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曾经的花开花落我在寻找着瞬间的幸福极度渴求被一个季节宠爱但它却远离了我消逝在喧嚣的尘世里我试图抓住它的双手任凭怎样的努力却是徒劳无功它叹息:该逝去的时候是无法挽留的我目睹它苍老的身影似童话般逝去想将日记作为见证却找不到一种现实感它的痕迹却遗留在这个世间的每一个角落我本想尝试去寻找却害怕拂去它的痕迹因为眼泪的逼迫会使我拒绝任何东西的抚慰惟有伫立在窗台边凝望着叶面上跳动的光晕怀念一个时代在艳阳普照的炎热夏季我的心却显寒冷因为已经堕入怀念的深渊
静静地看着周围的人群在流年中消磨着年华像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从不回头却是从容不迫以一条美丽的轨迹冲向生命的终点尽管知道划过后一身璀璨的光芒将会永远消失但它面对生命的点燃与堕落坦然这只是一种必然过程那是流年给予它的但有一天流年无情降落在他的身上却是那么惊惶与伤感因为从过往与现实中醒来抉择是一件谁也不愿意的事情唯有在流年中隔着一块积着灰尘的玻璃看得到抓不着却一直在流年中怀念着过去的一切或许这就是你我面对流年时共同的悲哀
北京大学中文系当代文学教研室主任曹文轩教授在首届全国中小学生“新课堂”创新作文大赛的决赛颁奖典礼大会现场曾发表过这样的观点:能写一手好文章,就是一个人的美德。日后无论是从商,从政,还是从事其他行业,我以为你作为一个完人或者是作为一个全人,都应该能写一手好文章。――题记有真意一直以来我都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冲动,总感觉关于写作的东西必须得全面总结一下。不然会对不起自己苦思冥久的思绪。已经记不清楚自己是从何年何月起喜欢上写作了。只记得从喜欢上写作的那天开始,至今不知不觉已过去七,八年光阴了。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会钟情于写作?原因很简单,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纯粹天性喜欢,大概是与写作结缘,彼此间与之很默契,喜欢就把心托付于它,而后转化成文字,成为风中永久的记忆。但有一点我必须阐明,写作追求的是真意,只有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的文字才会打动人心。反之虚情假意是很难出笔成章的。蕴涵真意是文章不可或缺的因素,缺乏真意的文章犹如干枯凋谢花朵。当代著名作家叶圣陶同志曾在《教育文集》没有真意就不必要作文,否则这样的写作由原本的快乐转化成痛苦。本来写作是件很快乐之事,一念之间,从天堂变为地狱。真情实感的付出,有必要说的或想告诉他人的话才有作文的必要,否则犹如挤那已早用过只余留半点的牙膏,半天都弄不出点滴,就算勉强挤出来也只有少许而且干巴巴,与其如此,还不如不写,不然还会浪费纸资源,徒然还是不能作文。有真意,才能写好文章,难道不是吗?少做作著名作家叶圣陶同志在《教育文集》里曾有这样的看法:写文章滥用形容词就是一条,以为用得越多文章越漂亮,摆起架子来写文章又是一条,以为顺着一般人表达习惯来写就不成其为文章,非得说些离奇古怪的话才行。不管有无需要,在文章进而塞进些滥俗的成语或典故,以为非此不足以表现自己比别人高明。事实也如此,这就是所谓表面的做作。“能人”却不这么认为,“能人”认为写作就是为了卖弄才华,以示自己“高人一现在学生写的文章也总喜欢运用些希奇古怪的词句,好让别人看不懂才显出自己的“高明”,或故作深沉稳重模样,以示自己“涉世之深”,“无所不通”的样子。不然就是现今的琼谣,忘了琼谣在现在学生眼里已经算过时的作家人物了,虽然当代仍有模仿琼谣言情小说中的情节的学生,但毕竟已不成规模。如果你还在“眉宇间泛着好淡好淡的清愁……”搞不好人家还以为你是傻子!这只不过是表面上的做作也就罢了,有人还把它移植到文章中,出字就是“你是北极,我是赤道,我要用自己的热情似火融化你的冰冷严峻,让你屈服于我的热情之下。”这么肉麻不切合实际的言语都说得出,其实这都是表面的做作,没有半点实际意义,除了那么点滴浪漫以外,我便再也想不出有什么意义了。至今诸多学生的文章中出现这么多的做作,令我感到汗颜!