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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

时间:2012-01-14 14:01:37     作者:程艳斌      浏览:18049   评论:0   

 丝路

 肇庆学院中文系2010级 程艳斌  

第一章             

日光灿烂的下午。军训场上。

我的神情有点恍惚,毒阳像一条条金色的火蛇正咬噬着我。

我的军服早已湿透了,汗涔涔的鼻子如未关稳的水龙头不断地渗汗。

这时教官训话了,我们又得挺出一副严严正正的样子。

“站稳了!”他说,不是喝。

教官是个眉清目秀的男孩,之所以称他为男孩,是因为他的年纪跟我们相仿佛,或许更年轻。

令我们大吃一惊同时也喜出望外的是教官是个不善言语的稍带腼腆的男孩。

我自心里松了一口气,站在我左侧的那个涂着蛋糕脸的女孩松了三口气。

“休息会吧!”依然是轻言细语。他的话就这么多,没有一个多余的字。比之于领导们滔滔不绝的宏论不知节省了多少口水和矿泉水。

于是,我猫着身子靠在一棵大树上,微微地喘着气,那大树似乎也背靠着我,恰似两个倾心交谈的老朋友一样。但实际上我们只是初次见面。

坐在我身后的女生们个个娇喘连连,像一只只昏聩的猫。低着头在折着木棍或者玩着手机,以此作为闲闷的时光最无聊的消遣。

我就靠在那儿发呆。

我的大学叫普庆大学,是个省批学校,在全国看来,只能算是个三流学校,至于名字叫做普庆,大概是取“恨不得普天都来同庆”之意。惜哉,天高皇帝远,遂隐没于大学洪流之中,无人问津。所有只能顾影自怜。由于大学都有点自恋,硬是换了种骨气点的说法,是:孤芳自赏。

以整个广东为参照物,我的学校算是坐落于穷山沟里了。学校的北面正是巍峨高山,名字很通俗,就叫北岭山。

“巍巍高山兮,壮我胸怀!”究竟不是诗人,吟得底气不足。不过,很难看出,我的心思竟与这座山完全无关,我不过是想在发呆时让自己的视线放在一个愉悦的环境里罢了。

“我叫姚小梅。”那甜美的腔调又搅扰起我平静的心波。

记得开学第一天,我一个人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我眼花缭乱地打量着这一切,总是应接不暇,恨不得多生几只眼睛。

公交车像爬虫一样,在这座城市疲累的身躯上蠕动着。

那天,我在校门口的公交站等下一班开往市区的车,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就是迟迟不来。终于十路车缓缓地驶了过来,好像故意要考验我的耐性似的。

我摸了摸口袋,正准备上车。结果发现没有零钱,我立时发懵了。眼看车就开了。所有交通工具都是这样的,来得慢,开得快。

“靓仔,没零钱吗?”一个女生的声音。

我尴尬地点了点头。

“先上车,我帮你刷了吧!”声音是那麽甜美,温柔。说着便按了两次卡。

我心里无限感激,却又无法去表达出这种感激,只是轻轻的说了一声谢谢。

这座城市给了我第一次的温暖。

受了别人这一丁点的恩惠,便感激得涕泗横流,我才发觉我原来是一个如此容易满足的人。

“靓仔也是去市区吗?”她竟就坐在我后面。

“是啊,买点东西。”我转过头去。

“正好,我们同路。”她笑了起来。

正好,我们同路!心中一阵狂喜,这是一句多么温暖人的话语。虽然它此刻存在于两个陌生人的对白里,但对于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却是个温暖的启示。

到了市区以后,我一路跟着她转。她到哪我就跟到哪,她时不时地回过头来找我搭话。她问什么我就答什么,几乎没有一句多余的话。有时只是默默地走。其实走到了哪里我也不知道,一来我人生地不熟,二来我只能寸步不离地跟着她,生怕稍不留神便会走失。

她忽然回过头来,站住了,我距她仅半米之遥。

“我叫姚小梅,你呢?”她第一次告诉我她的名字。我第一次对上了她的眼,怔了一会。她忽然羞红了脸,不敢再正眼瞧我。我知道这个小女孩此刻在想着什么,正如我此刻的心思一样。

她叫姚小梅,我记住了这个名字。

她是个平凡的女孩,一种实实在在的平凡,照她的打扮和相貌,连个小家碧玉也算不上。但她扎起的马尾辫很好看,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我像跟着一匹小马奔跑一样。

小梅平凡得足以让全世界都遗忘,她就像路边无名的花草。但她全部的美却正源于这种平凡,她的自然,本真,善良,全在这对灵动的眸子里闪动。特别是她那甜而不腻的腔调,更是叫人迷醉!我暗地里称它“山水腔”。可谓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这里山多水多,自然有理由孕育出这种独有的品格。我发觉我已经爱上了这座城市。

跟着她逛了大半天,我拖着疲惫而又幸福的身体拐上了回学校的公交车,我永远忘不了的那班车,十路车。

“你也是普大的?”我想再一次确认。

“嗯嗯,我们同路!”她依然是轻轻地说,不漏掉一个字。

“我文学院的。”

“我数学学院的。”

我们几乎同时脱口而出。

小梅笑了,我也笑了。笑得那么纯粹。然而我却怎么也无法将眼前这个女孩跟数学联系在一起。她是那么典雅,那么端丽。

总之,她身上有着古典的美和气质。

“唉!”小梅悄悄叹了一口气,但我还是听见了。

“怎么啦?”我问。

“有点烦。”小梅说。

“哦?”

“你可知道我读的是专科啊,我现在都不知道读还是不读,纠结死了!”

“你都来了,还不确定?”我甚是惊诧。

“报名费还没交。”小梅说着又叹了一口气。

原来如此!我一向是不赞成复读的,但那也只是我的想法。我丝毫无法消除小梅的烦恼,只好抛下个勉强妥帖的安慰:

“高四很辛苦,你慎重考虑一下,无论任何决定我都支持你!”

小梅点了点头,不说话了。

“你喜欢你的专业吗?”我一问完又觉得这是一句废话。

“还OK啦,不过晾了一个假期,有点生疏了。”小梅说,“你呢?”

车已到校门口了,我拎了东西随小梅下了车。

“我啊,跟你一样,晾了一个假期,连字都认不得几个了。”她依然跑在我前面。

“要紧吗?”她看着我手中沉重的购物袋,要伸手来帮。

“不要紧!”我咬着牙关说。实际上我已脸红脖子粗了。

我就这样跟着她绕到了她的宿舍下。

“我宿舍就在这儿了。”她指了指“明智书院”的牌匾。

现在的学校就是这样,宿舍不叫宿舍,叫书院。连饭堂都改成“荷塘月色”。

我把东西交给小梅,准备告别。

“哎,钱!”她大喊一声,向我伸来了五十块。

我忽然忆起帐是我买的,当时只想报“滴水之恩”,不料一出手便砍掉了红头兵的一半。

任何一个稍有点绅士风度的男子都不会再去接那张纸了,何况毛爷爷的头像还在监督着我呢。

“咳,那点钱,算了!”我把“算”字读得很重,生怕说得底气不足,失去男人应有的风范。

小梅红着脸怔在那儿,但我已潇洒地离开。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集合”教官一声断喝。

我赶快砍断思绪,跑回了队列。脸上还荡漾着回忆里的红晕。

“哎呀!”我失声叫了起来,竟忘了要她的电话。

全排都望着我,我望着教官,教官瞪了我一眼,似乎在说:能不能自觉点,别逼着我骂人。

“继续站三十分钟的军姿,谁敢稀拉我宰了谁!”这是教官的第一次训话。说说而已,连骂人都是轻声细语的。

我该如何描绘此刻的处境,顶着烈日,吹着微风。女孩们个个身娇肉贵,不久便怨声起伏,娇弱的身躯恰似风中的杨柳枝摇来曳去。我目不斜视地站在那儿,像棵不倒松,不,准确点来说是像座石雕。火热的微风轻轻地舔着我额际的汗滴,记忆里时不时地浮起某个人湿漉漉的影子,它一次次地浸润着我的思绪。对了,我现在真希望自己是一座沉睡的石雕,烈日中屹立只为等一声“山水腔”来唤醒,只要她来,我整个灵魂便得救了。

“文丰---”是教官的声音,“出来教大家踢正步。”

我没有被“山水腔”唤醒,是被教官的“雷霆腔”震醒的。

幸好,我的正步踢的还好,没有出丑。

文学院的男男女女真不像样,几百条腿踢出几百种花样,简直是各有各的风格,任何人都模仿不得。

我哭笑不得,既觉得可笑又感到悲伤,可笑的是大家把人生当彩排,悲伤的是教官今年升不了官,拿不到奖金。

我进修文学院不似贾宝玉进大观园,这零零星星的几个骄矜的“淑男”几乎形同空气。在这样一个阴盛阳衰的文学大观园里,我渐渐地感到了阳气不足的危机。我仅剩的那点阳刚之气势必被浓重的阴气吞噬。

其实我的忧虑多余了些,这些女孩都精明能干,而且绝不亚于男子。

我所在的班级只有六个男生,而全班六十二人。正叹阴阳失调之时,我意外发现对外汉语班刷新了记录,只有三个男生。新闻班稍有活力些,大概有二十几条汉子。而且个个膘肥体壮,跟他们擦身而过都是一阵飓风。这么一比,方知自己简直是弱质女流。

军训的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应该说是一天一天的来。渐渐地发觉昨天与今天根本没有什么差别,不过是假借时光之手又撕碎一页日历而已。真恨不得将这半个月折叠起来当一天过。

时光有时就像宽容的教官,把我们今天应受的惩罚扔给明天,明天的扔给后天。与此不同,我想的却是怎样把明天的成果预支过来。

倘若一个人一天的欢乐和悲戚是个固定值,那么我在白天拥挤的人世间抛下了太多的笑声,有真心实意的,自然也有虚情假意的,但总之我几乎透支了生命里有限的欢乐。可想而知,我夜里是怎样的一副躯壳:狼狈,踉跄,或者有更可怕的原始的寂寞。

有人说,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能永生。其实这是不对的,一滴水融入了大海就永远消失了。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了一个如此完整的自我。

我有时觉得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我曾一度地封冻自己,只是跟其他水滴碰来碰去,但永远不肯形成洪流。一个人面朝着太阳唱着消逝之歌。

传说有一种金色的鸟,每天都叼一粒向日葵籽,跃离尘土,飞向太阳的中心。它一辈子都在追寻光亮,却不知道自己就是一束光亮。

我把这束光亮叫做梦想。梦想啊,世界再也没有什么比她更美的了。

但很奇怪,我偏偏喜欢黑夜,这是不是因为我是在黑夜来到这个世界的呢?

或者这好比我们无奈的人生,有些东西你没有拒绝,并不是因为你接受了它,可能是你无法拒绝它。

每当我深坐于由浅及深的夜色里,总能听到些什么在呼唤,是运命的诉求也是魂灵的嘶叫,那时我总被一股神秘感湮没。

比较令人心烦的是白天的事全都跑到了夜里来了。军训终于花一样地凋谢了,之后的日子芬芳尽殒。然而记忆里的那声呢喃始终挥之不去。我心里装满了短暂的回忆里盛着的所有甜蜜的意绪,回味一次我的心就澎湃一次。

我在人群里一次次地寻找那张热切的瓜子形的脸庞,我总时不时地产生这样那样的幻觉,我总觉得她就在我身边,可我却怎么也够不着。于是我总是无端地发起了无名的脾气。

这么小的鸟学校,连个苍蝇飞过都知道,为何就捞不到一个小女孩?难道……难道她真的决定复读了?我赶快缢住这个念头,不再去想它。唉,看来我们终究有缘无份!

大学的最大好处就是课程特少,你几乎完全是自由的。想起高中奋战的那段日子,时光是多么易耗啊,初到这里没人管,心里反倒有点闷。就好比奴隶做久了,突然给你自由,你反而感到无所适从一样。我不甘心堕落,但总无法避免地呈堕落趋势。而好运又不像在饭堂里排队一样,一个一个地过去,终有轮到你的那一次。唉,这混混沌沌的日子,毫无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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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学校的机构和社团招新好快就开始了。真是个消遣的好机会,我想。我没有抱着多大的希冀去发展自己,唯一的目的无非是借以打发时间罢了。面试那天,一个师兄便来给我做思想工作,他说:你务必做好思想准备,加入学生会意味着要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他怕我不明白,便举了个例子,说:比如说,不管你有多忙,人家打电话找你时,你都得过来,即使你在吃饭或者上课。

这话应该不假,听得出师兄的话语里所包含的沧桑,但我心里还是免不了一颤,思前想后,又不能中途退场。师兄斩断了我的犹疑,说:不过你也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比如说交际能力啦,处事能力啦,不过,你也要学会保护自己,这里的人城府极深!我听后心里又猛的一颤,我早就听说学生会相当于学校的黑社会,看来真是如此。于是我忍不住激动地问了一句:

“这里的人都是人渣吗?”我一问完就后悔了,我差点忘记了站在我眼前的师兄也是学生会的。于是,我赶忙换了种说法:“哦,我是说,这些人都很会玩弄手段吗?”

“也不全是,不过有些人为了私利,偶尔会耍耍手段,你就放心吧,大家会相处得很好的。考虑清楚了没,考虑清楚了就上台竞选,你可晓得名额是有限的哦!”说着师兄拍了拍我的肩膀,仿佛打马一样,只想我奔上去,可惜我的肩膀不是马屁,师兄的驱策没有效,我仍脚跟不动地怔在那儿。

一会儿,对手们差不多都登台了。我看向主席台,发现评委们饥饿的眼光正直勾勾地抛向我,我心里倒抽一口凉气,想,这下骑虎难下了!这滋味就好比哽在喉头的一颗果核,咽之不下,呕之不出。

“师弟,你为什么要加入我们的学生会?”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站在台上了。

我想说打发时间,但意识到这只是潜意识里的内容,没必要现在就转换成意识。

“呃…..,为了锻炼自己的能力。”我答得底气一点也不足。

“好。”另一位师姐接着问,“师弟,你能与其他的女生处理好关系吗?”

“关系?应该会吧!”这一次轮到我莫名其妙,怎么问这样的问题。但我发觉我只能这样回答。

“好咧,谢谢师弟,有结果我们会通知你的。”总算问完了,人生的第一次面试竟是如此的局促。

我摸着路,仓皇的逃了出去,仿佛做了一件亏心事一样。我的心里还在怨怪师兄那时为何要给我说那段话呢。

我这几天都在欣喜地等待结果,不料结果没有了结果。

我黯然了好几天,然后满不在乎地对旁人说:刷了也好,省了麻烦,落得轻松。我倒应该感谢这次面试,不仅是因为这是难忘的第一次,而其是我整个人生迈出社会所上的一堂最有价值的课。

我决定的第二个社团是文学社,因为文学社是学校成立得最早的一个社团,可谁料到,他妈的,如今地位却是倒数第一的,难怪如此容易进入,而且还顺其自然地当了理事,我万分惊诧之余亦有几分喟叹。当下文学如鸡肋,文学社简直是文坛的缩影。

进入了文学社,我才知道文学社不该叫文学社,应该叫联谊社。任何一个文学爱好者若被冠上“文学”两字,那人便立刻光芒万丈,不幸一贴上“文学社”三字则光彩全无。文学若是个典雅的姑娘,是决不会住在这个破陋的文学社里的。

幸好我已习惯,只当这只是个喝茶聊天的机构。虽然每次看到“发育不良”的月刊时心痛一阵,其余的都可习以为常。

我发觉我常常会淡漠地对待生活,不知怎么的,就像一只省油的灯,不到关键时刻就决不点起。唉,我的面前是如此晦暗的日子,生的意念一天天地冷却。

我渐渐地感到我以前所寄托的东西都渐次模糊,走路时仿佛脚下的土地都是摇摇晃晃的。日子是过一天怕一天。倒不如化作一缕空气或一缕青烟,随风飘散算了。

文学社就像垂危的老人一般半死不活的,我一直对工作提不起劲,整天无所事事,就只会胡思乱想。概括起来,我想的内容只有一个:女孩。小梅啊小梅,你到底在哪啊?

这几天,我都在文学社的办公室里值班。

一提起办公室我就气愤,一个奇窄的废间十几个社团共用,而且从未收拾,杂乱不堪。我实在无意待在这种鬼地方,但师兄说,为了文学社的形象,委屈一下。其实我正是为了维护文学社的形象才不愿待在那。

但我还是无所事事地坐在办公桌上,无聊透顶之余,我在一本打开的笔记本里写起了诗,勉强称之为诗吧。

我是一只被九月放逐的小舟

风引我抛进了你深似海的眼眸

我的歌是不知疲倦地盘旋着的海鸥

你知道吗

自从我遇见了你

我就永不想靠岸

写毕,我又端详了几遍,想在“你知道吗”后面加上“小梅“两字,但怕打破诗丰富的空间,遂作罢。我略略抬起沉思的头,发现阳光早已镀亮了窗台。呵,多好的日子,此刻你在做着什么呢?

我正冥思着,突然一个女生气喘吁吁地闯了进来。

“请问……”她还没问完就叫了起来,“啊,在这里啦!”说着便操起办公桌上的硬皮笔记本扭头就跑。未待我看清她的脸,人已消失。办公室成公共场所了什么人都可以放东西,我想。

咦,不对,我惊得叫出了声:刚才那首诗就写在本子上,那些诗句还历历在目。这下惨了,我想。直怪自己当时不加上“小梅”两字。唉,罢了,兴许那女生是个白痴,不懂诗。可是这样的句子连白痴也看得出来了。我懊恼不堪,恨不得时光能倒退。

时光没有倒退,笔记的主人倒退了。我顿时心跳如打雷,一张不知所措的脸暴红。那女生倒是爽朗地笑着,“这是谁写的?我完全看不懂!”

