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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日志

时间:2008-11-22 00:00:00     作者:黄锦豪      浏览:9547   评论:0   

 

 

 

                                                    

我没有家,没有亲人,没有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我讨厌这座城市。或黑色的城市钢筋混凝土囚笼压抑着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脆弱的生命。要是长期扎根在这里,我不疯也得傻三成了。而事实上,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也已傻了大半,没傻的,也差不多了。

老痞是其中较为清醒的一个。他和他的名字一样,是个十足十的流氓地痞,有事没事便光顾一下警察局。可真可谓是一个常客。在我们的天桥底,这样的人可谓是数不胜数,他们偷抢拐骗,什么都做,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他们保存着一项基本的偷盗准则,一不偷老弱病残者,二不抢老弱病残者,三部片老弱病残者,四偷抢骗来的财物在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多出来的必须捐进希望工程。他们还有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不能伤害人的生命。多么可爱的人。

老痞是他们的头头,不但是因为他讲义气的原因,更多的是因为他了解他们。老痞原来是A城市很有名的一位大作家,经常出入上层社会的各种场合,它的社交圈子里,不是写有名的作家,就是政府官员,名流大亨什么的。对于当时的他,这是流浪的生活,他想也不敢想。然而,这确实他所向往的生活,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于是,有一天,他抛弃了所有的名利,所有的爱恨,离开了那座城市,抹掉自己在哪个地方留下的所有记忆。自从那一天后,所有人都早不到他了,他就像一阵烟般,从认识他的人的眼球中突然消失了。一代天才写作家就这样消失了,有人说他死了,也有人说他去了国外,一时间,A城市关于他下落的消息传得满城风雨。一个月后,这场由老痞所引发的言论风暴也随着时间的过去而消逝。

老痞说,一切都会过去的。

其实,老痞并不叫老痞。

 

                                      

在老痞死去之前,我来到了B市。B市与来处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只是美女多了那么几个,美男又少了那么几个。我这么一来,刚好就调匀了性别比例,这是我来到这座城市做的第一件有贡献的事。我想,如果这个世界上再多几个像我这样的人,世界就和平了,妈的布什也不会打伊拉克了。

可惜的是,老痞这个疯子,现在无法看到我的价值了。疯了。这个世界,全都他妈的疯了。有钱人开着近千万的劳斯莱斯在天桥底找孩子。没钱的人却指着那一幢豪华别墅说那时他的房子。。我说他是疯了,他却说我有眼不识泰山。-----妈的,他还是真地以为自己是皇帝微服出巡呢。

这这个世界,是有钱人的世界。这个天桥底,是咱穷人的天桥底。某一天,有个有钱人获得不耐烦了,跑来天桥底占了一个席位。那叫啥,他说是洒脱,我说是傻瓜。他说我是个流浪的哲人,我说我像只流浪的狗。

啥叫洒脱。在我的意念中,喘着拖鞋进入五星级饭店吃饭,然后只点了一个梅菜扣肉煲。狠狠的一个人做了他以整个上午,这就算是最洒脱的事了。

 

                                                   

在这座城市里,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有的人死了老爸,刚刚又死了老妈,头七还未过,有要见客户,只能摆出一幅笑脸,装出刚刚添丁的样子,,只是为了合同上的一个签名。你说,我有多么的希望有钱。

又有一个人,刚交上了一个男朋友。在创伤和男朋友疯狂热吻时,心中却仍在想当初的一段痛切心扉的爱情。只是忘不了,忘不了。

这座城市就是这个样子,莆田该迪德全是些乱糟糟的故事。听多了,可是会厌烦的。麻烦了怎么办?午夜的酒吧是最好的归宿。那里,全是失落的人群,是城市底层的反应,也是城市高层的堕落。那里,什么人都有,农民工,打杂的,学生,明星,作家,公司老板甚至政府机关工作的人。在这儿,身份不重要,学历不重要,家世背景不重要,人民聚集到这儿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happy,高兴。

和不认识的人一同共舞,与操着不同地方语言的人喝酒。喝醉了,就一个人躲在酒吧的最角落处,直到第二天,才发现自己已经被抬到大街上了。摸摸昏涨的额头,忿忿的骂,‘妈的臭小子,居然把大爷连人呆久的扔到大街上,也不小得帮大爷盖张被子。’拍拍屁股,就又夺回天桥低下,继续作我的梦。

 

                                                  

在那座城市的酒吧,连续被人扔了五次之后,我终于离开了那座城市,那个天桥底。

走的时候,我是无声无色的。正如一句话所说的,‘我轻轻的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妈的,徐志摩也是流浪的?离开了那座城市我开始觉得前路迷茫,下一站,是城市?是乡村?还是小镇?一时之间,我难以下决定。只是想浮萍一样,随人流的涌动而涌动,一会儿前,一会儿后,一会儿左,一会儿右,他妈的完全不顾及我的感受。

