开的女孩,更不用说面对的还是帅气且热心的师兄,两人对轩师兄的好感日益递增,但谁也没有勇气向轩师兄说明,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简和玲也没有跟对方说自己对轩师兄的感情,两人都只是将其埋在心底里。可是,事情总会有无法预料的一天。简和玲两人的行动都是一致的。简和玲自习完走回宿舍时,玲走着走着,就慢慢地停下了脚步,简转回头看了看玲,被吓到了。只见玲一脸若有所思的模样,面部表情一时苦恼一时开心的变换着。简好笑地伸出手,摸着玲的额头,口中振振有词说道:“没发烧啊!怎么这般不正常啊?”玲一脸窘迫的拍开简的手,说道:“你才发烧呢!姐我正常得很!”简附和说:“是啊,没发烧啊,也许是撞邪了吧。”玲一脸正经地看着简,慢慢地说:“简,我跟你说件事,我…发现我好像…好像喜欢上轩师兄了,我…我该怎么办?我该跟…跟轩师兄吗?你教教我怎么做好吗……”简听到那句话,犹如晴天霹雳,后面玲说了什么她都听不进去了。怎么会这样子的,我该怎么办?为什么我们会同时喜欢上同一个男生,而且那个人还是轩师兄。一边是情同姐妹的好朋友,一边是自己第一次喜欢上的男生,我到底该怎么办?我不想失去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但也不想放弃轩师兄。简第一次感到无能为力的挫败感,那感觉就像有一根系紧脖子的绳子一样,给简一种窒息感。旁边的玲见好朋友发了愣地站在一旁,以为她没听见自己说的话,就摇着简的手,“简,你教教我怎么做还不好啊?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啊……”简甩开玲的手,低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不知道。”说完,就自己跑回宿舍了,留下玲站在那儿。玲还在想:简是怎么了?不舒服吗还是被我吓到了,为什么会丢下我一个人自己就跑了……从那一次后,简就有意无意的躲着玲和轩师兄,她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他们,她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我真有那么喜欢轩师兄吗?喜欢到可以不顾这么多年好朋友的感觉吗?但答案总是模模糊糊的,自己也说不清楚。而且她发现最近玲和自己在一起的时间变得好少好少,玲好像一整天都往外跑似的,很少能见的到她的身影。直到那一天,玲一脸羞涩地跑过来跟简说:“简,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今天去找轩师兄了,我终于鼓起勇气跟轩师兄表白了,轩师兄也答应了。我好开心哦,待会我请你吃饭去。”玲不知道这个消息对简来说根本不是什么好信息,说是噩耗也不为过。简一脸惊呆的站在那儿,连话也说不出来了,半响才反应过来,低下头说:“不用了”说完就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开了。简自己一个人一直走,走了好久好久,在一颗没人的树旁停下来,泪水也随之留下来,那晶莹的珠子一颗一颗的往下掉,简只觉得心好痛,她不知道是因为玲向轩师兄表白且成功而伤心,还是为自己逝去的爱恋而哀悼。她知道自己的心情好混乱,那愁思像是剪不断,理还乱。她只觉得自己以后很难面对玲和轩师兄,因为她不知道用什么心态去面对,一个是自己好朋友,一个是自己喜欢的人,他们还在一起了。天啊,我应该怎么办?我该怎么面对他们?谁能给我一个回答?其实,简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好朋友竟然对自己说谎。许是老天听到简心底里的呼唤。爸爸第二天打电话给简,说是因为工作需要,爸爸和妈妈都要搬到另一座城市去,征求简的意见。简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没多久,简办好了转学手续,她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这件事,连亲如姐妹的玲也没说。