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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我是幸福的(二)

时间:2009-03-16 13:18:54     作者:黄锦豪      浏览:17747   评论:0   

   静女孩  

那个时候,和顺高中的教学楼或者宿舍什么的,都很简陋。人们一听见和顺高中这个名字,就可以联想到什么是失败,什么是贫穷。在我们那个地方,学校的等级制度分的很清楚,至少在我们心目总是这样子的。读石门的就是天之骄子,读和顺高中的呢?将来或者都是些混混罢。但是,这一点,在我没有上大学后,我就知道,其实,这个世界并没有高低等之分,只有肯上进和不肯上进之分,还有的就是另外一个分别,就是有钱和没钱之分,世界本是如此残酷。  

而和顺高中的人呢,其实都有很多肯上进的。就拿陈毅,李丹来说吧,都是些热爱学习的人。但是,他们只不过因为这种或那种原因而来到这间不出息的学校。但是,他们却一直不肯认命,一直努力着为了将来,为了大学。在我那个的班里,有很多人其实已经早早的认识了。像老妖,恒那些早就认识的同学。那个是后话,高中的晚上,需要晚自修。而我,早早的就一个人来到了教室里面,看着空荡荡的教室,我感觉到了一丝安全的感觉,在我的心目中,我一直想一个人独处,然后,我才会觉得那样子才可以思考,为什么呢?因为在众人面前,我必须要装出一副乐观的样子,只有这样子的人,才能够融入众人。才能够把快乐传递给别人。但是,有谁知道,我的心里面真的在想什么呢?我好孤独。  

坐在教室最后的一角里面,趴在台面上,呆呆的看着眼前的那个黑板。黑洞洞的。  

“嗯,同学,在干什么呢?”一把女孩子的声音忽然传入我的耳朵中。我一怔,猛地抬头看着那个女孩子,原来,是那个叫静静的女孩子。  

“嗯,在想美女呢。”我一语惊人。我是故意这样子的。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看清楚我的内心,看到我的寂寞。我只是想把自己的无厘头搞笑散播到任何一个人身上。的确,我成功了。静笑了。我同时问道:“你呢,为什么这么早来呢?上课还有好长一段时间呢?”  

静静说:“你呢?你有为什么这么早来。难道只是为了想美女吗?”  

“嗯,我想一个人独处,好好的想一下美女。”  

“额,那么,看来,是我打扰了。”女孩一副想要走的样子。  

我接着道:“呵,被美女打扰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  

   

就是这样子,我们认识了彼此,但是,对于我来说,不见的是一件好事,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毕竟,那样子疼痛的三年,是很难说是好是坏的。  

这一次已经是我来到和顺高中的第二晚晚修了,第一晚认识了一个狠毒的班主任,第二晚认识却是认识了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我继续打开自己的拿一个本子,开始写小说了。《神域》,已经开始了第十篇章了,这一章,可欣将会死去。而任飞他呢,一个人孤独,孤独的离开,沉沦。为什么爱情会这样子呢?我不明白,任飞也不明白。倒是我深深的知道,现实中的可欣的离开是那么的狠,那么的无声无名。想着想着,我不禁留下了一滴眼泪。  

“嗯,你怎么流眼泪呢?”静走到林雨轩的桌子前,眼睁睁的看着林雨轩,吃惊问道。  

“额,你误会了,我其实是累了,我每次累了,打哈欠都会流眼泪。这只不过是生理反应罢了。”林雨轩还是那一张虚伪的脸容,他抬头看着静那不可思议的脸容。的确,这样子的解释是很勉强了点。所以,林雨轩故意搞笑的装了出来:“嗯,你不相信吗?我试一试给你看。”林雨轩居然真的深深的打了一个哈欠,但是,却没有眼泪流出来。  

“怎么没有?”静静伸手在我的眼睛下面摸了一摸,道。  

“嗯,也许不是由心的吧。哎,看来,打哈欠也要用心啊。下一次,一定要用心打一个哈欠给你看看,来证明我的推论。”  

