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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我是幸福的(十)

时间:2009-03-20 20:47:59     作者:黄锦豪      浏览:17750   评论:0   

     天堂路  

他妈的时光过了又过。而我一天一天老了。我真不知道,林雨轩这个人,十八岁不到,为什么老是很有像那些老头才会有的觉得老的感觉。说林雨轩这人怪吧,也就真的是。  

这天,我在宿舍里面,拿着那一次安在丢下的锋利的小刀,仔细看着。旁边的那个同学有一个苹果,那几个舍友看罢,老是觉得什么都应该平分的共产主义者。就嚷嚷着要分开每个人一份。但是,那个苹果持有者说,没有刀子,刚好宿舍的其他人都没有,刚好看见在我的手上的那一把小刀,于是就这样子借来了把苹果切开。一个宿舍八个人,一个苹果被分成了八份。简直就是塞牙缝也不够,但是,我们每个人却好像都这么开心。  

这就是读书时候的好处,不在乎物质的多少,只在乎分享过程之中的欢乐,这就是为什么那些离开了校园之后的人都十分留恋校园生活的原因了。因为,分享,是快乐的。除了分享,一味的施与,一味的受取,都是不幸福的。  

宿舍里面一个被我称作是屁王的同学边吃苹果,边打趣道:“我觉着,这个苹果吃起来老是有一种血液的味道。你猜,是不是凉粉仔她把人分尸之后,弄成个苹果的样子,然后让我们吃了吧。”他是个怪人。然而,这宿舍,全部都是怪人。  

前面我已经说过了,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有一定的意义。绰号也一样。屁王这个绰号,并不是说他拍马屁很厉害似的,而是只是因为他睡在上床,然后没次爬上床上的时候,老是喜欢放屁,这样子的行为,最后样成了习惯,于是,大家就送了一个屁王的称号给他,而凉粉仔呢?听说他的爷爷是卖凉粉的,爸爸是做凉粉的,而他呢?是吃凉粉长大的。自然,被人叫做凉粉仔就自然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了。其实,现在已经很多人不叫他凉粉仔,而是开始简略的称呼他为粉仔,这人啊,就是喜欢偷懒,真害怕有一天,一见到他就叫做仔呢?  

那个粉仔干脆打趣道:“是啊,这是用屁王的屁股肉做的苹果,吃了大家就都吃了屁王的屁呢。不信吧,那就干脆闻一闻苹果里面是不是有屁王的味道呢。”  

而屁王也真的是忒厉害,硬是给大家弄了一个屁出来。而我耳朵里面听着,差一点那些苹果呕吐了出来。不是因为屁王,而是因为他对那把刀子的推测。安在回来的时候,就是浑身都是血迹的。安在是不是刚刚杀完猪呢?  

   

      

“嘿,听说了吗?你们班那个叫做静静的已经有半个月没有回来上学了。”说话的是陈小锋,大家都叫他小峰,他好像除了小峰这个绰号就没有其他名字了。但是,别看他带着一副眼睛,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样子,然而,一句话,却让我差一点儿整个弹了起来。  

其实,我当然知道静静已经半个月没有回来上学了。我每天都有留意静静的座位,但是,每天那个座位都是空的。我也不好向美仪她们打听,毕竟,我们是有过去的。我不好意思打听。问老师吗?更傻了。所以,那些时候,我只能够每天留意。然后每天等待。毕竟,我跟静静是没有关系的,所以,更加没有关心她的理由。  

然而,我忍不住了。所以,我装作打趣的声音打探道:“你说,她是不是跟男朋友出走了。然后去做了大少奶奶,不会来上课了。”  

“嘿,小子你也忒好的想象力。不过,听兄弟一句话,你的嘴巴,也别这么损了。说不定,人家真的有什么事情呢?”  

我没有说话,我只不过是想要将学校里面流传的我喜欢静静这样子的话完全熄灭。就像是粉笔字一阳子抹去。于是,我不出声了。只是听着他们谈论关于静静的过去。这儿有的人,跟静静是同一间小学的,在他们的口中,我知道了很多关于静静的小时候的故事。不过,全部都是她九岁之后插班之后的事情。  

我总算找出来我跟她的相同之处了,我们都是插班生。只不过,我插的是一年级,而她插的,是三年级罢了。她的出现,就像是个谜一样。忽然的,就出现在这个地方,然后就这样子糊糊涂涂的生活了九年。然后,今天,跟我就读同一间学校。  

生活总是相似的,这是我所想的。但是,我听到的,却不是我所需要的。  

   

06年的一天,是我们期末考前最后的一个假期。下个星期就不放假了。直接考试,期末考之后放大假。所以,这个星期,我就要好好的玩玩了。我原本想要再次到那个广场捉奸的,但是,忽然没有了兴趣。上网吧,也觉得累了。也只好无聊的在购物广场一个人转着,从天亮转到天黑。  