她只留下一封信给玲,信很短,只说了爸妈因工作需要要搬到另一座城市,而自己也一起过去,最后一句是祝福你们,再见了。并让玲跟轩师兄说祝福你们两人。就这样,简没有知会任何人就离开了。玲的独白。简离开后,玲哭了好久好久,等平静下来后才发现原来简一直都喜欢着轩师兄,她以为简是因为自己才离开这里的。玲一直没有跟简说过,其实自己没有想象中那么的喜欢轩师兄,那天她跟简说的话都是骗简的,轩师兄并没有答应自己。轩师兄拒绝自己后,发现自己心头的大石终于放下了,自己对轩师兄的感情并不是爱情,而是一种依赖,就像是邻家大哥哥一样,只因为他是自己来到大学这个陌生环境里第一个认识的师兄,而且是那么帅气热心的师兄,对自己的帮助很多,但那始终不是爱情,只是一种习惯性的依赖。可是简离开了,一切都结束了,简是带着误会离开的,只留下一封信给自己,连再见都没有说就离开了,我们之间的友谊是否就这样不了了之了?玲脑海里所有的都是与简有关的一切。在幼稚园刚认识时,自己摔倒了,是简把她那洁白的小手帕给自己擦眼泪,还安慰自己;小学时,简会把她所有的东西都跟自己分享,还记得那软软的嗓音说,我们是好朋友啊,妈妈说东西要跟好朋友分享的;中学时,一个男生说了几句自己的不是,简比自己还着急,马上骂回去,把那男生骂的无话可说。平时那个文静的一个女孩,为了自己竟会不顾形象的开骂,试问有谁会这样子做啊,可简却做到了。所有的一切,都在简的脑海里回放着,想着想着,眼泪就不由自主地溢出眼眶。两人思绪回到现在。简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女孩,原来已经过去三年,直到她站在自己面前,才发现原来自己是那么的想念她,难怪一直觉得自己心里好像缺了什么似的,原来一切都是因为自己太想她。眼泪再也不受束缚地往下掉。瞬间,两人都变成了泪人儿。两人同时想到的是:久别重逢的感觉真好!许久,两人才平静下来,互相向对方诉说的这些年所发生的事情,幸好虽然隔了这么多年,但两人都不会感到彼此生疏,感觉还是分开前那样好。玲轻轻抱着简,低声说:“简,有件事情在我心里三年了,我一直没法跟你说,今天,我一定要告诉你。其实,三年前,我跟你说轩师兄答应跟我在一起是骗你的,轩师兄拒绝了,他说只是当我是妹妹,他一直都有喜欢的女生。对不起,我不应该骗你的。此后,我才发现自己对师兄的感情并不是爱情,只是一种依赖。简,原谅我吗?我那么坏!”简听后,只是笑笑,轻声说:“傻瓜,我们是好姐妹,我怎么会怪你呢。虽然当时我也喜欢过轩师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那种感觉慢慢地消减了,到最后已经没感觉了。而且我当初不应该一声不哼就离开,我应该跟你说的,但我没有,什么都没留下就走了。玲,对不起,我当时不知道怎么了,一直避着你跟轩师兄,觉得不知道怎样面对你们,现在想想,自己当时也真够傻的,有什么是不能说出来的,如果我能早点说清楚,我们就不用隔了三年才重逢。原来我们都是傻瓜。”“嗯,幸好两个大傻瓜再次重逢了,没有造成遗憾,所以我们应该开心才对啊。来,把眼泪擦擦,我们去好好庆祝一番,庆祝我们冰释前嫌,再次重遇,依旧是好朋友!”再次相遇的简和玲更加珍惜彼此之间的友谊,有什么都是坦白跟对方说。其实有一两个知己朋友是件很幸福的事情,有什么事情你都可以跟她说,在她面前,你可以将形象什么的抛之脑后,什么也不用顾忌,也不用担心会有人知道。如果你身边有这样一个知己,请记得珍惜,有什么事情都要说清楚,很多事情,你的知己好友会谅解你的,你不会担心太多,不要为了爱情而把知己好友抛之脑后,其实,友情与爱情是可以同时拥有的,只要你处理得好。爱情也许只是昙花一现,稍纵即逝,但友情却不会。友情是一辈子的事情,有很多事,你无法跟你亲密爱人说,但你可以跟你的知己好友说,而且她们会理解你,并帮你出谋划策,共同度过难关。所以,请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知己好友,不要为了那飘渺的爱情而舍去着珍贵的友情。【编者按】:简洁、朴实的文字让人感动。爱情很远,友情很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恼,但爱恨往往只在我们的一念之间。有时候,友情比爱情更温馨,更珍贵。不错的素材,特此推荐。多读多写,你会写的更出色!——责任编辑:洋洋