“呵呵。”静静不禁被我逗人的话语给惹笑了。不禁捂住嘴巴笑了起来。  

“静静,你笑什么?”一个高大的女孩子走了过来,站在弱小的静身边,就像是一棵大树。她是静的初中同学,叫何晓仪,其实,如果不是因为我一直思念静静,这个不突出的人,我老早就应该忘了。我认为,她是静静很好的朋友同学。  

静静拉着何晓仪的手,介绍我说:“他好搞笑哦。”其实,我不习惯被别人这样子介绍,毕竟,我希望女孩子说我很帅,而不是好搞笑,所以,我为了现实我自己的帅,还是老招牌动作,头发甩甩。  

何晓仪看着我说:“哦,原来是你。今天早上军训的时候跟教官顶嘴的就是你。我认得你。”  

“哦。”我笑了笑,道:“想不到,我是这么出名的。”其实,我想不到的有很多的事情,就好像是我想不到布什一上台就会打伊拉克的事情一样。  

我们三人有谈有笑,好不快乐。其实,年轻就应该在那样子快乐的时光笑着过去。  

   

很简单的,那些人,那些事,三年的痛苦就是在那些所谓快乐的折磨中度过的。到后来,我才真正明白,自己认识静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此时此刻的我,却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很快的,三天军训很快的就过去了。我经过这三天的军训,更意识到所谓的教育,本来就是任务。为什么要军训呢?表面上说的好,是为了培养学生的什么的吃苦耐劳的品质,依我看,单单是学校饭堂的那些饭菜就让我们十分的吃苦了,不但是吃苦,而且是吃脏。更且,很贵!  

军训最后一天,有什么演练的。说是操步什么的,还不是正步走,齐步走那些废材。向左转,向右转。对于这段历史,我对之只有一个字“无”。无是中国禅境的最高境界,大道无形,大武无招,大富无钱。而我对之的解释是无聊!  

教官走的时候,众人都很热情的对着那些卡车挥手,其实,我知道,同学们是真的开心呀,毕竟,魔鬼走了,人类难道不应该开心吗?所以,作为一位人类,我同时开心的向教官们竖起了中指!然后狠狠的吐了一口痰。  

静静在他的身边,看着我那样子狂傲的样子。不禁捂着嘴巴“嗤嗤”的笑了起来。然而,周边的某些男同学看着,却嗤之以鼻:“这小子,干什么,惹女孩子的注意吗?”  

我既没有想到他这样子的行为会在同学们之中引起这么大的感受,我只是想按自己的方式去做任何事,按自己的方式去活着,不要再在乎别人的感受。但是,事实却不是这样子的,一个人,不可能脱离社会生存着,这就是我的痛苦之源。  

   

   

开学三天,正式的教学渐渐开始。我开始真正的表演了,我觉着,自己真正的搞怪应该开始了。于是,不一样的林雨轩开始渐露头角。其实,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有计划的,像后来认识静,然后认识露琳,再然后认识敏桃,所有所有的就都有计划的。其实,这样子做人很难受,因为,林雨轩一直把自己当作命运的操纵者,自从初三结束后,他就一直不愿意被命运所阻碍。那样子的人生是悲哀的,然而,即便当命运的主宰,只要你是林雨轩,你的命运就是悲哀。  

哪一个晚上,我暗暗的对着自己说:游戏人间。  

但是,我却并不是游龙。  

第一堂音乐课,是一个叫做李梅的老师教的。李梅,我直到加入到学生会两年之后才明白,那样子的人,本身就是着腐朽教育制度的捍卫者,他们只是这沉甸甸下银锭子下被压死的灵魂。而我自己呢?就是那样子被死魂灵抛弃的那么可怜的一个。但是,在那一堂音乐课上面,我却表现得尤为出息。为什么呢?因为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真正明白,什么是拍马屁,当我真正认识到这样子的时候,我就不愿在这样上这样子虚伪的老师的课,我鄙视他。  

