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校园文学网

首页 > 原创> 长篇·连载·精品

传奇 

时间:2011-10-15 14:05:00     作者:黄尚      浏览:18058   评论:0   

                                    传奇  

                               (书信体小说)

                                                   作者:黄尚

《序一》 

传奇--王菲

词:左右 曲:李键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序二》

  

   月黑风高,疏星寥落。

   于2011年4月的某个晚自修课课间,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望着漆黑的夜空发呆,甚感无聊。单调的生活让人日渐消沉,浑浑噩噩,岁月磋砣,虚度二十春秋,空留一身疲惫。正想着,突然就闪过一个念头:我要写小说!然后脑海中就齐唰唰地闪过一幅幅精妙绝伦的画面,一幅幅的画面恰似一个完整的故事。但由于学习忙碌,又临近高考,所以就花了几天时间,匆忙地记下了故事的概要,并心想:“高考后,我一定要将这个故事写成小说。”并别出心裁的想到要以一封信的形式写成小说。后来高考后,在忙碌了填志愿等大小事务之后,终于2011年7月中旬开始执笔。在动笔之前,还特意上网查了一下,这才了解到“用信的形式写小说”并非我首创,古以有之,古有《少年维特之烦恼》,今有《青青子衿》,这种体裁名为:书信体小说。当时就有恨生得太晚之感,不然这种体裁可就我首创了,幸运的话,还会借此名留青史。不过转念一想,我的知识也太浅薄了,连这点文学常识都没有,实在是为自个的才疏学浅而羞愧难当。后来又上网仔细地查看了一番,这才了解到,书信体小说即以书信形式为基本表达途径和结构格局的小说,故事情节的展开,环境心理的描绘和人物形象的塑造,都是通过一封封的书信的形式来实现的,以第一人称的“我”为主人公,通过故事的形式,塑造形象,写人叙述都得以“我”的亲身经历,亲眼见闻展开,使读者感到亲切,增强真实感,但由于这些因素的限制,其故事的完整性也将大打折扣。虽说书信体小说并非本人首创,但纵观文坛,书信体小说可以说是少之又少,其奇缺程度也足以让我坚定了“用一封信的形式写小说”的念头与信心。但这部小说又有不同之处,因为这部小说其实就是一封信,呵呵!貌似我还没见过这么长的一封信。说干就干,历时一个月,呕心沥血,终于完成了我的第一部书信体小说——《传奇》。对于《传奇》之名,我本不想多做解释。其实之前这部小说并不叫这个名字。直到写完这部小说后,偶然听到王菲的那首《传奇》,发觉其中的歌词竟然和这部小说有惊人的吻合,这点连我都大吃一惊,相当疑惑!真是奇缘!并觉得传奇之名也相当符合这部小说(呵呵!这个相信你看完这部小说就会明白其深意。)。当然其中《传奇》之名也有本人对这部作品所寄托的某些愿望,“传奇之作”嘛!(呵呵!有点癞蛤蟆吃天鹅肉的感觉。)还有一点那就是,这部小说的一字一句都是用手机辛辛苦苦按出来的,整整按了两个月才上传完毕,我想我此举应该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吧!单凭此举恐怕就堪称“传奇”。

   呵呵!废话少说,我得先简单介绍一下这部小说的内容:清风、落云本是一对在古树下修炼了上千年的狐妖,那一年,三界大难,不幸的是,清风、落云没能躲过此劫。临死前,两人以上千年的灵力作为交换条件,与掌管轮回的古树魔仙换取两世的情缘,并在古树上留下了“清风落云、缘定三生、山枯海竭、生死相随”的誓言。然而投胎转世后的清风和落云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长相斯守,含恨而终。这一世,清风的名字叫纪宇阳,落云的名字叫凌小雪,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故事由此发生……(这里用省略号,主要是想先卖个关子,大家莫急,要想了解这个可歌可泣的传奇之恋,还请耐心地读完本小说)

       由于时间伧促和本人水平问题,第一次写小说,而且是写这么长的书信体小说,在缺乏经验之下,写得不好之处还请大家多多指点、多多海涵,本人将感激不尽。第一次写小说,方觉得这活儿甚是辛苦,不仅身体辛苦,而且精神上也倍受折磨,每天都写得手都快抽筋,脑瓜子也想得晕头转向的。过程虽辛苦,但当小说一写完,便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这部小说写了约一个月,终于赶在2011年08月14号完稿,因为2011年08月14号正是本人的20周岁生日,而这部小说就当做是送给自己20周岁生日的礼物吧!嗯,咱还是先看小说吧! 

 

 

凌小雪:

   雪儿!当你收到这封信时,先不要惊讶!请原谅我给你写下这封信。

   雪儿!我想我就要灰飞烟灭了。这一次,真的,永远地不见了。现在,我就坐在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下,确实地说是坐在那枝粗大的枝干上,今夜很安静,静得我都不忍心哭出声来。我就一直坐在那枝粗大的树枝上,以45度角仰望着星空,双脚就吊在半空里一直荡来荡去,就像个小孩子一样,荡来荡去……

   此刻,天地一片安祥静谧,辽阔苍穹,一轮明月高悬,淡淡的月华泼撒而下。月光下,苍老的古树就像是披上了一层雪白的轻纱,朦胧而静美。那原本红色的叶子却呈银白色,就像是一片片的雪花点缀枝头,远看就像是漫天的飞雪在半空凝结。几只发着碧绿光芒的荧火虫正绕着古树上下游离,如梦如幻。古树的树皮相当的粗糙,黑黝黝的树皮凹凸不平,就像是一柱锈铁。今晚,我意外地发现,在月光的辉映下,若是仔细观察,便会隐隐约约地看到,黑黝黝的树干上模糊地呈现出“清风落云,缘定三生,山枯海竭,生死相随”这十六个碧绿的字迹。我好奇地伸出右手,抚摸着这十六个字的时候,这十六个字便幻化成一股碧绿色的气流,顺着手臂涌进我的身体。“清风落云,缘定三生,山枯海竭,生死相随”。我在心里默念着这十六个字,默念着这十六个字就像默念着一段誓言,突然有种痛彻心扉的感觉,晶莹的泪滴一颗一颗地往下掉,我不知自己为何会心痛?为何会流泪?我昂起头,以45度角面朝月光,紧闭双目,好让泪水不会流下来。淡淡的月光泼撒而下,笼罩在我的脸上。可就在我紧闭双眼的瞬间,一幅幅梦幻唯美的画面从我的脑海中飞快闪过,连成一部传奇的无声电影,那些梦幻唯美的画面隐约中有种熟悉的感觉,就像是失去多年的记忆。哦不!确实是记忆,就其熟悉感和真实感让我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是我被封存多年了的前世记忆…… 

   五千年前,我叫清风,你叫落云,我们本是一对在古树下修炼了千年的狐妖。那时的清风和落云简单而幸福,单纯而快乐。平日里除了枯燥无味的修炼外,最爱做的事便是躺在古树下的草地上看天,以及倾听那流经古树下的细流的涓涓水声。河水温柔,云淡风轻,那时的落云总会侧过头来,指着天空,微笑地对清风说:“风!你看,风和云永远都是一对的,无论风到哪,云也会跟到哪。”。这时的清风也会侧过头来,嘴里嚼着一根刚拔下的枯草,看着落云那张纯净洁白的脸,双目对视,一言不发地傻笑。

   清风和落云每天都过得十分舒坦快活。但天有不测之风云,美好的东西总是得不到上天的护佑。那一年,天象异常,七星移位,大雪整整持续了三年。三界大难,恶妖邪魔趁机为乱三界,混战不断,抑制了上万年的邪气瞬间爆发。而一方邪灵天妖蟒也企图将这块美丽的地方占为己有,为保卫这块领土,清风和落云携手与天妖蟒大战七七四十九天,才终于绞杀了天妖蟒。但落云却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雷声阵阵,阴风凄凄,黑土地上铺满了一层又一层的白雪,漫天的白雪纷纷扬扬,望不着边际。在一片皑皑白雪中,苍老的古树并没有凋零,叶子反而殷红胜血,古树下的雪地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清风坐在雪地上,落云躺在清风的怀里,浑身是血,脸色比雪还要苍白。落云用沾满血迹的右手轻抚着清风那张冷俊的脸,轻声地说:“风!我好冷!抱紧我?”。清风低着腰,紧紧地、紧紧地搂着落云。清风略带哭腔,轻声地说:“云!你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你看,我们杀了天妖蟒,以后不会再有人来打扰我们了。”。突然,落云一声咳嗽,一口鲜血吐在了清风的白衣上,清风赶紧用衣袖轻轻的拭去了残留在落云嘴角的血迹。落云双目微闭,用虚弱的声音,断断续虚地说:“风!我真的……不行了,你要……要……好好地……活着……保重自己。来世……你要记住……我还会……还会爱上你。”。清风轻轻地摇晃着落云极度虚弱的身体,带着哭腔,歇嘶底里地喊道:“云!我不要来世,我只要今生!云!我不会让你有事的!振作点!你不会有事的!”。可清风心里明白,为了杀死天妖蟒,他们已经耗费了所有的灵力,现在的他已经无法再为落云疗伤。一阵阵的寒风呼啸,清风那微红的眼眶里竟有泪珠打转,然后一颗一颗地往下掉,砸在了白雪上。记得清风在小时候目睹了其父母被天神残忍地杀害以后,他就发誓决不会哭,因为哭是弱者的行为,况且在那时的清风心里已经没有一个值得他流泪的人。但今天清风再次泪流满面,因为落云已经成了他的至爱,成了值得他落泪的人,成了比他的生命还要重要的人。而再次面对着至爱的离去,就如当年一样,如今的他依旧无能为力。

   “真是催人泪下的生离死别啊!”,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半空响起,清风警惕地抓起了落云剑。正所谓:人不离剑,剑不离人,剑在人在,剑亡人亡。为了纪念两人不离不弃的誓言,清风的佩剑起名落云剑,而落云的佩剑便叫清风剑,以示清风落云永不分离。“年轻人,不用紧张,我是你身旁的这棵古树,我堂堂古树魔仙是不会加害于你们的。”,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清风疑惑地望向身旁的这棵古树,纷纷扬扬的大雪白茫茫的一片,除了有些雪花落在枝头呈白色和黑黝黝的枝干外,便是叶子的殷红。清风想不到一直和他们朝夕相处的这棵古树就是传说中掌管着轮回的“古树魔仙”,据说古树魔仙在四界中有着不同的身份,在神、妖界是掌管着轮回的“古树魔仙”。而在人,鬼界它却与常树无异,只不过与常树相比,古树拥有永不枯竭的生命,但它也只能存活五百年,五百年中古树将遵循生命的整个过程,然后逐渐枯萎,但承载其灵力和记忆的“树之灵”将在古树枯萎的瞬间融进厚厚的土层,“树之灵”在深深的土层里沉睡一百年后,又将破土而出。也就是说古树将六百年完成一次轮回,但因为其灵力和记忆永不消逝,所以说古树拥有永不枯竭的生命。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在人间没人知道古树的年纪。对于“古树魔仙”,许多人都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没想到这就是古树魔仙?当清风听到古树魔仙的那句“不会加害于你们”时,心中大喜,仿佛抓到了最后的救命稻草,于是朝古树抱了抱拳,诚虔地恳求道:“前辈!希望你能救救落云,我可以用我的一切来交换。”“一切”?在呼啸的风雪声中那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四周一片寂静,只剩下风雪尖锐的呼啸声和眼前那弥漫天地的白雪。“只要前辈能救落云,我可以付出所有,包括生命。”在漫天的风雪中,清风一字一顿地说道,那坚定的声音足以穿透那弥漫的风雪。落云咳嗽了一下,挣脱了清风的拥抱,用手无力地轻抚着清风的脸,气息虚弱地说:“风!我要你好好地活着,知道吗?你要好好地活着。”清风温情地目视着落云的双眼,嘴角一泯,露出一个温暖的微笑,用手轻轻地拨动着落云零乱的长发,轻轻的说:“云!我爱你!如果失去你,我也就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呵呵!救人的本事我没有,我倒是可以再给你们两世来再续前缘,不过,条件是你们两人修炼了千年的灵力。”,古树魔仙那苍老的声音又响起。

   灵力俗称法力,灵力会随着修炼时间和修炼强度的推移而增强,也会出现暂时的枯竭,但不会消失,除非是灵力拥有者的死亡。而承载灵力的东西是灵石,灵石在拥有者体内,一旦拥有者的生命枯竭,灵石也会枯竭成一块废石。同样灵石一旦离开拥有者的身体,灵石拥有者的生命也会枯竭,但倘若是灵石的拥有者自愿放弃,那这时灵石的灵力便不会消失,也就是说灵石从不会被别人掠去,除非是灵石的拥有者自愿放弃。

   大雪依旧铺天盖地而来,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此刻除了风雪尖锐的呼啸声,别无声响,清风和落云都保持着沉默。落云面无表情,因为古树魔仙的话让她不知该说些什么,该做些什么。而清风表情复杂,双眉深锁,深邃的瞳孔里读不出任何信息。一阵的沉默过后,清风落云含情脉脉地对视,此刻,都能从对方深情的眼神中读懂了对方的心意。因为一对相爱到极至的人,往往无需千言万语,无需细语呢喃,只要用那颗炽诚的心去感受,一个简单的眼神交汇,便已足够。清风抱起身子单薄的落云,挪向古树,好让落云更好地靠在粗大的树干上,起身之前,清风在落云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深情的吻。清风站在古树下,大雪纷纷扬扬,落在了清风的头上,肩上。风雪呼啸而过,长发飘飘,衣袂翩翩,白色的长袍在寒风中猎猎作响,清风面无表情,心却如刀割。清风就是这样的一个外表冷酷而沉默,内心却极度炽热的人。面无表情的清风缓缓地举起落云剑,袖袍一挥,便在古树的树干上留下了十六个大字“清风落云,缘定三生,山枯海竭,生死相随。”。清风一字一顿地念完这十六个字,然后大笑一声,那凄沥的笑声足以冲破冰霜,遥指凌霄。也许除了落云,没人会知道此刻清风内心的悲痛。清风走了过去,挽起虚弱的落云,搂在怀里,又深情地对视了一眼。一片雪花落在落云的长长睫毛上,便融化了,紫色的瞳空里瞬间就出泪水来,苍白的脸上,晶莹的泪珠顺着两颊滑落。清风的右手轻抚着落云的脸,用拇指轻轻地拭去落云的泪水,微笑地说:“云!记得下辈子,一定要爱上我。”。此刻的落云哽咽得说不出话来,唯有不停地点头。清风转过头,朝着古树喝道:“古树魔仙!我希望你能履行你的诺言!”。然后回过头来,两人的眼神一个交汇,两颗灵石便从两人的体内冉冉升起,紫色的光茫穿破弥漫天地的风雪,就连在半空的雪花也略显淡紫色。紫色的光茫也辉映在了两人疲惫、苍白的脸上。两人虽说遗憾今生今世不能长相厮守,但不难看出,两人离开时却是略带笑容的。在纷纷扬扬的大雪中,在皑皑的雪地上,在苍老的古树下,两人相拥而逝,无边无际的大雪逐渐模糊了整个画面,只剩尖锐的风雪呼啸声…… 

   时空流转,岁月轮回,不知过了多少个岁月。当年的大雪已经封冻了所有,覆盖了一切;当年的一点一滴都隐没在不为人知的过去里;当年的清风落云也已经不复存在。转世后的清风是一个刚登基不久的新帝龙天浩。新帝龙天浩少年英才,文韬武略,仁政爱民,却又不失王族威严,国人对此无不称颂,并寄予厚望。记得当年龙天浩站在高高的神台上被宣布立为太子之时,面对着表情欣慰的父王母后,面对着伏地而拜的群臣,面对着神台下欢呼不已的子民,面对着大好河山,面对着神台上苍老的神树,龙天浩的内心汹涌澎湃,当时的龙天浩就暗暗地发誓,将来一定不负众望,励精图治,让这个国家更加繁荣昌盛,让他的子民生活得更美好。很快,几年之后,太子龙天浩就继承了王位,成为新帝。龙天浩在登基的那天,不顾群臣的反对毅然迎娶了龙都第一美女秦月,秦月长得国色天香、倾国倾城、举世无双。新帝龙天浩为了娶秦月而拒绝了毗邻一个强国的公主,几经交涉无果之后,战争一触即发,短短的三个月,纵使新帝龙天浩指挥有方,极力抵抗,其间还多次御驾亲征,但毕竟实力悬殊,无论龙天浩如何努力,始终都摆脱不了亡国的命运。