2012-10-20 23:27:11 作者:泳仪su 9580 0
彼岸花开
苏黎第一眼看到小昔的时候,小昔正坐在公园的大门口,静静的,好像在等着什么。虽然自己已经狼狈不堪,但还是睁着那双澄澈的大眼,望着一个方向,期待着……只是一眼,这个小女孩就让苏黎停住了脚步,也是痴痴的望着她,只因那种熟悉又凄凉的眼神,让苏黎仿佛又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苏黎的家境跟一般人比起来还算是好的,父母有一间不大不小的公司,整天忙着工作。也正是因为这样,苏黎小时候总是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等着父母归来。那个时候的苏黎跟现在的小昔一样,也是静静地睁着大眼,呆呆地坐在落地窗前,盯着大门。那种孤独的感觉太过刻骨铭心,让人不忍再去回想。现在,苏黎也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经营着一间小公司。在外人眼里,苏黎算的上一位成功人士了,23岁就事业有成。可是苏黎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他的世界里差不多就只剩下自己了,在他成年以后,他就离开家,开始自己生活了。这天是周末,他闲来无事就想着出去走走,于是就遇到了呆呆的小昔。多年以后,他曾想,上帝该是有多眷恋自己啊,送给自己这样一个尤物。而这天的小昔是最开心的,也是最失落的。一直忙碌着的妈妈终于有空陪自己出去玩了,虽然只是去公园。5岁的小昔很容易满足,也很乖,她知道妈妈一个人养家很不容易,于是一直都不要求什么。而这次,妈妈主动说要带她出去玩,小昔很高兴,早早的就起床,换上漂亮的衣服,不停地催着妈妈快点准备。如果小昔能够预知后事,这一天,她宁愿一直呆在家里,也一定不会答应妈妈出来。苏黎看到小昔时,小昔已经在公园门前等了一天了。烈日下,小昔倔强着不肯离去。她怎么也没想到妈妈会丢下自己,在小昔的记忆中,妈妈是一个温柔坚强的女子,可是尚且年幼的她不会懂得,一个未婚妈妈带着小孩的日子会有多艰辛,不说物质生活上的贫苦,单就是旁人的眼光就让人无法忽略。这次,终于有一个男人愿意跟她妈妈一起生活,可是却接受不了小昔,过够了这种生活的母亲犹豫不决后还是抛弃了她,被幸福冲昏头脑的母亲天真的以为,肯定会有人收留小昔的。而小昔也算幸运,她遇到了苏黎。“嘿,年轻人,你认识那个小女孩吗?”一个声音把苏黎拉回了现实。公园的管理员拍着苏黎的肩膀:“这个小女孩已经在这儿坐了一天了,一个年轻的女人带她来这之后就走开了,不会是被拐卖的吧,嫌她年纪太大就不要了。”苏黎转过身冲着老人摇摇头,双脚却不受控制的朝女孩走去。小昔抬起头,看着眼前的这个男子,由于逆着阳光,此刻的苏黎就如天神一般。终于,小昔皱着眉头开口:“哥哥,是我妈妈让你来接我的吗?她说她一会儿就来接我回家,可是我都等了一天了。”苏黎蹲下身子,看到了小昔连衣裙角的字迹,抬起头,听到小昔又说:“你说我妈妈还会不会回来,她这几天老是对着我哭呢,你说她是不是嫌我不乖,不要我了。”苏黎不明白眼前的这个小女孩为什么可以如此平静,不哭也不闹,甚至眼神里连一丝怨恨都看不到。许是这种平静感染了苏黎,所以他回答说:“嗯,你妈妈去找寻自己的幸福了,她,不要你了。”那一刻,苏黎甚至有种错觉,眼前的并不是一个5岁的小姑娘,而是一个已经历经沧桑的成年人。而自己,是一个残忍的刽子手,生生的扼杀了小昔微妙的希望。可是苏黎不想骗她,他宁愿小昔能尽早认识到这个事实,他也不想再编无数个谎来圆这一个谎。回到家后,小昔在门口仰起头看着苏黎:“哥哥,我不怪妈妈的,真的。没了我,妈妈就能幸福的跟那个叔叔在一起了,我真的不怪妈妈的,不怪,不怪……”说到最后她低下头,变成小声的嗫嚅。苏黎还是听不下去了,他抱起小昔,无比宠溺的说:“小昔,你很乖,真的,以后就跟哥哥一起生活吧,你看,哥哥也是一个人呢。”