那一天,腐朽的教育制度受教者,居然第一堂就来了一次所谓的测验,说是要好好的了解学生的音乐水平。其实,我一直觉得不需要开这些音乐,什么的废课。学生,这些课程,从小学就一直开到现在,但是,又有什么效果呢?只不过是浪费时间,如果说是为了提高学生艺术情操的,那就是废话,这样子的美术,体育,音乐课的,其实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这样子开了,然而,一直到高中,这样子的课程都在继续着,算起来,我们学这些音乐课也都有整整十年了,即便不是每天在上,但是,一个星期至少有两节课吧。这样子算起来,一个月就有八节课,一年除了国庆假期,寒假暑假等等,大约有七个月在上课,那么,每一年就有五十六节音乐课,十年呢?五百六十节音乐课,再加上什么美术课,体育课什么的,哼,我想,要突破一千大关了吧。看着二千的大关前进。然而,我们学到了什么,学到上课睡觉,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呢?我想到。  

然而,我却不敢大声呼喊,因为,即便我呼喊了,人家也会当我是傻子。毕竟,那样子的权威,一般人,是不敢挑战的。挑战的,说真的,真的是傻子。  

其实,我还应该还记得,那一天的音乐课,好像是测试要求每个同学都上讲台上面来唱了一首歌,我当时那个班里面的人物,都是天才!怎么说呢?有的人居然唱了小叮当,这样子比小学生还要弱智的歌,而有的哥们则更有才了。他们唱的是什么呢?居然唱那些足足有一两个小时的劲金歌曲。要不是老师后来按铃了,恐怕,到现在,我还在上那堂音乐课呢。不过,我林雨轩到现在还记得,当时我唱的那一首歌是什么,自己改编的飞儿乐团的那首《千年之恋》,后来被我改编为《千年孬头》的那首歌,的确是让所有的同学开怀大笑,也的确让我自己在这儿三年打拼落了一点点的基础。  

其实,我所谓的的特别,所谓的性格,是在这么一首歌开始的。千年孬头!一年之后,老是会有一个学生会的女孩子叫我“孬头”。我呢?很无奈,既然逃不了了,还干脆这样说吧:错!我不是孬头,而是千年孬头。  

那个女孩子说:“嗯,孬头,还是千年的呢!  

那年,那节音乐课之后,静静走了过来,对我说:“嗯,我觉得你好特别。为什么要说自己是孬头呢?”  

我拧转头,看了看静静,我个子不高,看着静静这个女孩子,居然要有一些仰头的感觉。我看着静静,虽然不熟悉,但是,却可以感到一点点的关心感,我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我说:“错,我不是孬头,而是千年孬头。”  

“千年,你做了几天的人?”静静打趣道。  

“我有一千岁了。我总是想要死,但是,却始终死不了,你说,啊,我多么的无奈啊。”我虽然是以一种打趣的语气说这句话,但是,我哀伤的眼神却彻底出卖了自己。  

然而,彼此竟然不熟悉,所以,静静也只是呵呵的笑了。  

   

   

那年的初秋,静静失恋了,这,也许是她的初恋吧。小女孩,我觉得,现在的女孩子可是真的越来越成熟了。不仅谈恋爱,而且还不止一次,而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直这么惧怕爱情的原因了,因为他只知道,除了那一个叫做可欣的女孩子外,这个世界就没有单纯的女孩了。也许,我是要踏上一条遁入空门,孤独终老的路途吧。  

我班上有一个叫做杨赐的人,说来也奇怪,他的大哥居然就是那个学生会主席,杨智。而那天,我刚请了个假出去喝完酒回来,居然看见了杨赐与静静坐在了一起,而且有说有笑,我,林雨轩将右手弄成一把枪的样子,指着他们两个,默默的说:“他们,会谈恋爱的。”  

我从来没有说错过。  

上课铃响了。那些下课一条龙,上课一条虫的同学们,都很快的回到自己的位子上面。整个班的人,都静静的。没有说话,其实,不是因为他们真的不想说话而是因为,这一堂课是语文课,即使班主任何婉。大家都想要给班主任来一个很好的印象,所以,都没有做出什么事情。倒是我呢,拿出一部MP3,用耳塞塞住耳朵,听着歌,还不是的摇头。  

在班主任进来的时候,大家都站了起来,都高中了,还是小学的那一套:“老师好!”  