   星光黯淡,深沉的夜色像浓得化不开的忧伤,无边无际。苍凉的月光下,偌大的一座宫殿此刻一片死寂,殿宇错落,廊坊曲折迂回,或许是深夜的缘故,所以没有一个走动的宫女,也没有一处灯火通明。在暗黄灯火的映照下,庭院中处处树影婆娑,神台上的古树下立着一个白衣胜雪、满脸的落漠与哀愁的男子,正面朝古树,双手合十,虔诚地祷告。此人便是新帝龙天浩,前线战事节节败退,又怎能不让他担忧?严重失眠的龙天浩徘徊徘徊着,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这里。站在空荡荡的、高高的神台上,龙天浩感慨万千,悲伤在体内拔节上长,回想起昔时的自己是何等的雄心壮志。可如今的他愧对先祖,愧对龙都的千万子民,甚至他连他自己的心爱的女人可能都保护不了。龙天浩明白,现在的这里虽然看似一片祥和寂静,但也许用不了多久,这里将会生灵涂炭、江山易主。悲伤涌上心头,万般无奈的龙天浩只有乞求神灵的护佑。神台上的这棵古树因其不为人知的沧桑而被王族世代供奉为神灵,古树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奇异之处:龙都所有树的叶子都是绿色或者枯黄色,唯有这棵树的叶子却是殷红胜血,而且四季不凋。因此历代的任何重大祭祀庆典都是在神台上举行的。还有,据说新帝龙天浩就是在这棵神树下出生的,龙天浩出生时,红霞漫天,所以先王,也就是龙天浩的父王认为龙天浩的出生是上天的恩赐,为感谢天恩浩荡,故起名“龙天浩”。

   夜深人静,冷风拂面,顿生一丝丝的凉意。突然就有一件女式长袍披在了龙天浩的身上,长袍上还散发着淡淡的体香。龙天浩惊愕地回过头来,见是王妃秦月。其实嗅着这熟悉的香气,龙天浩就想到是王妃秦月,只是惊讶她会到这里来。苍凉的月色下,表情有些慵散的秦月只穿一件单薄的白色睡衣,可能没有梳妆,所以略有些逢乱的长发就直接披在身后,一看就知道是还没完全醒来的样子。秦月见龙天浩惊愕地回过头来看她,就赶忙轻声解释道:“王!我刚醒来发现你不在,所以……”。未等秦月说完,龙天浩就把秦月紧紧地拥进怀中,在秦月的耳边轻轻地说:“我知道,都知道。”。龙天浩知道秦月是担心他,这才匆匆出来找他的。秦月伏在龙天浩的身上,泪流满面,在龙天浩耳边哽咽地说:“王!别离开我,好吗?”龙天浩用右手轻拍着秦月娇小的后背,轻声地说:“我在,一直都在,我会用一生去疼你,爱你,保护你!”,“咱们还要生很多、很多个王子和公主,然后我们一起看着他们长大,等我们都老了,我会告诉他们,‘你们父王很爱你们的母后,很爱!’……”。龙天浩边在秦月的耳边细语呢喃,边紧紧地搂着哽咽得泪流满面的秦月,紧紧地搂着,似乎一松手,秦月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原先秦月披在龙天浩身上的长袍悄然滑落,一阵轻风拂过,夹杂着淡淡的叶香,一片殷红胜血的叶子从古树上飘落,轻轻地落在了掉在地上的白袍上。 

   很快,没过几天,一列又一列的敌军就将王宫围了个水泄不通。城墙下金戈相交,战马悲鸣,硝烟弥漫了整个天空,昔日里清澈的城池已被鲜血所染红,坚固如黑铁的城门在敌军的一次次强攻之下轰然倒塌。城门一开,敌军的铁骑就势如破竹般迅速抢占了各座宫殿。保卫着新帝的御军和子民相继倒下。一路的拼杀,王族专用的金光盔甲上鲜血欲滴,龙天浩的每个动作都会挥散出一片血迹,空气中弥漫着硝烟和血腥的味道。龙天浩紧紧地拽着王妃秦月边战边退,最后退到了最高处的城楼。站在高高的城楼上的龙天浩一脸疲倦,满眼腥红。北风呼啸,血染的战袍猎猎作响。呼啸的北风中夹杂着阵阵的哀号,举目皆是横尸,昔日里辉煌宏伟的宫殿如今却处处硝烟弥漫。龙天浩彻底地绝望,国土惨遭践踏,国人饱受战乱,曾经那个繁荣昌盛的国家在他登基后短短的三个月里,竟会变得这般模样,亡国之痛又岂是言语所能够形容。想到此,一向信奉“男儿有泪不轻弹”的龙天浩却眼眶湿润,一旁的秦月轻抚着龙天浩的脸说:“王!后悔吗?”。这时的龙天浩收回了目光,就像当年的清风那样,嘴角一泯,露出一个温暖的微笑,用手轻拨着秦月零乱的长发,轻轻地说:“傻瓜,怎会呢?”是啊!怎会呢!当年登基之日,也就是娶秦月为王妃之日,龙天浩就知道会有今天的结果,但自从那时还身为太子的龙天浩第一次见到秦月的那天起,龙天浩就告诉自己非此女不娶,这倒不是因为秦月的花容月貌,而是一种极其隐密的熟悉感和亲近感,仿佛娶秦月为妻是龙天浩此生唯一的使命。秦月在龙天浩的耳边说了一句:“王!我为你唱最后一首歌吧!”。于是就轻轻地哼唱了起来:“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恨生不同时,日日与君好,化蝶寻花去,日夜栖芳草……”,悠扬婉转的歌声里满是淡淡的哀怨,哀怨的气息弥漫整个王宫。所有人都被王妃秦月的歌声所吸引,静伫聆听,时间仿佛被冻结,万物寂静。一曲唱完,新帝龙天浩就和王妃秦月手牵手地从高高的城楼上一跃而下。那时的夕阳格外的殷红。最后殷红的残阳和殷红的鲜血染红了整个画面,也染红了两世的记忆……

   在两世的记忆里,时间经历了几十个世纪。慢慢睁开眼,才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瞬间,一切都没变。明月高悬,微风轻拂,夜凉如水,一颗浑浊的泪滴黯然滑落,忧愁悲戚顿时涌上心头,就像苍凉的月色,无处逃脱。有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难怪有人说,人之所以痛苦,就是因为记性太好,如果没了记忆,那么每一刻都是新的开始,也就无痛苦可言。而如今的我却背负了三世的记忆,原来我纪宇阳就是当年的龙天浩、当年的清风。而你凌小雪就是当年的秦月、当年的落云,“清风落云,缘定三生,山枯海竭,生死相随”,本以为,只要我们一再坚守,就能痛痛快快地相恋一场,就能成就一段传奇。谁知世事难料,纵使我们再小心翼翼,千思万想,还是无法填补当年的遗憾。缘定三生,前两次错过也就罢了,因为我们还有机会,没想到……闭上眼,过去的记忆仍历历在目…… 

   记忆就像长长的火车轨道,每道木枕都代表一段刻骨铭心的往事,随着火车的渐行渐远,那些擦肩而过的木枕便会逐渐模糊乃至消失殆尽,但倘若时间的火车能够倒退,那些记录着前尘往事的木枕便又会一一呈现。我左手轻抚着古树,一圈又一圈、一遍又一遍地围着古树转动,泪流满面。今夜,我总会想起很多事,完全控制不住自己地去想,那些过去的一点一滴,有欢喜也有悲伤。回忆着这些往事,总有一种欲哭的冲动,我告诉自己,我不哭,可泪水还是止不住地往下流,看!我竟是多么虚伪。今夜,疏星寥落,很安静,静得让人心疼。雪儿,知道吗?我突然好想你!真的好想!好想再和你说说话,虽然我知道这种希望,就现在来说已经是一奢望,可真的,我确实有很多话要对你说……

   雪儿!还记得小时候吗?还记得小时候我为你而打架?还有你送给我的那两条小鱼吗?对于这些曾经的过去,我不知你是否还能想起,但我却是时刻铭记于心,从未忘记。

   我是家中的独子,而我父母要工作,经常不在家,我因此就经常被锁在家里。一个人呆在偌大的房子里,很是害怕,总觉得阴森森的,一个人时会被吓得号淘大哭,总害怕被鬼抓了去。后来,我就渐渐喜欢上了我家的阳台,约一米宽,三米长的阳台上除了几盆常见的花之外,就没什么了。不过我喜欢呆在阳台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在阳台上可以看见你,当然了,我认识你也是在阳台上。每天在阳台我总会看到你妈在做饭什么的,而你和你弟弟则在门口玩耍。令我奇怪的是,你们经常玩捉迷藏,而且经常是你躲,你弟找。更为奇怪的是,每次你都是躲在你家门口的石堆后面或是躲在你家旁边那棵大树后面,而且你经常在你弟弟找到你的那一瞬发出很好听的笑声,这时的我时常也会跟着你们笑了起来。可那时的我总觉得你们笨笨的,为什么你们总是玩捉迷藏呢?为什么就不躲远点呢?躲在你家门前的草丛里或者别的地方也可以呀?现在想想,小孩子就是这样,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游戏,就可以高兴上一天,甚至乐此不疲。而渐渐长大的我们却可能会对此不屑一顾,我想这大概也就是所谓的大人们之所以会烦恼的原因之一吧!究其原因,那就是因为渐渐变得复杂的我们习惯了复杂之后,便也会失去了对简单的兴趣,人呐!就是这个样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获得许多,但是同时也会失去许多,包括童趣、纯真,但可悲的是,有的人却理直气壮的把这一得一失称为“成长”。也许就像现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细细回想起这些往事时,心里便会有另一番滋味。

   直到后来有一天,你和你弟弟注意到了在阳台上的我。你和你弟弟这才停下了玩耍,昂着头冲我喊:“喂!你为什么呆在上面呀?”,“因为我喜欢上面”,你又接着喊:“下来吧!和我们一起玩?”。还没等我回答,你弟小东便又红着小脸大声喊道:“你是不是被锁在家里了?”,我低头不语,你只好说:“那下次,和我们一起玩。”。便又和你弟小东疯玩了起来。这时,太阳已经升得老高,光芒特别刺眼,街上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有赶时间的上班族,也有上学的学生,那些学生总是成群结队,东拉西扯,相互追逐,完全一幅少年不知愁滋味的纨绔子弟模样。而上班的人总是面无表情,只有见到熟人时才昂起头来,立马换上笑脸,笑呵呵地道声:“早上好啊!”,说完,便又拉着长脸低头赶路。那变脸的速度与川剧的绝技变脸相比,那是过之而无不及。你和你弟还在玩,直到听见你妈喊了声:“吃饭了!” 。你和你弟小东这才结束了玩耍,你弟飞般地入了门。而你则跟在后面,一跳一跳地上了台阶,样子可笑极了,就在你刚要进门的时候,似乎想到了什么,顿了顿,回过头来,脸上带着两个美丽的小酒窝,冲着我喊道:“喂!你叫什么名字呀?”,我立马喊道:“纪宇阳,我叫纪宇阳!”,你低头略加记忆之后,回道:“我叫凌小雪!”。说完,朝我做了个鬼脸,便入了门。你家的厨房靠着大街,你弟是个淘气的家伙,吃饭时,总是喜欢用手抓东西,而你妈也总会用筷子敲他的小手,他这才缩回去,抓起筷子夹菜。你呢?总会在一旁嚷嚷着,至于说些什么,我就听不清了。你们一家三口在饭桌上乐融融的,这让我想到我们家很少在一起吃饭,因为我父母总是很晚才回来,通常我都是趴在阳台上睡着了。那时我很呐闷总没见你爸,后来才听你说起,原来在你弟弟出生后不久,你父亲就意外过世了。于是,你妈就带着你们俩搬到了这里。

   后来我们渐渐地熟悉了起来,我经常去你家玩,你们也经常到我家玩。记得有一次,你又拉上我,还有小东,在你家门前玩起了捉迷藏,你还是让小东找,我们俩躲。可这次他怎也不肯,最后,还是你哄他说:“下次!妈要是带糖果回来,我就让你多吃点。”。这时,他才高兴地应允了。结果最后小东怎么也找不着,急得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大哭了起来,我们俩看着他那窘样,躲在我家门前的草地里咯咯地笑。

   后来,我们在同一所小学就读,幸运的是我们同班,而更为幸运的是我们竟然是同桌,最为不可思议的是一向不善于打架的我竟会为了你而力战两人。手无缚鸡之力,以一敌二的后果可想而知,我被揍得晕头转向,但他们同样也好不到哪去。就如一句话所说:“你固然能弄死老子,但你也得给老子留下一条胳膊!”。一个被我打掉了一颗牙,而另一个则被我狠狠地从胳膊上咬下了一块肉,那场面虽说没有战争的炮火硝烟,没有古代剑客决斗般悲壮,也没有群殴般壮观,但也是相当惨烈。至于打架的原因倒是让我给忘记了。

   战斗结束后,太阳也快落山了,天空上红霞一片,就像新娘的大红嫁衣。在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黑黝黝的粗大树干看不出年龄。记得小时候,我曾问过据说是在这附近居住最久而且年纪最大的老者,他总是摇摇头说:“这个我也不清楚,我小时候就问过我爷爷,我爷爷说他也不知道,我爷爷说他小时候也向他爷爷问过同样的问题,我爷爷的爷爷说在他的记忆中,这棵树就一直在这里了。”。满枝殷红的叶子在微风的轻拂下,就像无数只红色的蝴蝶在枝头翩迁起舞。我那时就坐在古树下的石椅上,用矿泉水冲洗伤口,而你就抱着书包坐在我的旁边,一语不发,就像一个受惊的小兔。尔后,递过来一张纸巾,我看了看你,接过来擦了擦脸,然后揉做一团,用力地抛向远方。我喊了声“走了!”。然后就起了身,你也跟着我起身了,我们肩并肩地往回走,我侧过头,你的脸在夕阳的辉映下,一片桃红。这时的你也侧过头来,看着我,小声地问我:“好好的,怎就动起手来了?”。我看着你,拍了拍胸口,说:“男子汉大丈夫,总不能看着你被欺负吧?”。“疼吗?”,你又接着问。我没有回话,而是转到了另一个话题上,“我看那个死胖子早就不顺眼了,咬掉他一块肉,就当作是帮他减减肥,而且他走起路来,还一摇一摆的,就像个——就像个企鹅。”。然后就学着企鹅走路的样子,一摇一摆地往回走,而你就跟在我的身后,看我的滑稽样,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我们一路往回走,夕阳也逐渐隐没在远方的高楼之后,天虽然还没完全黑,但道路两旁一些小店的门口已经亮起了小型的霓虹灯。

   第二天,下午放学后,你这丫头就不知上哪了,我在找了你半天都没人影之后,就独自回家了。在经过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时,有一个声音从后面喊住了我。我回过头来,只见你从后面飞奔过来,手里还拿着一个鼓鼓的带着水的塑料袋,气喘吁吁地对我说:“那,送你一个礼物。”说着,就把装着水的塑料袋举到我的面前,我不解地问:“送我水干什么?”,“看清楚点!”,你冲我喊道。我再仔细一看,只见里面有两条小鱼,一条红中带蓝,一条白中带红,属于同一品种,你指着两条小鱼说:“这条是你的,这条是我的,现在都交给你了。”然后就让我提着装鱼的塑料袋,“那为什么,你的也给我?”。面对着我的疑惑,你笑着说:“因为,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这样你就可以保护我了。”,我也笑着说:“那好,我们永远在一起,我永远保护你。”。“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会永远保护你”,这些孩童时代的,像是誓言却又不是誓言的话语,纯真、美好却又不确实际,这些很快就随风而逝的话语多么像猛摇后冒出的啤酒泡沫,很快就消失不见,而所能供我们回忆的也只剩那淡淡的味道。 

   说到时间这个抽象的概念,我们在形容时间流逝之快时,用得最多的恐怕就是什么时光似箭,岁月如梭。或是什么时光匆匆似流水之类的比喻。这些比喻都很通俗,但也实在。很快,我们就上了高中,很幸运,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高中。但也很不幸,我们竟是又被分到同一个班,这就意味着我们之间就会不可避免的发生许多事,我们将会永远地纠缠不清。