还记得我把一首写好的诗歌给同学看,他却这么说:“诗歌的主题思想还比较好,但语言表达太过于平常,缺乏几份“浪漫哲理感”,言语表达上应该要显得含蓄深奥点才行,不然诗歌就太乏味了。尔后我无言以对,只是无奈摇了摇头。真不知道这是中国教育文化的发展进步,还是教育文化的逐渐衰落?勿卖弄以上的两个观点都是鲁迅先生提出的,但本人依照自己的看法略有所改动,大意上还是自己的,只有问头那六字才为鲁迅先生的:有真意,少做作。以下的勿卖弄也是引其标题,但这是有必要的借用。如果有人问我写作为了什么?可能一时也答不上来,但之后想了想便会这样说道:没有为什么,纯粹是闲时练笔所作,并没有什么目的,至今都还是这样回答别人,至少在我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写作都是百分之百没有目的。但有些“能等”孰不知这些所谓的“能人”便是二十一世纪的孔乙己,与鲁迅先生笔下那个相比起来只不过是形象变换了,其它方面还一如既往,这些人孰不懂却强迫自己叽喱咕噜往外冒“鸟语”,曾记得有这么一句话:你真聪明,可惜是带引号的。我想这用在那些孰不知自己轻重的“能人”身上最合适,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勿买弄才华,因为才华是用来发挥的,而不是用来买弄的。否则,你只能做这个世纪的孔乙己。需创新若想创新就必须打破传统的固有思想,敢于有大胆的想象力,现在的学生其实是有很大的创新潜能,但更多地是被这个时代扼杀了,因为现实社会中很多事情都是可望而不可及。一条固有的教育模式禁锢了我们大胆的创新能力,回到写作中便形成一种方块形的下笔模式,更多地是依靠传统模式走下去,却不知何处是尽头。我想诸多的学生宁愿走传统线路也不想走弯路,因为他们害怕“迂回路程迷失了正确方向”因此更多学生不敢冒险,宁愿以传统“防守”为主,也不敢贸然“进攻”。同样现在教育模式正逐渐掩盖了学生五花八门的创新能力。在首届全国中小学生“新课堂”创新作文大赛决赛的颁奖大会上,北大中文系曹文轩教授曾说过一个事:江苏有一个小作家,他爸爸也是作家,于是他自小受到父亲的熏陶,作文也写得很好,平时也写诗歌与小说。但高考他的作文得了一分,于是媒体就大做文章,抨击高考不可琢磨,评分不公平。照理说这个小作家的文章也不会差到哪里,估计是超越了考试基本要求反而不讨好。正如曹文轩教授所言:高考作文与个性化写作还是有所不同,平时我们可以放手自由的写作,让个性得到充分发挥,高考作文则不同,它是考试而且是面对多数人的,主要是考一般的知识能力,就作文而言,主要是考写有内容有通顺的文字,才情发挥也是在这个基础上。于是创新能力便不知不觉被这高考作文模式扼杀了。我想说的是不管怎样,作文的创新还是有必要的,正如曹文轩所言:现在很多学者或作家或大学在教的人,更看中的还是个性表达不拘一格的文章。他们对这种学习的套路是深恶痛绝的。所以该创新时还得有必要进行创新,这是我想说的。后记:由于有种“冲动”围绕本人已久,故写下这篇《写作论》,文中借代了鲁迅,叶圣陶的言论。文中引用了北京大学中文系曹文轩教授在首届全国中小学生“新课堂”创新作文大赛决赛颁奖大会的一些现场发言,再综合自己的看法感受写下了这篇《写作论》。如有偏激言语,敬请谅解,因为是本人的处子作,有许多地方还需改进。由于本人没能进入决赛阶段,只进了复赛便终结了,很遗憾,故突发感慨,所以补作了这篇《写作论》的后记。最后,还是想引用曹文轩教授那句话:能写一手好文章,就是一个人的美德。
第一章一种无端的开始为期三天暴风聚雨般的高二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终于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这是一所市普通的面上中学,位于市区的东面,虽然不是重点中学,但还是有很多经历过中考的学生对于能够考上这所中学还颇感满意的,尽管离自己之前所定下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这所学校里,似乎每一名学生都十分在乎自己的每一次考试,无论是大考还是小考,学生们都会在考试前夕做好最充分的行动与思想准备,就好比即将开往前线的将士,却不知自己的命运如何,唯有接受命运阳残酷的安排,因为每次考试都是一种积累过程,都将决定他们是否能够分配到优良的班级。