果然是个白痴,我心里一乐,忘了紧张的滋味。

“哦哦,真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这笔记是你的,所以……”我故作迟钝地说。

“字写得太潦草了,你看‘鸥’字都变成了‘鸡’字了,还有字与字之间的间隔也很杂乱,整体看起来甚不美观。”那女生指着我的字“骂”我。

我心里倒抽一口凉气,想,幸好她只评书法。

“还有,这诗写得也不好,你看,第二句‘风引我抛进了你深似海的眼眸’,这说的是什么啊?不如改成‘缘分把我抛进了你深眸似的大海’,‘小舟’对‘大海’,岂不更妙?”她趾高昂扬地说着。

我佩服得差点两足跪地,连连称妙,她多说一个字我的愧疚就增加一份。此情此景,恨不得生个龟壳,把头缩回去。

“我叫林可姗,你可以叫我姗姗,我是书法协会的理事,同学如果有兴趣,欢迎加入我们!”

“谢了,我会考虑的。”我说。

“诶,你叫什么名字?”她刚走出门口忽然掉回头来问我。

“余文丰。”不多不少的三个字从我口里冲了出来。

她笑着点了点头,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虽然窘境随着这个叫做林可姗的女生的离开而离开,但完整的自尊也被她带走了一半。

但有一点不得不承认,我打心眼里佩服她。

我对我所不感兴趣的事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坚决不做,二是借理论来逼迫自己做。这似乎是句废话。

但现实就是这样,做自己不感兴趣但有意义的事,我还隐约地记得中学政治课本里的内容。

但我想加入书法协会却不在这个范畴内,事实上这不是我的兴趣,也不冲着什么意义,虽然它可能有些意义。

我无论骨子里肉里都是个敏感的人,别人的批评只要刺中要害,便决定“洗心革面”。人的自尊心有时就好比弹簧,外界的压力直接影响着它的强度。

好在加入书法协会是件无须费力费脑的事,但要费钱。三十块人名币便可以买一个会员的名额。我对社团的内部工作大失所望,现已无所寄托。惟愿速速抽身。社团无甚收获,我亦无所收获,唯一的收获是知悉了所谓“锻炼云云”纯属瞎扯淡。

我想加入书法协会的初衷无异于挂Q,不过是制造个在场的名额罢了。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林可姗肯定是个悍妞,这个凌傲的女生时时在我心头碰撞,像一头发了疯的小鹿,她的尖锐的语言的触角撞开了我的心扉。她突然卧在我的心怀,像一只妩媚的猫。

阳光温柔地抛了过来,不管我情愿不情愿,我都得必须拥抱。因为这是人本能的反应。

微风如梭,一层层地梳着飘转的紫荆花。我随意地拾起了一朵嗅了嗅,这情态颇似偶像剧里男主人公盘起女主人公的秀发,呈现一脸的迷醉。人一旦打开自己,方知最美的时刻不在明天,只在今天,而且只在此刻。

我正沉醉其间不能自拔,忽然有人拍了一下后背,我的思绪突然断电,扭过头来一看,是林可姗。

“怎么,不认识了吗?”林可姗狐疑着我的狐疑。

“嘿,我决定加入了书法协会。”

“万分欢迎!”林可姗高兴异常,“老实说,你很有潜质,你的字笔力粗健,只是欠缺工稳,看来是个可塑之才。”

我听了等于没听,只是说:“那就指教咯。”

“每周三下午开课,记得准时去!”林可姗说完摇身便走。

我看着林可姗远去的倩影,突然想起了小梅,可是小梅的背影很小,只占一个狭窄的空间,无怪乎总能在我心里的每个角落乱窜,但林可姗的背影有点胖,我是怎么把她跟小梅联系起来的呢?唉,这是怎么啦?

我禁不住不想,这两具背影如此迥异,却有着相同的魅力。

我一时无法释怀,时光把那具背影雕刻得如此动人。我一向不信什么一见钟情,给人的感觉是仿佛下一句便是再见无情。但是这一瞬间,所有的情感闸门都已打开,任凭几多漂亮的借口堵也堵不住。

世间有些东西,你看不见它,却又处处发见,好比这满地的阳光。荒芜的年纪已一无是处,唯有这点阳光,储存在我内心的旮旯,它悄悄地燃烧着,有点疯狂也有点灼痛。这感觉哪能向外人道得明!

我带着一股无名的伤痛离开了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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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十月带来了十足的秋韵,带来了国庆节,带来了学校七天的长假。

我突然想出去外面走走,目的地已选好了,我打算上广州。也说不上为什么,就像一个人在家待腻了,便想出去透透气。但广州似乎并非一个透气的好地方。也罢,地球上能透气的地方你能找得到几个!

没有任何行囊,因为这不是旅行也不是漂泊。撕了票之后,我开始上路。

火车缓慢地慵动着,好像只怕错过路旁的风景。火车真是个会享受生活的交通工具,我想,像一个悠闲主义者,吐着气冒着烟,舒展着身子,无忧无虑地到达下一个目的地。它没有任何的犹豫和彷徨,因为冰冷的铁轨不允许它这么做。

我在03号车厢里,售票员说是硬座,不料是得硬着头皮站着,这没有什么奇怪,特别是在中国这样的国度里。我就站在车厢中间,充当摩擦的工具。

我得防住扒手,我想着又捂紧了口袋。我想起了前些时候一个女生的经历,也是在火车上,一个扒手(中年人来着)偷偷把手伸进那女生的口袋,大概是盗术不高,被那女生发觉后,那家伙竟说她手机掉地了,他只是顺手把它捡起来而已。那女生傻了,顿时无语,害得每一次坐车都东张西望,诚惶诚恐。我不得不提防啊,想着于是又紧了紧口袋。

“不好意思,让让!”一个女生推了我一下。

我扭头一看,顿时傻了,是惊傻的。

“小梅!”我憋足了劲叫了出来,这两个字里蓄积着我所有的惊喜。

小梅回过头,认出了我。

“是你!”她红着脸,表情上有着与我同样的错愕。

想不到我们竟在这拥挤的车厢里遇见了。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翘起的马尾辫,红色的T恤,灰黑色的悠闲短裤,这丫头一点都没变,只是整个人黑了一圈,好像脸也变长了一点。总之跟我记忆里的小梅有些出入。

“好久不见你了,还好吧?”我说。

“嗯—,还好啦!”她总是把眼睛翻向别处,略作迟疑方说。“你呢?还习惯吗?”

“不太习惯。”我说。其实我指的是没有她的日子。

“我想通了。”她接着说,“既来之,则安之,第二天我就交了报名费。”

“啊?”我惊愕得差点昏厥,原来她没有复读。

“我还以为你复读了呢!”我说。

“没有的啦,其实你说得对,高四很辛苦,而且也难保会考上大学。”

“你普通话进步多了,小梅。”在我第一次见她时,她的普通话是很糟糕的。

有时候附上耳朵也听不清楚。

“真的?”她突然兴奋起来,“你知道吗,我前些日子去面试的时候,那些评委个个都像鸭子一样眼碌碌地望着我,一头雾水。末了,一个师姐突然凑近我说:‘同学,你讲的是哪门语言啊?’,听后我差点昏厥。”她边说边笑。

她的笑点燃了我的笑,并不是因为她讲得好笑,而是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笑。

小梅笑意未灭,接着说,“不过说实在的,我的普通话进步很多了。”

“嗯”我点头,笑着说,“我当时只记得你叫我‘靓仔’是最标准的了。”

“臭美!”小梅啐了我一句,“嗳,你这要上哪儿去?”

“那你呢?”我急欲知道小梅去哪。

“是我在问你!”

“广州,你呢?”

“那你就好彩了,帮本姑娘拎行李吧!”

“真的?我们又同路!”

像打开时光的的开关一样,这两个字又打开了我珍藏的所有关于她的记忆。我们相遇的地点不是在车站就是在交通工具里,我和她在旅途中,永远在旅途中。

我跟小梅的相遇不是在花前月下,也不在湖畔长亭,而偏偏在这拥挤的交通工具里,虽然觉得有点好笑,但其实我很明白,这便是生活。

“想什么呢?”小梅问。

“哦,你上广州干什么啊?”

“我问你,在—想—什—么?”小梅一字一顿地说。

“想什么?一些无聊的事罢了。诶,小梅,你的声音好像变了哦。”我迅速转移话题。

“啊!你只见过我两面,你怎麽觉察得出来,你暗恋我啊?”小梅打趣地说。

我被小梅直率的表达慑住了,我于是顺水推舟,企图以戏言的形式来掩藏真心。

“是啊,我就是暗恋你,怎么样?”我忽然觉得以戏言的形式道出真心话着实不爽快,心里吃吃地痛。

“哇哦。”小梅吃了一惊,说,“十七号,记着!”

“干嘛啊?”

“排队啊,暗恋我的人多着呢!”小梅说着笑了起来。

“呵呵。”我摸着下巴也跟着笑,笑得心肝都碎了。

男女之间的戏言通常八成都是真的,我的醋劲颇浓,酝酿了半天酸味都没退去。

“这是我第一次上广州。”小梅神情分外愉快。

“一个人?”

“找同学。”小梅答非所问。

“我也是你同学。”我笑着说。

“好哇,你玩在行吗?”

“还真不怎么在行。”

“我要去游乐园!”

“好哇。”

“我想坐旋转木马!”

“没趣。”

“我还要坐摩天轮!”

“无聊。”

“你懂什么啊,我要体验生活的起起落落,嗯,我还要到最高点跟我偶像对话,我要许下最美的心愿。”

My godyou are so crazy!

“最后我还要体验一下生命的刺激和惊险!”

“那去漂流峡?”

Nonono,去鬼屋!”

“哇哦,这个interesting!

“如果有沙滩的话就更好了,真想走向那神圣的大海,感受一下与海浪共舞的那种感觉。”

“疯了,你要自杀?”

“杀杀杀,杀你个头,你知道面朝大海的那种感觉吗?”

“我不知道,海子知道,但他还是自杀了!”

…….

“唉,这才多大的事儿,我保准明儿就能实现!”

“你不懂!”小梅用这三个字回赠予我。

“我知道有个‘世外桃源’,那儿有个非常big的游乐园,还有你要面朝大海的沙滩。”

“世外桃源?不可能!被你这种人发现肯定变成闹市了。”

“那你去不去?”

“去!当然要去!”

“嘿嘿,死丫头。”

“你才是死鸭头!”

我们的旅途不寂寞,一路嘻嘻闹闹的玩得挺开心。

广州真是个好地方,虽然拥挤了些,但应有的东西都有,一样不缺。

小梅这丫头人小胆大,什么都要玩,非要坐什么摩天轮,转得那么高,害得我差点昏厥。小梅却乐得牙齿咯咯响,一边取笑我一边还说我有病。

后来我才知道,她所说的病是:恐高症。

我所说的那个世外桃源果然变成了闹市,但并不是我发见的缘故,而是旅游资源开发的结果。

我带着小梅到处逛,搭地铁,挤公交,游商场。好比两个刚出世的婴儿,对一切都充满惊奇。

最令我难忘的是那夜我们在灯火阑珊的北京路舔着冰淇淋等车。好甜好美!

在我的记忆里,与这相似的经历还有很多很多。只是它们并没有刻意地存留在我的意识里。

广州之旅,非常开心,难得有机会认认真真地刺激了一回惊险了一回,真不枉此行!

临别,我们互留了电话。

我把小梅的电话默默地念了好几遍,名字如面,我好像在鉴赏着一朵亘古不变的笑容,它已晶灿灿地开在了我的心间。

爱情有时就好比天气,来临之前没有任何迹象,它匆匆地来,总让人措手不及,不知所措。当然啦,在爱的故事里我还不是一个可以独立的主角,顶多只能算是半个配角。

我现在的心情就正像十月的天气,闭上眼听到的全是秋风银铃般的笑声。我颇怀疑自己会在梦中笑出声来,为了不让梦话流入舍友的耳朵,我总是尽量最后一个睡。

我是个传统味十足的男孩,我单纯、含蓄,我会脸红(我就是这么看待自己的)。我有时像一株含羞草,无论是受到别人的鄙视还是赞扬,我敏感的心总会自动关闭,虽然我知道我并没有什么羞于启人的事。

我在农村长大,是个土娃子,可以这么说吧,我一生都注定了无法消除身上固有的泥土气息。

瘦小的身躯,大众化的长相,特别是呆滞的眼神,带着少许迷离,几分忧郁。

我属蛇,但不是个冷血动物,恰好相反,我的性情还异常温和呢,只是性子有点急,这一点大概遗传了我老妈的基因,我明明知道吃饭时没人跟我抢,但还是控制不住吧嗒吧嗒地挖,这副剽悍的神态常常令我文明的舍友们目瞪口呆。

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觉得我走路很快,用“健步如飞”这个词还无法表达。但我并不怎么觉得,看来只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能解释了。

我想起自己这几年的路,却发觉总是一个人在走。在我还意识不到孤独是什么东西时就已饱尝孤独。倘若十三岁那年,我端着汤药的那瞬间,能对自己说:孤独算什么!那会是番什么滋味呢?

在我多病的十三岁里,孤独就是这碗又浓又苦的汤药。慈爱的父亲骗我说:不苦不苦。待我一饮而尽时,便拿一块方糖塞进我嘴里。这么多年过去了,药的苦味早已忘记,但方糖凉凉的甜还在嘴边萦绕。

孤独算什么!

好在世界一直向前走,记忆可以往后退。可是在我斑斓的生活未走完之前,我绝不能停下脚步,停住了脚步就好比停止了心跳。再走一会吧,不管多累。你必须得走,总有什么东西在驱使着我们。

有时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生活在一个疲累的世界里,活在茫茫的时空里。

前面是无限的死亡,后面也是无限的死亡。嘿,人类罩在这狭窄的意识区域里,恍然不觉自己只是一只迷途的羔羊。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为何有一个虚无缥缈的我?人类运命的寓所到底在哪?

乡村,城市。明月,清风。举目可见谁的颓废谁的忧伤?

肉体在膨胀也在死亡,无所谓辛酸与悲欢,这只是一道自然的程序,世界孕育人类之初就已注定卷进这道无常的程序里。从有到无,从无到有,我们只是这茫茫宇宙一刹那的云烟。

我常常陷入这无常的思考中,企图以此来填充生命的空虚。可是总有什么东西囤积在我心头,叫人喘不过气。我彷徨的身体到底想表达什么呢?

唉,大凡说不出的话,正如燃烧不起来的湿柴,干冒白烟。

爱情有时就像一条毒蛇,你见识了她的妩媚之后,她就向你喷射毒液,最可怕的是你心甘情愿受她的蛊惑。我胆小弱智跟个小女孩没啥两样,是个极爱幻想的孩子。譬如毫无营养的偶像剧,不知害死多少如我般痴情的少男少女。一旦跳入了这个虚幻的框架,就再也难爬回现实的牢笼。就这样执着地守着这座童话的城堡终究不是好事。

现在这座城堡即将坍塌。现实的回音太大,撼动了童话的地基。我仿佛看到了一片片砖瓦坠落正如我一寸寸灰心。我好像一只蚂蚁徘徊于甜与苦的边缘。我跟时光对抗了一会儿,但是没用,因为我活在硬帮帮的现实里。

能做梦是件好事,出不了梦就危险了。但人生绝不是梦,是梦与梦之间的一小段间隙而已。

我是个现代人,但我有颗古典的心。我崇尚古典爱情,却又讨厌任何礼教的约束。在牛仔裤盛行时期,也即国人个性解放审美观剧变时,新的东西大概都难以适应,我愣是穿不惯那种裤子,仿佛束住了大腿一样不自在,我以为这与女子缠脚无异。有些新新人类便讪笑:不懂审美。可是这也难怪我,因为一个人只有感到舒适了才会想到审美。

呵,暂且称我为新古典主义者吧。

秋高气爽,校园里各种各样的活动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而我对这一切早已麻木。我的心像一潭死水,誓不起波澜。我的脑袋更是一口古坛,泡着各种各样发霉的心事。我希望有人来揭封,那个人会是谁呢?希望终归希望,心事却继续发霉。

男人的自信有时就像乌龟的头,平时伸出来显显摆,一到关键时刻就缩回去。这么想时,卑微感应运而生。

伪装不是个好词。试问谁喜欢伪装?但是无由来地,我们有时需要伪装,这跟我不爱钱但我需要钱一样。

可惜我是个不善伪装的人,无奈我的所思所想都已流露在行为上了。我所试图去掩饰的东西,总有一些东西来戳破。正好比女子乔装成男子时,添了胡子却无法生出喉结一样,总是顾此失彼。

特别是在小梅面前。

我其实已经在不经意中对小梅表白了。可这种表白好比把情书当政治宣言一样念,对方是否感得到也不得而知。一段心灵的独白只能留给周围的空气慢慢品味。

这阵日子总无缘无故地发呆。我不止一次地盯着小梅的电话号码,仿佛盯着她的眼睛一样,总教人心慌几天。这串零乱的阿拉伯数字似乎整日都在瞅着我,甚至央求着我,我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它,只能把它轻轻地搁下。

不能打给她,我心想,爱怎么可以如此随便,这不是爱,一定不是!我自心里否定这件事,然而每当此时真是的感觉总会浮出来甩我几巴掌。我像做贼似的掩饰自己的心虚。不,不,我一定是吃了爱情的迷药,它只是昏迷住了我,总有一天会醒来的。

呵,我晓得了,一定是人处于爱情饥渴状态下所呈现的反应。正如饿极了的人,往往饥不择食。我怎么可能爱上小梅?!况且小梅是一条活泼的溪流,而我只是一潭死水。这必定是错觉,错觉!

我似乎已经说服自己了,不料刚刚筑好的防洪大坝又决堤。我下意识地掏出手机,想,干脆让它泛滥一次,于是按下了小梅的电话号码。

经过漫长的几秒后,那边传出了声音。

Hello!”

“小梅吗?我是文丰。”我发觉我只能这么说。

“我知道啊,广州之旅非常开心,谢谢你啊!”

“啊哈,姑奶奶何时变得这么客气了!”

“别叫我姑奶奶,难听死了!”

“好,听姑奶奶的。”

“小心揍你,哼!”

“我也得说说你啊,下次别叫我坐那么高的什么什么轮,会吓死人的。”

“哇,你还敢说,一个大男人竟怕这点高,笑死我啦。”

“我有恐高症嘛,还有,我得提醒你,你不能总走在我前面,那场景仿佛我是一头牛一样被你牵着鼻子走。”

小梅咯咯的笑,息了一忽,说,“好,以后我让你这头牛走在前面。”

“早该如此!”

“不过绳子还是我牵着。”

“啊?”

