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洒洒
广州市 大学城 华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中文0604 蔡丹琦
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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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还是更愿意做一只猫。整晚不眠,从这个城市的这头攀爬到另一边缘,多好。
那样的话,可以站得高高,在冰般的晚风中冷视城市的疲倦,我不怕冷,身上长满的是茸茸的毛。
(一) 钊
很多人说我长得像猫。
时间应该是大二,那天天很冷,我站在学校的某个角落舔着冰淇淋,凉凉的感觉直通胃部。身边突然幽灵般走过一男的,寒气逼得他直往外套里缩,猥琐的样子我看不惯。
看不惯的时候,我习惯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
萎缩的外套连带人居然因此而停住。然后,我就这样认识了一个人,他叫钊。当时他躲在外套里叽里呱啦就是一大堆,早忘得一干二净,唯一记清的,就是第一句。钊说:
“你长得真像猫。”
是吗?那就好了。如果这样的话,我就可以白天熟睡夜晚攀爬,躲开这城市的低俗。
钊长得干净明朗,像冬天的阳光;话却异常地多,叽里呱啦让我心烦。可呆一起时,我可以猫似地活着,吮着他喂养的冰淇淋,一声不发地听着他的长篇大论,偶尔情绪发作,也可以暂时远离到他找不到的地方,然后又在他眼前出现。
“梦里我的意中人是个绝色大美人,有一天她骑着坐骑来到我身边,然后我们幸福快乐地生活。”
这次钊居然有了停顿,他扭转过头来看我,轻轻擦走来不及吮滴在手背的冰淇淋水,眼里是望不穿的期待,抑或,感伤。那是第一次钊在我眼前显露悲哀。如果说他是我身边唯一的人,只因我也好他也罢,仅把我当成一只读不懂人类言语的猫。我在钊生活的领域见到过他,知道他在其他人面前并非如此多话,懒得去猜想,也知道其实他的明媚底下有种类似于我的独孤,只是,他孤独得寂寞,而我孤独得自在。钊之前也有过一只猫,名贵的品种,但我不知道它的结局,钊没说,我没问。
一直就这样一喧一静地相处,似乎都已是彼此生命孤独的习惯。
两年后的一个夏天,我在火辣的水泥道上邂逅了旁边树荫底下笑眯眯的钊,还有依偎在他肩臂上的女孩儿。我径直走过,我想钊不会喜欢我在这时候遇到他。可是,他却在我路过时站起身来,我出于惯性地止步,停下来时,那女孩儿开口了,展颜有如春风,
“你就是那长得很像猫的女孩儿吧?神似啊!真高兴认识你,钊时常提起你,他跟我说了很多你们之间的事情,我可真的羡慕~有空吗?一起去吃冰淇淋?我请客哈!”
她跟钊一样,话真多。一个好比冬季的阳光,一个酷似春天的暖风,钊真的在幸福快乐地生活了。幸福快乐,离我太遥远。而我不断的孤独,也再与钊无牵连。
我径直远离。火热的阳光烤得脑袋难受,突然想起吃冰淇淋的次数越发地少。该去买了,没了猫食的日子,猫怎么能过活。
(二) 朵米
忘记那天是那天,总之,又是迟到导致逃课的一天。这次不只是梦,还有朵米。
陌生的一男一女彼此咒骂着远离,华丽的房间玻璃碎片洒满一地。浑浊的眼眸,仓惶地逃离。咒骂声,玻璃破裂声,米朵的嘶喊声,这里那里四面八方地割断我的思维。
亮光迸进来,我知道我梦魇了,沉重的手压在胸口,有如生命的重量在拷问人生,呼吸困难,大汗淋漓。
有什么关系,梦魇而已,人生都不怕了,还怕这样一场熟悉的噩梦。
拭去汗水,拉开被单,撩起蚊帐,我看到精美的窗纱外,蜷缩着一小猫。那是?!