   那是在高一刚开学的第一次班会上。我们的班主任李彩老师宣布,要在这次班会上选出班委成员。我们的班主任李老师是个既年轻又漂亮的女老师,同样的,她也拥有着和你一样的乌黑的眼睛,乌黑长发。就在她刚踏进教室的那一刻,还引起了全班男生一阵野兽般的起哄声,幸好她有足够的定力,不然可就被吓得不敢进教室了。后来听说,她是刚从大学毕业,理所当然的,我们这个班也成了她带的第一个班级。记得那时,我们的班主任李老师站在讲台上,先是把教室扫视了一遍,顿了顿之后,换上一幅甜美的笑脸,这才缓缓的说:“今天,我们将在这节班会课上选出我们的班委成员,希望同学们勇跃参与……”。说完,教室里便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掌声刚落,就有个长像很帅气的男生迫不及待地上了台。不过没我帅,呵呵!毕竟对于长像的问题上,在下一向很是自负,总是很自恋的认为自个才比子建,貌比潘安(不过别人如何认为,嘿嘿,就不得而知了)。那个很帅气的男生先是学着李老师的模样扫视了一遍全班,然后才缓缓地开了口。不过他在“抄袭”的同时,还是懂得一点点的“创新”。那就是在扫视全班之前,还来了个十分具有绅士风度的90度鞠躬。“大家好!我叫朱小毅,本人自从小学起,我就一直当班长,所以我这次参选的还是班长……。”。说得真是声情并茂,声音宏亮而流利,根本不用打手稿,更要命的是极具感染力和说服力。一看,哦不!是一听就知道是当班长的料。讲完就一幅很自信的样子回到了座位上。教室里又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我也一个劲的拼命鼓掌。

   你就坐在我前面,这时,你边鼓掌边回过头来,眨了眨眼,小声的说:“喂!”,“什么呀?”,“要不,你也上去试试,怎样?”,“啊!?”,我惊讶地小声叫了一声,还好没人注意到。当时的我真是又惊又喜,确实地说,是三分喜七分惊。这里先说一下关于喜,喜的是和你在一起混了这么久,直至今天你这双“慧眼”才终于识得我这个“英雄”!或者说你这个“伯乐”终于发现了我这匹“千里马”。虽不敢说我的能力超俗出众,但起码自我感觉良好。至于“惊”嘛!没想到你会让我参选,因为自读书起,我只当过几个学期的小组长和两个星期的劳动委员,而且还是因为当时的劳动委员请了两个星期的病假,班主任实在找不到人来接替这个工作,这才让我暂时担任这个临时劳动委员的。让我参选?这不明摆着哪壶不开提哪壶吗?你见我这般惊讶神态,嘟喃着:“我看那个朱小毅说得不错,你就也上去试试嘛!”我赶紧小声的说:“我又不想当班长”。“呃!我只是想让你竞选个劳动委员什么的,你还想当班长呀?”,说着,就捂着嘴低头笑了起来,“你要是怕那就算了!”,你冷不防地抛下这么一句。“怕”?我这辈子最讨厌别人说我胆小了,特别是在女生的面前。不管了!拼了!我恨恨地说:“那我要是选上了班长,有啥好处?”。“嗯!我想想,我想想……”,你一边思考一边用笔轻敲着自己的脑袋,“这样吧!你要是真当上了班长,我就请客,请你海吃一顿,怎样?”,说完,就朝我诡异地笑着。我听到你说要请我海吃一顿,整个人都一愣。 因为打小起,每次你去买东西,只要有我在你的身边,就没有你结账的道理。你总是挑好东西,然后转过身对我厉声喝道:“付钱了!”于是,我就得乖乖地掏钱买账。唉!每当这个时候,封建社会的中国人的那种奴性就在我的身上显露无遗了。而对于这个不情之请,你却进行得如此理所当然,完全无视我的强烈抗议,似乎我就是你的钱包,再说我这俊模样和钱包也有着天壤之别呀!

   记得有一次,我陪你去商场买东西。到了结账的时候,我抢前一步申明:“这次,我可不会结账的哦!”,说完就得意地偷乐起来。你撒娇道:“就一次,保证就这一次。”。我伸出食指在你眼前晃了晃,得意地说:“不行!这次免谈。”。你朝我做了个鬼脸,拿出你的必杀技,装做可怜巴巴的样子哀求道:“我今天真没带钱。”。话说必杀技如果用得多了,那其“必杀”的效果也就没了。“呵呵!”我正在心里偷着乐的时候,那个往脸上涂上很厚的化妆品企图掩饰满脸皱纹的中年妇女老板娘嚷道:“我说你们俩兄妹,特别是你这个当哥的,干嘛和你妹斤斤较呢?”。“我俩兄妹?她还我妹?”,我瞪大眼睛,恨得咬牙切齿。这时你又撒娇地说:“哥!我真没带钱。”,说完便捂着嘴偷乐了起来,真是恨死那个老板娘了,不想再看到老板娘那可恶样,僵持到最后只好乖乖掏了钱。在回去的路上,你还左一声“哥”,右一声“哥”地叫着,我睁着牛眼瞪着你,这时的你更乐了。就这样,我被迫当了你几个月的“哥”。

   正当沉浸在这些回忆中时,你捅了捅我:“喂!你再不上去,你的班长梦可就泡汤了。”。等我回过神来,班会还真就快结束了。站在台上的那个家伙刚下来,掌声还没停,我就冲了上去。目光向班里扫了一遍,哇!一大群人!其实也就五十六个人,但在那时的我看来,确实是一大群人。本来我就特怕上台说话,一上台就紧张得不行,一紧张就会说错。记得初中的时候,在一次庆祝国庆的班会上,班主任三申五令地强调,每个人都必须上台讲话。当轮到我上台时,就两腿发软,脸色苍白,脑袋更是一片空白,在台上憋了好久才吐出一句话。“想当年,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袖毛主席在开国大典上高喊:‘同学们辛苦了!’这句话是多么的鼓舞人心,多么……”。话说“同学”和“同志”虽然只有那么一字之差,但其意思和意义在某个特定的时代特定的场合却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幸好我不是出生在“文革时代”,否则单凭这句话,就可以以“篡改国家领导人话语”的罪名,往我的头上扣上一个反动份子的帽子了,想想都汗颜!从那次起,我便再也不敢上台讲话。如今再次站在台上,面对着这么多的新同学。再加上,刚刚太冲了,没什么准备,那情况就更不妙了。好不容易才想到一句“大家好!我叫纪宇阳!”。就没了下文,整个人就愣在那里,那傻帽样,都不知有多丢人。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祈求上天赐我一个老鼠洞,好让我钻进去遮羞。我瞄了瞄你,你捂着嘴在下面笑得不行。当时我就暗想:“等我下去,不整死你 ,我改做猪!”。我只好用乞求的目光投向站在教室最后面的班主任李老师,她正用鼓励的目光看着我,朝我微笑,点头,以示意我继续说下去,笑起来的样子很甜很有鼓劲。后来,不知怎的,我就急中生智,把我初中时同桌竞选学生会干部的演讲词照搬了过来。因为这演讲词当时是我帮我同桌写的,再加上我那惊人的记忆力。所以就像背书那样,很快就流利地说完了。台下响起了阵阵雷鸣般的掌声,真是庆幸没人知道我这一“卑鄙行为”。就在我刚要下台的时候,有人喊:“你还没说你竞选的职务呢?”。我一愣,可能是刚才太紧张忘了说了,只好报以一个歉意的傻笑,“班长!我竞选的是班长!”。台下一片哄笑,紧张中的我半摔半跑地回到了座位。这时,我的同桌杨雨,一个很不错的家伙就靠了过来,“刚刚,你貌似很紧张耶?”这时,你也回过头来说了一句“你的脸红得像——像——”,你故意顿了顿,然后压低了声音,一字一顿地说:“红——烧——猪——肉。”说完,就又低着头捂着嘴笑了起来。当时我恨得咬牙切齿,但因为是在课堂上,总不能站起来拍桌子,所以就暗暗发誓“你请客时,我非得好好宰你一顿不可!敢笑话我!”。后来,我以一票险胜,当选了班长,而那个朱小毅本来落选了就没资格担任另一个职务了,但班主任念在朱小毅的确是个班干的料,所以经同学们的一致决定,让他当了副班长。不过,我这个班长也是个甩手掌柜,以至到了学期末竟有同学不知道我才是班长。 

   后来,你果然就带我去了离学校不远处的“艾艾”餐馆。这是个专门为学生提供服务的餐馆,里面的装饰都很时尚却又不落于俗流,的确是学生聚餐的上佳之选。刚坐下,一个很年轻活力的女服务员就微笑着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菜单。我顺手接过菜单,心想:“这一次非得好好宰你一顿不可。”。所以我都是看到啥贵就点啥,也不管喜不喜欢,面对着一大桌子的菜,你都吓呆了!我看你这模样就更乐了,心想:“这几年的账也该扯平了!”而那个年轻活力的女服务员每次上菜时总时不时偷看我,而且目光充满了异样,估计是在惴测我是不是想吃霸王餐?或是被绑架了几天刚逃出来,正想要不要报警?如果我的皮肤是黑色的话,可能她还会想我是不是从非州逃难过来的?唉!不过不管了,为报当天的“一笑之仇”,我也只能硬着头皮,去接受那个女服务员异样的目光了。”。两人坐在那一顿狼吞虎咽之后,夜色已四合,街上来来往往的车淡黄色灯光时不时映在面对大街的玻璃墙上,划出一道道转瞬即逝的亮线。我摸摸肚子,特饱!可看着桌上还有那么多菜还没动,心疼!刚要再去夹菜的时候,不料打了一个很响的嗝,两人相对一笑,只好作罢。两人坐在那里一通海聊,希望能消耗一些,看看能否再吃一点。无奈一聊就聊了半个小时,可感觉还是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饱”!我们只好依依不舍地到柜台结账。那个年轻活力的高个子女服务员递过来一张发票,你顺手接过,然后转递给我,在“众目睽睽”之下递给我,就来了一句“埋单!”我一愕,用惊讶的目光看着你,你却乐呵呵地说:“我只说请客,可没说过由我埋单哦!”汗呐!天底下哪有这样的歪理呀?有道是:最毒妇人心,难怪你答应请客时,会笑得那么诡异。原来早就想到这一招了,一个早就挖好了的陷井,就等着我跳下去。我看了看发票,190元!我吸了口冷气,我两个星期的饭钱。我在你的耳边小声地说:“我没带那么多钱。”。你一愕,旋即又笑嬉嬉地问:“真的?”。我严肃地说:“真的!”。这时,你小声地在我的耳边嘀咕:“可我也没这么多”,“那怎么办?不会被扣下来洗碗筷吧?”,我疑惑地问道。你想了想,小声地对我说:“你带银行卡了没有?”,“有呀!”。“给我”!你命令道。我边掏出银行卡边说:“那你快去快回,取了钱赶快回来赎我,别自个跑了。”。你接过卡,用卡敲了敲我的头说:“说啥呢?”,说着就把卡递给那个年轻活力的高个子女服务员,说道:“刷卡!”。就这样,我近两个星期的伙食费就这样没了。后来,你成功地竞选了学生会文娱部长后,又拉着我到那个“艾艾”餐馆,不用说,我又因此赔上一个星期的伙食费。 

   再后来,学校要搞一次晚会,你也报了一个舞蹈节目。由于你是学生会的文娱部长,那时的你一边要忙着筹划节目,一边又要忙着排练舞蹈,经常晚饭都顾不上,所以每天下午我都得去饭堂给你打饭,有时晚上还得为你出校门去买夜宵。记得有一次,我去给你送饭的时候,你正和一个长像很“猥琐”的男生(当然这只是个人观点)在舞蹈室里排练,见我进来,才停了下来。你向我介绍那个男生:“邓臻吟,学生会副主席。”。我还没听完,就噗哧的笑了起来,边笑边说:“幸好你不是在国外!”。你看到我这反应,一脸的不解,问道:“啥意思?”。再看看那家伙也是一脸的疑惑,我边笑边说:“因为按照国外名字的写法,那邓臻吟不就是臻吟邓?”。你喃喃自语:“臻吟邓,真****。”。你想到这突然就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捶胸!顿足!这时,你我都注意到了那个叫臻吟邓,哦不!邓臻吟那个家伙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特吓人的那种,你这才强忍住了笑,敲着我的头说:“死人头,说啥呢?”。我看你强忍住笑,却又忍不住的滑稽样,笑道:“说笑来着,说笑来着,不介意吧?”。然后朝着那家伙歉意地笑了笑,半饷,他那阴沉的脸才挤出了一幅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怎么会呢?”。说完,可能觉得似乎少点什么,于是又补了一句,“挺幽默的,好久都没听过这么幽默的笑话了。”。但从那次起,他每次在校园里碰到我,总是朝我笑了笑,可我总觉的那种笑很诡异,是那种不怀好意的笑里藏刀,幸好我并没有因此而失胳膊掉腿。后来听说,这个笑话还在学生会里广为流传。呵呵!在这个不断被外语,特别是英语所占据的语言环境里,总算又一次证明了汉语文字的魅力。话说回来,你吃完饭后,又继续了你的排练,而我就坐在旁边等着,但不久,我就煞白着脸离开了。我离开时重重地关上了门,也许是听到了“砰”的一声,才注意到了我的离开,然后你追了出来。你问我:“咋了?”,“今天——不舒服”“病了?”,我不作声,沉默了一会,你拍拍我的肩膀说:“你先回去休息吧!不用陪我。”,说着,我就离开了。

   其实,你知道吗?我那一次的确是不舒服,但却不是病了。而是,看到那个家伙在排练的过程中多次搂着你,那动作是那么亲昵,而且你俩还有说有笑的。虽说那是节目的需要,但我看着你俩的“甜蜜样”就不舒服,我不知道是不是吃醋的滋味,反正就是那种想冲过去,把他拖出来,然后暴打一顿的冲动,就好像当年,我为了你力战两人一样。但不同的是,当年的我完全是出于一种最好的朋友被欺负的愤怒,而现在不是,其中加了点说不清的东西。那一夜,我没有回宿舍,而是在校外独自游荡了一夜。而这一切,以前我从未对你说起。所以,这是你所不知道的。那一夜,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寂静大街上,我想了很多,其中一部分是以前从未思考过的问题。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不知从何时起,我就已经深深地、深深地爱上你了。寂静的黑夜最容易让人冷静,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所以我相信这个结论。我也无法对自己撒谎,告诉自己这不是爱情。爱情就是如此奇妙,它会悄无声息地在你内心的某个角落里生根、发芽。直到某一天,你才豁然发现它已长成了参天大树,占据了你内心的每个角落。黑夜固然可怕让人冷静,但孤独的黑夜,对于情感受挫的人却有着致命的杀伤力,其杀伤强度更甚于烈酒。大约到了凌晨三点,偌大的大街上一个行人也没有,一阵阵的冷风拂面,浑身瑟瑟发抖,心里却如同裂开了一个口子,鲜血在汩汩流淌。我突然想给你打个电话,告诉你,我爱你!哪怕是能够听见你的声音也是莫大的安慰,我掏出手机,但想想此时你可能正在熟睡,所以就写一条短信,短短的一条信息,我却整整写了半个小时,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最后只写了六个字“凌小雪,我爱你!”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气,当我按下发送键,短信刚发送的时候,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手机突然因没电而自动关机了,也不知这条短信你能否收到?但却一直没见你提起。 