“因为你不认识路啊。”

“噢噢。”

死了死了,我陷入了这个小女人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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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想起在这人世间真正走到一起的男女太少了,赶不上女人的男人,大都被女人一脚踢飞;而跟不上男人的女人,大都不得不含恨甩掉。所以人世间幸福的情侣总不多。但我对小梅是怎么回事呢?我即使是一头心甘情愿的牛,然而小梅手中的绳子可随时放随时牵。我现在的处境好比两足陷入泥坑里,越挣扎陷得越深。

小梅只是个平凡的女孩,她几乎没有什麽耀眼的地方,品学一般,其貌不扬。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样痴痴地想她。但我总觉得她是个好女孩,她值得拥有我的爱。

可是,另一方面,我又不敢放胆去爱。并不是我不开朗,只是隐晦的心羞于开诚布公。其实我老早就断定两个人是没有什么结果的了,所以想放弃任何奢望。或许喜欢她只不过是一时的情迷意乱,谁知道呢!

我竟为自己这样的的颖悟自鸣得意了好几天。

大一的课程就像冬天的雨,少之又少。我发觉我总在挥霍时光,可惜挥霍时光不像挥霍银两,终究不爽快。我实在不知哪段时光重要哪段次要,反正不管四八三十二,统统睡掉。但我的舍友们决不舍得花一分钟去睡觉,打机的声音通夜嘹亮。对于诸如此辈,我也佩服得无话可说。

对了,我所住的公寓是六人公寓。宽敞,明亮又通风,但信号极差。常常使我们等信号像等情人一样急燎焦躁。

这么一块风水宝地,仿佛与世隔绝,我自心里有点纳闷。比我更纳闷的是我的铁杆舍友王子任,那信号格子仿佛他的血压,时高时低,他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只是狠狠地shit它几句。

王子任跟我一样,也是个急性子,所不同的是王子任是急人之所急。譬如总追问别人泡到妞了没,下手要快之类的。实际上他自己都没泡到。对别人的事兴趣盎然,对自己不闻不问,真是个怪胎!

王子任的长相更像个怪胎,头小脚大,像个肥胖的倒立的感叹号。着一身紧身外套,身材圆浑如球,解开外衣,赘肉弹出,好一口藏而不露的啤酒肚。子任这一块肥肉,常常使嗜肉的女生胃口大开。

我们这五个草条自然深感倒胃。我颇怀疑这家伙如果不小心摔倒,会不会榨得满地流油。

子任长得严严实实,却一点也不务实。虚荣心长得跟他一样胖。记得上个月跟他去买衣服,他一进入服装店便问:有没有既便宜又大方的黑色皮外套?成熟点的更好!

有!服务员斩钉截铁的回答令他窃喜不已。说着服务员拎来了一件又黑又亮的皮外套,不用看,杂牌的。子任左瞧右看,又摸了几遍,连道精致,于是问:多少钱?

“三十块。”服务员的回答令子任再次窃喜。

“包起来!”

交易就这样完成了。

若人人都像子任这样爽快的话,那不知省了多少时间和口水。

子任欢喜异常,如获至宝。平时都不舍得穿,只是挂在衣柜里自我欣赏。仿佛挂在他面前的不是衣服,而是一种特殊的身份。

本想在校运会一展风采,可惜校运会只能穿校服。子任正苦没有好日子展示这件衣服,心里郁闷了好几天。

子任也是文学社里的理事,不过跟我不同的是子任是宣传部的,而我是编委部的,不过部门与部门之间基本没有门槛,大家可以互跨赏玩。文学社近期正举行一个诗歌朗诵比赛。当初无一人报名,子任开了先河,第一个报了名,后来陆陆续续的才有几个人报了名。

朗诵并非子任的特长,报名不过是捧个场而已,说白了就是为了秀一下他的身材。对此我只能摇头笑叹:真逊的家伙!

自从报了名之后,子任这几天像酿蜜的肥蜂一样忙得团团转。他一边找文本一边找背景音乐,一想到自己闪亮登场的场面,所有的汗水都变甜了。

子任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决定的文本是艾青的《我爱这土地》,背景音乐也配好了。他练习了几遍,自我感觉良好,恨不得立刻登场。

别人无所期待的诗歌朗诵比赛终于开始,子任逮着了机会如愿以偿地穿着他那件便宜货登台亮相了。

在柔和的灯光下,子任的外套闪闪发光。音乐徐徐响起,舒缓,悠扬。子任款款地迈着步,吟道:

如果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的悲愤的……

正值气势高昂之际,忽然“啪”的一声——是纽扣的惨叫——子任的肚皮顶破了纽扣,露出了白色内衣包裹着的啤酒肚。

哇哦,顿时四座哗然,视线纷纷聚向子任弹出来的啤酒肚,仿佛盯着黑色的大海上浮起来的白鲸。害得台下的几个女生惊叹不已。

目睹此状,我早已捧腹。子任窘迫得像丢了魂似的,匆匆念完,仓皇逃窜。

子任的经历告诉我们两个道理。一是便宜没好货,二是胖得有个限度。

子任于是信誓旦旦地告诉我,他决定要减肥。他不但信誓旦旦还言之凿凿,我压根儿就没信。像这样把啤酒当饮料喝的人减得了鬼才信。

果然,子任的决心就像肥皂泡,吹起来很大,破得也快。对于子任的行为,我早已习惯,这些看在眼里也笑在眼里。他的任何誓言都在啤酒泡沫里消灭。子任的自尊心跟虚荣心一样肿胀。他以为他是个乐观的人,很多事情都可以一笑而过,但惟独这件事他无法释怀。他有时总是一个人默默地望着天空发呆,或者举起胖墩墩的拳头肆意地捶打空气。吓得在旁的清洁工阿姨以为他在练拳,忙躲远点。

我就安慰子任说:“胖是好事。”我一时想不出什么理由,于是举了个极端的例子,“你看我瘦成这个样子,连冬天保暖的脂肪都没有了——”但一想起怕冷的大多是胖子,于是哽住话语。

shit,没什么啦,老子还犯不着为这点小事发愁!我只怨自己贪图便宜,买了水货。不过,我这身材也挺麻烦的。”子任顿了一顿,说,“不行,赶明儿起,我得锻炼锻炼,把大锅肚铲平,顺便也把屁股的赘肉去掉,妈的,一定是这两样东西害得老子找不到女朋友,我一想到那些女生怪异的眼神,就恨不得在地上打个洞钻进去。文丰,明早去跑步,去不去?”

“好啊!”我说,我一想起子任雷打不动的懒劲,料想这只是他一时的冲动而已,于是大放其心。

第二天凌晨,天灰蒙蒙,万物正在酣睡中。子任蹑手蹑脚地起了床,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推醒我,似乎向我见证他的说到做到。

“快走啦,死人!”他用了我一向催促他的口头禅。

出了宿舍,我看了看时间,立时惊爆:才五点呢。子任这家伙玩真的啦,直怨自己回答得太快。但与此同时,我又佩服起子任来,因为他今天做到了平时都做不到的事。

当别人在酣睡中时,他已起来拥抱这个世界了,他能感受到别人无法感受得到的东西。夜气浓淡适中,正像一杯甘醇的葡萄酒,淡淡的清香令人迷醉。这种感觉奇妙极了!

橘黄色的路灯还在恪守着它的工作,紫荆校道铺满了昨夜残余的芬芳,像一条淡紫色的地毯铺向校道尽头。如此奇境,岂是瞌睡虫所能见到!

我享受着冷冽的晨气沁入身体的感觉,生命中有一种力量在蠢蠢欲动,总搅动着我胸中墨动的诗意,多美的清晨!

红色的塑胶跑道上有好几个身影在移动。我跟子任并肩着跑,忽然听见一个喘息声从身后传过来,越来越逼近。

我于是故意放慢脚步,欢喜得子任以为我跑不动了,也降低速度借机喘口气。

那声喘息立马跑到我面前,天这时已微微亮,在半透明的胶状的空气里,我的眼睛立刻捕获了那个影子。

“林可姗吗?”我不是太肯定,因为她的背影有点宽胖。

“你是?”那女生掉过头来,一脸的汗水洗不掉的惊愕。

“不好意思,认错人了!”

这种事在我身上常有发生,我都不知道自己如何发生错觉。

“哦,你好!”她忽然停了下来。

“打铁的?”子任插了一句,可是看起来又不太像。

“不是,我是读旅游专业的,我叫李馨芳,两位呢?”

“我们都是文学院的,我叫余文丰,他叫——”

“我叫王子任。”子任从我口中抢过属于自己的台词。

“王主任?”李馨芳瞪着圆溜溜的眼睛。

“不是,是子任,不是主任。”

“吓,我还以为碰到领导了呢。”

“你——每天都来跑步吗?”我问。

“差不多吧。下雨天就不来了。”

“你还真有毅力!”子任自愧不如。

李馨芳抿嘴一笑,并不言语,这笑容有如冰山浮起的一角,里面定然藏着更深的寓意。

我发觉李馨芳也是个爱笑的女孩,她的笑容如此纯粹,没有任何的杂质。这一点倒有点与林可姗神似。

“林可姗是谁啊?”子任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哦,她是书法协会的会长,上个月认识的。”

“你喜欢她?”

“想什么呢,我喜欢的是小梅,only小梅!改日我让你见识见识她的厉害。”

“好哇,老子倒要看看她是何方妖女。”

说活间,妖女一摇一摆地来了。

“嗨,文丰同学,下午有课吗?”

“没有,怎么?”

“那就去听讲座。”

“讲座?”

“书法讲座,机会难得啊,估计大家上课的上课了,去的人比较少,你旁边这位同学也去吧,顺便凑凑人数。”

子任将林可姗浏览了一遍,笑而不语。

这妞果然韵味十足,子任心想,长发如瀑,谈吐之间显出气质非凡,清澈的眸光灵气逼人,两道柳眉额际飘。子任词库贫乏,恨不得生造几个词出来描述。

子任的眼神像虱子一样在林可姗身上跳跃,林可姗被虱叮得浑身不自在,便借故走开。

子任的眼光才从林可姗身上脱了下来,整个人怔在那儿一言不发。

“怎么样?”我摇了摇子任的肩膀。

“放心,我一定会去的!”子任火山爆发般地喷出一句话,自然这话是喷给林可姗的。

“被妖女迷惑了吧?”我打了他一趣。

“我一定要追她!”子任的直接令我惊讶。

我凑近他耳朵对他述之利害。

“我可提醒你先,这条妞是不好惹的。你别看她平时笑面迎人,阳光四溢的,惹恼了她,可是没有好果子吃的。你有所不知,现在的女孩啊人前一只猫人后一只虎!记得上一次我去开会时,他笑着把一条男的叫到办公室,结果你猜怎么着?”

“我猜不出。”子任诚惶诚恐。

“结果她虎着脸一声不吭地刮了那男的一耳光,‘啪’,响彻云霄哪。中国历来无理之事多如牛毛,唯独女人打男人这一条,是毫无道理可讲的。你自己掂着掂着吧。”

shit!”子任狠狠地啐了我一口,抬头挺胸正色道:“女人敢打男人,说明这女的有魄力,没有魄力也有胆力。林可姗是个小魔女,不甘当弱质女流,为人干爽利落,大有巾帼不让须眉之气概,这正是我追求的类型,我若是那男的,必定回头请她吃饭。文丰啊,看来你对小魔女心存芥蒂啊。”

子任这一通宏论不好反驳,我鼓着气咽了口痰,把涌上喉头的话都带了进去。只是说:“好,好,你就泡那女政治家吧,我等着给你收尸!”

下午的书法讲座无聊透顶,书法家发了一通的理论,听了等于没听,因为我们至今连笔都不会执。这种讲座往往都令人感到沉闷燥热,好在正值秋高气爽,并不流汗。这讲座就好比秋天里一阵稀松平常的雨,引不起人太大的注意。子任更是坐立不安,东张西望。

“别瞄了,人都上课去了。”

shit,不早说?”

“早说你就不来了?”

“早说我也会来的!”

掌声机械地响起,这阵雨总算结束了。我随着人流涌出了亮堂堂的学术报告厅。人群中的面孔半生半熟,也许天天碰面,却总是互相遗忘。没有一张面孔能够印在彼此的心坎!

我冲出门口,忽然遇见了个“熟人”。

“小魔女?”子任欢呼雀跃起来,自个儿前去搭讪。“今天的讲座精彩极了,你为什么不去啊?”子任明知故问。

“呵呵,我上课呢,多谢捧场啊!”

子任只恨不是捧她的场,于是大献殷勤道:“以后每有讲座我必去!”

“好,走吧,我们一起去吃饭!”

“好哇,我请客!”子任异常欢喜。

“如此甚好。”林可姗毫不客气。

不料平时一毛不拔的王子任此刻却肯“大量出血”,连我的那份都请了,他还别有心机地给林可姗加了两个荷包蛋,羡慕得在旁的女生眼光发红。

旁人都知道,子任加的不仅仅是蛋,更是一份借蛋来寄托的情意。                  

林可姗毫不客气地领了他的蛋,却不领他的情,说:“明日我回请你。”

这句话戳得子任以为林可姗嫌他为人还不够大气,忙摆手:不用不用!

我们吃完晚饭后,一行三人在校道上溜达了一圈,便各自回宿舍。

忙完了里里外外时已经入夜了。那个我既期待又害怕的夜晚终于还是来了。

好久没见小梅了吧,虽然仅仅过了两个星期,现在连电话也怕打了。其实电话根本维系不了两个人的感情,相反,在电话里聊得越熟,陌生感与距离感就越强。

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她,但不知怎么的,我心里一直否认我爱小梅。反正我是害了相思狂,仿佛中了邪似的。

初见小梅时,她像一杯浓烈的酒,我只能浅尝。而现在虽平淡如白开水,但却是每天的必需。

呵,想她变成了一种习惯,天天为她写诗,天天在日记里吐露思念。天哪,你一旦被情感束缚住,就再也不想挣扎了,你只会心甘情愿地做它的俘虏。

我一个人静静地想这些时,时常会发出笑声来。没人知道我在笑什么,甚至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觉得生命里的每个片段里都有引逗我发笑的东西,自然,很多时候我都说不出原因,但就是觉得好笑。

我自有一套“笑的哲学”,但这种“笑的哲学”又不同于美国人的“smile costs nothingbut gives much.(笑让人受惠多多,而不需分文费用)”,美国人的那种笑纯属是一种实用的东西,而我的笑则无关紧要,可有可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包含着虚无的意味。

完全的虚无主义者可以把浑浊的肉体看得澄澈通透。然而我却介于有与无之间,好比困在茫茫的海洋中间,前瞻后仰终不见落脚的海岸。

我其实在生活中是个糊涂虫,这么说吧,昏聩,懒惰成性,怕事。尤其在情感的世界里更是畏首畏尾,我总是理不清这万缕情思。譬如对小梅的感情,爱她和不能爱她交缠在一起,两条情丝绞得我心痛不已。

我现在恨不得将两根线都扯断,以求得心里片刻的宁静。无奈断了的莲藕丝还是连着。

我整天就只粘着一个名字,这究竟不是办法。

之前我的心是个空心筒,所有的愉快与不愉快的记忆都会一一地滤过去。那时总以为世事无常,实在没有什么放不开。

可如今不同往常了,我发觉自己不但会流泪,还容易受伤。大概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坚强的外壳下往往都有一颗柔软的心,譬如蜗牛。

外面已夜色阑珊,宿舍里却灯火辉煌。子任趴在床上正跟林可姗QQ去,仿佛比眉来眼去更过瘾。

窗外,群山垂着头在喑哑的夜色里沉睡着,迷迷糊糊,恍恍惚惚,仿佛唤一声就会醒来,再唤一声又潜入梦中。一场睡眠,有始无终。

青灰色的天空下,飞过一群乌鸦,也许不是乌鸦,反正是黑色的鸟。

就在这样的夜晚里,我无可救药地想你了——也许今夜会失眠。

唿,这是什么日子?

我想你却不敢见你!

  [NextPage]       

                     

第五章

第二天中午。很多时候我第二天起来睁开眼就看见中午了,这个习惯教我失去了早餐,省下了两块钱。

午饭后,隔壁班的明仔邀我去赏花,我先是突兀,接着惊愕,因为我深知这家伙绝非风雅之人。明仔是个很明朗的小伙子,平时跟我关系很铁。说他有赏花的闲暇与兴致,打死我也不信。

果然,明仔赏的不是花,而是花下的美人。花多的地方不但招来蜜蜂也引来美女。自古皆然!

虽然是秋天,但紫荆花正开得灿烂。午后的风无声,片片紫荆飘落,伴随着女孩们的惊叹与男孩们的奉承,正与和洽的秋天相映成趣。

紫红色的花瓣打着转儿凋零,好比卸下了浓妆的少女一般褪去了嘴唇上的口红。

毕竟是秋天哪,一股肃杀之气无法抵挡。

站在俏丽的花枝下,我变成了林黛玉。

花开花落是大宇宙庸常的定律。你也许能听得到花朵儿翻着跟斗划破时空的气流;你也许能嗅得到她芬芳的年华,惊叹她艳丽的一生,但是你可觉察得到她夜夜红着眼咽泪装欢,你可晓得她狂放的年华里有几多无法启人的隐痛?

美跟孤独有时是一对孪生姐妹。最美的花最孤独。

当她含着泪义无反顾地投入泥土的怀抱时,她期待这一刻又害怕这一刻。

花不一定懂人,人也不一定懂花。都无妨!彼此相遇的那刻,只须会心一笑,然后各自遗忘。

这是十一月中旬的景象。我像睡在梦里似的,醒来了还昏昏沉沉,仿佛进入了更大更宽的梦境。好在阳光也出来了,大片大片地洒落在林立的花丛间。

我习惯性地掏出了手机。我的右手食指不知所措地在黑色的方格键上移动,此举无他,只为了消费掉一些寂寞,不料却引来了更大的寂寞。小寂寞填补不了大寂寞,寂寞更加寂寞。

这阵子遭了空袭(空虚来袭击),我伏在床上就像一只蝉壳,整个人空空荡荡的,一无所有。我是大学生哪,一块腐臭的烂肉?

