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玲玉短短的25岁的人生,所经历的几段情都相当不顺畅,无论是和阔少张达民还是和富商唐季珊,都是剪不断理还乱,而且还都闹上了法庭。最后,她在悲哀失望中选择了自尽,让人惋惜。
阮玲玉出生在1910年的上海,她祖籍广东,幼年因父亲早逝,便随母亲在一个姓张的大户人家帮佣。阮玲玉在这个院子里认识了四少爷张达民。张达民虽然是一个纨绔子弟,但是那个时候他是经受过“五四”新思潮影响的一个青年,所以他对保姆的女儿并没有歧视。但是张达民的母亲不同意,于是张达民向阮玲玉提出,要不我们同居吧?那一年,阮玲玉只有16岁。
同居的日子很困难,经人介绍,阮玲玉来到香港,开始接触电影行业。
渐渐那个女孩长大了,她变成了明星,男孩家道中落,开始依靠女人的金钱,女孩变成了女人,有富商,著名导演,还有热爱她的观众,有越来越多的人爱她,而他的爱情,渐渐退到角落,退到一个尴尬的境地。
1932年当阮玲玉在电影艺术上有着迅速发展的时候,“一·二八”事变在上海爆发,日本把侵略的战火烧到了上海。此时,上海很多富商为了安全纷纷躲避到了香港,阮玲玉也带着自己的养女和张达民一起来到香港。在香港阮玲玉遇到了她生命当中的第二个男人,这位中年男子的出现,再次把阮玲玉推向了死的边缘。
唐季珊当时在东南亚是一个特别著名的富商,他是做茶叶生意的。因为他很有钱,电影公司都拉他入股,所以他当时就是阮玲玉电影制片厂联华公司的一个很大的股东。阮玲玉就在一个场面上见到了唐季珊。当时见面的时候,也没有太多的交流,只是场面上的应酬。过后阮玲玉也没有把见到唐季珊的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但是唐季珊见到阮玲玉以后,把阮玲玉放在了心上。
而这个时候唐季珊身边也有一个美女,她就是阮玲玉的前辈,也是在中国默片历史上一个很著名的女明星叫张织云。张织云的气质和阮玲玉非常相像,在她们的气质里面都有一种悲剧的成分,都有一种讲不出来的,压抑着的悲哀的感觉。而当时这位大明星已经息影了,和唐季珊同居。
唐季珊知道阮玲玉喜欢跳舞,于是他接触她的第一个方式那就是邀请阮玲玉不断地跳舞,去高级的场合跳舞,去最豪华的场合跳舞。跳舞是很近距离的接触,于是这样一来一去,阮玲玉渐渐地和唐季珊有了感情。
那么当阮玲玉和唐季珊好的时候,张织云的心里也是不舒服的,张织云写了一封信给阮玲玉,她对阮玲玉说:你看到我,你就可以看到你的明天,说唐季珊不是一个好男人。但是那个时候阮玲玉听不进去这种话,她以为张织云是在嫉妒她,是想把她和唐季珊拆开来。所以她还是和唐季珊住到了一起。我们可以看到一张照片,当时唐季珊在上海的新闸路买了一栋三层楼的小洋楼。
不久,阮玲玉和唐季珊住到了一起。就在阮玲玉和唐季珊开始新的同居生活时,张达民出现了,当张达民看到阮玲玉身边的唐季珊时,阮玲玉暂时平静的生活再次掀起了风波。
那个时候张达民已经潦倒了,他看到与自己同居了八年的阮玲玉居然和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并且这个男人比他更有钱,他心中那种复杂的感觉是不言而喻的。在这种复杂的感觉当中,恨和嫉妒占了主要的情绪,控制了他整个的情绪。于是张达民人性中恶的一面就表现出来,他开始使用一种非常无赖的方式纠缠阮玲玉。
于是,他就来敲诈钱财,并且数额很高,但一向软弱的阮玲玉这次居然一分钱都没给。张达民就到法院递了一张状子,说阮玲玉偷走了他们家很多东西,然后把这些偷来的东西全部送给了唐季珊。唐季珊为了自己的名誉,也要打官司,说张达民对他是名誉诬陷。他还要阮玲玉出面在报纸上登一篇宣言,说自己没有把张家的东西拿来送给唐季珊,两人在经济上是独立的。
这个时候唐季珊在外面又有了新的相好,这是阮玲玉处于一个女人的敏感,跟踪而去发现的。这个相好叫梁赛珍,当时是上海滩上著名的一个舞女,舞跳得好,人也长得好,所以经常去拍电影的。等于是和阮玲玉一个圈子里面的人。当阮玲玉发现唐季珊在外面等于是和自己的朋友梁赛珍有了这样的关系的时候,她的内心是非常痛苦的,但是她要面子,她不说。
由于张达民的无赖和唐季珊的不忠,阮玲玉再次失去了感情的寄托。此时阮玲玉惟有把心中的悲哀和痛苦融化在所扮演的角色当中。这时一次偶然的机会,阮玲玉生命中的第三个男人再次闯入了她的生活,他是阮玲玉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唯一可抓的稻草。但最后阮玲玉放弃了,为此阮玲玉付出了血的代价。