   高中的时侯,谈恋爱是很流行的一件事。之所以称之为流行,那是因为谈恋爱的大多数的目的无非有两种。其一是为枯燥无味的学习生活增添点刺激和新鲜感。其二是把对异性的欣赏、好感定义为爱。于是乎很多校园恋情都是入学恋爱,毕业分手,当然这其中也不能排除其中有真爱。我们班的私下黑名单中就有八对之多,其中不乏学习中的佼佼者,而咱们班也就十五位女生,恋爱的流行指数从中就可以略见一斑了。而所谓的“黑名单八对”中就赫然有你我之名,虽然那时的你总笑称我是你哥,而我对此也不作任何表态。因为这确实不算爱情,顶多算做暗恋。我从未对你说过“我爱你”“做我女朋友”之类的话语。这些话语虽然看似很俗,但对于爱情表白却是屡试不爽的台词。这些“俗话”并不是我不敢说,而是因为毕竟学生时代还是学习为重,我不希望你此而分心,荒废学业。但我知道我是爱你的。平日里,特别是高三的日子里,面对着堆积成山,日益繁重的学业。我们只能相互勉励,相互扶持。大家心里都明白这种关系无非两种可能,那便是亲情和爱情。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高中三年的生活看似漫长,实则如白驹过隙。再漫长的岁月能够留在记忆里的也成了瞬间之事。思绪飞转,很快,我们就高中毕业了。刚考完高考的那天下午,在班长,也就是我的提议下,经过一番的联络与筹备。当晚就在班中搞起了自发性的毕业庆祝会。因为没有老师的参加,所以气氛相当轻松,大家都肆无忌惮,畅所欲言,大家都向自己的同桌或是死党劝酒,颇有一番不醉不休的意味。在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平时看起来很文静的女生喝起酒来,那酒量煞是惊人。我虽然时常自诩酒量不错,但相比起来,我都自愧不如。因为她们喝酒不是一口一口的淑女形象,也不是一杯一杯的熟女形象,而是一瓶一瓶地灌。一些和我一样平时常自诩“酒场老江湖”的男生都看得口惊目呆,惊为天人!原来喝酒也可以跟喝白开水一样简单。在教室的各个角落里都传来了一声声酒瓶和酒杯那清脆的玻璃碰撞声,原来大家早就自然而然地围成一个个小圈,少则三四个,多则七八个。大家都一边灌酒,一边各自讲述着一些往事,回忆这三年来发生的一些趣事,其中不免夹杂着感叹年华易逝,岁月蹉跎的伤感。最后大家还是不约而同地转到了大家都关注的话题上。那就是**追**,**暗恋**的一些陈年往事。虽说那是也是人家的私事。但年轻人嘛!好奇心就是重。特别是在人家情感方面,哪管这是私事还是公事。结果那些曾有过这方面风流韵事的都被毫无遗漏地拉到讲台上要求坦白。每抓到一个上台坦白的,台下都是一阵高过一阵的欢呼声。更有甚者,有个男生曾经暗恋过某女生的都被逮到了。不得不佩服!其侦察本领堪称国民党军统局。从那时起,我对两句话真的深信不疑了。第一句话是“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第二句便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雪亮的”。最后,大家肯定不会放过在男生中广为流传的所谓“黑名单八对”。由于我是知道所谓 的“黑名单八对”,所以就想先开溜。没想到就在距离门口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不知被哪个家伙发现了。一声“班长要逃跑了”,大家就蜂拥而至,把门口给堵死了,最后被几个“大块头”架到讲台上。一站到讲台上,台下就立刻变得鸦雀无声。估计大家都对我那个所谓的女朋友感兴趣吧?我向教室扫视了一遍,努力“百度”着你的身影,教室里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杯盘狼籍”,最后终于在一个靠墙的位置发现了你。你正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当时心想:“估计这丫头以为我背着她交女朋友了,孰不知……”,你还真够傻冒的。不过话说回来,你们女生又不知道所谓的“黑名单八对”。但我跟你在一起这么久了,难道就没发现我是喜欢你的吗?那怕是一点点也好啊!想想都心寒。不过寒归寒,眼前的问题还是要解决啊!想着想着,突然灵光一闪,“有了”!内心狂喜,就好像抓到了最后的救命稻草,我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顾作平静地说:“用得着如此‘客气’吗?不就想请我当个主持人嘛!”。台下的那些女生一脸的失望。男生呢?则是大跌眼镜的呆样,女生的失望是因为我让她们空期待一场。男生们则是没想到我会出这招,趁热打铁,没等他(她)们反应过来,我就接着说:“现在有请‘黑名单……七对’之一,王大伟,陈琳”。我的话音刚落,台下齐刷刷的目光就瞬间都投向了坐在一起的王大伟和陈琳,而更多的男生都是一愣,我暗乐:“嘿嘿!没想到‘黑名单八对’一下子摇身变成了‘黑名单七对’了吧?”在我暗乐的时候,王大伟和陈琳两人就已经被半拖半推地拉到讲台上了。两人相互偷偷地看了对方一眼,陈琳就满脸通红地低下了头。而王大伟一会儿低头,一会儿盯着天花板,目光茫然地游离。毕竟高中时的我们心理上的不成熟,再加者这种恋爱关系属于“地下恋情”。但这些并不能成为让大家压抑好奇心的理由。该坦白的终究还是要坦白。

   随着大家的欢呼声,在我的宣布声中,一对对的恋情被公布于众。最后我宣布:“‘黑名单七对’已展示完毕,现在进入下一环节!”。话音刚落,就有人喊道:“班长!还有一对呢!”。我立即接话:“没!没有啦!”。“呼”!台下齐声起哄。然后不知在哪个家伙的带头下,齐声响起了“纪宇阳!凌小雪!”,“纪宇阳!凌小雪!”。我望向你,你一脸的惊愕,旋即羞得满脸通红。我向上前方微伸出双手,示意他们停下来,然后就撇开话题说:“那现在,我就给大家唱首歌吧?”。没想到……,台下根本就没有放过我的意思,又齐声响起了“纪宇阳!凌小雪!”,“纪宇阳!凌小雪”。看来得用“硬手段”!我故作愤怒地喊道:“喂!我可是你们的班长,别闹得太大了哦!”,“切”!台下齐声的不屑。那些家伙,一毕业,班长的号令就不管用了?但也并非完全不管用,副班朱小毅还是给出了新条件,但却也十分的要命。“除非——你大喊三声,‘凌小雪,我爱你!’”。正所谓“软硬兼施”,看来我得用“软手段”了。我又顾作哀求道:“各位大哥大姐,呵呵!你们就把我当放屁一样放了吧?”,“切”!又是齐声的不屑,现在可谓四面楚歌。不得已,我只好用求救的目光投向了我的同桌杨雨。没想到那家伙见我向他投过去求救的目光,竟用抱歉的目光告诉我,“阳哥,不好意思,兄弟我也无能为力了!”我便用威胁的目光狠狠地告诉他,“不帮我是吧?我和你断绝兄弟之情!”。在我威胁的目光之下,他只好做出了妥协,用无奈的目光告诉我,“唉!谁叫我这么乐于助人,这么有侠义之心呢!”。我大喜,用目光表达了我的谢意。当然了,对于我们这一目光传情,哦不!是目光传音,别人当然是不会发觉的啦!“阳哥,放了你也行,但得跟我们班到场的42人都喝上一杯”。听完,我立马由大喜转为大愕,“歹毒啊!人家说,‘最毒女人心’,没想到你比妇人心还要歹毒!”。台下齐声喝彩“好!”“好!”不过想想也没什么错,若是没有这个如此苛刻的条件,大家又怎能放过我?虽然刚刚在心里骂他歹毒,但还是蛮感激他的。无奈啊!只好一个挨着一个喝完42杯了!当轮到我向你敬酒时,已是半醉,在周围一声声的“纪宇阳!凌小雪!”中,你已是满脸微红。我端起酒杯,顾作轻松地和你碰了碰酒杯,虽表面上顾作平静,但却已是内心澎湃。在喝酒的时候,透过玻璃酒杯,你那黑色的眼眸实在是让人读不懂,……喝完42杯,我几乎醉得站都站不稳,还好我的酒量不错,不然早就趴下了。最后在文娱委员的提议下,大家手拉手放声高歌了一通,大家用歌声宣告了这段艰苦紧张的高中生活的结束。这个晚会虽然叫“毕业庆祝会”,但在为毕业而欣喜的同时,却也弥漫了离别的伤感,在一曲又一曲的歌声中,晚会也开始落幕。大家道别时,已是接近零点。 

   寂静的街道,在昏黄路灯的辉映之下越发冷清,只有偶尔经过一辆车或是一个行人。你扶着我,边走边说:“不是那块料,还坚持喝那么多!”。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你痴痴地笑。不知是不是你也喝了酒的缘故,在昏黄的灯光下,两颊晕红晕红的。我突然就想起当初小学时为你打架后,一起回家的情形。记得那天在夕阳中的你,晕红的脸颊笑起来像一朵盛开的桃花,黑色的瞳孔特别的明亮。走着走着,拐了一个弯就到了那棵古树下,那棵古树长得也真够茂密的,至于这棵树的年龄还真是没人知道。只是听一些老人说过,那棵树在他们的记忆中就一直在那里了。记得有一年政府以妨碍交通为名要砍了那个树,结果遭到附近一些老人的联名阻拦,这才保护下了这棵古树。这棵古树长得确实很茂密,确实是个乘凉的好地方。白天里,树下甚是热闹,路人、上下学的学生,当然最受欢迎的还算老人,三五个人围在一起下下象棋或是聊聊家常什么的。但是一到了夜里,就特别地安静,别说人了,恐怕就是连个鬼也没有。在经过那棵树下时,我胃一酸,大吐了一通,你轻拍着我的后背,喃喃地说:“喝这么多,难受了吧?”。然后递给我纸巾,我接过,擦了擦嘴,幸好没吐到衣服上。我抬起头,呆呆地看着你,在昏黄的灯光下,你秀发披肩,脸色红润,我就突然觉得有一股奇异的力量涌了上来,当时我就说,我记得我当时说:“做我女朋友,好不好?”。你当时就敲着我的头颅,喊道:“死人头,真醉了?你看清楚点,我是雪儿,凌——小——雪!”。也许,你以为我醉了,在胡说八道,或是以为我想捉弄你,头发长见识短,这丫头真够傻的,竟然到现在还以为晚会上的事纯属玩笑来着。其实,那时的我并没有完全醉,至少我还知道我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我双手微握着你的双肩,轻声地说道:“我知道,你是雪儿嘛!”然后打了一个嗝,继续说道:“雪儿,你知道吗?我一直就喜欢你,一直,雪儿,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我不断地在说,冷空气中夹杂着浓郁的酒味。而你就一直低着头,我用右手缓慢地托起你的脸,脸颊湿湿的。哭泣的女人是男人心中致命的伤,再坚强的男人也无法无视自己心爱女人的哭泣。哭泣的女人最惹人怜惜,看着你哭泣,我当时就有些心疼,有点冲动,确实有点冲动,所以就义无反顾的吻了下去。那样感觉至今都难忘,整个人轻飘飘的。天地旋转,宛如进入了一个两人的世界,周围的一切都如同虚设,心里有说不出原因的愉悦。那一次是我的初吻,但是不是你的初吻我就不知道了,我想应该是吧?因为我从未听说过你和哪个男生有过超乎寻常的举动。其实你一直都不乏追求者,只不过一直都被你一口给拒绝了。而其中的一部分是我帮你给拒绝了。早就听说一句话“男人的吻就好比结婚证上的印章,一旦盖上,就一辈子牢牢地铨住了所爱之人的心。”。所以我以为……,没想到,“啪”的一声,你就给了我一巴掌,在那个寂静的大街上,黑漆漆的古树下,你给了我一巴掌,然后就挣开了我的拥抱,捂着嘴,一个转身跑了,而我就一直怔怔的站在那里,看着你的离去,我的脑海一片空白。

   不知是不是因为你的那一巴掌,我清醒了。我一直都没醉,只是更清醒了!脸上火辣辣的。一阵风微微刮起,有点冷,我扯了扯衣角。没想到你就这样拒绝了我。其实我也没想到你会拒绝我,从小到大,我们的关系一直都那么亲密。甚至当我为那些要追求你的男生而愤怒要大打出手时,你总会笑着问我:“怎么?吃醋了?”。我实在不相信你会不喜欢我,会拒绝我?在我的心里,一直都理所当然地把你认做我的未来女友,看来……,一切都是一厢情愿,我一直自编自导了这场独角剧,一切的美好均属于空想。那时的我真的特别难受,心如刀割,滚烫的泪水一颗颗地往下掉,泪水逐渐模糊了视线,模糊了你远去的背影。虽然离家很近,但难受归难受,我还是怕你出事,所以也跟着你小跑了起来,直到远远地可以看到你,我这才放下心来,然后远远地跟在你的身后,直到你入了门。后来,当我要掏钥匙开门时,找了半天都没能找到钥匙。可能落在哪了。那时夜已深,又不能叫醒家人,所以就在门前的台阶上坐了一夜。那一夜有点冷,阵阵的寒风拂过,天上的星星都几乎可以数出有几颗。记得那时,你曾开过窗,向外张望,我刚想叫你,你却又把窗关上了。不知你是否在担心我有没回家?还是……。也不知那个时候,你是否看见那个坐在台阶上瑟瑟发抖的我。那一夜,我想了很多,想我们的小时候,就从那个你问我叫啥名字时开始,然后是小学、初中、高中、再到我在树下吻你,然后被你扇了一巴掌。一幅幅的画面在我的脑海中飞速闪过,连成一部无声的电影。后来,天开始蒙蒙亮,开始下起了小雨,不过很快就停了下来,都不知是雾还是雨?雨后曾有一对青年情侣相依相偎地走过…… 

   就这样,我连续十几天都不去见你,而你也没找过我,我们就这样各自相安无事地过着。直到一天傍晚,我给你打了一个电话,把你约了出来。我们去了离家不远处的湖边,湖边种有许多垂柳,在夕阳下,湖面泛着片片鳞光。此景不禁让我想起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傍晚的湖边总有许多小孩和老人,当然也不乏环湖而跑的年轻人。我们就肩并肩而走,大家都不愿先开口,沉默了许久之后,我首先打破沉默,“那——天——”,我拉长了声音,你没作声,继续低着头,我突然就不知该说什么,“向她道歉?不是,因为我好像也没做错什么。”,“继续问她是否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好像也有些不妥。”。脑子在剧烈地斗争着,一时变得似乎说什么都不对。于是干脆沉默起来。两人就继续肩并肩地走着。这时,湖边的人渐渐退去,夕阳照在你的脸上,你的脸就像天边的晚霞般晕红,美到极致。那时的你已经有165cm,身材也很苗条,凹凸有致,阿娜多姿,长长的秀发并没有束起来,简单地披在身后,就像是一挂黑色的瀑布。这时,你缓慢地抬起头来,你并没有看我,而是望着前方,缓缓地说:“其实,我想过了。”,然后长舒了一口气。而我小心翼翼的听着,像是一个犯人在听着法官的最后宣判,生怕听错或是听漏了一个字。只见你接着说:“其实,从小,我就一直把你当成最要好的朋友,没有别的什么念头,你明白吗?”,说完,就转过头来看着我。我一怔,就像是得知最后被判了死刑,不过我并没有大呼冤枉,而是故作无所谓。好不容易挤出那么一点笑容,却不知该说什么,不知所措,就连手都不知该如何放。然后挤出了一句让我都十分吃惊的话“那天,开玩笑来着。”。想想自己也真够笨的,哪句不说偏偏说这句。如果当时我手中有一把苍蝇拍,我真想拍死自己。你想笑,却又笑不出,就咬了咬嘴唇,于是又是一阵的沉默。后来,还是你开口了,“我打算报A市的大学。”“那不远耶!”,你没有接过我的话,而是问我:“那你呢?”,“还没想好呢!我想好了就告诉你。”,你“哦”了一声,“那明天去学校填志愿,我等你!”我微微加重了那句“我等你!”,不知当时的你有没发现。

   第二天,我去了你家,开门的是你妈。我说了声“阿姨好!”。你妈见是我,就满脸笑容地说:“哦!是阳阳呀!”。你妈总是叫我“阳阳”,正如我妈总是叫你“雪儿”一样。我随着你妈进了屋,你妈头也不回地问我:“那你打算报哪?”,“和雪儿一样”,“哦!那好!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这时,门“吱”的一声开了,你从房里出来,拨了拨头发说:“妈!我们先去学校了。”。你妈“哦”了一声,然后就进了厨房,你也拉着我出了门,就在门快关上的时候,从厨房里传出了你妈的声音,“路上小心点!”,在路上,你问我:“真和我报一样的大学?”“那个大学挺好的。”,我答道。这时,你走到我的前方,盯着我,就在我的前方倒着走。你的眼睛很黑很亮,每次看你那似乎拧一拧就可以滴出墨汁的双眼,我浑身都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惬意感,更有一种要将你拥入怀中的冲动。你盯着我问:“说说,是不是有什么企图?”我心想:“这丫头,还不知我的意途?都拒绝我了,还把话说得这般暧昧,都不知是头脑简单还是……”。我躲避着你的目光,笑呵呵地说:“你离得开我吗?”,“也对哦!不然买东西时谁给我结账呢!”,说完就笑了起来。说着,说着,就到了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下。我的目光只在那棵树上做了短暂的停留后留移开了,总觉得那棵古树似乎更加茂密了,而其背后藏有故事,像谜一样神秘。后来,真是天意弄人,虽然我的高考成绩只比你少1分,但恰恰是这1分的差距,你成功地上了A市的一所大学,而我却被很远的B市一所大学录取。由于你的大学比我的大学开学早,所以你也比我早去大学。那天,我没有去送你,只是给你打了个电话,我在电话中,千般万般地嘱咐你“路上小心”,“到了大学后给我打电话”,“到了大学要学会照顾自己”……你连“哦”了几声,笑道:“你今天怎么和我妈一样罗里罗嗦的!”。我开玩笑地说:“那你就把我当成你二妈呗!”。在电话的那头,传来了你银铃般的笑声,你笑着说:“那我上车了。”,末了还加了句“二妈!”。我便也学了个女声说:“嗯!闺女!”。然后就挂了电话,你知道吗?其实,那天我去送你了,远远地,我就远远地看着你,直到火车缓缓开动,直到在我的视线中消失……