这么形容吧,我彷徨在黑夜森林里,手中只抓着一把手电筒,幸好我还有手电筒,不至于完全迷失。在我未完全耗掉电池之前,我必须得找到出口。

此刻,一股奇异的风在我身边扭打着,它环绕着我,只是紧紧地环绕着我。慌乱中,我瞥见了小梅,她穿过光柱向我飘来,越来越近,只是我永远也够不着。

后来才知道我连做了好几场这样的梦了,即如此刻,人还在梦里。

有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给小梅写了一封信。

小梅:

     这段日子我没有给你打电话,你一定以为我把你给忘了吧?老实说,我倒希望真能忘记你。但我竟不知我为何会如此惦记着你。我好像喜欢上你了,应该算是吧!你可记得,我以前跟你开玩笑时就已向你表明心迹了,只是你没有察觉,或者连我都没有察觉。我现在再重申一遍,那句玩笑话是真的。嗯,我大概暗恋你许久了,只是心里一直不肯承认而已。

之前我对你的感觉迷迷糊糊,就像人们碰到阴沉的天气,一时不敢料定必定有雨,然而如今我对你的思念已酿成了风暴,再也瞒不过自己了。我曾经试图憋住自己的感情,但你可知,憋住感情就好比憋尿一样难受,我宁愿让它一泻到底。

有人说,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其实这句话是大错特错的,喜欢一个人不但需要理由,而且必须是独一无二的无可替代的理由,世人无法说出这种理由,便以为不需要理由。小梅,你知道吗?咳,真想用英文写,中文看起来赤裸裸的,自己都觉得肉麻生羞,添上英文就不同了,就好比给中文穿了一件外衣,大概端正得体些。只怪自己平时不用功,英文功底浅,就只能用中文明明白白地把心挖出来了。

小梅,我曾一度以为我喜欢你只是错觉,错觉不是错误,是这个年纪的青年男女常犯的癔症。可当你一次又一次地浮现在我脑海里时,我就再也没有理由和证据去证明这是错觉了。

我没有打电话给你,是因为我心里极度矛盾。我怕打扰到你,我怕突然找不到话题,我怕两颗心突然被沉默隔开。我怕……

这许多个“怕”慑住了我,于是断绝了给你打电话的念头,原谅我吧!

你现在在做着什么?你过得可好?你的普通话进步了多少?变瘦了或者胖了一点或是没变?

我都想知道!

诚如你言,如果你身边有十六个追求者,我愿做这第十七个。我愿意做一头迷茫的牛,一辈子由你牵引。

好想你,我心爱的梅!

                                            

                                                    余文丰

写毕,我舒了一口气,不料刚才鼓起的勇气也舒了出去,我端详了好几遍,犹疑不决,心里忐忑了一阵,思前想后,既写之,则寄之,这才把信发了出去。

我写信这件事不知怎么的被子任发现了,这家伙乐不可支,仿佛获得了敌人一线的情报一样。只可惜我并非明星亦非名人,这些个糗事没有任何爆料的价值。

子任却死缠着我不放,非要我教他写情书。

“情书情书,贵在情不在书嘛!”我抛下这句话便不理他了。

我寄信的忐忑还未停,小梅的回信又加重了我的心理负担。

小梅回得真快,这才两顿饭的功夫,她的答案已在我手里了。

我吃惊地打开了它,只见洁白的信纸上仅卧着十个字,外加一个感叹号。

“明天黄昏湖边柳月亭见!”

我心里半是忐忑半是欢喜,直怨这鬼丫头信写得如此草率,连寒暄的话也不肯多说,仿佛更急于见自己似的。我稍微自恋了一下,脸不觉的涨起了一片红潮,这情景仿佛垂死之人突然回光返照。

在爱情的世界里,渴望被爱的大多是雌性动物。她们即使心有所愿,也不会主动去表达。按照这种心理推算,小梅似乎在等我表白。

这么一想,我的心猛地一跳,差点撞破肚皮。莫非这鬼丫头的罗网已经布好了,只等我这只猎物来投。

呵呵,我越想越起劲,不禁手舞足蹈起来。

“爱上了你之后我开始领悟

      陪你走了一段最唯美的国度

      爱上了你之后我从来不哭

      谁是谁的幸福

      我从来不在乎

      谁是谁的旅途

我只要你记住

…….

当天晚上,我兴奋得不能入眠,连忙央求子任陪我说话。正好子任也睡不着,翻来覆去胖墩墩的身子摇来晃去,恰似夏天时候的猪在泥坑里打滚。

“子任,你也睡不着啊?”我明知顾问。

“一半是你害的。”说着子任翻了起来。

“那另一半呢?哦,那肯定是小魔女咯。”

“不是。”子任淡淡地说,“不过也算是。”他叹了口气,继而说,“突然想到很多问题,我们来大学有好几个月了吧,唉,不知这日子是怎么过的,课没有听过几节,讲座又常常缺席。会挂科吗?不,不,挂科尚且可以补考,要是拿不到其他学分就毕不了业了。我总感觉自己在过着一种猪狗不如的生活。颓废,颓废啊!难道我王子任一生就葬在这个词里?不不,我要奋发,奋发!可是,可是我的动力不知到哪儿去了。我总不能这样无所事事地虚耗时光吧!文丰,你说我该怎么办?”

话到这里,子任又习惯性地叹了口气,“我喜欢小魔女,你知道吧!只是,小魔女是一座高峰,我或许一辈子都攀登不上。虽然现在她对我还没有什么意见,但我敢保证女人一旦现实起来必定会对你挑三拣四,特别是看你的上进心,你知道的,一个男人必须具有的上进心。好,从今天开始,我要克服懒惰,懒惰增加我的脂肪侵蚀我的灵魂,我一定得消灭它。”

子任这番肺腑之言使我大吃一惊,我实在不知该如何回答他。他的话解开了我一个心结的同时又绑上了另一个心结。

“那你有什么打算?”我问。

子任摇摇头,道:“走一步看一步。”

“天涯何处有吾路啊!”我仰头苦叹,怅惘立刻占据了我。

“一定有的!”子任头也不抬,轻轻地说。

“一定有的!”我也轻轻跟着和。

这句悄悄话运载着两颗心的迷茫和憧憬在泛着紫色的夜气里如轻烟般散去,它扩散得好远好远,但永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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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二天,天按时亮,听不见鸡啼,只听见狗吠。祖荻要是活到今日,只能闻狗起舞了。

我昨夜的余奋未尽,红扑扑的脸蛋恰似炉子里的炭火,这温度一直持续到黄昏。

我梳了好几回妆,不,应该说我整个下午都在打扮。我站在镜子前一遍又一遍地鉴赏自己,这举止不亚于古玩家端详他的古物。呵呵,鬼都知道这约会的心情。应该算是约会吧!

小梅所说的湖边其实叫陶行湖,陶行湖正位于学校中央,向来是情侣们的必争之地。后来大家都不叫陶行湖,而改叫偷情湖了。我平日不多去那里,只是偶尔晚饭后散步时绕过那里。不过如我之流煞不了多少风景,因为这里一年四季都热闹非凡。

所谓湖其实是个大水塘,好比大家称丘陵做山一般,皆是约定俗成的说法。从形状上看,陶行湖呈椭圆形,是个大鸡蛋的形状。翡翠色的湖面上漂浮着几丝残荷,从这残叶烂根里往往钻出几朵清新的荷花,好像是专门为了窃听情人们的甜言蜜语。看来美丽的花儿都是甜言蜜语喂养的。

绕着湖堤的都是柳树,一棵棵活像皇宫后院的奴才毕恭毕敬的垂着头一样。可是经过岁月的积淀和情侣们随手的“贡献”,湖水已是一片浓绿,浑浊不堪。有人曾比喻,说:湖泊是躺在地球上的一滴泪。如今看来,湖泊倒像是黏在地球上的一把鼻涕。我很难想象这无尽的绵绵的情话在这浊臭的空气里荡漾是种什么情景。

陶行湖的东面有个小亭,叫柳月亭。这名字不用想也知道,是从“月上柳梢头”里化出来的。这个名字总算化对了,情侣们大都在黄昏时分蜂拥而出。

现在月亮还未出,我已先月而来。我的心绪颇不稳定,有如受着烈日的烘烤,虽然此刻的天气清爽无比。我在等小梅也在等月,此情配上此景,那种美妙定然不可言喻。

可是路灯已渐次亮起了,还不见月亮出来。我虽不愿路灯来越俎代庖,但只要小梅出现,我会忽略这些的。只是小梅也没有出现。

路灯下的景色有点黯淡,不知是灯光的效果还是其本色使然。

忽然,有个影子在前面的柳树下晃动,我定睛一看,God,是两个!我依稀可听见他们切切嚓嚓的对话。

“鹏,我瘦了许多了吧,你答应过我的,只要我变瘦了就可以做你的女朋友。”

“小芳,你——还真当真,我那时是说着玩的,想不到你还真的犯傻!”

“那你答应咯?”

那男的吞吞吐吐了半天,最后才下结论:“其实今天约你出来,是想告诉你我们并不合适!”

“为什么啊?”女主角几乎哭了。

“馨芳,你听我说,你是个好女孩,你一定会找到更好的!”

馨芳?是李馨芳?!我大吃一惊,几乎忆起了什么。前一秒还是“小芳”,这会儿是“馨芳”了。可见此男的心变化之快。

“我不听!”女主角终于哭了。

“我们真的不合适,对不起!”说完,那男的扬长而去。只留下李馨芳有气无力地摊在那儿,但是她很快就止住了哭。

容易受伤的女人碰不得,我想着忙抽身离开。因为在世人眼里,一个男人轻易去安慰一个不太相识的女人,必定有所企图。为了杜绝闲话和避免麻烦,我即使有怜恻之心也只能将这一幕置之不理。

我急着见小梅,什么也顾不得想了。只要我看见她,我一定一个劲地奔到她面前,二话不说把她抱在怀里,告诉她我有多想她。想必她不会嫌我鲁莽,她应该懂得有时男女之间肢体语言的效力要远远高于语言。

一个小时……

两个小时……

两个半小时……

我绝望了!

看来今晚的月亮没有出来的必要了,今晚所有的凄凉就留给路灯一人独享吧!

我独自乘着猎猎晚风奔回宿舍,想起了许多许多。我想我应该明白小梅的心思了。

我在日记里写起这样一段话:

“荒芜的年华卷起风沙,忙碌的旅客已涉足而过。忘记与不能忘记交刹在一起,人生百味。

生命中有些东西不可放弃亦不可完全守住,譬如回忆。”

不知不觉我耳边又响起了梁静茹那首《丝路》:

             ……..

爱上了你之后我开始领悟

      陪你走了一段最唯美的国度

      爱上了你之后我从来不哭

      谁是谁的幸福

      我从来不在乎

      谁是谁的旅途

我只要你记住

       ……..

记得遇见小梅的第一天晚上,我不知不觉地写下了这样的一段话:

爱着的时候就一直爱着,分开了也别过分伤心。人生最美妙的事情是即使无事可做时依然可以思念一个名字,而且绝不空虚。

不料当时闲着没事干写下的文字竟变成了今天的预言。

卡夫卡说:日记是岁月的善举。按我说,日记只是岁月的奢侈品。

我爱上了日记,就好比我喜欢在海边拾贝壳,即使这些贝壳毫无价值我也好好地珍藏。因为每一枚贝壳都有一个曾经鲜活过的生命,每一段回忆都储存过某种情愫,一种存在的见证。

小梅算是拒绝我了,我深知她不忍心伤害我,但她不知道她的“不忍心”给我造成了更大的伤害。

我有一本弥漫着浓浓古典气息的深褐色的记事本,那里涂满了思念的苦痛和爱情的幸福。可惜这朵爱情的花苞尚未完满就已夭折。

我想着小梅时,痛苦如浓墨滴瞬间扩散全身。

到底是怎么啦?我摇了摇迷糊的头颅,我还犯不着为一个只见过几面的女孩黯然神伤吧?

这么想时,一股犯贱感涌上全身。这种犯贱感有如古代寡妇起了思春念头,它慢慢地啃噬着我的灵魂。咳,多情不似无情好哪!小梅到底好在哪里?

我在痛苦的沼泽地里遇见一个同样深陷其中的人——李馨芳。一个为了爱努力减肥的女孩。李馨芳也真可怜,为了爱情牺牲自己的睡眠不辞劳苦地消耗自己的脂肪,其结果除了一无所得外,还减了几斤。她一天天地瘦下去时,幸福感便一天天地肥起来。可惜这幸福感好比气球,肥到一定程度便自行爆破。

但她的勇敢和真诚令我感动。

当一个十八九岁的花季少女燃烧自己的肉体只为了见爱情一面,这情景怎不令人动容?

这个世界有许多人在感叹着人情冷酷,寂寞无聊。那是因为他们只是活在自己的物质世界里,而对未来却毫无寄托。他们并非看不到自己,而是不敢相信或不敢承认这是自己,于是都成了寂寞的寄生虫,无聊的慰问品。他们冷峻的面孔下往往藏着一颗躁动的心。

他们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仿佛连寂寞都会遗传一样,剪短脐带剪不断寂寞。

我们现代人还喜欢脑根发热,三分钟热情之后迅速冷却,其效果好比一根火柴烘烤南极的冰块。

但李馨芳是个例外。

人没了,习惯还在。凌晨五点的田径场依然飘忽着她日渐消瘦的芳影。

我很奇怪子任这几天没来问我约会的情况,这家伙一直闷闷不乐的话也不说,仿佛受伤的是他。后来我才知道他果然受了重创。

有一天喝酒时,他突然问我:“怎么样了,你跟小梅?”

“没戏了。”我懊丧地说。

“咱们应该愈挫愈勇,来,干!”子任举起杯一饮而尽。

“你也失恋了?”

“是的,我失恋了!”子任回答地很从容,“前些日子我向小魔女表白了,当然是在信里。她回复后,我欣喜若狂地拆开看,不料只有三个字。”

“哪仨字?”

“咳,我实在不愿说了。”

“到底时那三个字?”我催促道。

“不可能!”说着子任又举起酒杯一灌到底。

“长痛不如短痛,这样直截了当倒痛快点。”

“可这也太伤人了,她就不能表达得委婉点吗?譬如说“我们并不合适”或者“你一定会找到更好的”等等,这样也不会使人伤得那么彻底。你知道吗,这三个字就像白晃晃的尖刀刺在我胸膛一样,我心口直淌血啊!”

“我就说那女政治家的心肠就像尖刀一样硬,连铁锤都捶不弯的。你偏不信!不过这样也好,吃了小魔女的亏,积累了一点经验,为下一场恋爱做精神上的准备。”

子任叹了口气,“说说你跟小梅吧。你俩怎么回事?”

“可怜哪,带着错误的心情赴了个空约。可笑当时我还想着小梅会以何种方式接受我,不曾料连人影儿都没看到。咳,我跟小梅就像两条异面直线,不说相交,连平行都没辙。”

“女人那些事儿,不提了!干了它!”子任杯未举起酒已下肚。

依然是十一月的日子,只是冬天迟迟不来。校道的紫荆花正飘得灿烂,有时我们反而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是因为我们也在这个背景里。我们匆忙的脚步错过了它们的歌唱,还蹂躏了它们的芳香。可是它们依然开得恣意从容,毫无倦意。对于紫荆花来说,季节只是它们换班的符号。

阳光像披肩似的披在每一条校道上。斑斓的建筑物都显出了它们浓黑的倒影,或纵横交错,或层层叠叠。林立的高楼下有许多活动着的影子,每个影子都各有各的语气、动作、神态。

他们有的在窃窃私语着,有的挽着手臂狂聊不已,有的紧绷着脸摇头苦叹,有的瞪着眼珠子互相怒目而视,但却一言不发。最惹眼的是有个女生捧着英语书站在石板上高声朗读,还不停地挥手,颇有列宁的英姿。

还有几个卧在草地上盯着手机不停地按,几乎要与旁边的石雕凝固在一起。

我慵懒地伸了伸身子,准备去图书馆借几本书。我起床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昨晚根本无法入睡,整个人迷迷糊糊的,脑袋像灌了岩浆似的,热乎乎的怪难受。恨不得把头扎进水缸里清醒一下。

小梅像一只小鹿在我心里不断地碰撞,时不时地撞疼我的心口。如果说这段苦涩的感情是一个门槛的话,那我想我不能在这个门槛停留太久了。因为至此,我总算知道小梅的心房从来没有我存在的空间过。

仅凭这个,我必须得忘记她,并不是因为我不爱她,相反,我太爱她了。这是个很矛盾的事实,忘记她是因为爱她,爱她就要忘记她。我到现在都不明白这是个什么狗屁理论。

我只能渐渐地淡忘,虽然爱的味道还在我记忆里萦绕。但爱过的感觉是不能忘却的,否则我宁愿从来没有爱过。于是我小心翼翼地密封起这段美好的回忆,埋藏在记忆的旮旯,任岁月的风尘一层层地覆盖。

在这个世界上秋天深了

该得到的尚未得到

该丧失的却早已丧失

嗯,看来真是这样。

快十二月了!我很诧异怎么冬天还未来呢!在我二十一岁的秋末,我写下了这样的诗句:

人事代谢 岁月流转
本是自然界的定律
可是 为什么
这个秋天不肯老去

该落的繁华已落尽
该圆熟的日子也早圆熟
为什么 秋风还死死地揪住秋天的衣襟
连纷飞的落叶也要挽留
但它终无法挽留
一切零落成泥之后
它躲在高高的山岗上
偷偷抽泣
为什么 这个秋天不肯老去

所有高亢的声音都已喑哑
所有明亮的色彩都已隐退
甚至所有的庄稼都已收割完毕
为什么 这个秋天还不肯老去
莫非它也有一颗痴妄的心
一旦惹上红尘
便不愿纷纷离散

 不肯老去的秋天还是老了
尽管瑟瑟的风沙沙的树叶
在做着极力的辩解
但从时间老人的证词里
我们知道
这已不是属于我们的季节了 

谨以此诗作为2010年秋天的结尾吧!哦,忘了,这首诗的名字就叫《为什么 这个秋天不肯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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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我穿梭在散发着紫荆花香的校道,习惯一个人迈着自由的步伐,我无须效仿别人的脚步。我一个人独自走时,整片世界都是我的。我时常一个人静下心来谛听尘世的各种纷扰。我有时恨不得任尘世的聒噪灌满我的耳朵。醒来的鸟鸣,排气管的声音,火车穿梭铁轨吵闹的声音,不一而足。

如果你的神经敏锐点,也许可以听到花落的声音。我一天又一天地碰触着这些声音,渐渐变成了习惯。

无事可做时,我常常去市区逛,随走随看,毫不流连。起初是邀约一二好友同去。后来发觉排遣不了心中的苦闷,于是学会了一个人外出。我如雨点稀稀落落地洒在人群中,你从我身边走过,我从你身边走过,但都带不走各自的故事。我每到一个新的地方总会打量周围的一切。街道,店铺,酒楼,商场,广告牌以及川流不息的人群。我有时会在记忆里搜索是否来过这样一个地方,企图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该有那么点感觉吧?