那一刻,苏黎的目光好像冬日的夕阳一样,那般温润,小昔感到许久未曾有过的温暖,于是她就像一个溺水的孩子,抓住水面的浮木,紧紧地,再也不愿放手。就这样,小昔成了苏黎的小养女。苏黎的朋友也老是调侃道:“苏黎没空,又去陪他的小养女呢。”每当这个时候,苏黎总是一声不吭,只是淡淡地付之一笑。甚至有时候,苏黎还会感到一种理所当然的幸福。对,相依为命,苏黎为自己突然冒出的想法轻笑,自己跟小昔还真算的上相依为命呢。或许在苏黎眼里,他从来就没把小昔当养女来看。不管怎么说,苏黎也还没结婚呢,就这样以父亲的身份自居,还真有点说不过去呢。不知不觉间,小昔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了,17岁的她,眉清目秀,给人一种淡然静美的感觉。这几年来,小昔在苏黎的照顾下过的很幸福,苏黎送她去最好的学校读书。尽管她已经17岁了,可苏黎还是坚持送她上下学,十几年来,从不间断。有时候,小昔甚至觉得,还应该感谢母亲,要不是当年母亲的抛弃,小昔也不会遇到苏黎。这一年,小昔参加高考,紧张的学习中,总是有苏黎温润的目光作陪,有时候是一杯睡前的牛奶,有时候只是一个淡淡的笑容,可这些,已经足够了,小昔的心总是暖暖的,被幸福充斥。有时候苏黎看小昔在家呆的时间长了,就硬拉着她出去,但他们从来都不去公园,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这样。苏黎觉得,那个地方对小昔来说,永远都是个噩梦,可是他不知道,其实小昔一点儿都不介意,她反倒觉得,那是他们相遇的地方,很美好呢。可是小昔从来都不说,她喜欢这样被苏黎在乎着的感觉。相比于去公园,苏黎更愿意带着小昔去兜风,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载着小昔在偌大的城市里无目的的乱逛时,小昔总会在副驾驶上沉沉睡去,唇角微微扬起。苏黎想,许是学业紧张,太累了吧。他不知道的是,因为有他在身边,小昔会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心。因此,每次都能放心的安睡。而小昔不知道的是,这样的夜色,微风轻抚,月光倾洒,身边像小猫一样睡着的人儿,竟让苏黎在恍惚间仿佛看到了永恒。临近报考的时候,小昔和苏黎坐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聊天。小昔问:“你想让我报哪儿的大学?”苏黎微微一怔,是啊,小昔已经长大了,不能再陪在自己身边了,她始终是要离开自己的。想到这儿,苏黎竟感到一阵阵揪心,但他还是不动声色的笑笑:“看小昔的意愿,小昔想去哪儿,就报哪儿吧。”小昔沉默了一会儿,揉了揉鼻子,抱着苏黎的胳膊说:“苏黎,你想不想让我离开?”而苏黎只是沉默。这些年,虽然法律上他们是父女关系,可是他们彼此都不愿提及。小昔从来就没叫过苏黎爸爸,从小到大,她一直都是“苏黎苏黎”的叫着,而苏黎也是不置可否,他也一直不想承认这该死的法律关系。夜深了,小昔就那样枕着苏黎的腿睡着了。苏黎抱她回房的时候听到她在小声的咕哝:“苏黎,我不要离开你,我要报本市的大学……我已经被抛弃过一次了,你不能不要我了……”苏黎一下子就被定住了,眼眶微微发红,俯身在她耳边低喃:“傻瓜,我也不想离开你,我怎么舍得不要你呢。”一次,苏黎正在开会,突然接到小昔的电话。可电话那头的声音却不是小昔,只是语气焦急着:“请问你是苏黎先生吗?我是小昔的同学,小昔现在肚子疼的难受,已经晕过去了……”苏黎只觉得双眼一眩,后面说的什么的就都不知道了。他的下属们还在惊讶,什么事情能让他们的老板惊慌成这个样子,要知道,苏黎一直都是处若不惊的,就算是面临很大的经济危机,他也只是皱皱眉头,考虑一段时间后,就开始有条有理的部署下一步工作。等他赶到医院的时候,小昔正在动手术,是路人送他们来医院的。医生说没什么大事,只是阑尾炎发作,得到消息的苏黎长舒一口气,就瘫坐在椅子上了。小昔醒来的时候,正撞上苏黎焦急的眼神,只是一个晚上,苏黎就憔悴成这个样子。