   自从大学后,大家都很少回家,所以我们见面的机会很少,但好在有“中国移动”的帮忙,所以我们几乎每个周六都会准时通电话,而且一般都是在晚上十点之后。由于信号的问题,每次我都得站在宿舍的阳台上给你打电话。B市的天气很冷,我刚去的时候,花了好几个月才渐渐地适应了那里的寒冷天气。夜里,B市的风很大、很冷,特别是到了冬季。每次握电话的手都被冻得生疼,所以我只能不停地更换着手,左手换右手,右手换左手,反反复复。每次都会聊很久,聊很多,每次聊得最多的都是这周所发生的一些趣事。通常都是你涛涛不绝地在说,我在安静地听。而那些我对你思念的话却从未提及,总害怕那些话一出口,气氛就会再次变得尴尬。而且异地恋是个很不靠谱的问题,虽然我很爱你。但我也只能将这些感情深埋于内心某个黑暗的角落里。再后来,在一次通电话中,你无意中说起你有男朋友了,这个如晴天霹雳的消息瞬间就把我整个人都怔住了,哽咽得说不出话来,就静静地听着你在电话的那边叽叽喳喳地说着你跟男朋友的一些趣事,话里充满着浪漫,洋溢着幸福。可我却心如刀绞,痛彻心扉,泪一颗颗地往下滴。更出乎我意料的是,你的男朋友竟然就是当年的那个“臻寅邓”,没想到那个“臻寅邓”会和你同一所大学,还成了你的男朋友。后来,电话一结束,我就跑回了宿舍,那一夜,失眠了。我告诉自己,我输了,彻底没了希望。那一夜,我想了很多,我不断地安慰自己,我希望的不就是祝你幸福吗?只要你开心,幸福,我的伤、我的痛又算得了什么呢?爱一个人就得在她幸福的时候,毫不吝啬地送出了自己的祝福,不是吗? 

   后来,大二的时候,我也谈了恋爱。那个女孩你是知道的,方雅。方雅是在大一时的一次志愿者活动中认识的。方雅和你一样,有着披肩的长发和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不同的是你是一个大大咧咧、傻头傻脑的丫头,而方雅是个安静睿智的女孩子。至于认识的过程,我在此就不想再久事重提了。志愿者活动结束后,两人都彼此有好感,所以两人就经常通电话。方雅是个喜欢安静,讨厌喧闹的女孩子,每个周六下午都会过来找我聊天、散步或是上图书馆什么的。虽然方雅从未向我表白过什么,但从她的眼神,我的直觉告诉我,她是喜欢上我了。我当时内心很是挣扎,因为我知道在我的内心里,一部分装的是方雅,而另一部分装的却是你。我也不知我自己是否该继续下去?因此她几次来找我,我都避而不见,甚至我的态度一直是不冷不热的,但她都是一如继往。呵呵!舍友都眼红得要命,直骂我不是男人。直到后来,也就是大一第二学期末时,听说你恋爱了。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走出失恋期的最好办法就是重新开始一段恋情。经过一段日子的心灰意冷之后,我和方雅的关系开始迅速升温。B市的天气很冷,所以每个B市的女生都是织围巾的高手。每个女生都会织围巾送给自己喜欢的男生,当一个女生送围巾给一个男生的时候,就代表着那个女生对那个男生有好感了,这种方式久而久之就成了B市的一个传统。方雅也为我织了好多围巾。

   恋爱中的日子倒也过得快活,但很快,一段让我舍友妒忌不已的恋情,仅维持了一年就匆匆落下帷幕。舍友又再次大骂我不是男人。在一次通电话中,你曾问我为什么分手了?当时我就在电话里给你编了一个谎话。其实也不算谎话,我说,因为我同时爱着另一个女孩。当时,你就在电话里朝我怒吼道:“你这人怎么这么花心呀?一个方雅不够,还要一脚踏两只船,活该!”。我说:“好冷啊!你可不可以送我一条围巾?”。你在电话的那头嚷道:“有本事找那个女孩为你织去!”。完了还威胁道,“你给我把方雅追回来,不然别说你认识我!”,说完,就气冲冲地挂了电话。其实你和方雅的交情并不是很深,你们又没见过面。只是我曾给你看过方雅的照片,当时你还夸我有眼光,再加上在我们的通电话中,你对方雅多多少少也有点了解,这才为她愤愤不平。其实,你一直不知道,那个我爱着的女孩一直都是你。虽然我可以欺骗别人,但欺骗不了自己,你一直都扎根在我内心的某个角落里。而分手的导火线你也一直都不知道,那是在同学的生日parrty上,既然是生日parrty,那就免不了喝酒。由于方雅不会喝酒,所以在同学们一杯杯的敬酒之下,便只能由心疼“媳妇”的我代劳了。我的酒量虽然不差,但在同学们的捉弄之下,我还是被灌醉了。最后,方雅扶着我回了宿舍。也许是你们长得相似,也许是真的醉了,在朦胧中我竟拉着方雅的手,不停地呼唤着你的名字,还说出了一些平时从未向你说出的“真心话”。一向冷静的方雅伤心之下就扇了我一耳光,然后哭着跑了出去。这时我才清醒了过来,知道自己说了错话,一个激灵从床上翻了起来,迅速追了出去,但看到的也只有方雅的背影,结果就这样分手了。之后,我并没有向她解释什么,也没去安慰她,因为我实在不想去挽救这段埋着一颗定时炸弹的感情。这颗炸弹太过于恐怖,说不定哪时就会引爆,从而摧毁一切,趁现在还没到难以自拔的程度,道一声:“好聚好散”。所以我托一个同学把所有为我织的围巾悉数送还回方雅,这段感情就这样匆匆地结束了。这些都是我从未向你提起的。就这样,后来我在大学期间再也没谈恋爱,一者是自己没把握,一者是顾及方雅的感情。那时,你总说我活该!花心!我是花心,可你又何曾知道我的心其实就一直花在你的身上。 

   地球不会因任何人而停止转动,同样地,时间也不会因任何人而减缓其流转速度。时光匆匆,很快就大四了。突然一天深夜,你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电话一接通,你就一直在那里哭,我问你发生了什么事?你没有回答,只说了句:“原来,你们男生都这么薄情寡义!”边说边哭,以至于我听得不是很清晰,但基本上我也能猜得出发生了什么事。我当时安慰了你几句之后,就披上大衣奔出了校门。我们大学深夜里一般不准外出,但我最终还是吵醒了保安。递烟送水,说尽好话,再加上平日里和保安的交情不浅,那个保安这才极其不情愿地开了门。出校门拦了一辆车就直奔A市。经过一路的颠簸,终于赶在天还没完全亮的时候到达A市。我打电话给你:“我到了,就在你们学校门口。”你和一个叫孙丽的女生租房在学校的附近,所以我也没进去你大学校园的必要。你当时没披外套就跑了出来,当时的你头发逢乱,两眼又红又肿(估计是哭了一夜),只穿着睡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只好脱下外套给你穿上,跟着你回到了你的住处。那时你的舍友还没起床(估计是昨晚被你闹到很晚才睡),呵呵!出于男女授受不亲的原则,我当然得住旅店,就在离你不远处。就这样,在那几天里,我花尽心思,说尽好话,把二十二年的生活阅历和毕生的学识尽数使出来。虽说不能帮你完全地度过失恋期,但至少使你不再寻死觅活。几天后,在你住处,心情稍微好转的你便催着我回校,我说,“学校里反正也没啥事”。你便瞪着我说:“没事就可以赖在我这了?”。天呢!天地良心,我可没这意思,女人呐!真搞不懂,我没请假就千里迢迢地来安慰她,现在心情人好了,就又说我赖在这儿了。这时,坐在你旁边的孙丽在你的耳边嘀咕着:“雪儿,你朋友长得蛮帅的嘛!”。你听完却大呼道,“打住!打住!你可别打他的主意,他可是有三妻四妾的。”。害得那个孙丽目惊口呆,用异样的眼光上下一遍又一遍地打量着我,我当时又气又怨地嘟喃着:“这丫头,尽败坏我名声,以后我要是娶不到老婆,定唯你是问。”。你们俩听我这话语,相对一笑。

   后来,我只好答应你回学校去,让你别送我,说认得路。其实,我当时并没有立即回校,而是去找那个“真****”。至于理由,我相信就不用多说了吧?当时我托人把“真****”约了出来后,二话没说就冲上去暴打一顿。起初他还没明白过来,以为是惹上了黑道。边躲边哀求道:“别!别!大哥!我没惹你吧?”但很快,他就认出了我。话说我和他见面的次数不多,况且已经有三年多不见了,我后来百思不得其解,他认出我咋就这么快呢?该不会是因为我给他取了个“真****”的名字而怀恨在心,所以……。冷啊!真有点“就算化成灰我也认得你”的感觉。结果最后打着打着,我就被打进医院了。当时身上没那么多钱付医药费,只好给你打了个电话,你很快就赶到了我所在的医院。你问我,“怎么回事?”。我笑着说:“遇见女色狼了。”。结果,这句话就引来了在场所有医生、护士惊愕的目光,惹得那些人上上下下地、一遍又一遍地打量我,似乎在求证这句话属实的可能性。

   我们走出医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饿得不行,便就近在医院旁边的一个小餐馆吃了晚饭。不过这次不是我埋单,因为我的身上确实没钱了,只有一张回去的过期车票。由于晚饭后时间尚早,所以我们就这样散步着回去,我们并排着沿着大街走。那时大街上的行人很多,许多都是一对对的甜蜜样,估计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或是夫妻了。更有一对估计已经年过花甲的老夫妻手挽手经过,而且是动作亲昵,打情骂俏。我们俩看着,两眼相对,忍噤不禁。“你们有没有那个?”,我问道。你转过头来,看着我,疑惑的问道:“那个?哪个?”。我笑了笑,心想“真不懂吗?”。然后小声地在你耳边说:“就是那个呀!”。你沉思了一会,明白了我说的“那个”指的是什么,然后就羞得满脸通红。但毕竟性格开朗,加上我们从小就无话不谈。过了一会,你用食指戳着我地头,说:“想到哪去了!再说我是那种随便女孩吗?”,“那就是没咯?”,“当然没了!”,“幸好”我细声嘀咕,你听不清我说什么,就问:“说什么?”,“哦!没!没什么!”,我支支吾吾起来。那时的天气有点冷,可我总觉得很凉爽,心情格外舒畅,转而冒出一股莫名的喜悦感。

   在经过一家电影院大门的时候,我看到在电影院门口贴着《爱有来生》的海报。之前在学校早就听说过这部电影。剧情讲述的是:前世的阿九和阿明因为世仇而不能相爱,阿明出家当了和尚,但却也不能逃脱被杀的结局,阿九和阿明最终在仇杀中双双死去,死在一棵千年银杏数下。临死前阿九和阿明相约来生再续前缘,阿九死后就去投了胎,而阿明怕阿九随时会来到这棵银杏树下找他,便一步也不敢离开而错过了投胎的时机。可是阿明在这轮回道上也只能停留五十年。五十年即将过去,可阿九却迟迟未出现。就在阿明快要离去的时候,阿九出现了。可是,今生的阿九已经不再是前世的阿九,在今生阿九是个名叫小玉的少妇。她不仅没了前世的记忆,而且今生还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和一个很爱她也让她深爱的丈夫。在离开前,阿明给小玉讲述了他们前世的爱恨情仇,而在阿明离开的瞬间,小玉却又离奇地恢复了前世的记忆……。之前就听说这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但却一直没有去看,也许是没人陪着去,所以也懒得去看。正所谓:择日不如撞日。我停下脚步对你说:“我们去看电影怎么样?”。你敲了敲我的头说:“你今天还真想把我的血放干呀?”。我立马用出你曾经的“必杀技”,装做可怜巴巴地哀求道:“大小姐,就看在我千里迢迢跑来看你,结果带一身伤回去的份上,就满足一下我这个小小的,小小的愿望吧?”。这时你也装做很阔气的样子说:“那本小姐,就破例满足你一下吧!”。我接过钱,装成一个小太监的模样,道了声“喳”!就挤进了抢票的人流中。因为当时抢票的场面很混乱,大家都不排队,“这素质!还大城市呢!”,我暗地里感叹。不过在利益的驱驶下,世人皆清我独醒,世人皆浊我也浊,管不了什么素质问题了,先抢到票再说。经过一番努力,忍受了众人的夹挤和“被吃豆腐”的损失,终于让我抢到了最后的两张票。结果惹得在我身后买不到票的人直骂娘,扬言要拆了电影院,不过这些都与我无关。面对这两张千辛万苦才到手的票,我差点“涕泪横流”。我买完票回来,见你正抱着一大桶的薯条,我开玩笑说:“这么贪吃?吃胖了看谁还要你!”。你抬起头说:“没人要,自由些。”。我笑着推你进去,美女导演俞飞鸿酝酿了十年并最终拍摄的这部《爱有来生》,不得不说是一部佳作,剧情细腻、动情。当影片接近尾声,也就是当小玉在阿明把故事说完后,离奇地恢复了前世的记忆而痛哭不已的时候,你趴在我的肩上抽泣起来。说实在的,当时我也被阿明的真情和执著打动了。电影结束后,我们又走着回去,在路上,你拉着我的手,你一直问我,“现实中真有那种爱情吗?”,“真有像阿明一样的男人吗?”。我说,“有!肯定有!”,“你眼前不就有一个吗?”。你上下打量着我,捂着嘴笑了起来,“得了吧?还自我标榜!”,说完又补了句“脚踏两只船的家伙!”。我当时就瞪了你一眼,你看我这表情,更乐了。那时,大街上的行人不是很多,一辆辆车忙碌地从身边经过,近处是灯,远处还是灯,暗黄的灯光连着漆黑的夜色,这时我突然就想起郭沫若的《天上的街市》“远远的街灯明了,好像闪着无数的明星;天上的明星现了,好像点着无数的街灯,我想那缥渺的空中,定然有美丽的街市……”,看着夜空,我又想起了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在古树下我第一次吻你,而你却给了我一耳光,然后哭着跑开了。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紧握了你的手,在心里默念:“会有的,雪儿,你以后会遇到这种爱情的……” 。

   一年的时光匆匆而过,毕业后,我们都不约而同地回到了我们所在的城市。一回来,我爸就托关系为我安排了一个不错的公司,呵呵!看来有个好老爸就是不一样。而你呢?还得继续找工作,你天天拉上我到处去应聘,说是为你壮胆。一连几天,跑了十多家公司都没成功,高不进低不就。还有就是竞争的激烈程度实在是惊人,一个职位都有二三十人竞争,我不得不感慨现在大学生就业之艰辛。一些公司都是只看你是不是名牌大学毕业,二流大学毕业的,他们看都没看就直接把你的档案丢进垃圾桶,除非你有关系找后门什么的,就像我一样,否则后果可想而知,更不用说那些三流大学,四流大学。直到现在才终于体会到了文凭的重要性。原来的受教育并不在于你学了多少或者你的能力有多强?而是你手中那张文凭上盖的是哪个大学的印章。那张文凭就是你身份的证明,你以后要干什么样的职位,过什么样的生活,全由它来决定,而决定这张文凭的最重要环节就是高考。由此可见高考的残酷性,这不得不说是中国教育的一大败笔。难怪几乎所有的老师和长辈都经常说这么一句话“不好好读书,看你以后出息到哪去?”,唉!还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记得高三的时候,我们的班主任,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经常苦口婆心地劝勉我们:“高考可是决定你们一生的事,它就是一个岔路口,万步成佛,一步成鬼,以后过什么样的生活可就在此了,这点苦不算苦,你们要是考不好,这一生可就毁了,以后苦着呢!”。他为了激励大家,还特意在黑板的上方挂了一条横幅,上面写“高考决定命运”这几个大字。于是每次累的时候,只要抬头望望那条横幅,人立马就振作起来,它就像是一剂兴奋药,陪着大家走进了高考。我们的老师们还真是“用心良苦”啊!