我并非一个十分热衷于旅行的人,但为了更换空气,我却十分乐意去。旅行是一种释放灵魂的活动,姑且这么说吧!对于我们来说,旅行简直是一种必需。可恨的是懒惰绑着我的手脚,好多时候我只能心灰意懒地想象着未来,于是压住了出走的念头。

这大概便是堕落了。

现在能够驱策我的只有我的梦想了,要追寻梦想就必须得聚精会神,否则就只能是“梦”和“想”了。自然,小梅也是我梦想的一部分。如果把理想比做一台完整的机器,那么小梅肯定是我的驱动器。我很怕失去小梅,我好想日日夜夜地陪着她,告诉她不管这个世界有多冷,也还有一个我温暖的怀抱。我会带她去任何她想去的地方,吃任何她想吃的东西。我这么想时,小梅已不在身边了。事实上,我已经失去她了,或者说我从来没拥有过她。

我曾一度萎靡不振,像具死尸般地活着。或许我现在还是行尸走肉。我对周遭的一切不闻不问,就只默默地坐在床沿边唉声叹气。我深知自己需要发泄,却总也找不到发泄的窗口。这种感觉好痛苦却不能示之以人,因为我是一个男人。我不能将自己的脆弱暴露出来,好比我不能将自己的阴部暴露出来一样。

对了,说说我的梦想,兜了一圈才忆起自己原来还有梦。好像小孩子找丢失的玩具一样,找遍了所有的地方,结果发现玩具就在手里。很可笑吧,但现实往往就这样。

我有过许多梦想,这跟许多的孩子一样吧。我曾有过当医生的念头,自小体弱多病的我有这想法并不稀奇,可笑我却不敢告诉任何人。我其实从未把这个梦想种在心里,而只是种在日记里。我记得在我十岁那年,老师布置了一道话题为“我的梦想”的作文,我就悄悄地像做贼似的用孩体字写下“我想当医生”这个题目。写完后我才知道这并非我的梦想,因为人只有病了才知道健康的重要,呵呵,我那时被梦想了一回。

有时疾病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全面地波及你的生活,仿佛在你的生活里投了一个烟幕弹,让你惶恐不可终日。

所以我总是渴望这个念头出现,现在看来当时只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面对厄运时潜意识里的抵抗而已。

生活不能使贝多芬完全屈服,也不能使我屈服完全。

后来我才知道,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我希望我的笔杆就像我老爸手中的锄把,默默地开垦自己的园地。其实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什么,我只希望就那样活着,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而又不愿所做之事所说之话介入到别人的生活,然而我总无法避免地影响着别人。由于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不能独立于世界,这一点谁都无法改变。

其实我之前有过种种不成熟的想法,最幼稚的是我曾不知天高地厚地声称我要改变世界。我记得那时的我正卧在病榻上,还是个完全不谙世事的小毛孩。当时肯定是脑子烧坏了,竟起了如此天真的念头!幸好那念头尚未形成话语冲出口,否则不知引来同伴们多少冷眼和嘲笑。我脆弱的神经对一切话语都敏感。我曾经给自己下结论:我就是个病人,我有胡说的权利。但每次这样想时,总不禁泪湿衣襟。

我有时想,我不过是个空虚的躯壳,是一架被抽干了血的枯骨。一个人猫着眼斜视这个世界,做着各种各样奇异的梦。梦做累了就歇,歇了之后继续做梦,我有时竟不知自己是在现实里还是在梦中。人生果真如一场梦!

人活到一定岁数,总会想起儿时的事,人若到了耽于回忆的阶段,那末大概真的老了。而我双鬂尚未白,却已有沧桑之感了,真真是未老先衰!

这阵日子总想起童年的那些事。

有一天我竟然梦见了我家死去十年的狗,因为它通身雪白,我那时唤它小白。小白戴着太阳眼镜摇着尾巴向我走来,它淘气地伸开前腿想要牵我的手,但它够不着,于是只好乱舔我的脚,我痒得嘻嘻地笑了起来,笑着笑着便醒了。我心里潜藏的愧疚和负罪感一并涌上了心头。咳,又想起了它死去的那一幕。

那一天,天朗气清,阳光格外灿烂,我正在小院里喂小白,外面便传来了买主的脚步,我老爸前几天已经跟他们谈好了,今天来捉拿小白。他们这是来要小白的命了,我哭着喊着抱着小白,死活不肯让他们动它。我爸妈不在家,几个邻居便都来劝我,理由各种各样,但我都不为所动,只是死死地抱着小白。这是我四叔从田里干活回来,劝我道:不卖了它怎么有钱买菜呢!说着便把我拉开了。买主乘虚而入,把早已准备好的钳狗工具亮出来,小白立刻就遭了它的荼毒。它拼命地嘶叫,头不断地往回缩,企图挣脱出去,但无情的钳子死死地扼着它的喉咙,小白凄厉地嚎了几声,便告别了这个世界。

小白死后,我伤心了好几天,这血腥的一幕成了我回忆童年时唯一的噩梦。我有好几次从梦中惊醒,为了消除我的歉意,我一直试图告诉自己,这只是一条狗,千千万万条被推上屠宰场的狗之一,不值得伤心,我越是这么想就越感惭愧,唿,我怎麽也寻不到安慰自己的法子。毕竟我已把小白当成了我儿时的玩伴,我对它灌注了太多的感情,绝非任何人都可相比。

童年的事大多已经模模糊糊,唯独这件时常浮现在我梦里,我无法忽略这样的梦境,那铁青的钳子仿佛咬着我的脖子似的,教我噩梦不断。

那个梦境一点点地啃掉我的慈悲心,自此我深藏起了我与生俱来的恻隐之心,像吝啬鬼嘴里的一颗金牙,任谁都拔不动。我曾经陷入的那个绝望的境地使我对世态生出百般厌恶。我毫不客气地说我讨厌那张肉绽绽的脸,那脸上充斥的市侩气,讨厌他们说话的腔调,狡诈的眼神。

为此我不敢轻易地去施舍自己的怜悯,我以冷漠自闭作为抵御世风的屏障。屏障外面好比一个无梦的空间,无限地延伸着,好快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被浩渺的时光吞噬。我只能怯生生地望着这个世界,等待时光把我吞噬。

我这些年独来独往,习惯了一个人。我的中学时期就是在这样日复一日地过着单一枯燥的生活,我如果没有细细地去回忆,我会以为这六年是一天过完的,仿佛是昨天的事一样。我曾经有过那么一群朋友,我们一起疯玩,一起调侃老师,一起做各种各样有趣的事。犹记得我们在一起畅谈理想时,我隐隐地道出了我的梦想,想不到有个女同学也来附声道:咦,你也是啊!惊讶之状万分。

一起加油吧,我们一定可以实现!她的话令我大受感动,不仅是因为受了同龄人的鼓励,而是从此追梦的路上不再孤单。

这些记忆依然清晰地印在我脑海里,只是劳燕分飞,大家都各奔前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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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我不是一个达观的人,不是对一切东西都能一时释怀。但总能够释怀的,只不过需要时间的厚垫而已。

子任是我无所不谈的朋友,这家伙有时一个星期不说话,有时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堵都堵不住。子任的话就如滔滔巨洪,只要我想谈,他随时都可拉开闸门。我们有时挤在一张床上聊,聊到三更之后都不知不觉地睡着了,醒来后便互相推搡戏打。但一想起昨夜的光景,又哈哈大笑起来。

大概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我时时产生错觉,总以为在人群中瞥见了她的身影,待到回过神来,才知道自己又认错了人。

光棍节那天,子任请我喝酒。清冷的月色映透整个校园,迷迷蒙蒙地笼罩着一层轻纱似的水雾,天色从来没有过的惨淡。可是这个时候的校园热闹得很,草地里几乎找不到一块安静的地方了,最后我们在一处清冷的篮球架下坐下了。

子任老练地揿开啤酒瓶盖,咕噜咕噜地灌了起来。我则一边剥着花生一边轻轻地呷。子任便喋喋不休地说起了话。

“你知道我为什么第一次见小魔女时便死心塌地地想追她吗?”

我摇摇头,一脸的惊愕。

“因为她像我的初恋情人,像,太像了,那头长发,那对灵动的眼珠子,还有那高俏的鼻梁,特别是那性感的嘴唇,它蠕动起来直教你心里发痒……

“说说你的初恋情人吧。”

“哦,对了,她的名字叫胡琴,是我在初中一年级认识的,她那时是班长,而我是副班长,我们接触多了之后便熟络了起来。其实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深深地被她的清纯所打动,我永远记得她那身粉红色的衣裙,头上戴着那枚蓝紫色的发夹。她那瓣笑靥如轻风掠过湖面,太令人迷醉了。我这副班长就是为她而当的。”

“哦?后来呢?”

“后来我们走得越来越近,本来用来谈公事的时间全部用来谈私事,不久便谣言四起,你也知道,两个懵懂的少年在谣言的风口浪尖里哪里安稳得下来,于是胡琴总下意识地躲我,我当时心里也有一点害怕,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我怕这事被我们一贯雷厉风行的班主任知道,那时后果定不堪设想。越这么想,我就越害怕。后来我们连公事都少谈了。有一天下午,谈完公事后,教室里只剩下我和她了,我静静地凝望着她,发现她也用同样的眼神看我,我情不自禁地抱住了她,她一时还未反应过来,只是心跳得异常厉害,我能感觉得到她胸部的颤动,她似乎在不断地咽痰。那一刻我吻了她,任两片嘴唇热烈地交织在一起,奇迹的是,自始自终她并没有拒绝我。那一吻足以令我回味一生哪,那是两颗滚烫的心彼此交融下所开出的奇妙的花朵。”

“然后呢?发展得怎么样了?”

“唉,不巧,真不巧这件事被我班一个好事者发现了,这混蛋竟然向老师告了密,回来后还自鸣得意地警告我:你死定了!我想老子泡妞关他屁事啊,老子的事用得着他来管吗?直到现在我还对这帮狗仔耿耿于怀呢。果然,后来我们真的被老师找去谈话,老师‘委婉’的批评换来了胡琴满肚子的委屈,她站在那里不说话,只是抽抽搭搭地哭。我说这全是我的错,与她无关。老师便有板有眼地列出了N条中学时期谈恋爱的危害,最堂而皇之的一条是——影响学习,老师的话总算把懵懂的我们哄住了。但我却从此讨厌了所有的课程,跟胡琴被迫分开后,我几乎天天旷课,副班长之职被撤掉不说,考勤表上几乎天天有爷名。直到现在我还诧异我当时为何要认错呢,因为在这以后的岁月里我从没有认为自己错过。”

“真是一对苦命鸳鸯!那以后的日子是怎么过的?”

“看书,拼命地看书!”

“在我看来,你并不喜欢看书啊!”

“你当真那么看我?那你就错了,我只是不爱看那些所谓正儿八经的书罢了,我所看的都是你们眼中的闲书,但是我敢说我读的并非死书,而老师教的却未必是活书。我毫不违言地说我喜欢在桌子底下揣着一本《金瓶梅》津津有味地读胜过于听老师大肆解剖《红楼梦》。”

“嗯,《金瓶梅》的确是一本很好看的书。”我表示赞同。

“其实很多书我还是蛮喜欢的,无论是古典的还是现代的,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我皆有涉猎。我特别喜欢读《史记》、《世说新语》、《太平广记》、《围炉夜话》和《小窗幽记》那些趣味性很浓的古典书籍,自然武侠小说我也嗜之如命,像金庸、古龙、梁羽生等大家的作品我是百读不厌哪。”说着子任又开了一瓶酒。子任乘着酒兴把所有的话都抖了出来。

“可是,读书还不是我最大的爱好,玩才是我的专长。我跟大多农村男孩一样,喜欢抓泥鳅,捉蝉捕鸟,玩弹珠,游泳,钓鱼,戏虾。我们村子邻近有一条河,小时候就常去那儿游泳,对了,说起游泳,我想起了自己最滑稽的一件事。”

“哦?”

“那次我跟几个伙伴逃课,一起出去外面玩,玩累了之后,有个伙伴便提议游泳,大家纷纷赞成。于是三五个人来到河边,环顾四周无人,全部脱了衣服。我抑制不住兴奋,第一个跳了进去‘啪’的一声,一个泥坑出现了,孰料河水竟如此浅,我几乎像条泥鳅在那里滚爬。满身的泥浆糊着我,使我不得不游到河中央,几个伙伴都像下饺子般的跳入水中,只有一个站在岸上哆哆嗦嗦,后来也闭着眼跳下去了。河中央果然游得很欢畅,我拍打着水波大声地喊叫,爽劲十足。有个伙伴大叫:‘抓蝌蚪啊!’那胖胖的伙伴应声道:‘有本事你抓水螅啊!’我估计我笑得太大声了,我妈从菜园出来发现了我,顿时气得两眼冒烟,二话不说就把我的衣服收了回去,我那时哪敢吱声啊,心想这次逃不了要吃棍子了,于是赶忙上岸摘了一片蕉叶遮住小鸡鸡,孰料那班家伙落井下石,个个趁机抓起泥巴像练习掷飞镖一样向我小鸡鸡扔去,我气坏了,于是一口气跑回了家,后果你也知道了。”

我狂笑了一阵又呷了一口酒,说:“你妈管你还真严!”

“平时也不是那么严,你只要乖乖地做好功课,按时上下学,其他的事她都不大管的,譬如说我要看课外书,她不会管的,也管不着。她这次这么生气,自然是因为我逃课咯,她还专门为了此事请老师教训了我一顿呢,你说迂不迂?”

我点了点头,把剩下的啤酒一口喝完。这时我的脑袋已有一点晕乎乎的了,真是不胜酒力哪!而这时的子任依然面不改色。

“说说你吧,文丰,你怎么光喝酒不说话呢?”

我打了一个哈欠,在这凉如水的夜色里,神马都是浮云。我想起了我一个朋友,虽说是朋友,但实际上我们已经是兄弟了。

我就告诉子任,说:“我有个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很像你,我不是指长相,是指性格。他也是个挺风趣的人,常常在人前滔滔不绝。他爱说笑话,但他自己从不笑,却常常逗得我们笑得人仰马翻。我最佩服他的是他懂得很多事情,在我还不知道异性是什么时,他就已经开始谈恋爱了。他有各种各样的奇思妙想,譬如说,地球是上帝手中的玩具,女人的肚子里藏着一个丰富的世界等等,他总是对我们说,人类都是从另一个世界来到这个世界的,但问他另一个世界是怎样的世界他也答不出,他只是皱着眉头,笑着说: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他有一个奇怪的癖好,就是喜欢别人玩他的小鸟,呵呵,这简直可以成为千古奇闻了。

记得小学六年级,为了对付小考,补课补到天荒地老,同学们星期六都回去了,只剩他一个人在宿舍里,于是便叫我来陪他,我当然乐意啦。那天晚上我们坐在一起聊了很多,半夜之后,肚子饿得直打鼓。他便提议出去吃东西,我说学校铁门关了,他说我有办法,他的办法就是趁值班人员不在爬铁门出去买了两袋方便面回来,我每每想到这件事就深受感动:这就是兄弟啊!待我们津津有味地吃完夜宵后,便挤在一张床上睡。熄灯之后,他突然问我:

‘要鸟玩吗?’

我万万没有料到这世上竟有如此有趣的要求,但不知为什么我还是笑着拒绝了。

‘别介意,快玩!’他的要求里有命令的味道。

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把手伸了过去。他的鸟的确很大,一上一下的在点头,吓得我连忙把手缩回去。他硬要我玩,于是我不顾一切地肆意地揉搓着它,他的小家伙胀得很厉害,几乎要冲开衣服的束缚,我紧紧的擒住它,试着拔了一下,活像孙猴子拔海龙王的定海神针一样,他‘哟’了一声,随而舒服地笑了。

你知道吗,原来触摸别人的身体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好像在探寻着什么似的,我在这摸索中似乎感受到了生物语言的颤动。小的时候就是那么容易地感触得到我们的身体急欲表达的东西,长大了,反而对自己的肉体失去了兴趣。这不能不说是人生一种缺憾!说起来,那段玩鸟的日子倒是值得回味。”

子任听得忍不住笑了起来,醉意朦胧中乱吠了起来:

“好哇,好哇,听你这么说,我顿觉鸟不如人!”

“那时我并不知道它的秘密,也不敢去问父母,觉得那时龌龊不堪的事,于是糊糊涂涂地苦恼了好几年,后来从书上渐渐懂得了这方面的事。我才知道这原来是人类的一种本能而已。只有紧闭的肉体完全打开了,你的幽怨的灵魂才能释放……

我的话还未说完,子任已呼呼地打瞌睡了。我抬起头,看不见昏惨的月亮,大概这时已落山了。我叫醒了子任,然后搀着他踉踉跄跄地回到了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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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已经过了十点。我抬起昏沉沉的头又叹了一句:真是不胜酒力啊!而此时的子任睡得正酣。

幸好早上没有课,我挣扎着慵懒的身子起床之后,匆匆地吃了早点,其实也不算是早点了,既非早点亦非午餐,我实在不知该怎样命名。在我的记忆里,我几乎错过了每天的早晨。

今天的天气还算好,阳光像一个鲁莽的孩子顽劣地闯进了我的卧室,我的头有点晕晕的,但眼前还是一片光亮。很可气,子任还在打呼噜,我实在不忍心叫醒他,毕竟人生如此彻底的睡眠并不多。我望着他那张圆浑如球的脸,想,跟子任这家伙谈话真是欢畅,不仅是因为他坦率天真,更是因为我在他面前能够卸下所有包袱和面具做一个真真切切的人。

想到这,我习惯性地提了提衣领,这个动作无非是为了振作一下精神。然后我坦荡地走出了寝室。

图书馆依然是静悄悄的,不啻一个精神休养的好地方。门口置放着几盆盆栽,都是黄灿灿的桔子,看上去挺能让人嘴馋的,无奈的是作为盆景我等只能眼谗一下。真可气,明明是吃的东西为何摆给人看,自然,也有一些眼谗不过瘾的同学为了解一解嘴馋每次走过是都随手摘一个。有一次,我逮着一个同学便问:

“这能摘吗?”