在火车站蹲了三天,被人赶了六次,终于,在第七次被赶时,我终于下了一个决定,赖着不走,留下来和那个管理员较劲也好。反正也没事可干。

于是,我又被他赶了两次,奇怪的是,到了第九次,赶我的却换了一个年轻的人。我问,那个老东西哪儿去了。他说,老东西给火车给撞了。那个惨状,可是要用血肉横飞来形容的。我说,我的语文功底差,怎么样才是血肉横飞。他说,看过《董存炸碉堡》吗?河北炸后的******差不多。

我随即吓得目瞪口呆。随即幸灾乐祸的暗笑,幸亏不是我。

在他死后的第三天,我终于被人赶足了二十次。在第二十次发生的那个下午,我买了去青海的火车票。为啥要去青海呢?只是因为在火车站碰巧听见有一个人,说那里又好玩的,好吃的和好看的。既然世界有一个这么好的地方,不去逛一遭可真是浪费了。正所谓饭堂有云,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嘛,我等未来国家栋梁,又怎能行可耻之事呢。

 

                                                    

我我是是在西宁下车的。

下车的时候,我成了彻彻底底的穷光蛋。身上仅剩的几块小钱也给小贼给光顾了,好在行李还在,找个能多风的地方,也勉强能捱的一宿。西北地区的风是冷烈的,特别是在如此的寒夜。冷风打在身上,愣在身上,凉在心里,浑身的血液,就像快要结冰似的。风,狠狠地刮在我肉体,蚕食着我的灵魂。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可怕的空虚。一个人的无助,孤独与凄凉。我想,我就快要死了。

当久违的阳光散射到地面,驱散了昨日的冰寒时。一切还好,至少我的心还在跳动,我还活着。

                                                 

谢天谢地,菩萨保佑。我中算是找到了一份工作了。虽然岁末没有奖金,年终没有分红,逢年过节也没有放假,但是包吃包住,每个月还有五百块工资。对于身无分翁的我来说,算是不错了。就暂时委屈在这里吧,虽然富不了,但也死不了。

这这里是西宁市的一间酒吧。像这座城市一样,这座酒吧也从满了浓重的工业味道。我真害怕,这里的就该部事业充满了汽油的味道。而那个中年老板的脾气则更像是喝了汽油,吃了炸药,仿佛随时都要爆炸似的。我想,我要是在他面前犯了什么错误,恐怕下场,比当初火车站的那个老家伙更要惨呢。大家都很不喜欢他。但是,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像我这样,一无钱,而无才,三无家,要啥没啥的。能有个栖身之所就不错了,那还能祈求什么呢。                                                       

按理说,依照我浪子的脾性,是不会惧怕什么的,但是,当我一看到这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我的心就不知怎么的就冷了起来。真是奇怪,难道他就是我命中的克星?

很久以后------痛了一年。                              

我已在青海带了一年零八个月气田零六个小时。其中一年是无聊,八个月是幸福的,六个小时连我自己是谁也忘了。

从现在这一秒开始我以形同恶魔,脑子里面只有权力,名誉和女人。这就是我在青海所学会的事情。对于六个小时前所发生的那一切,此时此刻,,我还记忆犹新。忘不了,真的忘不了。新的那双泪眼,与他父亲的那双势利眼,不断在我脑中闪雳,每动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恨也就更深一次。

我发誓,我一定要把心夺回来。

 

                                                  

她,是一个神圣的女孩。出身比我好,学问比我好,模样比我好,最糟糕的是,她身材也比我好。在她面前,我卑微的连一只狗都不如。我实在就把工作了一年以后,才认识她的。

听酒吧的人说,她是酒吧老板的女儿,不但人长的标志,还很有学问呢,她刚从国外留学归来。听说这次回来,是专程回来相亲的。

众人听罢,都大叹可惜。原来,名花,早已有主。我等孤家寡人,是没有希望了。不过,对于海归的那一派,我想来没什么好感。他们之中的人,有出了国,就舍弃国家,永远不会来的,也有的回来的,凭借着在海外浸过几年咸水,就自认为是天之骄子,不可一世。妈的,和过几瓶洋墨水,放个屁就是香的?不过,屁香不香,我没闻过,倒是心黑了,却是摆在眼前的。

然然而,她的出现却改变了我的看法。

 

  

今晚,那个女孩正式出现在我的面前。她,给我的第一感觉就像是一支出水芙蓉,满带的是一种清新的味道,又有点儿含羞草的味道。喘着白色连衣裙的他出现在我面前,宛如坠落凡间的天使。