   看着你一次次碰壁,我也急得团团转,却又苦于没办法。一天晚饭后,我就拉上你,用我刚买不久的摩托车载着你去兜风。黑色和蓝色搭配的摩托车,看起来甚是拉风。你在我身后紧紧地抱着我,我们就这样从市中心向市郊飞驰而去,市郊远没有市中心的喧闹,空气也新鲜得多。骑着摩托车在市郊兜风确实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特别是夜里,市郊的交通很是顺畅,只有偶尔才驶过一辆车,大路特别空旷。随着摩托车的前行,路旁的电线杆和路灯也一个个地被抛在了身后,远处的路灯不断地向前伸延,连着漆黑的夜空。我回过头来冲着你喊:“很爽是吧?”你兴奋得大喊:“啊~ 啊~”这时,有两辆车,每辆车上都坐着三个青年模样的小伙,烫着各种异样的发型,穿着也很异样,一看便知是那种整天无所事事的街头小混混,正一路大喊地从我的身边呼啸而过,还回过头来对着我们大吹口哨,姿态甚是嚣张。我气急了,便加足油门追了上去,可他们实在是太快了,以至于最终没能追上。你坐在我的身后,张开双手,大喊:“啊~ 我一定,一定成功!”。这时,我也跟着你对着深邃的夜色大喊:“雪儿!你一定会成功的!”。一路上,我们就这样像个疯子一样大喊着。看着深邃的夜色,我突然想起一个预言,如果一对情侣能够没停留地连续经过十个路口而都没遇上红灯,那么他(她)们就一定会获得幸福。虽然这只是一个很不靠谱的预言,虽然那时的我们并不算是情侣,但我却有去偿试的冲动,但毕竟路途过于遥远而时间又太晚,最终在你的劝阻下,才极其不情愿停止了我这个很不靠谱的试验。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给你打了个电话,说要带着你去应聘。人没上班就变懒惰,当时你还没睡醒,但在我的催促下,很快你便打扮好,出现在我的面前。你一身白裙,依旧是长发简单地披在身后,就像一挂黑色的瀑布。你已经跨上了车,坐在我的身后,而我的目光却还停留在你原先出现的地方,仿佛你还一直站在那儿。你见我这呆样,就敲了敲我的头,说:“喂!发什么呆呢?”。我这才回过神来“哦”的一声。在经过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时,我稍稍放缓了车速,在晨光下,苍老死寂的古树就像是披上了一层金色纱衣,煜煜生辉。古树下依旧有十来个老人在晨练。我加快了车速,找一家餐厅吃了早餐,因为我知道你那么快,肯定是还没吃早餐,解决完早餐已经接近九点。我又载着你往市的最中心驶去,在车上你问我,“现在我们去哪家公司?”。我故意卖了个关子,“到那里你就知道了!”。在反光镜里可以看到你朝我做了个鬼脸。一路上,满是赶时间上班的人,不过这里是小城市,所以没有大城市的那般拥挤。经过一个十字路口不久,就在一栋大厦前停了下来,那栋大厦上有几个镀金大字“恒泰大厦”,在恒泰大厦里的便是本市最大的公司——恒泰有限公司。我刚停好车,你就扯了扯我的衣角说:“我们还是回去吧?”。说着就回头要走,我赶紧拉住你,“都来了,就试试呗!”。你冲我小声喊道:“你疯了?这么大的公司,人家哪会要我?”。我只好苦口婆心地劝你:“试试呗!试试又不会少块肉!”。我拉住你,转身就要进去,没想到,刚一转身就撞到了一个人,一个穿西装、打领带、长得很帅气的家伙,年纪就和我们差不多。我看撞到了人,赶忙道歉:“对不起!”。只见他微笑地说:“没关系。”。低头整了整衣服,然后抬起头说:“嗯,你们这是?”我赶忙接过话:“应聘!应聘来着!”。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你说:“你还是她?”。还没等我回答,你就微笑地说:“是我!”。那家伙上下打量了你一番后,顿了顿说道:“那就进来吧!”。然后就转身进去了,我也拉着你跟了进去,我见你面有难色,就小声鼓励你说:“相信自己,你能行的。”。然后就朝你作了个成功的手势,你勉强地笑了笑。我就坐在大厅里等,而你跟着那家伙上了楼。过了约1个小时后,你们就下来了,他朝我微笑地点了点头,向你问道:“你男朋友还在等你呢?”出于条件反应,我就冒出了句“不是”,但马上又特后悔,就赶紧补了句“是”!你目惊口呆地看着我,而那家伙就更纳闷了,问:“是还是不是?”。我不作答,只是呵呵地笑了两声,他也只好陪着勉强地笑了笑,然后就转身对你说:“这两天,如果有消息,公司会通知你的。”,你点了点头。我便拉着你跟那个家伙道别。在回去的路上,听你说那个家伙是公司的副总经理,也是这次招聘的主要负责人。在车上,我曾问你:“感觉怎样?”。你淡淡地说:“不知,先等消息再说吧!” 。

   过了两天。我正在上班,你突然就打电话过来。电话一接通就听见你嚷道:“进了!进了!”。我赶忙问,“国际米兰进了?还是AC米兰进了?”,“现在几比几了?”。不过转念一想,不对啊!记得你貌似从不关心“世界杯”的呀?再说“世界杯”也是明年才举行的呀?我弱弱地问:“啥进了?”这时你兴奋地说:“我进了恒泰了!”我这才恍然大悟,想起之前曾带你去恒泰应聘的事,暂停了数秒之后,激动地说:“那——那得庆祝一下,晚上在家等我。”。刚通完电话,我发现整个办公室里的人都惊愕地看着我,啥表情都有,估计是我刚才的声音太大的缘故,坐在我旁边的一个三十来岁的同事老郑问我:“啥事?这么兴奋!”。我摸摸后脑勺笑了笑,说:“没——没事,不好意思,打扰大家了。”。然后赶紧埋头做事,接着,周围一阵哄笑。

   下班后,我回家时,我爸正在客厅看晚间新闻,而我妈正在厨房忙着,我喊了声“爸!妈!我不在家吃晚饭了!”。我爸不知有没能听见,就“哦”了一声,我妈则在厨房里嘀咕着,“人家都说养大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我看我养大的儿子也是泼出去的水。”。这时,我爸以为我妈在说他,才回过神来,冲厨房里喊道:“孩子他妈,你一个人在厨房里嘀咕个啥呢?”。我看着他们这般模样就笑着进了房间。去你家时,你已经等着了。你那天穿着一件黑色短裙,依旧是披着长发,然后我就用我那辆摩托车载着你去了我们高中学校旁边的那家餐馆,也就是曾经你答应请客而我差点因为没钱结账被扣下洗碗地那家餐馆。那家餐馆已经换了老板,里面的布置变化也很大,唯一不变的是餐馆的名字“艾艾”。看到短短几年就有这番变化,真有一种“人是物非”的惆怅。其实这几年的时间里,大家都变地成熟了,不再像当年那样子相互捉弄,因此心里便也总觉得,似乎在不知不觉中少了些什么,而又多了些什么。进了餐馆坐下后,仍旧是你点菜,而我要了一瓶红酒。在餐桌上你一直在喋喋不休地说着,语气中满是找到工作后的兴奋之情。而我只是静静地看着你那兴奋样,微笑不语,小口小口地细品着红酒。今晚的你仍旧那般美丽动人,在红酒的作用下,两颊红润,显得特别诱人。当时我就在心里轻轻地说:“雪儿,我爱你,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后来,你似乎发现我一直盯着你看,“看什么呢?”。你盯着我问,两人的目光瞬间交汇,“你——我——”,一紧张就吱吱唔唔起来。我端起一杯红酒猛灌几口,然后盯着你说:“雪儿,你今晚很漂亮。”。一说完,气氛就立马变得尴尬起来,空气似乎一下子就变得闷热起来。而本来接下应该是“能做我女朋友吗?”之类的台词,可那时的我却是怎么也说不出口,害怕吗?不是。紧张吗?好像有点,但并不全是因为紧张。其实还有着其它的原因。只能说天意弄人,本以为毕业后,我们就可以在一起。那时我就可以当个“打不死的小强”,继续向你表白,但生活总是不尽人意,我的公司在毗邻的一座城市里开了家分公司,签约时就已经说明我暂时先在这里上班,而那边的分公司一旦建成,我就得到那边去上班。签约时,我本以为没个三年五载那边的分公司是不法建成的。因为按咱中国人的办事效率,特别是中国政府(低层政府)的办事效率,只能用两个字形容——贼慢,通常要执行一项措施,都得经过诸多关卡、诸多部门、诸多会议、诸多领导、诸多饭局才最终拍案决定。所以我也就高枕无忧,但万万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后来才听说其实那边的分公司已经早就在那边筹备个三五年了。有种被欺骗的感觉,一气之下就跑去问当初的那个招聘主管,最后那个招聘主管的答复是:“你也没问呀?”。话说当初的我确实也没问清楚,没辙,只能吃哑巴亏呗!吃完饭已经接近十点了,摩托车载着两人在路上飞驰,路上的风有点大,我问你“那你明天就去上班?”你说了声“嗯”!沉默许久,几经挣扎,我才说了声,“可能我明天不能送你去上班。”。你又“嗯”了声,后来才反应过来,问道:“为什么?”。于是,我只好把公司里的情况向你简单地说了一遍。

   第二天,我在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下追上了你。你看到是我,惊讶地说:“你不是说不能送我了吗?”。我笑了笑说:“先送送你,怕你迷路。”。然后指了指后座,你坐上车后,说:“你当我小孩呀?还迷路!”。我就呵呵地笑着。那天,我一直都把车速放得很慢,就希望能和你多呆一会,虽然路上很堵,但我却还是觉得一下子就到了“恒泰大厦”。在路上,我甚至有种别人知道后肯定会大骂变态的想法,就是希望这条路一直堵下去,最好今天都堵死,当然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很快,我便把你送到了“恒泰大厦”,在门口的时候,刚好就遇上了之前应聘就碰见的那家伙。其实在昨天吃饭时,就听你说过,那个人叫王导,是恒泰公司的副总经理,人称“王副总”,而你的工作就是他的秘书。他看到我们,就笑着打招呼,“早啊”!我当时真怀疑他的记忆力,堂堂的一个恒泰副总,隔了这么多天竟然还记得我们,难道就因为你即将成为他的秘书?不知道,管不了那么多,出于礼貌,我便也回了声“早”!这时,你已经下了车,正在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和衣服。我笑着对那个王导说:“王副总,雪儿就拜托你了。”。他呵呵地笑着,“你就放心吧”。然后,你们就进来了。就在你们转身进去的瞬间,我突然觉得刚才的对话,咋就这么像婚礼上的对白,女方父母把女儿的手交给女婿,说,“**,就拜托你了。”。然后,新郎就会说:“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他的。”。看着你们肩并肩地走了进去,总觉得你们是走向婚姻的殿堂。恍惚间,有种跑过去拉你出来的冲动。我突然有点悲怆起来,想开口喊住你,但最终我还是没有喊住你。就呆呆望着你们的背影,泪水在眼眶在里打转。我在心里苦笑了两声,就开动了车,加速地在朝阳照耀下的大街上飞驰起来。

   去分公司那边一呆就是两年。由于那边的分公司刚成立,所以大家都很忙碌。每天都是忙着联系业务,日子过得不是一般辛苦,几乎没什么休假时间。别人庆祝国庆时,我们却在加班加点地赶业务;别人中秋赏月,我们却要奋斗都深夜。大家纷纷抱怨太苦太累,分公司经理只能劝慰大家:“就苦这段时间,过阵子就会轻松了”。但经理口中的这阵子一下子就是两年时光,在两年的时光里,经理似乎也觉得挺对不住大家的,所以只能是能加薪的就尽量加薪,能提拔的就尽量提拔。经过大家的一番努力,公司终于渐渐地走上了正轨,并占有了一席之地。而我经过两年的奋斗,终于混上了个部门副经理。 

   在分公司那边,我遇到了方雅,也就是我大学时的女朋友。那大约是我到了分公司半年之后,在大街上我们擦肩而过,然后相互认出了对方。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旧情人相见免不了尴尬,但大家都故作镇定,像是多年未见的朋友一样相互寒喧了几句,由于大家都要赶时间,所以在交换了电话之后就匆匆离开了。据她所说,她并不在这所城市上班,只不过出差经过此地。不过想想也是,她怎可能从遥远的B市毕业后跑到这里工作呢?恐怕这种傻瓜也就只有我了。当天傍晚,方雅就打电话过来约我吃顿饭,本想推掉,但在电话里方雅说:“我明天就要回去了,所以……”。说实在的,旧友出差到此地,我本该尽地主之宜,好生款待一番,更何况是前女友,而且是第二天就要离开的前女友。当我赶到约定好的酒店时,她已经等在酒店门口了,相互打了招呼之后,方雅就领我进去,我们坐下一会儿,刚要点菜时,服务员就推开门把菜端了上了,我刚疑惑是不是送错了,我们还没点菜呢?方雅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就笑着解释:“怕你来了再点菜会等太久,所以在你来之前,我就点了些菜,都是些以前你喜欢的。”,“不知你是否还喜欢”接着,你又压低了声音说道。我在迟顿了2.3秒后,笑了笑道:“那好啊”!在饭桌上大家都相互问候了毕业后的状况,旧友见面总免不了要回忆一番。于是,话题就聊到了大学。方雅起身给我倒了一杯之后,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记得方雅以前是滴酒不沾的呀?也许,几年的时光让大家都变了吧!后来方雅问了我一句“宇阳,你爱过我吗?”。我见她摇摇晃晃,双眼微眯,就笑了笑说:“怎么还提这个?”。方雅不理我,仍追问道:“爱过吗?”。我见她似乎有点怒,只好回答:“爱过”。方雅侧过脸,许久,抬起头,一口就灌下了半杯酒,然后盯着手中的空酒杯,问道:“那为什么?”。我知道她应该是知道原因的,所以我沉默不答。“就因为凌小雪?”,“是的”,我轻声答道。方雅起身倒了杯酒后,便又灌了半杯,然后抬起头看着我,“那——你们现在在一起了?”。我说:“还没”,方雅又将剩下的那半杯酒一饮而尽,结果被怆得激烈咳嗽起来。

   在苦笑了两声之后,方雅又喝了起来,看她有点醉了。又不知她住哪,所以就开了个房,扶着她回了房间。一身的酒气,没想到以前不喝酒的女生,今天却醉到一塌糊涂。我扶着她回床上躺好,这时,她却用双手搂着我的脖子,不让我离开,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在我的耳边轻声说道:“宇阳,我爱你。”,“宇阳,我爱你。”。然后就挣扎着起来,在我的额头上吻了一下,而双手依旧搂着我的脖子。此时的气氛格外暧昧,我边使劲地扒开你紧紧搂着我脖子的双手,“方雅,你醉了!”。然后起身就要离开。而这时,她也迅速地起身,然后从身后抱着我,“宇阳,我爱你,一直都爱你。”,“我知道凌小雪不是你的女朋友,你也不是凌小雪的男朋友,我们和好,好吗?”。是啊!一直以来,凌小雪都不曾是我的女朋友,而我却要为了一个叫凌小雪的女人去伤害了一个爱我的方雅。我确实辜负了方雅,对方雅有太多的歉意。就在我深思的时候,方雅已经站在了我的面前,不停地吻我,额头、鼻子、脸、脖子……一边吻一边解开我上衣的领扣。此刻的气氛格外燥热,也安静得可怕,只能听见两人的心跳声。在方雅的激吻下,如果说当时的我真的无动于衷,没有一丝非份之想,那肯定是假的,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更何况我只是凡人一个。但很快,在没有更深层次发展之时,我很快就控制了自己,理智地认清我现在爱的是凌小雪,不是方雅。我告诉自己:“我不能这样”。于是,很快就推开了方雅,轻声说:“方雅,对不起。”然后转身离开。就在我拉开门的时候,方雅又跑过来,再次从背后抱着我,我踌躇了一会,还是扒开了她的双手。“对不起!”。说完,方雅也就咆哮了起来:“那你以为默默地付出就可以换取爱情吗?”。我不作声,大步跨出房间,房门被我重重地关上,只听见从房间里传出了方雅的咆哮,“纪宇阳!你混蛋!”。走在长长的酒店过道里,我一直在问自己,难道默默地付出便可以换取爱情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从没想过,我只知道我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叫凌小雪的女人。就如张爱玲所说的,“世上难以自拔的,除了牙齿,还有爱情。”,现在,我已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了。不知是前世修的缘,还是上辈子造的孽,让我这辈子如此无可救药地爱上你!