那同学诧异地对我说:

“难道你不知道这是图书馆默认的标语吗?”

“我还真的不知!”

“图书馆管理员的想法是这样的:为了嘉奖同学们同学们读书的热情,特赐予柑橘一个,以资解渴,增强对知识的吸收!”

“有这事?那他为什么不标示出来?”

“你傻了,要是标出来,一棵树三分钟准摘完,最怕大家摘了桔子就不看书了。”

我嗤之以鼻地笑了笑,想,我才不那么傻呢!值班人员虎视眈眈地望着我,我才不去冒那个险呢!

一如往常,我爬上了图书馆的四楼,我通常去图书馆前都没打算好要看哪本书,我总是先静静地穿梭在各个书架之间,将这里的书目浏览了一遍。四楼是福慧书库,我穿梭的这间是文科书库。然后我随手了抽出了一本,是《两地书》,翻开来看才知道是鲁迅跟许广平的书信,我就略略地翻了过去。不觉轻轻地笑了起来,想,鲁迅先生不愧是泡妞高手,从这称呼的变化里可见其端倪,先是“广平兄”,接着变成“小鬼”,后来又变成了“刺猬”,其亲昵之意,层层递进。最有意思的是,泡妞的同时也可以交流思想。我把书返回原位,继而摸索到另一个书架。我最终停在欧美文学这一栏,我抽出了一本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寻了一个无人的角落,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不知过了几时几会。我仿佛听见有人喊我,我抬起头又不见人影。

“嗨,这里啊!”

我沿着那声音的方向望过去,她原来在书架的另一边,我的眼光穿过空隙一看,是李馨芳。

“我们好像见过。”她说。

“不是好像,我们真的见过,我记得你。”

“噢!”李馨芳恍然大悟,“你叫余文丰!那次在田径场……

“是啦是啦!”

“诶,你怎麽一个人躲在这里啊,阅览室里不是有座位吗?”说着她便走了过来,挨着我坐下。

“那儿人多,我不习惯!”我说。

“你总是喜欢一个人生活吗?”

我喜欢一个人生活吗?我也答不上来。但我着实喜欢一个人时候的那份安静,因为那时候的灵魂几乎是随心所欲,无拘无束的。然而在这里我要坦言:我并非喜欢一个人的生活,正好比说你喜欢纯粹的孤独吗?没有人会喜欢孤独的。不能用喜欢解释的东西,那么就称它做一种需要吧!似乎只能这样。

但很奇怪,我还是点了点头。

“有时候我挺渴望一个人的生活,真的!”

李馨芳发现我用惊疑的眼神望着她,便说:

“你了解吗?我现在每天都忙得晕头转向,一边担任班干部一边忙社团的活,另外还得做兼职,哟,忙得我只恨分身乏术。你一定以为我这样很充实吧?”

我点了点头。

李馨芳撩起她齐眉的短发,笑了一下,说:

“起初我也有这感觉,不料感觉久了便没感觉了。感觉这东西就好比昙花,一瞬间的新鲜而已。有时感觉自己就是流水线上的机件,不知道自己这样机械地运转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不知道为什么,唉,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时,整个人都是空荡荡的。你知道吗/?人生最大的悲剧是你忙碌了一天之后依然感动空虚和无聊。”

“或许你失去了个人的空间吧。”

“或许吧,人有的时候一忙起来就忘记自己是谁了,你每天都笑得很灿烂,以为自己很快乐,可是有一天你忽然发现连快乐都是别人的,一直以来我们只是快乐着别人的快乐。生活是自己的生活,快乐却是别人的快乐,你说可不可笑?我对你说这些你不会见外吧?你随便听听,不要理便是!”

“没事!”我说。

“你说这人的空虚是从哪里来的,纵使一天的生活都排得满满的,也还是逃不过它的袭击。莫非空虚是见缝就钻的怪物?!置身于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好比被放牧在一个茫茫的沙漠一样,它提供你水和面包,你却永远找不到方向,因为这里没有方向标!那么一生糊糊涂涂随随便便就过完了。”

“你这种说法很有趣,不过也不至于吧,你至少还有朋友在身边。”

“朋友?我的确有一大堆朋友,可惜能够推心置腹的没有几个。你也知道现在的朋友不过是市场经济下的互利品而已。男朋友嘛,之前也有过一个,撑不到两个月便吹了。呵,千万别渴望天长地久!这是个‘快’和‘变’的时代,变是常态,快是要诀,这个繁冗的世界瞬息万变,任何东西都是把持不住的,包括爱情。”

“冒昧问一下,你每天早上起来跑步就是为了他吧?”

“你真是一个有心的人,这都被你发现了。他说我有点胖不好看,还说我头发短没气质。胖我可以减肥,头发短我可以留长,可是这家伙说不要就不要我了,再说了,胖有什么不好?”

“没什么不好!”我说。

“可是最后我才从他嘴里挖出真心话,他不仅仅是因为我长相不合格而不要我,更是因为我爱喝酒这个癖好。曾经有一次,我在同学聚会上喝得烂醉如泥,呕吐不停,他大概是从那次以后就开始厌恶我了,他说我是一个没有分寸的女孩,于是便吹了我。”

“哦?想不到你还会喝酒!”

“酒量大着呢,啤酒没啥劲,要喝就喝葡萄酒,白兰地最好。唉,现在真想大醉一次!”

“你人真豪爽,有机会跟你喝两盅。”

“好哇,本小姐随时奉陪。诶,你明天下午有课吗?”

我想了想,说:“没课。”

“我明天下午去市区,你可不可以陪我去?”

反正天天憋在学校闷得慌,出去透透气也好,于是便答应了她。

李馨芳高兴得流连道谢,于是忙问我看的是什么书。我把书递给她。

“恶之花,好奇怪的书目哦!”

我打开《腐尸》那首诗,对她说:“你要是敢念完这首诗,中午我请客!”

“当真?”她笑着问。

“当真。”我笑着说。

她于是轻声地念了出来:

爱人,想想我们曾经见过的东西, 

        在凉夏的美丽的早晨: 

在小路拐弯处,一具丑恶的腐尸 

        在铺石子的床上横陈, 

  

    两腿翘得很高,像个淫荡的女子, 

        冒着热腾腾的毒气, 

显出随随便便、恬不知耻的样子, 

        敞开充满恶臭的肚皮。 

“咿哟”,李馨芳倍感恶心,强忍着读下去:

太阳照射着这具腐败的尸身, 

          好像要把它烧得熟烂, 

要把自然结合在一起的养分 

          百倍归还伟大的自然。 

  

  

天空对着这壮丽的尸体凝望, 

          好像一朵开放的花苞, 

臭气是那样强烈,你在草地之上 

          好像被熏得快要昏倒。

     “哟,我的妈呀,我要晕倒了!波德莱尔真变态!”李馨芳咽着气,继续往下读:

     

苍蝇嗡嗡地聚在腐败的肚子上, 

          黑压压的一大群蛆虫 

从肚子里钻出来,沿着臭皮囊, 

          像粘稠的脓一样流动。 

  

  

这些像潮水般汹涌起伏的蛆子 

         啦哗啦地乱撞乱爬, 

像这个被微风吹得膨胀的身体 

         在度着繁殖的生涯。

 

“继续啊!”我笑着催促道。

李馨芳捏着鼻子越读越快。

    

这个世界奏出一种奇怪的音乐, 

          像水在流,像风在鸣响, 

又像簸谷者作出有节奏的动作, 

          用他的簸箕簸谷一样。 

  

  

形象已经消失,只留下梦影依稀, 

         就像对着遗忘的画布, 

一位画家单单凭着他的记忆, 

         慢慢描绘出一幅草图。 

  

  

  

  

躲在岩石后面、露出愤怒的眼光 

         望着我们的焦急的狗, 

它在等待机会,要从尸骸的身上 

         再攫取一块剩下的肉。 

  

  

可是将来,你也要像这臭货一样, 

         像这令人恐怖的腐尸, 

我的眼睛的明星,我的心性的太阳, 

         你、我的激情,我的天使! 

  

  

是的!优美之女王,你也难以避免, 

         在领过临终圣事之后, 

当你前去那野草繁花之下长眠, 

         在白骨之间归于腐朽。 

  

  

那时,我的美人,请你告诉它们, 

        那些吻你吃你的蛆子, 

旧爱虽已分解,可是,我已保存 

        爱的形姿和爱的神髓!

李馨芳强忍恶心一口气读完了后一部分,有点劫后余生的感觉。她撇了撇嘴问我:

“哼,怎么样啊?”语气里带着某种胜利的自鸣得意。

“嗯,非常厉害,这顿饭我请定了。但我想问刚才干嘛捏着鼻子啊?”我笑着说。

“恶心死了,波德莱尔肯定是个超级变态狂,天地万物无所不有,写什么不好偏偏写这恶心的秽物!”

“我想告诉你的是这是波德莱尔写给他爱人的情诗。”

“情诗?恐怕这样的情诗世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老实说,读出什么感觉了没有?”

“除了恶心还是恶心。”

“再想想嘛,要不再读一遍?”

“别逼我!”

“有没有感觉到一种韵律在流动,缓缓的,像一条温软的河流?”

李馨芳略作沉思状,摇摇头又点点头。

“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啊?”

“从艺术上讲,的确有点唯美的味道,语言流畅颇有音乐性,虽然它是审丑的风格。”

“鉴赏力很高嘛,在我看来,这首诗简直是‘唯灵论’之最。”

“得了得了,再厚的牛皮都被你吹破了,当务之急是践行你的诺言。”

“说到做到!”

于是我请她去外街大吃了一顿。

刚才还说恶心来着,这会儿吃起饭来狼吞虎咽,说波德莱尔怪,我看你才怪呢!

临别时,她不忘告诉我明天的约定。

“明天下午三点图书馆门口见!”她又重申了一遍。

“知道了。”我说。

我一般不会随便应允别人任何事,但对李馨芳却是个例外。她是个豪爽的女孩子——豪爽的女孩子我见多了,但像李馨芳这样骨子里透出真率的没有几个。她爽朗的笑声是那么清澈,如溪涧流泉,又如淋漓的秋雨,听来总叫人心地欢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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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下午上《形势与政策》课,待在课室里很快就过去了。在我的记忆里我似乎从未上过这门课,只晓得这么一个名字。我像一只懒散的猫,什么地方都能安卧。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在校园里闲逛,就会无边无际地胡思乱想。想什么呢?几乎什么都想过,譬如说“我是谁”“我从何而来”“存在有什么意义”等等这些无厘无头的问题。虽然我脑子里一片扑朔迷离,但从没有停住过思索。我有时想着想着恍如走进了一座大森林,突然间失去了所有的方向。我就是宇宙大森林里的一个幽灵,有时候我就是这么觉得,但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弄懂过自己是谁。

我吃过晚饭之后,喝了一大碗玉米猪骨汤。晚上没有课。干什么呢?我绝不肯回宿舍,这好比猪吃饱了之后就回猪圈一样,一回到宿舍只想睡觉。去图书馆?这倒是个好主意,可是我全身饱胀胀的,再也喂不下一粒精神粮食,于是我只好散步去了。这不但有利于消化,而且还能愉悦精神,应该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如此一来懒习也养成了。有时走在校道上会顿生一种浪费生命的罪恶感。我承认我是个贪图安逸的人,为人胸无大志,只想舒舒服服地消耗此生。什么建功立业啦治国安邦啦,于我都是浮云。

我心里只有自己的小世界,所以一个人走和一群人走并无多大的区别,因为你们进不了我的世界,我顶多与你们的世界并列而行,但决不在同一个世界。这之前,我是半个虚无主义者,总在怀疑着生命的意义。想着想着不知不觉肚子便饿了,这才知道解决我存在的问题远比探寻生命的意义重要。

这个晚上又无事可做,天天如此!无聊时总是掏出手机摆来弄去,我在名片夹里浏览了一下,最后我的目光停留在小梅的名字上。斯人已去,倩影犹存哪,小梅的音容笑貌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了。有些人有些事看似已经忘记了,其实并非,它只不过是潜藏在你最不愿开启或者你最不经意的那部分记忆里罢了。即使你能能做到不去碰触它,但一旦碰触到了与他相关的东西,它便会如决了堤的洪水一般汹涌出来。我尽量去遏制这些个零乱的思绪,或许有一天它会淡出我的记忆,变成我不堪回首的青春岁月里唯一的装帧。这算是一种人生财富吧,我愿意珍藏一生!

反过来,我想我只消轻轻地按下绿色的拨号键,就能听到她久违的声音。这粒小小的方格键就是我的世界通往她的世界的按钮,如果我够勇敢,也许我们可以激活关于我们的所有的记忆,抑或有一段新的开始。然而那时我对着话筒说些什么呢?说好久不见?或者只是简单的问候?或许彼此寒暄一番,然后各自挂掉?

我始终没有勇气打过去,估计她永远也不会打过来。我跟小梅就好像两尾在大海里相遇的鱼,遇见了,打一个招呼,然后各自游回彼此的海域。人生本是一场太过仓促的戏,断不会有故事在这里流传。也罢,我在自己的海域里已游得疲惫不堪了,焉有气力再涉足其它的海域!

悠闲不是老年人的权利,青年人也需要“什么都不用做”的时间,好在今晚不用自修,我可以自由调配自己的时间。这些时光完全是属于我的,它不受任何东西的约束,我可以任意地去使用它,好比我手中的银行卡,想怎么花完全由我做主。

我还是把它用在了图书馆里,像往常一样,我寻了个安静的角落,津津有味地读完上次未读完的《恶之花》。读波德莱尔的诗恍若一会儿闻到了腐尸的恶臭,一会儿闻见了女人的发香。

摇晃的船,裸体的女人,声色光影下幻化出一幕幕奇境。我迷醉其间欲罢不能。好美的诗!

不愧是一朵从腐烂的尸体里开出的一朵奇异的花,在人类宇宙世界里芳香不跌。从十九世纪到二十一世纪,弥久愈香。

不知不觉一个早上又不见了。校道上移动着几个人影,昏黄的灯光下是一张张颓废的脸,仿佛路灯也困倦了,挣扎了一下,光晕显得暗淡些了。我拼揍着脚步,加入了它们的行列。

但是很奇怪,今晚毫无倦意,我坐在床沿边玩着手机,不料这一玩便玩出了睡意,正叹踏破铁鞋无觅处,原来得来全不费工夫。第二天醒来时,差不多到了中午。呵呵,睡倒是挺能睡的。

我没有忘记与李馨芳的约定,下午三点我准时来到图书馆门前,李馨芳已在那笑着向我挥手了,估计已经等了一阵子。今天她穿的是白色的短裙,红色的毛绒衣,虽然胖了一点,可这身打扮还是挺好看的。

“你还挺准时的嘛!”李馨芳笑着说。

“让你等真不好意思。”

“给你。”说着李馨芳递给我一个橘子,说:“天气热,润润喉!”

我笑着接了过去,剥了皮,分她一半。

“要买什么呢?”我问。

“嗯,暂时还没有想好,随便逛逛吧!要是你知道要买什么了,那么shopping的兴味就大打折扣了,难道不是吗?”

“也对。”我笑着说。

于是我们挤上了十路车。

到了市区后,李馨芳迈着大步往前走,我就跟着她转,她不时回过头来跟我说话。这情景使我忍不住想起了小梅,想起了她锐气十足的丹凤眼,暗含秋波,盈盈自照。想起她娇羞时粉红的脸颊,还有她特有的本土腔调。

“文丰,在想什么呢?”李馨芳发现了我心不在焉。

“哦,”我回过神来,说,“没想什么。”

“你肯定在想什么,我叫了好几声了耶!”

“其实我在想一个哲学的问题。”我撒了谎。

“什么哲学问题?”李馨芳紧追不舍。

“我是谁?”我只能顺水推舟。

李馨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也跟着她笑,事实上我一点也不觉得好笑。

“我知道你是谁,想不想知道?”

“哦?说说看。”

“看过《苏菲的世界》吗?你其实就是魔术师帽子里拉出来的兔子,正如兔子是魔术师的道具,我们都是上帝手中的玩具。你想知道你是谁,说白了你就是一只来历不明的兔子!”

“那你呢?”

“我呀,当然是深藏在你皮毛里的虱子。”

“好肥的一只虱子哟!”说着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李馨芳捏了下我的胳膊,连笑带骂道:

“再敢讽刺我我就掐死你!”

我连忙讨饶,她这才休住,并说:“以后不要问我这样神经兮兮的问题,害本姑娘变得又呆又傻。”

我答了一句“遵命”,她就开心地笑了起来。

随后我跟着她走进一家鞋店。

“你要买高跟鞋?”我看见她瞄了半天,准有这心意。

“没有啦,只是看看。”李馨芳见我一脸的惊愕,便又说:“哎呀,你不懂的啦,女生对她最钟爱的东西决不会用钱去随便买的,每次有空来欣赏一下就可以了。”李馨芳一边说一边盯着那双朱红色的镶有亮白星星的高跟鞋。

“气派,真是气派!”李馨芳连连赞叹。

女生大都有这种神经质,随她吧!李馨芳决不是高挑之人,但爱美的天性不比任何人减一分。

她随而又带我逛了大型商场,一条街已经逛到天黑了。察看她的购物袋,零零星星的只有几件东西。波波熊、围巾、火腿香肠,几瓶灌装啤酒,还有一包炒花生。

她一件一件地告诉我,说波波熊是送给她邻家女孩的生日礼物,围巾呢,因为现在还不算冷,比较便宜,所以打算买来过冬。至于火腿香肠,那可是本姑娘的最爱,几乎夜夜必吃。啤酒嘛,当然是咱们一起啃着花生一边喝的。

“香肠也是我的最爱,不过我不喜欢生吃。”我说

“真的?那你是怎么个吃法?”