猛地凑近,打开窗户,可怜的小家伙,在冷风里瑟瑟地抖,碰触到我微颤的眼神时,娇声地发出了一丝“喵呜”。我捧起它,好瘦。一色雪白的身躯仅剩额头一朵褐色的花,绽放如同天际善变的流云。真的好像,虽然,我却可以立马否认,不是米朵,不是我抱着长大抱着做梦、却在家庭破碎那晚离我远去的米朵。米朵呵米朵,怕冷的小家伙能否孤单地走过这么多个无情的冬?
可是,我还是收留了它。我想,就叫它朵米。
反正那男女留下的够我富贵一生,匀出一小点给朵米也无不可,我给自己找足借口。自此,空荡孤独的别墅开始有了一丝一丝“喵呜”的声响,始终没有承认,可还是习惯了朵米这底气不足的叫喊,看书烦了发呆停了听不见这叫喊便止不住地着急。
曾以为,我再不会信任,人也好猫也罢。
但朵米明明在这里,在我的床边呼呼睡。
(三) 猫界
上大学最大的发现,是用四年的时间去逃课,居然光阴也会稍纵即逝。毕业后日子依旧是无所事事的发呆,直到某天《米朵和朵米》发表在一本杂志上,我开始找到一点事情来分派无聊的岁月。
记不清是第几本,但我的书还是发行了,照例指责的声音不少,照例也卖得很好。
书中总也离不开猫,黑色白色,用评论家的话说,孤独得太低。但或许这样的低姿态很符合当代人的眼界,指端敲打出的文字总能谋来许多可有可无的钱。
毕业后不久,胃痛便开始了,医生说它再受不起生寒的食物。为了平衡心理,我将买冰淇淋的钱投资在朵米高档次的伙食。那年开春的时候,我发现朵米竟然肥了起来,毛发茸茸的愈显胖墩,但底气不足的那丝“喵呜”依旧不改,这很符合我的审美观。
周末照例是shopping,提款机前一查,不行了,我得想个办法,将这个数字减去一部分。巡视一周,蓝天白云,车水马龙,人的世界均匀得刚刚好。于是有了主意。
朵米同我一齐出现在猫界时,我明显地感觉到她的颤抖。我知道银行里的钱不可能塑造出理想中的猫界,但我能做的就这么多。服务小姐无很多热忱,黑猫服、白猫耳,有一条上下左右摇摆的尾巴,服装师设计得不错,就是我不喜欢她们的眼影太浓太闪的色泽,吧里边柔和的灯光里居然还能眩得我头晕。
忘了介绍,这是我减去数字换来的,猫界,一间酒吧。刻意地要求所有物品都具有猫的元素,包括心灵。我只是想,有一个角落可以停下来,让那些有猫的心灵在人的俗世里消停消停。或许刻意总不如随意,但我的钱,总得有个去处。
猫界如我所料,来往并不火红。我并不常来,朵米也不喜欢。她更喜欢呆在房子的某个角落安静地睡着,等着我找到并把她叫醒,然后发出一丝“喵呜”。
朵米似乎老了,我发现屋里脱落的发丝越发地多,我的、它的。
(四) 庄谐
本以为我会一直孤独,像这座空荡的别墅,像愈发显老的朵米。
那天下午本来没想去的。可是突然怀念起那杯酒,喝下去凉凉的像冰淇淋,实际却在暖着我脆弱的胃。那是吧里的招牌,还是我起的名字,猫食。没了冰淇淋,总得找到另外一些来替代,没了猫食的日子,我很难过活。去到的时候,居然发现猫界热闹了起来。我选了一个无人的角落,细细品着昂贵的猫食。想不明白,高消费、偏僻,怎么会这么兴旺?
累的时候我伏下头,忘了是多久,一双手从背后往前紧扣住我的腰。我挣扎,但没用,是一双男人的手,强健有力。然后是他的头,靠过来停在肩上。一时没了主意,我看到手中的猫食,正举起来,后面的男人却抖了一下,猛地放手。
“对不起!对不起!请相信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是……”
然后他抬头看到我。我不屑,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他停住话,直愣愣地呆着。这世界怪胎不少。不习惯被打扰,我径直走开。但居然还死缠,他拉住我的左臂,
“请先别走!我确实不是故意的,你听我……”
“没关系。可以走了吗?”