然而,我却看见了一件说也不信的样子。我竟然看到了安在那个家伙右手拉着静静的左手,一同从万福城购物商场里面走出来。而静静的头,紧紧的埃在安在的肩膀上,显得是如何的亲密。我原本是想着过去打个招呼的,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心里面一空,就停在了原地,看着他们从我的面前走过。他们没有看到我。也许吧。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心空。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孩童把玩着原来属于自己的玩具,然后,忽然有一天,只能够眼睁睁的看着别人的孩子玩自己的玩具,而自己却不能作出任何的反抗,因为,那玩具,已经是别人的了。  

我知道,我不应该把静静当作是玩具,但是,我确实感受到了后悔。  

所以,那个星期,我没有继续留在那个小镇里面,而是搭车回到了林家屯。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好黑了。老爸刚刚从地里面回来,身上沾满着泥泞。我没有理会他,而是一个人躲在放里面,继续写我的小说。《神域》已经写到第三十章了,任飞告别了深蓝星球,跟蓝枫一起通过传送阵来到了神域。这个地方是个古老的地方,任飞怎么也想不到,他将会在这个地方经历什么事情。而蓝枫,也不知道。  

“在吗?”不知道是谁,敲响了我的房门。我应了一声,“进来。”  

但是,我知道,这声“进来”应错了。进来的那个人,是那个叫做林浩雨的年轻的六叔。他跟我说,他明天就要离开了,也许,这一辈子都不会回来。他说那个一辈子的时候,咬字特别清晰。一辈子,对于我来说,还是个漫长的数字。我很疑惑,倒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六叔要忽然跟我说这样子的话。离开就离开吧,他要道别的人,不是我,而应该是他的老爸,那个叫做林前线的老头。或者是他的那几个兄弟。  

第二天的时候,林浩雨果真的是又走了。他回来,竟然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就这样子回来了,就又离开了。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再次回来。林浩雨走的那一天,林前线的老风湿又犯了。痛不欲生。我看着,就觉得,这个人嘛,老了就没有什么用了,只剩下令人可悲的躯壳,还不如早点死掉。但是,事实上,有谁能够真的那么坦然死掉呢?  

其实,我所说的话,确实是说出了林前线那个老头心里面所想的那些话。我往往回到村子里面都不喜欢乱跑,因为,在我的心底里面,我虽然在这儿生活了八个,差不多九个年头了,但是,我还是对这儿很陌生,我没有对这儿产生家乡的感觉。所以,即便我离开这儿多少年,我想,我也不会产生那些所谓的诗人的思乡之情。  

我还记得,在林家屯西边,有一条山溪。很小很小的时候,我曾经在那条山溪里面摸哈哈鱼,至于那些哈哈鱼长什么样子,到现在,我已经不记得什么样子了。大概都是一个头,两只鱼鳍,然后一条尾巴的样子吧。但是,我直到现在还清晰的记得,十岁那一年,我摸到的那条怪鱼,那是一种老是喜欢躲在河泥下面的鱼,老一辈的人称这些为“鬼泡鱼”。为什么叫做鬼泡鱼呢?事实上,这种鱼喜欢躲在那些河边很深很深的泥潭那儿,因为那些泥潭里面的泥比较湿润,而且充满着许许多多的小虾还有其他食物,所以这些鱼就躲在那儿觅食。它们呼吸的时候喜欢产生一连串的泡泡,而这些泡泡是从泥地里面冒出来的,很像那些水鬼的样子,所以,老一辈的那些迷信的人认为这种鱼是不祥之物。就好像是鬼冒泡似的。而事实上,以前的确也有很多人不小心失足到这些深深的泥潭里面,然后从来就没有冒过头的。所以,对这种鱼的忌讳就越来越大了。  

屯子里面,存在着很多古老的传说。最为神奇的是那个关于村口的那棵大榕树的。每次走到这儿,你都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是面对一只妖怪,一只看起来狰狞可怖,然而却又是那么慈祥的老者。每次放牛,你都会经过这棵大榕树。你很害怕看见这可大榕树,害怕在那黑黑树洞里忽然跳出一只九头狸猫,害怕的树脚下面摆满的观音雕像。还有的就是那盏长明灯。他感觉那,在风中摇逸不灭的烛火,仿佛是魔鬼的眼睛。每次经过这里,你都回不自觉的加快脚步,生怕那些观音雕像会忽然活过来,抢你的钱,吸你的血。  

你认为自己很怪,因为,这个世界,往往人都是只是害怕鬼和僵尸,哪会有人害怕神仙的,你就是这么一个很怪的人,不怕魔鬼却怕神。  

说真的,这可大榕树事实上到底有多少岁了,大家都不知道,好像自从有人在这里居住时候开始。这棵榕树就是那么高大了。其实,这棵老榕树老早应该被连根拔掉了,因为,它坐落的位置很奇怪,居然长在河堤中间。其实,如果你要问他到底是河堤先有还是榕树先有,我想,南洲里面一个人也不能够回答出来。只有那大榕树站在河堤上面,迎面看着金溪河的河水在他的眼前匆匆流过,仲然千百年来就这样子守望者,但是,却丝毫没有接近。  