小昔鼻子一酸,再加上伤口的疼痛,于是抑制不住,抱住苏黎就哭了起来:“苏黎,苏黎,吓死我了,我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你了……”从那以后,苏黎就不准小昔再离开自己去逛街了,而且还亲自负责起小昔的饮食,不准她吃这个,不准她吃那个。俨然就一副管家婆的样子。暑假的时候,苏黎那不常露面的父母竟然同时赶到了苏黎的住处,意图很明显,苏黎已经30多岁了,也不小了,该有一个家了。这些年,苏黎不是没谈过恋爱,但不管对方怎么好,怎么与他门当户对,结果都只有一个——分手,没有一个能修成正果的。要不就是因为对小昔不好,被苏黎赶走,要不就是受不了苏黎因对小昔的宠溺而忽略自己,主动离开苏黎。他甚至想过,就这样吧,自己跟小昔两个人,也可以一辈子的,当时他还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呢,不停地责备自己这怎么可以。这一次,苏黎怕是躲不过了。他自己也知道,对于自己这个独子,父母寄予的希望太多。八月份,苏黎订婚。小昔的通知书也如期而至。结果不出所料,是本市的大学。当小昔拿着通知书兴冲冲的跑去告诉苏黎时,也看到了茶几上那个鲜红的订婚宴请柬。照片上的女子笑的很甜,一脸幸福的抱着苏黎的胳膊。这个画面让小昔想到了报考前的那个夜晚,那时候,她也是这样,抱着苏黎的胳膊,紧紧地依偎着苏黎。这时候,苏黎正好从外面回来,小昔僵着一张笑脸,冲着苏黎挥挥手中的通知书:“我被录取了,是本市的大学。”良久,又指指桌面的请柬,加了一句:“你……订婚快乐啊。”苏黎望着小昔跑上楼的背影,瞥了瞥那张请柬,无奈的扯了扯嘴角:“是啊,都要订婚了呢。”订婚宴上,从没喝过酒的小昔破例喝了好多,她睁着一双迷离的眼睛,醉醺醺的挥舞着双手,对着苏黎说着:“你一定要幸福哦,祝你幸福啊。”苏黎从没见过小昔这样,记忆中的小昔总是仰着一张干干净净的脸,用那双依然澄澈的大眼怔怔的看着他。每当这个时候,苏黎总是宠溺地点点她的鼻尖,似笑非笑地说:“傻丫头,看什么呢,我脸上有脏东西吗?”而小昔也是一脸认真的说:“苏黎是我见过的最帅最好的男人呢,我以后要嫁就嫁个跟苏黎一样的人。”不过后一句小昔从来都没说出口过。苏黎送小昔上楼的时候,一直笑着的小昔突然就哭了,眼泪止都止不住,好像要把以后要流的泪全部都流光一样。多年后,苏黎回想起那个夜晚,还是觉得心脏好像被紧紧揪着一样,悲伤地喘不过气来。小昔在开学不久后就申请了交换生资格。这一消息让苏黎大为震惊。只要一想到小昔要离开自己,他就忍不住怒火中烧,对谁都不想好好说话。他也跟小昔说过,如果小昔执意要离开,他不会提供任何资助,他宁愿小昔恨自己,也不愿她离自己那么远,远的都呼吸不到同一片空气。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竟然如此害怕失去小昔。对苏黎来说,小昔就像一只迷路的精灵,误闯进了他的生活,从此填补了他黑白了23年的生活。小昔已经是他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了,而现在要这样分离,就像硬生生的撕裂一般,血肉模糊,痛到撕心裂肺。最后,小昔还是做了交换生,去了一个没有苏黎的城市。而苏黎也并没有像自己说的那样,对小昔不闻不顾,他做不到,他也舍不得。苏黎不会知道,大洋彼岸的小昔其实跟他一样,尽管不舍,却还是要分开。这不是小昔想要的,她只是见不得苏黎跟别的女子一起生活,她怕自己会嫉妒,她怕自己会忍不住对苏黎的新婚妻子大吵大闹。她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原来也会如此自私,什么时候自己竟也有如此强烈的独占欲,她想苏黎永远是自己一个人的,她不想与别人分享苏黎的爱。夜深人静的时候,小昔会一个人呆呆的望着天空,想象着一样在这片天空下生活着的苏黎此刻在做些什么,是不是正在跟自己的妻子携手并游?是不是已经忘了,在大洋的那端,还有一个叫小昔的人,在时刻牵挂着自己。或许几年以后,再见面时,小苏黎都会叫自己姐姐了呢。这些年来,苏黎一直都与妻子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谈不上爱,只能说是习惯了吧。