“用来泡面。”

“那一定很好吃吧?”

“当然,香肠生吃太生涩,泡在面里就不同了,两种味道相得益彰,不但面汤味香,香肠也变得弹性十足,奇脆而香,口感相当好。”

“你说得我口水横流了。”

“好吃归好吃,不过我劝你还是少吃点,如果你不想继续变胖的话!”

“胖就胖,胖有什么不好啊?”李馨芳有了些情绪,说着又嘀咕了一句:“反正也没有人要。”

“胖很好,胖很好!”我在李馨芳强势的语气下只能一味地应诺。

“你看天都快黑了,逛也逛够了,咱们回去了吧!”

“好的,乘兴而来,兴尽而返,现在就打道回府!”

“准确来说是打车回校。”

“就会抠字眼!”

我呵呵地笑了,她也呵呵地跟着笑。

我问她,“你笑什么?”

她说,“我笑你的笑,你不笑的时候人虽呆,笑起来后又傻又呆。”

嗯哼,原来是在笑我。我伸出两个手指去钳住她的鼻子,她喊叫了几声但就是不求饶。

我们一路打打闹闹地回到了学校,临别时,她给了我电话,并说随时可以给她打电话。

跟这条妞晃转了半天,脑袋迷迷糊糊的,只想睡觉。还随时给她打电话,我才懒得打呢!

我没有打,她倒打过来了。

“嗨,小香肠,近几天可好?你说的香肠吃法真不错,我几乎每夜都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似乎是一句广告词,“但别给我乱套绰号!”

“喂,香肠可是个好名字,难不成叫你火腿?”

“好了好了,随你。”我拗不过她,只能妥协。

“学校好闷哪,我们出去玩吧?”

“你想去哪里?”

“哪里都行,只有出去就行,或许我们可以去爬山,诶,这真是个好主意!”李馨芳喜出望外。

之前我已有这个念头。

学校的后面就是北岭山,我第一次见它时就想爬它,只是一直未寻着机会。我爬山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征服什么,我只想让自己的视野开阔一点,或许我会发现一些新的东西,那绝对比我天天低着头糊糊涂涂地虚耗青春好得多的。

我告诉李馨芳我也有这想法。

“那赶快挑个日子吧。”李馨芳高兴地说。

“就这个星期天吧。”

“好,就这个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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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念着星期天星期天就来了。那天恰好是阴天,正是爬山的好天气。李馨芳换上了短裤,露出了白胖胖的两条腿。

“女孩子细皮嫩肉的,你还是穿上丝袜吧!”我说。

“不用,又不出太阳。”李馨芳笑着说。

“山上蚊子多,你不怕?”

“你看我像怕那些小东西的人吗?”

“随你了。”

凉风习习,毕竟是早上,有些清凉。李馨芳的穿着很单薄只穿一件红色的T恤。背上扣一个包。

“你都带些什么啊?”我拍拍她的背包,里面有东西格楞格楞地响。

“上次买的啤酒跟花生,两个蒸粽,嗯——还有果冻”

我们就这样出发了,李馨芳一扭一扭地走,背包里时不时传来啤酒罐碰撞的声响。我们边走边聊。爬了将近一个小时,我已经累得牛喘一样的了。

“累吗?”我问。

前面的声音是:不累。

男孩大都不愿在女孩子面前喊累,我提了提嗓音:那就继续爬。

山路越来越陡了,我不知道转到了哪里。

“山路这么弯,我们会不会迷路啊?”李馨芳问。

我停了停,喘了口气,说,“不知道。”

李馨芳这时也累得半死不活了,大量地冒汗,胸前还一耸一耸的。

“前面有块石头,我们去歇歇吧。”

我向前望了望,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好大的一块石头!李馨芳兴奋地往前跑,不料踩翻了一块小石,眼看就要跌个四脚朝天,我下意识地去接住她,像接住别人冷不丁抛来的180斤的沙包一样,我拼尽力气把她扶正。李馨芳吓破了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哇,好险好险,幸亏有你!”

“激动个啥啊,又不是没见过石头。”

说着我们便去那个又大又圆的石头上坐下了。不但能坐,两个人躺下都可以。我摸着石头自言自语,不知道它在这里熬了几年才有今日这个模样。

李馨芳还没有完全走出刚才的惊险,一边擦汗一边喘气,红扑扑的脸蛋圆壮如苹果,让人忍不住要咬一口。

“几点了?”李馨芳一边问一边脱下背包,随而取出两灌啤酒,递了一瓶给我。

“大概十二点了吧,我忘了带手机。”

“好,我们的午餐就在这里吃了。”李馨芳啜了一口啤酒,说,“山上的风景真美!你看,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学校那么小!”

“不识北岭真面目,只因身在此山中嘛。”

“还有你看那海,几乎要吻着地平线了,这大大小小的散乱的湖泊,哇,天哪,太美了!这一派景象真真是人间仙境哪!”

我冷哼了一声,不知是讥笑李馨芳的浅陋还是说明我的不屑,李馨芳像一只刚飞出笼子的鸟一般,对大自然充满无限的好奇。

“哎哟。”李馨芳叫了一声。原来她的她的腿被芒子割了一道口子。

“要紧吗?”

“不痛,但我怕血。”

“按一会儿就没事了。”我说。

“我怕血!”李馨芳几乎哭了。

我只好用手指按住她的伤口,说,“我以前常常被这种芒子割伤,只要按一按就没事了。叫你穿袜子你不穿,蚊虫不来光顾,这下好了,竟被草给锯了。”

李馨芳突然静静地盯着我看,趁我不注意,她偷偷吻了一下我的脸颊。

此时此刻,一股炽热的欲火在我心中燃烧。

“我喜欢你。”她低声地说。

不知是酒精作用还是意识驱使,我竟然吻了她。两片火热的嘴唇交揉在一起,阴阳互抱,配合得天衣无缝。

一腔烈火在我胸中燃烧。

我的手不听使唤地在她身上游移着,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我把她一下按在了石头上。李馨芳喘息得很厉害,胸口此起彼伏地颤动着。我左手托着她的头,右手慌乱地在她身体上揉搓着,我不知不觉地碰到了她的下身。她“啊”的一声惊叫,抓住我的手,央求道:“不要!”

我猛的一醒,连忙止住了手,不但止住了手,我打开的肉体渐渐关闭。

我在干什么?我到底在干什么?我爱的是小梅,小梅!

我打了自己一巴掌,企图让自己清醒点。但清醒了之后呢?惯于沉睡的躯壳就让它随风飘吧,这点清醒算什么,这点清醒只能将它困在无梦的空间,似茫茫的黑洞,纵使有无数个通道,也无法逃脱人生的飘渺与虚妄。

李馨芳整理好衣衫,抓着我的手,问:“干嘛要打自己啊?”

“我…….,对不起,我犯糊涂了!”我欲言又止。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我想告诉你这不只是你的事,所有你不必愧疚。你知道,我就是喜欢你!”李馨芳说着低下了头,红扑扑的脸蛋与一片青山交映在一起,此时此刻,多么美妙!

但我没有说话,时光就此凝固了十几秒。

“你有女朋友了?”她突然问。

我摇了摇头。

“那么,有了心仪的对象?”

我点了点头。

“可以跟我说说她吗?”

我知道女孩就爱比较,醋劲大得很,故而推脱说:“说来话长,下次再跟你说吧!”

李馨芳便不再问,这会儿变得十分温顺。看来并不是所有的女孩都爱无理取闹。

“馨芳你真是个好女孩,绝世的好女孩!”

“真的?”她嘻嘻地笑了起来,一脸的灿烂赛过三月的桃花,“那你能告诉我刚才接住我那瞬间的感觉吗?”

“呃……,我想想。”

“还用想吗,快说!”李馨芳捏了我一把。

“仿佛抱着一只油滑滑的烤乳猪,呵呵。”她逼我脱口而出。

“讨厌!”她又掐了我一通。

我只顾笑着,任她闹去。

她哭笑不得,又不能把我立刻捶扁,于是从包里拿出果冻扔我,扔一个我就接一个,她也就不闹了。坐在石头上生了会闷气,也笑了起来。

“来,吃个果冻。”我哄哄她。

她斜睨了我一眼,夺过果冻,一口吞了。

就凭你这吃相,想不胖都难。当然这句话我没有说出来。

“还要吗?”

“嗯。”回答的声音软了下来。

我又撕了一个果冻。

她一共吃了十七个,我数着。

“不吃了,你也尝一个吧。”她含着第十七个果冻慢吞吞地说。

“我不饿。”我说。事实上包里的果冻都被她吃光了,我吃个啥?

正午已过,日光亮刺刺地焐着这片山林。太阳急欲出来的样子,但却始终没有出来。李馨芳看了看山顶又望了望山脚,便问:“我们现在处在什么位置?”

“半山腰吧。”

“我们还要爬吗?”

“你说呢?”

“爬!”

“不过我们得赶在天黑前回到学校。”

“这是自然。”

“累不?”

“累啊,你背我咯?”李馨芳咯咯地笑。

“饶了我吧,我还想活几年呢。”

“小香肠,唱个歌吧。”

“不会唱,嗓音挺吓人的。”

“就随便哼几句嘛。”李馨芳央求道。

“好吧。”我调了调嗓子,随口唱了起来:

爱上了你之后我开始领悟

      陪你走了一段最唯美的国度

      爱上了你之后我从来不哭

      谁是谁的幸福

      我从来不在乎

      谁是谁的旅途

我只要你记住

 ………

我唱着唱着便忘情了,脑海里全是小梅,记忆里隐秘的门窗都逐渐打开,我挡不住这思念的洪流。我忘了李馨芳当时的反应,只是感觉她的眼光像温柔的月光抚摸着我的脸庞。

“你唱得真动情!”

我很快恢复了情绪。我深知自己不该在这个时候想小梅。一个女孩接受了一个男孩错误的情歌,对彼此都不是个好事。

“嗓子是不是蛮怪的,我就说唱不好嘛。”

“如果有把吉他在这就好了。”

“你会弹?”

“一点点,但总是弹不好。”

“那好,有机会弹给我听听。”

“好,我弹你唱。”

“不不,你还是自弹自唱吧,我嗓子吓人得很。”

李馨芳瞪了我一下,我只得答应了。

“文丰,你老实说我是不是很讨人厌?”

“嗯?”我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她。

“我意思是说我是不是有点霸道?”

“在我看来所有的女生都是这样的,所以这点不足虑。”

“还有,我是不是很自私?我总是想得到这得到那——咳,我总是想不该想的东西。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事实上我并非一个开放的女孩,这一点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不太明白李馨芳的话,于是问她:“你是不是觉得别人无法理解你的行为?”

李馨芳点点头。

“不知道你有没有读过史铁生的一句话:人的一生可以舍弃所有的东西,却无法舍弃被理解的渴望。我们太渴望被人理解了,结果过分地看重别人的眼光,那真真是自讨苦吃。自私嘛,谁个没有啊?至于不良嗜好,就更不用说了,再说了,抽烟喝酒就是不良嗜好?至少我不这么认为,因为这毕竟是人家的生活的一种需要罢了。譬如我吧,不良习惯就一大堆,袜子非得满月才洗,有时可以一个星期不洗澡,内裤穿得破了八个洞才换掉等等。身边的人都说我邋遢,哪,我说我就是邋遢的人,你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结果这样一来,他们果然不再说我了。在这里我想告诉你,命是你自己的,怎么活是自己的事,别人的看法爱听则听,不爱听就拉倒,你能管得那么多吗?”

“你真牛!你们班的女生要是听到你这一通宏论,准被雷倒。”

“顶多是换个‘臭男人’的美誉呗。”

“呵呵,你真是个怪胎!不过我喜欢。”

“好香!”

“什么?”

“香味,一股花香。”

李馨芳嗅了嗅,道:“是桂花香。前面有座庙,我们去看看吧。”

只见这是一座破庙,屋顶的瓦片都掉了不少,只剩这颓垣残壁,蜘蛛网随处可见,仿佛被岁月尘封的一座古庙,瞧这光景,显然很久没人来过这里了。

门口有棵树,高壮参天,我认得这树叫菩提树,俗称许愿树。院子里有四棵桂花树并排在一起,好像守庙的和尚。在这花气袭人的季节里,显得古朴、清雅。

“真的好香耶,比桂花酒还香!“李馨芳陶醉地嗅着桂花。

“来这儿许个愿吧。“我站在许愿树旁喊她。

“一个不够,我要许十个。”说着李馨芳从包里抽出笔,随地捡了片叶子,认真地写了起来。

“那样麻烦,你就直接许吧。”我说。

“你不懂!”

“能让我看看吗?”我把脸凑过去。

“不准看!”她一声喝开了我,并嘀嘀咕咕地说,“看了就不灵了。”

写完后她小心翼翼地把叶子伸进树洞里。她站了起来,对着许愿树,合掌闭眼,口中念念有词。

“你在念什么啊?诶,你刚才真像个佛教徒。”

“天机不可泄露。”她神秘兮兮地说。

“哼哼,随你。”

“糟了!”李馨芳突然慌了起来。

“咋了?”我因她的惊慌而惊慌。

“我忘了下午五点要去做兼职了,不行,我们现在得赶回去了!”

“歇一天不行吗?大忙人!”

“我跟老板说好了,现在必须得赶回去!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份兼职的,我可不想丢了它。”李馨芳急得快要哭了。

“那赶快走吧!”说着我们便取道折回。

“工作地点在哪?”我问。

“外街。”李馨芳气喘吁吁地说。

“那儿离学校近,应该赶得到。”

“必须得赶到!”说着李馨芳又加快了脚步。

天色越来越黯淡了,这一天太阳始终不肯出来,也许它曾经出来过,现在又躲回云层里去了。我和李馨芳总算在五点之前赶回了学校,李馨芳没有迟到。

“这份兼职很重要吗?”我问她。

“嗯,对我来说很重要。”

我之前不知道她为什么把这份兼职看得这么重,后来才知道她妈妈得了重病,医生说要开刀,需要一大笔费用。她还有一个弟弟在读高中,她爸爸是个工人,单靠这点微薄的工资,根本无法接济一家人。李馨芳是家里的老大,只能靠自己的能力来养活自己,不但如此,她还得照顾一个家庭。全部的担子压在她一个人身上,她怎能不忙呢!

有一次我问她:单靠做这点兼职,能解决问题吗?

她就笑着说:干这个很赚钱的,有时候一天可以赚一百多块呢!

我问她做的是什么,她并不回答我,只是说:这个你别管,反正是正当的职业。

后来有一天夜里我碰见了她,她喝得烂醉如泥,手里挥着两百块对我说:你看我今天赚了两百块,那个刘先生真有趣,他竟然敢跟老娘打赌,十支,十支算什么!老娘照喝,呵呵,也不掂掂老娘的酒量。李馨芳说着便大口大口地吐了起来。

我这才知道她原来在外街的地下酒吧做陪酒小姐。从下午五点到晚上十点,足足五个小时的班,她几乎天天去。难怪近日她身上的酒味这么浓重,当时怎么没发觉呢?这个傻女孩!

她还是不停地吐,满身的秽物混着酒味。大半夜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大街上走着,这哪是个女孩子的模样?

我扶她回宿舍之后,用槟榔给她醒了醒酒。

看着她这个样子,我心里突然涌上一股复杂的情感。是难过还是同情?我不清楚,或许兼而有之吧。

她醒来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对不起。

我紧紧地抱着她:什么都不用说。

“你不怪我吗?”

“这个世界没有人能怪你!但是你能不能答应我不去做那份兼职?”

“不行,这个不能答应你!”说着李馨芳激动地推开了我,说:“这个家还得靠我,况且我妈的病还没好。”

“也许我们可以申请社会的帮助,这些不是你一个人该承担的,况且你一个人也承担不起。”我说。

“接受别人的施舍就是对自己的侮辱,你知道我的性格。这些我可以承担得起,你应该相信我!”李馨芳的语气相当坚决,不容我分辨。

“好,那你以后要小心点,外面人杂,要注意安全!特别是喝酒的时候,要慢慢喝,一定要慢慢喝,不要一端起杯就见底。客人要是刁难你,你可要好好地跟他们周旋,别总是直来直去的,被人灌得一塌糊涂。你务必要记住,千万别喝醉!”我一字一顿地对她说,只怕她听不清。

我的千叮万嘱换来李馨芳不置可否的一笑:啰嗦男。

她见我几乎要生气,就说:放心吧,我答应你。心里却想在酒吧里喝酒谁还跟你一口一口地呷着玩情调。

“有事一定要打电话给我,我知道你这人争强好胜,心里有事宁愿烂在肚子里也不麻烦别人。如果你把我当朋友的话,我希望你能与我一起分担。”

“嗯,知道了,啰嗦男!”李馨芳轻轻地陷入我怀里,像一只受宠若惊的猫。

我抱着这只猫望着外面的世界。

秋风一遍遍地打扫着落叶,凄厉的风透过窗口冷森森地吹向我。有点冷!冬天已经来了吧?

我想我无论躲在哪一段记忆里,肆虐的风总会找到我,必定有一股风是向我扫射的。生活就好比上了瞠的子弹,我便是它们之中的一个归宿。

“冬天快来了吧?”李馨芳的声音温软得像大白兔奶糖。

“嗯,它已经来了。”

“可是为什么我感觉不到呢?”

“因为你在我怀里。”

“哼首歌给我听,好吗?”

“你想听哪首曲子?”

“梁静茹的《丝路》。”

“好吧。”我一边哼着一边用脚轻轻地拍着地板。

如果流浪是你的天赋
那么你一定是我最美的追逐
如果爱情是你的游牧
拥有过是不是该满足
谁带我踏上孤独的丝路
追逐你的脚步

谁带我踏上孤独的丝路

感受你的温度

  ……

外面的风还在肆意地扫荡,李馨芳在我怀里呼呼地睡着了。幸福的鼾声在空气里流转,向外面的世界扩散开去。安顿了李馨芳,在她寝室坐了一会,我欠了欠身,拎着外套径自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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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北风呼呼地吹。也许还不是北风,但我已准备拥抱它了。我觉得生活就像我身处的这个季节,你觉得它是秋天也是冬天,你甚至会怀疑自己的判断自己的存在。但不久你便会发现,无论是冬天还是秋天,都不重要了。

人生的许多意绪就好比饭堂里的烂菜根,嚼之无味,弃之可惜。可是我依然要嚼这块烂菜根,直到咽不下肚。

凡事须得隐忍,生活还得继续。

那夜我沉重的脑袋滋生了许多念头。翘课!做兼职!准备冬眠!通宵打机!废寝忘食地看书!