但是,你却听村里面的老人说,原本那条河并没有离榕树那么远的。很久很久以前,这条河是很宽很宽的,连同鲁岗那里,都是东巴江跟金溪河的河域,这里并没有什么村子。有一年,金溪河河水暴涨,发生了大洪水,刚好有一只长者九个头的狸猫从天上偷带来了一颗种在遇仙缘的仙树种子。路过这儿时,被天神发现,于是就被大落进这洪水之中,而那颗仙树种子,也因为这样子落进了人间,忽然之间的就发芽生长,长成参天大树。经年累月,当河流带上河沙堆积在这里,一个大沙洲就这样子就这样子在这里形成了。而这个沙洲,就是后来的这个小村庄所在的地方。  

我走在这可大榕树下,只是装作匆匆忙忙的路过,好像一个陌生的异乡人,老一辈的人说过,榕树是死去的灵魂所居住的地方,不要让它们认为你熟悉它们,要不然,这样子会惹鬼上身。我害怕,但是,还是想要接近。因为,我挂念,死去的那些灵魂,那些陪伴着我长大的那些死去的老人。  

该死的人不死,不该死的人却死得很惨。  

我开始怀疑这个世界了。但是,看着这棵大榕树,我可以得到些许心灵的安定。我宁愿相信这个世界存在着鬼神,然后,有一天,自己死去的时候,自己的灵魂也能够在这棵大榕树里面着道灵魂的归宿。  

看着大榕树,我忽然想起了那只九头狸猫呢?它是不是居住在这棵大榕树里面呢?我的眼睛,瞳孔忽然放得很大很大,注视着树干上那个黑黑的树洞。  

风忽然吹过,榕树叶子就这样子沙沙的摇摆起来。我惊叫着,跑了。  

村子里面还有一个传说,我是在做梦的时候才知道这个传说。传说,很久以前,其实也不算久,就是在那个战争的年代,日军侵华的年代。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村子里面有一个姓林的,后面就这个样子一直称呼那个男的为姓林的吧,其实,那个女的也是姓林的,是同一个家族里面出来的,即便是有血缘关系,但是,我想,其实也是不大的吧。那个男的姓林的跟那个女的姓林的是青梅竹马的玩伴,如果不是发生了这么一场战争,男的就不会出外面参军保卫国家,那么,他们也许可以在一起,可以结婚,然后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儿子,然后也许,今天,他们的曾孙也许就跟我就读同一间学校,同一个班级了。然而,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人,是身不由己的。  

跟许多的电影一样,男的在外打仗战死了。然后那个姓林的女人呢?以为男的姓林的死了,于是,她可是伤心欲绝啊,几度寻死。然而,却最终活了下来,而且还嫁给了村子里面另外一个姓林的。那个姓林的,刚好是她喜欢的那个人的大哥。  

战争结束了。令所有姓林的惊奇的,令那个姓林的女人心碎的,是那个姓林的还没有死。于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原因,那个女的姓林的疯了。然后,那个娶了自己弟弟喜欢的姓林的自杀了。而那个参军的姓林的男人却神奇的活了下来。某一天,有人在那个我每次上学坐车都要经过的那个山沟里面发现一具从悬崖上跳了下来,脸蛋全都被摔烂的女人的尸体。大家都说,这个就是那个不贞的女人。  

这个传说就这样子在我的脑子中徘徊着,久久不能消散。于是,我给那些姓林的安上了名字,然后就写在了自己的本子上。  

但是,那个结尾,我加上了一些东西,就是那个女的姓林的,她的鬼魂整天在那幽谷上面游荡。叫喊着那个男的姓林的名字。  

在这个村子里面,其实还有很多传说,但是,很多的都是没有什么根据。然而,我知道,在这个村子里面,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或者是老婆婆,心里面都有这些或者是那些难以说清楚的秘密。这些是不能说的秘密。他们宁愿将这些秘密跟随着自己带入泥土,也不愿让别人知道。  

我想着,如果我能够将他们的秘密收集起来,然后写成一本书,这本书一定很畅销。这的确是一个发财的好想法。然而,想要他们告诉我是不可能的,那么,我只能够将自己的身份代入他的身份,然后,以他人的角度回忆他自己的前生。所以,我思考得多了。张爱玲说得好,思考是一种痛。所以,我迟早会脑袋爆裂而死的。  

然而,我不知道,自己将会因为心脏而死。痛死。  

林前线老头的风湿越来越重,我却在他痛得就快要死的那一天上学去了。老爸乞求我留下来。但是,我借口说学校今晚要进行复习考,所以,我必须要回学校去。其实,今晚上,没有什么考试,我回去,也不是为了复习,而是为了逃脱,逃脱这种令我窒息的氛围。其实,事实上,我留下来也没有什么用,风湿嘛,挺一挺就过去了。我又不是医生,留下来又有什么用呢?更何况,我想,林前线老头也不想我留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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