妻子有什么要求他都尽量满足,对妻子,更多的只是一份责任。没有了小昔,他的生活好像又回到了23岁以前,无波无澜,无惊无喜。每一天的日子都像是在上演一部部默片,空荡荡的影院中,只有自己一个人在表演,没有观众,也没有欢呼。而这个演员,瞳孔永远空洞,好像是在等着什么来填补一样。很多时候,他也在想,小昔过的怎么样啊,有没有听他的话,好好地照顾自己;有没有交到男朋友,会不会受伤;离开了自己,小昔,她还习惯吗?在各自的生命轨迹中,苏黎和小昔,他们都在一步步地向未来靠近。他们都各自期待着,在遥远的彼岸,会有鲜花一树一树的开放。后记: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离我海角。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唐代铜官窑瓷器题诗【编者按】:彼岸花开,看到了花开,幸福却远去,爱情不在于永远的承诺,而在于长相厮守,文笔清新,语句简洁,故事创造力不俗,但是情节略显单薄,若是稍加修饰文章会更好。问好作者,期待你更多的佳作。——责任编辑:清风徐来
2012-10-20 23:05:42 作者:范彩虹 9596 0
美国商人与墨西哥渔夫
有一个美国商人坐在墨西哥海边一个小渔村的码头上,看着一个墨西哥渔夫划着一艘小船靠岸,小船上有好几尾大黄鳍鲔鱼。这个美国商人对墨西哥渔夫能抓这么高档的鱼恭维了一番,还问要多少时间才能抓这么多?墨西哥渔夫说,才一会儿功夫就抓到了。美国人再问,你为什么不待久一点,好多抓一些鱼?墨西哥渔夫觉得不以为然:这些鱼已经足够我一家人生活所需啦!美国人又问:那么你一天剩下那么多时间都在干什么?墨西哥渔夫解释:我呀?我每天睡到自然醒,出海抓几条鱼,回来后跟孩子们玩一玩;再跟老婆睡个午觉,黄昏时晃到村子里喝点小酒,跟哥儿们玩玩吉他。我的日子可过得充满又忙碌呢!美国人不以为然,帮他出主意,他说:我是美国哈佛大学企管硕士,我倒是可以帮你忙!你应该每天多花一些时间去抓鱼,到时候你就有钱去买条大一点的船。自然你就可以抓更多鱼,在买更多渔船。然后你就可以拥有一个渔船队。到时候你就不必把鱼卖给鱼贩子,而是直接卖给加工厂。然后你可以自己开一家罐头工厂。如此你就可以控制整个生产、加工处理和行销。然后你可以离开这个小渔村,搬到墨西哥城,再搬到洛杉矶,最后到纽约,在那经营你不断扩充的企业。墨西哥渔夫问:这又花多少时间呢?美国人回答:十五到二十年。墨西哥渔夫问:然后呢?美国人大笑着说:然后你就可以在家当皇帝啦!时机一到,你就可以宣布股票上市,把你的公司股份卖给投资大众;到时候你就发啦!你可以几亿几亿地赚!然后呢?美国人说:到那个时候你就可以退休啦!你可以搬到海边的小渔村去住。每天睡到自然醒,出海随便抓几条鱼,跟孩子们玩一玩,再跟老婆睡个午觉,黄昏时,晃到村子里喝点小酒,跟哥儿们玩玩吉他。墨西哥渔夫疑惑的说:我现在不就是这样了吗?人的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人的一生,究竟在追求什么?这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一千个人可能会有一千个不同的回答。但我们应该知道成功有很多种定义,有些人终生都在追逐名利,他们生活得很快乐(也许),有些人毕生都在灯红酒绿,他们生活得也很幸福(当然),还有更多的人在平淡充实,日复一日的工作和生活中度过平凡的一生,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或许,真正的成功只有一个,就是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度过人生。【编者按】:这就是人生?这篇文章让我思考了许久,很喜欢这篇文字,特别是最后一句,或许真正的成功只有一个,就是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度过人生。这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佳文。感谢你的赐稿,期待你的更多佳作。——黄尚