我记得,那一堂课却没有站起来,我向来把自己标榜为一个敢于挑战权威的学生,所以我听着歌,口里却在呢喃着:“好个屁!”然而,我却坐在班里面的最前面的第一位。听着MP3唱着歌的学生,的确是引起了班主任的注意。当班主任看着我的时候,我才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霎一声站了起来。装出一副惊讶的表情,道:“额,上课了吗?”  

全班哄堂大笑。而那个姓何的呢,也在这一刻看到了我的不同之处,因为,她做了这么多年的老师,十分清楚作为一个学生,即便怎么的不想要读书,然而,上课的时候也不会真的是不知道的。毕竟,虽然迟早是要睡觉,但是,也要看清楚到底是那个老师,上什么课才会睡觉。那么,什么样子的老师,什么样子的课是不能睡的呢?在男学生的眼里,恶毒的老师课堂是不能睡的,漂亮的女老师是不能够睡得。班主任的课也是不能睡的,因为,自己能不能够毕业的生杀大权可是掌握在他手里呢?所以,何婉芬并不相信,自己集恶毒,漂亮,班主任一身,还有学生敢在自己课堂上干什么?这,她打死也不会相信。  

所以,这只是他觉得我特别的原因。  

姓何的上的课是语文课,对于语文,我一直不同意现在的教材。因为,那样子的课文,用了好几辈子都是什么范仲淹,鲁迅,巴金的。一点也没有创新,学生几乎不用翻开课本,就大约猜到了里面的内容是什么了。总不能是《诛仙》第三章吧。  

但是,这一节课,姓何的却没有一开始就将语文课,她只是把这一节课当作了班会课,居然选起了班干。对于林雨轩来说,他向来不是什么当班干的份。所以,继续带上了耳塞,听着自己的音乐,然而,自己停止了思考,这并不代表所有人,整个世界都停止了。  

选举班干的行为正在进行着。而林雨轩,也开始欣赏眼前的那些人了。那些想着女人的男孩,那些想着男人女孩,还有那些什么都不想的人。  

姓何的站在讲台上,一副老师的口吻,道:“今天,语文课就想不上了,谈谈我们对高中的感受吧。”  

我旁边的一个男孩子,很不高兴的伏在桌子上,冷冷的说了一句:“和顺高中,有什么话可说。”  

我蔑视的笑了一笑,心里面想:又是一个有抱负却是没有实现自己目标的人。其实,这个世界又何止他没有实现自己的的目标而觉得伤心呢?我也算是一个。而我的目标呢?是什么?我还记得自己曾在小学的那个时候,曾经说过这么一个愿望,当老师问他,你长大后想要干什么?我说过,我要当银行行长。但是问到原因呢?稚嫩的他这样子说,不愁没钱用。但是,现在,我还是没有当上银行行长。所以,我还是很失落的。  

很难想象的,都十七八岁的人了,居然说得还是当年小学生时代的那种。  

也许是因为刚才我过于搞怪的行为让那个姓何的注意到我吧,所以,即便她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但是还是依然以那样子的口吻对我道:“那个同学,站起来谈一谈。”  

我从来也不会对陌生的人客气,于是就那样子站起来,看着姓何的,道:“高中生活吗?嗯,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然的就好像一睁开眼睛就在上高中了,然后,一闭上眼睛,就好像是已经高中毕业了。”  

“嗯?”何婉元显然不明白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而大家呢?也觉得这个小子说得话,实在是太过于充满哲理了。其实,在所有人在猜测其中玄虚,我呢,却知道这只是我忽然想不出自己到底应该说什么?所以才瞎掰的。  

但是,姓何的却似乎不想让我休息,装着很懂的样子。接着问:“嗯,这位同学,你说的很有哲理,能够解释一下吗?”  