她不该在这里的。至少不应该在这个满带工业味道的西北重镇。

女孩从外国留学回来,对于家乡沉重的一切,都感到了十分的新鲜。特别是这个带有特色工业味道的酒吧。这儿,给她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嗯,怎么形容呢?就像一间多年前被你丢弃,而现在又从新拾起的玩具所给你的感觉吧。

她她是个爱品酒的女孩。也许是因为他家里的原因吧,她对旧有一种特殊的天赋。她只要品尝一下一种酒的味道,就能从中分析出这种酒的原料是什么,配料比例又是多少,甚至制作工艺,不足之处,她都能够尝得出来。

也正因为她的天才,她家的生意才能做得这么有声有色。

她,她是酒中的安琪儿,而我,却只是一个酒鬼。距离本如此遥远,然而,就却把我们拉到了一起。

她说,你是酒鬼,我是酒痴,我吃你这个鬼,死鬼。

 

十一

傻傻瓜的心,傻瓜得手,傻瓜的眼睛,认识了这个傻瓜的我。

我左手牵着她的右手,她的左手却拿着一瓶茅台。她问我,喝吗?我说,我要喝你口里的----    

星夜之下,和美女一起散步,是很浪漫的一件事。

我对她说,我真想就这样一辈子牵着她的手,永远不放开。她笑了,如同怒放的玫瑰。很美。

她说不回去了,不回去相亲了,她说他想要嫁给我,,如果我要继续流浪,她就会跟我到远方。我沉默不语。只是不敢回答。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说。我有能力给她幸福吗?他是出过国,流过血的有钱人家的千金,我呢,什么都不是,只是街头的一个最为卑微流浪汉。

但然而,我们,却爱得如此深沉。

 

十二

寒风吹彻的夜晚,我给人揍了。走我的人我不认识,甚至连样子都没有看清,就胡乱的挨了一顿揍。带头的那个人骂我兔崽子。我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呆呆的望着夜空将坠落的繁星。脑子一片混乱。

那个大汉为什么骂我是兔崽子?该不是我上次借了他的钱没还,她才造人揍我吧,才一块几毛的,至于嘛。况且,我上次问人借钱已经十多年前的事了。若是不为了钱,那可就难说了。这年头,难道走人已经不需要理由了吗。看来,我在这个酒吧带了一年,已经赶不上外面的潮流了。

或许,我也只能姑且这样想,那几个大邯钢被那坡赶出家门,又碰巧在街上遇到这么一个帅呆了的酷毙了的我,不仅心生嫉妒,所以就合伙把我当作家里的女人揍了一顿,以泄心头之火。有碰巧那天我穿了件毛衣,乍眼一看,形同兔子,所以那个带头的人在临走的时候就骂了我一生兔崽子。      

虽然我这样想,但冷冷的空气告诉我,事情并没有我想得这么简单。

 

 

十三                        

又我又给人揍了。

这次我可伤多了。脚踝活生生的北大脱了臼,肋骨也断了好几斤。眼睛肿得睁一只熊猫是的,我原本想要报警,但一想起当年死在警察手里的朋友,叹了一叹,也就罢了。也许这就是报应,原不了人的。虽较当初自己做了那么多孽呢。

然而,令我疑惑的是,走我的人还是上次的那帮人,而且带头的还是那个大汉。说的话更令我不解,什么不要一脚踏两船,癞蛤蟆不要吃天鹅肉呀,还叫我滚远点。妈的,我来这个地方犯着他什么事,他妈的干嘛要揍完我一顿又一顿。

她来看我了。在替我上药的时候,他不知怎么得就流下了眼泪,暖暖的液体地在了我的掌心。我问她,发生了什么事,他支吾着久久不能说出话来。我问他到底怎么了?他终于说,他要嫁人了,可新郎不是我。  

我分明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我问,你自己愿意么?

她没有回答。

我刚想再问。可她却吻住了我,急促的气息环绕着我,我也深深的吻住了她,搂紧了她。骨折的地方不时碰到他的身体,传来了一阵阵的剧痛,我分明听到了骨头与骨头磨擦的声音。痛痛的,我却不要放手,永远不要放手。

 

十四     

她还是如约嫁人了。                        

只但是,从那一晚开始,他永远是我的女人了。

她她嫁人的那天,我同时给辞退了,他父亲给了我一大笔钱,说当是给我的汤药费。他说,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回来。于是,我拿上钱,离开了西宁这个伤心的地方。

直到走的那一刻,我才知道,揍我的人士新的父亲所雇用的,目的是要让我知难而退。而欣,正是为了我不要受到伤害,才答应了她的父亲,区和一个她不爱的,有钱的男人结婚。临上火车的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她的全名,我并不知道,只是,那种爱,能够刻骨铭心。

 

十五                                           

离开西宁,下一站,远方。

但是,我会回来的,带着复仇的怒火,回到这个地方,夺回我心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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