就在阮玲玉和男人理不清感情纠葛时,电影《新女性》又遭到了小报记者的攻击,他们把矛头直接指向扮演女主角的阮玲玉。这时阮玲玉在感情方面的受挫和被报刊记者攻击的双重压力下,于1935年3月8日,在家中留下了遗言,离开了这个令她心力交瘁的人世。
她给张达民、唐季珊的遗书这样写着:
我现在一死,人们一定以为我是畏罪。其是(实)我何罪可畏,因为我对于张达民没有一样有对他不住的地方,别的姑且勿论,就拿我和他临别脱离同居的时候,还每月给他一百元。这不是空口说的话,是有凭据和收条的。可是他恩将仇报,以冤(怨)来报德,更加以外界不明,还以为我对他不住。唉,那有什么法子想呢!想了又想,惟有以一死了之罢。唉,我一死何足惜,不过,还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罢了。
阮玲玉绝笔廿四、三月七日
午夜致唐季珊
季珊:我真做梦也想不到这样快,就会和你死别,但是不要悲哀,因为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请代千万节哀为要。我很对你不住,令你为我受罪。现在他虽这样百般的诬害你我,但终有水落石出的一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看他又怎样的活着呢。鸟之将死,其鸣也悲,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死而有灵,将永永远远保护你的。我死之后,请代拿我之余资,来养活我母亲和囡囡,如果不够的话,请你费力罢!而且刻刻提防,免他老人家步我后尘,那是我所至望你的。你如果真的爱我,那就请你千万不要负我之所望才好。好了,有缘来生再会!另有公司欠我之人工,请向之收回,用来供养阿妈和囡囡,共二千零五十元,至要至要。另有一封信,如果外界知我自杀,即登报发表,如不知请即不宣为要。
阮玲玉绝笔廿四、三月七日午夜
《思明商学报》刊登的遗书
(当这份遗书发表以后,梁家的姐妹就是梁赛珍和梁珊珊从此就消失了,再也找不到了)
其一
达民:我已被你迫死的,哪个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离后,每月又津贴你一百元吗?你真无良心,现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满意足啊!人们一定以为我畏罪?其实我何罪可畏,我不过很悔悟不应该做你们两人的争夺品,但是太迟了!不必哭啊!我不会活了!也不用悔改,因为事情已到了这种地步。
其二
季珊:没有你迷恋“XXX”,没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约不会这样做吧!我死之后,将来一定会有人说你是玩弄女性的恶魔,更加要说我是没有灵魂的女性,但那时,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过去的织云(唐季珊前女友),今日的我,明日是谁,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我死了,我并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妈妈和小囡囡(阮玲玉的养女)。还有联华欠我的人工二千零五十元,请作抚养她们的费用,还请你细心看顾她们,因为她们惟有你可以靠了!
没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事了,我很快乐。
玲玉绝笔
那两封遗书里,阮玲玉对那两个男人的绝望之意显而易见。可以想象阮玲玉当时的心情,她爱过他们,可是,他们又怎么对她呢?这两个男人让她伤心透了,她会想:男人是靠不住的,感情是靠不住的。再想想自己这25年来所经历的一切苦楚,就更加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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