“嗯?”我似乎想不到自己瞎掰的东西在老师的脑子中居然会这么有哲理。所以,吃了一惊,但是,我一向有自己的做事的准则,就是将错就错,既然瞎掰了,就瞎掰到底。于是,我也好像老师一般装出一副很高深的样子,道:“既然我们都上了这间学校,自然酸甜苦辣,种种感觉都会存在,因为我们是人。但是,我们毕竟经历了,我们毕竟还是年轻人,不要“为赋新词强说愁”。所以,我们应该定下心来,好好的过这些日子,好好的吃我们和顺高中不太可口的饭菜,好好的爱着我们和顺高中不太漂亮,不太英俊的男女同学。因为,这就是生活,生活既然这样子,我们又何必要强求这些东西呢?也许,我们明天以后,只是眨眨眼,那么,我们的三年就会过去了。”  

“嗯?”何婉元闷哼了一声,却真的不明白其实到底我到底在说什么。也许,她是明白了我在瞎掰了吧。  

然而,我座位后的那些我现在已经忘记了到底是谁的当时的家伙加上死党,却俏皮的向着我眨眼睛。  

“嗯?”我不明白。小声问:“什么回事?”  

其中一个长的黑黑实实的叫做南词锋的家伙道:“怎么我怎样子眨眼睛,怎么还不可以毕业啊。”南词锋我已经不记得是谁了,因为那个时候我觉得他的名字很帅,所以就记了下来了。  

我无奈的向南词锋竖起了拇指,道:“兄弟,太有才了。我一眨眼,就已经过了千年了。所以,现在,我是千年孬头。”  

“哈哈哈!”大家不禁被我自我诋毁的话语给逗乐了,于是,课堂上又充满了笑声。  

其实,我对这样子能够带给大众欢笑的生活也真挺怀念。  

   

在我的心中,年轻的林雨轩就是这个样子,喜欢笑声,喜欢自己能够带给别人笑声。但是,有时候,为了给别人带来笑声,即便是诋毁自己也丝毫不惧。因为,自己诋毁自己总比别人来诋毁自己要好吧。我有着这样子的哲学,因为,我害怕,害怕自己的弱点会被人家抓住,然后用那样子的的语言来诋毁自己,那样子,我是没有话说的,因为,我本来就是那么一个自卑的人,绝对自卑是什么呢?就是将自己的弱点完全暴露给对手,自己奚落自己,自己让自己没有面子。因为,只有那样子,他才可以找回做人的尊严。他才可以保护自己。  

   

   

没有人的夜。没有人的太空。我跟那个从初中一起玩到高中的同学卫国坐在饭堂二楼的阳台上。看着漫天黑云。黑云其实没有什么好看,但是我们还是看着天空,因为,除了天空,我觉得,其他没有什么好看。  

那时候,因为我们高中的简陋,所以,我们这些一二班的某些新生都被安排到饭堂上面的那些原来让电工,让校警住的那些小宿舍上面居住着。所以,每到夏天的这些闷热的日子。大家都将草席拿出来扩大的大阳台,把草席摊在水泥天台上,看着天空的繁星,然后,再那些饼干,家庭装的大可乐或者是雪碧,失恋的日子,就是啤酒。就这样子,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睡在草席上,边吃边笑。有的比较夸张的呢?居然还在家里带来了一些灯具,还有的就是一副麻将以及麻将台。左边斗地主,右边打麻将。就这样子,睡到天亮。  

我还记得那一晚,我跟卫国两个人坐在草席上,那个时候,天空黑黑的,堆满了云,那一晚,我正在宿舍里面睡得正欢,还在做着一个美梦,我梦见了自己拉着美女的手,跟美女互相凝视着。正要狠狠的吻住美女的嘴唇时,卫国出现在我的眼前。只见卫国用小手电照着我的脸,着实把昏睡中的我吓了一大跳。毕竟,美人生须是很可怕的。  

那一晚,卫国告诉我,他失恋了,那一天,至于是他被人家甩了还是他甩了人家,至于这一层,我就不明白了。我只明白,他失恋了。卫国在那一晚,硬是拉着我睡在了天台上,那一天,卫国服务很周到,早就准备了一些花生。  

我如果是平时看到这些东西的话,我想,我大概是会发疯的,但是,这一晚,我却笑不起来,而且,还差一点哭了。因为,看卫国的气势,他是要跟我说通宵了。我看着眼前的这些东西,忽然装得很痛的样子,捂着头,道:“额,我不行了,我要晕了。”  