2012-10-20 13:55:16 作者:陈冬梅 9582 0
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很久以前,文冲村有位姓陆的大叔犁田时,因犁破了鼠洞,一只特大老鼠从洞穴窜出,刚好被他一脚踩住,老鼠“叽叽叽……”的拼命挣扎,陆叔使劲的踩住,生怕它跑掉。你想想,老鼠本来就是人人喊打的害人虫,更何况是从他田里跑出来的,他每年辛辛苦苦种植的农作物,都要遭受讨厌的鼠害,他正愁逮不到它们呢!现在竟然让他踩在了脚下,他能轻易放过它吗?当然不能。他用右脚使劲的将它踩住,怕它不死,又用鞭杆使劲的捣它的头。直到老鼠头部破裂出血,四肢不再动弹方肯罢休。然后,他用两个手指夹住老鼠的尾巴,提起来掂了掂说:“哇!好家伙,比只小猫还重!少说也有一斤半!”然后顺手扔在路边。刚好这时被一位中年男子路过见到。他故意提高嗓门道:“哇!好大一只老鼠!比这头耕牛还大!”陆叔听后扫了他一眼反驳道:“你也太夸张了吧!这老鼠再大,也大不过这头耕牛呀!要是大个我这头耕的那就不叫老鼠了,该称大笨象啦!”中年男子见他笑话自己,便毫不示弱地道:“你不信?那咱俩就赌一把:我将这只老鼠放在牛背上,听过路的人怎么说,要是过路的人说牛大,那就你赢我输。要是过路的人说老鼠大,那就我赢你输。”老实巴尖的陆叔一听,认为自己赢定了。便问:“你说怎么赌吧?”中年男人说:“以过路讲话的人为依据,五人为限,其中有三人说牛大你赢,有三人说老鼠大我赢。”陆叔一听笑了笑说:“嘿嘿,那你输定了!我就不信有人说这老鼠比牛大。除非这人是疯子!”中年男子见“鱼”上了钩,又别有用心地说:“既然咱俩是玩赌的游戏,就应该定个游戏规则,避免事后扯皮。”“什么游戏规则?你说吧!”陆叔问。“等会不管过路的人怎么说,我俩都不准作声,谁作声谁输!”“行!”陆叔不假思索地应承道。“那你说,赌什么好?”中年男子问。陆叔想了想,觉得没啥值钱的东西好赌,便说:“那就赌五箩谷吧!”“五箩谷?干脆六箩吧,好事成双嘛!”中年男子补充道。“六箩就六箩!不过你说话一定要算数啊!”满以为赢定的陆叔再次与他口实道。中年男子回道:“男子汉大丈夫,牙齿当金使。‘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要是不相信,我俩可以立一份字据。”“那倒不用,我是个乡巴佬,不识字,咱俩对天发个毒誓吧!”“好!”于是,俩人对天发毒誓道:“谁要是输了不认账,谁就遭火烧雷霹。”接着,各自将姓名、地址告诉了对方。并以击掌定论生效。原来中年男子是邻村横沙人。姓罗,名贵典,因他爱耍小聪明,而且鬼点子多,所以人们索性以他名字的谐音,管他叫罗鬼点。他将老鼠放在正在路边吃草的牛背上,然后跟陆叔一块坐在路边守候。等待过路人的说法。不一会,陆续有几位过路人走过,当他们看到牛背上的大老鼠时,个个都情不自禁地叫道:“哇!好大一只老鼠呀!我还从未见过这大的老鼠!”一连路过的五人都是这么说。这时,罗鬼点笑着对陆叔说:“哈哈,都听到了吧!这些过路的人个个都说老鼠大,没有一个说牛大的!这下你该认输了吧?”“我才不认输呢!”“为什么呀?”“因为他们只是惊呼老鼠大,并未说老鼠比牛大!”“可我跟你打赌的条件讲得很清楚:路过的人以五人为限,其中有三人说牛大你赢,有三人说老鼠大我赢。现在个个都说老鼠大,难道你还不认输吗?”憨厚老实的陆叔自知中了他的圈套,但又不知道怎么辩驳。只好自认倒霉,怨自己太粗心大意,欠思考。回到家里,陆叔心里一直闷闷不乐。他觉得这事输得太别扭,太窝囊,太不值。老婆似乎看出他有心事,但问他,他又不肯说。后经老婆再三追问,他才一五一十的说出了与人打赌的实情。在一旁听着的、读过六年私塾的十三岁儿子冷笑道:“嘿嘿,此人玩的是混淆慨念,乘机误导的把戏。他故意将人们固有的常规概念,与突发的超常规概念混淆在一起,然后乘机进行误导,诱您上钩,从中取胜。谁都知道,牛比老鼠大,这是人们已固有的常规概念,而特大老鼠是突发的超常规概念。因为人们平时很少见到这么大的老鼠。既然是少见,自然就会多怪。所以有句成语叫做‘少见多怪’。凡是人们觉得奇怪的东西,最容易发出感叹。这就是过路的人们为什么个个都说老鼠大而不讲牛大的原因。”接着,儿子又把如何对付对方的具体做法讲了出来。