以为开口了就可以走的了,但他却锁紧了眉,仔细回忆的样子,没有要松开手的样子。怪胎就是怪胎。
“可以。但……”终于松开我的手,“你好。请问,你是不是文芽文小姐?”
着实吃了一惊,能清晰喊出我名字的,这个世界怕是数不来几个。我懒得一个一个去回忆,只是等待着,直觉跟我说这个怪胎会忙着解释。
果然如此。很简单,那怪胎就是我高薪聘请来照管猫界的庄谐,之前并没有照过面,只是通过一两次电话。出版社的人告诉说有这样一只鞋,还不错。
看来真的不错。仅凭电话,就能把我从这昏黄的角落里“挖”出来,说出名字;将这样一个酒吧经营得热热闹闹。照理说,他算是我的爪牙,我算是他的支柱,首次见面,应该来点润滑性话题。但完全哽住,三十秒之前,我的爪牙还紧紧地贴住我的背,想到这里,背上凉凉的开始泛汗。
之后的润滑性话题我记不住,除了那一句。我说得走了,他松了口气,嘴角有一点笑意。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了。为什么是‘猫界’,酿‘猫食’,猫这个猫那个。文小姐不只喜欢猫,长得就很像猫。”
我抬头看他。三十出头的样子,到此刻已全无尴尬,反而现出一些坏坏的端倪。想直接走开的,但不合适,才开了口。
“谢谢。走了。没事不用联系。”
没吃晚饭就爬上了床,肚子虚虚的睡不着。一呼一吸,一吸一呼,腰的部位紧绷绷,手放上去,猛地弹开,脸火辣辣的不好受。
一夜无眠,旁边朵米呼呼地睡着。
别那么多地联系我。
理由?
我习惯了孤独。
哈,真正的孤独不会因为我而失去。
出版社的人说至少得有一部手机,保证非无可奈何不打扰。但庄谐没有这样的保证。也许出版社的原因,我的手机上开始有庄谐的信息。想想都是上司,能理解。渐渐频繁起来,我觉着出些旁的味儿。
似乎我的直觉都挺准。那晚刚换上睡衣,松懒懒地坐在阳台吹风。真的更愿意做只猫,可以在这样的夜晚爬上屋顶,高高地俯视这所有。有门铃。太久没响,以至反应时间延长,想去开的时候已经停止。然后电话铃又响,接的时候听出是庄谐。
“你在?开门,有重要的事情。”
这个男人真不简单。如果说号码是出版社给的,那么地址呢?跟踪我?我找了保安,五分钟后如果还没回电话,就过来一趟。又搜了件外套裹住睡衣,打开门。
庄谐靠着门外的走廊站着,我闻到酒味。
“有事?”
“是。”
他走过来,拉起我的手就走。
“庄先生,这是做什么?有事直接说。要我去哪里也可以,但至少让我锁好门,我的猫走丢了你能负责吗?”
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一直以为自己已经丧失这种能力,但并非如此。开心的是,我的话也还有作用。庄协停下,快速地走回关上门,但很快又拉走了我。没想要喊,多年前那对男女离去的时候,我曾竭力向旁人呼救,却仅喊光这一世的依赖。
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但我知道始终逃不了,那就由着他吧。
被拉着上车、下车,然后被拉着来到一个小区,进了他的家。他用力关上门,迅速转过身来,推我倒在沙发,尔后凑近,无秩序地亲吻我的脸。男人的嘴唇热辣,有很浓的酒味。我的视线开始模糊。即将流泪的时候,努力睁大眼,会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再到清晰的过程。突然记起,曾有一个男孩这样说过,说时他笑脸灿烂,有如冬日的阳光。
男人的手开始剥我紧裹的大衣,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剧烈地颤抖。
也许是颤抖得过分了,对方手的动作僵硬起来,最终停止。
“为什么,不反抗?”
没回答,我别过脸,身体猛烈颤抖,两滴泪于是顺着脸颊淌下。
“对不起。我……”
“没关系。可以走了吗?”