卫国嘻嘻笑道:“别装了,有这个你可能就不会睡了吧。”卫国伸手拉开了草席上面的一转床单。  

   我一看,就立即的坐下在草席上面,打开了其中的一瓶啤酒。狠狠的往口里灌了两口酒。道:“兄弟,有什么事情,尽管说。”我口上虽然还在说着,但是,眼睛却一直看着草席上的啤酒。  

  卫国摇摇头,叹了一口气道:“哎,真的是一物降一物啊。想不到,这个疯子,老师降不了,校长降不了,长辈降不了,却被几枝珠江啤酒给搞掂了。哎,真的是世事弄人啊。”  

     

   

   也许是喝了酒的关系吧,大家都很快的进入了正题,原来,卫国这么晚把我从美梦中拉起床的原因是因为卫国这个小子又失恋了。  

   当卫国这样子对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只是很疑惑的看着卫国老半天,毕竟,卫国失恋是经常的事情,基本上每个星期都会有一次,直到卫国问了一句:“怎么,我脸上有邋遢东西吗?”我才恍然大悟,道:“这个真的是你啊。”  

   卫国更疑惑了,问我说:“怎么不是我?”  

   我觉得,我是应该继续继续喝着自己手中的啤酒。而且还应该边喝边说:“你这小子,一年都不知道失恋多少次了啦。不是你甩人就是人家甩你,你小子用的下这么重得血本,买这些啤酒跟花生来跟我谈心吗?我还以为,你这小子搞大了别人家女孩子的肚子,不知道怎么办。找我想法子呢?”  

卫国一下子拿走了我手上的啤酒瓶,忽然很认真的道:“连你也觉得我是那样子的人?”  

我还以为卫国在开玩笑,所以,只是很随便的说:“别问我,明天去问问街口扫街的那个老婆婆吧。是他告诉我的,她说,你很花心,她说,你不是人,哈哈。”我从卫国的手里抢过啤酒,继续喝了一口。其实,在我的心中,这个卫国啊,向来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所以,对于他失恋的事情,我倒是不怎么在乎,因为,虽然我们是朋友,但是,我们对于感情的观念,却是很不相同的,我是个对爱情非常执着的人,而他是不在乎的人。所以,我只能够那样子说话。  

卫国整个人却忽然像三年没有浇水的鲜花般,谢了下来。自言自语道:“难怪,她这样子说我。”于是,卫国伸手就抢过了我手里的啤酒瓶,猛地喝了一口。而且,是一口气把剩下的半瓶啤酒全喝光。比素有“酒鬼”之称的我喝得还要凶。  

我一看呢,就知道了不对劲,根据我三年的喝酒经验来看,只有真正伤心的人才会这样子喝酒。品酒的人,自然不会品啤酒,因为无聊喝酒的人,也自然不会像他喝得那么的凶。而至于像我自己这样子的酒鬼呢?是没有了酒就不行的。所以,自然也不会让那些啤酒那么浪费的顺着嘴巴流到地面。所以,我可以做出判断,他是真的伤心。  

我再次将卫国手上的那瓶啤酒抢了过来,自己狠狠的把剩下的一点点啤酒喝进肚子里面,毕竟,我还是很不愿意让那些无辜的啤酒就这样子被糟蹋了的。所以,我喝了酒,接着说:“年轻人,喝这么多酒干什么。只不过是失恋罢了,没什么大不了。”  

卫国不怎么能喝,所以,尽管只是喝了一般瓶啤酒,却也已经有了丝毫的上脑,眼眶红红的。看着我。有些胡言乱语,“轩,你知道吗?她居然说我这个人丝毫都不懂爱情。她居然比我先一步,先甩了我。”  

我看着卫国那伤心的神情啊,忽然的,我也变得好正经,正儿八经说:“说真的,如果我是女孩子,还真的是不敢选择你。我不是在奚落你,而是,我觉得,有些事情,你做得太过于放荡了。”  

卫国看着我,是乎有点儿恼怒,但是,他却没有说话,因为,事实上是自己从初中到现在,这些年来,一直对感情不怎么认真。说真的,你现在让卫国说出他初二时初恋时候的那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我想,他也只能是摇摇头。  

卫国初三到高一这段时间泡妞是泡得最为疯狂的。一般两个星期换一次,如果快一点的,一个星期两个一起上。一直以来,都是他甩女孩的,而现在,他居然被女孩子回甩,看来,真的是报应啊。这次,还被甩的那么惨,看来,真的应了一句老百姓的老话,飞得多高。跌得多痛!  