说实在一点就是彼此间名次高低比较,然后学校根据每位学生的成绩来决定他们的去向,往往在这时候会将“因材施教”一词诠译得淋漓尽致。如同所有的学校一样,这所学校也不例外。一样有分普通班、尖子班,成绩比较拔尖的学生在升上一个新年级就能如愿进入尖子班,而成绩普通或不太好的学生则会落到普通班。其实这所学校的尖子班也就是学习气氛、学习环境较为良好,其他的与普通班也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林宇,是这所学校的一名刚从高二升上高三的学生,他的高中时代在这所学校里已不知不觉度过了两年光阴,很荣幸或者可以说很不幸地继承了上一届的师兄师姐们余留下的位子——成为这所学校资格最老,学历最高却面临着人生第三次考验的学生。他刚刚经历过高二的期末考试,回想起那九颗炸弹轮番番轰炸的滋味真不好受,余热未过的头脑仍是乱哄哄的。但这一切终于结束了,这已是一个不争事实。林宇的内心终于可以暂时长叹一口气了。当最后的考试结束铃声响起时,他以最快速度收拾好考试必备品:钢笔、胶布、稿纸。恨不得将它们一古脑儿全塞进书包的最底层,讫求永远也不要看到它们的身影。尽管他知道这只是一种奢望。走出教室,已是下午五时三十五分了,这是处在七楼的一所教室,郊区的田野景观也是尽收眼底。天边已泛起了一缕桔红的晚霞,田野里还有那么一些零星的人们分布其中,由于距离太远,再加上这三天眼睛已形成对白字黑纸的依赖,林宇的双眼已很疲惫,自然无法仔细辨认出远处在郊区田野的人们在干些什么,或许是在干农活吧,直观感觉告诉他。此时正值初秋时节,颇有一番“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韵味。林宇的家就住在这所城市的一所不太起眼的地方,由于家距离学校比较近,虽然时间已晚,但他还不想这么快回去,这是一个多么难得的歇息放松时刻啊,他心想着。在这次期末考试中,他发挥得中规中矩,或许连他自己也不会想到:这次的期末考试竟会决定着他高三分班的命运,但只在一次普通的考试结束后告别了自己的高二生涯。但他的心里比谁都清楚,这次的数学与英语考得不是很好。其实这也是在情理之中,林宇自初中开始,就一直与数学与英语不结缘,成绩一直起伏不定,时好时坏。若初中打好基础,上了高中也就不至于这样了,可上天偏偏这么不公平(其实上天是公平的,只不过是他浪费了太多宝贵的学习时间)一转眼就已经是高三学生了。他有些后悔了。“林宇,干嘛一个人站在这发呆啊,时间不早了,你还不回去吗?”一个女孩清脆的声音将他从无限的感怀思绪中拽回了现实。他揉了揉那双困倦的双眼,回过头来看。“是你啊,于薇。可把我吓了一跳,你就喜欢给别人来一个出其不意,你不也还没回去吗,这不刚考完试,在这阳台上吹吹晚风,清醒一下自己的脑子,这三天的考试可把我给累坏了!”“呵——你可真有一番诗人的闲情志趣哦”“瞧你说的,没什么,也就在随意放松一下心情。”林宇不好意思答道。“那我先走了,再见,祝你假期过得愉快!”于薇说完就挎上那米色单肩背包快步离去了。于薇是林宇高二时的同班同学,为人和善友好,个性开朗是天生那种阳光女生。与别人说话不出三句就可以成为好友了,林宇很佩服她的这种超强的交际关系。可他就没有明显具备这种交际关系了。在一个班上也就只认识周围的同学,其他同学若没有与他说过话,或许连名字都没有印象。林宇则是属于那种文静型的男生,除了几个特要好的同学之外,与其他同学也就只有过一面之交。其实他也想与同学融洽到一起,但有的同学却受不了他这种安静的性格,虽然没有当面说出来,但林宇却是看在眼里,他并没有因此而去责怪哪个同学,只是当他们还未理解自己罢了。于薇走后,走廊又恢复了宁静。有一种死寂沉闷的感觉。在期末考结束铃响起后的半个钟头内,所有的同学都已经陆续走光,好像恨不得三步并作两步走,目的就是尽快离开这幢教学楼,心情投入到阳光的怀抱中,林宇总想不通:为什么放假时却想念上课的时光,而上课时却又想念美好的假期。或许这是所有学生共同的悲哀吧。他伸了伸懒腰,卷起手袖看了看手中的表:六点十分。时候不早了,也该告别这夕阳西下的美景了,再晚点回去,又该挨爸妈的唠叨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