他说:“你们打赌的六箩谷,按固有的常规概念是指能装50斤稻谷的大竹箩。可因为你们打赌时并没讲明一定要用装谷的大竹箩,那我现在去找来六只田螺壳,然后用线穿连在一起,再装满稻谷,作为您输给对方的六‘螺’谷,是完全说得过去的!”老俩口听后眉开眼笑的夸赞儿子道:“这办法好!到底是喝了墨水的人!”第三天,罗鬼点赶着马车上门收赌债了。他将马车停在门口,然后进门毫不客气地问:“陆叔,六箩谷准备好没有?”陆叔十分客气地说:“早就准备好了,因抢耕、抢种太忙,实在是抽不出时间给你送上门,还烦你亲自上门收,真是对不起!”“不碍事,不碍事!”罗鬼点暗自高兴地道。“罗小弟呀,为了几箩谷,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的赶辆马车来吗?”“这六箩谷说多不算多,说少也不算少呀!我想一趟拉回去省事。要不,我得来回挑三次,跑六趟,既辛苦,又费时!”“恐怕这也只是你一方的想法吧?”“你凭啥这么说呀?”“因为这六‘螺’谷还不够你用手提的呢!”陆叔边说边将事先准备好的一串六“螺”谷递给罗鬼点。罗鬼点接过用螺壳装满稻谷的所谓六“螺”谷,当场傻了眼。可他是个聪明人,马上意识到对方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好忽悠的人。不管咋说,这也是六“螺”谷呀!心想:我太小瞧他了,没想到竟然会栽在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民手里,真丢人!其实他做梦也没想到他是栽在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孩子手里,他要是知道这一真象的话,不气死他才怪呢!
2012-10-19 10:56:40 作者:陈绪生 9601 0
造句漏字生误会
造句漏字生误会盛夏的一天上午,三年级的女语文老师在批改同学们的作业时,发现小明同学的造句很不雅,便拿起电话给小明家打电话。接电话的正是老师要找的小明的爸爸。老师说:“喂!你好!我是小明的语文老师,我正要找你呢!有件事我想和你勾通一下,请你转告小明他爷爷,叫他以后穿短裤时最好多注意一点,不要穿裤腿太大的短裤!”在另一端接电话的小明的爸不解地问:“出什么事了吗?”“事倒没出什么事,只不过是我从你孩子的作业里,感觉到他看到了他不该看的东西!”“什么东西呀?”“什么东西你就别问了,我也不便说,你只要仔细的检查一下小明的语文作业就知道了。”接完电话,爸爸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焦急的等待儿子回来。虽说只候了半天时间,可他却坐立不安,度日如年,不知儿子究竟出了什么让老师难以言表的丑事。直到下午五时多,儿子总算放学回家了。小明还没来得及将书包放好,爸爸就迫不及待的叫住儿子:“请你把语文作业拿出来我看一下!”小明忙从书包里找出语文作业递给他爸。他爸接过后逐页翻着看,当翻到最后一道作业题时,真叫他哭笑不得!原来作业的题目是:请用形容词“皱巴巴的”造句。而小明的造句是:“我爷爷的一对蛋皱巴巴的。”于是,他爸没好气地责备道:“你这浑小子,什么不好形容,偏偏拿这不好启齿的玩艺来形容!”儿子反问道:“什么叫不好启齿呀?我听不明!”爸爸解释道:“不好启齿,就是说不出口的意思!”“这有什么说不出口的?”儿子反驳道。“哎呀呀!你不但不认错,还敢和我顶嘴!你欠揍,是吧?”“我不明白,我究竟错在哪里?”“你还敢嘴硬!”他爸气愤地将作业本扔给他道,“你拿去看看,看你是怎么造句的!”小明接过作业本仔细看了看,接着一边摸着脑袋一边笑道:“嘿嘿,原来我在蛋字前面漏写了一个字!”爸爸忙问:“漏写了什么字?”“漏写了一个‘脸’字。”小明忙将漏掉的脸字补上。他爸爸再接过作业本一看:“我爷爷的一对脸蛋皱巴巴的。”便笑着道:“你这小子也太粗心大意了,刚巧漏写了这个关键的字,害得你老师打电话来向我和你爷爷‘问罪’……”
2012-10-19 10:33:02 作者:陈绪生 958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