我接着说:“现在的人,看感情比垃圾要珍贵一点点,特别是爱情。”  

卫国看着我,说:“你懂什么是爱情!我都恋爱了几十次了,还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在爱什么,什么是爱,你懂?”  

我呢,同样以挑衅的眼神看着卫国,道:“小子,别看小我。我熟读中外爱情长篇名著,短篇不名著,我崇拜柏拉图式的爱情,我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爱情理论,我会不明白到底什么是爱情?”  

卫国张大了嘴巴,看着林雨轩,道:“那你跟我说说看,在柏拉图的爱情理论中,我是什么人?”  

我开了另一瓶酒,故弄玄虚的喝了几口,然后才说:“柏拉图说,你是贱人!”  

“小子,你找揍啊。”卫国一副凶神恶煞的死样,捏紧拳头,看着我。  

我呢?不慌不忙。拿开了卫国的拳头,缓缓说道:“年轻人,别那么冲动,连避孕套也还没记得戴,就想冲击呢?还是先好好的听我说吧。”  

“好,那你说!”  

我点点头,原本想要长篇大论的,但是,一眼看见自己的手表上面的时间,想到明天还要上课,所以,忽然转了口风。但是依然是一副高深莫测的神情,道:“柏拉图为什么说你是贱人呢?其实是他老是亚里士多德告诉他的。他说你上厠所不洗手,吃饭时候跑去拉屎,拉屎的时候却在吃饭。所以亚里士多德告诉柏拉图说,你很贱格,嗯不,应该是卫国很贱格。”  

我说得头头是道,而卫国呢,居然也跟着点起了头,等到了我说完后。卫国一双大手紧紧握住我的脖子道:“我捏死你。捏死你这个家伙。”  

虽然样子很凶狠,但是,却没有真正的用力,只是在那儿装模作样。我虽然被捏着脖颈,但是,还是在百忙之中拿起酒瓶,喝了几口酒。卫国一看,很无奈的软了下来,指着我说:“你这小子,喝少半口不会死啊。”  

我很认真的点点头,道:“会死的,会死的。”  

卫国说:“我很好奇,你是什么时候染上啤酒的。我记得,初三的时候你不是这个样子的呀,莫非受了什么刺激?”  

我说:“好好的管好你鸟事,我天生的酒鬼一个。喝酒,本来就是人类的天性,不喝酒的才是压抑天性呢。”  

“好!说的好。既然这样子,我们压抑自己的天性干什么,今晚我就冲上去女生宿舍。大干一番。”  

我一听,不禁楞楞的看着卫国摩拳擦掌的认真劲,喃喃的说了一句,道:“果然够贱。”  

其实,如果问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喝酒,其实,我也是不记得的,也许是初三的时候被同桌的那个女孩子灌了一大瓶九江双精,然后就爱上了喝酒吧,也许是因为某个傍晚,忽然觉得很空虚,就买了酒,然后就染上了酒瘾吧,我已经不记得了。  

   

半夜两点的时候,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已经醉得不成样子。两个人从天空上面到底有没有不穿衣服的女神,一直谈到美国大选,奥巴马是否能够战胜对手,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还有的就是班上的一些美女同学。但是,到最后,还是转回到主题上面。到底我们的爱情应该怎样发展。我记得我说:我不需要爱情,唯独需要女人。当完成了自己搞完一百个女人的目标后,我就会出家。当和尚。  

而卫国呢?他说:他需要爱情,需要女人,特别是美女。  

两个傻瓜,脸红红的忽然像一匹深夜里吼叫的狼一样。对月长号:我要女人!  