这次是他没回答。沉默、沉默。终于他靠近,拉起我的手。彼此的手都失去力度,在彼此的心里颤抖。我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事,但我知道最糟糕的不过如此,那就由着他吧。
他带着我,开始攀爬。从他房间的小天梯,到大厦的阁楼顶。挑好一个安全的角落,然后靠着坐下。攀爬的感觉真好。在这样的夜晚躲得高高的,真的好。我尝试忽略庄谐的存在,办不到。至少,那股浓郁的酒味难以摆脱。
我以为会这样沉默过一晚,但没有。庄谐给我讲了她的故事。那个背影酷似我的女孩儿。
(五)洒
女孩儿叫洒,当然长得很美,展颜好比春风。
庄谐说,有洒这样的女孩儿陪在身边,幸福快乐唾手可得。一个孤儿如他,幸福快乐?何从定义?他曾以为,有洒,此世已足。
那时候还小。在我打工那家店所在的街上,洒在摆路边摊,卖的是花,偶尔有几只小猫。女孩儿美丽似花,娇弱似猫。无暇的笑靥为她招揽来兴隆的生意。累了倦了,很愿意在街上看到这样的笑颜,如沐春风。
冬季的凛冽,不减街头洒笑颜的剔透。那天,下班了往回走,看到洒一个劲往路中央跑。第一感觉就是危险,于是跑上前阻止了她。突然出现一个我,她显然被吓到,开不了口。应该是想多看几眼我的,视线却仍往路中心扯去。我看清楚了,那里有一只小猫,在车来车往中惊慌失措。
第一幕出演的不是英雄救美,而是打工仔救猫。
我以为递过去时会有感激的笑脸,但洒接过猫是立马跑开,追上了前面一对男女。
“等等!别看了,就是你们!既然买了,又怎能这么丢下?我的猫不卖给不负责的人。这是你们的钱!”
洒将钱塞过去,男女面面相觑,尴尬遮掩不住方爆发的愤怒,于他们而言,猫只是爱情的润色品。女的终于跺着脚走开,男的欲罢不能,举起手中的钱,往洒脸上丢去。是我救了她。我将她藏到我身后,健硕的体格吓走了不吃眼前亏的男人。洒后来告诉我,能这样一直藏我身后就好了。
那么,后来呢?
我喜欢跟洒在一起。她会煲很好喝的汤,然后笑眯眯地看着我喝光。她是那样喜欢笑,生活的苦累在她的笑容下也别具滋味。她乐观,以至于我常常忽略掉她也是一个孤儿,相似的经历,我不知道一个娇弱的女孩儿,哪里来一次次迎难而上的勇气。
有天,洒跑来店里找我,高兴地说她终于考上了,怀中抱着录取通知书。我反应不过来,洒,是什么时候开始准备报考大学的?她简单带过,是想随便考考,过了再给我一个惊喜。是这样?随便就考上。冰雪聪明坚定上进如她,会这样轻率?第一次察觉到距离,但我没说什么,只是恭喜和开心。
洒是个毫不含糊的女孩儿。上了大学的她可以继续大方地跟我呆一起,一如既往地给我煲汤,擦辛苦滴下的汗。她无暇的笑脸依旧,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不愿意去想的,可终于那天到来。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在她上到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洒脸上化着淡淡的彩妆,妖媚不失纯净,洒真的美。
她端给我汤,看我喝完。
“看你喝汤,好幸福。”
我笑,不管笑窝里的苦涩。我知道她很快要说什么,今天的洒没有笑容。
“谐,有个男孩儿,他说他喜欢我……谐,我爱你。可是,我不能。”
我说我明白。
但洒打断了我,她说我不明白。洒第一次在我面前掉了泪,哭着说她自小就这样,用心去过好每天,一天天地笑过来。可是,上了大学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一个世界。它跟她以前所知道的是那么不同。那里有很多奇妙的东西,她好奇又开心,同时,更多的是悲哀。
“谐,我不愿意,有朝一日,我的孩子也要跟我一样,打一出世就被那个世界排斥,还要大冬天的在街头卖花,迎着谁都是一副笑脸……”
那之后,洒没再找过我。她认定如果选择的是我,将得不到更重要的幸福。
最后一次见面,居然是我打工的店。洒满脸笑容,依着一男孩儿进来,怀中是一大束血红的玫瑰。路过僵直的我,她只是侧过脸,嘴角往上稍微提提。
才两个月。
“你,淡忘了吗?”