   两年来,我几乎很少回家,虽然我很想你。我们总是经常通电话,大多是说说我的工作,或是聊聊你的生活。那些对你思念的话语却总说不出口。不知为什么,每次面对你时,我总是说不出口。后来,在电话中你提到的王导,王副总的话题渐渐多了起来,从你的话语中我知道王导是个脾气很温和,谦逊有礼,懂得体贴关心人,注重生活情趣的成功青年,前途也无可限量。

   后来,大约是我在分公司那边两年后。在一次的通电话中得知了你已经和王导同居的消息。对于这个消息,那可真用得上“晴天霹雳”这个词,不仅打击大,而且来得突然。之前虽然你提到王导得话题渐渐多了起来,而且语气也洋溢着欣赏之情,但你却从未提起过你们成为男女朋友关系。我十分的意外,没想到你们直接就进入了主题——同居。那一夜,我独自去酒吧喝了很多酒。酒吧里大声播放着伤感DJ,慢节奏的伤感流行音乐和快调的DJ结合,虽然感觉略有不搭配,但在酒的作用下,每句词、每个音符却都能让人痛彻心扉。这时,一个穿着露骨,打扮得妩媚妖娆的年轻女郎在我的身边坐了下来,娇滴滴地说:“帅哥,一个人喝闷酒呢?”。我不作声,拎起酒瓶就灌。她又靠了过来,整个身体都贴在我的身上,再次娇滴滴地说:“帅哥,干嘛喝得这么急呢?”。我一把推开她,瞪了她一眼,狠狠地说:“给老子滚开!”。不料那个妖精一样的女郎又靠了过来,娇滴滴的声音再次响起,“帅哥,你好粗鲁哦!”。我火气一下子蹿了上来,怒气冲冲地说:“滚开!别那么下贱好不好!”。也许是太大声的缘故,几乎整个酒吧的人都望了过来,那个女郎只好满脸怒气地走了,临走前还抛下一句话“有种”!我理都不理,继续大口大口地灌酒,然后站在不远处的几个凶神恶煞的青年就走了过来。其中一个大哥模样的人靠近了过来,说道:“兄弟!新来的?”。低头玩弄着戒指,头抬也不抬地说道:“还不知规矩吧?”。我苦笑了起来,“规矩?呵呵!规矩!”,然后握着手中的酒瓶就朝他的头部砸了下去,那个大哥模样的青年马上就倒地,痛苦地双手抱头,而后面的几个青年见我着阵势也立马冲了上来,结果全场一片混乱,酒瓶、椅子都成了打架的武器。老板怕事情闹大,就立马报了警,在警察来之前,大家都赶紧逃,而我那一夜还是被追得满街跑。最后,被打得住了一个月的医院。而这件事我从未向你提起过,所以这应该是你所不知道的吧?后来,他们那帮人来公司闹事,扬言要公司交出我,否则就砸了公司,最后公司只能报警,通过警方将他们驱逐出公司,但公司知道那帮人肯定还会来公司闹事,为了安全起见,决定把我调回来。

   那天很晚我才回来。我打开窗向你的房间望去,窗户紧闭,一片漆黑。我苦笑了两声,“她怎么可能在家呢?现在人家应该是和王导在一起。”。我就趴在窗边,看着昏黄的街道,看着漆黑的夜色,看着看着,突然就落下泪来,觉得自己好空!好空!

   我并没有将回来的消息告诉你,而你也一直以为我还在那边,所以我依旧跟你通电话。一天,我去上班,在经过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的时候,一辆奔驰轿车缓缓地在我的前方停了下来。在我就要经过奔驰轿车旁边时,一个人头探了出来,那个人就是你。你惊讶又高兴地说:“宇阳,你啥时回来了?”。我也吃了一惊,没想到会遇见你,但很快就故作平静下来,“刚回来的。”。而一个男的走了下来,不用猜就知道是王导。他微笑地走了过来,跟我握了握手,“怎不通知我们,好去接你?”。“临时的决定,所以还没来得及通知你们。”。看着你们那甜蜜样就可以证实你们确实同居了,并且过得很幸福。一句“我们”和“你”便将三人的关系划分得如此清楚,简单、明确,这无愧是咱们汉语的魅力。由于我要赶着上班,我们便只聊了一会儿。我临走前,王导就说:“哦!宇阳,差点忘了告诉你了,我和雪儿打算三个月后结婚。”。我惊愕地望向你,“这么快呀?”。你有点羞涩地笑了笑,说:“以为你还没回来,本想到时再通知你的。”。我记得我当时就“哦”了一声,然后就补了句“那恭喜了!”,你们就笑了笑。在车上,我一直有点想哭的冲动,但却一直哭不出来,就这样加速狂飙着。很快就到了公司,仍旧是坐在我旁边的老郑见我眼睛红红的,就问:“一大早的,你这是咋了?”。我假装笑了笑,“今天路上风太大了,不巧又忘了戴眼镜。”。他一边听我说,一边打量着我,眼珠乱转,露出一个十分狡猾的笑容,“是吗?”。我死瞪了他一眼,“你认为呢?你该不会认为我一个大老爷们哭了吧?”。他还想说什么,我立马推了推他说:“还不工作,这个月的奖金可就没了。”。但我知道,我可以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我确实是哭了。 

   晚上,我给你打了个电话,我问你:“怎么这么快就结婚了?”。你在电话里顿了顿才说:“我有了!”。这句话就像是一个原子弹“轰”的一声把我炸了个粉碎,尸骨无存。短短的几个月里,你告诉我同居、结婚、怀孕,如果我心脏不好的话,估计已经死了三回了。我在电话沉默了很久都没说一句话,你在电话的那边问:“咋了?”。我说:“没事。”。然后就嗔怒道:“怎就这么不小心呢?”。你就在电话的那边咯咯地笑,我却心痛如刀绞。“几个月了”?“应该有三个月了。”。也就是说你们同居后不久就有了。“那他是因为这个才结婚么?”,顿了顿,又接着问:“那他对你好吗?”。其实我知道我这两句话根本就很多余,我对王导的交情虽然不是很深,但之前我早就已经专门去了解了一番,并知道他确实是个好男人,我相信,将来的他也会是好丈夫。但我还是这样问了。我既希望你的回答是否定的,又希望你的回答是肯定的。如果你的回答是否定,那也许我就可以有理由去劝阻你,那也许我就还有机会。但我又是多么希望你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这样我就可以知道你是幸福的,我或许会多多少少地放下心来,又或许会得到些许安慰。我虽然这样想,但还是失眠了一夜,我告诉自己,我不能去打扰你,应该让你幸福,现在的一切已成定局,无法挽救,一个人痛苦总好过三个人不快活。我告诉自己,我应该放下,但好多次,我下班后还是悄悄地去看你,总是远远地看着你,因为我知道你已经有未婚夫了,因为我知道会有一辆黑色轿车陪你上下班。每次看到你们那么甜蜜、那么幸福,我都会很难过,可我却还是一次次地去看你。每次,我都是悄悄地跟在你们的后面。每天下午下班后,你们都会去市中心的“百合”餐厅,其中“百合”的意思不是“百合花”,而是“百年好合”,那是一个专门为情侣就餐而营业的餐厅。餐厅里有许多情侣套餐,那里的灯光很柔和,开着轻调的乐曲,气氛很暧昧,这里确实是一个适合情侣就餐的地方。之前,我就一直想情你到这里吃一顿饭,但我始终没有,我想原因你是知道的。每次,你们都会在一个靠里的角落里就餐。由于这个餐厅的位子都是需预定的,所以每天傍晚到那里就餐的人都不是很多,而我也可以模糊地望见你们。记得有很多次,你抬头望出来,我总担心你会看见那个跨在摩托车上,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的我,但后来知道,你并没有发现那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我。每次看到你们幸福的样子,我都会哭着笑着,脸上挂着笑容,眼中却是含着泪,也许你永远也不明白当时的我是多么悲伤,多么落寞。你永远也不明白,我当时是多么嫉妒王导,多么恨你,恨你那么自私,那么冷漠,我二十多年的付出你都可以视而不见。

   还记得有一次,你们在超市买东西,竟碰巧地遇上了我。你知道吗?那一次并不是碰巧,而是我根本就一直尾随着你。当时王导正挽着你的手,推着购物车,有说有笑的,就在你们转身的那一刹那,我在你们发现我之前,慌忙地在最靠近自己的柜架上拿起了一盒看似纸巾的东西,然后你们转过身来看见我之后,就走了过来,我笑着对你们喊了声,“巧啊!”。你们问我,“买东西?”。我就挥了挥手中的“纸巾”说:“是啊!买东西。”。然后王导就笑着问:“你,买这东西?”。我想都没想就说:“是啊!”。我看到你在捂着嘴笑得没心没肺,我百思不得其解,笑什么呢?我貌似没说错话呀?我仔细的分析着,不是说错话,难道问题是出在所买的东西上?于是,我看了看手中的“纸巾”,上面赫然写着“卫生巾”,我脸一热,一下子红到了耳根,赶紧放回原位,解释道:“拿错了,我以为是纸巾,拿错了。”。就在我放回去的时候,看到站在旁边的那两个女售货员在那里捂着嘴偷笑,我狠狠的看了她们一眼,她们立马停止了笑,但很快又忍不住地笑了起来。你看见我这窘样,笑得更疯了。王导也开玩笑地说:“该不会是买给女朋友的吧?”。我勉强地笑了笑,“哪有女孩子会看上我。”。这时你停了笑,说道:“人家呀!三妻四妾呢!”,说完便朝我做了个鬼脸,我瞪了你一眼。当然了,你说的便是大学的那件事。“有了老公,就把朋友给卖了?”,我嗔怪道。你笑着说:“是呀!是呀!”。我这时睁了个牛眼,死死地瞪着你。你们见我这模样,更乐了。后来,在电话里你问我:“怎么还不找个女朋友?”,我沉默了一阵,笑着说:“有呀!谁说我没有女朋友了?”。然后,你在电话里冲我大叫起来,“我怎么不知道呀!”,“呵呵!你不知道的事多着呢!”,“你这小子,藏得这么保密,你以为你娱乐明星啊!”。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女朋友,我骗了你。而这一切应该是你所不知道的吧?

   在你结婚的前几天,我送你一个鱼缸,还买了两条鱼。就和当年小时候,你送我的那两条同一个品种,只不过这两条鱼的体积此以前的要大上好几倍。你问我:“怎想到要送鱼缸,还只买了两条鱼?”。我一边往鱼缸里放水,一边笑着说:“怎么?你还想出现第三者呀?”。你惊愕地看着我,我指了指鱼解释说:“我说的是鱼,这两条鱼是送给你和王导的,代表着我对你们的祝福。”。你听完就在那里呵呵地傻笑,然后指了指堆在门口的箱子问我是什么,我头也不抬就说:“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你一个个地打开,左手拿着一套孩子的衣服,右手拿着一个小孩玩具,笑着说:“这是什么呀?”,“衣服和玩具呀!”,“我这个当舅舅的,能不准备准备吗?”,我没看你,继续往鱼缸里舀水,继续说道:“我又不知道你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所以我都买了。”。你笑着说:“有你这样当舅舅的吗?比我还急,好像孩子是你的一样。”。我以前就经常说你,你说话总是不经过大脑思考,现在你还是“死性不改”。刚说完,你也就感觉说错话了,尴尬了几秒后,就先打破尴尬的气氛,“到那时再买也不迟呀?”,“我怕到时我不在了。”。你一怔,敲着我的头说:“说什么呢?”。我顿了顿,感觉这话说得有点不太对劲,看来“说话不经大脑思考”也是会传染的。“我的意思是说,我怕到时我又要外调,买不了。”。我这时捧起鱼,“咕噜”一声,鱼就跃进了鱼缸中,相追逐地围着鱼缸转,看到那两条鱼欢快的模样,我的心就一直往下沉,往下沉,直至水底。其实我明白我为何要在这个时候送你两条鱼,而且是两只和以前同品种的鱼。我想你可能早就忘了小时候你送我两条小鱼的事了,也不记得曾对我说过“永远在一起”的话了吧?

   经过一阵的忙碌准备,很快就到了婚期。婚期前天夜里,我关了手机,一个人去了酒吧,喝了很多酒,然后就骑着我那辆摩托车一路狂飙。一路昏黄的路灯不断地被我抛在身后,市郊很安静,风也很大,风声就在我的耳边猎猎作响。夜色很沉,很黑,就像一条无边无际的黑色幕布,把我整个人都蒙住,呼吸困难,有一种被灭口的感觉,心口就像被什么绑着,又像被一块巨石压着,喘不过气来,想喊,却喊不出来,想哭,却又哭不出来,很难受,车一直就向前狂飙,没有目的地,就一直向前,向前……

   第二天,你的婚礼如期地举行,就在这座城市最高级的酒店——裕隆大酒店。婚礼举行得很风光,参加婚礼的人也很多,除了双方的至亲和双方的二叔三姑四姨五婶六伯七舅八婆九堂妹等亲戚之外,还有双方的一些朋友,其中的朋友又包括同学和同事。我们高一的班主任李彩老师也来了,陪她来的还有她的丈夫,她丈夫也是一名教师,但并不在同一所学校。李老师已经剪短了头发,而且眼角也有了细小的皱纹,但看上去风韵犹存。当时我就想,结婚后的你会不会也把那犹如黑色瀑布的长发给剪了?你会不会以后眼角也有细小的皱纹呢?在婚宴上,遇到了许多老朋友,有的很长时间都没见面,甚至有的一毕业就没见面,而且很多现在都已经结婚了,但当大家坐到一起时还是会一阵乱侃。很快,婚礼就进入了主题,在当地知名电视主持人的主持下,一对新人入场,身为女主角的你一身白色婚纱,而男主角王导一身黑色婚服,结婚的程序当然不会是什么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但却也无非就是宣读爱情宣言,交换婚戒之类的礼节。而我就一直在埋头喝酒,那天,喜庆的气氛很浓,我喝了很多酒。一来是在老同学,老熟人的敬酒,不喝不行。二来是我自己想喝,看到你们幸福,我只想把自己麻醉。直到夜色降临,人才渐渐散去,就剩下几个特要好的朋友在闹着要向你们敬酒,还说等下要闹洞房。我没有跟着他们瞎闹,摇摇晃晃地扶着墙走到了外面。外厅不是很热闹,但也站着三五个人,他们见我出来就跟我打了个招呼,我点点头就径直走到了外面,我刚一走到外面,就迎面扑来了一阵冷风。十二月的天气,正是一年中天气最冻之时,寒气逼人,但好在这里是市中心,热岛效应,在栋栋高楼的包裹之下,风不是很大。 