我逐个帅选逐个过滤,最后又全部缢死。就这样我失眠了,无眠的脑海里有两个身影在闪烁,一个是小梅,一个是李馨芳。我知道自己很混账,但不得不承认,我还爱着小梅。

至于李馨芳,她始终是我的牵挂,我很担心她又像上次那样一个人从冷清的街道上一路吐回来。想到她的工作是这样的伤身,心里直替她难过。好在她每晚都给我来电话,津津乐道地给我讲一天发生的事。比如说“今天老板真好,发现我人缘不错,给我加薪了”“今天客人真多,忙坏了,但是很幸运,无一人耍流氓”“唉,今天倒霉透了,开错了酒,被客人骂了一顿,没办法咯,我只能请他喝了”等等。

她总是那么乐观,即使满肚子委屈,也不向谁抱怨。她太忙了,忙完社团又得忙班级的事,她总是很晚很晚才有时间给我打电话,而我每一次打过去,总是忙音。

我嘛,依然是半死不活的一个人,在自己的生存线上挣扎着。一向惯于离群索居的我不晓得生活的海有多深,因为我只是这深海里的一根浮木,任谁按下去,我总会自然浮起来的。困惑大都是这样生出来的,你想做的事跟你根本就做不到的事实所构成的灵与肉的矛盾,往往使你陷入生活的泥淖,痛苦的沼泽地。

子任说我是一个奇怪的人(或许许多人都这么认为),但怎么个奇怪法,他咬了半天的舌头也说不出来。这么说我的人有两点原因,第一他们太了解我了,了解到我内裤什么颜色,哪种牌子,型号多少,有几个角,破了几个洞都了如指掌。他甚至能把一个人细微的行为像分析课文一样一层层地剖,我能不奇怪吗?第二自然是他们太了解我了,太了解和太不了解都容易导致产生错觉,有多少只眼就有多少种标准。

其实我想说我一点也不奇怪,只不过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而已,你不能说我的习惯跟你的不一致就断定我为异类。这是很蛮横的观点!

但我有许多毛病,这是千真万确的。我有时觉得脑袋并不在脖子上,像悬在半空似的。记性比金鱼还差,我颇怀疑我半边脑袋是空的,或者是间歇性脑塞,因为我有时撒尿时记得把小鸟掏出来,完了之后却忘了拉链。嗯,我确实有点邋遢。

我估计小梅也这样觉得。没有这些女孩陪伴的日子,我心里闷得慌。压抑!压抑啊!我独自对着这惨白的四壁一次又一次地掐灭心中燃烧着的情欲的火焰。不知从何时开始,我迷上了人体艺术,并借此自慰。人生有许多缺憾,最折磨人的缺憾是欲火焚身之时无法找到释放的缺口。我只能暗自躲在无人的角落里,悄悄把肉体打开,将全身的烦躁和郁闷倾泄出来。只有这时,站在你面前的才是完全的我纯粹的我。对着惨白的世界,我要把二十年的罪恶感都倾泄出去。

每当我发泄完之后,我整个身体犹如花苞绽放,紧张的肉体变得清逸舒适。人生有多少这样美妙的时刻呢?

虽然我觉得性并不是什么神圣的事情,但我常怀着敬畏之心去想它。我坦诚我对许多女人有过非分之想,但也只是想想而已,毫无狎昵之意。

我依然时常想起小梅,两个月了,足足六十多天,我没有碰见她,也没有去找她。就连她的号码我都不小心弄丢了,大概是上次玩手机时不小心格式化了吧。反正在我的世界里没有了她的踪影,彻彻底底地没了。但我不知道何故在某个空虚的时刻她的影子总在我脑海里活动着,她甜美的腔调,水灵灵的古怪的眼眸,不断地摇晃着的马尾辫,桃红的脸蛋,这一个个的记忆的剪影组合起来,教我怎能忘怀?她过得还好吗?她是否也像李馨芳一样乐观?她会不会忽然觉得孤单然后一不小心踩着记忆的阀门想起曾经与她一起走的我?会不会呢?

男人的心无论多硬,在女人面前总会软下来的,而男人的根无论多软,在女人面前也会硬起来的。但是很奇怪,我想小梅时并不曾想到性。在小梅面前,我两样东西都软下来了。这仿佛生物界的一个奇迹。爱情的魔力果真能压制人兽性的一面?

后来我发现了我对小梅只有精神上的依恋,除此之外,别无他物。肉体易耗,精神永存。小梅永远是我心中的美神。我仿佛每夜都会梦到她,她像个小天使那样轻轻地飞过我的梦乡,来吻我的额头,我沉湎在这爱抚的甜蜜中,睡得像死一般的安详。

可是我唯一的精神寄托渺如幻境。一会儿恍若在人间,转眼又荡然无存。整个人空洞洞的,不知道在谁的世界里。李馨芳依然忙得不可开交,她几乎抽不出时间给我打电话。有一次,我干脆对她说:“你忙你的吧,没事就不必每天给我打电话,要注意身体,别累坏了!”她大概以为我厌烦她了,沉默了一会,说:“好吧。”便把电话挂了。

一说完我就后悔了,想打回去解释,转念一想,还是算了,这时候解释就是掩饰,事情会弄得越来越糟。李馨芳不是个小气的女孩,她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即使误解了也不要紧,她忙起来就会忘记这些的。

我的宿舍还是像太平间一样平静。打机的兢兢业业没日没夜地打,不知到了三更还是五更才发觉肚子饿。玩手机的我在被子里目不转睛地盯着荧屏饱餐精神垃圾。王子任更是变得越来越颓废了。这家伙几乎夜夜出去喝花酒,以前对天对地发的毒誓都淹死在啤酒泡沫里了。宿舍里其他几个都是瘦削不堪,唯有子任大腹便便,挺着个大肚腩出出入入,多次被我们班女生戏称:孕妇。这家伙竟乐呵呵地领受了。

“子任啊,你倒是越减越肥啊!”我故意讥笑他。

“唉,人生苦短嘛,我想通了这点,就扼杀了减肥的念头。诶,文丰,你看你,瘦条条的,别只顾看书了,会看坏脑子的,今天晚上跟我出去喝喝酒吧,介绍几个朋友给你认识认识。”

“我才不想认识你那些酒友呢!”

“你这人怎么这么呆啊,出去放松一下不好吗?真是的!”子任几乎要生气了。

我想到自己夜夜蹲图书馆的闷劲,正如子任所说“看坏脑子”,今晚无论如何,也要出去放松放松一下。于是便答应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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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子任带我去的是一个特别隐秘的地方。这个小酒吧竟然藏在外街尽头的墙旮旯里,沿着外街穿过黑糊糊的小路,进入了一个破败的小棚。拔开帘布,我指着这个旧棚子对子任说:“你天天就在这喝酒?”

“嗯。”子任笑着点了点头,“是不是有一种很古朴的味道啊?”

“倒是有股腐臭的味道,像烂肉,像你!”我后悔来这里了。

“酒吧怎么是这个样子的呢?“我实在不解。

只见子任凑近我耳朵,小声地说:“这儿其实是个黑吧,黑吧,你懂吗?”说着子任摸进了棚子打开墙角的那扇门,顺着楼梯,子任指向下面:“哪,酒吧是在这里的。”

我恍然大悟:是地下酒吧。

这个酒吧的确很小,吧台有两个女郎比肩坐着,一个在拨弄着头发,一个在拨弄着电脑。我跟子任走了进来,她们头也不抬一下。这个酒吧虽小,生意却很看好,我瞄了一下,男男女女,裸背的裸背,裸肩的裸肩,都是大学生模样。大概有二十来个吧。

我想起李馨芳工作的那间酒吧,比这高贵豪华得多,那里出出入入的不是大款就是富豪,一个女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工作我总不太放心。世道艰险哪,可是我哪里劝得住她?况且我有什么资格去劝她?

我是有那么几次想劝劝她的,我说总有其它谋生的手段。但每次听到她乐呵呵对我说这说那,我的心就软了下来,不但不去劝,反而鼓励起她来。

我不得不佩服这个傻丫头,正如我应该敬佩任何一个被生活所逼而不得不放弃某些东西的人。

“先来两杯威士忌。”子任“喝”道。服务员应了一声“稍等”便走开了。

“会不会很贵啊?”我问子任。

“你瞧你,跟你说吧,前两杯是免费的,所以大放其心。”

“啊?”

“啊什么?”子任小声对我说:“这酒是假的。”

“那我更不放心了,这能喝吗?”

“死不了,你就当是苹果醋或者说果汁之类的饮料吧。”

这家伙真可气,我心里嘀咕着,没钱就整天喝假酒,竟也把肚子喝大了。

服务员端来了“酒”。吧台的两位女郎依然做着各自的事。

“怎么是蓝色的?”我望着高脚杯里的液体,诚惶诚恐。

“那时蓝玫瑰,放心吧。”说着子任端起杯子大口大口地灌,灌完之后,仰起头来东张西望,好像在找什麽。

“你在看什么?”

“我在等一个人,哦不,应该是两个人。”

“谁?”

“我上次在这里认识了一条妞,身材又好,人缘也不错,与小魔女有得一比,我喜欢她的热情大方,我们谈了一宿便好上了,不过这不是一夜情,第一我们什么也没有做,第二我们已经认识一段时间了,哦,对了,她也是我们学校的,好像是读计算机的。”子任兴致冲冲地说。

“小心她把你计算进去!”我不以为意地呷着“酒”。

“那晚我们谈了很多很多,比如说人生理想啦,兴趣爱好啦,一大推的,总之我们无所不谈。自然我们也谈到了你,说你是个又痴又呆的多情汉。她说她也有一个姐妹跟你一个情况,于是便想约她出来让你们认识认识。你要是觉得合适呢,就好好的珍惜;不合适就撒手,最好不过了。”

“你这是给我介绍对象?”

“莫非你不想?”子任反问我。

想归想,可是我全部的心思都系在小梅心上了,哪里还容得下其他的女孩!令我大吃一惊的是来的不是别人,恰恰是小梅。

我万万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小梅。她今天的着装与我记忆里的有些出入,她着一身白色花褶的连衣裙,她的脸正像她的裙子,白皙而消瘦。不知怎地,我竟叫不出她的名字。我胆怯地望着她黯然流波的眼眸,心里吃吃地痛,一下子没了着落。

她似乎过得并不好,不然不会显得如此憔悴和疲惫。在这迷乱的光束的交映下,我与我深爱的人儿对视,却始终不说一句话。

旁边那个穿着灰色短裤的女孩大概就是子任的“大魔女”。颀长的身段,俊俏的脸庞,十个修长的指甲闪闪发光,妖媚十足。只见她时不时地仰起头,并不厌其烦地拨弄着她一头烫染的金发。然后她果然风情十足地依偎着子任,恰似一条发情期的母狗。

“嚯——”她总是拉长这个音,“这就是你说的余文丰吧。”她指着我说,“你看,他们多默契,第一次见面就已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

“别乱用词!”说着子任拉了一下她,说:“你怎么不告诉我你的好姐妹就是小梅呢?”

“你们认识?!”那母狗惊讶得两只妖媚的眼睛睁得比牛眼还大。

“跟你说吧,小梅可是文丰朝思暮想的梦中情人哪!”子任万万没有想到今晚会有这一出。

“嚯——,就是这家伙?害得我家小梅茶饭不思,他没资格做小梅的男朋友!”那母狗激动得连食指都翘起来了。

“小梅,你瘦了!”这是我对阔别已久的小梅所说的第一句话。

“不,我没有瘦,是你看错了。这就好比你几年前所穿的鞋子一样,你忽然觉得它变小了,变旧了,其实不然,它一直没变,改变的只是你自己。”小梅的眼眶里似乎有液体在打转。

“我不明白。我只知道我喜欢你我想你,前些日子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我估计以后也是这样。我时时刻刻会梦见你。有一回我甚至梦见自己走了一趟奈何桥,喝了孟婆汤,但就是忘不了你。”

小梅没有说话,盈盈粉泪盛在眼槽里打转,鼻子却一抽一嗒地响。滚热的泪珠还是溢了出来,划过她白皙的脸庞。我情不自禁地抱住了她,她开始在我的怀里挣扎,好似不肯给人抱的婴儿一样,着实可爱的很。与婴儿不同的是,只要我抱得再紧一点,她就不再闹了。在生物学上这真是个有趣的现象,一个女孩无论多强硬也无法挣脱一个男孩温情的怀抱。

我紧紧地拥住小梅,仿佛再也受不了片刻的分离。

“小梅,我想你!”

“我也想你。”

“有多想?”

“很想很想。”

“一定没有我多。”

“世界上有这么多好女孩,你为什么偏偏喜欢我?”

“你想知道?”

“嗯。”

“答案很长很长,我想用一辈子告诉你,你愿意听吗?”

小梅没有说话了。

“诶,能不能告诉我那天为什么爽约?”我突然记起了什么。

“我想试探一下你。”

“试探我?我不明白!”

“我的好姐妹说,一个男孩子如果喜欢你,即使你拒绝了他,三天之内必定会来找你,至少也会打电话给你的。”

“就是她说的?”我指了指那母狗。

“嗯。”

“该死的母狗!”我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那么你信了?”我赶紧接着问。

小梅摇摇头又点点头,说:“起初我不相信,三天过后,你还不来找我,我仍不相信,久而久之,我发现其实自己心里一直不愿相信罢了,事实上我早已相信媚姐的话了。不料你足足有三个月没来找我!”小梅一边感慨一边埋怨我。

“这都怪我!”

“其实也不全怪你。”

“你那好姐妹后来是怎么说的?”

“她就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哪,你看,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不是告诉过你了吗,天下乌鸦一般黑呐。你别看这些臭男人在你面前欢呼雀跃的,背着你却是个抱头鼠窜的家伙。这点打击都受不了,还配说爱你吗?”小梅说着忍不住笑了出来。

“她当真那么说我?真是可气!竟然一口气把我形容成四个动物。”

“你是喜欢我的吧?”

“你说呢?”

小梅再一次贴紧我的胸怀。她热切的脸像夜雨搅扰着我的梦魂。

“小梅,你知道吗?我怕打扰你,一直都怕打扰你,所以没敢去找你,你要原谅我啊!”

“哦,对了,那封信其实是媚姐回的。”

“又是那母狗!”

“你可别小瞧她,她厉害着呢!”

“那母狗叫啥名字?”

“不许你损她,她叫柳如媚,你也叫她媚姐吧。”

“哼,那名字倒是跟她相符,都是妖里妖气的。”

“她是舞蹈般的尖子,又是社交礼仪小姐,同时也是我们学校学生会主席。”

“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报名舞蹈班时认识的,她的芭蕾舞与拉丁舞跳得超好,那曼妙的舞姿绝对令你惊叹不已。我非常喜欢她的舞蹈,于是就想跟她学。她的热情大方令我深受感动,我们平日里以姐妹相称。她待我可好了!虽然她的行为有点放荡,但并无不检点之处。她爱憎分明,乐善好施。难道你不喜欢这样的人吗?”

“好了,算她厉害!以后你的好姐妹就是我的好姐妹,你喜欢我就喜欢。不过她怎么会跟子任这家伙搭在一起?”

“这我就不知道了。”小梅摇摇头,“不过最近听她说过她有个异性朋友很好玩,还夸他老实、憨厚呢!大概说的就是你这位好朋友王子任吧。”

“好玩?老实?憨厚?”她赐给他的形容词可真是价值不菲。

“嗯,她就是这么说的。”

说话间,子任跟媚姐搂搂抱抱亲亲热热地挪了过来。

“嚯——,还没抱够啊?”又是母狗发嗲的声音。

“真是一对不和人间佳酿的神仙眷侣!”子任在这个节骨眼上打了我一趣。

刚才只顾着说话,却忘了喝酒,这满肚子的情话恐怕早已浸在这劣酒里了。

我端起杯子干了一杯,心想,酒虽假,情却真哪!

“想不到你便是我家小梅朝思暮想的情人,看来是我误会你了,我向你道歉!”说着媚姐举杯自罚一杯。

“媚姐言重了,这都是我的错。”

“嚯——,甘亲切(广东话),丰少,小梅教你的吧?”

我笑了笑,小梅则淘气地向媚姐做了个鬼脸。

“大家别只顾说话了,快来看看调酒师的花式调酒。”子任在一旁催促。

其实这看起来也不是什么绝技,调酒师是个中年男子,一袭白色的工作服,一抹胡须好像挂在嘴边似的,神情呆滞如卡通漫画里定格的人物。

耍来耍去也无非几种手段:摇和、调和、兑和。然而其中的力度和分寸却是测量调酒师的调技的码尺。

我浏览了一下酒单,有血玛丽,长岛冰茶,请蚱蜢,蓝色玛格丽特,彩虹等十余种,不用说,都是假的。

这间酒吧好像藏匿着一个世界。疯狂的摇滚,更加疯狂的钢管舞,坐在吧台一言不发自顾自的摆弄着电脑的吧台小姐,还有面无表情的调酒师,忙不迭的服务员,一张张失真的脸,全部零乱我的眼光。在这样一个光怪陆离的小世界里,我恍若看见了生活的影子。我实在分不清交映在我眼前的是灵魂的舞蹈还是肉体的喧嚣,因为我也在其中。

这是我平生最快乐的一晚,我跟子任赛酒赛到了十一点多。我有史以来第一次喝醉,想不到这假酒的威力也如此强盛,醉人醉得如此彻底。将自己的肉体完全麻醉,这种感觉太美妙了!

在我模糊的记忆里,我第一次吻了小梅。那一吻倾尽了我所有的情思,甚至我的整个灵魂都留在她那片薄唇上了。那感觉好像蜜蜂摄取花粉,我吮吸到了她灵魂的芳香。多美的时刻,请再停留一会吧!我愿折去几年的寿命,换这片刻的欢愉。与其让浑浊的肉体沉寂一生,不如放任自己消遣一夜。我只希望我所过的生活与我所知道的生活能一致。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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