“我也不知道。我想忘记的。我不想计较,但骗不了自己。拼命工作,往上爬。文芽,毫无背景,三十二就能到这个位置,我呕了多少心血、踩了多少人,你能想象吗?想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但也只有我才知道这是在泄恨,证明给她看。我恨她。但正因为这样,才证明,我真的在意她。”
然后是一大块儿的停顿。彼时夜深得够沉,神经松松懒懒很适合这样的神侃。情节有点土,但庄谐讲得入情入致,我有些融化进去。我当不了安慰的好角色,许久的空白后,还是庄谐先开的口。
“很晚了,女人熬不得夜。你在我这边睡吧。保证不怎样你。”
(六)集合
其实,庄谐应该看开的,毁了一段变质的爱情,换来事业的成功,我觉得很值得。他依旧频繁地联系我。我的孤独排斥不了他,手机电话QQ地址,两年之后,包括心灵。
没山盟海誓,没情来爱去。庄谐说他分不清对我的感觉,我也没能分清。不过,这样倒好。
朵米!
找不到。我找不到朵米了。阳光透过窗帘射进我的眼睛,灼伤了里面的世界。疯狂地满屋子跑,朵米。朵米。
可是,不见了。朵米从不会这样考验我的神经。回想过去,也没什么大不妥。昨晚,还在电脑前陪我完成了《猫城》的最后一章。仅只前些天,她会花很多很多时间去睡,但饮食也无异样。
朵米毕竟很老了,走丢了吗?这样的城市,朵米孤独在外,能不害怕吗?我开始胡思乱想。不行,我需要一个人出主意。
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选择就是庄谐。通了,终于,有人接。
“庄谐,朵米不见了。”
“找庄谐?他这边有点事,接不了电话。”
“是猫界?”
“你知道猫界?”
“猫界怎么了?我是文芽。”
“文小姐!这,您快过来看看吧。庄谐跟一个顾客打起来了。”
赶到的时候,庄谐跟那个顾客已被带到警察局。
到警察局时,我的手脚居然抖了起来。我的直觉一向都很准的。朵米不见了,如果它要回来,我不会有这样难以调和的浮躁。
但事情没那么可怕。警察问了几个问题,说是交点钱,就可以保出去。松了口气,只是手脚依旧颤抖。见到庄谐了,他的脸有青有紫,怒气仍不止。
走吧,先回去。
刚走出警察局,我看到了钊,那个冬阳般的大男孩。早出落成大男人,冬季的阳光多了一味不羁与沧桑。想想都很久了,居然还能一眼就认出彼此。那时,我还死劲儿地执着于冰淇淋,钊也乐意给我买最爱的口味,然后滔滔不绝地讲一大堆,间或还暂停替我拭去滴下的冰淇淋水。
我由是以为事情真的不可怕。可我错了。钊,就是跟庄谐打架的顾客。
一团混乱,钊跟庄谐?为的是?我想不管吧。反正回去了,一切皆不在我的范围内。但又错了。刚准备走,洒出现了。果然国色天香,忍不住猜想她的笑靥,该多美。
洒的眼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阵,不久,却是刻意的。也是,我们真长得有几分相似。旧情人出现,旁边的庄谐用力地抖了一下。洒没理太多我们,走过去扶钊。
“等等。你不该给我解释一下,到底是怎样的吗?”钊摆脱了洒的搀扶,问她。
“有事情回去再说,不好吗?”洒泪眼盈盈,近似哀求。
“我想现在知道。”
这唱的是哪一出?世俗,我不屑。忍不住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
“洒,是这个人,强暴了你,让你有了身孕,对吗?”钊指着庄谐。我转过去看庄谐,他眼睛瞪得老大,怒火就要燃出眼眶来,直逼向洒。
“是这个人,让你觉得自己肮脏,不顾我的反对,坚持把孩子拿掉,不是吗?”钊压抑住的话升升降降,让人生畏。“这个人,我今天在酒吧里看到了,还忍不住打了他,但这个人,你说的这个混蛋,他说我被你骗了。是这样吗?”