   我骑上我那俩摩托车,使劲地向酒店里面望了望,没能看见你,我便发动了车,加速地向市郊驶去。我一路狂飙,心中有说不出的悲伤,说不出的痛。我想,今生今世我和你是不可能的了,或许我们只能算是有缘无份了,我越想越悲伤,越想越绝望,有种要离开自己的感觉。我一路加速,一路狂飙,这时手机铃声响了,是张学友的《忘记你我做不到》,我知道是你打来的, 我没接,铃声就一直在那里响着,“忘记你我做不到,不去天涯海角,在我身边就好,要是承诺不可靠,是什么让我们拥抱,忘记你我做不到,不去天涯海角,在我的身边就好,如果爱是痛苦的泥沼,让我们一起逃……”。由于我家就在市区的边缘,所以我的家就在去市郊的必经之路上,在经过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时,我并没有减速,反而一直加速,因为通常那里这么晚连只鸟都没有,更别说是人了。可就在我转角的时候,刚好有一辆大卡车迎面驶来,我一惊,猛地刹车。可一切都来不及了,就这样,我连人带车地撞到了大卡车上,然后连人带车地飞了起来,自己被抛开了几十米远之后重重地摔到了水泥大街上,车也重重地砸在了不远处。头部一热,便有像泉水一样,一股一股地流出很黏稠的,很血腥的液体。不用想都知道,那是血,嘴也不断地往外涌出大量的血。我能感觉到的是头部的血正一股一股地外冒,不一会儿就流了满地。然后我的视野开始模糊,星光,灯光越来越暗,听觉也开始越来越模糊,周围似乎开始围了一些人,有点嘈杂,但声音却变得越来越弱。最后,终于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但我仍在想你,而此刻的你又在哪里呢?又在做着什么呢?也许这时的你正过着你的新婚之夜,婚纱、烛光、春宵、良辰、美景……。最后,你的笑容也开始在我的脑海中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我的全身都在抽搐,在颤抖。我感觉好冷,好冷,就像赤裸裸地躺在一座冰山之中,可周围却是一片黑暗。我想睁开眼,可无论我怎么努力,始终都无法睁开眼。周围一片寂静,一片寂静,我想喊,但喉咙却怎么也发不出声来。后来就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一片漆黑地无底洞里,我就一直不停地往下掉,一直不停地往下掉……。

   我知道,我已经死了,而且我也知道第二天本市各大新闻媒体都会出现同一个消息:昨晚23:30在南华路发生一起车祸事故,造成一名骑摩托车青年男子当场死亡,据相关部门证实,该男子系醉酒超速驾车。而这一切都无关重要,最重要的是我再也看不到你,再也看不到我的父母,我知道你们肯定会为我伤心落泪。我也曾想喝下孟婆汤,踏过奈何桥,将所有的一切记忆遗忘。这样子,我就可以投胎,如果幸运的话,或许我还可以投胎成为你的儿子。但我心中藏有太多未了的心愿,我想去看看你,看看一个我爱了二十多年,付出了二十多年的女人,看看婚后的你是否依旧那么幸福。还有,我想去看看我的父母,我知道我的离去肯定会让他们伤心,我这辈子愧对他们,子欲养而亲不待,而我却是亲需养而子不在。

   我死后,因为有太多未了心愿,迟迟不肯离去,因此错过了投胎的期限,只能在轮回道中游荡。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回到了这座城市,回到了我的出生地,但我回来时已是时隔一年。我回来后,就一直躲在路口转角的那棵树上,那棵古树看起来更茂密了,茂密得让人难以琢磨,像一个迷,在等一个人去解开。我出来后,才知道我单薄的魂魄根本就抵挡不了阳气的强烈侵蚀,阳气正一点一点地侵入我的魂魄中。我只能躲在古树上,借助古树的灵气抵制阳气的入侵速度,但并不能完全地对抗,所以继续下去的话,终有一天,我还是会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回来的第二天,我就去找你了。不过,你不要惊讶,也不要害怕。我去你家时已是黄昏,因为我怕见阳光,我只能在夜里或是阳光较弱时出来。一路上,我尽量小心地躲避着强光的灼烧,因为太阳还未完全落山。我费了好大的劲,转了很长的路才来到你的门前,你家的门紧闭着,我没有按门铃就直接进去了。客厅里,婴儿车里正坐着一个很淘气的小家伙,脸蛋又白又嫩,双眼特别圆,特别清澈明亮,就像是两块光滑的墨玉,特别惹人怜爱。我当时就有抱抱他的冲动,但我知道我不能,我就静静地瞧这他,他一会儿用手抓这抓那,一会儿又把姆指伸进小嘴吸吮着。我看着看着就笑了,当然你是不会听得到我的笑声的。后来,那个小家伙“哗”的一声大哭了起来,也许是一个人玩太无聊吧!这时你从厨房里小跑出来,身上围着一块布,手中还拿着一把勺子,当时我看你这身打扮,笑得不行。因为我从没见过你这身打扮,这完完全全是一个家庭主妇的装扮,我都没听说过你会煮饭什么的,我想你应该是婚后才学的吧?你放下勺子,然后抱起那个小家伙,哄着他,对了,我现在还不知道那个小家伙叫什么名字呢?一年了,你的音容笑貌一直没变,依旧那么美,你依旧留着乌黑的长发,只不过把它束了起来。我正想着,门铃就响了,你抱着小家伙去开门。闪进一个男人,是他,王导,但看上去更成熟了,更像一个丈夫,一个孩子的父亲。你在他进来后便嗔怪道:“你不是也有钥匙吗?咋还每次都按门铃?”。他用手搂着你说:“我就喜欢你给我开门,这会让我很幸福。”。你靠在他的怀里,甜蜜地泯着嘴笑道:“死人头!”。这句话很熟悉,记得你以前也经常敲着我的头喊我“死人头”,但我现在可以感受得到此“死人头”非彼“死人头”,你喊他“死人头”时更多的是一种充满爱意的嗔怪,而喊我“死人头”恰恰是缺少了这种东西,我想这就是我和他的不同等之处吧?他现在是你的丈夫,是你托付终身的人,而我至死也只是你一个青梅竹马的朋友,好友而已。我对你二十多年的爱终究敌不过他两年对你的爱,无论我怎么付出,怎么努力,始终都不法成为你今生今世的选择。只是没想到,我现在真的成了一个死人头。就在你靠在他的怀里时,突然就尖叫了起来,“呀!地板我刚拖的呢!”。他这时嘻皮笑脸地说了声:“遵命!老婆大人。”,这可把你逗乐了。其实,我也认识他这么久了,还从未见过他对一个人如此嘻笑,说着如此般甜言蜜语。我想,他应该很爱很爱你的吧?我正想着,他已经弓着身子在那换鞋了,很快便把换好了鞋,然后用手刮了刮你的鼻子,那动作竟是如此的亲昵而自然,然后就伸出手要抱孩子,那小家伙也伸出手要他抱,他温柔的问:“饭还没做吧?”。只见你一愣,大叫了起来:“我的饭!”。然后赶紧把小孩递给他,小跑地进了厨房。他看着你小跑的背影,在那痴痴地笑,然后亲了亲小家伙的脸蛋,那个小家伙则用小手推着他,好像不太愿意让他亲,估计是他的胡渣把那小家伙的脸扎疼了吧?然后,他就小声地哄着那个小家伙,“叫爸爸,叫爸爸”,然后对着着小家伙做着一个“爸——爸”的嘴型,接着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这时你在厨房里大叫:“焦了!焦了!”。这时,他抱着那个小家伙走进了厨房,“饭焦了还是菜焦了?”。从厨房里传出了你们那饱含甜蜜的声音,我听着听着,感觉既欣慰又心酸,欣慰的是他很爱你,你生活得很幸福,你们有一个温馨的三口之家,而心酸的是我爱了你二十多年,最终你这样的幸福却不是我给予。我曾懦弱着,退让着,你也拒绝着,我想即使现在有这个机会,我也不能爱你了,毕竟人鬼殊途。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我是心安的。因为我知道你正幸福着,而且我相信,你以后还会这样幸福着。我想我该走了,因为阳气已经严重地侵入了我的魂魄。我想,很快,我就会灰飞烟灭。

   我现在唯一放不下的便是我的父母了。他们就我这么一个儿子,他们在我的身上寄托了他们所有的希望,倾注了他们所有的爱,而我却辜负了他们。我今生今世愧对他们,我想,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会选择做他们的儿子,不!我应该做他们的父母,也为他们付出一回,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情,可我知道我已经没有来生了。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生我们养我们不容易,我们总是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为什么我们平时就不能多关心关心他们,对他们好一点,这样子也许就不会有如此的遗憾了。什么叫遗憾?人生匆匆,一辈子很快就过去了,在我们的生命里多多少少会留下些许遗憾。于是上辈子留下的遗憾就成了这辈子的梦想,而这辈子的未了心愿便又成了我们下辈子的梦想,如此一脉相传,生生不息。现在我别无他求 ,我现在只希望在他们有生之年,在你有空的时候能替我去看望看望他们,跟他们聊聊天,多帮我照顾照顾他们,到时记得也把那个小家伙带上。这是我现在唯一的心愿了,也是自从我们认识二十多年来,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对你的请求,虽然我知道这个请求有点强人所难,但,真的,我已经没有其它的办法了。现在,他们真的很孤独,就在我离开的一年时光里,他们真的苍老了许多。我已经去见过他们了,就在我刚回来的时候,我就回了一趟家。我回去时,他们正在吃饭,餐桌上放着三副碗筷,刚开始我还以为有客人来。后来才知道,其中一副碗筷是为我准备的。自从我死后,他们就一直为我准备着一副碗筷,而且我的那间卧室也一直都在。我虽然已经离开一年了,房间却干净依旧,我想,大概是我妈每天都会去打扫吧!现在我妈已经不再去上班了,我爸也不用去上班了。那天在饭桌上,我妈得精神很不好,嘴里一直唠叨着:“阳阳,以前爸妈忙,没多少时间陪你。后来,你又忙于学习、工作,没多少时间陪爸妈。现在,爸妈有空陪你了,阳阳……”。我爸就一语不发地坐在旁边,低头扒饭,然后,他头也不抬,用很苍老的声音淡淡地说:“孩子他妈,你这是唠叨个啥呢?阳阳都走了一年了。”。当我妈听到那句“阳阳都走了一年了”时,眼睛红红的,泪水就在眼眶里打转,然后放下筷子,捂着嘴跑进了洗手间。我没有跟去,但我知道她在哭,她在哭,我想去安慰她,但我知道我办不到,办不到呐!以前我们一遇见小难题就呼天喊地,现在我才明白,其实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看着自己的至亲为自己伤心,而我们却无能为力。我爸还在埋头使劲地扒饭,目光似乎很淡定,但看着他苍桑的脸庞,我知道,其实他也忘不了我。是啊!他怎么可能会忘了我呢?我可是他唯一的儿子,是他这辈子唯一的依靠和唯一的骄傲。而那句“阳阳都走了一年了”,是他对我妈说的,同时也是对他自己说的。我知道,自从我走后,这一年里可能每天都重演着这一幕,而且以后还会继续,但我没有办法,没有办法去安慰他们,也没有办法去告诉他们,我已经回来了,回来看他们二老了。我就跪在那里,一直磕头,一直磕着,一直磕着……

   现在,我已经回到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上了。夜已黑了,阳气已经差不多把我的魂魄侵蚀透了。我感觉自己越来越虚弱,越来越透明,我已经走不动了。现在,我就一直坐在那棵古树上,坐在最高处的一枝树丫上。现在这里真的很黑、很静,静得我都不忍心哭出声来。这里的风很大。现在的我是个灵魂体,已经感觉不到冷,因为我比这风还要冷。我听到树叶在风中,在我的周围,一直哗哗地响着,好像有点节奏,你听!“沙”!“沙”!“沙”!就像是树叶在黑夜里唱着寂寞的歌。

   现在的天空很清澈,只有寥寥几颗星。我就一直坐在树上,以45度角仰望星空,双脚就一直吊在半空,荡来荡去,荡来荡去,像个小孩子,说不出悲喜。说到小孩,我就会想起小时候的我,那个在阳台上看着你傻笑的我,那个笑着问我叫什么名字的你,还有那个因为找不到躲在草丛里的我们而坐在台阶上哭泣的小东。哦!差点忘了,还有那个坐在婴儿车里吸吮姆指的小家伙。想必那个小家伙正靠着你熟睡吧?我想那个小家伙的睡相肯定很可爱吧?我就这样一直想着,一直笑着,就像个傻子。夜深了,可能大家都睡了,我想,现在的你是否也在熟睡中呢?不知你在睡梦中又是否会梦见我呢?我突然好想好想你,好想再去看一看你,看看你熟睡中的样子,哪怕只是一眼。可我实在是太虚弱了,我实在走不动了,我想,很快,我就要魂飞魄散了。我想,当明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我就会离开了。我突然好想再去看看明天的朝阳,看看明天的朝阳是怎样升起的,是一下子就跃出地平线呢?还是慢慢地,慢慢地露出地平线呢?要知道,我已经有一年时间没见过朝阳升起的样子了。

   现在的我又突然想唱歌,就唱张国荣的那首《当爱已成往事》,“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几多风雨……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有一天你会知道,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人生已经太匆……将往事留在风中……”。虽然爱已成往事,但我还是突然好想跟你道个别,跟一个我爱了二十多年,思念了二十多年的女人道别。自从在你的婚礼上不辞而别后,没有真正地跟你道别,就匆匆离开了。我不知你会不会怪我?我突然好想给你写封信,写一封道别的信,跟你说好多好多我想对你说的话,顺便聊聊我们的从前,聊聊我们的前生,聊聊我们的前前生。最后还要跟你说一声:“永别了!雪儿!那个我爱了二十多年的女人,那个给我三辈子都留下了遗憾的女人。”

   现在,我突然就想起了《爱有来生》这部电影,那是唯一一次和你一起看过的电影,记得在回去的路上,你曾问我世上是否真有那种爱情?真有像阿明那样的痴情男子?当时我就说有。没想到,现在真的有了,我成了那个男主角,而那部电影也成了我们的翻版。不同的是阿明还和阿九有过一段婚姻,阿明的爱也得到阿九的认可,但我呢?我呢?我们虽然缘定三生,我也付出了三生,可终究有缘无份。今生,我付出了的可是二十多年,是我的一生,我的全部呢!阿明在那棵银杏树下等了五十年,而我恰好也有这么一棵树陪伴,它虽然不是银杏树,却和银杏树一样古老,比银杏树还要神奇。我这一生注定与这棵古树有缘,它见证着我的全部。前前世,在这棵古树下,我清风跟你在古树下与天妖蟒大战七七四十九天,为你放弃所有,跟你约定三生,立下“清风落云、缘定三生、山枯海竭、生死相随”的誓言,然后抱着你离去;前世,在这棵古树下,我龙天浩出生在王族,却也在神台上的这棵树旁为了你背弃整个国家,落得个兵败身亡的下场;今生,同样在这棵树下,我纪宇阳第一次为你打架,之后你第一次送我礼物——两条鱼,并对我说:“我们永远在一起”;高中毕业那年,在这棵树下,我第一次向你表白,第一次吻你,而你给了我一记耳光。同样地,在这棵古树下,我听到你结婚的消息,然后又在这棵古树下死去,最后还在这棵树下魂飞魄散。这一切,我不得不相信,都是命中注定。“清风落云、缘定三生、山枯海竭、生死相随”,为了这个誓言,我一而再再而三地付出所有,放弃所有。而你呢?你呢?落云!你说谎!你骗了我!你曾说,你来世还会爱上我!是的,来世你确实遵守了你当年的诺言,但来来世呢?来来世呢?

   夜更深了,路上已经没有车往来,而我越来越虚弱了。其实,我并不想给你写下这封信,但我实在控制不了自己,我真的想跟你好好地、郑重地道别,请原谅我。我想,我的信就要写完了。我也该走了。这时的天空已经微微露出鱼肚白,我知道,不久之后,天就会彻底亮了。到那时,朝阳就会升起,然后将温暖散在这棵古树的每一片叶子上,一切都将是新的开始。但我知道,我已经等不到那一刻了,因为我的脚已经开始因阳气的侵蚀而逐渐透明,然后会化为一缕烟,然后会一点一点往上蔓延,直至全身。

   我的信的确该写完了。我停下笔,折了折粉红信纸,然后小心地装进一个淡蓝色的信封,封了口。我突然悲伤起来,在信封上,我没有写收信人,实在不想写,因为我下不笔。一个人痛苦总好过三个人不快活,就让所有的一切都随我带走,从此不悲不怨。在信封上,我没有写收信人,不知你是否收得到,不知你是否读得到。即使你读到了,不知你是否又会含着泪把这封信读完。我把这封没有收信人的信轻轻地,轻轻地放在古树下的石椅上。我想,或许你永远都不会收到这封信了。待会,或许这封信会被扫街的女人当作垃圾扫进垃圾桶,被垃圾车运走,最后随着垃圾一起被倒进焚烧炉。又或许它会被凌晨某一对手牵手经过的情侣拾到,然后含着泪将这封信读完,伴随着他们的爱情走进婚礼的殿堂,伴随着他们到白头偕老。又或许它会被某个来这儿玩耍的小孩拾到,然后折成一架架纸飞机,手一伸,飞向远方……

                               纪宇阳 绝笔

                           2011年08月14日 

责任编辑:
0
欠扁
0
支持
0
很棒
0
找骂
0
搞笑
0
软文
0
不解
0
吃惊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