一只拖鞋就在这个时候从宿舍里面飞了出来,伴随着这样子的声音:浦你阿母!还让不让人睡了。  

两个人那一晚整晚躺在天台上,看了整晚的乌云,然后,也许是睡了,也许没有睡,但是,我清楚的记得,第二天一早起来,床单是湿的。林雨轩以舌头舔了一舔,发现那并不是尿,也不是酒,而自己跟卫国的裤裆也没有湿。咸咸的味道,看来,是眼泪。  

我看着熟睡的卫国,脸上还有着眼泪还没有干的泪痕。脸上露出一抹很无奈的笑容。然后。狠狠的伸了卫国一脚,骂道:“还不快起床。他妈的月亮都照你屁股啦。”  

   

   

   

其实,我一直没敢向任何人透露出我的心事,我的那些难忘而又令我痛心的往事。即便在喝醉酒的时候,我的戒心一直都存在着,我多么羡慕自己能够像卫国一样,只是喝一次酒就解决了所有的事情啊,可是,我不行,如果说我可以靠喝酒就能够忘记很多事情的话,那么,我想,我现在所喝下的酒已经足可以让我忘记了自己到底是谁了。  

我想起了自己在刚过去的那个暑假里面所遇到的那个女孩子了。那个女孩子,就像是梦一样,忽然出现在我生活中,又忽然的消失在我的视野里。难道,真的没有永恒的东西。  

   

   

那年的在和顺高中度过的夏天。在那个星期五。放假了。我拿着书包。走在学校通往集市的那条一直沿着金溪河的河堤蔓延的公路上。看着街上来来去去的摩托车。在我住着的那个小镇里,虽然会有汽车,虽然会有商场,但是,却没有麦当劳,没有肯德基,没有其他什么象征着城市的东西。  

我最讨厌这种感觉了。讨厌这种发达了一半,另一半却又不怎么发达的小城镇。我讨厌,街上很拥挤,密密麻麻的汽车,却没有一部是宝马,保时捷。林雨轩觉得无聊啊,人生怎么能够这样子无聊!  

于是,星期五晚,我决定今晚不回家。干脆一个人无聊透顶!那一晚,我这个家伙打算前半晚喝酒度过,后半晚在网吧度过,原本我是想试一下当一下午夜牛郎的感觉,但是,可惜的是,他没自身的资本,同样也没有钱,而刚好网吧通宵一晚只不过是十块钱,便宜又能够消磨时间,所以,我就这样子去过一个人的生活哦。  

在我的脑子中,还记得那一天,那一天,我在万福城商场一个人用九块钱卖了三瓶铝罐装的蓝带啤酒,然后走过和顺大桥,在对面金溪市场上找了一家小吃店,点了一个蛋炒饭。然后,从五点一直坐到七点。直到太阳下山,天开始渐渐的暗了下来。才终于离开了那间小吃店。左手提着三瓶铝罐蓝带啤酒,右手拿着书包。用眼睛,看着渐渐西下的太阳。我向临江的那个镇政府广场上走去,西斜的夕阳把我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忽然之间,矮矮的我看起来非常高大。  

我说,我很喜欢夕阳,因为,夕阳让我忽然的没有了自卑感。虽然夕阳落下,那种感觉还是会照样回来,但是,毕竟曾经拥有过了。  

天还很亮,广场上的人,忽然聚满了很多的人。他们都是附近小区的居民,吃完晚饭了,无聊的就下来散散步。而林雨轩呢?一个人迎着夕阳睡在广场上靠近江面的那段堤坝边。夕阳,忽然被把他的脸映照得很红很红。  

我虽然好像是睡了,但是,我的心,还在看,看着身边慵懒的走过散步者。我多么希望这是将来我流浪某个城市时所经历的事情啊。我真的很希望将来的某一天,自己可以这样子睡在陌生的城市街道上。心却在看,看着身边的那些匆匆过客,那些为了钱,为了生活而忙忙碌碌的世俗的家伙。  

我说过,我是要去流浪的,我是要死在异乡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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