洒低头不语,愤怒或是别的什么使得她气喘吁吁,我看到她额头上渗出大滴的汗。美人总是惹人怜的,就算是我,对着此时的洒也有不忍之心,一向疼人细致的钊,何至于此?但这世俗,与我无关,我只想无声离开。转身才走了几步,我听到庄谐的声音:
“孩子不是被他打掉,而是你故意拿掉的?!”
接下去是清脆的“啪”一声,然后庄谐赶上来,拉了我的手就走。
“庄谐,你这个混蛋!你以为这样就成功吗?妄想!文芽,我告诉你,他对你好,有居心的!”是洒愤怒的吼声,好不容易我听清楚内容。世俗,我不屑。但世俗这次,不允许我不屑。我回过头,洒捂着肿胀的左脸,两只血红的眼直盯着我,我怀疑,她在尝试用眼神袭击我。
“不是这样的……”庄谐扶正我的肩,面对着我一脸愧容。
“什么不是这样的,”洒跑过来,怒吼有如泼妇,“不是答应我的吗?才一个月,怎么又不是这样了?庄谐,怎么说,我的初夜给了你,怎么说,我还为你打过孩子。就那么不为我想了?不是说好,骗了这女人的钱,就一起远走高飞吗?”
“洒!”钊无奈的声音细微,刺得我心烦。
“文芽,是她勾引的我……”话还没说完,一巴掌贴上了庄谐的脸,原本已青紫,又新添加了红。
“勾引?这个女人就这么重要,你舍得这样诋毁我?庄谐,我也算看明白你了。”洒打完,又转过来看我,眼眸的杀意有增无减。
“洒?我认识你吗?”我心寒。
“不,你不认识我,你怎么可能认识我。但我知道你!我们过的是相反的日子。你在天,我在地。你要什么都有,我要什么却都要像牛一样苦干个黑天暗地,你知道冻死饿死是什么概念吗?我却是在这样的担忧中长大;你知道……”
“但是!洒,有钱的不只是我。”
“对!很对!你做梦也想不到,暗算你的,居然会是你的亲姐姐。”洒停下来恐怖地笑着,“文芽,我恨你!更恨你妈,她凭着钱和权抢走了我爸,我妈病死的那刻他也不出现。像你,这样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又怎可能知道这样的恨是怎样折磨人?我嫉妒你,拼命地嫉妒。凭什么你能大小姐一般,我要去摆路边摊?凭什么你可以大方地姓文,而我连一个像样的名字也没有?!”
爸、妈,好遥远的概念,都已反应不过来这组名词的功能。脑袋一片空白。突然记起我为什么要找庄谐,朵米,我的朵米不见了。我抬眼找到了庄谐,他走过来,揽我入怀。我的视线渐渐模糊,努力睁大眼,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再到清晰的过程,大二那年,钊曾这样说过。
我挣开庄谐的怀抱。
“洒,愿意要的话,他们留下来的,我都给你。”
“全给我?哄小孩?”洒突而展颜欢笑,真的美,有似春风。
我突然记起,其实之前见过,那年夏天,洒依偎着钊说要请我吃冰淇淋。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
(七)结局
确切地说,我并不知道故事的结局。
有些东西可有可无,我很轻易就选择放弃;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一不小心就丢失在回忆。所以,搬出别墅进驻另一个城市的我,孤独依旧,经常是写猫,偶尔日子停下来,就发呆着想象自己是自己故事中的某一只猫。
只是,某天路过报亭时,不经意看到头版新闻。“富女文洒自杀身亡,家产无遗赠捐猫协”。洒,无婚无子,那笔曾让我心烦的钱填补不了她的孤独,终于在爱猫死后自杀身亡,并将家产全部赠与护猫协会。
或许故事的后来,是以四个人的孤独告终。
想走的时候,我看到洒的照片旁,附带着她爱猫的图片。一色雪白的身躯仅剩额头一朵褐色的花,绽放如同天际善变的流云。
是,朵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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